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2024-05-29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精选8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1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进程,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全力打造新型农村消防防控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火灾多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3年的时间,使全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管理得到规范,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做到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每个县市区要确定一个乡镇,一个乡镇要确定一个行政村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村,以点带面,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2007年底,60%的乡镇达到试点单位标准。到2008年底,所有乡镇、村全部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市政府每年对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取消

评先选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凡因对农村消防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而辖区内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建立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公安、综治、农业、林业、建设、规划、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居、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各乡镇场要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牵头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村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村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不断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规划,合理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村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之中,给消防工作的发展留足余地。一是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环形消防车道的,应设置尽头式回车场(不能小于12×12米)。二是要确保消防用水。有市政消防给水的,应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市政消防给水的,要在保护好原有消防水源的基础上,合理修建消防水池。可作为消防水源使用的江河、湖泊、池塘,要修建供消防车使用的取水码头。三是要配置必须的灭火器材,如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和灭火器等。四是要加强电气管理,规范农村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管理。五是要提高新建房屋耐火等级,提倡多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进行装修。六是要规范农村大屋场、棚户区的管理。因地制宜,制订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和村民防火公约。棚户密聚的村寨要进行合理的改造,留出防火间距,改善防火条件,切实减少火灾至灾因素,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防火条件。

(三)加强宣传,增强农民消防安全素质。

据统计,绝大多数农村火灾是由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漠、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切实增强农民消防安全素质,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性、长远性的治本措施。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站、村民文化站、活动室等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中小

学素质教育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对农普法教育内容,各乡镇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劳动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作为农民工劳动就业培训内容,民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抓好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教,文化部门要通过农村电影放映队、农村文艺演出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将消防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有条件的示范村还要利用村办学校,建立村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要在进村主要道路、村口设置固定宣传展牌。要积极推进农村消防法制、道德、文化建设,建立防火公约,引导农民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新风尚,移风易俗、改变陋习,养成科学、文明的用火用电习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村、消防安全户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工作、村村远离火灾的良好局面。

(四)依法治火,切实提高消防部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火,积极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积极预防、严厉打击放火犯罪活动,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

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地防止“火烧连营”、烧村毁林的恶性火灾发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研究、解决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农村示范村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为新农村示范村消防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上,消防大队要特事特办,依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既要严格执法,更要热情服务,要通过简化手续、限时办理、提前办理、上门服务等措施,积极主动地为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搞好消防建审服务,确保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正常发展,促进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断上新台阶,为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闽公消网(〔2007〕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我县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及时全面总结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经验,探索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新思路,创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培育可供推广的典型,为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农村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由邱模辉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朱继柏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局、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挂靠县消防大队,由范晓珑大队长任组长,康九东、占伟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总结。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辖区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乡镇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为加强对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分析会,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分析协调解决本地新农村消防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应建立和完善以由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综治协管员、自然村中心户长组成的综治网络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或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为龙头、综治协管员为骨干、中心户长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落实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每年要与乡(镇)各部门、乡(镇)级企业及各行政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各行政村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设施建设。已有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未制定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简易规划。按规划要求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消防通信等。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确有困难的乡(镇)要充分利用江、河、沟、水塘等天然水源增设供消防用水的取水码头,并用字牌标识;没有自来水管网的,也没有天然水源的乡(镇),应建设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10立方米,并有补水措施。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站。

4、队伍建设。除公安消防站或合同制消防站保护半径内的乡(镇)外,其他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应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推行“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并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5、防火措施。严格控制低耐火等级建筑的建设,及时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各乡(镇)要加强本辖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源头控制,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安监站、安全联络员对“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家庭作坊、商场市场、民工聚集区、出租房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落实防火措施,改造电气线路,每个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要分开设置,清理好柴堆草垛杂物,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依法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

6、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消防宣传设施,在集市醒目处设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街道主路口设置一块消防标语牌,为每个居民户配发一块消防警示标语,各乡(镇)所在地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各乡(镇)政府要依托居民活动中心建立消防夜校,悬挂“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每年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和乡(镇)居民上不少于4次的消防常识课,让每个人掌握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组织各类消防队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每个重点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依托各类学校、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制定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不少于1次。

(二)行政村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各行政村应成立村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同时,明确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设立村专职防火员,具体负责开展防火业务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推进。

2、落实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村(社区)消防工作计划,每年应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用户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应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防会议、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村民委员会应编制1本消防规划文本,村庄消防规划要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义务消防站等内容,并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必须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水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并组织村民实施演练。

5、队伍建设。成立由治保主任、民兵、村民等人员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并设置固定库室,落实人员保养,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

6、宣传教育。各行政村的消防宣传设施要完善,在村民集中处设立1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为每个农户配发1块消防警示标语,在村民出入的主要道路设置2块消防标语牌,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设置1个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各行政村应依托村民活动中心建立农民消防夜校,悬挂“农民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半年组织村民上1次消防常识课,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1次灭火训练和演练,消防队员熟练操作所配备的器材装备;充分利用各试点村小学、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选择5户支持、热心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意识强,消防基础条件好的农户家庭作为消防安全示范户,通过他们带动全村开展好消防安全工作。

7、防火措施。各行政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建立防火安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灭火训练等消防台帐;加快电气线路改造,每个试点村户外电气线路要符合电气线路安装有关规定,做到整齐规范;每个农户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分开设置;各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清理干净,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农村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当前我县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消防工作机制不全、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村民消防意识不强,火灾隐患多,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认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更新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试点,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分析和解决试点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问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将试点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积极推进。各乡(镇)政府要在县政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要科学安排工作内容和时间,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以减少农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为总体目标,切实形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程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结出好的工作经验,探索出好的工作思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3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 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环境, 作为消防部门, 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做到“四个到位”, 形成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力保障

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要始终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到位、经费保障”为落实工作的前提条件来抓。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强化政府行为, 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与防火安全委员会, 设办公室,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消防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宏观指导, 从而使消防队伍建设、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一系列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 层层落实责任, 并积极落实区 (县) 、乡 (镇) 领导和驻村干部分片包干、联合督办、派驻指导的责任制度, 逐步建立起工商、文化、城建、公安等相关单位齐抓共管, (区) 县、乡 (镇) 、村三级各负其责的农村消防安全网络建立健全与责任制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从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方面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到位。为克服消防监督力量薄弱、警力不足的困难, 要建立和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 并以此为突破口, 将消防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 设立防火档案及各类防火台帐, 明确和规范农村防火工作程序。在此基础上, 在各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督室, 确定派出所所长和民警为消防监督员, 建立群众消防组织, 成立义务消防队, 从而实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市延伸扩展到区 (县) 、乡 (镇) 、自然村的目标, 有效改变消防工作在基层失控漏管的状况。四是经费保障到位。财政部门应将农村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并按期拨付, 从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四个环节”, 营造农村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会议全面宣传。除召开专门会议对农村防火工作专题进行部署外, 各区 (县) 、乡 (镇) 要充分结合粮食直补、税费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会议精神的落实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农村工作合并在一起, 逐区 (县) 、逐乡 (镇) 、逐村组织群众学习消防法规及火灾扑救知识, 增强农民群众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利用载体广泛宣传。可以采取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刷写防火标语、等多种形式, 加大对消防安全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教育, 从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消防、关心消防、支持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住关键集中宣传。在重大节日和主要季节, 会同相关部门制作防火常识宣传单、张贴标语, 采取检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 直接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到农村。尤其是针对农村弱势群体, 要充分依靠教育学生来带动家庭, 以家庭带动社会的途径, 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 大力推行“送消防安全知识上门”, “送消防安全到家”活动, 有效增强弱势群体的防火意识。四是借助培训层层宣传。通过各区 (县) 、乡 (镇) 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员和重点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常识培训, 举行实地灭火演练, 相互参观学习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特别是结合农村火灾特点, 深入开展消防知识进家庭、进校园活动, 重点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并将消防知识纳入了学校教学内容, 在社会面上起到教育一阵子、受益一辈子的长久效应和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连带效应。

三、突出“四个重点”, 夯实农村消防工作的坚实基础

为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打牢农村消防设施基础。一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消防规划, 按照适度集中、方便生产生活的要求, 坚持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积极德妥、循序渐进的原则, 制订并实施《农村消防规划》, 采取多种形式, 支持、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民加快农宅改造步伐, 提高农房耐火等级。二是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工作网络, 努力构筑一个以派出所为依托、以农村宣传栏为载体、以农村消防联防队为纽带、以治安协调员为骨干、以村民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三是要加强农村水源和供水设施建设, 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并依托水利项目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和集雨节灌工程的实施, 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以消防水池、消火栓为重点的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四是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增强防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为乡镇、农村消防联防队购置水枪、水带、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和摄像器材, 使装备建设达到更高的配备标准。

四、坚持“四个结合”, 增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是要把农村消防工作贯穿于整个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增强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把农村防火工作纳入“打防控一体化”社会治安体系建设范畴, 充分发挥综治网络的优势, 组建义务护庄队、巡查队, 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并实行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居民或发生连片火灾的村社挂牌警告, 有力地促进农村消防工作地深入推进。二是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防火工作列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 制作“村民防火公约”和“农村防火十不准”桌牌, 逐户进行发放, 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先进村”、“消防安全文明户”和“消防安全家庭”创建活动, 特别是从清理农村柴草堆、垃圾堆入手, 努力营造出一个整洁、文明、干净的农村新形象。同时, 结合送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活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 切实消除对火灾认识上的落后思想。三是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与城镇规划建设相结合。坚持“高标准、高定位、高要求”的“三高”原则, 把消防专业规划与城镇建设消防设施审批的前置性规定, 做到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同步推进。四是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扩大范围、延伸到农村的办法, 对各区 (县) 、乡 (镇) 易焦易爆场所和农村麦场等及时进行专项治理, 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建立“四种机制”, 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监控

为防止农村消防工作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 一是要建立对称的火情传送机制。各区 (县) 、乡 (镇) 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 确定专人负责火情信息报送, 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信息时刻畅通。二是要建立严格的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检查一次, 村委会每一个月对本村住户检查一次并记录在案, 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检查结果。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节日期问, 坚持做到非常时期非常工作。同时, 为了防止检查走过场, 要不定期组织工作组或结合农村其它工作的督查, 对重点村镇随时进行抽查, 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三是要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发生火灾之后, 严格按照“火灾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四是要建立有效的考评奖励机制。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评优活动, 对先进单位、先进区 (县) 、乡 (镇) 、先进村委会和先进个人都要拿出资金予以奖励, 有效促进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摘要: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农村的安全稳定,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村的消防工作, 不断提高农民的消防意识, 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然而, 长期以来, 我们的消防教育专注于“消防安全进机关”, “消防安全进企业”, 由于多种原因, 农村消防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环节, 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村, 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往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文章针对现状提出了全面夯实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的几点看法。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4篇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但其发展很不平衡,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农村地区火灾仍呈多发趋势,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近5年来,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37.6万余起,造成8539人死亡,121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3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61.2%、65.7%、62.9%和64.6%。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

当前,我国农村消防工作正处于初级发展时期,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及村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足、措施不多,片面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未能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农村防火工作缺少领导和部署,致使农村消防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传达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对消防不管、不闻、不问,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完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此同时,基层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无暇顾及农村消防工作,以致有的农村地区长时间无人过问消防安全工作,农村防火工作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2、村镇建设规划滞后,消防基础设施匮乏,自防自救能力不强

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扶持政策的促进下,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已达40%左右。然而,与此同时,乡镇的消防规划并没有与城镇建设速度协调一致进行,消防队(站)、消火栓等基础性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欠账严重,没有跟上城镇经济发展步伐,小城镇消防安全工作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当前,农村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各种工程项目快速超常规发展,各类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违章建筑大量涌现,致使在整体布局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3、消防宣传不到位,防火安全意识淡薄

尽管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和消防宣传工作,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有所增强,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外加基层消防管理滞后,宣传工作无人管,无人抓等原因,致使消防宣传活动难以落到实处,相当一部分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造成一些本可避免的火灾屡屡发生,教训尤为深刻。

4、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化给火灾带来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随着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地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民办、村办企业发展迅速,各类小家庭作坊不断增多。同时,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不断增多,无序发展,缺乏监督,导致农村地区火灾形势日趋严峻。据统计,2003年,广东省“三小”场所发生火灾死亡人数占全年火灾死亡总数的40%,其中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工作情系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农村消防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工作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大局。当前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措施:

1、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就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尽组织领导的职能。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农村的自治组织,其职能在《消防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即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对此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网络,保证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搞好城镇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消防工作发展的物质基础

各级党政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和城镇建设同步发展,适度超前开展农村及小城镇消防规划,逐渐改善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进行村镇规划和新村建设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筹划本地区农村消防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车辆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中心镇、重点镇要组建乡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车辆装备,公安消防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使之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避免小火酿成大灾。要通过多方努力,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发展的物质基础,提高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工作事关各行各业,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覆盖面广的优势,增加消防公益宣传内容,扩大公益宣传层面,加大农村消防工作宣传力度,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内容,劳动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作为劳动就业培训内容,民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抓好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保护,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要利用"三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的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农村地区有线广播网络和宣传栏在消防宣传中的突出作用,巩固农村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宣传进村入户,深入人心,深得民心,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强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能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公安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消防监督工作的基础。加强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是当前解决消防部门警力不足矛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方面,更要充分依靠公安派出所的力量,利用基层派出所熟悉辖区民情,深入群众的优势,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管主力军作用,强化对农村"小"、"散"等社会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效弥补公安消防部队基层防火监督岗位警力不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指导派出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管辖范围和监督管理职能,搞好消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水平。

5、加强各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5篇

关于印发《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南平市及建瓯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了《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顺阳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南平市及建瓯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3、工作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实际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议,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全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全乡消防安全监管网络。乡政府成立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蒋文华任组长,乡党委综治副乡长范祖华、乡武装部部长黄益春任副组长,乡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经联委、村建站、民政、财政、水电、广电等部门领导组成。加强全乡消防工作领导,各村(场)、单位配齐兼职消防员,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各村治安巡逻小组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村民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切实加强村乡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乡规划标准》和《村乡建筑设计防火规划》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心村乡总体规划、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电建设和农电改造工程实施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乡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农村公路、农业信息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按照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和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全乡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以易燃建材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村庄内部道路进行整治,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各村在供水、能源、水利工程等建设和改造,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村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从根本上改善我乡消防安全条件。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我乡已建立一支业余消防队各村、工业园区也应根据本村条件相应建立一支业余消防队。全乡建立乡村灭火救援体系,乡消防队要配备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专业队伍。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把消防宣传纳入普法规划、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之中。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订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目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

动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标语、宣传栏,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中小学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学习家庭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村民灭火和逃生技能。在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内容,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制作防火警示标志。通过上述措施形成人人懂消防,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局面,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

5、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和督促整改,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根据各村(场)经济条件,分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对农村草垛、育种、养殖、种植场所以及木屋毗连区、企业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试点,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减少农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为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通过搞试点、树典型,以点促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确定东峰村、坤口村、长溪村、桂林村、大房村、长源村、霞乡村、铜场村、南源村、井歧村。公安部门要为试点村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建议和落实各项消防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综治部门要依托现有网络,明确综治服务中心、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等基层各级综治组织消防工作职责,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民政部门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机制建设,督促基层政权做好农村消防管理工作;村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改造和试点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划要求规划设计农村公共建筑;其它相关部门要积极为试点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加强领导,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落实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6篇

【发布日期】2007-05-27 【生效日期】2007-05-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 财政部 建设部

农业部

(2007年5月27日)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国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为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据统计,全国95%的乡镇未编制消防规划、没有专业消防力量,90%以上的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基本消防器材设施,近几年农村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均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上升幅度远远大于城市,一次烧毁几十甚至几百户的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许多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3.工作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全面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

4.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镇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上级政府每年对下级政府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检查,落实奖惩。要积极推动县、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编制和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

5.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农村消防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发展改革等部门在规划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时,要统筹考虑农村公共消防设施需要。财政部门要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纳入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内容。建设部门要在编制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时纳入消防安全项目,在实施村庄整治中具体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和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民政部门要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农村消防管理工作,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损毁民房的恢复重建等工作。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

6.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要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实行消防安全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农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安全监护。要组建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加强管理和训练,组织火灾扑救。

7.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消防组织,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

三、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8.编制消防规划。各地要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渔港、国有农场等总体规划时,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纳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已编制、修订完成总体规划,但缺少消防安全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凡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总体规划,不得批准。

9.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群众渔港等农村基础设施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及缺水地区,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

10.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要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到2008年,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东部地区的全国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09年,人口5万至10万、年GDP1亿元至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全国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要建成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村庄、渔港码头要基本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

11.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

四、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

12.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文艺团体等资源,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农村消防宣传纳入创建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工作,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其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乡镇企业管理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常识。要在村庄、渔港码头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标语,乡村广播站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尤其是在农业收割季节、捕捞休渔期、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13.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村庄、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及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限期搬迁。

14.落实防范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加强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消防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研制和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防控火灾水平。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7篇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250号 【发布日期】2006-11-30 【生效日期】2006-11-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

(闽政办[2006]2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预防火灾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和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事故较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运用好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努力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职防火员,其他村、自然村配备兼职防火员,不断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空白点。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010年前,全省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100%。要按照科学、规范、合理、合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要有计划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在村庄内部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在农村供水、能源、水利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同时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省级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三)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设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协助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动新闻、农业、林业、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文化工作站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家庭学习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农民群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和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麦场、育种、养殖、种植场所、木屋毗连区、企业以及林内林缘边工矿企业、临时作业点、电力线路走廊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三是指导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四是定期检查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工作实施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考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组织协调农村火灾事故扑救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内容,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验收;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协调工作,把消防规划纳入村镇规划,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城镇规划审批关,凡在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等时节的防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生产特点,做好森林用火安全和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带动农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一个村庄的消防安全社会效应。

(三)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消防组织和设施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定期讨论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四是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专(兼)职、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训练,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五是定期检查指导各村组、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督促指导所辖村(自然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六是与各村委会,辖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二是协助乡镇、村、组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职责。三是督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委会、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四是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依法督促整改。五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六是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登记处理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联络员、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管理保养、防火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奖惩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制度。二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三是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有条件的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春播、夏收、秋收等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搞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适时组织进行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训练,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及时扑救火灾。

(六)驻村单位职责。接受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实内部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作为“文明村舍”、“五好家庭”评比的内容,把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实施同制定、同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切实形成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乡村”活动,并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推动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农村消防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标准由低到高,内容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和发展。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县(市、区)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村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机制,将村镇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地方政府财政统筹保障。鼓励依法设立消防公益基金,开展消防公益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助消防公益事业,用于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及其消防装备建设和防火宣传。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第8篇

就农村而言, 文化建设对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有着巨大的反作用, 它能够极大地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主体是农民。农民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 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那么, 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 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1. 农村文化建设, 是新农村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而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怎样才能使农民持续增收呢?从农民自身来讲, 最有效的途径, 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2.农村文化建设, 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文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动力作用既表现为一种精神动员, 又表现为一种团结、凝聚力,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 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不断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还要与时俱进地推动农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努力培育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 努力培养与建设新农村相适应的新农民。必须通过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文化启迪、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 推动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3.农村文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根本手段

提高人的文化素质, 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是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生产力的重要环节。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造就现代化的人才是推进先进生产力的关键。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人的文化素质, 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是提升全民族文化自觉的根本途径。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也就是要去努力发现不同层次的文化自觉, 充分挖掘出各个层次的文化潜力, 实现国民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

4.农村文化建设, 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独特的社区文化是增强农村社区凝聚力的重要因素, 经常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是使居民对社区产生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的有效手段。文化上的认同感以及心理上的归属感, 可以帮助农民摆脱互不相干的个体状态, 在生产生活上合作互助, 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一致行动, 为实现农村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前提条件, 为增强党和政府威信、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奠定重要基础。只有文化建设抓好了, 新农村建设才有后劲和活力;只有文化建设抓好了, 农民的综合素质提高了, 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谐的目标才能实现。

第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的文化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就, 但就整体而言, 农村新文化建设滞后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 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 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农村文化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的发展, 甚至已成为我国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不够,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健全

农村文化设施是传播先进文化的载体, 从我市县、乡、村的文化设施来看, 县 (市) 区一级虽然都建了文化馆、图书馆, 但标准不高, 经费不足, 乡镇文化站建设更令人担忧。从数量上看, 它不是在发展而是在萎缩。90年代, 我市乡镇文化站建站率曾达到99%, 而现在只占13%, 在这13%的文化站中, 村级没有文化指导员, 文化工作没有“脚”;大多数文化站的活动场所, 如电影院、礼堂等, 因年久失修, 都不能使用;图书和活动器材、设备奇缺;村文化活动室、农民夜校等可以说基本解体, 农村电影队基本解散。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村文化生态的健康发展, 也不利于农民精神面貌的振奋和生活情趣的提高, 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 是极不相适应的。

2. 农村文化投入明显不足, 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

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依托一定经济基础支撑, 对基础薄弱的农村文化建设事业来说是更是如此, 而投入不足已是多年来困扰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之一些地区领导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 没有真正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 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除一次性文化项目设施建设或文化活动, 财政有一定的投入外, 日常的事业经费几乎没有, 更谈不上建立起投入逐年递增的稳定增长机制, 而且多数村级自身“造血”功能又缺乏。有限的农村文化建设投入, 很不利农村文化的发展。

3. 农民存在的落后思想,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

中国是农业国, 在农民身上体现着勤劳、勇敢、朴实、善良、坚强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品质。然而, 从目前农村的一些地主和农民来看, 个人主义思想、传统的陋习、封建迷信思想还依然存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 团结互助精神有些淡化等等, 这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树立社会新风尚、建设乡风文明要求格格不入。

4.是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 农村文化建设主体出现缺位

据调查, 现阶段农民对文化的需求, 重点在农业科学技术、农村的法律法规、文学书籍、文化娱乐等四个方面。但现有的情况来看是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 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目前, 农村文化建设处于“无阵地、无队伍、无作品”“三无”状态未得到根本改变。由于农村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重视程度不够, 文化宣传滞后, 政府文化建设职能严重缺位。加之缺乏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正确引导和有效管理, 一些腐朽、落后的文化观念和生活习俗乘虚而入, 封建迷信、宗族势力重新抬头, 使不良社会风气蔓延。

综上所述, 在长期的农村文化建设中, 就已形成了明显的矛盾和焦点。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和焦点, 短时间内是很难办到的。因此, 这就决定了农村文化建设的繁重性和艰巨性。

第三: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需要开拓创新

近代以来, 围绕乡村建设许多学者都把文化作为切入点。我党更是以新文化教育农民, 从而调集起农村革命和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下的农村建设, 得出的经验教训还是必须从文化建设上破题入手。正因如此, 农村文化建设所显现的重要性, 肩负任务的艰巨性, 更是我们思想上改革, 办法上创新, 才能扎实推进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

1.加大深化改革力度, 建立城乡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决定》, 建立起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 推动文化创新, 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体制上应当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市 (县) 、乡镇领导班子任期责任制的考核机制, 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在议程上有位置、内容上有安排、资金外有支持、考核上有指标、措施上有保证。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加大政策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扶持

农村文化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 本就应由政府来提供。从目前县 (市) 区、乡镇的财政实力来看, 大多数确实是比较困难的, 基本上是一个吃饭财政。但随着经济的发展, 每年挤出一定的财政实力, 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投放, 应该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至少也要保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加大政府对农村文化事业在资金投入上的扶持应当着重处理好设施建设问题。政府要发挥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把农村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逐步加大资金投入, 保证农村文化建设基本支出, 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3.科学统筹制定规划, 确定城乡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新目标

加强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既要长远着眼、明确目标、抓好规划, 又要眼前着手, 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 以重点突破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要适时确定一批项目, 树立一批重点, 抓好一批薄弱镇、村, 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五纳入”, 即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纳入财政支出预算, 纳入扶贫攻坚计划, 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全面实现机构网络化、服务社会化、设施规范化、内容本土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

4. 加强组织积极引导, 处理好发展现代文化与挖掘地方特色的关系

用现代文化成果去占领农村文化阵地, 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然而, 广大农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不同的民俗习惯和文化积淀。在繁荣农村现代文化的同时, 要突出做好特色文章, 深入挖掘农村特色文化, 一是挖掘和弘扬传统文化资源。农村有着极其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积淀, 这些民间文化最适合农民的认知方式和审美习惯, 与农民有着近乎天然的亲切感。应当充分挖掘和大力弘扬农村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资源, 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有效载体。二是积极开展节日民俗活动, 增强乡村传统文化的吸引力。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 恢复开展传统的民俗文化活动, 包括传统的庙会等。为凝聚人心、提升素质、扩大影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三是正确认识宗族文化作用, 增强乡村传统文化的感召力。从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来看, 宗族文化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宗族祠堂的匾额、楹联, 铭刻着先贤祖训、治家格言, 这些都是农村最具有特色的文化环境, 增添了自然人文气息, 传承了传统文化。实践证明, 农村特色文化深深扎根在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 是农村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和群众长期生产劳动的历史积淀, 最具有凝聚力、生命力、感力和亲和力。

上一篇:经济管理专业自我鉴定模板下一篇:职业生涯人物人物访谈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