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2024-09-06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精选8篇)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1篇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玉梦山人

五.一假后上班第一天的下午,巡视中看到某个处所把包装产品用的彩盒堆放在消防栓的通道上,消防栓被堵得严严实实。一个可能是负责带班的同事解释说“没有地方放„„”

在以往的经验中,这样的解释这些年听了许多许多。几乎每一次的堵塞都基本是这样的说法,千遍一律,有如录音的回放,没有一些稍稍让人认同的新意。从这点“小事”中,可以窥视到我们安全生产的“全豹”。安全生产意识的淡漠,实在的令人惊讶。

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不能牺牲安全去迎合生产。

当然,我们不否认生产的重要。没有生产,何来收益?生产固然重要,安全尤为重要。我们是否想过:没有安全,再多的生产和收益对我们有什么用?

不少人觉得堵塞并不是严重的事情,何必那么大惊小怪、小题大作?哪天堵塞不出现?也不见发生事故!

存在隐患并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但事故的发生肯定是隐患导致的。许多的灾难始于一时小小的疏忽。

网络、电视、报纸......各种媒体报道的事故灾难,应该说多得不胜枚举,但我们始终麻木,觉得我们的命运特别的好,不幸的事情不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前不久的东莞特大火灾的事故教训还不能让我们惊醒吗?难道非要灾难发生后才痛心疾首去忏悔吗?

小过失,大事故。事故的发生不需要很大的过错,在一定的条件下,只须一点点的不慎行为,就可以引发严重后果。

当然,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设施,不是导致事故的直接起因,但因为消防设施的失效,间接给事故的恶化提供机会,仍然是事故根源所在。

或者,我们没有经历过灾难,没有体验过那些九死一生的悲惨场面。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一些事故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自我的防灾意识,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我们应该学会自律,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章,把安全生产意识始终贯穿在日常的工作之中,时时、处处、事事把安全放在生产的前面,只有那样我们才有安全的保障。安全是每个人需要的保障,就应该由每个人自觉去遵守安全规章,而不是必须要别人去盯着、管着、强迫着才迁就安全。安全是自己的期望,必须由自己把握,而不是把平安的希望寄托于看不见、摸不着的运气。

少一些借口,多一些自律,共同营造企业的平安,才是符合我们共同利益的行为。灾难不会怜悯过错,不会因为你的一时粗心大意而放过,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回头世事已成烟!

聪明的人会想方设法时时刻刻保障自己的平安,只有糊里糊涂的人才会找出种种缘由来搪塞,蒙蔽自己,自欺欺人。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样的警句应该牢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多一些忧患意识,时刻处于备战状态,把防灾灭害的思维始终贯穿于日常生产之中,有备无

患,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命脉。

安全无小事,生命诚可贵!期望广大同事站在自己安全权益的立场上把好每一道风险关,摒弃一切麻痹大意行为,为自己的安危、为父母的期望、为子女的笑脸、为企业的平安,共同肩负起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同心同德与企业一道构建起安全生产的防线,远离险患,保障平安,高兴高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安全来自自律,自律造就安全。借口不是妙计,合作才是良谋,都来唤醒我们心中的安全觉悟吧!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2篇

----争做雷锋式员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有人说:“现在都进入二十一世纪了,人人都想着怎样为自己,谁还会发扬雷锋精神去帮助别人呢?”那么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不要学雷锋,雷锋精神就真的过时了吗? 在座的各位,当您听到这些论述,会是什么心情呢?想必会酸、苦、涩。雷锋精神究竟给了我们什么?我们还要不要学习雷锋精神了?答案是很明显的,我们不但要要发扬雷锋精神,还要争做雷锋式员工。

榜样就是力量;经验就是财富;脚步催人奋进。一个日本企业家这样感叹:“雷锋仅20多岁就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成为伟大的英雄,对人类是有贡献的。学雷锋无国界之分,把雷锋精神引进我们公司,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会改变员工的精神面貌,产生巨大的效果。”在我们成长中能有雷锋这个榜样是一种幸运,我们能够向雷锋同志学习是一种幸福。因此我们要争当一个雷锋式的员工。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对待工作要像“为自己干事”的态度。雷锋式员工,最根本就是做好本职工作,对于企业员工而言,首先要承担好自己应该的责任,踏踏实实完成自己的任务。业务上要精益求精,执行任务没有任何借口,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动为自己争取进步的机会,掌握自己的命运。把工作当作事业来做,干一行,爱一行,这样才能不会觉得工作辛苦,这样才能是事有所成;(举例:同事的先进事例 xx甘于奉献,多少年如一日的 频繁,繁琐的工作 等)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我愿永远做一颗螺丝钉”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要甘当一刻螺丝钉,把自己的工作与命运融入到集体,融入到企业中去,一朵鲜花打扮不出春天,只有融入团队,才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才能成就自己的卓越,要学会尊重别人、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肯定别人、赞美别人、学习别人、感恩别人!(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一两点。。。)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的为人方式。具体的方法就是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微笑式的服务,注重仪表仪容,面带微笑,热脸对人,营造一个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具体的标准就是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具体的时间就是从现在开始;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钉子式的学习方法,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要每月至少读一本书,多读书,读好书,努力成为一个学习型的雷锋式员工。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吃亏是福”的阳光心态。就要用“知足、感恩、达观”的态度,忠诚地对待企业,坦诚地

对待他人,客观地对待自己。保持乐观心态,友善对待一切。一是知足常乐,善待自己。“心态乐观,心情自然就会舒畅”。二是知恩图报,善待组织。我们要常怀感恩之心,感谢企业给了我们一个施展才华、锻炼自己的机会。三是达观开朗,善待他人。“再烦,也别忘记微笑;再急,也要注意语气;再苦也别忘记坚持-----”。我觉得,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

争做雷锋式员工就是要学习雷锋“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的奉献精神。要学习雷锋爱党敬业、忠诚企业,胸怀大局、为民服务,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由点滴做起,勿已善小而不为,培养自己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充实自己。

有一种美,叫语文 第3篇

1. 识字美。

汉字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 也是最美的文字之一。最初的汉字, 取法于天地、日月、山川、草木及鸟兽虫鱼, 是象形文字。因此, 它生动而直观地反映了自然美。在后来的发展演变过程中, 汉字又与绘画同源, 具有很强的形象特点, 体现了严正、均衡、对比等美学原则。它的字形、结构和点面, 都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象形字几乎就是画, “人”古体汉字像直立的侧面人形, “大”古体汉字像正面立着的人形, “口”古体汉字像人的口形, “目”古体汉字像人的眼睛形, “女”古体汉字像跪坐的女人形。指事字、会意字等等所表现出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 都令人叹为观止。如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就是“从”, 三人就为“众”, 门前是集市当然就“闹”了。汉字在书写的过程中灌注了人的精神, 写到妙处就有了意境、风骨等意蕴。中国书法艺术中所谓“横”如万里陈云, “竖”如千年枯藤, “点”如高峰坠石, “捺”如崩浪雷奔等, 都显示出汉字书写中的审美特征。

在识字教学中, 充分挖掘汉字本身的美学内涵, 寓教于美, 寓美于教, 二者水乳交融, 使学生真正领会到汉字的艺术美。请看下面一则教例:

学生刚入学, 教者教“人”字。她先写了一个规范、美观的“人”字, 然后又写了一个歪歪扭扭的“人”字, 撇捺都弯着, 并且没有落到一条水平线上。接着, 教者让学生评论这两个字, 哪个好看, 哪个不好看。学生兴致勃勃, 议论纷纷:

“第一个字好看!”

“后面的那个字不好看, 活像个弯着腰的人。”

“难看, 一只胳膊被打断了。”

“哎呀, 这个人一条腿长, 一条腿短。”

这时候, 教者再教学生如何布局, 如何运笔, 只写两三遍, 学生就记住了, 并且写得很漂亮。学生这样识字, 不是干巴巴地记读音, 记笔顺, 而是饶有兴趣地观察、分析和模仿, 对汉字的结构、点面、意境之美都有所领悟。学生自己学得越美, 就越从心里喜欢, 记得就越牢。这位教者用美学规律提高了识字效率, 又在教学中潜移默化地进行了美育, 具有很高的艺术性。

2. 阅读美。

小学语文教材中有几百篇课文, 它的思想内容取材广泛, 时空跨度大, 从古代到当代, 从中国到外国, 从自然到社会, 从微观到宏观, 从生活到艺术, 让人目不暇接。这些课文, 有的展示千姿百态的自然美, 有的描绘多姿多彩的社会美, 有的呈现语言文字的艺术美, 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美育内容。单就教材里涉及到的自然美就各具形态, 美不胜收。如《海上日出》《火烧云》展示了天体之美;《第一场雪》《松坊溪的冬天》描绘了气候之美;《趵突泉》《望庐山瀑布》刻画了山河之美;《林海》《夹竹桃》再现了植物之美;《翠鸟》《松鼠》表现了动物之美。

小学语文教材中的课文, 几乎篇篇文质兼美, 读起来朗朗上口, 富有音乐美。如《桂林山水》里的“桂林的山真奇啊, 一座座拔地而起, 各不相连, 像老人, 像巨象, 像骆驼, 奇峰罗列, 形态万千;桂林的山真秀啊, 像翠绿的屏障, 像新生的竹笋, 色彩明丽, 倒映水中;桂林的山真险啊, 危峰兀立, 怪石嶙峋, 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栽倒下来”。这些文字音调优美, 感情酣畅。三个“啊”字, 赞美之情倾泻而出。“奇”“秀”“险”三字, 音高而不重, 读来节奏鲜明, 顿挫响亮, 使美一直渗透到人的心灵深处。

美文需要美读。所谓美读, 是指灌注了充沛饱满的感情, 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的朗读。请看朱自清先生的《春》中这段话:“桃树、杏树、梨树, 你不让我, 我不让你, 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 粉的像霞, 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 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

这段话用了五个儿化音, 字里行间充溢着作者内心由衷的喜悦, 跳宕着春天欢快活泼、轻盈灵动的气息, 富有亲切喜爱味儿的字音与所描绘的春天、作者的主观情感水乳交融, 显示出醉人的艺术魅力。像这样的文字要引导学生披文入情, 入境审美, 美读吟诵, 读出形, 读出色, 读出味, 读出韵, 读出情, 达到沉醉其中、陶醉其中的佳境。

另外, 在阅读教学中, 还要让学生咬文嚼字, 欣赏语言文字运用之妙。如《春》中的这句话:“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 嫩嫩的, 绿绿的。园子里, 田野里, 瞧去, 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作者打破了汉语通常的语序, 把“园子里, 田野里”放在动词“瞧去”前边, 中间又加逗号, 形成短句;“瞧去”放在瞧的对象之后, 也加逗号断句, 再用“一大片一大片”重叠, 把“满是的”放在最后, 起了强调作用, 给读者的感觉是满眼都是嫩绿的小草。对这种不同寻常的句式, 教师要引导欣赏, 使学生体会出其中的美。

3. 作文美。

作文是什么?对小学生来说, 作文就是练习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内容, 或亲身经历的事情用恰当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作文是生命、心灵、情感本真的袒露, 是压抑的冲动, 是秘密的公开, 是温馨的表白, 是一个丰富的精神家园。如果说阅读是对美的理解和欣赏, 那么作文就是对美的表现与创造。

用美的眼光来观察生活、自然和社会, 就会发现灿烂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是美的, 苍茫的星空、静谧的黑夜也是美的;艳丽的鲜花、飘零的落叶是美的, 挺拔的白杨、傲雪的青松也是美的;丰硕的果实是美的, 肥沃的土地也是美的。从人的成长来看, 儿童的天真是美的, 少年的活泼也是美的;青年的果断是美的, 老人的稳健也是美的。自然界的自然景物是美的, 社会中的各种艺术品也是美的。总之, 到五彩缤纷的大自然和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中去广泛接触, 用心感受, 尽力发现, 及时捕捉周围美的事物美的人, 这是学生作文的源泉。

在作文中, 以美辅德是灵魂。以美辅德包含以美引真, 以美引善, 以美引美。以美引真, 可以使学生感知生活的真善美, 并体悟到真的真正内涵在写作中的具体作用;以美引善, 可以使学生从感兴趣的美的事物进而不期而然地达到心灵的净化, 美好道德情操的陶冶;以美引美, 可以使学生从低向高不断地向理想的境界攀升, 并在美的驱策下, 自愿地显现人的求真、向善、爱美的本质力量。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4篇

戏服很脏,领口都油汪汪的,起着一层锃亮的腻。你得把绛紫当成桃红,肉桂色看做柠檬黄。黑的你最容易找,但对不起,都结了层霉点。所有色彩都渐变成了30%的灰。

没办法,好衣服都给主演穿了,群众演员只能轮到这一堆了。

女孩们皱着鼻子往后躲,好像服装师手里拎的不是衣服,是一挺机关枪。最前面那位,自知逃不了,说话干脆带上哭腔儿,问:“能不能不穿这个?”

头顶微秃的服装师听多了这种问话,耐心早变得和他的头发一样少,吼道:“不穿就走!这是满清戏!穿T恤?穿超短裙?亏你们想得出!”

大家都吓傻了,再没有人应声,谁应声谁没好下场。服装师手里正拿着一件绣着三只鸟的大黑袍子,最脏,最难看。不穿就别想引起他的注意,这点默契大家还是有的。

她们一溜儿七个女孩全是片厂附近幼师学校的,一周前,剧组广告大字标明:招聘群众演员。她们凭着二十岁的青春和智慧,愣把这六个字理解成“寻找未来明星”。

都化了妆,弄了新头发,打扮得挺美,以为今天来试镜,都摆着其材可造的范儿,又矜持又优雅。

怎料舍血本换来的却是扮宫女,得扫落叶,洗台阶,还有一个要在厕所搞卫生,为突出冷宫惨状,还要安排这位摔上一跤。

服装师没辙,就来找我。我是这戏的导演,别急,这戏一共四位导演呢。我的正式职务是:《大清十年》剧组第四部的助理导演。

我对女孩们说:“这场戏里你们是群众演员,演宫女,你们先看看剧本。待会儿换好衣服去拿道具,主演一来马上开拍。每个人演完有50块钱劳务费,我们争取一次拍成,OK?”

女孩们沉默了,她们用沉默把我逼成一个道貌岸然的骗子,像我欠了她们什么。我盼着有人打破僵局,终于,这个人出现了。

是一个卷发姑娘。她说:“我愿意穿这件最脏的衣服,但是导演,我可不可以有一句台词?”她边说边接过服装师手里那件乌黑的袍子,义无反顾地往身上披,掀起灰尘三尺厚。

我心软了:“那你想说什么呢?”

“我就想说一句,‘皇后,当心身子。’我可以边说边哭吗?”既然不影响大局,我应该同意。

接下来几个姑娘都乖乖穿上了戏服,然后,每人也都要求有一句台词。最有想象力的一句是:“其实,我才是真正的皇后。”

胡闹!

萧瑟的后宫庭院,女孩们乖乖拍戏了。我观察这七个姑娘,都很平凡,不会有成为大明星的潜质。所以,对不起,菲林有限,只能切给主演。15秒,OK,结束。

摄影师已关机,那卷发姑娘还没演完呢,只见她在厕所门口摔了个四脚朝天,然后爬起身哀嚎道:“皇后,当心身子!”

收工时七个女孩每人拿了50块钱走人,晚餐的盒饭车在尘土里准点开餐。

鱼香肉丝、黄瓜莴笋,干这行三年来,我跟了近十个剧组,吃了不少于3000个盒饭,造成不下一平方公里的白色污染。

在我吃着生命里的第3001个盒饭时,远远的,那小卷毛怎么回来了?

她手提一只沉重的砂锅,献宝一样来到我面前,砂锅里炖了什么玩意儿这样异香扑鼻,还冒着热气?她诚恳地说:“导演,这汤给你喝。”

多懂事的姑娘啊,是用那50块钱买的吧?受之……我有愧呢。我说:“别别别,你还是学生,自己吃吧,怎么能让你请客?”

她傻乎乎地说:“没关系,我又不饿。”

最后,我和服装师厚着脸皮分喝了那罐香喷喷的鸡汤,像两个产妇一样,吃饱了揉着各自的肚皮,觉得很幸福。也得问问人家的名字啊,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她说她叫程婀美。

下午开拍时我发现程婀美没走,腻歪在剧组周围,和一堆皇后的粉丝们在一起。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她肯定还想再演个角色。但是傻姑娘,都大结局了,皇后一会儿就要去上吊,她不需要宫女了,你歇菜吧。

我抽空跑过来告诉她:“快回去吧。”

她说:“我可以等。”

我直言不讳:“戏结束了。”

她说:“其实,我只想告诉你,我以前考过电影学院,只差12分,就12分!”

能歌善舞的姑娘们考电影学院失利,出门就是幼师学校的招生桌子。一个个未来的明星变成教孩子跳舞的小老师,她们不甘心。

但我看这也挺好,有书念总比待业在家强,但小卷毛比我有理想。

服装师说:“又一个做白日梦的,咱剧组难道是心理医院?”

戏拍到天黑程婀美也没走,收工后,我开车往市区赶,打算去三里屯喝两杯。车经过程婀美时,看她怪可怜见的,我摇下车窗对她说:“喂,要不要上来,我带你一段路。”

程婀美三脚两步上了车,毛茸茸的头发里全是沙子。起风了,每到沙尘暴天气,我就觉得人生黯淡,想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话里有话:“这么傻等,等不到头的。”

她说:“可是,不等,又怎知等不到头呢?”“出名就那么重要吗?”“重要。”

好吧,重要,她是不知“出名”二字的代价。我以前也做过出名美梦,试过演戏,当明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实现理想,就如同不是每只蛹都能化成蝴蝶。

先是给大牌们倒水、搬凳子、拧毛巾,后来演龙套,出场三四回就死掉,再后来演点杀手、罪犯、小偷……唉,容易么我!

我亲眼见到有些姑娘为走红身败名裂,像对媒体撒谎、绯闻炒作、跟导演上床等。她们自己都满口说着:戏子无情!

不仅戏子无情,导演也无情。在这部《大清十年》的倒数第二集,程婀美,你是看不到自己的倩影了,因为根本就没拍到你。你别恨我,欠你一罐鸡汤今晚我送你回家算扯平了。

“明天我还来看你们拍戏行吗?”

“你不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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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她咬咬牙,“不用!”

“那今晚陪我好了。”

她是被我吓傻了还是故意装傻呢?总之在酒吧里她变成了女英雄,挺着不发达的小胸脯,怎么劝都不喝!

直到我生气了,拍桌子叫她滚。酒吧里的人都看过来,有老外向我竖中指,她这才乖乖接过酒杯,开始灌自己。

到我家时她差不多已经醉了,但却更坚贞了,把一只毛公仔死死挡在胸前,生怕我兽性大发,挺可爱的。

她们一开始都这样,纯情、恬静,然后她们就变了,热情、主动、开放。她们对我说:导演,下部戏,我能不能演个角色……

我在程婀美面前走来走去,开电视、脱衣服、洗澡、唱歌、刷牙。而她呢,随时准备用毛公仔砸我。

她跟任何一个初次来我这儿的女孩一样,但女孩们最终都没砸我,而是像抱毛公仔一样温柔地抱我。

我记不住她们的名字,但我知道她们都想出名,她们觉得我能促成这事,而我呢,我很寂寞,我很好色。

交换条件是公平的,最后,我香喷喷地扑到了程婀美身上,说,Come on,baby,不要紧张,难道你还是处女?

她用毛公仔拼命抵抗,当我亲到她的脸时,一条血淋淋的指印挠在了我脸上。

我们都呆了。

然后,她哭起来了,她说,对不起,导演,我不是故意的。她哗啦啦把衣服扯掉了,头发上的灰尘落在我洁白的床单上,哎呀妈呀,她还没洗澡呢。

我等她去洗澡,可她洗完澡我已睡着。徒劳无获的一夜,让我明白过多饮酒有害于泡MM。而惟一收获是第二天清早,我得到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听到程婀美五点不到就爬起来开我的冰箱,然后是蛋壳敲碎的声音,微波炉旋转和面包烤酥的香味……

这之后,程婀美蹑手蹑脚地逃跑了,关门声重了点。我很想骂一句去死,但想想算了,小姑娘哪儿知道我不仅脾气不好,而且还是圈内最有名的花心大萝卜。

不妨给她留个好印象。要知道,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认为我很坏,但有一个人死认我是好人,那……我就是个好人。

做好人也是有瘾的。

皇后终于自杀了,戏完成了。剧组去吃庆功饭,路上我接到陌生来电,电话里的女孩问我,今晚我还要来你家吗?

你看看她多蠢啊,要是平时,我准破口大骂,但现在我心情好,何况我不是要做好人吗?于是我说,行啊,十点半你在我家楼下等我吧。

十点半,我已酩酊大醉;十一点半,我和美女们跳贴面舞;十二点半,我在卫生间里呕吐;一点半,我抽着烟,看她们一个个回家,心里落寞,觉得我也该走了。

KTV里放着一首歌:为何你想讲的情话,藏于落寞眼光背后。这时,我想起了程婀美。

我给她打电话:“喂,我喝醉了,你来接我?”

她来了,不错,她把我平安运回家。上楼时,我像面条一样软,她就背我,她的后背咯得我肚子好痛。

在电梯里我吻了她,我知道自己浑身酒馊味,这样吻一个女孩真叫臭不要脸,但是她接受了。

她不呼吸,忍着我那个漫长的吻,紧紧闭着眼睛。我忽然觉得对不起她,我不能这样,伤天害理啊,于是我说:“你回去吧。”

她却没走,她把我安顿睡好,深更半夜帮我打扫起房间来了,真是宫女命啊!小姑娘,你打算在我房里搜出什么金银珠宝?其实我不过是个貌似有钱的穷光蛋。

我说:“程婀美,下一个戏,我给你安排个角色吧,啊?”

新戏我真给了她一个角色,没特别照顾她,演女尸。

其实,对于这部聊斋题材的电视剧来说女尸是很重要的,一共要出现三次。至于扮相,怎么吓人怎么弄吧。

程婀美化了妆后还真阴森,所到之处,人群自动闪开。我说,脸上多打点血,化妆师便照她头顶哗啦啦冲了一袋血浆;我说,衣服太新,化妆师就往身上泼点泥。

她问我:“我能不能有一句台词。”

“不能。”女尸怎么可能有台词?诈尸?

她默默走开,坐在冬天的阴云下,等着开拍。没有台词的她在思索什么?程婀美是我见过的最爱犯傻的姑娘。

镜头打在尸体脸上,我一直说,不要动,不要有表情,像真死了一样。可是,尸体在这时却双眼一睁,哭了起来。

她坐在坟墓里指着我的脸,质问:“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是你女朋友啊!以后就是你老婆,你就这样对待你老婆吗?”

每一句话都说得斩钉截铁,喷出愤怒的小唾沫星子。

场内场外的人都看着我,有人开始哧哧笑,有人开始冷笑,这场面真是“吃不了兜着走”这句话的最精彩演绎。

我早该看出来,她比别的姑娘更难缠。

扮尸体的换了人,程婀美被清除场外。接下来几天,远远地,我就能看见人群里有小卷毛的身影。

到了晚上,这个身影守在路边,我的车一经过她,她就招手,而我则一个加速冲到她前面去将车开得无影无踪。

我得甩掉她。

她该死心了,但一周后的下午,我发现我的房间再次变得整洁,而程婀美端然坐在沙发里。

“靠!你怎么进来的?”

“我有你家的钥匙啊。”

“你什么时候拿的钥匙?”

“那天你喝醉了我帮你收拾房间……其实,我……我不是故意烦你,我是真的……”

“滚!”

换掉了门锁,程婀美就没法来我家了,但她每天一个短信约我见面。当那个手机号注销后,我终于摆脱了和程婀美的全部联系。

但在这时,我却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节目,真情访谈类的,节目里的女孩哭诉痛失恋人的悲苦。

我只好找到她们学校,如果她继续这么干,我打算不遗余力地告她骚扰罪。要么就以恶对恶,把她搞臭,难道我还斗不过一个丫头片子?

学校里几个女孩认出了我:“咦,你不就是《大清十年》的导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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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演过《金武门》的打手。”

“他还演过得相思病的少爷,在那个什么《小财门》里。”

她们说得都没错,我那默默奋斗的历史被一句句抖出来还真让我有点不好意思:“你们怎么知道的啊?”

“因为我们有个同学叫程婀美!”

姑娘们把我带到程婀美的宿舍,她们说,三年前程婀美在一入校时就在她的墙壁上贴满了我的照片,她们告诉我说她好喜欢你的。她本来是考电影学院的,因为考前紧张没吃饭,等到要考时饿得发晕。有个电影学院的学兄正打了午饭往宿舍走,她就过去问他饭是哪里打的。人家知道她要考试,二话没说就把一只炸鸡腿给了她。

“那个人就是你吧?”

“程婀美一直没忘记你呢。”

“你们的相识很好笑。”

“才不,很有幽默感,很浪漫哦。”

女孩们七嘴八舌地说开了,我趁她们谈得热闹赶紧走了。我不想找程婀美了,我跟她萍水相逢她却对我一见如故,原来这里还有三年的伏笔。

恍惚也想起毕业那年,我没找到工作,很穷,只好赖在学校。中午从食堂提着饭盆路过招生考场时,一个女孩冲过来,问我食堂怎么走,说她好饿。

那天就是我把一只鸡腿送给了她,可问题是,我没那么好,那个鸡腿掉到地上一次,只是我本来打算冲冲干净再吃……

《大清十年》播出后,反响很好,紧接着就有别的导演拍续集。我很有兴趣地看了一遍,咦,那里头,那个演宫女的……不是程婀美吗?

“皇后,当心身子!”她终于有台词了,并且,这部戏里,她不仅有台词,她还是主演,皇后则被编剧改成了一枚龙套。

她变漂亮了,她瘦了,其实她很上镜的,下巴特别好看,眼睛也很大。

我不知不觉笑了,并且,这个不知不觉的笑,维持了整整一天。什么叫思春,我这个面部表情就是完整的解释。

当晚,思春的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挣扎,拨通了程婀美的手机。当电话那边传来温柔的“喂”时,我忙义正词严地说:“恭喜你!出名了!”

我为什么手心出汗,声音发抖呢?

她说:“这不重要。”

“出名还不重要吗?”

“不重要,其实,你一直没听我把话说完,我想出名就是想让我喜欢的人别忽略我,让他知道我很优秀。”“喔,那个人真幸福……”

“没错,并且那个人懂得及时打电话给我。”

沉默了半秒钟后,我忽然语无伦次地说:“那么今天晚上我请炸鸡腿吃你,哦!不,我请你吃炸鸡腿。”

(责任编辑:花掩月xuxi2266@sohu.com)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5篇

收拾起心情,继续走吧!错过花,你将收获雨;错过他,我才遇到了你。继续走吧,你终将收获自己的美丽。

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是这种脑袋不清的强烈的占有欲者,他们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会不择手段,以致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喜欢的东西,但是在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并不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身心疲惫,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不可近焉”,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久了你可能会发现它并不如想象中那般美好,如果你在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懊悔不已,所以也常有这样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谁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和他(她)在一起,有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他们不惜使用“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最原始的方法,想以此来挽留爱人的人,但是这并不能挽留住他的心,更有甚者,为了这而赔上自己那年轻而又灿烂的生命,可能会唤起爱人的回应吧,但是这给他(她)带来了更多的自责与内疚,还有不安,从此快乐就会和他(她)挥手告别。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他(她)在一起的,虽然有人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快乐,喜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让他幸福快乐,因为他的喜怒哀乐都会带来你的情绪的波动,所以也常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更弥足珍贵。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6篇

有一种快乐叫享受过程,有一种研修叫享受快乐

人人都知道:快乐分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快乐叫享受过程!它可能要浪费我们人生大部分的时光,然而这种美好是留不住的。它可能很快消逝,什么也留不下,但短暂的享受也会让人觉得此生不虚度!因为空虚寂寞无限的迷茫,就一定产生漫长的痛苦。茫茫碌碌,充实有价值的劳动那才叫舒心的快乐!

2013年的暑期远修培训就带给我们这样的快乐。享受当下每一分每一秒的自我满足感,享受当下每一分每一秒的成就感,享受当下每一分每一秒带给我们的这种快乐!

有一种安全叫自律 第7篇

文/朵娘

最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辞职及如何辞职的问题。

好朋友的建议是,先找到下家,然后再辞职。大环境不好,朋友给出的这个建议可以说是真心为我着想,也是最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一条路。但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首先本职工作非常忙,其次要用无数的谎言请假去面试,面对的心理压力也是非常大的。

但我又是个,若不全力以赴解决问题,就容易迷茫容易困惑容易心神不宁,更没有办法往前走的人。每次到这种选择性的十字路口,我就很想有架时光机,让时光机带我到未来看看。一切可行不可行?哪种选择最优?可这世上哪有什么时光机!

人生充满了偶然和未知,世事经不起假设,世上更没有早知道这回事。我们能做的,就像王小波在《青铜时代》说的:“永不妥协就是拒绝命运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转意,拿出我能接受的东西来”。

所以,还是静下心来剖析剖析的好!以下几个维度:

1

一次辞职 ≠ 一定终身

我发现我每次在选择本身这件事上耗时太多,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原因是我不敢承担选择所带来的后果,生怕一次选择不当毁终身。而实际上,那就是岁月长河里大大小小的选择中最普通的一次而已。并不是什么一定终身的事。当然这不是说,辞职不辞职就可以随随便便的,而是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感性而为。犯不着磨磨唧唧患得患失,恨不得用称去衡量工作的每个纬度。费这时间,还不如多读几本好书。

现在回想起人生中最难纠结最久的一次辞职,觉得十分可笑。当时在那个公司有两年是属于职场上升期的,无论是工作技能还是资源积累或是沟通技巧都是直线上升的。但是两年后,由于公司董事层瞎折腾,公司发展渐趋停滞,甚至倒退。那个时候我就纠结要不要辞职,要不要,一直纠结长达一年之久。实在是荒唐与可笑。

后来到了新的工作岗位,方才知觉自己浪费了珍贵的时间,白蹉跎了一年。而这,主要是我有选择恐惧症,思索太多反而禁锢了自己前进的脚步,以致于当工作出现断层,甚至是明显的裂痕时,我仍固执地坚持等等,再等等,再看看,抱着或许会有转机的想法,用想象去弥补现实的缺憾。

我想,如果我当初果断一些,不是前怕狼后怕虎,也许我能更早地正视并面对许多职场现实问题,更早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领域。而不是等到负能量满腔的时候,既没自信又没勇气地时候,去瞎找一份工作做跳板而离开泥泞地,要知道那有一种,刚离开虎窝又入狼穴的感觉,那耽误的岂止是女人短暂职业生涯里的一年时间?

2

人品 ≠ 职品

虽然说试错法是最愚蠢的办法,但是爱迪生就是一个典型的靠试错法成功的例子。

现在很多向互联网转型的企业,往往也会选择用小步快跑的试错法。那么,如果,如果一个人在职场试错那就更加无可厚非。比如,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作为一张白纸,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我们适合做什么工作,我们会喜欢什么样的工作。所以,才会有如跳蚤般跳槽的小伙伴们。

如某名言所说,人生并非一试定终身,而是个试误的过程。

那么,试错职场,反复跳槽,就不能说是职场品德不好吧。毕竟,无论是职场还是人生,我们都是在不断的试错中成长啊。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身在朝中心在汉,仿佛是麦田里的游荡者,公司发展公司的,我追求我想追求的,始终守护着自己的频率,没法真正入公司这场大戏。如此对比,我觉得通过果断试错,找到自己爱干的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事,总比畏手畏脚止耽误公司事儿来得好啊!

3

成功职业路≠成不辞职

关于职场生涯。我很多次想,若是当年我不辞职一直在第一家公司做,会取得怎样的成绩。

朋友熟人中,很多人一份工作做了七八年之久,早已是经理总监职位,年收入也非常可观。而我这种换工作频率相对高的人,收入当然没法和她们比。但有的事情却远远不是想象的那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就遇到了与我一起入职那家公司的同事。她仍在那家公司,已经整整五年半了,可收入却并没有得到多少改观。她依然沉湎于那份工作,不善沟通交际,人生际遇生活圈子也没有得到多少改观,而老板似乎也牢牢地吃定她了。

职场从一而终固然最好,但是不可违心苦熬,更不应该因为怕面对未知,而禁锢自己的试错机会。人活一世,大部分人都会有自己追求的事业,不应将自己活成别人希望的样板。违背心意做样板,应付得一时应付不了一世。

职场发展不顺,换工作比较频繁的人,也没有必要灰心丧气,觉得自己职场失败。有的时候,得学会接受不完美,只要是理性思考之后做的决定,便是对自己的职场生涯负责。

4

找好下家≠不道德

以前,我一直认为利用工作时间,或者是找各种理由请假找好下家后再辞职,是“变心”的不道德行为。

但现在看来,对企业来说,如果一个心生离开之意且又在犹犹豫豫的员工, 如果企业看重他的才华,对他尚有挽留之意的话,有时候装聋作哑地让员工抽时间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其实是对企业都有益的选择。至少我会选择这样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员工通过对比,可能会把心理上某些严重失衡的天平扳正一点,要留就果断止损。如果其还坚持离开,则再多挽留也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不能给彼此满意,则限制了彼此的成长与发展。

有一种小资叫“厦门” 第8篇

上图是我在厦大拍的, 下午3点多汽车到目的地后, 把住宿问题搞定后就直奔厦大南普陀, 虽说出入要检查, 可我一副学生面孔, 也没什么理由不让进, 厦大校园确实很美, 比我的学校要很多, 让我欣慰的是小动物奇多无比, 并且都无比悠闲, 好像只需要坐那, 吹吹牛, 就有好心的人来送食物, 羡煞旁人, 哈哈。

然后我就去了南普陀, 因为仅靠厦大也不会很远, 并且也没门票, 当时天气很好, 索性和厦大一起秒杀掉, 南普陀倒很小, 我也没把钱进去拜上两拜, 不过小也有小的好, 随处都可以坐下来吐息一下, 看看不远处的鸟儿, 或者偶尔路过的情侣和游人。

然后我第2天起床, 发现不好了, 大雨, 遂洗了个澡, 看电视, 看那啥北方有佳人, 看了一集, 我说呸, 女娃还不长大, 再看看外面好像小点了, 就出去鼓浪屿准备玩。本来觉得蛮可惜的, 下个大雨, 一来光线不好, 二来我扛个相机不方便, 后来想想, 管他呢。坐了个船, 嘿咻嘿咻地就上岛了, 地图啥的也没看, 见缝就插, 还没怎么玩呢, 好家伙, 暴雨, 我于是钻进一路边的小咖啡屋。咖啡屋的主人很热情, 还有三个和我一样来旅游的游客也来避雨, 就天南地北地吹, 后来发现我们几乎同龄, 当爆出了我是89年后, 居然都为自己是姐姐而感到高兴……我就晕了, 为什么所有女生好像都对这个挺有成就感的, 难道我看起来很老?咖啡屋的主人说, 这个小店是他租的, 他是地道的鼓浪屿人, 所有的咖啡都他自创的, 我就要了个他推荐的男生咖啡, 味道很浓, 还不错, 店里也很别致, 就是小得有点过分, 也有很多游客的留言, 里面不乏有很多老外。想咖啡屋老板这种人在鼓浪屿很多, 多到数不清, 虽然我很想每个都进去唠个嗑, 喝杯咖啡, 可是囊中羞涩, 容不起我这样啊, 于是我就顶着大雨随处漫步,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着走着就走到比较偏僻的地方了, 游客也没了, 看来这才是真正的鼓浪屿, 应该是居住的地方, 都是一排排的小平房, 中间只有很窄的被雨水不断冲刷的十字路, 差不多只容得下两个自行车的距离。

——在厦门, 倒不缺这样有情调的小店, 一杯奶茶, 坐下来和主人攀谈几句, 欣赏着店内的小饰物, 一个下午就这样悄悄溜走。

——晚上吃了顿便饭, 就接着把刚才的路又来回走了遍, 其实我走的不是路……是FEEL, 晚上的鼓浪屿弥漫着诱人的灯光, 那种不是很亮, 但却能点燃道路微暗灯光, 路边的野猫, 远处传来的音乐声, 偶尔路过匆匆忙忙的行人……很是惬意。

——因为大雾的关系所以拍厦门市区只是一片惨白, 也没力把它P得很梦幻了, 随便借用了素材把它搞旧点。厦门的三天倒是挺充实, 虽然有两天在下雨, 不过这种东西, 随便它吧, 心情好, 天气又算的了什么呢, 其实我逻辑差, 硬憋出最后几句来的, 总得有个结尾不是~让我来个华丽的ENDING……~~~!

——鼓浪屿的一大特色便是数不清的欧式古老建筑, 这个教堂便是其中之一, 下面有一个耶稣的雕像, 上面写着“耶稣万世君王, 愿您降福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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