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7-02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精选6篇)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1篇

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务虚会发言材料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某某旗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土三调和地类关系方面

旗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于2018年8月启动实施,项目区域面积9800平方公里,项目初始图斑8.8万。目前,旗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已经基本形成,已顺利通过自治区级核查。国土调查总面积957244.14公顷,耕地面积449742.94公顷,林地面积155096.68公顷,草地263007.43公顷,种植园用地716.7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617.74公顷,工矿用地1079.62公顷,住宅用地9594.0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3.5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2017.1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78.93公顷,特殊用地396.85公顷,其他土地33750.83公顷。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统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建立自然资源的动态监测体系、承载力综合评估体系、预警体系与规划调控机制,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

二、围封禁与畜牧业发展方面

某某旗自1999年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实施季节性禁牧制度,自2017年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实施全年禁牧制度。目前,全旗草饲家畜饲养量347.6万个绵羊单位,其中:牛存栏52.2万头,折合261万个绵羊单位(每头牛折合5个绵羊单位);羊存栏78.8万只;马属动物存栏1.3万匹,折合7.8万个绵羊单位(每匹马属动物折合6个绵羊单位)。按每个绵羊单位每年需要粗饲料730公斤计算,全年需要粗饲料25.4亿公斤。粗饲料来源主要为饲用秸秆、青贮、青干草,目前,全旗粗饲料年生产量为41亿公斤,其中,秸秆年产量27亿公斤、青贮饲料年产量12亿公斤、青干草年产量2亿公斤,可以满足我旗牧业生产需求。从近几年生产实际情况来看,围封禁牧政策对我旗畜牧业发展总体影响不大。但也存在部分农牧民养殖基础设施简陋,缺少饲养设施、饲养方式粗放等问题,应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畜种改良、饲草料加工、技术培训、疫病防治等环节下功夫,逐步实现棚圈建设标准化、饲料种植基地化、饲料加工机械化、饲喂设施配套合理化,推动禁牧舍饲专业化养殖、集约化经营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以水定地、量水而行与耕地发展面积即保障粮食安全和以养定地方面

某某旗地下水总量为7.05亿立方米,可开采量为5.6亿立方米,农业用水约占各行业用水总量的90%。全旗无地表水灌区,只能通过开采地下水进行农作物灌溉。根据1998年至2019年地下水位监测数据,全旗地下水位除白音塔拉农场水位没有变化外,其余监测点地下水全部下降,下降在0.6-6米左右。水资源供需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我旗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一是突出建设节水工程。全旗建成节水高效农业示范区220万亩,应用浅埋滴灌技术与大水漫灌相比,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62增长至0.8,年可节水压采2亿m3。二是发展雨养农业。对无水浇条件的地块,因地制宜发展甜菜、葵花、杂粮杂豆等节水耐旱型作物。

三是推进生物节水。通过玉米轮作大豆、甜菜、高粱、谷子等抗旱、耐旱、蓄水保墒能力强的特色经济作物,推动农业循环发展。同时,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利用森林和草原进行水土保持的基础上,调整树木结构,弃种少种杨树等高耗水树种,改种以沙棘为主的低耗水树种。四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努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二)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发展节水农业的同时,要大力应用超高产集成技术,保障粮食安全生产。2020年,引进中国农科院李少昆团队开展多点超高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单位面积水肥投入略有增加,但每公斤粮食生产用水用肥量减少。2018年以来,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按照“四进四控”的要求,做到了集成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计量信息化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病虫害绿色统防统治技术和全程机械化技术。通过推进地力提升,实现控肥增效;推进统防统治,实现控药减害;推进高效节水,实现控水降耗;推进轻简栽培,实现控膜提效。

(三)做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通过科学施肥、合理轮作提高地力,同时探索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最优途径。某某旗在玉米优势产区的3个主要土类上建立国家级监测点3个,在轮作区域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和对照监测点47个,初步形成了轮作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充实了耕地资源数据库,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检测重金属采集农产品采用工作,为粮食安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理论支撑。

(四)以养定地方面。全旗规划肉牛养殖规模达到100万头、2025年奶牛养殖规模达到25万头,按照1头肉牛需1亩青贮、1亩秸秆,1头奶牛需2亩青贮计算,需青贮150万亩、秸秆100万亩。每头存栏肉牛每年可排放7吨粪污、奶牛可排放13吨左右粪污,按每亩耕地消纳2吨粪污,每亩草场消纳1吨粪污计算,全旗耕地和草牧场可消纳1673万吨粪尿,环境消纳能力较强,规划的养殖规模不会受到限制。

以上汇报,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2篇

国办发〔2020〕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各种风险能力偏弱等突出问题。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限制畜牧业发展的不合理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

坚持防疫优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区域布局,强化政策支持,加快补齐畜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强市场调控,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

(三)发展目标。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猪肉自给率保持在 95%左右,牛羊肉自给率保持在 85%左右,奶源自给率保持在 70%以上,禽肉和禽蛋实现基本自给。到 2025 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 70%以上和 80%以上,到 2030 年分别达到 75%以上和 85%以上。

二、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四)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继续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重点开展白羽肉鸡育种攻关,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加快牛羊专门化品种选育,逐步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牧区畜牧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推动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有序开发。(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五)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增加青贮玉米种植,提高苜蓿、燕麦草等紧缺饲草自给率,开发利用杂交构树、饲料桑等新饲草资源。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加强饲草料加工、流通、配送体系建设。促进秸秆等非

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饲料原料营养价值数据库,全面推广饲料精准配方和精细加工技术。加快生物饲料开发应用,研发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制定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提高饲草料和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鼓励其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合作和联合经营。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农业农村部负责)

(八)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清退。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养殖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养殖户专业化生产,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农业农村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 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九)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对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总结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建立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制度。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完善疫情报告奖惩机制,对疫情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对瞒报、漏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口岸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口岸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分区防控制度。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落实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统一规划实施畜禽指定通道运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规模

养殖场(户)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推进动物疫病净化,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边境监测站、省际公路检查站和区域洗消中心等建设。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充分发挥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作用,支持其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及饲料生产企业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农业农村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 (十三)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地方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牛羊禽屠宰管理。(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推动畜禽就地屠宰,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运输。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全面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服务。(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肉品进口来源国和进口品种,适度进口优质安全畜禽产品,补充和调剂国内市场供应。稳步推进畜牧业对外投资合作,开拓多元海外市场,扩大优势畜禽产品出口。深化对外交流,加强先进设施装备、优良种质资源引进,开展动物疫苗科研联合攻关。(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十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旗)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加强农牧统筹,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农区要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农牧交错带要综合利用饲草、秸秆等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恢复提升草原生产能力。草原牧区要坚持以草定畜,科学合理利用草原,鼓励发展家庭生态牧场和生态牧业合作社。南方草山草坡地区要加强草地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因地制宜发展牛羊养殖。(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科学布局畜禽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缺水地区要发展羊、禽、兔等低耗水畜种养殖,土地资源紧缺地区要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养殖业土地利用率。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锌等问题监管。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总责,制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措施,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禁养限养。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鼓励主销省份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支持解决畜禽养殖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支持具备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活畜禽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主开展畜禽养殖收益险、畜产品价格险试点,逐步实现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财政部、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市场调控。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和消费。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各地根据需要研究制定牛羊肉等重要畜产品保供和市场调控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动修订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畜牧业法制化水平。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3篇

1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为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山东省通过实施和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依法监管和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来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使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畜产品安全水平和效益明显提高。

1.1 畜牧业标准化建设

加快了标准制的修订步伐, 2010年度共组织制修订省地方标准44项, 畜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畜牧业标准化已成为各地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部分。目前, 全省建设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35个, 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55个、省级示范场300个, 并在131个奶牛养殖小区 (场) 实施了标准化建设项目, 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1.2 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

加强了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 优化了监测布局, 增加了监测品种, 扩大了监测范围。2010年, 全省各级监测机构共抽检畜产品、兽药、饲料样品5万余批次, 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稳中有升, 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 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1.3 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加快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步伐, 进一步规范了认证管理。2010年, 全省共申报无公害畜产品380个, 新认定产地294处, 获证产品178个, 认证数量为2003年开展此项工作7年来的总和。全省“三品一标”畜产品的快速发展, 对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养殖户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1.4 初步建立依法监管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格局

实行了畜产品标准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许多地方成立了推行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畜产品主要检测指标合格率发展态势平稳。

1.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 2010年全省突出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整治重点, 强化整治措施, 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种畜禽和兽药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进一步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2 山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需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畜牧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肉、蛋、奶等畜产品在居民饮食结构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但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同时, 因畜产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激素等的不规范使用, 给畜产品安全带来了隐患。畜产品质量问题也已成为限制本省动物产品出口创汇的重要制约因素。

2.1畜牧业标准化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近年来国家、农业部和本省相继制定了许多国家标准、畜牧业行业标准, 但由于基层养殖户的素质参差不齐、生产规模不等、经营分散以及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低致使良种繁育和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还不够广泛, 深加工产业还不够成熟。另外, 部分养殖户掌握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不熟练, 不能完全科学合理地掌握和使用兽药;也有部分养殖户为了生产效益, 在养殖过程中不规范使用兽药、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甚至违法使用违禁药物。

2.2 畜禽养殖不规范和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不够

畜禽养殖不规范, 监测手段不强, 是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一, 畜禽饲养违规操作。畜禽饲养卫生环境、水源卫生不达标;一些养殖户为了追求利润使用明令禁止的药品或其他违禁品。第二, 养殖中易忽视兽药使用的安全期和使用量。第三, 畜产品加工工艺落后, 设备陈旧, 技术和生产流程落后, 增加了畜产品被污染的可能性。

畜产品质量质量检测手段落后。生产加工企业一般只有测试理化指标等基本检测手段, 不能对农药、兽药的残留进行检测, 众多中小型企业甚至连基本的检测设备都不具备。在控制含有残留和有害成份的原料, 生产的产品质量上很难达到严格的质量标准。

2.3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尚不健全

虽然本省部分城市农贸市场、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已逐步建立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但是现有的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检测人员、检测技术等与实际要求还存有差距, 检测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覆盖式监测的要求。另外, 技术标准体系相对滞后, 现有的检测标准难以实现对新的质量安全违法现象的有效监测。

3 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以全面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法律、法规和技术为依据, 以现有的检测机制和技术为基础, 根据发达国家和我国部分省、市、地区的经验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整合资源, 大力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构建生产规范、监管有力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检疫检验质量, 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3.1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法制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实施及其效果产生的制度基础。通过立法, 建立全省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和疫病疫情监控的网络, 将监控工作常规化。加强对重大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效果的监控和督察, 保证免疫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改变原始的动物养殖、宰杀方式, 引入现代动物福利保护的概念;推动以企业为主的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产品追溯系统的研究和应用,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等。

3.2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加快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围绕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 重点加快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动物疫病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带动, 由点及面, 不断放大, 逐步实现全地域、整建制推进。认真吸收国内外组织畜牧业生产的先进经验, 做到在主要出口畜产品全过程中都有标准作为技术依据, 实现出口企业和基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3.3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对于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本省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本省禽肉、蛋、牛奶生产养殖分布区域性强, 在建立整体布局规划时可在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以本地优势畜产品为主要监测对象的机构;在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具备快速筛选、成本低、操作简单、适合于在田间地头开展工作为指导思想建立检测机构。加快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生态环境、产品质量分级、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有害重金属限量及检测方法等标准的制定或修订进程, 为检测体系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扩大监测范围, 加强实验室建设, 充实检测力量, 完善仪器设备和手段, 提高检测水平;加强质检机构的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促进质检中心健康发展;加大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与方法研究, 形成一定规模的技术储备, 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检测技术差距, 加强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 增强质检中心的综合检测技术实力。

3.4 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机制

安全预测预防机制的关键是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掌握质量问题的动态, 以便对问题的性质进行正确的判断。一方面, 要充分发挥基层检测机构的作用, 将质量问题的基础数据准确地收集起来, 并畅通无阻地层层上报。另一方面,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 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预测系统或专家系统, 对质量安全信息蕴含的风险及时作出判断并加以防范。要加强对畜产品风险预测理论和模型的研究, 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使风险预防和决策更加科学化。

3.5 建立更加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积极探索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以推进畜产品标识行动为重点, 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大力开展以条形码为主要手段的无公害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试点, 实现产品的源头可追溯。以标识管理为重点, 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畜产品标识, 强化标识监督检查, 全面推进“畜产品标识行动”, 狠抓畜产品产地安全、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在全省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 (场) 、无公害畜产品示范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主要畜产品规模种养殖场, 把质量安全可追溯作为实施畜牧业标准化的重要考核内容, 全面推进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3.6 注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环保和生态意识的不断增强, 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生态和环保型畜牧业。走生态畜牧之路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途径。畜牧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在于通过改善环境, 改良品种, 优化饲养方法, 不断提高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保障畜产品消费的安全。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为先导, 重视对畜牧业科学技术的集成, 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 加强品种繁育与改良, 继续调整畜禽结构, 积极发展集约化畜牧业, 建设支撑畜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 建立与本省资源特征相适应的畜牧业生产体系、畜产品加工体系和畜产品流通体系。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4篇

一、青海省水资源状况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北部,是黄河、长江、澜沧江三大江河的发源地,境内河湖众多,水系比较发达,境内水资源总量为629.3亿m3,居全国第15位,人均水资源量1.1万m3,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5.2倍,被誉为“江河之源”和“中华水塔”。青海省区域间不平衡,湟水流域是青海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的中心,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3.3%,区域内人均水资源量只有733m3,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4。农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湟水流域的浅山地区基本靠天吃饭,川水地区大部分引水灌溉。其间,部分川水地的春灌水(坐底水)主要靠冰、雪融化形成的径流来维持,苗水、拔节水完全依靠水利工程来解决,四水基本是无水可浇。黄河谷地水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两岸地高水低,利用水资源必须“长引高提”,运行成本较高,成为制约农牧业生产的瓶颈。

二、存在的问题

(一)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用水传统,导致人们节水意识淡薄。东部地区、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黄河谷地的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0%以上,其中有94%的面积是大水漫灌。在城郊设施农业中,采取了一些节水的措施,但大部分地区的传统浇地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群众农业用水节约意识不强,对未来的水危机缺乏足够的认识。输水方式、灌溉方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耕作制度、栽培技术等节水措施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二)水资源利用率低。由于青海省水利工程建成时间都比较早,运行时间长,缺乏维修资金,带病运行的多,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足5.24%,与全国平均水平16%相比差距较大,与国际上通常认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程度30%~40%”相差悬殊。农业灌溉渠系配套率低,农田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为0.448,加之长期以来形成的大水漫灌,昼灌夜流,供水工程老化失修,跑、冒、滴、漏造成的流失率至少在20%~60%,从而造成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三)节水资金投入不足。由于青海省经济发展相对较慢,财政比较困难,国家和省投入农业节水工程的资金不足,农业节水灌溉建设滞后,致使节水农业发展缓慢。

三、发展节水农业的必要性

(一)节水农业是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基础。发展节水农业是解决青海省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本身的需要。发展节水农业可促进农业粗放经营向精细管理转变,是推进耕作技术和田间管理的变革、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农业现代物质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节水农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发展节水农业,在提高农田基础地力和农田水、土壤水利用率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技术的配套和综合运用,协调配置土、肥、水、光、温等要素,把区域比较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减少或减轻旱灾的威胁,形成以提高单位用水效益和投入产出率为目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可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同时,也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效益型农业结构的形成打下基础。

(三)节水农业有利于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发展节水农业,可优化水资源配置,从而使农业用水的利用率普遍提高20%以上。与漫灌相比,管道输水灌溉可节水20%~30%,喷灌可节水50%,微(滴)灌可节水70%。其中采用喷灌后,每公顷灌溉定额水由4000多m3降到2000 m3以下,仅此一项就可以实现年节水4亿m3左右,可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和扩大农业灌溉面积,也为工业发展和解决人畜饮水提供了水源。

(四)节水农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前提。开垦荒地、扩大耕地的同时,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失衡问题日趋严重。发展节水农业,可有效地节约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湿地、遏制土壤沙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节水农业的思路

按照中央制定的治水方针和政策,坚持兴利除害、开源节流并重、节流优先并举的方针,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业生产领域内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农业节水抗旱综合能力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再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0.50。

(一)湟水流域:在充分利用自然降水的基础上高效利用灌溉水,从而维持整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以渠道防渗为主,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农业灌溉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对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小型灌区进行维修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试验和推广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干旱浅山地区充分利用现有水窖和小型水利设施,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微灌、膜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补灌农业和低耗水农业,提高单位水的产出率。

(二)黄河干流区:充分利用目前电站水库抬高的水头,将原有提灌工程改为自流引水,加快渠道衬砌,降低运行费用和农业生产用水成本。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灌区维修改造等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试验和推广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快开展水权制度改革步伐,推进节约用水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柴达木盆地:按照“增产少增地、增地少增水”的原则谋求发展。以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综合保障工程为龙头,以节水型社会为重点,抓节水农业,禁止开荒增地、无序引水、大水漫灌,合理配置水资源,结合本区域引水与生态保护等工程,开展林、草灌溉定额的研究,建立以“水土林草”为中心的灌溉绿洲农业,合理调配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形成现代化的绿洲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

(四)环湖地区:该区域以保护青海湖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发展牧区水利为切入点,通过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结合草原配套建设和退耕还牧、还草工作,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旅游业。

五、措施和建议

(一)支持灌区节水改造。着力解决灌区工程渠(沟)系建筑物老化、渗漏损失大、计量设施不全、管理手段落后和末级渠系建设等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发挥好灌区节水作用。同时,加大支持干旱山区全膜栽培技术推广,提高保墒节水效能。

(二)支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以适宜灌溉区为重点,选择农业生产急需、发展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集工程、农艺、农机和管理等措施于一体,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项目,为当地农牧户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让实用节水技术进村入户。

(三)支持推进浅山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以东部山旱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集雨利用工程的抗旱减灾作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支持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业节水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创新节水工程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逐步形成小型农业节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五)支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渠灌区逐步实现计量到斗门,有条件的地区要计量到田头。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逐步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强化农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的监管。

(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青海省的支持力度,但由于青海省经济总量小,财力相对匮乏,水利历史欠账多,加之气候地理条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于东部地区等因素,资金供需矛盾仍很突出,需要国家财政继续加大对青海省节水农业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洪峰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5篇

阿克苏地区畜牧兽医局

2008年,阿克苏地区以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实现畜牧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大力发展以品种改良为重点的质量效益型畜牧业,畜牧业呈现出生产持续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收入持续增加、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势头。全地区畜牧业总收入达20.42亿元,较上年增加3.48亿元,增长20.56%,牲畜良种率达82.82%,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高位推动

一是地委、行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实施意见》,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了《肉羊改良实施方案》,地区畜牧兽医局制定了《黄牛冷配管理办法》和《肉羊改良技术规程》,把品种改良工作摆在了优先和突出发展的位置上,实施目标管理和效绩考核。二是地、县(市)出台了扶持畜禽良种繁育和改良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办法,在良种畜禽的引进和畜禽改良站点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极大地促进了良种的推广。三是营造“发展牧业,良种先行”的浓厚氛围,树立了一批依托品种改良致富的典型。四是实行了领导干部进村入户抓示范的工作机制,县、乡领导都有自己的品种改良示范点,推动品种改良工作的领导力量增强,投入的人力、物力增多,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明显。五是地、县增加事业编制,在4个地直国营农林

牧场和2个种羊场增设畜牧兽医站,品种改良队伍得到了加强。

二、多方筹集资金,增加品改投入

一是建立起了农户投入为主,项目资金支持、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信贷资金支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二是地区财政用于畜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数量扩大到105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以肉羊改良为重点的品种改良工作。各县(市)财政拿出近800余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良种繁育和改良。三是鼓励农牧民增加品种改良投入,2008年农民引种自筹资金达670余万元。四是加大重点项目的投入,仅肉羊基地和肉羊推广项目就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

三、调整品种结构,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调整了农区、牧区和城郊的品种结构和布局。农区以肉羊、西门塔尔牛养殖为重点,抓好优质牛羊猪禽肉、奶、蛋生产;牧区以细毛羊、绒山羊为重点,控制牲畜数量、以草定畜、保持生态;城郊以奶牛养殖、猪禽养殖、牛羊育肥为重点,优化结构和布局,加快周转,增加市场供给。二是优化了各县(市)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了今后一个时期肉牛、奶牛、肉羊、细毛羊、绒山羊、卡拉库尔羊、生猪、家禽及特种养殖的发展区域和方向。

四、构建良繁体系,提高供种能力

一是狠抓了肉羊、绒山羊、细毛羊、卡拉库尔羊良繁基地

(场)建设,开展自繁自育,培育并推广种羊2300只,从根本上解决大面积杂交改良所需的种公畜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种畜禽场,适应猪禽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新建地区级种禽场4个、种猪场3个。三是巩固并不断完善地、县、乡三级育种组织和良种繁育体系,地区主抓育种群,县市主抓核心群,乡镇场主抓示范群,使技术路线得以贯彻,优良种群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四是瞄准“细型”和“超细型”选育方向,加大以拜城种羊场为重点的种羊培育和改良,优质细羊毛的比例、羊毛品质和单产稳步提高,“萨帕乐”品牌细羊毛达到350吨以上。五是开展南疆绒山羊绒细型品系的培育和选育提高,白虎台核心育种群生产母羊平均产绒量突破400克大关,达401.26克,南疆绒山羊达标羊的数量达到25万只。

五、发挥示范作用,实施整村推进

一是通过算账对比,明确了大力发展肉用品种,提高养羊业经济效益的肉羊改良工作思路,实施了肉羊改良“整乡覆盖整村推进”工程。二是地、县两级财政解决种羊购置补贴资金500余万元,鼓励农民引种,落实了每购进1只肉用种羊,地、县两级财政分别补贴1500元的措施。三是建立了13个肉羊改良示范乡、31个整村推进示范村,520个肉羊改良示范户,树立了典型。四是建立了三个萨福克肉羊纯种繁育基地,开展了肉羊杂交改良,改良肉羊7.55万只,六月龄杂一

代体重比本地羊提高7-8公斤。

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推行了品种改良技术人员职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推行了配种员星级评比制度,提高了技术人员学知识、钻技术、比服务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地、县、乡三级畜牧事业单位和技术人员直接与养殖场(户)挂钩,通过技术服务,在新增效益的基础上,获取技术服务费。三是全地区401个黄牛冷配站(点)全部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在收费上实行了服务费、材料费与冻精成本费用相分离的办法,提高了农牧民使用优良冻精的积极性。四是规范冻精供应渠道,实行了辖区逐级供应,确保了冻精质量,共推广优质冻精28.35万枚,其中:优质奶牛冻精5.11万枚。

七、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技术

一是开展了“良种、良料、良法、良舍”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建立示范村民小组88个、示范户2328个。二是积极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扩大优良种畜利用率,2008年绵山羊人工授精数量较上年增加5.1万只。大力推广选种选配、鉴定整群、选优淘劣技术,畜群质量和生产水得到提高。三是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开展了肉羊和绒山羊的胚胎移植,共移植肉羊758只、绒山羊131只,增加了纯种畜数量,加快了良繁进度。四是积极开展了性控冻精试验,为大面积推广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八、依托项目带动,加快改良进程

一是抓好畜牧厅下达的品种改良示范县项目、良种牛补贴项目、种羊购置补贴项目和国外优质冻精引进项目,提高了牲畜质量,扩大了良种率。二是组织实施了“新疆南疆绒山羊良种的推广”项目,全地区100万只山羊平均个体产绒量从2002年的170克提高到231.6克,种羊生产能力达每年1200只以上。三是实施了阿克苏地区100万只肉羊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杂交改良101.49万只,生产并推广优质肉用种羊2072只,肉用种羊年生产能力已达400只以上。四是开展了牛塑料细管冻精配种技术推广,细管冻精配种受胎率较颗粒冻精提高了10%。

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第6篇

农牧业发展离不开水,发展节水农业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青海省水资源状况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北部,是黄河、长江、澜沧江三大江河的发源地,境内河湖众多,水系比较发达,境内水资源总量为629.3亿m3,居全国第15位,人均水资源量1.1万m3,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5.2倍,被誉为“江河之源”和“中华水塔”。青海省区域间不平衡,湟水流域是青海省经济、政治、文化、交通的中心,而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3.3%,区域内人均水资源量只有733m3,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4。农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湟水流域的浅山地区基本靠天吃饭,川水地区大部分引水灌溉。其间,部分川水地的春灌水(坐底水)主要靠冰、雪融化形成的径流来维持,苗水、拔节水完全依靠水利工程来解决,四水基本是无水可浇。黄河谷地水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两岸地高水低,利用水资源必须“长引高提”,运行成本较高,成为制约农牧业生产的瓶颈。

二、存在的问题

(一)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用水传统,导致人们节水意识淡薄。东部地区、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黄河谷地的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90%以上,其中有94%的面积是大水漫灌。在城郊设施农业中,采取了一些节水的措施,但大部分地区的传统浇地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群众农业用水节约意识不强,对未来的水危机缺乏足够的认识。输水方式、灌溉方式、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耕作制度、栽培技术等节水措施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二)水资源利用率低。由于青海省水利工程建成时间都比较早,运行时间长,缺乏维修资金,带病运行的多,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足5.24%,与全国平均水平16%相比差距较大,与国际上通常认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程度30%~40%”相差悬殊。农业灌溉渠系配套率低,农田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为0.448,加之长期以来形成的大水漫灌,昼灌夜流,供水工程老化失修,跑、冒、滴、漏造成的流失率至少在20%~60%,从而造成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三)节水资金投入不足。由于青海省经济发展相对较慢,财政比较困难,国家和省投入农业节水工程的资金不足,农业节水灌溉建设滞后,致使节水农业发展缓慢。

三、发展节水农业的必要性

(一)节水农业是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基础。发展节水农业是解决青海省水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本身的需要。发展节水农业可促进农业粗放经营向精细管理转变,是推进耕作技术和田间管理的变革、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农业现代物质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节水农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发展节水农业,在提高农田基础地力和农田水、土壤水利用率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技术的配套和综合运用,协调配置土、肥、水、光、温等要素,把区域比较优势充分地发挥出来,减少或减轻旱灾的威胁,形成以提高单位用水效益和投入产出率为目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可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同时,也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效益型农业结构的形成打下基础。

(三)节水农业有利于资源优势的充分发挥。发展节水农业,可优化水资源配置,从而使农业用水的利用率普遍提高20%以上。与漫灌相比,管道输水灌溉可节水20%~30%,喷灌可节水50%,微(滴)灌可节水70%。其中采用喷灌后,每公顷灌溉定额水由4000多m3降到2000 m3以下,仅此一项就可以实现年节水4亿m3左右,可有效地节约水资源和扩大农业灌溉面积,也为工业发展和解决人畜饮水提供了水源。

(四)节水农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前提。开垦荒地、扩大耕地的同时,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失衡问题日趋严重。发展节水农业,可有效地节约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湿地、遏制土壤沙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发展节水农业的思路

按照中央制定的治水方针和政策,坚持兴利除害、开源节流并重、节流优先并举的方针,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农业生产领域内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农业节水抗旱综合能力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再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0.50。

(一)湟水流域:在充分利用自然降水的基础上高效利用灌溉水,从而维持整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以渠道防渗为主,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农业灌溉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对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小型灌区进行维修改造,在有条件的地区试验和推广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干旱浅山地区充分利用现有水窖和小型水利设施,配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微灌、膜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补灌农业和低耗水农业,提高单位水的产出率。

(二)黄河干流区:充分利用目前电站水库抬高的水头,将原有提灌工程改为自流引水,加快渠道衬砌,降低运行费用和农业生产用水成本。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灌区维修改造等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试验和推广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加快开展水权制度改革步伐,推进节约用水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柴达木盆地:按照“增产少增地、增地少增水”的原则谋求发展。以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综合保障工程为龙头,以节水型社会为重点,抓节水农业,禁止开荒增地、无序引水、大水漫灌,合理配置水资源,结合本区域引水与生态保护等工程,开展林、草灌溉定额的研究,建立以“水土林草”为中心的灌溉绿洲农业,合理调配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形成现代化的绿洲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

(四)环湖地区:该区域以保护青海湖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发展牧区水利为切入点,通过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结合草原配套建设和退耕还牧、还草工作,发展生态畜牧业和特色旅游业。

五、措施和建议

(一)支持灌区节水改造。着力解决灌区工程渠(沟)系建筑物老化、渗漏损失大、计量设施不全、管理手段落后和末级渠系建设等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发挥好灌区节水作用。同时,加大支持干旱山区全膜栽培技术推广,提高保墒节水效能。

(二)支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以适宜灌溉区为重点,选择农业生产急需、发展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集工程、农艺、农机和管理等措施于一体,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推广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项目,为当地农牧户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让实用节水技术进村入户。

(三)支持推进浅山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以东部山旱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集雨利用工程的抗旱减灾作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支持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业节水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创新节水工程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逐步形成小型农业节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五)支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渠灌区逐步实现计量到斗门,有条件的地区要计量到田头。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逐步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强化农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的监管。

(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青海省的支持力度,但由于青海省经济总量小,财力相对匮乏,水利历史欠账多,加之气候地理条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于东部地区等因素,资金供需矛盾仍很突出,需要国家财政继续加大对青海省节水农业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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