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公平现象

2024-08-31

教育不公平现象(精选6篇)

教育不公平现象 第1篇

探讨中国现阶段教育公平问题

(演讲稿)

学院

计算机学院

班级

软件1103

学号

1111611028

姓名

陈蕾

2012.11.1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探讨我国现阶段教育公平问题》。首先容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觉得我国现阶段教育现状与发展公平吗?

答案可想而知,当今社会教育不公平现象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这在我看来也必须成为焦点,因为教育问题是一个国家兴盛的关键,也是中国能否在世界中拥有自己的声音的必然问题。

曾经看过一个名叫《大国崛起》的纪录片,它主要记录500年来9个世界性大国的起伏跌宕.其中最令我感到震惊的是这些国家在遭受毁灭后短期内就能恢复过来,并且还取得超前的成绩..其实没有别的,就是:他们将教育放在了国家建设的第一位,将人才的培养放在了第一位。

以德国为例,一个历史上四分五裂的国家,被称为“欧洲的战场”.这样一个苦难的国家,终于在俾斯麦的"铁血"手段下获得了统一.国家刚刚统一,教育就被摆在了各项事业的首位.刚刚建立起来的国家很贫穷,还要支付对法国的赔款.但是德国孩子读书不需要交学费,不读却要受到处罚.当时的国王还把自己的宫殿拿来做大学校舍.德国如此的重视人才,培养人才,使德国在统一后不到几十年里国家的实力就跃居欧洲第一,世界第二.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而我们的邻国日本也恰恰是这样的例子。

正是由于对教育问题的重视才造就了德国与日本的强盛与发达,这也恰恰证明了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而反观现阶段的中国教育不公平现象比比皆是,而这也是使民众将目光聚焦于此的原因,正圆了那句话,群众的眼光是雪亮了。

而这种不公平现象或者说是差异大多表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

第一方面: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比如,城市居民,尤其是大城市的居民,享有的教育资源(如教育经费、教学条件和师资等)和教育机会明显多于农村居民;再比如,各地大学数量的不同和高考招生的名额限制,以及现行高校招生制度客观上倾向于城市等原因,最终导致城乡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巨大差距。近两年有关高考录取率的报道表明,我国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报考青年的录取率已经高达70%以上,而以农村人口为主体的省份高考录取率还在50%以下。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录取比例上,还表现在录取层次上,农村学生考上本科与重点院校的比例要远远低于城市学生。这也意味着农村毕业生要想争得良好的社会待遇和享受较好的文化生活,是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

第二方面:不同地区之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近年来,东部地区9省(市)全部通过“两基”验收;中部地区13省(市)中92.4%的县市实现“两基”;而西部地区9省(市)中实现“两基”的县市仅有71.7%。在我国现行的教育投资体制下,各地区基础教育投入的大部分资金是由本地区财政承担所以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密切相关。西部和东部拥有的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贫困地区脱贫要依靠教育,可当地高校资源多数贫乏,学生考大学难是个不争的事实。部分高校虽名义上是全国招生,但实际上本地考生已超过70%。

而造成这些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原因也有如下几点:

(一)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一些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产生与政府公共职能的缺失有关,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未能明确意识到义务教育不是非公共产品,也不是准公共产品,而是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全部承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应让老百姓分担其成本。政府未能尽到应有的职责,未能很好地贯彻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让老百姓埋了不应该埋的“单”。同时,政府对仅有的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二)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因为政府对教育投资不足教育经费投入有限,教师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需要寻找补偿的渠道。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很低。经过努力,近年来虽有较大改观,但情况仍不乐观。尽管1993 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国家的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在20世纪末要达到4%,但1998年仅为2.25%,1999年也只有2.79%,甚至到了2008年,还只有3.48%,仍未达到规定的4%的指标。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着教育的发展,进而阻碍着实现教育公平的历史进程。

(三)社会的不公平。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经济的不规范拉开了人们的差距,不仅是绝对的差距,而且相对差距也在拉大。首先是人们的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所引发的社会不公,也带来了教育不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农民的收入增幅较小,导致他们无法承担子女最基本的教育费用,不得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迫使子女辍学。

使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但是如何才能将公平落到实处?那我们接下来谈一谈如何采取措施使教育达到公平。

(一)招生录取制度应最大限度实行信息的完全公开化。以完全杜绝权力和金钱对招生工作的腐蚀。

(二)支持和关注环境不利以及弱势群体的教育。

(三)因地制宜地发展教育。改变无视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别的“大一统”模式,消除整齐划一带来的弊端,实现教育发展的地方化和多样化。

(四)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支出,努力平均或向西部和中部倾斜教育资源,不要出现差者更差的现象。

教育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而每个人也应拥有平等受教的权利。所以,我们要努力保障国人受教育的权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杜绝教育腐败现象的发生。为营造和谐公平的教育环境而不懈努力。

教育不公平现象 第2篇

摘要: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教育水平发展的标志,同样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近几年来,高等教育不公平的问题持续升温,已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虽然现在的高等教育逐步普及大众,但是对于真正想在大学深造的人来说目前的教育还是很不公平的。本文就高等教育不公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也提出了几点相应的对策以期来解决这类问题,希望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不公平;对策

教育公平是每一个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改革重点,也是每一个政府的共同追求,教育的公平在很多时候都影响着一个政府的决策。教育公平包括了教育机会公平和教育权利公平两个方面。教育机会公平是指社会各阶层的成员都有同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教育权利公平是指在法律上要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同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9条第2款规定;“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教育法还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教育公平是公平价值在教育方面的体现,是国家教育的最终目标。

一、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我国的高等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地域差异、城乡差异、贫富差异等方面。

1、地域差异。基本上很多人都知道的重点知名高校在招生的时候都会存在地域差别,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身处省会北京。外省人人都觉得很难考进的两所大学,在北京人看来似乎不是有多困难。根据2013年的数据统计,清华大学计划招生人数最多的是北京考生200人,其次是河南100人和四川85人,最少的西藏只有仅仅的5个人。北京大学计划招生人数北京226人,其次是河南85人和四川60人,最少的是西藏9人。这意味着北京考生考上重点高校比其它地区的考生要轻松得多。

2、城乡差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乡差异越来越大,无论是经济、生产力还是社会资源各个方面都是。据统计,进入国家重点高校的学生,那些拥有较多文化、经济和社会资本的社会阶层的子女占了相当大的一个比重,而农村学生和弱势阶层的子女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农村的学生大多分布在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高校院校。在现在的清华和北大农村的学生仅占一两成左右,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例如唐山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河北理工学院等农村的学生占了一半还多。这让大家明显的感觉到虽然现在高等教育逐步走向大众化、民主化,但是新增的农村学生接受到的教育还是相对来说是不公平的。

3、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对人才的要求就和迫切,希望能够迅速的有一批又高学历的人才来为国家做事。于是高等教育就慢慢的走向了大众化的教育。这样对一个国家的整体文化素养有所提高,但是这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去跟以前一样承担每一个高学历人才的培养费,这些费用转而就只能由地方政来承受,而地方政府也不会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这笔高昂的支出。因此迎来了高校教育收费改革,这样改革后,学生都必须要来承担自己的学业费了。很多贫穷落后的家庭他们拿不出这笔钱,学生有的就上不了学,他们只能选择放弃,而富裕家庭的人们有足够的能力去承受这笔资金。所以受高等教育的人里面贫穷的人还是少数,而富裕家庭的子女则较多。

二、高等教育不公平的原因

1、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重点高校的分布极不均衡。重点高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省市,而经济发达的地区对高校的资助就多一点,这些资助都是当地政府给予的。而这些知名高校必须就多录取当地人口作为回报。而在当地招生人数所占比例相对其他省份过大,就导致了其他省份的人考进来的难度就很大了。

2、信息不对称。农村和城市的师资力量相差悬殊,从而导致了很多农村的孩子考不到好的大学。农村的孩子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即使他们考得好,但是不一定能接受到好的科目的教育。城市里的学生因为懂得多,高考完了择校的时候城市里的孩子会比较在意重点院校,而农村的孩子就对这不怎么敏感。城市里的孩子在选专业这方面也会有很多亲戚朋友多人给建议,因此他们一般就会选比较热门的专业,而农村的孩子什么也不知道,只能自己凭着感觉去报,很多时候报了冷门专业。

3、贫富差异。现在高昂的学费减少了弱势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世界银行和联会国教科文组织曾在一份题为《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的报告中指出,当教育所需的费用超出学生支付能力的时候,学业优秀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往往会对接受高等教育有望而生畏。而那一些富裕家庭用钱买人脉,用钱买权利,即使他们的`子女并不优秀,但是他们可以通过非正当的渠道为其子女弄争取到更多的接受好的高等教育的机会。调查显示,大学生中贫困的占20%,特困生占5%。富裕家庭的孩子可以一郑千金,而贫穷家庭的孩子有时甚至还要为一日三餐发愁,有些甚至因为资金不够而中途辍学。

三、解决对策

1、合理的资源配置。国家必须改变这种高效招生比例很不协调的情况,大致能够做到按省份按人数平均分配名额,做到都是按照分数排名来录取人数。政府还应该加强落后地区的重点高校的建设,增加大学的软硬件设施,加强教学、实验室和基础设施建设。

2、国家应该加大很多基础学科的投入,加大宣传和建设的力度,不能仅仅只是城市里的学生知道就行了,也应该让农村的学生知道当时的情形,也让他们了解很全面的知识。加大对待冷门专业,例如农、林、牧、矿等专业院校的投入,在经济发展中也适当的发展这一类的对应工作岗位。

3、完善各种资助和贷款政策。要有效率的去执行,并且设立有效的监督组织去监督,力求这些政策真的能给落实到有需要的人的身上去。设立多种专项奖学金,为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平台。鼓励引导有能力的学生去正视他们的学习,千万别中途辍学,有困难学校应该帮忙予以解决。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人要实实在在,不能徒有虚荣。

参考文献:

[1]周洁敏等,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中的公平性问题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9.(18)

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探析 第3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对策

教育公平既是现代教育改革的核心, 又是各国政府教育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和共同目标, 它始终左右着一个国家教育改革的方向。在我国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全面进行改革开放的今天, 高等教育公平问题已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 高等教育的公平只是相对的公平, 绝对的高等教育公平是不存在的, 因为每个人的家庭经济条件、文化背景以及个人天赋不同, 能力大小不一样, 都会形成高等教育的不公平性。其次, 享有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平等[1]。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 是国民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和公平地占有教育资源, 它包括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权利平等两个基本方面[2]。教育权利公平主要是指在法律上要保证每个公民都有同等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教育机会公平主要是指社会各阶层的成员都有同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再次是高等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笔者认为, 高等教育公平主要是指国家、政府和高校极大地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享有高等教育机会、高等教育权利和高等教育结果, 为社会各阶层民众提供公平的高等教育发展起点、发展过程和发展结果, 尤其是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向上层社会流动的机会, 使社会不同群体命运的现状不会呈现出凝固状态。在以人为本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 高等教育机会、权利和结果的均等, 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高等院校努力追求的终极目标。

一、现阶段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

(一) 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的不公平

1. 重点大学本地化现象。

据调查, 清华大学2008年理工类专业总的招生计划为1528人, 在北京投放了280人计划, 在其他省份投放最多的是湖北76人, 次之是山东65人, 最少的是西藏2人;北京大学2008年理工类专业总的招生计划为915人, 在北京投放了180人计划, 在其他省份投放最多的是河南49人, 次之是湖北42人, 最少的是西藏2人;复旦大学2008年本科总的招生计划为3100人, 在上海就投放了700人计划。当然, 一些省属高校在本省的招生投放比例甚至超过90%[3]。

2. 城市学生高考入学机会大于农村学生。

调查显示, 近年来高等教育机会分配转向有利于出身优势家庭背景的城市学生;在专业选择方面, 他们大多集中在重点院校, 更倾向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等热门的收费较高的学科, 而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相对薄弱的地方院校, 专业选择偏向于农林、军事、师范、医学等较为冷门的收费较低的学科[4]。研究表明,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 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 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的趋势:清华大学2000年农村学生的比例为17.6%, 比1990年减少4.1个百分点;北京大学1999年农村学生比例为16.3%, 比1991年减少2.5个百分点。由于高校的逐年扩张, 各个学校教学设备、图书资源匮乏,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水平地区差异大, 师资配备总量不足, 质量不高, 师生比逐年增大, 重点院校与地方性院校差别大, 西部地区高校与东部地区高校差别大。

(二) 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我国重点大学的分布极不均衡, 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发达的省市, 这些地区的教育水平已经很高, 而这些重点大学的办学实力和名气, 一般也要强于西部省市的为数不多的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的全国性重点高校, 一直是政府投入的重点, 无论是享受的政策倾斜、资金支持, 还是自身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学科力量以及人才培养质量, 都远远胜于地方性院校。处于西部贫困地区的地方性院校, 国家投入较少, 师资队伍较薄弱, 教学设备不足, 教育质量不高, 导致了这些地区的人才缺乏, 经济收入差距更大。地区之间教育资源分配也存在不公平的现象。过去经济发达的省市从中央政府那里得到的教育资源相对较多, 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得到的支持相对较少, 客观上造成了地区之间高等教育的不平等。

(三) 地理位置的差异导致的不公平

由于我国西部是高原及山区地形, 自然条件恶劣, 经济落后, 东部是丘陵、平原地形, 自然条件相对较好, 经济发达。因此, 西部院校办学条件艰苦, 学校对外交流相对较少, 教师进修学习机会偏少, 知识更新缓慢;而东部地区经济发达, 交通便利, 对外交流频繁, 教师待遇较高, 无多少后顾之忧。直辖市及省会中心城市的高校与地方性高校也存在差异。中心城市的高校是广大考生及家长梦寐以求的地方, 纷纷踊跃填报这些高校, 这些高校的调档线往往高出同批次录取线几十甚至上百分, 录取的学生素质较高;相反, 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性院校, 交通不便, 也没有区位优势, 这些院校生源质量较差, 教师流失严重, 尽管学校加大师资培养力度, 提出以制度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但事与愿违, 造成了这些地方性院校的师资学历和职称结构始终不合理。

(四) 贫富差距导致的不公平

高昂的学费减少了弱势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世界银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份题为《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的报告中指出, 当教育的费用超出学生支付能力的时候, 学业优秀但经济困难的学生往往会对接受高等教育望而生畏。而社会中的优势群体, 由于占有大量的经济、权利、人脉等资源, 可以通过一定的非正规手段为其子女争取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5]。据有关研究, 农民、工人、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子女进入高等学校的可能性之比为1∶2.5∶17.8∶12.8∶9.4[6]。农民、城市下岗职工的子女成了大学校园里的贫困生。调查显示, 大学生中贫困生的数量占20%, 特困生占5%。据《中国教育报》2004年9月29日报道, 大学生年龄相近, 又同处校园, 经济条件好的学生却一掷千金, 贫困生却为一日三餐发愁, 靠到处打工维持学业和基本的生活, 严重影响了学业, 有的甚至因家庭经济极度困难交不起学费而中途失学。社会贫富差距在大学生中的反映, 影响了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 给贫困大学生心理成长造成极大冲击, 也使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面临困境。

(五) 高校管理制度的不公平

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刚性强、教条化, 缺少人文关怀, 缺少浓郁的民主与法治氛围。在处理学生违规违纪事件时, 往往不能做到透明公开, 很少给当事学生充分申辩的机会。新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规定了学生受处理后有申辩的机会, 但申诉机关却设在高校内部, 学生申辩大多形同虚设。学生成绩评定有失公平。一些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教师评定学生平时成绩时大多只凭个人感觉, 与教师关系好的学生或学生干部大多获利, 而学生成绩又是奖优助困、保研的重要依据, 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 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选先、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及贫困生的资助上不够规范, 没有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与标准, 评出的东西学生往往不服, 打击了其他学生的积极性, 不利于学生整体积极性的调动。

(六) 大学生就业机会的不公平

重点大学就业率高于地方院校, 东部院校就业率高于西部院校。长三角地区能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东部沿海城市密布、交通便利, 一些工业区有大量的制造业项目, 可以消化许多技术人才, 苏州、杭州、南京以及周边的一些小型卫星城, 形成了一个城市网, 气候风景也都很不错, 而且这些拥有工商业气质的城市往往对外地大学生比较宽容, 户籍政策较为宽松, 注意保护外来建设者的合法权益。社会需求愈来愈向名牌大学集中, 高学历者比低学历者就业率高。同时, 家庭背景也对就业前景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培根曾说过, 一个贵族的身份, 抵得上一个普通人干20年。家庭背景越好, 越容易找到好工作, 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毕业生就业”课题组在一次针对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问卷调查中发现, 家庭背景越好, 毕业时的工作落实就越好。女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少于男大学生。一些用人单位在人才招聘时, 提出只招男生, 并且在身高、长相等方面提出苛刻条件。户籍 (地域) 管理上的歧视。大学生毕业时, 如果没有第一次就业, 档案及户口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地。

二、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原因追问

(一) 城乡差别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城乡差别逐年拉大, 农村孩子大多报考了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相对较弱的地方性高校, 尤其是报考了近几年刚升本的地方院校, 有的农村学生甚至因交不起学费而与大学失之交臂, 走上外出打工之路。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成为我国目前最主要、最显著的教育差距, 导致了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均等, 使高等教育不公平问题的产生成为必然。

(二) 阶层差别

改革开放以来, 虽然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的转变, 但劳动依然是广大人民群众谋生的重要手段, 我国仍然是一个多阶层的国家。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这种阶层差别反而愈来愈突出, 直接影响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 特别是当前国家对高校投入严重不足, 高校实行自费上学, 大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策的前提下, 阶层差别影响高等教育公平性问题显而易见。贫困家庭的学生, 经过寒窗苦读, 当接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时, 面对高昂的学费, 不是满怀喜悦, 而是心生悲戚, 不得不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下层劳动者的子女在大学中的比例是很低的, 而占人口较少数的其他劳动者的子女在高校在校生中所占比例是较高的[7]。

(三) 高等教育资源投入差别

国家对高校投入存在较大差别, 无论是资金还是政策, 大多向重点院校倾斜, 而本该得到政府扶持的地方性院校却得到较少的政策支持, 使地方性院校在办学过程中举步维艰。尤其是近几年刚升本的地方性高校, 征地扩校需要大量的资金, 而国家只是政策性扶持, 这些高校不得不负债经营, 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师资力量、校园建筑面积等硬件条件方面不达标, 使这些学校的学生难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条件和教学资源服务。

(四)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

国家只是从宏观上对高校进行管理, 而对高校内部的管理却缺乏统一的标准。而高校自身在办学的历史进程中, 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设施设备、教学质量、学生学习、就业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够规范和健全, 致使高校在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挫伤了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也阻碍了高校自身的向前发展。

三、思考与对策

高等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是社会的稳定器,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起点。如果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得不到扼制, 必然会加速和凝固社会的不平等, 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 要规避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现象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 加强教育公共政策和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构建和谐高等教育环境

合理的教育公共政策是在综合权衡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形成的, 其目的是增加社会净福利, 这也是当今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因此, 党和政府应加强法律上的保证, 通过立法程序, 把国家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公平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实现目标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使之成为整个国家的意志和全社会所遵循的准则。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全体公民的教育基本权利, 提供均衡的教育服务, 并在教育资源配置上考虑向弱势群体倾斜。要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 不断改进和完善高校管理体制和机制, 推动高等教育公平的建设。

(二)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 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政府应加大向西部地区院校教育资源投入的力度, 加快这些地方性院校软硬件建设步伐;对政府投入较多的重点院校, 加强教学、实验室和基础设施建设评估等, 防止名校办民校, 防止教育资源的浪费流失。重点院校不仅应向西部贫困地区的一般地方性院校实行对口支援, 在师资培训、经验交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资源共享方面为地方性院校提供方便, 而且更应该为缩小地区差异, 弥合社会公平作贡献。

(三) 实现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均等

改革高考录取制度不公平现象, 打破高考分数线“一刀切”的做法。全国重点大学是全体国民的重点大学, 不要把“全国名牌大学”变成“地方名牌大学”, 贫困地区的孩子也有享受到重点大学学习的权利与机会。根据实际情况应实行多元化的分数线, 使高考录取制度尽可能公平, 以利于基础教育薄弱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入重点大学学习深造, 重点高校应根据各省市考生人数的多少确定基本相同的录取比例。

(四) 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精神贫困和物质贫困的救助力度

随着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收费并轨, 贫困大学生群体的数量不断增大。学校和社会在普遍重视大学生物质贫困的同时, 更应关注贫困大学生的精神贫困, 做好他们的心理救助工作, 在精神上帮助贫困大学生克服思想上的自卑情绪, 克服心理上的恐惧、焦虑、紧张、忧虑等消极因素, 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 教育他们要勇敢地面对困难, 不要轻易向生活低头, 使之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建立起国家助学体系, 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银行要积极为贫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开绿灯, 社会团体多为贫困学生捐款捐物, 学校既要为贫困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也可网开一面, 让贫困学生一边学习, 一边打工, 使贫困大学生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机会。

(五) 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 使每个大学生都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不仅是高校的责任, 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上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加大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 大力发展经济, 增加知识含量高、技术密集等行业, 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产业结构的布局上, 要对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城市、非公有制企业有所倾斜。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去, 到艰苦的环境去建功立业。

高校应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招生录取工作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来抓, 要转变办学理念,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调整人才培养结构, 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 为毕业生进行职业岗位培训和职业前景设计, 动员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 到民营企业、私人企业、社区工作, 教育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六) 以人为本, 树立人性化管理模式

高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过程中, 应以学生为本, 一切为了学生, 为了学生一切, 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 在评优、评先、入党、奖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的评定过程中, 要公平、公正、规范和透明公开, 使被评出的学生和未被评出的学生心服口服。

参考文献

[1]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论和在我国的实践[J].教育学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 , 2001, (3) .

[2][4]施芳.聚焦教育公平[N].教育文摘周报, 2005-3-9.

[3]周洁敏等.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中的公平性问题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 2009, (18) .

[5]华婷等.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影响因素与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 2008, (8) .

[6]冯建军.制度化教育中的公正:难为与能为[J].教育科学研究, 2007, (2) .

教育内部不公平现象解析及对策 第4篇

一、教育内部几大不公平现象解析

1课程

课程是培养人才的蓝图,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它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的制约,并潜在地决定着教育控制在谁手里、教育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等根本性的问题。

纳入课程的知识一开始就是由社会形成的,一般认为理所当然的所谓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态度”等,都是复杂的政治产物,是社会权利分配形成的。占统治地位的学术课程是由统治阶级所筛选确定的,起着“规范”学生的作用。学术课程倾向于与统治阶级的工作生活相联系,而与老百姓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的那种知识相分离。由于不同阶级的人在各自家庭中所接受的文化资本的不同,统治阶级的家庭的儿童(在入学之前就经常接触文字文化,并对美术与音乐世界有频繁的亲身体验)一般比被统治阶级家庭的儿童更容易接受学术课程、学业成绩会更好、获得高学历的机会也更多。

可见,霸权课程(学术课程)的等级特征导致了学生学业成功与失败的阶级分离,并在一定程度上复制了原有的社会等级分层。

2作业

大多数学校,实施标准化的作业——评价模式,并通过一个社会比较的过程建立了不平等。

学生通常被布置完成同样的任务,教师按照同样的标准对学生做公开的评价,学生形成有关自己能力的观念,教师自然地把学生按照成绩这一单一的尺度排列起来。这种标准化的作业鼓励了社会比较过程,强调打分和划分等级具有同样的效果——都给了学生确定其在学业能力与成绩方面地位的客观依据。这种社会比较过程的结果就是给班上每位学生在教师与学生一致同意的“聪明程度”量表上排出相对“聪明”的次序,并且暗示了一种单一的能力尺度。久而久之,学生对于“能力”的观念也变成了一维的。

另外,这种单一的能力维度往往对统治阶级的子女有利。如英国与法国在教育中评定成绩的方法,曾很重视论述式的考试和口述式测验。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语法,标准的发音、优美的语汇等主要与言语表现有关的出身阶级的文化在成绩评定的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其结果,使得学校内的成功的机会由学生所属的阶级阶层文化所左右,也就是说,由学生出身于何种家庭所左右。

3教师的期望

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父母职业和文化程度等情况的不同,对不同的学生产生不同的期望。这些不同的期望将直接导致教育资源在学生身上的不平等分配。

罗森塔尔和雅各布森关于教师期望的经典实验表明,教师期望会对学生产生重要的影响。教师对学生的不同期望影响教师对学生的态度和行为,这种态度和行为有意或无意地影响学生的成就动机和归因方式,从而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业成绩,使学生朝着教师期望的方向发展。

1973年罗森塔尔进一步提出了“四要素”说,认为教师对学生的不同期望会导致教师对不同学生行为的不同态度,这些不同表现在气氛(主要是心理气氛)、反馈(教师对学生的评价)、输入(教师给学生行为机会的性质,如学习材料的难度、学习要求等)、输出(教师给学生回答问题的机会)等四个方面。如果教师认为有些学生就是智商高、聪明,那么就会对他们抱有高期望,给他们营造和谐的心理氛围,给予他们更多的积极的评价、更高的学习要求、更多的学习资料和更多的回答问题的机会。学生从这些积极的信息中感受到希望和信任的暗示,形成良好的自我评价和归因,从而获得极大的发展动力,在学习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相反,教师认为另一些学生智商低、愚笨,那么就会对他们抱消极期望或低效期望,给予他们的更多是消极评价、较低的学习要求、较少的学习资料和较少的回答问题的机会。这些消极行为给予学生的是前途无望的暗示,极易引起学生消极自我期望而自暴自弃,造成其发展的缓慢或停滞不前。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差生在很大程度上是教师消极期望的结果。

4按分数高低进行的分班

教育中的“能力主义”依据能力或成绩将儿童序列化,等级化,并把学生按成绩划分到不同的班级。对于处于不同班级的学生来说,不仅意味着所配备的师资、教学设备等不同,而且教学的组织形式、教师的要求等也有很大的不同。

教育社会学家已经证明,与混合编班背景下的同等学生相比,在低能力班的学生学习表现要差些。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生不仅可以向教师学,更重要的是班级同学之间可以互相学习。班级里有没有能够担当其他同学学业资源的学生,是改进学业成绩的一个重要因素。班级成员的构成代表了学习环境的丰富程度,所谓的“快班”比所谓的“慢班”在这方面明显具有优势。(2)学校向不同能力班的学生提供不同的课程和不同质量的教学,在中、高年级情况尤其如此。(3)在不同能力班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高能力班往往采用“探究式”教学、学生学习主动性强,而在低能力班往往采用“填鸭式”教学、学生参与性差。(4)按能力分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因材施教,但它往往给“能力差”的学生贴上了一个标签,容易使他们自暴自弃,再加上情绪的相互影响,极易产生整班学生学习无动力现象。

二、减少教育内部不公平举措

1课程改革

课程公平要求从一开始就重建主流,以一种普及的方式追求处境最不利者的利益,把“社会包容课程”和“多元文化课程”都纳入学校的公共课程,使课程知识包含所有公民都具有的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并在整个公共课程中不分等级和合作学习。

许多国家的课程改革反映了这种公平要求,如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大量关于社会生活的知识作为课程内容进入基础教育的教学中。近年来世界各国的课程

改革中,乡土化的课程越来越受到重视,职业课程的地位得到提高、比例不断加大,课程设置的人文取向也比较明显。

2改变单一的作业与评价标准

通过变革教学中学生作业的单一性与标准化的评价,使得每组学生完成不可比较的作业,这样就会减少那些容易引起不满的比较。当学生处于这种“多维度”的教学环境时,如果作业是开放式的而且允许学生自己选择如何处理并解决问题的话,他们就会有更多的自主,在这种情况下,对学生完成作业的评估就能够得到比打分和排序更多的反馈。同时,教师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水平,布置对本人有挑战性的作业,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再就是要通过小组而不是向个人布置作业,这样有利于培养小组的合作精神,并在协作中把彼此当作学习的资源。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就是从“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出发,构建基础教育的评价体系的。评价的主要功能也由“甄别”、“选拔”转变为“促使学生发展”。新的评价体系认识到:评价标准应是被评价者前进目标和发展方向的具体体现,对于不同的被评价者也应有所不同;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学生,必然会抹杀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此,提出了“评价标准既要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的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新课程评价体系尊重被评价者的差异,通过建立有一定弹性的评价标准(不同的评价标准意味着允许不同的被评价者有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为被评价者的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3改变教师的错误观念

教师的教育观、学生观影响教师的教育行为。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有些错误的观念在某些教师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如“龙生龙,凤生凤”的遗传决定论。只要“学习好”(以语言、数理逻辑为中心的考试成绩好)就一好百好等。因此,我们要不断更新和提高教师的认识,让每个教师都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与学生观。如,理解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结构说,有助于改善对学生智力的认识。该理论认为每个学生都是具有独特智能结构,但这并不影响每个人的成功,只要因材施教“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大发展”。只有在正确认识指导下,教师才能对每个学生饱含期待,才能发挥教师期望的“皮格马利翁效应”,让每个学生朝着教师积极期望的方向发展。

4对处于教育中不利地位的儿童予以补偿教育

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掀起过一场大规模的补偿教育运动。目的在于对黑人或有色人种等少数民族的子女在教育中所处的不利地位进行补偿,使他们与白人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补偿教育的理论前提是假定社会的各个群体(人种的及经济的)之间能力是平均分散的。因此。为了消除已有的差异,对各个群体及群体中的个人,分别给予与所处环境恶劣程度成正比的教育分配倾斜政策。这就是补偿教育的理念。

教育不公平现象 第5篇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校际间资源分配不公平现象、原因及对策

根据教育资源分配的五大公平原则,本文对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在教育经费收入、教育经费支出、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比较,借此分析校际间资源配置不公平的`状况、原因,并提出解决校际间不公平现象的对策.

作 者:张绘 ZHANG Hui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100875刊 名:教育导刊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年,卷(期):“”(10)分类号:G63关键词:义务教育 校际间资源分配 公平

教育不公平现象 第6篇

浅析大学生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

――兼议我国是否应该制定一部《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届法学 刘炳杰 邮编:210004

[内容摘要]:前几年我国很多高校的盲目扩招导致了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又可谓是焦点中的焦点。虽然国家为就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缓解就业压力,但是,笔者发现在大学生就业中还存在一些不为人所觉察的不公平现象。笔者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唤起大学毕业生的权利意识,也呼吁国家能够尽快出台一部《大学生就业法》来调整这一社会问题。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不公平现象、《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一、引言

几年前,全国许多高校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的扩张,例如,高校合并、招生人数扩张等等。可是几年后,就面临了毕业生就业问题,如就业难和就业中有不公平现象。对于暴露出来的问题,国家虽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但是,效果应该说不是很理想,通过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大学生待业人数来说明这个问题也许最有力。

通过笔者对近几年国家采取的相关政策分析,笔者认为,这些措施基本停留在解决就业问题而很少涉及就业中的公平问题。所以,在以下文中,笔者将通过一个法律人的视角来重点分析就业中不为人察觉的不公平现象,进而来说明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一部《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二、正文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中不为人察觉的不公平现象

(一)、地方公务员招考中的不公平现象――歧视

1、地域(户籍)上的歧视

地方公务员招考是在最近几年来备受争议,原因在于有些地方公务员招考中规定了非当地户籍不得报考。这种现象可以说是较为普遍的,但是,实际上这是与国家所提倡的打破户籍限制,实现不同地区人才流动是格格不入的。

在经济学上,通说认为物需流通,而且流通速度越快,实现的经济价值也就越多。大学毕业生是人才,当然人才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资源也需要流通,否则就是资源的闲置和极大浪费。

所以,在加速不同地区人才流通中,地方公务员的招考应该首先取消地域(户籍)的限制,这样才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预期效果。否则,其他就业途径也会“上行下效”,设置种种限制,这样就会阻碍人才流通,对于国家的长期发展是很不利的。

2、身体状况的歧视

在有些地方公务员的招考中对是否是乙肝携带、身高等有限制。在前年就在安徽芜湖发生了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宪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所以,如果身体健康状况不影响工作岗位的话,上述限制可以被认定是违反法律的。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是世界上肝病比较严重的国家,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乙肝携带者(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的一部分大学毕业生了)。据笔者所知,如果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前知道自己是乙肝携带者的话是绝不敢报考公务员的,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是过了前面那几关,在最后一关的体检也是通不过的。

更有甚者,在某些地方的公务员招考中居然私底下还有对身高的限制。这绝非笔者危言耸听。因为今年笔者一位师兄大学毕业时就碰到这回事。他在公务员各项考试中发挥都很出色,但是就因为他的身高仅仅只有1米58而残遭淘汰。所以,笔者十分愤恨,笔者认为,除非某些特殊岗位对身高有特殊要求,否则,身高也作为杠杠的话,那么公务员招考岂不成为了“选美大赛”了!真是岂有此理!

(二)、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一种变相的不公平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那么,笔者就想知道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算不算是违反宪法?

在实际生活中,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在大学毕业生中是十分普遍的,有调查资料表明有将近90%的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实际的就业岗位不对口。虽然笔者赞同“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就业不一定要与原来专业说一定完全一致的道理。但是,近90%的大学毕业生学非所用的现状我想应该不是正常现象。这说明我们在浪费人才。

笔者认为,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如果发生在政府机关或者是事业单位等地方,因为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必然会导致人不能够尽其才,创造不了应有之财富,那么这样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对错位配置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如果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发生在以上单位以外的地方,那么也会因为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而导致人不能够尽其才,也必然创造不了应有之财富,那么,你想作为追逐利润的老板会给错位的人才适当的工资吗?我想是不会的,否则,他就不是老板,他也不可能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可能了。所以,笔者认为,发生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难道不是对大学毕业生的.不公平吗?难道错位的人才资源配置是大学毕业生的错?难道他们就不想“多劳多得”?那这到底是谁惹的祸呢?

二、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的最可靠途径――制定一部《大学毕业生就业法》

制度比人可靠,所以笔者建议尽快制定一部《大学毕业生就业法》来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不公平现象。就笔者个人对法律的感情而言,我是十分反对在常态下对人立法,我认为在常态下对人立法有违平等之嫌疑。就在笔者把这一想法和身边的同学与老师交流时,他们极力反对,理由基本就是:大学生只是全国总人口的一小部分,在常态下对人立法有违平等之嫌疑。如果真要对此立法,那我们是否以后还要制定诸如《农民工就业法》?但是,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大学毕业生中的不公平已经不是常态了,而是非常态。笔者这一想法并不是一拍脑子想出来的,而是经过深思的。笔者认为,制定该法律,主要有以下理由。

(一)、一个大学生就业背后牵动一个家庭的心。

每个家庭的父母都有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所以,他们往往不惜一切代价来实现这个愿望。但是,现实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让他们感到焦虑。他们往往会陷入经济成本与回报的痛苦思考中。笔者认为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市场经济下一个经济人的正常思维。

所以,我们可以想像,对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实际关注的人数该有多少,笔者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全民关注。可见有这

么多人关注的社会问题有多么的重要。这难道还不具备上升到应该由法律调整的资格吗?

(二)、当前相关立法滞后,有些方面甚至处于“法律真空”状态

笔者从步入大学到现在实际已经学习了4年法律了,对中国目前的法律还是有所了解的。对于这个立法理由,笔者可以举以下例子来说明。当一个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如果因为他(她)因为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待业或者失业的话,那么他(她)的劳动权利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因为在这时还未形成劳动法律关系,所以劳动法是不能够适用的。而对此有规定的只有宪法,但是,问题是我国长期处于宪法不得作为诉讼的依据,换句话来讲,就是宪法长期不能够司法化。虽然,在“山东齐玉龄诉刘晓琪侵犯受教育权”一案中开了宪法司法化的先河,但是,据笔者对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规矩来看,宪法司法化并非普遍,法院往往是不会以宪法作为判决的依据的。

法律人都知道这样常识,那就是法治社会不是说权利不会受到侵害,而是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能够及时得到救济。我国目前正如火如荼的大搞法治中国,而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待业或者失业如果得不到救济的话,难道符合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初衷吗?

(三)、明确责任,防止部门间互相扯皮

在上面,笔者已经谈到了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反之,国家的相关部门就有保障这一权利行使的义务。而在当前,法律对这方面又没有对具体的相关单位和部门有明确的责任划分,这就往往成为有些部门因为缺乏责任感,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中受到不公平待遇是不闻不问,抑或是互相扯皮的借口。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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