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幼儿园办园章程

2024-07-23

甜甜幼儿园办园章程(精选6篇)

甜甜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1篇

江华县花江乡花江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幼儿园名称:花江洞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江华县花江乡花江洞群丰村

第二条 幼儿园性质:举办者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办园宗旨: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范》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宗旨,做到“幼儿园开心,家长放心,孩子乐学,教师乐教,家园同乐。“潜心研究适应新时期发展的办园和教学思路,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积极维护幼儿园和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办园规模、层次、形式:本幼儿园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招生人数40人共2个班,实施全日制学前教育。第五条 幼儿资产数额、来源、性质:固定资产35万元,个人投入资金7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举办者:刘任明、黎上文、罗进武、黎志平四个人投入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本幼儿园对2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幼儿园设立理事会,首届理事长由举办者:刘任明 担任,以后应当经理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理事会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理事会的任期一般为3年。

理事会人员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工作计划; 2.聘任、解聘园长;

3.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7.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各条应当2/3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 理事会由4人组成,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替行使职权。理事会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理事会有权做最后决定。

第九条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理事长或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条

理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

本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理事会聘任和解聘,园长对理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幼儿园理事会的决定;

2.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定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罚;

4.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 5.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6.幼儿园理事会和章程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理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的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有理事长担任,首任为:刘任明,其人选由理事会确立。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由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

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抽逃出资款,也不侵占和私分。

第十六条

幼儿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机关提交由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业程序及终业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幼儿园章程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 ;

1.举办者不办; 2.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抵债; 3.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理事会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二条

本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业,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外的活动。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回收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保育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2.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 2014年9月3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甜甜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东关幼儿园办园章程。

二、幼儿园名称:山河镇东关幼儿园

三、幼儿园位臵:幼儿园位于东关三组。

四、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岁至6岁,为国家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分为小班、中班、大班,现有9个班的规模。

五、幼儿园办园宗旨:保教并重,以保为主,四育并举,全面发展。

幼儿园办园目标:用我们的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 换来家长的放心、孩子的开心。

让幼儿“学会生存、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认知”,培养走向世界的中国孩子。

六、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一、幼儿园在教育局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幼儿园行政决策机制。教职工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的作用。

二、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一名,园务主任一名,总务主任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绩效工资制。

三、幼儿园设园长室、保教室、后勤总务室、教师办公室、保健室等职能部门。

四、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保教质量。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幼儿园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其他法定的职责。

五、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保教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备、设施,校园环境等建设。(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

六、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教职工大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幼儿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

七、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

一、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具备的相应合格学历。

二、幼儿园按照上级有关规章、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制定教职工考核方案,向教职工公布并进行考核。

三、幼儿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六、力争达到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七、教师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节假日、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教师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七)幼儿园教师必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第四章 幼儿管理

一、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幼儿园保护责任。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保育。

三、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四、幼儿园每年6月份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多胞胎以及家中有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予以适当照顾。

五、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六、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益,受尊重的权益和人格保护的权益。

七、对幼儿身心发展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八、幼儿园建立特教班,对特殊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九、幼儿园园内禁止吸烟。

十、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十一、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家教园地、预约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家园联系,指导家长进行幼儿教育。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组织亲子园活动和召开家长会。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一、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三、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四、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五、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

七、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八、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 安全卫生保健管理

一、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二、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各年龄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三、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四、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五、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六、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

七、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八、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九、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十、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十一、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

一、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正确编报预、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幼儿园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或申请经费支持。

二、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不擅自提高或减免费用。依法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三、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四、后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五、加强园舍、固定资产的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三、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规模化办园的思考 第3篇

什么是人们心目中的品牌幼儿园?

正如“老字号”“百年老店”一样, 品牌幼儿园之所以多年以来为社会所接纳和信任, 与其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鲜明办学理念、始终如一的办学品质、宾至如归的周到服务分不开。无数个让家长记忆犹新、赞不绝口的美好回忆, 无数个让同行刮目相看的特色活动, 无数个由稚嫩儿童成长为社会栋梁的成功案例, 共同构成了人们对品牌幼儿园的诠释。

品牌幼儿园办学规模扩大之后, 质量是否会掺水?

品牌幼儿园在几十年的发展长河中, 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培养了大批的优秀师资, 形成了合理的管理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 老百姓对优质幼教的需求不断提高, 品牌幼儿园如果能够吸引或者寻找到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 在规模上寻求发展, 是一条可行的路。品牌幼儿园适时适量的发展为其发挥管理和品牌潜力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也为教师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品牌幼儿园开办新园, 只要遵循教育规律, 严格遵循品牌幼儿园的办学理念, 做好资源整合和师资培训等工作, 不盲目扩张规模, 质量不会被掺水。

冠以“品牌幼儿园”的新办幼儿园是否具有与品牌相一致的内涵?

一所新办幼儿园要在短时间内做成“品牌幼儿园”, 是要付出艰苦努力的。它需要同时拥有“品牌幼儿园”的外壳与内涵。外壳很容易做到, 而内涵的建设就需要实实在在地从老园借力了。例如:新办园要实现高起点的品质化管理, 就需要直接获得品牌幼儿园的管理输出;要迅速拥有与品牌幼儿园相一致的保教水平, 就需要从品牌幼儿园吸纳保教骨干;要实现高起点发展, 就需要沿袭品牌幼儿园成熟的课程体系……此外, 新园发展定位、岗位设置、教玩具的配备、甚至教职工的收入等都需要汲取品牌幼儿园的经验。仅仅拥有“品牌幼儿园”外壳, 但是不追求相同的内涵, 必将因为名不副实, 而被社会淘汰。

如何将一所幼儿园的品牌效应, 发扬光大到其麾下的新幼儿园之中?

调整管理思路

一所幼儿园的管理不同于集团幼儿园的整合管理。后者需要着重研究和发挥的是集团军作战的优势。管理层需要提高驾驭全局的宏观调控能力, 通过政策导向进行各幼儿园资源的合理配置, 实现优势互补, 最终促进各幼儿园的协调均衡发展。

抓好两支队伍

高品质的管理队伍———编制集团幼儿园统一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引领各幼儿园严格执行规范, 推动各幼儿园均衡发展。

高品质教师队伍———总结品牌幼儿园多年实践、研究的保教成果, 汇编经典课程, 通过不断的培训以及持续的研究, 引领各幼儿园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 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与实践专家。

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品牌幼儿园规模化办学, 可以产生两方面的效益:一是经济效益, 二是社会效益。社会效益主要指幼儿园的办学质量高所带来的良好社会信誉, 而经济效益既取决于幼儿园经营水平的高低, 也受益于其社会效益。

幼儿园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突出其姓“教”的本质特征, 既向“钱”看, 又不“唯利是图”, 做到管理与经营的协调发展。

扎实抓好日常保教工作, 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幼儿阶段是人生的初始阶段。这个阶段养成的良好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学习习惯将对他们一生发展有着无限的益处。学前教育不仅仅是让孩子们获得一些知识技能, 更重要的就是为孩子的将来奠定“生存的基础”“做人的基础”“做事的基础”。即为他们终身发展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有人将幼儿教育行业类比为穿黑衣服———特别耐脏, 没有升学率, 没有考试, 你有没有把孩子教好, 人家一时看不出来。然而无论是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还是可持续发展的优良课程, 最终会受到社会和家长的检验。

幼教存在于社会大背景之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办学形式、管理策略、经费运作都会改变, 然而, 千变万变, 保持和发展品质教育的内涵不会改变。优胜劣汰, 高品质幼教注定将赢到最后!

专题:幼儿园办园成本透视 第4篇

2011年初,我们受省教育厅基教处的委托,对我省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了初步的分类测算,为编制《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提供决策参考。随后我们意识到,对办园成本的精确测算是学前教育政策制定的前提,也能为各类幼儿园的良性发展提供参照。据此,我们申报了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课题的形式继续开展深入的研究。目前我们完成了对全省幼儿园办园成本的抽样调查,本文专门分析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成本。

我们的调研一般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协助,选定有代表性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政府教育部门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办、民办,城区及乡镇)不少于10所,包括填写调查表和现场座谈会两个环节。在现场座谈会前一周,向幼儿园发放调查表(含详细的填表说明及现场座谈提纲)。在座谈会现场,收取调研表,就数据进行必要的问询,并对办园成本问题展开讨论。本文的调查样本为省会合肥市某区,以期反映省内较发达城市办园成本的概况。

二、政策背景

自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颁布以来,安徽省及各市县都相继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背景有较大的变化。幼儿园经费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办园支出,因此首先对有关幼儿园经费的政策做一简单梳理。

(一)收费政策

根据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文件,公办幼儿园(含机关企事业办园)保教费上限标准为:省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元;市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800元。普通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最低收费标准100元,最高收费标准1400元。民办幼儿园(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制定后报所属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1]

(二)奖补政策

根据合肥市的相关规定,“市和县(区)财政均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并随财力增加逐年加大额度”[2],2010-2012年市级专项资金分别为500万、2000万、5000万。市级奖补资金明确建设类、补贴类、资助类三类范围,对按公办园管理和收费的国有企事业办园每生每学年市、区财政分别给予1000元、400元的生均补贴。[3]

对于民办园,全面启动了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管理工作。2011年市级奖补资金给予普惠园创园补贴(每园20-30万)和生均补贴(每生每学年市级1000元、区级400元)。

正式启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每学期资助特殊困难家庭儿童一次,资助标准为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资助,同时区财政配套800元。[4]

(三)政策要点

从经费来源来看,所有公办园(含机关企事业办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公办园经费不足部分完全由政府财政投入;机关企事业主办的公办园目前可享受政府生均奖补资金(市区两级每生每年1400元)以及由本单位投入弥补不足部分。民办园自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但申请为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可享受政府生均奖补资金。

三、成本分析

通过对调研数据的整理,我们选取了7所有代表性幼儿园的2011年数据进行分析,它们分别代表了政府办园、机关企事业办园及民办园。

(一)关于收支平衡

从数据来看,收不抵支的幼儿园有3所,其他3所幼儿园略有盈余,其中1所民办幼儿园盈余巨大。需要说明的是,这是将当年大型设备添置及维修的费用经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修正数据,从幼儿园提供的收支表来看,民办2当年也是收不抵支。并且,可以明显的看出,民办2的教师年均工资是很低的。

从现有的数据分析,可用“惨淡经营”甚至“入不敷出”来形容办园者的艰辛与坚守。这一方面反映了目前幼儿园发展中确实存在的困难,以现有的机制和收费标准难以满足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但另一方面,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入不敷出”的幼儿园是不可能维持下去的。所以,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其差额部分必然是由政府或其单位弥补的。民办园的差额可能是由于新办园前期的投入过大,实现“顺差”需要一定的周期,也可能由于当年有较大的设备添置或维修,或者生源因某种原因骤减等。

(二)关于收费与拨款

从办园经费来源来看,包括财政拨款和收费两部分,前者只有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镇办6、公办7)才能享受。财政拨款主要是用于编制内教师的工资福利。从收费来看,公办园完全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基本未超过收费上限(每生每年4000元),其中国企5、镇办6收费较低。民办园根据成本确定收费标准,2所幼儿园均超过公办园收费上限,民办2达到每生每年8700元。

(三)关于人员支出

在办园成本支出中,一般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设备添置及维修支出以及租赁支出等。从表2可以看出,除了设备添置及维修外,多数幼儿园人员经费支出(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等)占最大比例,一般在7成以上。从教师年均工资来看,多数达到或接近年均3万元,但民办2低于2万元(月待遇1500元),镇办6甚至月工资待遇不足1千元。一般而言,人员经费支出涵盖了工资福利社保等所有费用,月待遇不足1500元是非常低的工资水准。

(四)关于生均成本

本调查中最重要的数据是生均成本(参见表1),因为这是讨论经费分担机制的前提。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同类型幼儿园的生均成本有显著差距,基本都在年生均成本4000元以上,多数在6000元以上。

鉴于一直以来幼儿园办园经费投入机制不顺,办园经费远没有达到充裕的程度。在经费投入有限的前提下,多数幼儿园的公用经费支出、设备添置及维修都一再压缩,特别是教师的工资待遇远未达到理想的境地,与专业的教师身份极不相称。因此,我们特别提出了“普惠模型”的概念。所谓“普惠模型”是指基于本园实际情况,保证幼儿园良性但不奢华运作所构建的一个模拟收支情况,这个模型特别应考虑保证教师待遇不低、收费不高、政府合理补贴。我们通过统计,编制了一个基于10个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区分城市、县城、乡镇三种不同层次的“普惠模型”。在收费标准,人员配备及经费、设备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等方面严格参照现有国家和本省文件,同时在总支出的基础上预留了10%的发展资金。根据表3,三种不同层次的幼儿园年生均成本分别为8000、6500、5200元。民办园可同等参照这个模型。

四、经费分担构想

(一)生均成本比较

根据国内学者刘焱等人的描述,浙江省安吉县2009年省一级、二级、三级幼儿园生均成本分别为5970元、5130元、3500元。其中生均财政性投入分别占75.5%、58.4%和43.1%。[5]王彬对广州市幼儿园2001年的调查,省一级、市一类一级、市一类二级年生均成本分别为7214、5181、5241元。[6]由于地域及年代的不同,两者不好横向比较,但可供参照。我们的调查结果与浙江省安吉县较为接近,合肥作为中部省会城市,可与发达省份平均水平相比较。但我们构建的“普惠模型”的标准则明显高于安吉县的标准,这是因为我们希望改变幼儿园经费捉襟见肘的现状,但“普惠模型”决不是奢华运作的标准,只是一个满足基本的良性运作的标准。

(二)分担主体

简单地说,现阶段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国家不能负担完全成本,需由家长分担,即入园需交纳保教费用。公办园成本负担的主体基本上就是政府(单位)和家长,政府(单位)多出一点,家长就少出一点,反之亦然,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民办园如果没有政府的资助,那就是完全由家长负担,这是毫无疑问的。除非存在非盈利性质或慈善性质的幼儿园,但目前这种性质的幼儿园基本不存在。所以经费分担实质上只存在于公办园,民办园无所谓经费分担的问题,除非政府对民办园有政策或资金上的补贴。

(三)分担比例

1.现有分担比例。

根据表4,除镇办6,公办7外,家长对成本的分担比例都在7成以上。如果举办者不能对成本进行补贴,这个比例应该都超过100%。之所以并不是全部由家长分担,一方面可能是某些企业园实际承担了少量成本,另一方面可能是民办园在办园初期投入巨大,暂时还不能收回成本,但从长远来看,全部成本肯定还是由家长承担的。

根据普惠模型的测算,三种层次幼儿园家长分担的比例都在一半以内,这种比例是否合适,正是下文要讨论的。

2.分担依据。

就政府与家长的分担比例而言,基本的原则是以政府分担为主,因为学前教育具有公益和普惠的性质。

根据国际比较和我国实际情况,一般认为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不超过生均成本的35%。[7]我们按35%上限推算调研所涉公办园及普惠模型,家庭每年所应承担的学前教育费用和年均收费见表5。根据这个测算,家庭每年承担每生的保教费用不超过3000元。还有一种依据就是家庭校内教育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上限一般在10%左右[8],2011年,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58.91元,按三口之家计算,因此学前教育支出不应超过6738元。而根据表5的测算,远未达到这个数额。

当然,这个分担仅仅是就公办园而言的,民办园或没有财政投入的单位办园则不存在分担的问题,应由家长全额负担成本。根据普惠模型的测算,每年家庭的负担至少要在5000元以上,这接近或超过了6738元的家庭可承受上限。

(四)合理分担构想

1.成本分担比例与本地居民收入。

根据“普惠模型”的成本测算,按公办园35%的家庭分担比例上限,这个支出在合肥市家庭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民办园或无财政投入的单位办园完全由家庭承担成本,则接近或超出了家庭可承受的范围。

从合肥市城区现有的公办园收费标准来看(每年2800-4000元),高于35%的家庭分担比例,所以政府应负担更多的办园成本,家庭年分担学前教育费用不应超过3000元。

2.以政府分担为主的思路。

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思路就是扩大公办园和在公办园就读幼儿的比例,比例越大,家长合理分担的比例就越大。但不管怎样,现阶段在民办园就读的幼儿比例仍然不低,这部分家长的负担相对沉重。所以,近期的目标可暂不考虑家庭分担成本35%的比例上限(参考3000元),仅将家长分担的学前教育费用控制在家庭支出的合理范围内(参考6738元),确定民办园的收费上限。民办园办园成本缺额部分可由政府进行适当补贴,即合肥市针对普惠性民办园的奖补政策。

政府应该尽力提供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我们设想在“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应达到6成以上;在中长期规划期限内,应达到8成以上。如果达到了这个目标,可以说基本实现了政府“保基本”的目标,学前教育也就具备了普惠性。政府提供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还需考虑合理布局,即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保证普惠性幼儿园能辐射到城市,“应保尽保”。最终的目标是使家庭分担成本控制在35%以内。

3.区别对待的家庭分担机制。

我们的分析还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是有差异的。对一些家长而言,即便很低的收费也可能不堪重负;对另一些家长而言,即便是最高的收费也能承担得起。所以政府如何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经费,使最需要的人受益,这是解决经费分担问题要优先考虑的。

政府财政投入的主要经费应用于保基本,即那些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应得到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少数困难家庭应得到政府更多的资助或免费的补偿教育。但与此同时,对于一些高收入家庭的特殊的学前教育需求,也应通过市场的方式,允许一定数量的高收费幼儿园的存在。

这样就至少可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幼儿园,即普惠性幼儿园及非普惠性幼儿园,前者包括公办园及经政府认定并提供资助的民办园,还包括未接受政府资助但本身收费低廉的民办园,但这些民办园应是合法规范的;后者即是指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市场化运作的高端民办园。我们觉得未来还会出现一种由慈善组织或公益基金举办的非营利性幼儿园,这种幼儿园提供免费或接近免费的学前教育服务,主要接受困难家庭或处境不利家庭的幼儿。政府应在政策上允许,全社会也应该营造这样的氛围,鼓励慈善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这样会使普惠性幼儿园的比例进一步的扩大。

综上所述,我们的调查基本上代表了省内较发达城市幼儿园的现状。从调查结果来看,不同类型幼儿园的生均成本有差距,年生均成本基本都在4000元以上,多数在6000元以上。我们还构建了一个良性但不奢华运作的“普惠模型”,生均成本分别在5000-8000元之间。政府应分担大部分成本,家庭分担的比例可参考国际通行的分担比例并结合本地家庭收入水平。我们认为还应该对不同收入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区别对待,政府应提供“保基本”的学前教育,高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高收费的学前教育,还应鼓励社会开办完全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幼儿园。

参考文献:

[1]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合肥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合价费〔2009〕29号).2009.2.4

[2]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合政〔2011〕77号).2011.7.8

[3]合肥市财政局,教育局.合肥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市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合财教〔2012〕835号),2012(8)

[4]方东玲.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改革试点 建立完善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在2012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2.7

[5]刘焱.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路径选择——以浙江省安吉县为参照标准.教育学报.2010(5)

[6]王彬.广州市幼儿教育成本与收费标准的实证研究.华南师范大学.2004

[7]张曾莲.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研究.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6)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5篇

,营利性幼儿园在中国首获官方认可,除了可以进行IPO、上市,其主管部门变更为在工商部门登记。

解读: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幼儿园的审批权放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幼儿园可以自己定价学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

实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解读:这一条,可认为是对幼儿园经营上的利好,对于存量幼儿园资产来说,提价是其未来主要业绩增量渠道,分类收费政策之后,民办幼儿园,尤其是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实现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由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故幼儿园收费可依照市场调高收费或者调低收费。

三、20开始,分类管理;中国幼儿园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二大类!

年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幼儿园的,修改幼儿园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的,在依法依规进行财务清算、财产权属确认、缴纳相关税费等程序后,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国家只是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将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

解读:

1、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将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扩大办学资金来源,利用幼儿园现金流发行ABS等创新金融工具将更加活跃。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幼儿园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幼儿园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解读:对于办学的.资金来源,有了更多鼓励和引导,未来ABS、融资租赁等方案,在办学上或将出现较灵活的运用,对于办学者来说,可认为是融资方面的利好;对于资本方来说,也有了更多、更正规的渠道来进行办学方面的融资。

五、政府向民办园购买服务。

民办教育迎来市场化时代,有利于民办教育企业的业务开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

六、幼儿园的税收优惠和土地政策。

1、非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对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在土地政策上,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

2、营利性幼儿园政策解读:按国家按科教用地管理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需要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但其他税收优惠仍然维持。

解读:从政策来看,不管营利还是非营利,民办幼儿园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支持,从市场准入到师资力量、教学方向、学生资助,都有明确的优惠扶持政策。而营利与非营利的主要区别,就是看赚的钱是拿来给股东分红,还是继续投入幼儿园建设运营。部分社会资本考虑到回报问题,会考虑开办营利性幼儿园。

曙光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6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健康发展,实现自我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藁城市曙光幼儿园”。第三条:学校的举办者:武振乐

第四条:幼儿园地址:藁城市梅花镇赵金村前进东路52号

邮编:052163 第五条:联系电话:0311-88395744 第六条:学校的审批机关:藁城市教育局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

第七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的培养;遵循全新的教育理念,创建特色专业;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认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在学生规模为120名(四个班级)。第九条:学校专业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幼儿教育专业等。

第十条:办学层次:幼儿园。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教育。

第三章 园资产数额、来源、性质

第十二条:幼儿园固定资产总额为1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1160平米,价值10万元;仪器设备2万;流动资金五万。

第八条:学校资产来源:

1、举办者投入:17万元,包括实物12万元,资金5万元。

2、接受国家捐赠。

3、银行贷款

4、办学积累。

第十四条:学校的经费来源

1、举办者投入。

2、依法收取的学费、取暖费。收费标准:保育费90元/月,取暖费100元/年。

3、政府资助及社会捐助。

4、利息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

1、教学支出占经费总支出40%,其中包括教职工工资。

2、业务辅助支出:占经费总支出10%。

3、行政管理支出,占经费总支出10%。

4、后勤支出,占经费总支出40%。

5、学生事物支出占经费总支出10%。

6、发展基金25%。

第十六条: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建立账目,进行核算。学校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审计结果报审批登记机关。

第十七条: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百元以下零星开支,有经办人签字后,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园长批准报销;千元以下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报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重大开支,由董事会研究集体决定后,董事长签字报销。

第十八条:学校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年度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年度净收益的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购置、更新。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构,强化岗位责任,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十条:本校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藁城市教育局)的监督。本校在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本校经费只能用于本校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发展,本校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办学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

第二十一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回报。第四章 决策机构的产生、构成、任期、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首届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举产生,以后产生的方法为选举。

第二十三条:学校董事会成员由5人组成,董事长为武振乐,副董事长为张玉珍,董事为张玉坤、武素芳、闵家菊,其中举办者或其代表1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2人,具有五年以上教育经验的董事3人占总数的70%。

第二十四期:董事的任期为1年。

第二十五期: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的议案由董事会全体成员提出,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应当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并记载议事通过及结果,并有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第二十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校长对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职责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园长的职责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3、负责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6、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武振乐;其职责是: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3、主持拟定或修改学校的发展规划,并提交董事会通过;

4、拟定学校岗位编制方案、人事调整方案、基建及设备投资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通过。

5、负责幼儿园对外重要文件的签署工作;

6、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

7、董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董事长由超过半数的董事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与董事相同。

第五章 幼儿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第三十一条: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需求终止;

1、因不可抗力迫使学校停办的;

2、因幼儿园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3、办学规模20人以下的;

4、连续两年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终止后,由法人代表负责将本园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上交审批机关销毁。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本园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章程的修改必须在董事会上提出,经2/3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四条:学校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的30日以内报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10年11月01日董事会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幼儿园董事会,执行过程中,如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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