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产业论文

2024-06-02

银行卡产业论文(精选6篇)

银行卡产业论文 第1篇

银行卡产业概述

一、银行卡的起源

(一)第一张信用卡的出现

(二)银行信用卡的出现

(三)借记卡的出现

(四)储值卡的兴起

二、银行卡产业链

(一)银行卡产业链构成

(二)产业链上各类机构的发展

三、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

(一)起步阶段(1950-1970年)

(二)发展阶段(1970-2002年)

(三)变革阶段(2002年-至今)

四、国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

(一)萌芽期——代理外卡收单阶段(1979-1984年)

(二)起步期——自主发卡阶段(1985-1992年)

(三)形成期——金卡工程阶段(1993-2001年)

(四)发展期——联网通用阶段(2002-2006年)

(五)变革期——开拓创新阶段(2007年-至今)

五、银行卡产业特征

(一)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

(二)银行卡产业的外部性特征

(三)银行卡产业特征带来的影响

六、中国银行卡产业的监管历史

(一)1992年-1999年,建立基本制度阶段

(二)1999年-2006年,推进联网通用阶段

(三)2006年-2010年,规范市场阶段

(四)2010年-2012年,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阶段

1、产业发展的特点

2、产业监管的方向

3、主要发文要点概括

4、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或即将出台的重要监管法律法规

七、银行卡产业发展趋势

(一)各类市场主体将加快创新转型,监管机构也会加快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二)银行将进一步强化与商户和持卡人的关系,与非金融类支付机构的竞合关系深化

(三)银行卡产业加快升级,磁条卡将加速向IC卡迁移

(四)信用卡有望成为国内居民消费信贷的主要工具

(五)银行卡服务功能更加全面,注重民生领域

一、银行卡的起源

人类的货币发展史经历了物物交换、贝壳、牲畜等自然货币的产生,陶器、金银等铸币的出现,轻便、易于携带的支票和纸币的使用,最后到电子货币的出现。每一次变化都是支付方式的重大创新,但电子货币的普及则是人类支付史上的一次根本性变革。

银行卡是支付卡的一种,由于支付卡大多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行,习惯上也被称为银行卡。银行卡是指借记卡、信用卡、储值卡等具有通用支付功能的电子支付工具。银行卡除具有支付功能外,有时还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转账等全部或部分功能。

(一)第一张信用卡的出现

最早的信用卡是商业信用卡,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①]。1949年9月的一天,纽约金融家麦克纳马拉(FrankMcNamara)与其好友――著名零售商布卢明代尔在一家高级餐馆就餐,结账时发现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够,只好打电话请其妻子来付款。这件事情给了麦克纳马拉一个重要的启发:如果能够发明一种随身携带的信用工具,不仅可以给持有者带来支付便利,而且可以给餐馆带来更多的赊销生意。因此,他和布卢明代尔一起,共同策划了一个餐馆赊账方案,发行一种可以记账的卡片,持卡人在定点餐馆凭该卡片记账就可以免付现金,以避免人们因随身携带现金不足而造成消费不便或者类似的尴尬。这就是大莱(Dinner)卡的开端。1950年春,他与好友斯奈德共同投资1万美元,在纽约创立了“大莱俱乐部”(Diners Club),即大莱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并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张以塑料制成的信用卡——大莱卡。麦克纳马拉创建的大莱信用卡公司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家信用卡公司[②]。

(二)银行信用卡的出现

195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开始发行信用卡。这是金融机构首次进入信用卡发卡领域,由此揭开了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序幕。

1958年10月1日,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推出了运通卡。与白手起家的大莱俱乐部不同,美国运通作为美国的百年老店,享誉全球,特别是它的旅行支票在当时被认为与美元一样可靠,所以美国运通发行的信用卡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认同,两个月的发卡量就突破了20万张。由于美国运通在旅行服务业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因此运通卡一推出,签约入网的商户便超过了17000多个;特别是美国旅馆联盟的15万持卡人和4500个成员旅馆的加入,标志着银行卡终于被美国主流商界所接受。运通卡的出现,对于信用卡受理市场的开拓,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958年9月,就在运通卡在酝酿之中的时候,美国银行给加利福尼亚州弗雷斯诺市几乎所有的家庭寄去了名为美国银行卡的信用卡,共约6万张左右。这是银行卡发展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营销,被称之为“大投递”。许多家庭开始使用美国银行卡来赊购商品,信用卡从此走进了人们的生活。1959年,人们用美国银行卡购物的金额达5900万美元(相当于2008年的2.8亿美元)[③],信用卡购物时代从此开始。信用卡在弗雷斯诺市的成功鼓励了美国银行进一步扩大信用卡业务。1960年,投入使用的美国银行卡达到23.36万张;1968年,美国银行卡的发卡量累计超过100万张。

到了20世纪60年代,信用卡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信用卡数量迅速增长。随着信用卡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银行希望加入发卡行列。一些银行成为美国银行卡的特许机构,它们共同形成一个银行卡联盟,经营信用卡业务。银行卡联盟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信用卡跨行网络的发展。信用卡作为新型的信贷工具和支付工具,迅速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欧洲各国盛行起来。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香港、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开始发行信用卡。1977年,该联盟更名为“VISA”。

1966年,另一些银行组成同业银行卡协会开始发行信用卡,并将银行卡协会作为信用卡联合营销和清算的平台,这就是后来的万事达公司。该协会营销信用卡的方式同美国银行相似。1966-1970年,同业银行卡协会寄出约1亿张信用卡[④]。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零售商开始接受信用卡,并在提供信用消费的同时,设计消费积分等各种奖励方案。一些大型零售商为了促销目的,还与银行联合发行联名信用卡,由此进一步推动了信用卡的应用。

1970年,美国银行总裁迪•霍克创建了新的电子系统,第一次将计算机引入信用卡交易,大幅度降低了信用卡交易成本,并有效地防范了欺诈风险。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网络系统在金融业的普及,有力地促进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并为电子支付的实现创造了物质基础。银行卡组织的兴起、零售业的促销动机、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及支付便利的需求,共同推动了信用卡品种和信用卡功能的日益丰富,以及信用卡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

(三)借记卡的出现

借记卡是银行卡的另一重要产品,起源于银行传统的存款业务,属于电子存折的延伸。借记卡的出现同金融信息化和ATM网络的发展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了降低网点服务成本,许多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自动提款机(ATM)。ATM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电子存折――现金提款卡,这便是最早的借记卡。随着卡基支付在零售业的普及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线授权和在线交易成为可能,借记卡的应用开始从ATM取款扩展到商店消费支付。与信用卡不同,借记卡的支付功能基于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具有不可透支和在线授权的特点,因而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优势。这一优势使得借记卡逐渐成为重要的个人非现金支付工具和个人资产管理工具。由于各国的金融业发展历史、社会经济及市场条件的不同,借记卡在全球不同区域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在德国、法国、荷兰、新西兰、墨西哥、巴西和中国,借记卡是主要的支付工具,交易量明显超过信用卡。在英国、意大利和加拿大,借记卡和信用卡的发展较为均衡。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信用卡则在银行卡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

(四)储值卡的兴起 20世纪70年代早期,美国的交通领域以及大学校园开始出现仅限于特定范围内使用的单用途储值卡[⑤]。80年代后期,一些电信公司、零售商等也开始陆续发行单用途储值卡。90年代早期,美国政府发放用以替代以前食品券的电子福利卡,标志着通用储值卡的出现。通用储值卡作为获取传统银行卡难以覆盖的客户、拓展金融产品分销渠道、向客户交叉销售金融服务的一种战略性工具,逐步受到银行的重视。银行为整合资源、分散风险,多采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方式介入储值卡业务。

1993年,国际卡公司VISA发行第一张全球储值卡——VISA Travel Money。此后,万事达也推出了礼品卡等类似的储值卡产品。20世纪90年代中期,继多用途礼品卡发行之后,薪金卡、汇款卡、医疗卡等各类多用途储值卡纷纷涌现,储值卡市场日益繁荣。

二、银行卡产业链

银行卡产业链中的各类机构是银行卡市场中各类服务的提供者,银行卡市场的终端客户是持卡人和商户,它们共同构成了银行卡市场。其中,发卡机构直接为持卡人提供服务;收单机构直接为商户提供服务;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直接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服务,其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则围绕上述机构提供各类专门服务或外包服务。市场中各参与主体的行为都会对银行卡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同时,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政策制定者及产业监管者,其行为会从外部对银行卡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市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个完整的银行卡市场结构如图2.6所示。

从市场细分的角度看,银行卡市场可以进一步分为: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共同构成发卡市场,收单机构和商户共同构成收单市场,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与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及其客户共同构成了银行卡跨行交易市场,各种类型的专业化机构与他们的服务对象共同构成了各类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市场。作为上述各个市场的供给方,发卡机构、收单机构、转接清算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在各自的市场上提供服务并相互竞争,各类机构之间通过横向或纵向的联系,共同构成了银行卡产业链。图2.6 银行卡市场结构图

(一)银行卡产业链构成

银行卡产业链最核心的参与主体是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它们是银行卡市场的最终供给方,也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银行卡产业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银行卡产业链上出现了一系列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的机构。第二章已经对发卡机构、收单机构、转接清算机构的主要业务及其主要收入、主要成本等做了详尽介绍,本节重点介绍为发卡、收单及跨行交易业务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依据服务对象的不同,专业化服务机构可以分为发卡外包服务商、收单外包服务商和转接清算外包服务商。

1、发卡外包服务商

发卡外包服务商指针对发卡机构的业务需求提供银行卡外包服务的企业。按照服务类型的不同,发卡外包服务商主要分为卡片生产商、发卡数据处理服务商和其他发卡外包服务商。卡片生产商是从事卡片生产和研发的企业。发卡数据处理服务商主要为发卡机构提供各种卡产品的发卡数据处理。其他外包服务商的服务覆盖领域广泛,既包括申请银行卡的客户的资料处理、信用审核、账户管理、会计处理、报表管理、密钥管理、催收服务、账单生成等多项后台处理服务,也包括新发卡片的宣传推广、电话营销、睡眠卡激活、存量卡客户维护和增值服务等营销外包服务。

2、收单外包服务商

收单外包服务商主要包括终端生产商、独立销售商和收单交易处理商。其中,机具生产商是指从事ATM、POS终端机具等电子支付系统终端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独立销售商(Independent Sales Organizations, ISOs)是从事商户拓展与培训、POS终端布放与维护等业务的机构,它们专注于拓展商户和商户关系维护,为收单机构提供专业化外包服务。收单交易处理商主要针对接收到的交易电子信息流进行技术处理。随着交易处理业务对新技术依赖度的日益增强,发卡交易处理和收单交易处理的功能均变得越来越复杂。对许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来说,建立并运营自有收单系统的成本显得越来越高昂。交易处理属于数据密集型业务,规模经济效应尤为明显。因此,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为了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外包服务商的规模经济效应以降低自身成本,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将收单交易处理外包给交易处理商。

3、转接清算外包服务商

与发卡外包服务商和收单外包服务商不同,转接清算外包服务商主要是针对转接清算机构的系统进行外围维护和软件开发等工作。为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转接清算机构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其业务已经覆盖到从发卡到收单的各个环节,并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展而延伸。

(二)产业链上各类机构的发展

1、发卡机构

银行卡发卡机构的主体不仅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社、专业的信用卡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少数国家也包括大型企业集团。

按2010年发卡机构的消费金额排序,全球前十大发卡机构中,美国占据5席,中国占有3席,英国仅有2家(见表2.1)。这基本反映出全球发卡机构的地区分布格局。其中,全球前五大发卡机构依次为: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2010年,这五家发卡机构的银行卡消费金额均超过3000亿美元,其中摩根大通达到4922亿美元。

表2.1 2010年全球通用卡[⑥]发卡机构排名(按消费金额排序)排名 发卡机构 国家

消费金额(十亿美元)1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b 美国 492.21 2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a,b 美国 482.70 3 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b 美国 460.69 4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 332.39 5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 327.56 6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 253.83 7 富国银行(Wells Fargo)英国汇丰银行(HSBC)美国 245.10 8 花旗集团(Citigroup)b 美国 219.28 9 劳埃德银行集团(Lloyds Banking Group)英国 165.85 10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英国 118.24 注:a为估计值;b美国通用卡消费数据仅指在商户处的消费交易金额,除VISA、万事达、美运和Discover品牌外,还包括当地的Star、Interlink、Pulse和Nyce等。数据来源:《尼尔森报告》(The Nilson Report),2011年3月,第971期;2011年7月,第975期;2011年9月,第979期。从全球发卡机构的演进趋势来看,商业银行在发卡主体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巩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独立的发卡公司往往呈现出规模和运营机制上的劣势,从而面临被大银行兼并的风险。譬如,2004年,巴西Redecard公司控股股东巴西联合银行收购了本地信用卡品牌Hiper Card公司的全部股权。2005年6月30日,美国银行以350亿美元收购了当时世界最大的独立信用卡发行商——美信银行(MBNA)。该项交易使美国银行成为美国最大的信用卡发行机构。

与此同时,发卡机构之间并购频繁,一些国家的发卡机构排名出现较大变化。以美国为例,由于富国银行收购了Wachovia,大通银行收购了华盛顿互惠银行,PNC收购了国民城市银行,美国银行收购了LaSalle银行,2008年前三者在美国借记卡发卡市场的排名分别上升到第二位、第三位和第五位,美国银行也得以保持第一的位置。在英国,2008年Lloyds TSB银行完成对HBOS的收购,成为英国的第一大发卡机构。就国内发卡机构的发展情况而言,目前国内银行卡发卡机构仅限于商业银行以及按照商业银行管理、经过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截至2011年末,国内银行卡发卡机构已经达到234家,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⑦]、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⑧]、地方性商业银行[⑨]与外资法人银行等各类机构。其中,已经发行人民币银行卡的外资法人银行有15家,包括东亚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友立银行、星展银行、韩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华侨银行和永亨银行等。

2、收单机构

收单机构的主体既有商业银行,也有非银行类收单机构,还有非银行类机构和银行共同成立的收单联盟。

按照2010年各商户收单机构处理的交易笔数进行排名,全球前十大收单机构分别是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第一资讯(First Data)、大通支付CPS[⑩(]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花旗商户服务(Citi Merchant Services)、Worldpay、五三银行(Fifth Third Processing Solutions)、Cielo、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法国国民互助信贷(Credit Mutuel)和雷德卡公司(Redecard)(见表2.2)。

表2.2 2010年全球商户收单机构交易笔数排名[11] 排名 收单机构 中文名称 所在国家

交易笔数(百万笔)1 Bank of America 美国银行 美国 9260.9 2 First Data 第一资讯 美国 5885.0 3 Chase Paymentech Sol.大通支付 美国 5489.8 4 Citi Merchant Services 花旗商户服务 美国 5204.7 5 WorldPaya — 英国 4600.0 6 Fifth Third Proc.Sol.五三银行 美国 4238.4 7 Cielo — 巴西 4063.0 8 Barclays 巴克莱银行 英国 2716.9 9 Credit Mutuel 法国国民互助信贷 法国 2350.2 10 Redecard 雷德卡公司 巴西 2320.3 11 Elavon 伊万 美国 1889.6 12 Heartland Pymt.Sys.中心支付 美国 1799.7 13 Global Payments 环汇公司 美国 1762.7 14 WorldPay — 美国 1748.0 15 Swedbank Groupa 瑞典银行 瑞典 1350.0 16 BC Card BC卡公司 韩国 1316.3 17 Group Credit Agricole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法国 1282.2 18 Wells Fargo Mech.Serv.富国银行 美国 1202.8 19 HSBC/GlobalPayment 汇丰银行/环汇公司 英国 1142.6 20 Groupe BPCE 法国大众储蓄银行 法国 972.5 注:a包括该机构在其他国家的收单交易; 数据来源:《尼尔森报告》(The Nilson Report),2011年10月,第982期 随着银行卡产业内的组织功能细分及业务外包趋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收单机构将收单交易处理和收单专业化服务等非核心业务外包。不过,收单机构作为与商户签约和付款责任的主体,仍承担收单风险。从美国收单市场发展情况来看,从事狭义收单业务[12]、收单交易处理业务和收单专业化服务业务的主体,逐渐分化为收单银行、收单交易处理商和独立销售商。就国内情况而言,收单主体开始多元化,除商业银行从事收单业务外,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支付机构在获得收单牌照后,进入收单领域。

除商户收单机构外,收单市场还存在着大量ATM收单机构。譬如在加拿大,除银行在市场上布放ATM外,其他非金融机构也可以经营ATM业务[13]。在英国,跨行ATM交易的收单主体主要有银行、建筑合作社(building society)[14]以及ATM独立运营商[15]。

在国内,目前只有商业银行具备加钞资质,因此,ATM收单机构都是商业银行。商户收单机构除了商业银行外,还有一些非银行类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不过,商业银行仍是主要的收单主体。随着收单机构的逐渐成熟和产业链的进一步细分,专业化收单机构将在受理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

银行卡组织是转接清算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根据运作模式的不同,银行卡组织分为封闭式卡组织和开放式卡组织,它们分别运营封闭式银行卡网络和开放式银行卡网络。根据服务地域范围的不同,银行卡组织又分为全球性卡组织和区域性卡组织,其中,全球性卡组织大多发展成为国际卡公司,而区域性卡组织的银行卡网络一般仅限于某国或某一地区。此外,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根据业务领域的不同,还可以分为借记卡转接机构、信用卡转接机构和ATM转接机构。

封闭式卡组织通常直接从事发卡和收单业务,即直接向消费者发行自有品牌的银行卡,并直接从事商户收单业务,属于相对独立的银行卡运作体系。美国的运通、发现卡(Discover Card)公司、大莱[16]和日本的JCB都属于这类卡公司。由于直接从事发卡和收单业务,所以在这类公司收入中,商户回佣和利息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例如,2011财年Discover总收入中,利息净收入占68.8%,商户回佣和交换费收入占15.3%。近年来,部分封闭式卡组织呈现出向开放式卡组织发展的态势,如美国运通和日本JCB公司在自行发卡的同时,也联合商业银行发行自有品牌的银行卡。

开放式卡组织是专门从事银行卡转接清算业务的机构。作为一种典型的银行卡转接清算机构,开放式卡组织的运作模式与第二章介绍的转接清算机构的运作模式完全相同。开放式卡组织为收单市场和发卡市场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平台,使每个参与者都能连接到联网通用的庞大银行卡网络中,并与其成员机构之间制订统一的银行卡业务规范、技术标准、清算规则、成员机构业务成本收入分配及风险承担原则,以保证转接网络的信息交换和交易清算能有效进行。无论收单机构还是发卡机构,新参与者要想加入开放式卡组织,必须承诺遵守卡组织的各种规则,从而成为卡组织的成员机构。作为银行卡组织股东的成员机构也推举代表参与卡组织的董事会,因此,卡组织所有权和控制权掌握在成员机构手中,成员机构对卡组织的重大业务决策以及各项技术业务规则的制定具有直接的投票权。

目前,全球性卡公司包括美国的VISA、万事达、运通、发现卡、日本的JCB和中国银联。其中,VISA和万事达在交易金额方面占领先地位,中国银联和VISA在发卡量方面较有优势(见表2.3)。表2.3 2010年全球性卡公司排名 卡品牌 总交易额(十亿美元)市场份额 交易量(十亿笔)市场份额 发卡量(百万张)市场份额 VISA 7295.05 57.53% 97.22 67.25% 2183.1 38.07% 万事达 2726.98 21.51% 34.78 24.06% 975.4 17.01% 银联 1825.03 14.39% 6.69 4.63% 2415 42.11% 美国运通 713.30 5.63% 4.79 3.31% 91 1.59% JCB 92.79 0.73% 0.93 0.64% 64.2 1.12% 大莱 27.13 0.21% 0.16 0.11% 5.8 0.10% 总计 12680.28 100% 144.57 100% 5734.5 100% 数据来源:《尼尔森报告》(The Nilson Report),2011年3月,第968期。

从全球范围来看,区域性卡组织包括美国的三大区域性EFT网络、加拿大的Interac、欧元支付组织联盟(EAPS)、英国的LINK、法国的CB、新加坡的NETS和巴西的Good Card等。这些区域性卡组织大部分为该国的借记卡和ATM转接清算机构。譬如,美国的三大区域性EFT网络Star、Pulse和NYCE,主要负责美国境内ATM和在线借记卡的网络运营。Interac运营着加拿大唯一的借记卡网络和品牌,负责加拿大全国的借记卡网络发展与运作。Interac借记卡可实现两类交易:ATM取款(Interac Shared Cash Dispensing,即SCD)和POS消费(Interac Direct Payment,即IDP)。

欧元支付组织联盟(以下简称EAPS)是在2007年由欧洲六家借记卡网络(德国Electronic Cash、意大利PagoBancomat/Bancomat、葡萄牙Multibanco、西班牙Euro 6000、英国LINK和泛欧ATM网络Eufiserv)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起创立的。EAPS是开放性组织,任何银行卡网络只要承诺遵守《SEPA卡框架》,都可以申请加入EAPS。EAPS本身不从事转接处理业务,仅定位于跨网络交易的受理品牌建设,也不介入各银行卡网络的内部交易领域。英国的LINK负责转接英国的跨行ATM交易,约有50家成员机构。LINK对所有的ATM运营商开放,负责制定业务规则、技术标准、操作流程,还负责定价和标识管理等工作。在法国,CB卡组织是唯一的银行卡转接机构,任何根据法国银行立法可以发行银行卡或管理现金提款的机构都可以加入。CB负责转接法国所有境内银行卡的跨行交易,以及外卡全部交易。CB国际卡的国际受理则由其他卡组织(如VISA和万事达)代理。新加坡星网电子付款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NETS)是由新加坡的三家主要银行星展银行(DBS Bank)、华侨银行(OCBC Bank)和大华银行(UOB Bank)共同发起成立的,主要为新加坡持卡人提供在线借记支付服务。NETS网络包括POS网络、ATM网络、CashCard网络和eNETS网络四部分,提供EFTPOS、CashBack(商户POS小额提现)、共享ATM服务、CashCard、eNETS等电子支付服务。

Good Card是巴西唯一的地区性卡组织,在巴西国内与多家发卡机构有着广泛的合作。Good Card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小型零售业者,以及还未与国际卡公司合作的金融企业,这些金融公司基本上以处于社会经济中下层的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

4、第三方服务机构

随着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市场的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公司层出不穷并不断发展壮大。在交易处理专业化服务领域,目前全球最大的交易处理商是第一资讯集团(以下简称FDC)[17]。2011年FDC服务的商户和金融机构分别达到620万家和4000家,处理的交易笔数达到560亿笔,当年收入达到107亿美元[18]。此外,FDC旗下的西联国际汇款公司(Western Union)是全球最大的特快汇款公司,代理网点遍布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值得一提的是,自2002年以来,FDC进行了一系列猛烈的兼并和收购,其中不仅包括交易处理商和网络服务商,还包括一些当时较大的商户收单机构,譬如1995年的第一金融管理公司[19]和卡公司服务机构[20]等。时至今日,FDC已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交易处理商,它在某些国家已经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收单机构。

在国际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市场上,TSYS也是一个重要的电子支付处理商。它为300多家收单机构和100多万个商户提供交易处理、POS服务、商户信息管理服务、数据库服务等技术支持和信息处理相关服务。除了收单处理业务外,TSYS还提供发卡方面的服务,涵盖了从邮寄账单到系统运营等各个环节。此外,美国的环汇公司(Global payments)、大通支付(Chase Paymentech)和伊万(Elavon)也是全球主要的收单处理机构。

在我国,银联数据是国内最大的发卡外包处理服务商,为中国银联、VISA、万事达、JCB等主要卡公司的各种银行卡产品提供发卡数据处理和其他相关服务。截至2012年2月,银联数据已经与兴业银行、民生银行、花旗银行、东亚银行等境内外125家机构签署发卡外包服务合同。银联商务作为国内较早开展银行卡收单专业化服务的公司,为各大商业银行的收单业务提供专业化外包服务。

三、国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

银行卡从产生到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支付方式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进步。回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全球银行卡产业大致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变革三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1950-1970年)

1951年,美国纽约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在纽约长岛发行了全球首张具有循环信贷功能的信用卡,卡上显示持卡人的账号和消费限额。这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卡的出现。1953年,美国第一国家银行开始发行信用卡。此后,美国众多银行相继发行了银行卡。截至1955年末,美国大约有100家银行发行了银行卡。伴随着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加快全球化发展步伐,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相继发行银行卡。

在这个阶段,银行卡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商户回佣,但商户回佣不足以抵补银行成本,因而绝大多数银行纷纷终止信用卡的发行。但是,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BOA)的管理层们并未放弃,经过一系列技术创新和营销变革,美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终于在1961年开始盈利。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1966年,美国银行开始建立一个特许经营体系,邀请一些银行成为美国银行卡的被许可机构,发行信用卡。1970年,美国银行成立了美国银行卡公司(NBI),并将这种特许经营体系称之为“银行卡联盟”。1974年,美国银行与欧洲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合作成立了国际信用卡服务公司(IBANCO),开始拓展美国之外的海外业务。1976年,NBI正式更名为VISA美国;1977年,IBANCO正式更名为VISA国际服务协会,也即VISA国际。

1961年,日本第一个专门的信用卡公司JCB成立,1981年JCB开始国际化进程,将受理网络和发卡业务扩张到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成为第一个美国之外的全球信用卡公司。1965年,芝加哥4家大银行和伊利诺伊州9家银行成立了美国中西部银行卡协会;1966年,美国东海岸的14家银行创建了银行间信用卡协会(Interbank Card Association,ICA),并发行统一标识的银行卡。1967年,纽约市的三家银行创立了东部银行卡协会(the Eastern States Bankcard Association),加利福尼亚的四大银行——Wells Fargo、Crocker银行、加利福尼亚银行和加利福尼亚联合银行——组成了西部银行卡协会((Western States Bankcard Association,WSBA)。不久WSBA加入ICA,联合组织命名为MasterCharge,1979年更名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MasterCard International)。对社会公众而言,美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第一次使人们真正体验到了银行卡跨地区使用的便捷性。但这一切只是开始。1968年,由于银行卡欺诈、授权体系混乱、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管理架构等问题,美国银行的信用卡项目开始遭到特许银行的抱怨。

此时的美国信用卡市场正处于一个品牌竞争日益激烈的阶段。万事达通过合并,已经吸纳了加州和东海岸的大量银行,在银行卡市场处于领先地位。而美国运通也在构建一个全国性的银行卡交易处理系统,实现封闭式的银行卡网络运营。在这种环境下,美国银行卡公司重新创建了一个银行卡合作组织。该组织通过设计产品定价和丰富产品功能等实现各发卡银行之间的竞合并存,并于1977年正式更名为VISA。在技术革新、内控优化、营销策划等多种措施下,VISA有效提升了公司形象,并通过赞助体育、公益、教育等事业而一跃成为银行卡组织中的先锋。

(二)发展阶段(1970-2002年)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银行卡组织全球交易网络的铺建和POS终端的广泛拓展,银行卡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普及。1971年,法国CB组织发行的“蓝卡”允许持卡人在ATM上随时提取现金,成为世界上第一张既能支付又能取款的信用卡。1974年,澳大利亚九家银行合资建立了Bankcard 信用卡组织,负责网络日常维护和信用卡交易处理。相对于北美和欧洲地区,中东欧、中东和非洲等地的银行卡产业发展仍然较慢,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建设、制定银行卡业务规范等方面,但其发展速度表现出惊人的后发优势。1981年,日本JCB开始借助旅游业全面拓展全球商户资源,并在积累了一定的海外特约商户的基础上,自90年代起快速在香港、美国、泰国、英国、韩国、意大利、新加坡、中国大陆等日本人往来的主要国家或地区推出JCB卡。

在各国银行卡产品快速发展的同时,银行卡产业的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强。1974年,法国人罗朗·莫雷诺发明了智能卡(Smart Card)。1978年,法国推出世界上第一张智能信用卡,开启了智能卡在银行卡领域的应用。1985年,万事达率先将防伪技术运用于信用卡,以提高信用卡使用安全性。各银行卡组织联合商业银行,通过交易监控、持卡人信息跟踪、卡片校验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和开设全球风险培训课程等措施应对伪卡欺诈。

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卡基支付在零售业的普及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银行卡日渐成为应用领域广泛的多功能支付工具。1991年,万事达推出快速支付服务(Quick Payment Service),快餐店、停车场、电影院等传统使用现金的场所开始受理银行卡,银行卡使用范围快速扩大。在欧洲地区,土耳其等国家通过银行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直接从现金进入电子支付时代。1993年,EUROPAY、万事达和VISA联合起来,共同发起制定了银行卡从磁条卡向芯片卡(又称IC卡)迁移的技术标准,简称EMV标准,并于1999年成立EMVCo公司。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已经完成或正在向银行IC卡迁移。银行卡作为支付工具和信贷工具,对刺激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显著且直接的积极作用,因此很多国家政府通过一系列银行卡产业支持政策促进银行卡市场的发展。例如,阿根廷政府为鼓励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向租赁了POS终端的中小商户提供30美元的固定补贴;并向商户定期返还一部分刷卡手续费,尤其是对于小型商户,阿根廷政府甚至采取了完全返还刷卡手续费的措施。韩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后,要求零售、餐饮、宾馆行业的商户必须受理银行卡,年营业额超过3亿韩元的所有商户必须接受银行卡,否则将受到严惩;对于受理银行卡的商户,给予银行卡交易额1%的税收优惠,最高税收减免额为500万韩元(约为人民币2.5万元)。为了应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韩国政府提出,2009-2010年,给予餐饮、酒店类商户银行卡交易额2.6%的税收优惠,给予一般类商户银行卡交易额1.3%的税收优惠,并将最高税收减免额由500万韩元增加到700万韩元。此外,各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居民用卡消费。如阿根廷政府向持卡人返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其中持卡人用借记卡消费将获得3%的增值税返还,用信用卡消费将获得5%的增值税返还。韩国政府规定自1999年起,持卡人持卡交易金额超过其总收入的10%后,超出部分的20%可免缴所得税,年减免限额为总收入的20%或500万韩元。并且,韩国政府每月为持卡人举办抽奖活动,凡月持卡消费达1万韩元者可凭刷卡回单参与抽奖,每次中奖名额约11万人,奖金从政府预算中支出。在这一阶段,银行卡组织盈利模式基本成型。但开放式卡组织和封闭式卡组织的盈利模式存在很大差异。对开放式卡组织而言,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必须成为其会员并承诺遵守其规则。开放式卡组织向会员机构收取品牌服务费和网络服务费等,同时规定发卡方和收单方之间的交换费。封闭式卡组织则直接发卡、直接收单,并以规模化的发卡量和大量客户消费信息为商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促销,赚取商户手续费收益。

(三)变革阶段(2002年-至今)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日益演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社会诚信文化的建立和对持卡人权益的关注,全球银行卡产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

1、经济全球化促进产业变革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世界各国之间尤其是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相应地,人们对支付往来的便利性提出了需求,由此推动了区域性银行卡组织联盟的发展。2002年,欧洲宣告建立单一欧元支付区,以促使欧洲各国在跨国支付清算中达到与本国国内相同的效率水平。2007年11月,欧洲六个国家的借记卡网络建立了欧洲支付体系联盟,并于2008年1月推出泛欧银行卡品牌EAPS,各参与方的银行卡可以在其他所有参与方的ATM和POS终端上受理。在东南亚,新加坡NETS、马来西亚MEPS、泰国PCC以及印度尼西亚Indopay等本土银行卡组织建立区域性支付联盟Aseanpay,实现东盟地区的区域互联。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推动下,中国经济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电子化水平迅速提高,为银行卡起步奠定了重要基础。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了第一张银行卡,揭开了国内银行卡发展的序幕。为了改变各银行独自发卡独自收单所带来的银行卡跨行、异地使用不便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银行卡产业的规模化发展,2002年3月中国银联成立。伴随着国内经济和金融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间的往来活动日益增多。为了满足中国人日益增长的境外商务、旅游、学习的用卡需要,把境内商业银行的服务通过银联网络延伸到境外,中国银联从2004起开始了国际化发展道路。对封闭式银行卡组织而言,经济的全球化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为了快速、高效地实现全球化的市场扩张,封闭式卡组织不再固守自我发卡和收单的封闭发展模式,转而在海外采取授权许可等方式经营其发卡和收单业务,逐步走向部分开放。以美国运通为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运通逐渐向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开放其网络,和一些战略合作伙伴合作发行联名卡,例如,澳大利亚、中国的一些银行都发行了运通卡。又如日本JCB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将品牌许可给一些境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发行JCB卡。

2、信息技术发展推动产业变革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完善,银行卡支付创新的步伐开始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从传统的银行磁条卡向更安全、更智能的银行IC卡迁移。日益普及的固定电话、电脑、手机、数字机顶盒等电子产品逐步发展成为更便捷、低成本的支付终端。信息技术的演进促使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固定电话网络、数字电视网络都发展成为银行卡的新支付渠道。多样化的支付终端和支付渠道催生了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数字机顶盒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这些新兴支付的蓬勃发展不仅给传统银行卡支付产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而且给原有的市场参与主体带来新的挑战。对此,国际卡公司纷纷加大了产品创新方面的投入力度。如万事达的网关服务(MasterCard Gateway Service, MiGS)不仅支持互联网支付网关,而且支持邮购/电话购物(MOTO)、电话支付、手机支付、零售POS终端支付等几乎所有电子支付领域。VISA在美国、德国、韩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积极开展手机支付业务试验。中国银联亦于2003年推出手机支付业务,在2006年推出互联网安全支付服务,并相继推出电话支付和数字机顶盒支付等创新产品。

与此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传统银行卡市场的技术准入门槛逐渐降低,一些以提供发卡处理和收单处理为核心业务的第三方机构由此发展壮大,并已实现规模化运营。全球最大的两家第三方处理商FDC和TSYS通过持续的国际化扩张已成为国际银行卡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2007年4月初,国际私募基金KKR斥资290亿美元收购FDC,该出价是当时万事达市值的3倍多。2008年1月,TSYS正式从西诺佛金融公司分拆,成为完全独立的上市公司。同时,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对传统商户收单市场的影响力日益扩大。专业化服务机构在大量参股收单机构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承担了收单机构的绝大部分职能,部分收单机构仅需完成账户管理和资金划拨工作。

面对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日益壮大所带来的激烈竞争,银行卡组织开始转变经营战略,从单纯的转接组织向综合支付服务商转变。如Discover传统上是以信用卡业务为核心,2005年Discover收购了密码借记卡网络Pulse,将产品线由信用卡扩展到借记卡和ATM,从而具备了向金融机构提供全面电子支付产品的能力,其市场定位调整为电子支付服务公司。

3、对持卡人权益保护的关注所带来的产业变革 信用卡市场的过快发展会使银行对客户过度挖掘,并放松信贷审批条件,在整个社会征信体系暂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引发卡债危机。以韩国和中国台湾为例,韩国政府在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信用卡消费的同时,没有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规避产业风险,且监管机构的行业准入管理不够规范和清晰、个人信用体系暂未建立,由此导致银行卡行业风险控制能力薄弱,从而引发信用卡危机。自2002年初开始,韩国信用卡公司的逾期未缴率显著上升,并于2003年3月中旬持续上升至10%左右。台湾地区的发卡机构为了抢占客户资源,通过向持卡人赠送礼品、投入大量的广告营销费等方式扩大信用卡市场的占有率。过度营销导致了发卡泛滥,进而引发了睡眠卡的产生。这不仅占用了全社会资源,而且还影响了银行卡产业的运行效率。不少发卡机构采取重规模、轻质量的发展策略,不仅从金卡到白金卡免年费,同时还放宽信贷审核标准,盲目追求发卡量而对申请人状况审查不严或者降低门槛,由此产生过度消费、透支炒股等高风险事件。在中国台湾风险监控滞后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信用卡市场的过快发展导致无序竞争的出现,由此爆发了2005年的卡债危机。2006年以来,台湾信用卡三个月逾期账款率一直高居3%不下,而现金卡则于2006年5月达到7.84%,大大超过了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3%警戒线。同期,信用卡和现金卡的贷款余额达6773.5亿元,逾期账款为338.7亿元,平均逾期率为5%。

为了应对信用卡市场上出现的信用危机,各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银行卡产业监管体系的变革以保护持卡人的权益。如韩国政府出台了《防止产业资本支配金融产生副作用的办法》,对信用卡市场准入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对信用卡的领取也做了严格规定。同样,中国台湾政府也从规范发卡行为、监管广告行为、规范卡债催收、完善风险内控、财务监督、控制坏账、完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等各方面控制风险。

此外,美国信用卡业务高度依赖利息及其相关收入的模式,使得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波及到信用卡业务。在零售消费下滑的市场环境下,信用卡未偿余额的上升蕴含着拖欠和坏账进一步扩大的风险。对此,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09年5月22日签署了信用卡改革法案。该法案旨在削弱信用卡发卡机构提高利率及向消费者收取更高费用的能力,并限制信用卡发放机构向青少年和大学生推销信用卡,从而在控制信用卡风险的同时保护持卡人权益。

4、全球银行卡市场的发展现状

银行卡产业在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后,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产业。银行卡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0年末[21],全球银行卡发卡量为65.2亿张,人均[22]持卡量约0.95张;2010年全年银行卡消费交易金额为9.64万亿美元,卡均交易金额为1478.5美元;全年银行卡交易笔数为1318.7亿笔,卡均交易笔数为20.2笔。

从全球银行卡市场的发展特点来看,由于产业发展的路径不同以及各国(地区)消费者的支付习惯差异,各区域呈现差异化发展。在北美,尽管近十年来借记卡快速发展,但目前信用卡仍然是主导产品。例如,2011年美国银行卡交易金额中的52.5%来自于信用卡交易[23]。欧盟的银行卡产业则以借记卡为主导,2010年欧盟借记卡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分别是信用卡的5.64倍和3.58倍[24]。在新加坡和香港等地,尽管银行卡起步晚于欧美地区,但信用卡和借记卡都呈现快速发展,并且,储值卡等新支付产品在个人消费支付、尤其是小额支付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与此同时,发卡主体进一步多元化,除了商业银行和专业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百货公司、大型连锁商店、超级市场、加油站等企业也逐渐加入发卡行列。随着银行卡技术的不断进步、银行IC卡的推广应用以及各国(地区)对银行卡风险控制重视程度的提高,全球银行卡总体欺诈率呈现不断下降趋势。2010年,全球银行卡全年欺诈率为0.045%,欺诈损失总金额约为76亿美元。

四、国内银行卡产业发展历程

具有中国特色的银行卡产业发展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步进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银行卡产业发展经历了萌芽、起步、形成和发展四个阶段。

(一)萌芽期——代理外卡收单阶段(1979-1984年)

为适应改革开放带来的境外来华人士剧增的形势,1979年,中国银行批准广东分行代理香港东亚银行发行的东美信用卡的取现业务,从此我国境内有了银行卡这一新生事物。1980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始开展外卡收单业务。1981年,中国银行总行与汇丰银行等7家境外机构签约,在中国银行全国系统内开展外卡收单业务。此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陆续开展了外卡收单业务。

(二)起步期——自主发卡阶段(1985-1992年)

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国内第一张银行卡“中银卡”,标志着国内银行卡产业迈出了发展性的第一步。1987年,中国工商银行发行了红棉卡,并于1989年更名为牡丹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了龙卡。1991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在广州、佛山、中山地区发行金穗卡。1992年,深圳发展银行发行了发展卡。与此同时,各商业银行电子化建设起步,投资建设了大量的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为银行卡业务发展奠定了系统和网络基础。这一阶段,国内银行卡业务从无到有快速发展。截至1992年末,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达190万张,当年交易额达600亿元。

(三)形成期——金卡工程阶段(1993-2001年)

1993年以前,各个商业银行都是独立发卡,发卡标准不统一,而且各商业银行独立布放自己的POS终端和ATM,各行发行的银行卡只能在本行终端上使用。由于资源无法共享,不仅使得商业银行的投入无法有效降低,而且不利于国内银行卡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为提高全社会银行卡设备、机具、网络等资源的共享程度,倡导全民使用银行卡,国家“金卡工程”于1993年正式启动:

1、区域性统一市场形成期(1993-1997年)

1993年,为加速银行卡资源共享程度,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编写了《关于在我国实施电子货币工程(即金卡工程)的总体设想》等一系列规划、标准和规范,确定在18个试点城市(后追加6个)组建地方性的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以实现银行卡的同城跨行使用。首批12个试点省市的信息交换中心在1997年9月全部投入运行,其中10个省市实现了ATM和POS终端的跨行联网,2个省市实现了ATM跨行联网。越来越多的银行开始发行银行卡。交通银行(1993年6月)、国家邮政储汇局(1994年10月)、广东发展银行(1995年3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5年4月)、招商银行(1995年6月)等都加入了发卡行列。其中,广东发展银行于1995年3月发行了国内第一张贷记卡——广发银行卡。1995年7月,招商银行推出“一卡通”。“一卡通”是国内首张集多账户、多功能于一体的银行卡。在此阶段,我国发卡机构数量、发卡总量、银行卡产品种类、交易规模都快速增长。

2、全国统一市场萌芽期(1998-2001年)

为实现银行卡的异地使用,1997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各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了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并在1998年12月底建成了异地跨行信息交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还积极支持各家商业银行加速系统内的联网通用步伐,支持商业银行的总行、18个城市的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分别与总中心联网。199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全国银行卡工作领导小组”,和12家商业银行联合开展金融认证中心(CA)的建设,并积极支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鉴于跨行、异地联网通用步伐缓慢,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2月组织召开了全国第一次银行卡工作会议,并开始筹建我国的银行卡组织——中国银联。2001年末温家宝副总理视察信息交换总中心时,提出在全国开展“314工程”。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了全国统一的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形成,推进了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转接网络的建设。这一阶段,国内银行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到2001年底,全国银行卡发行量达3.83亿张,其中借记卡3.59亿张,准贷记卡2311万张;特约商户超过15万家,POS终端21.8万台,ATM3.8万台,当年交易总金额8.43万亿元,银行卡消费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提高到2.7%。在这期间,发卡量平均年增长64%,交易量平均年增长76%,特约商户数量平均年增速为51%。

(四)发展期——联网通用阶段(2002-2006年)

2002年3月,中国银联成立,2002年由此成为国内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从2002年开始,国内银行卡产业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中国银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卡产业“规则联合制定、业务联合推广、市场联合拓展、秩序联合规范”的发展新体制正式形成,标志着我国银行卡产业开始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作为国内的银行卡联合组织和国内银行卡产业的核心枢纽,中国银联以市场化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联网通用。各银行通过中国银联的全国统一的转接清算网络,实现了交易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进而使银行卡得以跨银行、跨地区和跨境使用,由此奠定了国内银行卡市场跨越式发展的基础。而且,中国银联从成立之初,就开始创建自主的银行卡品牌。这提高了国内银行卡产业各参与主体的凝聚力,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国内银行卡产业掌握对自身发展的主导权,以及各主体在应对国际性企业竞争时的话语权。

随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丰富以及收入结构的多层次化,其发展重点开始从公司业务向零售业务转型,而银行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向个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重要载体,无论是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还是要提高零售客户的综合服务水平,商业银行都离不开银行卡。于是,越来越多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加入到发卡队伍的行列,国内银行卡发卡市场的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同时,商业银行对银行卡业务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促使银行卡发卡数量快速增长。此外,国内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调整,使得居民的消费信贷需求迅速扩大。信用卡作为使用便利、获取便捷的大众消费信贷工具,开始逐渐受到持卡人的欢迎。特别是2002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相继建立自己的信用卡中心后,信用卡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06年末,国内共发行11.3亿张银行卡,是2002年的2.3倍;其中,信用卡发行量达到0.5亿张,是2002年的2.2倍。

在中国银联与各家商业银行共同努力下,国内银行卡受理市场规模小、投入不足、覆盖面有限、交易成功率低的问题日渐改善。我国银行卡的联网通用不断深化。截至2006年末,境内联网商户达52.1万户,联网POS机具达81.8万台,联网ATM达10万台,分别是2002年的2.8倍、3倍和2.1倍,一个规模化的银行卡受理网络在我国已经形成。在联网通用不断深化和国内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改善的共同作用下,国内银行卡交易额呈现快速递进增长。2006年全国银行卡交易总金额达到70.6万亿元,是2002年的6倍。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由2001年的2.7%上升到2006年的16.6%。随着近几年国内银行卡机构实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跨出国门,国内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开始境外发卡。2002年,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在香港推出首张人民币银行卡,拉开了国内银行卡产业国际化序幕。在国内银行卡机构的国际化道路上,中国银联一直发挥着银行卡组织的重要作用。2004年初,中国银联开始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并于当年实现了银联卡在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受理。这揭开了国内银行卡产业主动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新篇章。

在这一阶段,国内各产业主体本着“共同事业、共求发展、和谐共赢”的原则,携手共同推进国内银行卡产业朝产业链各利益主体和谐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平衡发展、国内与国际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迈进。

(五)变革期——开拓创新阶段(2007年-至今)

进入2007年,在过去几年联网通用、联合发展的基础上,国内银行卡产业步入一个开拓创新的新阶段。银行卡市场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发卡市场保持规模增长,截至2011年末,国内银行卡累计发卡量已突破29亿张。从银行卡品牌来看,银联标准卡累计发卡量达23.6亿张。银联标准卡不仅在借记卡市场的地位进一步巩固,而且在信用卡市场的份额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发卡机构日益重视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

借记卡作为个人零售业务的综合平台和重要抓手,得到发卡机构的持续高度重视。商业银行除了依靠对公业务带动借记卡业务外,更加重视并加大了借记卡营销力度,加强了借记卡产品创新,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和消费需求,开发出越来越多的有针对性的借记卡产品。随着信用卡发卡量增速的逐步放缓(由2007年的82%回落至2011年的24.3%),信用卡市场从高速增长期步入平稳发展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发卡机构的市场策略从跑马圈地转向精耕细作。发卡机构不仅借助传统营销手段,而且更加注重目标客户的细分和业务创新来寻求差异化竞争。

同时,发卡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来培养和强化持卡人的信贷习惯。例如,为满足持卡人对网络购物尤其是网购大额商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发卡银行推出了自己的信用卡网上商城和网上支付的分期付款业务,并提供手续费和利息的优惠。通过将网上商城平台与团购、秒杀、抢购等购物方式,以及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进行整合,发卡银行在促进持卡人的信用卡网上购物乃至信贷消费方面寻找到新的突破口。

第二,境内银行卡受理范围不断拓展,不仅逐渐覆盖了经济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而且加速向二级地市和广大县乡、农村地区延伸。截至2011年末,境内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总量达318.01万户,POS终端和ATM总量分别达482.65万台和33.38万台。

在受理环境相对成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地区,银行卡便民支付终端形式日益多样化,终端功能不断丰富。以“银联便民支付点”为例,它既可以让持卡人方便地缴纳公共事业费、通讯费等日常生活费用,又提供了跨行转账、信用卡还款、保险购买等多项便民支付服务。这类便民支付终端不仅分布于便利店、超市、卖场、地铁等公共场所,而且还进入了社区。截至2011年末,银联便民支付服务网点已达14万个。

第三,各种创新支付方式快速发展,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支付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境内银行IC卡的受理环境已经初步具备,银行IC卡产品逐渐丰富,其行业应用不断拓展,商业银行的IC卡发卡业务也在加速推进。与此同时,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也得到了蓬勃发展。

以互联网支付为例,2011年,国内互联网支付规模达到2.03万亿元,继续保持100%以上的增幅[25]。互联网支付行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除航空客票、网络购物外,信用卡还款、公共事业缴费、电信缴费、网络保险、教育缴费等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的领域成为近年来互联网支付市场发展的热点。尤其是近年来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网上支付的日趋活跃。

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支付受到空前关注。包括中国银联、移动运营商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内的产业链各方积极展开手机支付业务的合作与试点。2010年,中国银联除在更大范围试点新一代手机支付业务外,还联合商业银行、运营商、以及手机制造商等共同成立了“移动支付产业联盟”。2011年,中国银联继续与产业链各方开展合作,推出多个不同的现场支付方案,以推动现场支付的发展。如在NFC-SD模式上,中国银联与宏达国际电子(HTC)合作,推出国内首款内置芯片的智能手机;在NFC-SIM模式上,中国银联联合中国电信、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广东推出“天翼羊城通卡”等。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监管机构大力推动国内手机支付标准的统一。

第四,境内银行卡产业的国际化进程快速推进。中国银联努力打造全球主要银行卡品牌,在国际业务领域与更多的全球机构展开合作,不断延伸境外受理网络;并积极联合境内商业银行开展境外用卡营销,不断扩大境外交易规模。境内商业银行除积极推进境外发卡外,还在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展开跨境机构合作以及海外投资并购等方面加快步伐。截至2011年末,境外发行了近1300万张银联卡,银联卡境外受理商户达151.6万家,ATM达91.7万台。银联品牌不仅得到了境内持卡人的认可,而且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持卡人的认可。在境内银行卡产业加速国际化的同时,境内银行卡市场的巨大需求和发展潜力也吸引外资法人银行和国际卡公司更多的关注和投入,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孕育新的变化。截至2011年末,共有15家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了银联标准人民币卡。外资法人银行的加入,尽管进一步加剧了境内发卡市场的竞争,但也带来了更为先进成熟的经验。

五、银行卡产业特征

银行卡组织在银行卡产业链中处于枢纽。作为联结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的平台,卡组织构建一个能够供广大持卡人使用的覆盖众多商户及各类终端的网络,用以满足持卡人及商户的支付需求;通过这一网络,产业各方的利益得以协调,最终使所有参与者都从中受益。银行卡产业的这一特性决定了银行卡产业具有不同于一般产业的特征,银行卡产业也因此拥有了独特的定价机制和产业组织形式。

(一)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

1、双边市场的定义

双边市场是指由一类可称为平台型企业的运营商通过一定的价格机制向基于平台交易的双方(如消费者和商户)出售平台产品或服务,并努力促成它们在平台上实现交易的市场结构[26]。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双边市场是指该市场中存在一个或者数个网络平台的运营者,它们促使平台最终使用者之间发生相互关系,并通过调节双边市场的利益关系来促使两边的使用者通过该平台完成交易[27]。与一般的企业不同,网络平台的运营者同时运作两个需求相互依赖且相关程度很高的市场,并使双方发生交易。在双边市场中,当平台运营商对两边市场用户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调整两边市场用户的收费分配机制时,则会影响到整个双边市场的交易量和利润。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产业都具有明显的双边市场特征。比如,游戏平台供应商需要借助游戏玩家的使用来说服游戏软件开发商基于其平台进行软件开发;同时还需要借助软件开发商基于其平台开发的游戏软件,吸引更多的游戏玩家。又如房产中介行业,房屋中介商需要锁定大量的购房者或租房者,才能吸引到更多的卖家提供房源;而更多的房源又能够拓展房屋买方市场规模。

2、双边市场的特点

与由一类企业作为供给方和一类用户作为需求方所构成的传统单边市场不同,双边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双边市场上的平台运营商通过努力吸引两类用户加入其构造的服务平台,将这两类用户联系或协调在一起,促成两类用户之间发生交易。其二,平台运营商的用户被分成两类或者更多类型,平台运营商向不同类型的用户提供性质不尽相同的服务,并与每类用户之间形成平台的一边市场。其三,平台上不同类型的用户之间存在交易或者交换作用,平台运营商通过协调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使得每个群体都能受益。

3、银行卡产业具有典型的双边市场特征

在双边市场中,对平台运营商的需求是来自于两边市场的联合需求,缺少任一市场的需求,对平台运营商的需求都难以形成。银行卡产业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市场。在银行卡产业中,银行卡组织成为双边市场中的平台运营商,通过搭建网络平台来连结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成为两边市场的终端用户,对银行卡服务的需求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只有持卡人和商户同时产生对银行卡支付方式的联合需求时,银行卡支付的功能才能发挥出来。对银行卡产品的需求实际上是为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提供支付便利的综合反映,银行卡带给持卡人的效用随着受理银行卡商户数量的增加而上升,商户受理银行卡获得的效用也随着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增加而上升。因此,只有当消费者和商户对银行卡的需求获得某种平衡时,持卡人和商户才能从中受益,银行卡组织网络平台才能实现正常运转,银行卡的价值也才能得以体现。所以,银行卡服务的价值取决于双边市场中使用和受理银行卡所形成的网络,网络越大,服务的价值也越大。

(二)银行卡产业的外部性特征

1、网络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是指每一个用户使用产品或服务都能使其他用户受益或遭受损失的现象。如果给其他用户带来收益,可称之为正外部性,反之则为负外部性。网络型或平台型经济通常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网络外部性包括成员外部性和使用外部性。其中,使用外部性来自于使用决策,是指市场某一边的需求决策能够影响另一边的成本和收益。比如房地产市场,当购房者选择通过房地产中介市场买房时,房屋所有者需要支付给房地产中介佣金,但同时节约了寻找购房者的时间成本。当购房者仅仅通过朋友介绍买房时,房屋所有者可以省去房地产中介的佣金费用,但寻找购房者的时间成本大大增加。

成员外部性是指消费者使用具有同种或类似性质的产品或服务时形成一个网络,当其他消费者为购买这样的产品或服务加入这个网络时,会获得额外的价值,这种由消费行为产生的价值溢出效应即称为成员外部性。成员外部性又分为直接外部性和间接外部性。其中,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同一市场内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即使用同一产品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增加其他使用者的效用。当用户对产品的价值随着用户的增加而增加时,便会产生直接网络外部性。比如通讯网络,一个新手机用户的进入使得其他用户可以通过通讯网络与新用户联系,因而增加了通讯网络对所有原有用户的价值。间接网络外部性又称为交叉网络外部性,是指某种产品的价值随着互补产品需求的增加而增加。间接网络外部性主要产生于某一产品与其互补品之间技术上的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导致了产品需求上的相互依赖性。比如在婚姻介绍所,男性顾客的数量会随着女性会员的扩大而增加。

2、银行卡产业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1)银行卡产业的成员外部性

银行卡产业具有显著的间接外部性。受理银行卡的商家越多,持卡人可以越方便地持卡消费,使用银行卡给持卡人带来的价值也因此增加;反过来,持卡人越多,受理银行卡为商家带来的价值越大。这种外部性能够带来正收益,因此也称为正外部性。(2)银行卡产业的使用外部性

使用外部性是由双边市场两端对银行卡的使用而引起的。无论网络发展初期还是成熟期都涉及到网络的有效使用问题,所以使用外部性通常也被称为银行卡经济学中的基本外部性。当存在多种支付手段选择的时候,支付市场的每一端用户的选择决策,会对另一端用户的福利产生影响,但在做出选择决策时,又不会考虑这种影响。如果持卡人选择现金支付,商家就要承担现金管理的成本,但同时可以节省受理银行卡支付的费用;同样,如果商家拒绝受理银行卡,那么就会迫使消费者使用现金,从而不能得到刷卡消费带来的某些收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持卡人和商户两方几乎总是由于对方使用银行卡而受益。当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非现金进行消费支付时,商家因节省了现金管理等成本而获得便利;反之,当商家受理银行卡支付时,持卡人节省了提现等成本。

(三)银行卡产业特征带来的影响

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及外部性特征,使其发展成为一个非常独特的产业,并具有很多不同于一般传统行业的特点。

1、形成了特有的银行卡产业组织形式 银行卡产业的双边市场特征,决定了将持卡人和商户联系到一起的平台在产业中处于枢纽地位,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催生了运营这一平台的新型组织形式——银行卡组织。封闭式卡组织通过自身网络直接将持卡人和商户联系在一起;开放式卡组织则通过吸纳众多的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成为会员,构建出一个服务于持卡人和商户的网络平台。

封闭式卡组织作为典型的双边市场平台运营商,其发展的关键是如何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发卡和收单两方面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结构,使持卡人和商户利益得到平衡,推动银行卡交易增长。

开放式卡组织作为一种独特的在“竞合组织”,其结构和运营机制都比封闭式卡组织复杂得多。开放式卡组织的系统和品牌相当于一个服务平台:一方面,为了确保这一平台上的交易处理、授权、清算等系统能够正常运行,会员机构需要合作,共同制定和遵守一系列标准和规则;另一方面,会员机构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展各自的业务,并在发卡或收单领域展开竞争。

既合作又竞争的运作方式使开放式卡组织的网络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卡组织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减少了规模较小的机构进入银行卡领域的障碍,强化了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的竞争。充分的竞争不仅使持卡人和商户从中受益,而且促进了银行卡网络自身的发展。竞合组织的特性也加大了开放式卡组织运作的复杂性。对于开放式卡组织来讲,它既需要一套业务运作机制,以保证一系列涉及发卡、收单、授权、转接、清算等各环节的业务技术标准能够及时制定和实施;它也需要一种符合双边市场特点的定价机制,通过设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结构来平衡双边市场各方利益、推动卡组织及其成员共同发展。银行卡组织在产业中的枢纽地位以及独特的组织形式,使它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广泛关注。作为一种特殊的竞合组织,开放式卡组织的行为,在引起理论界兴趣的同时,也受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关注。

2、形成了独特的银行卡定价机制(1)非对称性定价 在银行卡双边市场中,银行卡网络中的特约商户越多,代表该网络的品牌就越能吸引持卡人;另一方面,持卡人越多,该网络品牌对商户的吸引力也就越大。由于持卡人和商户之间存在需求互补性,因此,网络平台的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同于传统单边市场。网络平台常常根据市场条件的不同,通过利益关系向某一方倾斜,以达到吸引其参与到该网络中来的目的,有时是通过很明显的低价收费甚至是补贴的方式。

例如,在开放式银行卡网络中,对商户而言,受理银行卡不仅能够节约现金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安全性,而且能有效帮助商户扩大客户群、提高客户忠诚度、促进销售收入的增长。由于商户通过受理银行卡获得了更多的实质性利益,所以,银行卡交易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商户,而持卡人付费很少甚至不用付费,同时还能享受免息期以及消费积分等优惠。从封闭式卡国际卡公司的发展历程来看,当大莱卡进入支付市场时,它对持卡人实行免费;在获得了足够吸引商户的持卡人数量后,它才开始向持卡人收费。与大莱相比,美国运通刚进入市场时的商户扣率较低,而持卡人年费则相对略高。(2)以交换费为基础的定价体系

银行卡产业的网络外部性造成了市场失灵[28]。也就是说,银行卡网络两端的用户无法进行成本转嫁,只能依靠平台运营商来平衡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比如发卡机构无法将银行卡交易的网络数据处理成本转嫁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无法将受理银行卡的成本直接转嫁给持卡人等。为了保证银行卡网络的有效运作,银行卡组织需要制定包括银行卡定价在内的一整套规则以平衡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之间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卡交换费应运而生。例如,在通常情况下[29],交换费是指发卡机构因向消费者发行银行卡及提供相应服务而获得的收入,收单机构通常根据银行卡每笔交易的一定比率向发卡机构支付该费用。银行卡组织通过制定和调整交换费实现资源从收单市场向发卡市场的转移,以使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均能获得相应的利益保障。同时,银行卡组织通过交换费的调整来影响发卡机构对持卡人的收费以及收单机构制定的商户扣率,进而影响市场各方的行为。交换费作为收单机构的一项支出,交换费提高意味着收单机构的支出增加,收单机构可以通过提高商户扣率来弥补交换费增加所带来的收单服务支出的增加,但是,这种调整会使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愿下降,对持卡人用卡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交换费可以视为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服务的一种回报。交换费提高,则发卡机构收益增加。这有利于发卡机构加大对发卡和用卡的营销投入,或降低对持卡人收费(如年费),以刺激持卡人进一步用卡,从而促使更多的商户受理银行卡。银行卡组织正是利用这样一种价格机制,对发卡市场与收单市场之间的价格结构进行调整,从而有效促进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加入银行卡网络并发生交易,实现基于银行卡网络的交易量的增长。因此,银行卡组织制定的交换费成为银行卡定价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对于提高产业运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具有积极作用[30]。从国外银行卡产业发展经验来看,开放式银行卡组织均不直接对商户扣率进行定价,而是通过制定和调整交换费来协调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的发展,在保证产业参与各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产业全面健康发展。

六、中国银行卡产业的监管历史

中国银行卡产业的监管经历了从监管空白到监管逐渐完善、从产业集中监管到分主体、按内容监管的变化,具体分为如下五个阶段: 表5.1 中国银行卡产业监管阶段 时间

产业发展阶段 监管发展阶段 1992年以前

各行自行发卡、受理 无跨行交易 监管空白阶段 1992年-1999年 “金卡工程”,建立城市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中心 建立基本制度阶段

监管以支付工具(银行卡)为核心 监管对象以商业银行为主 1999年-2006年 “314”计划

联网通用基础建设 中国银联成立 推进联网通用阶段

着重联网建设和建立行业标准 首次明确利润分配机制

制定受理市场及基本业务规范 2006年-2010年

全国范围联网通用形成 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 开始国际化进程 规范市场阶段

防范银行卡欺诈和信用风险 2010年-2012年

非金融机构参与产业 支付渠道多样化 市场将走向开放

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阶段

监管对象细分,监管框架构建

形成贯穿发卡、转接、收单监管体系

(一)1992年-1999年,建立基本制度阶段

1992年以前,中国银行卡产业的监管基本空白,银行卡业务没有跨行交易的概念,各银行发卡并推动卡的基本使用都各自为阵,持卡人只能在其卡所在账户银行的POS或ATM上进行交易。

1、产业发展阶段的特点

1993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亲自提出了全民使用银行卡的倡议,同年6月,国务院启动了以发展电子货币为目的、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即“金卡工程”。作为一项跨系统、跨地区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以计算机、通信等现代科技为基础,以银行卡等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转账形式实现货币流通。金卡工程启动后,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在各商业银行参与和各地政府的配合下,先后建立了18个城市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中心。

2、产业监管的方向

以人民银行发布《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2〕298号)为标志,中国银行卡产业监管起步,进入建立基本制度阶段,发布了如《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主要监管方向为:以支付工具(银行卡)为核心,监管对象以商业银行为主。

表5.2 联网通用推进阶段的监管政策 时间 发文名称 文号 监管类别 1992年

《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发〔1992〕298号 基本制度 1996年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银发〔1996〕27号 基本制度 1999年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银发〔1999〕17号 基本制度

3、主要发文要点概括

出台银行卡基本制度,对产业参与方进行统一监管。1992年的《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信用卡业务的银行提出了资质要求,对信用卡透支金额、收费标准等作了简单规定,但并未区分发卡、收单等概念(此暂行办法在1996年《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6〕27号)发布后被废止)。

1996年和1999年央行出台两部银行卡基本制度,即《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后者是替代前者的法规。

《管理办法》对产业参与各方进行统一监管,但监管对象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作为首部比较全面的银行卡产业监管文件,其中对银行卡的分类和定义、业务审批要求、计息和收费标准、账户和交易管理、银行卡风险管理,以及参与方权利义务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二)1999年-2006年,推进联网通用阶段

1、产业发展阶段的特点

随着“金卡工程”的开展,区域联网通用取得一定成果。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提出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314”目标[31]。

2002年3月中国银联正式成立,以配合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实现“联网通用”的目标。

2、产业监管的方向

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区域)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大力促进银行卡业务联合的通知》(银发〔1999〕86号)为标志,中国银行卡产业的监管进入推进联网通用阶段。

为实现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目标,这个阶段的监管方向为:首先,侧重推进联网建设和确立行业标准;其次,监管政策中首次明确跨行交易收益分配机制;此外,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制定了多部受理市场发展规范和业务规范,使银行卡产业稳定运行。

表5.3 联网通用推进阶段的监管政策 时间 发文名称 文号 监管类别 1999年

《关于加强城市(区域)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管理的通知》 银发〔1999〕85号 联网通用 1999年

《关于大力促进银行卡业务联合的通知》 银发〔1999〕86号 联网通用 2000年

关于颁布《银行卡发卡行标识代码及卡号》和《银行卡磁条信息格式和使用规范》两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0〕342号 行业标准 2001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发〔2001〕37号 联网通用 2001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 银发〔2001〕57号 联网通用 2001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银行磁条卡销售点终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银发〔2001〕77号 行业标准 2002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2年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意见》 银发〔2002〕94号 联网通用 2002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当前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2〕272号 联网通用 2003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 银复〔2003〕126号 价格监管 2003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3〕129号 联网通用 2005年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银发〔2005〕103号 受理市场发展规范 2005年

《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5〕153号 受理市场发展规范 2005年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 业务规范 2005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393号 业务规范 2005年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 业务规范

3、主要发文要点概括

(1)加强联网通用建设,统一启用“银联”标识

人民银行几乎每年出台加强“联网通用”建设的意见或通知。首先,在“金卡工程”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314”计划,要求各商业银行坚定业务联合的发展方向以及着重POS网络的联合,从区域性网络联合发展至全国联网联合;其次,央行要求统一启用“银联”标识,为中国银联公司的成立和“银联”银行卡品牌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另外,监管还要求银行卡联网联合执行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交易成功率。

(2)建立银行卡产业的行业标准 为了更好地落实银行卡产业“联网通用”的计划,央行在2001年分别发布了《关于颁布<银行卡发卡行标识代码及卡号>和<银行卡磁条信息格式和使用规范>两项行业标准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银行磁条卡销售点终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两项行业标准。前者对人民币银行卡的发卡BIN及卡号标准及其磁道格式标准进行了规定;后者对受理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特约商户销售点终端所需标准做出了规定。

(3)首次明确跨行交易收益分配机制

央行2003年批复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简称“126号文”)是调节产业不同参与方利益的监管规定,对《管理办法》中有关银行卡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将《管理办法》中发卡行、收单行和跨行信息转接中心按比例分配银行卡销售终端收益,改为固定发卡行收益和中国银联网络服务费。

今年年内,发改委刷卡手续费调整方案将出台,将在2003年版本的基础上对商户分类进行微调,同时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

(4)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建立受理市场发展规范

2005年,央行会同九部委发布《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同年又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当时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产业扶持政策缺乏、受理市场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作出指导。意见包括:第一,继续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包括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扩大受理范围、扩大联网通用范围和提高网络运行效率、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等;第二,明确受理市场各参与方的职责,对如“一柜一机”、张贴“银联”标识、严禁不计成本降低手续费的恶性竞争等规范进行重审。

(5)建设征信系统,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

2005年,先后出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前者针对国内征信系统建设落后的情况,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信用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后者则对电子支付类型作出规定,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并对业务申请、指令发起和接收、安全控制及差错处理等方面的具体业务进行规范。该指引更为非金融机构可以从事电子支付业务范围提供了参考。

(三)2006年-2010年,规范市场阶段

1、产业发展阶段的特点

2006年,中国银行卡产业联网通用推进已达较高水平。总发卡量已超过10亿张,POS和ATM终端数量分别为81.8万台和9.8万台,银行卡在消费领域逐渐普及。

随着银行卡产业制度基础的形成,以及银行业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国内银行卡发卡量和交易量的快速增长,银行卡支付已经成为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2006-2010年四年间,总发卡量突破20亿张,较2006年初增长了一倍;POS和ATM终端数量均成倍增长,增速超过300%和170%。信用卡的发展尤为迅速,发卡总量2.3亿张,四年间增长360%;交易规模在此期间增长近7倍,达2.4万亿元。2006年开始,中国银行卡开始可以到境外使用。

然而,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使银行卡业务风险日益突出,银行卡欺诈案件频发,信用卡信用风险上升较快。出现了如代办信用卡、信用卡套现等扰乱信用卡发卡和受理市场,破坏市场诚信环境的行为。

2、产业监管的方向

以《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为标志,中国银行卡产业监管进入规范市场的阶段。

为了遏制银行卡欺诈案件的高发,以及有效降低信用卡信用风险,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从这个阶段开始,每年联合公安部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为打击银行卡犯罪、降低信用风险专门出台了具体监管规定。除此以外,为配合银行卡的境外使用,防止利用银行卡套现参与赌博和进行跨境非法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活动,制定了境外银行卡受理的业务管理规定。

表5.4 市场规范阶段的监管政策 时间 发文名称 文号 监管类别 2006年

《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6〕84号 银行卡风险 2007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境外受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7〕273号 受理市场发展规范 2009年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银发〔2009〕142号 银行卡风险 2009年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意见 银发〔2009〕149号 银行卡风险 2009年

《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 第7号 业务规范 2009年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 银监发

〔2009〕60号 业务规范

3、主要发文要点概括

(1)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重点打击各类银行卡犯罪

央行对银行卡风险监管方面先后在2006年出台《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9年出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针对银行卡的滥发卡、利用信用卡套现等现象,提出:发卡机构在发卡环节严格审批,包括认真落实银行卡账户实名制和控制信用卡发卡风险;收单机构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银联做好有关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的风险防控工作,并提高风险服务水平,与各商业银行充分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建立银行卡境外使用规范,对境外受理市场监管

2007年,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境外受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卡境外受理业务管理,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共同防范利用银行卡进行境外赌博和跨境非法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与境外国家和地区反洗钱部门的加强沟通与协作。

(四)2010年-2012年,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阶段

1、产业发展的特点

银行卡产业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除传统POS渠道消费,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均发展迅速。截至2012年上半年,银行卡发卡量32.2亿张;上半年的国内POS交易金额为7.7万亿元,同比增长33%,国内互联网支付[32]交易金额为1.7万亿元,同比提升为101%,远高于POS交易的增速,同时期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的增速预计也超过100%。

银行卡支付渠道逐步多元化,同时大量非金融支付机构加入了银行卡产业,从事线下、线上的收单及预付费卡等支付业务。非金融支付机构的出现在繁荣支付市场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监管课题。

2、产业监管的方向

随着监管对象的扩展,以人民银行发布的“2号令”为标志,中国银行卡产业监管进入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阶段。

由于商业银行受银监会监管,在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阶段,央行不必再对其进行过多监管。然而,越来越多非金融支付机构的加入,以及新的卡产品出现(如预付卡等),需要央行开始对相关机构在市场准入、业务许可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制定监管政策。银行卡产业参与方的增多、支付渠道的多元化和卡产品种类的增加,将监管方向推向了分主体、按内容监管,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的阶段。

表5.5 现阶段主要监管政策 时间 发文名称 文号 监管类别 监管对象 2010年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 第2号 基本制度 非金融机构 2010年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 第17号 基本制度 非金融机构 2010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 汇发〔2010〕53号 业务规范 商业银行 2011年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认证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 第14号 业务规范 非金融机构 2011年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 2011年第2号 基本制度 商业银行 2012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预付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2〕234号 业务规范 预付卡 2012年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 第12号 业务规范 预付卡 2012年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

2012年第9号令 业务规范 预付卡

3、主要发文要点概括

(1)开始将非金融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加强对其业务的监督

2009年开始,央行单独出台针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条例,2010年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将非金融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对非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规范,防范支付风险,内容包括:第一,规定服务范围;第二,资质条件的审批和业务许可的申领;第三,对资金存放和备付金管理的详细规定,如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接受客户备付金的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备付金等。

(2)进一步完善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管理

银监会2011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分别在发卡和收单业务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对信用卡和信用卡业务的定义和分类,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的业务准入条件,对商业银行在开展发卡业务和收单业务时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业务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

(3)规范预付卡发卡、受理市场

2012年,央行针对预付卡出台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33]。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多用途预付卡的风险防范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对发卡、受理、结算等业务点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该管理办法限制了多用途预付卡在品牌和特约商户两个层面的联网通用,也限制了多用途预付卡不能采用银行卡的资金清结算方式,基本限制了多用途预付卡转接清算平台的建立。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主要的监管对象是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侧重于对单用途预付卡行业风险的防范,对发卡主体和特约商户范围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标准,并且对发卡机构所预收的资金用途制定了明确的规定。

4、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或即将出台的重要监管法律法规

目前,有4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完成了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的阶段(如下表所示),新的银行卡产业基本制度和价格监管即将出台,其中包括:基本制度方面《银行卡条例》和完成征求意见的《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价格监管方面,完成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将在2013年2月正式生效的《关于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方案》。

表5.6:已经征求意见的监管政策 时间 发文名称 监管类别 监管对象 2012年

《银行卡条例》 基本制度 所有参与方 2012年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基本制度 收单机构 2012年

《关于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方案》 价格监管 所有参与方 2012年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价格监管 商业银行

七、银行卡产业发展趋势

2013年全球经济形势将有所好转,我国经济将呈现稳中渐升态势,全年经济增速将有所回升。政府经济工作将会把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消费的战略地位,有关消费刺激的政策将进一步实施,国内消费规模有望继续增长。经济形势的回暖和消费规模的增长将会对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银行卡应用的一些主要行业——宾馆酒店业、餐饮业、家电业和超市业等受成本上涨、市场容量有限等行业自身发展因素的制约,交易大幅提升的空间有限。

与此同时,随着WTO裁决的执行,国内银行卡市场将进一步开放,支付市场的参与主体会更加多元化,市场竞争程度将进一步升级;刷卡手续费的调整在整体上会促进商户受理面的扩大,但银行业短期内会面临商户端收入下降的压力。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各类参与主体将更加重视经营模式和市场策略的创新。

(一)各类市场主体将加快创新转型,监管机构也会加快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随着银行卡手续费调整方案的执行,商户的成本相应减少,长期来看,有助于受理银行卡商户规模的增长,进而推动银行卡交易规模进一步提高,整体上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但短期来看,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的相关收入受到直接冲击,他们将会对现有的业务发展方式进行调整,更加重视精细化管理以压缩成本,积极尝试向商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以探索新的收入增长点。

后WTO时代,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开始探索与转接清算机构新的合作内容和合作方式,未来有可能形成不同的竞争阵营。国内转接清算机构将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与之相适应,监管机构将完善银行卡相关法律法规,不仅会废止和修订与WTO裁决结果不一致的法律法规,而且会出台与国际卡公司进入相关的市场准入、业务许可和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以及由此引发的“多网络、多品牌”市场格局下的发卡和收单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银行将进一步强化与商户和持卡人的关系,与非金融类支付机构的竞合关系深化 未来一段时期内不仅银行之间,银行和支付产业链其他主体间的竞合关系将成为主流。一方面,金融IC卡和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银联、非金融支付机构、移动运营商等产业各方继续加强合作,合作内容涉及业务、产品和商业模式等多个方面。另一方面,互联网市场通常具有很高的集中度,主导企业拥有明显的用户锁定效应,金融业务和支付业务的互联网化必然会带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激烈竞争,以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为强化与商户和持卡人的关系,银行会加大对支付与商务、生活等各种增值服务融合方式的探索。2012年建行旗下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平台“善融商务”正式上线,以“网上商城加线上信贷”的模式融合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2013年将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对商户营销、收单、资金管理和需求进行整合;同时,银行将继续在手机银行业务上进行发力,丰富手机银行的生活类应用,并积极试点手机近场支付业务。非金融支付机构会充分发挥其成本控制和快速市场响应优势,通过多种创新方式来拓展中小商户,并将业务延伸到越来越多的行业应用领域。

(三)银行卡产业加快升级,磁条卡将加速向IC卡迁移

2012年,在政策支持和产业各方积极推动下,金融IC卡受理市场已基本成熟,主要发卡机构基本都完成发卡系统升级改造,国内银行卡由磁条卡向金融IC卡迁移已取得初步成效,行业合作正逐渐展开。2013年将是金融IC卡发展的关键年。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将全面发行金融IC卡,预计2013年金融IC卡新增发卡量将大幅增长,金融IC卡将成为银行卡创新的重要平台与领域。随着金融机构与行业机构的合作不断深化,预计行业金融IC卡 发卡量也将继续扩张,促使银行卡应用由传统支付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四)信用卡有望成为国内居民消费信贷的主要工具

近年来信用卡市场平稳增长,进入了精耕细作的经营阶段。2013年发卡机构将继续丰富信用卡的内在价值,努力将其打造为综合性的消费金融产品。从卡产品的发展趋势看,目前发行的信用卡产品的题材较为集中,主要为旅游、汽车、购物和理财等,卡产品主题还有较大的挖掘空间。未来信用卡产品的种类将进一步丰富,会出现更多针对细微需求差异的联名卡和主题卡,高端卡市场会进一步细分,针对企业的差旅等现金管理需求的商务卡将加速发展。在银行信贷额度趋紧的背景下,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受调控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可进行灵活多样的创新。随着刷卡手续费调整办法的实施,作为卡中心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的商户回佣将受到很大影响。信用卡卡中心将会更大限度的挖掘信用卡作为信贷平台的作用,不断尝试各种分期业务的微创新,更大范围的推广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根据央行的统计,2012年前三季度国内居民个人新增消费性贷款余额中(不包括房贷),信用卡新增消费信贷余额的占比达到了44.6%。随着信用卡信贷功能的充分发挥,信用卡有望发展为国内居民消费信贷的主要工具。

(五)银行卡服务功能更加全面,注重民生领域

随着银行卡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展、支付方式的日益丰富、行业应用的逐步延伸,持卡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支付需求将得到更深层次的满足。

在受理环境相对成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地区,银行卡支付终端形式将会更加多样化,终端功能会不断丰富。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银行卡功能不再仅限于传统的的消费支付,银行卡可以叠加更多的生活类服务,如积分、优惠券等,这种方式既给持卡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又便于商户开展更为精准的营销。与此同时,二级地市和农村地区的受理环境会进一步改善,越来越多的持卡人将享受到银行卡带来的支付便利。

[①] 信用卡的出现起源于商家的赊账消费,商家发行的私标信用卡的出现远远早于银行卡,但本节阐述的是银行信用卡的起源,因此从专业机构发行的普适信用卡谈起,不追溯商家发行的私标信用卡。

[②] 具体参见【美】埃文斯等著,中国银联战略发展部译:《银行卡时代——消费支付的数字化革命》,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

[③] 以2000年不变价计算,原始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④] 1970年美国禁止商业机构向居民邮寄不受邀请的邮件。

[⑤] 储值卡按使用范围可分为单用途和多用途两种。单用途储值卡只能在特定的单一法人实体内使用,多用途储值卡可在指定的多个法人实体、多个行业内使用。[⑥] 亚太地区的通用卡品牌包括VISA、万事达、万事顺(Maestro)、美国运通、中国银联、大莱及JCB;欧洲地区的通用卡品牌包括括VISA、万事达、万事顺(Maestro)、美国运通、大莱及JCB;卡种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和储值卡。

[⑦]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被称为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⑧] 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是指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⑨] 地方性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

[⑩] 2005年10月FDC(First Data Corporation)和JP 摩根大通签署协议,整合大通商户服务联盟和Paymentech,整合后的联名名称为Chase Paymentech Solutions,简称为CPS。2008年5月,FDC与JP摩根宣布,双方建立的10年期商户收单联盟CPS将在2008年底前结束运营。

[11] 该排名依据是每个国家收单机构所处理的VISA和万事达卡的消费交易笔数; [12] 即与商户签约承诺付款并承担收单风险等业务。

[13] 1996年,Interac修改其入会准则,允许非金融机构进入ATM市场。

[14] 建筑合作社是英国的一种金融机构,采取会员制,提供银行类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如抵押贷款。建筑合作社起源于18、19世纪,是在互助储蓄机构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如今,建筑合作社正和商业银行展开各种业务的积极竞争,尤其在抵押贷款、客户存款业务方面。

[15] 在英美等国,ATM独立运营商属于ISO(Independent Sales Organization,亦称为Independent Selling Organization)的一种类型。ATM独立运营商不发卡,只收单,通过受理各种银行卡收取一定手续费。

[16] Discover的统计数据包括大莱和美国本土借记卡网络PULSE。

[17] 2011年,FDC的业务收入中有59%来自于交易处理业务(transaction and processing service fees),因而本书把FDC归为交易处理商进行介绍。[18] 数据来源:FDC网站。[19] 第一金融管理公司当时是NaBanco的母公司,并且是美国当时最大的商户收单机构。[20] 卡公司服务机构前身为花旗集团的商户收单部门,当时是美国第三大商户收单机构。[21] 发卡量、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的数据分别来自《尼尔森报告》(第982期、第981期和第983期)。

[22] 据世界银行官方网站披露,2010年全球人口数为68.4亿。[23] 资料来源:《尼尔森报告》(the Nilson Report),2011年12月,第984期。

[24] 资料来源:IMF Principal Global Indicators。其中,信用卡交易数据包括信用卡和延迟借记卡。

[25] 数据来源:中国银联。[26] 陈宏民,胥莉著,《双边市场——企业竞争环境的新视角》,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27] Rochet J.C.and J.Tirole: 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 Journal of the EuropeanEconomic Association, 2003,1(4): 990–1029.[28] Baxter, W.F., “Bank Interchange of Transactional Paper: Legal Perspectives”,Journal of Law andEconomics, 198326, pp.541-588 [29] 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密码借记卡的交换费是由发卡机构支付给收单机构。

[30] Wright, J., “Optimal card payment system”,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2003(47), pp.587-612。Rochet, J.C.and J.Tirole, “Cooperation Among Competitors: Some Economicsof Payment Card Associations”,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33(4), pp.1–22.[31] 具体内容是:(1)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内银行卡业务处理系统要实现300个以上地市级城市各类银行卡的联网运行和跨地区使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储要实现所有地市级以上的分支机构的联网运行,同时,各商业银行要明显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交易成功率。(2)在现有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的基础上,实现100个以上城市的各类银行卡的跨行通用。(3)在40个以上城市推广普及全国统一的“银联”标识卡,实现“银联”标识卡在这些城市内和城市间的跨地区、跨行使用。[32]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33] 资料引用:战略部报告《预付卡两《办法》发布对国内支付行业的影响——暨银联预付卡业务应对策略分析》。返回顶部

银行卡产业论文 第2篇

一、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取得了卓越的成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各方共同努力,我国银行卡产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已被国际公认为是发展最快、最具潜力的市场。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发卡方面,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境内发卡机构210家,发卡量近20.8亿张,同比增长20%,其中信用卡发卡量1.75亿张,同比增长33.3%。交易方面,2009年第三季度银行卡业务达49.6亿笔、42.9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和32.2%。其中,消费业务9.12亿笔、1.91万亿元,同比增长27.8%和87%,显著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的增长率。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继2009年2季度首次突破30%后,于3季度达到34.7%,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这一比例已达到50%左右。银行卡已出现了对现金支付的强劲替代势头,成为我国居民个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以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载体和个人金融业务综合平台,其作用和影响已深入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老百姓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二)联网通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1993年国务院倡导实施以联网通用为核心的金卡工程,经过10多年的努力,2004年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通用。在此基础上,银行卡成功实现“出境”和“下乡”。2004年人民币银行卡在香港地区实现受理,开始走向境外。目前,人民币银行卡已在境外7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受理,满足中国人出境支付需要的国际受理网络基本形成。2005年人民银行组织实施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将银联网络连接到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标志着银行卡联网通用网络开始下乡。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全国共有24个农民工输出省(区、市)的7万个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县及县以下的营业网点开通该业务,累计实现交易192.2亿元,其中2009年1-9月,实现交易89.36亿元,超过2008年全年的交易规模。

(三)产业链初步形成。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细化,我国银行卡服务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银行卡已从银行的一项内部业务,转化为一个涵盖发卡、收单、清算及机具制造等业务的支付产业链。发卡方面,一些银行相继成立了信用卡中心,专门从事信用卡业务;收单方面,出现了非金融机构性质的专业化收单机构;清算方面,成立了中国银联,致力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的专业化服务,实现了市场资源、机具设备的共享。同时,在发卡系统开发、卡片制作、机具生产、机具布放等非核心业务环节也出现了专业化外包服务机构,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建立了银行卡自主品牌。2002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中国银联,专门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信息转接和资金清算系统,对加快银行卡发展、实现全国银行卡联网通用、改善用卡环境发挥了关键作用。我行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确立了自主发展银行卡的策略,鼓励中国银联不断扩大联网通用覆盖面、提高跨行支付清算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拓展境外受理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使我不仅拥有了统一的“银联”标识人民币银行卡,而且拥有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本土化的银行卡支付网络和品牌。目前,银联卡已成为中国人的时尚钱包。

(五)市场创新日益丰富。银行卡作为非现金支付工具,其普及应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渠道、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渠道创新方面,银行卡支付已从传统的ATM和POS机拓展到手机支付、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等各类新型支付渠道。在产品创新方面,符合人民银行PBOC 2.0标准的金融IC卡已经在福州、宁波等多个地区试点发行,安全性高、支持多功能应用等优势逐渐显现;服务创新方面,各银行纷纷推出和完善产品分层、特色功能等差异化的服务体系,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此外,商业银行也依托市场创新,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例如发行公务卡,截至2009年6月30日,全国共发行公务卡210多万张,所有中央预

算部门和地方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推行了公务卡改革,对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信用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创建了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银行卡发展模式。我国银行卡产业是在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的驱动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一方面,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倡导“金卡工程”、明确提出联网通用“314”目标和“十五”期间银行卡产业发展目标,并就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法律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等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银行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在健全法律制度、完善政策环境、鼓励创新、规范市场秩序、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培育银行卡市场、推广普及银行卡、维护公众对银行卡支付体系的信心发挥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银行卡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日益增加,发卡、受理、机具布放和维护等各环节以及收费定价方面都已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于降低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人民银行已与银监会在银行卡风险管理、与公安部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与商务部在拓展银行卡受理范围、与财政部在推广公务卡、与税务总局在金融税控机的试点等方面建立了较为顺畅的协调沟通机制,在银行卡产业监督方面开展了良好的合作。特别是人民银行牵头多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成为银行卡产业发展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银行卡产业发展联合工作机制的完善。

(八)银行卡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扩大消费。银行卡支付的现金替代作用和消费信贷功能,能把人们潜在或随机性的消费需求变成实际的消费支出,扩大内需,促进商贸、旅游、酒店、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银行卡相关交易环境的建设,也有利于带动电信通讯、机具制造、软件设计等行业的发展。二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推广银行卡可以减少因使用现金所产生的造币、运输、保管等各环节的费用开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据我们研究,目前,现金支付成本在整个现金交易额(6万亿元左右)中占比1.76%,银行卡支付成本在整个银行卡消费交易额(4万亿左右)中占比0.67%。现金的交易成本是银行卡的2.6倍,即每100元的交易,使用银行卡可比现金节约社会成本1.09元(1.76%-0.67%=1.09%)。2006-2008年的3年间,我国银行卡消费总量累计超过了8.5万亿元,比用现金支付节约社会成本927亿元。三是规范市场秩序。银行卡支付可以自动产生交易记录,能够提高经济交易透明度、加强税控、增加税收收入、控制非法收入、预防和遏制腐败。这方面韩国的例子较为典型。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地下经济猖獗、偷漏税现象严重,20世纪90年代初,地下经济占GDP的比例为18%-20%。亚洲金融危机后,为应对政府税收大幅下降的困难局面,韩国政府开始建设“无现金社会”,大力推广银行卡,取得显著成效,地下经济占GDP的比重在21世纪初降至10%左右,政府税收随之大幅增加。四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银行卡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特点,有利于培养公众良好的支付习惯,提升城市形象,其中信用卡特有的循环信用消费功能可以培养人们的诚实守信理念,推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

二、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银行卡产业持续健康发虽然我国银行卡产业获得很大发展,但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在:一是与发卡市场相比,受理市场发展较为滞后,面临规模扩张和规范管理的双重压力;二是银行卡发展区域不均衡,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在银行卡经营管理、用卡意识、市场培育、创新水平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三是银行卡法规制度不健全,产业扶持政策不到位;四是银行卡面临的风险管理形势日益严峻,经营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需要加强;五是市场化的经营管理体制有待深化。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继续坚持将“加强受理市场建设、促进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我国银行卡工作的核心,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受理市场规模。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建立对专业化收单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度,完善银行卡收益分配机制,借鉴韩国、阿根廷等国发展银行卡产业的经验,推动财税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调动各参与方特别是商户受卡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联合防控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安全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在加强警银协作、疏通情报信息中的桥梁枢纽作用,不断深化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联合防控机制,加大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针对性和力度,建立促进银行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应用,充分发挥银行卡支农惠农作用。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下乡,使广大农村地区享受现代化支付系统提供的多层次、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不断拓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便利农民工异地存取款。支持农业银行惠农卡业务发展,促进银行卡和农户小额贷款相结合,找准农户金融需求,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大银行服务小农户”的有效发展模式。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推动和市场配置资源两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继续支持创建中国自主银行卡品牌,维护我国国家利益、金融信息安全以及个人支付体系的自主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标准推广、网络建设等方面加大对中国自主银行卡品牌的支持力度,全面增强我国银行卡自主创新能力。

银行卡产业论文 第3篇

一、银行卡安全问题

据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银行卡21亿张,居民人均拥有1张以上的银行卡。从许霆案到多起银行系统漏洞导致的银行卡巨款失窃案,可以看到银行卡的安全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一)银行卡造成款项丢失的原因

国家数字网标准起草人,原国家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顾问杜森表示,银行款项的丢失原因无外乎四个方面:一是卡体本身被人复制,二是在存取款操作过程中被盗取,三是信号在传输时丢失,四是在网络中失窃。

(二)银行卡信用危机

从诸多案例中我们发现,公众对银行卡安全性的认识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在通信方面组成了自己的专网,信息在自己的专网中传输应该是安全的,不会被窃取;二是认为银行在终端上已经做了某些加密处理,应该不会被破解。“卡不遗失而钱却损失”的怪现象使得人们对目前持有的银行卡心存质疑。

银行卡的信任危机,更多的是因为盗窃卡信息不需要多么高深的技术。最常见的是在ATM机插卡口安装读卡器或假面版,窃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同时,在自助设备上方放置微型摄像装置窥视密码,将信息传送给同伙,利用电脑、磁卡读写器及空白磁卡,制作“克隆卡”,异地盗取客户资金。

二、提升银行卡安全的必要性

目前,市民手中的银行卡几乎都是清一色磁条卡,在获得诸多支付便利的同时,这种卡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如信息存储量小、磁条易伪造、保密性差,容易被犯罪分子盗取磁条上的资料。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如果钥匙不安全了,可以选择换把锁;如果一把锁不安全了,还可以多用几把锁,把安全系数升级。而如何给银行卡加把锁,是摆在银行业面前的主要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金融IC卡应运而生。

金融IC卡由于芯片可以汇集大量用户数据,未来银行还可以据此分析消费行为,做出针对性的产品,到时候不仅是金融体系受益,其他行业也同样受益。如芯片卡用于缴纳交通费,交通系统可汇总信息,了解道路通行情况,并作出相应调整。金融IC卡的推进有利于促进城市信息化与金融信息化的结合,提升各类交易与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带动银行卡产业升级。

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原则是: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发展和规范相结合,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加强银行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促进银行卡消费相结合,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和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相结合,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和加强持卡人安全教育相结合,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和加快银行卡产业发展相结合。

三、银行卡产业升级

2011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意见》就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提出了时间表,要求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在2011年6月底前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

(一)金融IC卡迁移是大势所趋

金融IC卡又称为芯片银行卡,是以芯片作为介质的银行卡。磁条卡和IC卡两者在外形上没有太大区别,IC卡只是在卡片正面植入拇指盖大小的芯片,等于加上了一道安全锁。与磁条卡相比,安装芯片的金融IC卡能存储加密的机密数据,能防止卡数据被复制并制成假卡,具有更高的安全性,不易仿冒。国际上至今尚未出现过金融IC卡被复制的事件。而且,IC卡不仅能够实现银行磁条卡的金融功能,还能够为持卡人提供交通出行、就医、商场会员等服务,真正实现“一卡多应用”。如果持卡人开通了电子现金的功能,即使刷卡设备没有与后台成功连接,小额的刷卡消费也可成功付款,不会遇到因刷卡设备无法连接而不能刷卡的情况。

(二)金融IC卡迁移模型

目前市场上有两种芯片卡标准,一种是国际上应用较多的EMV标准,一种是中国人民银行的PBOC2.0标准。

目前,国际上针对金融IC卡所使用的基础标准是EMV2000,它由国际三大银行卡组织联合制定。整个迁移过程将在发卡、业务流程、安全控管、受理市场、信息转接等多个环节实施推进银行磁条卡向芯片卡技术的升级。EMV迁移是按照EMV标准,在发卡、业务流程、安全控管、受理市场、信息转接等各个环节从磁条卡向IC卡迁移。

(三)IC卡与磁卡对比所具有的优势

IC卡的外形与磁卡相似,它与磁卡的区别在于数据存储的媒体不同。磁卡是通过卡上磁条的磁场变化来存储信息的,而IC卡是通过嵌入卡中的电擦除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集成电路芯片 (EEPROM) 来存储数据信息的。因此,与磁卡相比较,IC卡具有以下优点。

1. 存储容量大

磁卡的存储容量大约在200个数字字符;IC卡的存储容量根据型号不同,小的几百个字符,大的上百万个字符。

2. 安全保密性好

IC卡上的信息能够随意读取、修改、擦除,但都需要密码。

3. CPU卡具有数据处理能力

在与读卡器进行数据交换时,可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以确保交换数据的准确可靠,而磁卡则无此功能。

4. 使用寿命长

IC卡核心是集成电路芯片,是利用现代先进的微电子技术,将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嵌在一块小小的塑料卡片之中。其开发与制造技术比磁卡复杂得多,主要包括硬件技术、软件技术及相关业务技术等。硬件技术一般包含半导体技术、基板技术、封装技术、终端技术及其他零部件技术等;而软件技术一般包括应用软件技术、通信技术、安全技术及系统控制技术等。

四、金融IC卡迁移的难点

单从技术上看,完成磁条卡到IC卡迁移已不存在问题,为什么全国推广要等到2013年呢?成本是目前制约IC卡迁移的主要原因,银行发行一张磁条卡成本大约2-3元,而一张芯片卡的成本则要20-30元。此外,银行还需要承担部分终端机具的改造成本,而智能卡POS终端、ATM机的更换成本约3 000元/台和8 000元/台。

新技术的投入产出比是银行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采用新技术后银行大可将成本压力施加给消费者,而消费者的购买力会致使购买群缩小并且购买意向不确定。银行投入产出比没达到相应水平,银行就不会赚钱。

银行卡产业论文 第4篇

【关键词】银行卡产业 监管制度 国际比较

银行卡关涉的产业,带有双边的特性,拟定了行业独有的运行规则。最近几年,银行卡产业采纳的管控机制,正在受到注重。产业监管特有的侧重点,包含管控主体、卡费及流通时段的交换费、商户扣率及潜在情形下的市场壁垒。不同国家设定好的监管路径,也凸显不同倾向。我国这一产业拓展,也面对了凸显出来的多样疑难。应能确认监管这一范畴的主体位置,拟定关涉的定价机制、价格听证等。放松区段以内的市场准入,接纳竞争机制。拟定监管特有的规制规则,维护产业稳定。

一、比对得到的结论

(一)总体监管框架

国际范畴内的这类监管,设定好的监管架构,包含本源目标、设定的主体、采纳的关联政策、监管特有的内涵、设定的对象。这些要素被涵盖在设定好的体系以内,形成完备整体。拟定好的监管主体,是监管网络以内的执行主体。它要依照特有的法规,行使平日监管。在划归的职能范畴之内,辨识管控对象、对应着的管控内容。根据市场变更,采纳新颖情形下的监管途径。拟定阶段特性的、长时段的监管目的,并着力去实现。

(二)近似的涵盖要素

国际范畴之中的产业监管,带有近似的倾向。例如:设定好的政策框架很近似,都包含关涉的法规、自律特性的行业规章。英美法系特有的这种规制,都包含归结得来的司法判例。监管特有的主体很近似,都包含行政特性的管控机构,如反垄断关涉的机构、行业拟定的自律机构。监管对应着的对象,包含区段以内的银行、对应着的非银行。设定好的监管内涵,包含等价架构内的交换费、网络运营关涉的规则、潜在风险的辨识。这样的要素,都凸显了高层级的监管价值。银行卡特有的产业之内,监管带有催化作用,能维护稳定。

(三)凸显的立场差异

各国及区域特有的监管目标、主体及内涵、监管设定好的对象,都会带有差异。这样的差异,表征着监管机制的延展历程、现今时段的进展对策、拟定的总目标。与此同时,监管范畴的立场差异,也紧密关联着总体利益。

例如:澳大利亚特有的这类管控机制,带有反垄断的特性,侧重管控万事达、Visa这样的类别;欧盟拟定出来的管控制度,有着近似的倾向。欧盟特有的监管之中,把银行卡关涉的技术指标、中心范畴的关联业务,从原初的企业层次,提升至更高层级的行业监督。然而,面对近似情形,美国特有的监管主体,却没能快速接纳并处理关涉的申诉。这与对应着的其他国家,凸显鲜明反差。

(四)放松准入管控

国际范畴以内的政策变更,凸显了市场特有的准入放松、风险查验的强化。最近几年,非银行特有的偿付机构,都注重技术特性的电子支付;关联的行业位置,也在不断升高。市场特有的参与度升高,各国特有的新政策,对于非银行框架内的这些主体,都添加了平日的支付服务。监管特性的多样部门,设定了高层级的监管权能,放松了各时段的市场准入。

二、比对之中的启示

国际特有的这类机制,带来明确启示:应采纳全球视点,考量产业拓展中的独特倾向、跨国公司潜藏着的垄断趋势。考量这些弊病,采纳前瞻原则,设定密切关涉国情的可行对策。具体而言,未来时段的产业进展,应当依托如下层级的监管机制:

(一)设定适宜主体

通过立法路径,确认监管依凭的真正主体:中国人民银行。它对细节特性的零售支付,拥有监管权能。国务院架构以内的监管机构,也拥有设定好的权能。行业建构的自律特性组织,应能设定并拓展特有的标准规则,建构电子支付这样的关联协会。各层级的监管主体,应能充分沟通,建构协调桥梁。这样做,能够促动多重领域的拓展,便利彼此协同。

(二)设定适宜对象

首先,非银行范畴的支付主体,应被涵盖在更广架构的监管之中。非银行这样的偿付机构,包含银联、常用的支付宝、其他支付工具。这类支付带有长远影响,根植于建构的支付领域以内。银行卡特有的产业实际,应当整合着发卡及收单、各时段的转接、新近兴起的关联业务,把它们划归完备的管控体系。这样做,就缩减了非银行特有的管控缺失状态。

其次,银行卡特有的支付网络,应被设定成完备的整体,当做监管对象。支付网络细分出来的多样环节,都密切串联在一起。把开放特性的、对应的密闭网络,当成侧重查验的对象。拟定完备的流程,确认成员特有的彼此权责。

再次,宏观架构中的管控思路,应从惯用的机构准入,变更为查验风险。平日之中的侧重点,应设定成风险辨识、风险的评判、细节特有的管控等。

(三)设定适宜内容

银行卡关涉的行业管控,包含本源的风险辨识、各时段的定价、设定标准规则、外包特性的平常活动、信息互通及保护。强化潜在状态下的风险管控。电子支付特性的这类行业,风险传递速率很快,累积着的隐患凸显。为此,这个范畴的风险查验,应被拟定成首位。设定科学特性的定价。统一框架内的行业技术、应采纳的业务准则,表征着集约化态势下的经营程度。网络特有的运营规制,包含会员采纳的准入规制、额外范畴的商户收费、侧重的品牌规制等。

三、结语

银行卡特有的产业进展,正在提快速度。很多国家区段,强化了设定好的产业管控。例如:反垄断特性的关联监管、带有行政特性的这类监管,都引起注意。我国这一产业,也在快速拓展着。这种情形下,有必要辨识产业拓展现有的时段及状态,辨识潜藏着的产业漏洞。借鉴先进特性的国际经验,建构完备框架内的监管网络。经过国际比较,为产业的接续进展,提供指引参照。

参考文献

[1]孙毅坤,黄晓艳.银行卡产业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上海金融,2009(05):56-60.

[2]程贵孙.国际银行卡产业监管的比较研究及其启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93-98.

[3]孔祥翠.银行卡产业监管的必要性探究和国际经验借鉴[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07):49.

[4]李朝霞.国际银行卡产业监管动态及趋势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1):150-161.

银行卡及支付产业发展方向及前景 第5篇

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经历了萌芽、起步、形成、发展和变革五个阶段,但随着互联网时代变革,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迁移,大数据时代介入,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变革时期还必须持续不少时间,让其产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才能真正步入成熟时期。而在今后的发展期里,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我觉得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银行卡交易不断持续提升。

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持卡人对于银行卡安全性、便利性的认识日益成熟,银行卡替代现金交易会得到更大程度的普及。而对于商户来说,加大银行卡交易,减少现金交易的往来,是规避假钞、错账、现金处理的最好方式,而信用卡的介入也银行对企业或个人的授信工具之一,为个人和企业完成融资提供更丰富的途径,有效的加大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流动资金,加大消费购买能力。并且,在大数据时代,扁平化管理以及大数据分析是线下现金交易不可替代的。

2、创新支付产品持续更新 现行支付工具简单的支付、查询功能已满足不了企业或商户的需求,企业或商户更多的是想定制化的以先进的支付工具,连接或者替代企业内部的财务软件,从而减少人员管理、缩短运作流程、节省时间并定制化服务客户等目的。而对于持卡人而言,所追求的是快速的获取讯息,便捷的支付交易。而手机支付产品也是趋势下必然的产物,商家不光可以在商户平台发布各式产品以及资讯,持卡人也能使用远程支付或者近场非接支付的形式进行交易。

3、银行卡客户服务提高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及大数据时代下,基于数据的分析以及资讯获取的便捷,对于客户的服务已不局限与面对面的营销、维护。通过数据的分析,可将客户分级分层次并差异化客户关系运营,运用远程手机端或者PC端提供定制化服务,反向营销客户,使其买卖双方互转,从赢得客户充分信任和满意。

4、银行卡介质的多样化

银行卡的载体从存折、磁条卡发展到现在的IC芯片卡,也只是处在一个发展探索时期,而在未来的技术发展推动下,载体介质还会不断演变,例如近期移动推出了NFC-sim卡就是一个比较经典的代表,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远程支付的普及,未来的银行卡转变为数字或者代码是必然的,每个持卡人只需要以此数字或者代码绑定所以银行帐户就可实现取现或者消费,而POS机等老牌支付工具将退出支付产业。

5、银行卡风险管理的持续加强 伴随着银行卡产业的高速发展,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创新支付的日新月异,银行卡帐户信息安全、交易市场规范还是未来中国银行卡产业研究的一大课题。现行一些企业以及第三方都推出了虚拟帐户以及储值卡,打着安全便捷的旗帜让消费者使用,但相应的帐户安全以及管理也出现了很大的隐患,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携手人行。联合银联与银行多方共同制定规范进行整理。随着央行已累计下发牌照269张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会逐渐增大,恶性竞争、套用费率、支付产品的安全性等等都需要持续不间断的监管、以及出台合理的规范和法规约束。

一、商业银行网点

商业银行网点是发卡行发行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存款、转账、取款、挂失、换卡、代理缴纳各种费用、买卖基金等业务的一个直接为客户服务的窗口。发卡行服务水平的好坏,给予客户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操作人员业务技能的高低,解答问题的水平,银行卡办理手续及领取的时间、有无用卡指南等一系列发卡细节,都会在客户的心中留下一定的印象。

不足之处:①下挂储蓄账户的借记卡,日常业务都可以在同城网点办理,而信用卡则只办理存款、取款、查询和部分转账等业务,销户、挂失、换卡等业务需要在发卡网点办理,给客户带来不便。②异地有关银行卡业务的处理还没有全部放开,如异地挂失、异地换卡、异地销户、异地卡转异地卡、异地申购和赎回基金、异地支取国库券、异地销户等业务。③跨行之间银行卡业务,只在部分商业银行之间开展,业务开通的面比较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④网点工作人员对各类银行卡业务处理不熟悉。

二、ATM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ATM总量已达到8万多台,可7×24小时为持卡人提供跨行查询、取款业务以及本行同城与本行异地的存款、取款、转账、查询、密码修改等业务,是持卡人使用频繁的电子自助服务渠道。

1.不足之处 :①ATM案件经常发生。犯罪分子主要作案手段包括在ATM上安装卡掐、摄像头、假键盘或张贴假通知与假提示等,以盗取持卡人银行卡及密码,或骗 取持卡人存款,或在存款机上存入变造币。②ATM服务功能需要优化。目前,只有部分行开通了代理交费、申请质押贷款等创新增值业务,跨行ATM只能提供取款和查询业务。③发卡行在ATM上张贴有关使用须知、常见ATM案件宣传折页或ATM安全防范多媒体画面的情况较少。④对ATM的日常管理不到位,包括ATM安置的地段选择、日常保养维护等。

三、POS POS是发卡行为改善用卡环境,方便持卡人消费、缴费和方便特约单位受理银行卡,在特约商户或收费单位安放的用于收款、结算的一种专用电子设备,是使用广泛的银行卡服务渠道。

石家庄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第6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信息化服务水平,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用卡需求,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以全面建设和谐石家庄,向社会提供安全、方便、高效、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进、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石家庄市银行卡受理市场健康发展,进而推动石家庄市金融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

二、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任务目标

加强对银行卡产业的工作指导,推进银行卡产业加快发展。到2010年,全市ATM、POS等受理机具布放量力争分别达到1600台和8000台,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各家金融机构银行卡发卡总量力争达到1300万张以上,其中信用卡发卡量达到300万张以上;积极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从商业零售业逐步向服务业和公共事业领域推广。到2008年,争取我市持卡消费金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基本满足奥运会期间国内外持卡人的消费需求;到2010年,争取我市持卡消费金额达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

三、大力推动银行卡网络建设工作

加快银行卡产业硬件环境建设,努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进一步增加ATM、POS等受理机具的摆放数量,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到2008年5月底,全市ATM、POS等受理机具布放量力争分别达到1200台和4500台;到2010年末,分别达到1600台和6000台,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到2008年5月底,全市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其他商户可受理银行卡的比例提高到35%以上,基本满足奥运期间世界各国运动员、游客刷卡消费需求。到2010年末,全市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提高到70%以上,其他商户可受理银行卡的比例提高到45%以上,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

四、努力做好银行卡管理发放工作

到2007年末,全市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发卡总量要力争达到900万张,其中信用卡发卡量达到200万张以上,基本实现市区30%以上人口成为银行卡的持卡人;到2010年末,市内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发卡总量力争达到1300万张,其中信用卡发卡量达到300万张以上。其中,银联标准卡力争占到新增或换发银行卡总量的70%以上。各发卡金融机构要对存量银行卡进行清理、分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存量卡的维护、管理、扩充、提升等办法,确保存量卡激活一批、转换一批、并卡一批,力争每年减少25%的“睡眠卡”和“半睡眠卡”,到2010年底争取全部解决“睡眠卡”和“半睡眠卡”,提高银行卡活跃率。各发卡金融机构要与行业卡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加快银行卡与行业卡的结合,将行业IC卡统一到金融IC卡标准上来,推广符合全国统一业务、技术标准的银行卡“一卡通”,促进银行卡在税款缴纳,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学校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缴费服务,减少银行、各公用事业单位重复投资建设公共支付平台的费用,实现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借记卡功能,提升借记卡的服务质量,促进借记卡发展,积极推广贷记卡、信用卡,适时推行信用卡政策增加消费信贷,以扩大内需,活跃市场。随着信用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发卡金融机构要将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作为下一阶段发卡工作的重点。

五、积极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

到2007年6月底,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机关力争全部实现利用银行卡统发工资。从现在开始,在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公务用卡,公务费用报销逐步采用直接划拨转账制度,以减少现金周转。推进各级机关采用现金支付的公用支出,改用银行卡结算,提高政府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对于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投标单位应当具备银行卡结算功能。2007年,全市所有发卡金融机构要全面推行公务用卡及采购用卡制度。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领域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逐步将银行卡应用领域从传统行业向公共事业领域以及机场、车站、加油站、美容美发、洗染等服务领域推广。进一步加快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与银行卡系统的联网进度,实现刷卡纳税。

六、加强银行卡产业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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