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2024-07-30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精选8篇)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1篇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课题名称:有关农村基层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现状的调查报告

所属学科:指导教师

姓名:戴洪涛

班级:09级政治学与行政学2班学号:090109020040日期:2010年8月15日

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都是基层民主自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健全可行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程序对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农民对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认识、参与本地区民主政治的行为方式以及对民主及民主参与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对河北省唐山市新军屯镇黄辛庄村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农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培育和提升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对策建议。

一、问卷数据汇总(问卷内容详见“调查计划”)

1、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27份,回收率为84.67%,此次问卷调查属于有效调查;

2、在对村民民主决策的方面的调查中,有70%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参与民主决策的意愿,有20%左右的村民表示出对参与政治决策的淡漠,有10%的村民认为参与和不参与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3、在民主管理方面,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自己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没有能够得到发挥的机会,反映出村民自治的渠道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而且,很多村民对于这种现状也都是表现出默默地忍受,而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4、在村委换届选举的问题上,村民反映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贿选情况,面对这样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大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谁给的好处多就选谁”成为普遍的共识;

5、在村务公开方面,有55%的被调查者表示比较关注村务的公开,并且对村内的事务比较了解,而其余的约45%的被调查者表示出对村务公开的不重视和不关心;

6、在被调查者中,男性村民占63%,女性村民占37%,在调查结果中,女性村民对村民自治的关注程度远远低于男性村民,表现出对政治的更大的漠视和不关心,甚至放弃了一些自己的合法的权利;

7、在对村委书记、会计和计生主任的走访调查中,不难发现村民的民主意识单薄的主要原因在于宣传和普及的力度不够,相关工作人员没有能够做到尽职尽责,不能为村民民主的发挥提供有效的渠道和保障。

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镇黄辛庄村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现状

首先,农民的公民意识淡薄,存在很大的漏洞和缺陷。农民在对待政治时总表现出参政情绪不高涨,参与程度不够,这尤其表现在村委的换届选举上,农民们大都抱着选谁都一样的思想被动参与本地区的选举。在农民生活中,政治生活几乎已经被排除在外,大多数农民对政治的关注至多表现为“听听”,而在日常生活中绝不会思考和讨论。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虽然很多农民希望自己能够参与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上来,但对于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途径和方法的了解却是少之又少,形成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主要障碍,严重的阻碍了农民自治的发展。

其次,农民的“公民基本权利”意识淡薄。公民的基本权利意识是社会民主意识的重要表现之一。受历史文化传统影响,我国公民特别是农民的义务观念浓厚,而权利意识淡薄。农民权利意识淡薄使得其在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帮助,同时这也反映出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淡薄。另外,农民民主参与意识不高,还可以从农民对待选举权的态度得

到证实: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拥有选举权,当然农民也毫不例外的享有这项基本政治权利,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在农村,在对待选举权这一问题上,许多农民是选择放弃的。即使不放弃这项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往往也都是带着随意的心态的,许多农民认为选举与自己没有关系,多自己一票或少自己的一票不会影响整个选举,根本没有意识到参加选举是我国现阶段实行民主和发扬民主的重要途径。

再次,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缺失。这主要表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1、缺乏法治观念。“权大于法”的观念仍然禁锢着中国农民的思想和行为,农民还比较习惯于行政越权安排,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的行政人员中仍认为村委会是乡镇政府的“腿”,使自己的行政下属,而广大村民也是习惯接受“上级”领导,即使侵犯了自己的政治权利,也很少会感到有什么不对,即使感觉到了也能够容忍。

2、缺乏自主、自立。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要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只有农民逐步树立起自主、自立意识及主人翁意识,村民自治才能够落到实处。

3、缺乏合作意识。在实际的村民自治中,很少有村民个人能够与其他同胞联合起来影响或改变政府或村委会的想法或决定,不知道这样的合作方式是增加自己的影响力的有效办法。

4、缺乏权力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在农村中大部分农民缺乏强烈权利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不能正确利用国家赋予自己的选举权利,不善于也不敢于用法律抗拒来自政府或宗族的种种不合理要求,认为自己“人微言轻”,只好默默忍受种种不公。农民缺乏独立人格,进而缺乏充分的民主权利意识,使得奠基于政治参与基础之上的村民自治的发展失去了内源性动力。

最后,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方面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和不足:民主渠道不畅通,村务公开透明程度不高;行政运行机制不完善,很多决策权限没有界定清楚,越权现象十分普遍;决策制度不完善,细化不够充分;决策权则不明确,出现很多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决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屡见不鲜。

三、黄辛庄村村民民主自治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分析:

第一,传统因素的影响。邓小平曾经指出:“就中国留给我们事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治传统很少。”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我们一直强调要先忠而后孝,封建家长制在中国比较广泛的存在着,因此,长期以来就形成了中国人很少参与民主生活的习惯,许多人不敢或不愿过多的参与政治生活,在心里始终有一种畏惧感。

第二,影响农民民主参与现状的还有很多现实的因素:

1、农民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制度的规范。这在选举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农民在参加选举时,表现出很大的盲从性、私立性和狭隘性。盲从性表现在农民在行使民主参与权时,并不是人人都意识到自己手中选举权利的重要性,加之对候选人又缺乏真实的了解和冷静的评判,在行使村民选举中的参与权时,大多时候表现出一种从众心理,容易受周边人的影响,带有很大的盲从性;私立性表现在农民在行使村民选举中的民主参与权利时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包括候选人的选前承诺以及金钱和物质的馈赠,这也反映出在农村,很大程度上存在贿选的现象;狭隘性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农民在参与村民选举时,对候选人的认定不是从他的人品或能力上去考虑,而过多的是考虑血缘、家族和宗族房头的势力。

2、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低与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低有关。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与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的提高成正比,一般来讲,法律知识水平越高,相应的民主参与意识就越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是民主参与意识提高的前提条件,也是民主参与意识构成的一个基本因素。

四、黄辛庄村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意识提高的对策性建议:

首先,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尤其是普宪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与公民权利意识。在农村切实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宪法意识,创造出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是提高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有效途径之一。基层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可以联合成立专门的“农村普宪工作队”,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宪法,提升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乡镇政府要与农民之间建立长期的稳定的紧密关系,为农民提供行使民主权利、发扬民主精神的便利渠道,确保农民的民主及民主参与意识不断的得以提升;村委会更要解放思想,主动为本地农民提供学习宪法和发扬民主的场所以及其他条件。

其次,要建立服务于民主决策的高层次参谋团队,健全决策信息支持系统,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健全行政决策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决策权,建立分级自主决策的决策体制,要实施社会公示和听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民主决策程序,防止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民主决策是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健全可行的民主决策程序对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民主管理要求以“以人为本”为管理思想,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弘扬人的主体精神,发挥人的主体能力。进行民主管理,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使村务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为民主管理提供便利的条件。

总之,农民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意识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漫长过程。

五、本次实际调查所应用的相关理论:人权、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详见“调查计划”)

六、调查心得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我感触很深。首先,我深刻的认识到我国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还崔在很大的不足和缺陷,我们的基层民主自治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从基层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特别是基层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应切实加强村民自治教育和普法教育,完善民主自治的渠道和保障措施,以身作则,做农民的好公仆。在农民自身方面,应加强学习和掌握实现自己合法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增强权利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积极的参与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其次,我觉得农民的身上确实有着一种朴实的性格特点,他们大多受着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小农意识浓厚,这也在侧面反映出了农民阶级的固有的、难以消除的局限性,这一局限性使得农民不可能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主导性的作用。最后,就本次社会调查而言,我觉得我们以后在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当尽量的融入到被调查者的生活中,增强与被调查者的同质性,从而为调查的开展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和可行性,方便调查活动的开展。

七、总结

本次社会调查实际实行三天,共计花费为20元,符合调查计划中的安排,并且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性建议和解决方法,完成了预期目标。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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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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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的发展和现状调查报告

◎调研报告◎调查报告

◎市场调研◎行业分析

调研报告 Research Proposal

关于农村电商的发展和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电子商务长足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x 年 7 月 15 号财政部商务部最新消息,中央将对全国 200 个电商示范县投 20 亿资金,用于农村物流,金融,电商,人才的配套服务的投资。另外像阿里,京东,苏宁,中国邮政等企业的在农村的战略布局。为农村电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时机。农村电商的号角已经吹响!

x 年农村网民达到 1.77 亿,占网络人数 28.6%;x 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达 1800 亿元,预计 x 年将突破 4600 亿元,成为网购市场的新增点;农村网购用户对网购的接受率超过八成,网购消费者的平均年龄集中在 20 至 29 岁;农村用户的手机上网的比例已达 84.6%,高出城镇 5 个百分点。

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没有时间的理论是空洞的,在实践中学习总结。共同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添砖加瓦。我们针对农村电商的特点对电商企业做了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

结果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一、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第一种是遂昌模式,走平台化道路。

无可厚非,淘宝在推进农村“电子梦”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重点项目“特色中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遂昌位于浙江丽水市,遂昌馆是国内第一个县级农产品馆,今年年初时上线,其核心在一个独特的麦特龙分销平台,借助政府的强大支持和自身体系的巨大聚合力,“遂网”集合了当地千余家小卖家共谋发展。他们为千余家松散且不标准不专业的小卖家提供专业的培训服务,对上游货源进行统一整合并拟定采购标准,由“遂网”专业团队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线下则按照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统一售后等标准化操作执行,遂昌模式更像是一个区域化的 ShoppingMall,他们是一个服务商而已,售卖的是“标准化”。

第二种是成县模式,走资源整合道路。

成县地处甘肃陇南市,该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县委书记李祥的推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李书记因在网上频频叫卖家乡的鲜核桃,而被网友尊重为“核桃书记”。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成县同样成立了电子商务协会,主打产品有核桃、土蜂蜜等地方特产,依托在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尝到了在微博、微信上推销产品的甜头,并招募了

不少年轻销售人员,对他们进行专业化的微营销培训,至今他们 80%的销售额来自这些免费的社会化媒体,而“网店”对他们来说更大的价值在于交易,创业初期这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成网”工作人员爬山涉水四处寻找优质的农产品货源,找到一家便整 zz 家,即刻展开售卖,虽受规模限制,但小而灵活。虽然也注册了“山泉老树核桃”品牌,但还未进行深度开发。

第三种便是通榆模式,走品牌化道路。

通榆县和以上两县的最大不同是,开门见山进行品牌化运

作,为当地的农产品取了一个好名字叫“三千禾”,并直接进驻天猫旗舰店。和其他两县相同的是,均成立了县域电子商务协会,并有专业的第三方主体进行运营。如果把“遂网”理解为一个平台,“通网”就是一家 B2C,“三千禾”呈现给你的是一个商品品牌,但其更重要的魅力在全程产业链上进行标准化运作,统一采购、统一包装、统一运营、统一配送、统一售后等诸多标准化尝试。通榆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会大大的增加品牌附加值,目前主要售卖来自世界三大黑土地之一的杂粮杂豆、葵花籽、具有国家地理标识的草原红牛肉等。

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千万别简单的模仿品牌化这条路,农产品实行品牌化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需要耕地有一定规模化和集约化,没有集约就没有效率,没

有规模就没有产量,通榆县地处大东北,无论是规模还是集约程度相比江浙地区有着天然优势,专业的品牌化运作将如虎添翼。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思考,农产品品牌化后走的是多渠道战略,电子商务是重要的战场之一,品牌化的战略价值是可以带动产业群,上游产地可以更加集约化、规划化和现代化,下游可以带动半成品、深加工产业及附属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最终收益的还是老百姓,这才是通榆县政府独具慧眼的地方。

以上三种模式,并不代表其一成不变,毕竟行业刚刚开始,创新及变化一直在影响着行业发展。

二、农村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买进来存在着制约。

一是农民缺乏网购意识。农村消费群体虽然庞大,乡间小卖部,传统的集市,这是农民购买的两大渠道。较低的文化层次和较低的收入影响了农户“触网”意识和应用网络的能力,加上农村传统思维观念与互联网的较大距离,使其接受电子商务相对迟钝。而且农民不愿意将钱交给一个不熟悉的农村淘宝合伙人,改变这些习惯需要一个过程。二是农村干部群众存在顾虑。在推广“农村淘宝”项目中,农村干部群众既担心网购产品无法得到品质保障,或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这些将影响政府公信力;又担心农村电商消费对本地实体经

济有冲击,使实体商户利润受挤压,同时对政府税收收入带来影响。

(二)相对于买进来,卖出去更难。

1、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可以通过农村淘宝卖出去。

我县致力于打造“鲁西南牧场”,规模化养殖牛、羊、猪等农畜,但是目前仅有几家小型农产品企业将牛羊肉加工成熟食后经过包装后对外销售,产品的保质期并不长久。对于生鲜牛羊肉来说运输需要有冷冻设备运输车辆,目前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因此仅能够销往周边市场。成为这一类产品通过网络卖出去的制约因素。

2、品牌营销是最大的困难。

对于我县众多农村淘宝合伙人来说,要想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必须加大品牌营销。具体来说要提高两个方面的知

名度。一是网店的知名度。淘宝上有众多的网店,竞争之大比实体商店都要大,要想引起关注,只有网店的知名度上去了,才能在网页上排在前列,让庞大的网购群体留意到。二是产品的知名度。目前我县没有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如 xx 的大枣、内蒙古的奶酪、宁夏的枸杞等,如何让我县的特色农产品创出知名度才是最大的困难。没有特色和品牌就没有产品的知名度,没有知名度就无法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因此想卖出去就比较困难。我县的农产品在全省目前知名度

都不高,这需要我们下一步大力发展。

3、农户与市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滞后效应。

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要低一些,对互联网和电商的认知程度也不高。让网购还不熟练的农民,通过互联网推广商品,这是最现实的困难。多数农户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获取信息,农户与市场之间信息交换相对滞后,对农产品市场行情和需求情况了解较少,缺乏对市场信息整合分析的能力。而农村淘宝项目合伙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服务观念、网购能力。

(三)农村淘宝合伙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乏农村复合型电商人才。

目前我县的农村淘宝项目合伙人很多是试试看或者感兴趣才在农村淘宝平台上开店的,对于如何通过农村淘宝项目扩大交易规模,缺乏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农业网站、电商软件的建设和维护、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农业市场行情的分析和反馈又

都需要专门的人才,对这些人才的素质要求是普通合伙人所不具备的。

2、农村淘宝合伙人缺乏保障待遇。

目前农村淘宝合伙人收入主要是靠佣金收入、物流代发,收入水平参次不齐,没有最低保障将导致部分合伙人积极性不高。3.缺乏懂经济管理的人才。

如果开好网店,如何利用农村淘宝项目扩大销售规模,这些不仅需要一定的网络技术,还需要经济管理人才,缺乏创新和独特的市场营销思维和经营模式。例如我省芜湖市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利用 B2C平台实行线上销售。凭借这种销售模式,“三只松鼠”迅速开创了一个以食品产品的快速、新鲜的新型食品零售模式。这种特有的商业模式缩短了商家与客户的距离,确保让客户享受到新鲜,完美的食品。开创了中国食品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销售的先河。在 x 年双十一当天销售额在淘宝天猫坚果行业跃居第一名,日销售近800 万。其发展速度之快创造了中国电子商务历史上的一个奇迹。三只松鼠 x 年销量突破 3亿。三只松鼠的成功体现出创新独特的经营模式在电商平台上将效应扩大成百上千倍。如何有创新独特的经营模式这就需要懂经济管理会创新的人才了。

三、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的支持是农村淘宝项目发展的关键。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3篇

中国要建成小康社会, 农村的小康是不可忽略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已经做出, 到十七届五中全会更是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构想。2015 年9 月22日, 习近平同志在访问美国西雅图的讲话时, 用自己40 年前在农村的经历, 来表述经济改革开放和大发展的伟大成就, 去向世人告知, 中国的崛起, 是从农民开始的, 都说明了农村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江苏率先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家战略, 江苏农村现代化建设也走在前列, 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能够促进新农村文化建设, 为新农村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苏南新农村村民体育公共服务的现状

2.1 体育经费投入不够且体育设施利用率低

从调查结果来看, 苏南新农村体育经费来源, 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 但财政拨款有时还不能全部做到专款专用, 新农村村委会基本上没有投入, 一些群众性体育活动都是依靠社会捐赠。体育设施方面改进比较大, 这与苏南近几年体育彩票事业的大力发展密不可分, 但对于改善了的体育设施, 只有大部分年长的村民进行使用, 青壮年基本不用, 造成了体育设施的大量学浪费, 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2.2 体育设施管理维护缺失

随着苏南经济的快速发展, 苏南城市的彩票业一直在国内名列前茅, 彩票业的收入直接带来的好处是苏南城乡体育设施的改善, 目前苏南城市乡村体育设施基本能够满足居民体育活动的需要。从调查来看, 苏南新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基本能够达到苏南率先现代化的指标要求, 这为苏南新农村村民的体育健身活动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从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来看, 存在严重缺失, 大部分体育设施没有专业人员的管理维修, 导致体育设施损坏严重, 浪费严重, 这类情况应该引起体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3 有组织的活动开展少且形式单一

村民的活动组织主要来源于三个组织, 一是政府组织;二是村委会组织;三是村民自发组织, 从调查情况来看, 政府组织活动一般都是按照每年的常规组织活动, 活动主要是一些符合乡土特色的, 以娱乐为主的体育活动, 但从数量上来看, 这类活动每年举办的次数较少, 大部分是集中在节假日。村委会忙于经济建设, 基本上不会组织专门的体育活动。新农村的体育活动大部分来源于村民自发组织的活动, 但这类自发组织的活动形式单一, 且都是以老年人自发活动为主, 大部门年青喜爱的篮球、足球、羽毛球等活动基本没有, 这些情况大大制约了苏南新农村体育活动的发展。

2.4 村民参加体育活动的频率低强度小

按照体育锻炼的要求, 每周三次每次30 分钟以上的体育锻炼才能达到锻炼的要求。从调查结果来看, 达到这个要求的村民仅有25.1%, 这说明苏南新农村村民体育锻炼还没有形成规模, 虽然他们有大量的休闲时间, 但真正用于体育锻炼的时间还不多, 主要是因为长期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观念有关, 大部分人认为生产劳动能够代替体育锻炼, 这就呼吁苏南新农村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 提高村民的体育意识, 增强体育知识, 让更多人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同时也要求苏南新农村村委会加强体育活动的组织, 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村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从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3.结论

3.1 苏南新农村体育经费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 村委会投入较少, 群众性体育活动主要依靠捐赠。

3.2 苏南新农村体育设施改进较大, 但利用率低, 大部分村民不会使用健身器材, 且管理维修不到位, 损坏严重。

3.3 苏南新农村体育活动的组织以村民自发组织为主, 政府部门每年定时组织一些活动, 但数量较少, 村委会基本不组织活动。

3.4 苏南新农村村民体育锻炼的意识较差, 没有形成锻炼的习惯, 在锻炼的频率和强度上都达不到体育锻炼的要求。

摘要:新农村建设是近几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 新农村的体育建设也得到了高速发展。本文从体育经费投入、体育设施管理维护、体育活动组织情况以及村民参与体育活动的频率强度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找出苏南新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现状, 为改善苏南新农村体育事业提出建议。

关键词:苏南,新农村,体育,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关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讨论稿) 》的解读 (图) [EB/OL]

[2]邓义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证研究——以成都市为例[D].四川:四川师范大学, 2008

[3]郑弘毅.农村城市化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1

[4]罗湘林.村落体育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 2005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4篇

[关键词] 村民自治;妇女参政

【中图分类号】 D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2-045-2

一、农村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

广大农村妇女占了农村总人口的一半,这“半边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直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参与基层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村基层民主状况,对农村基层民建设的顺利开展有着重大意义。

农村妇女参政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必然要求。中国农村人口半数以上是女性,在农村经济建设以妇女为主体的情况下,占农业人口多数的妇女是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村民自治以“四民主”为口号,没有妇女参与的政治是不公平、不完善的政治,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她们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未来。

农村妇女参政是实现农村妇女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参政为妇女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妇女可以通过选举实现自己的政治意愿和权利,丰富自己的参政经验,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使自己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妇女参政,见识增多了,能力提高了,就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

农村妇女参政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设。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就是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村。占农村一般人都得妇女,在这一建设中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是提高农村妇女地位、推动男女平等进程的必要手段。

二、Y县S镇基本概况

Y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素以生产优质稻米而享有“银Y”之美誉。全县共有43个乡镇、一个管委会、832个村、6252个村民小组。其中管辖的S镇是Y县和G市之间的一个重要城镇。S镇位于Y县成东南部,幅员面积47.51平方公里,地处南前公路、仪北路交汇处,广南高速路越境而过。S镇距县城8公里,与广门乡、龙安乡,Y县九龙镇、乔家镇、普安镇、大石乡乡邻。交通发达,通信便捷,页岩、粘土、膨润土资源丰富,是G市陶瓷工业基地。该镇现辖33各村、2个社区居委会,场镇面积1.85平方公里。该镇以“工业强镇、农业富民、城镇聚力”为口号,大力开展经济建设:在抓好粮食成产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以蘑菇生产、微生物与用为主导的“白色农业”;同时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优势,面向周边城市,积极发展以蔬菜、水果、小家禽为主的特色产业。神华陶瓷工业园区建设;以“扩总量,提质量,增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以优质稻谷生产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整合现有大米加工工业,促进了全镇大米加工业发展。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该镇深化村民自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该镇多次举行“两委选举”,产生了多个县级示范村。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合适的制度安排,实行村民自治不仅为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政治提供了全新机会和制度保障,而且对培养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了比较深入地考察现阶段S镇村民自治过程中的妇女政治参与状况,笔者走访了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单位,以S镇为对象,逼真对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状况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调查主要采取问卷方式,共发送问卷1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5份。同时附加有个人访谈(主要以农村妇女群众以及妇女干部为主,征求他们的意见,人物名都以其符号代替)。

调查样本的文化程度构成情况

三、S镇妇女参政行为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参政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行为,政治行为分为政治斗争、政治统治、政治管理和政治参与。因而我们可以把参政行为理解为人们关于政治生活的各种活动。这种政治活动的方式与手段有多种多样,如投票、竞选、抗议、罢工、战争、游说等。本文旨在分析农村妇女的参政行为,因此我们可以把农村妇女的参政行为简单定义为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活动。笔者在S镇对妇女的参政行为做了一些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率高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抽象的民主一旦有了程序的进入,就立刻变得鲜活起来。在问卷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61%的农村妇女参加过村委会选举,没有参加过玄机的比例为39%,先撇开他们参与村委会的具体原因不谈,这说明大多数农村女性已经意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政治权利并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笔者走访了S镇的D村,该村2004年进行了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村共登记选民数1228名,实际应到人数728名,其中女性505名,占参选人数的69%。

(二)妇女进入村委会的比例低、程度低

《村组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笔者在S镇的W村调查时发现,妇女当选为村委会干部的情况令人担忧。全攒多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妇女干部数量均为零。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89%的妇女表示要投妇女票,82%的妇女反对“村民自治是男人的事,与妇女没有关系”,可在现实中的农村,妇女当选率低,难以突破一定女干部数量的限制,这是为什么呢?该村的村支部书记是正阳给我们讲的,“这种情况很自然,我们镇的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都是由男性来担任的,女性只是负责计划生育之类的工作。我们村就没有妇女干部,我已经连续任职三届了,妇女同志怕担重任,大学生村官又不愿意到这地方来。”

(三)妇女党员人数少,妇女干部后备力量不足

在当今中国张志生活中欧诺个,中共党员身份具有较为显著的参政行为特征,它标志着个人参政意识的强弱。S镇2001年的党员统计人数中,农村妇女党员人数偏少。全镇共有五个党总支,58各党支部,党员17402人,其中女性党员175名,占所有党员人数的12%。同年报名参加村党支部书记竞职人员中,妇女党员有13人,进展男性党员人数的11%。在竞选村党支部委员中,也仅有25名女性党员获得了委员名额。随着村官海选,村官计划等因素影响,近几年妇女在两委会的比例总的来说有一定提高,但仍不明显,有的村甚至没有零的突破。

(四)妇女权力结构的边缘化状态

农村妇女在乡村权力结构中的位置更能直观地反映农村女性的政治状况。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农村家庭中,从事纯农业劳动的农村妇女比例为82.1%,比男性高17.4个百分点。显然,农业女性化的格局应急形成。在农业女性化、妇女在农村常住人口中占绝大多数比重的情况下,妇女在村级权力结构中的职位数量比男性少的问题就特别引人关注。在S镇,被调查的农村女性担任过村委会干部或村民会议代表的比例为12%,显然在农村基层政权中女性比例偏低。调查书记显示,75%的妇女参加过村民大会,在参加的人中,竟然有68%的人都不发表意见。和民主选举一样,从形式上看,妇女参与程度视乎很高,但在實际参与决策上,甚至成为治理精英的都非常欠缺,从而使这种资质的民主,仅停留在形似参与上,而未进入实际参与阶段。

四、结束语

没有妇女参与的政治是不公平、不完善的政治,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在村民自治中,妇女实际参政的状况还不尽人意,各级地方政府、民政部、妇联等相关部门,应积极的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真正做到农村妇女不仅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而且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力军。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5篇

五保户供养问题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着力办好的事关民生的“五件实事”之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调研时,高度关注五保户的生活问题,明确要求做好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对此,市、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为了准确掌握全区五保户供养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进一步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依据,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工作组,从民政、财政、社保、卫生、统计、物价、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抽调20名农村工作时间长、基层情况熟悉的同志组成调研组,分4个工作小组,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全区16乡镇102个行政村和9所农村敬老院,采取入户走访、查看,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及五保户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农村五保户的生活现状进行了详细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区农村五保户的生活状况。现将秦州区五保户供养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做好五保户工作的几点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位于11东南部,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中心城区,辖10镇6乡,420个行政村,7个街道办事处,41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64.28万,其中农业人口43.94万,占总人口的68%;全区总面积2442平方公里,耕地95万亩,人均耕地2.16亩,2005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7.76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2.9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4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986元。

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1689户2348人,其中:男1406人,女942人;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904人,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1002人,身体残疾的442人;有耕地的1965人,无耕地的383人。(详见下表)

供养方式。我区对农村五保户一直采取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办法。目前全区分散供养2299人,占供养总数的97.9%,身体健康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主要依靠承包地种植收入和区乡救济、村组接济维持生活所需;身体残疾、常年多病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主要靠政府救助、亲邻接济、社会捐赠及微薄的承包地租赁收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目前集中供养49人,占供养总数2.1%,主要在乡镇敬老院,供养方式主要采取从财政转移支付、受灾群众补助款、季节性口粮款和救济物资中给予解决,目前全区敬老院有9所,2000年区上投入20万元进行了扩建改造,现有总床位数120张。五保户去世后,其丧葬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郊区和川道区,主要由村上筹集解决;经济条件较差的山区和贫困区,由民政部门视其困难状况一次性解决800——1200元。

供养标准。税费改革前,五保户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年人均6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1000元;税费改革后,随着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我们相应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提高到8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提高到1200元。全区年供养经费约189.8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5.6万元,区、乡配套144.2万元。五保户供养标准适当提高后,全区五保户的生活现状有了一定改善,但由于目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种植业劳力不足,加之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提高,虽然大部分五保户有自己的承包地,但因无力耕种,其他农户又不愿承包,五保户种植业收入非常低微,五保户当前的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从目前秦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居民生活及物价总体水平综合测算,现阶段五保户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至少应为139.98元,年需1679.4元。(详见下表)

秦州区农村五保户基本生活标准市场现价费用表

二、当前全区五保户供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⒈供养标准偏低,生活水平难以提高。无论是集中供养,还是分散供养,供养标准都偏低。从调研情况看,由于不同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农村住户的基本生活所需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城郊区及川道区五保户最低生活费人均月需150.8元,年需1809.6元,山区及林缘区五保户最低生活费用人均月需124元,年需1488元。按照目前我区分散供养对象年人均80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1200元标准,仅能解决五保户最基本的生活,尚未达到当地群众最低生活标准,距中等生活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加之就医、房屋维修等不确定性开支,所需供养费用缺口就更大。我区五保户中长年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所占比例较大,大部分五保户生活设施简陋,居住条件较差,部分五保户住房破旧,年久失修。要全面做到五保户“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确面临一定的困难。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6篇

姓名:刘神保

班级:09社区管理与服务

学号:091303

3日期:2011-8-2

5前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都是基层民主自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健全可行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程序对我国基层民主自治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农民对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认识、参与本地区民主政治的行为方式以及对民主及民主参与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对安徽省岳西县温泉镇部分村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农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培育和提升农民民主参与意识的对策建议。

一、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

调查显示,我镇各村民委员会大都能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在村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发展村级经济,认真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做好村务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村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具体来说:

一是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许多村委会在发展经济、社会事业以及精神文明建设诸方面,都有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并坚持做到村务公开,在群众关心的财务以及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都能坚持公示和由村民代表会议商定,改变了过去几个村干部说了算的状况,加强了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发挥了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自我管理得到了加强。例如,一些村在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老人的确定、农民安装自来水、清洁家河、计划生育照顾二胎、农村住院医疗保险费收缴等方面,一改过去支部作决定,村委管执行的片面做法。

二是自我教育进一步加强。各村在村民自治活动过程中,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了教育引导,使广大村民在普及科技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方面得到了提高。不少村在解决纠纷和矛盾过程中,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较好地改变了过去细细小事找书记、找主任,稍大事情找政府、找领导甚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如农村住院医疗保险、为群众安装自来水、有线电视等社会福利方面产生问题和矛盾时,村委会大都能发挥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从而较好地维护了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了一方的稳定,促进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和镇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从总的情况看,我镇的村民自治工作基本上是好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1、村民选举普遍性低,公正性较差

2、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高,对村务公开的信任度低

3、村民民主决策参与意识薄弱,决策者漠视民意

4、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在村民自治建设过程中,村党支部具有领导核心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党支部往往替代了村委会,甚至替代了村民代表会议,使村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村委会成了支部的办事机构。个别支部书记由于比较主观,把个

2人的意志强加于群众,往往与村民代表会议产生矛盾,甚至形成对立,使本村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支部书记的主观意志以及凡事包办包揽的做法,往往会影响村委会作用的发挥,影响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5、村委会的村民自治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调研中反映,个别村委班子自治能力较差,工作无目标,办事无程序,解决问题不主动,工作方法不科学,遇到问题不实行民主决策,既不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又不能调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骨干作用,而是把问题推给支部、推给书记、推给政府和有关部门。有的村委干部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差,缺乏协调配合。有的村委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较差,有的甚至把户代表会议当作村民代表会议。

6、村民小组长的结构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大部分村民小组长年龄偏大,对政策法律理解不透,缺乏应有的作用。在经济发展中,少数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的名义到企业强要恶讨,个人中饱私囊。个别小组长将筹来的资金个人保管,概不入帐,随意处臵,有的甚至贪污犯罪。另外在征用土地后的群众利益分配中,自作主张,不按政策办事,但遇到矛盾又推诿给村委、政府,个人避而不做工作,造成社会矛盾。

二、加强村民自治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广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民主权利,推进依法治镇、以法治村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以加强村民自治建设为契机,以法制道德教育为切入点,以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为基础的民主管理机制,强化以村务、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村级工作六大转变,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村级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实现治村由人到法。

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点。要按照“规范、完善、创新、提高”要求,推行村级规范建设。为使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各村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农村“有章理事”的要求,以民主、公开、法治为核心,以村级制度建设为重点,抓好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并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情恳谈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档案管理、村民教育制度等村民自治约束制度,并将《村民自治章程》印发到户,对村委会组织的性质、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务管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保证政策、法规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使村级工作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三)严格两公开制度,实现监督由后到前。

要进一步落实村务、财务公开。镇党委、政府要统一规定公开内容、公开场地、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并把它作为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在各村集中交通路口设臵涉农收费公示牌,对涉农收费部门的收费项目实行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多种途径,3广泛宣传村务、财务公开的重要性,增强村干部做好村务、财务公开的自觉性,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使村务、财务工作由过去的“暗箱操作”转为“透明操作”,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通过村务、财务公开,畅通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变误解为理解,变怀疑为信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

(四)重视村干部的选拔教育,实现素质由低到高。

民主选举是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首要环节,民主选举中“民主”的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制度能否顺利运行。为此,要严格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从而把群众普遍认可的熟悉市场经济知识,有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共同致富的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素质,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法制观念;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的领导和办事能力,热心为全村群众服务,热心村公益事业,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要进一步抓好村干部的教育,使村干部进一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做好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同时要适时调整和优化村民小组长结构,把热心群众工作、有较好素质的年轻同志充实到村民小组长行列中来。

(五)强化民主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由少到多。

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核心,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进行民主决策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村务管理的主体是全体村民,重要议题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的重大村务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不能某个村领导个人说了算,从而使参与决策人数由少变多,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便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推动工作。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六)规范民主理财制度,实现财务由暗到明。

为真正落实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选举产生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各村经济收支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加强村民的监督权,形成从形式监督到实质监督的转变。财务的审批、支出和使用由原来的“暗箱操作”转变为“一律公开”,民主理财小组全程监督,达到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的目的,从而避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违纪现象的出现。

三、调查心得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7篇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构建农村和谐人居生活环境,促进村镇用地集约利用,按照“规划先行、程序简化、规范收费、强化监督”的指导思想,根据《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7]16号)、《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莆城政[2009]9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等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用地管理

(一)审批程序

1、申请翻建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镇村建站、国土所确认→镇政府审批。

2、申请单独住宅建设用地程序。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镇政府审核(国土所、镇村建站实地勘测)→报区政府审批。

3、申请在农村住宅小区内建设住宅的,由村委会统一申请,按照农村用地转用报批后,分批办理供地手续。

4、下列情形的,其申请住宅建设用地不予批准:(1)申请人年龄未满18周岁的;

(2)已有一处达到的或接近法定用地标准住宅的;(3)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他用的;(4)原住宅在拆迁安置中选择货币安置的;(5)位于耕地保护区、地灾区或四邻有纠纷的。

(二)审批管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每户住宅面积限额为80-120平方米,其中家庭人口在3人以下(含三人)的每户不超过80平方米;4-5人的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6人以上的每户不超过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或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独生子女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子或女凭独生证按2人予以计算。

1、申请

农村村民申请单独住宅建设用地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村(居)委会提出住宅建设用地申请: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一式五份;(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根据我镇各村人口分布情况,原则上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申请新建不超过3宗,3000-5000人的村不超过5宗,5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宗。

2.审核:

村(居)委会在接到村民住宅用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召开村(居)委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在本村张榜公布征询本村(居)村民的意见;自张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村(居)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镇(街)人民政府收到村委会上报申请单独住宅建设用地有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国土资源所,村建站一同到实 地勘测,并对是否符合住宅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镇(街)政府在每月15日、30日集中上报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审核后按月集中由区人民政府审批。

3.批准:经区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区建设局(或规划办事处)办理《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分局核发《建设用地标准书》后,由镇(街)政府组织镇村建站及国土所一同到实地放样,划定四至范围并发放上述两证。

4.监管:①放样:镇村建站、国土所在建房批准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按审批图纸及占地面积进行放样,规定四至范围,并发放放样通知书。电力、供水部门在放样后方可给予办理临时用电、用水手续。②核样:基槽开挖后或基础施工完毕后,墙体砌筑前或框架结构一层柱筋绑扎前由镇村建站和国土所到现场核样,并发放核样通知书。镇村建站负责层数和建筑面积控制,国土所负责用地面积控制,发现超面积、超层建设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镇领导,并按违章建筑进行查处。村民建设住宅应选用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竣工后向国土所、村建站申请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手续。村民住宅建设必须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或少批多建,建设过程中,出现四邻纠纷争议的,由所在村调解处理。

二、严格规费征收,加强使用管理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和使用有关规费,严禁在审批宅基地时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一)收费标准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审批后,按批准面积向村委会缴纳土地补偿费:水田(含菜地)40元/平方米;旱地(含水浇地)35元/平方米;果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30元/平方米;旧宅基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15元/平方米。

2.农村村民经批准在小区内建设住宅的,其小区配套的土地补偿费、设施配套费按使用权平摊面积予以平摊。

3.新建、翻建、扩建住宅每户应向村委会缴纳建房保证金,建房占地100平方米以内的,收取保证金4000-6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收取保证金6000-8000元。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计生二女户等可酌情减免。建房户按审批要求规范建设的,在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退回保证金。如建房户未按用地审批面积、未按规划建设的或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平整施工现场的,待问题整改到位后退回保证金。

4.根据《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农村村民未取得建设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由镇村建站,国土资源所责任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按已形成的建筑面积每平方处100元至200元的罚款,罚款可由所在村委会代收。

村委会应召开代表大会,通过以上村民建房收费办法及标准,并予以公示。

(二)使用管理

镇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户。村委会根据镇国土所交款通知书向住宅建设户收取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村收镇管”原则,村委会将收取的费用及时转入镇财政专户,村委会要使用土地补偿费的,须向镇政府报告,经核准后,回拨使用。土地补偿费必须全额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或用于发展生产、安置或补偿被用地农业人口,或用于补偿收回的农村村民旧宅地用地,不得侵占、挪用或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

(三)建筑垃圾清运

原则上应当由建房户自行及时清理,无法做到的应当以有偿服务的办法聘请村级保洁员清理,镇村建站及所在村负责督促建筑垃圾清理到位。

三、落实监管制度、维护土地秩序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镇国土所、村建站、村级协管员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要落实国土协管员“五个一”制度,发挥村级协管员和村级组织作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发生。对未经批准非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通过严格执法整肃农村土地秩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分户为名义多次、多处申请住宅建设用地,凡有两处(含两处)住宅以上的村民必须签订拆除旧房承诺书,并限期拆除旧房,农村村民住宅小区用地批准后,不得变相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或用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村民建房,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对土地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村,停止办理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手续。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有关农村村民自治现状的调查报告 第8篇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调研安排,共调查了3所城市公立医院,3所旗县级公立医院和2所旗县级蒙医院,2所妇幼保健院,1所区级公立医院。各公立医院已按2015年自治区编办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核定了工作人员编制。目前公立医院机构均为差额事业单位,隶属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大多按照人员编制数的70%拨付人员工资。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按照国家要求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后勤服务、临床医技三部分。为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体制,部分公立医院已将后勤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调查地区公立医院均按照《指导意见》设置领导职数,其中临床医技机构的领导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担任。大部分医院设置院长、书记各1名,其余领导职数按照医院等级设置。部分公立医院院长为本院主要科室专家,在医院科研领域发展上,有一定带头作用。

人员聘用管理方面,三市公立医院均存在自主招聘编外人员情况,聘用人员主要以技术人员为主。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由于医疗业务井喷式的扩张发展,但基于编制限制及财政能力困难等因素,逐年积累形成上述情况。按照调查地区来看,公立医院从业人员中,编内人员仅占医院人员总数的50%左右。从人员结构来看,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总编数的10%-19.8%。卫生技术人员中,个别地区医护比例难以达到1:0.4的标准。

门诊量和床位使用率均出现大幅度变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健康意识的上升,加之医疗保障报销制度的逐步健全,百姓看病就医倾向于到医疗条件较好的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因治疗需要,各级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数不足现象突出,个别地方病床使用率达到120%以上,超负荷运转。门诊量逐步上升,按照2008-2015年数据来看,平均每年增长率均大于5%。

二、存在问题

(一)编制不足,开展业务空间有限

医院应设置的必要科室因为人员编制问题,无法开设,如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医院的儿科和传染病科。科室设置不全给百姓就医带来了困难,许多人不得不到外地寻医就诊,增加了群众就医负担,也致使这些科室在本地区处于“零”状态建设。按照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每个旗县(市)重点办好1所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蒙医中医医院”,“旗县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逐步提高县域内居民就诊率”。科室设置情况是医院服务能力提升的硬性指标,设置不健全,桎梏医院的长期发展。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医院职称数的聘用要按照编制数量比例核定,但部分三甲医院可聘用职称人数远远小于医院拥有职称数。随着医院规模化发展,科室划分逐步细化,接受疑难危重病人越多,治疗工作也越复杂。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不被聘用,难以带领科室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比如: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拥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副高)人数370人,被聘用人员仅为138人,所占比例仅为37.3%。这些都为医院业务空间的提高带来了困难。

(二)人员缺乏,医疗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

医护比例失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够。包头市中心医院一些临床科室护士数量明显偏低,存在夜班仅一名护理人员值班的现象。这导致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能出现应急能力的缺陷,暗藏医疗隐患。据了解,其他医院人员不足现象同样存在。有的科室一人身兼数职,工作中会导致疲惫不堪,医疗质量难以提高。

(三)自主招聘现象普遍,同工不同酬凸显

为了解决医务人员匮乏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均自主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这一举措为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开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各地区来看,旗县级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人员中,经济财力较好的地方能够实现同工同酬,经济财力较弱的地区,仅能保证绩效考核部分实现同等待遇。而基本工资(财政负担部分)的差距将近2000元,这使得临时聘用人员的队伍极不稳定,遇到条件更好的医疗机构或者能够解决编制身份等问题,临聘人员就会选择离开。

(四)人才流失严重,引进人才困难

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是医院得以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各地区来看,各地政府和卫生部门为医疗机构解决了部分人员短缺问题。鄂尔多斯市财政部门加大补助力度,在编制数额基础上设置了“财政虚拟编制数”,最大限度保障了医院部分医务人员工资,但这对正在发展的医院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此外,各地反映人才流失严重,特别是旗县级公立医院。一名住院医师需要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践3年才能完成最初级的手术。而刚培养合格的医务人员往往就会因各种原因另谋“高就”。如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人民医院为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旗政府提出研究生学历或副主任医师愿意在旗医院工作,除免费提供公寓一套,工资足月发放外,每年另发8万或10万元奖金,服务满10年公寓归其所有,但也难以招到专业医技人员留旗医院服务患者。

三、建议

(一)加大政策指导,科学使用编制数,实现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虽然各地按照自治区编办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核定标准调整了编制,但从各地情况来看,医院增加编制人数量有限。建议加大对各地的政策指导力度,按照编制数额“从严从紧”的要求,盟市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数。特别是旗县级医院编制标准要按照基本医疗服务和住院床位数两个方面综合考虑,确保人员配比在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能够达到二甲水平,与自治区医改规划中旗县级医院至少要有一家达到二甲以上水平相衔接。此外,旗县医院还负担乡镇卫生院业务提高、农村牧区卫生人员培训的工作,建议给予人力物力支持。

(二)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现学科定向培养

旗县(区)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服务水平普遍较低,高技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等问题制约了旗县(区)医疗资源卫生事业的发展壮大。医技人员与后勤、行政管理人员配置比例不协调,现有卫生资源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科学制定医务人员培养计划,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按照“政府出资支持,教育部门培养,医院定向聘用”的方式尽快完成旗县医院紧缺科室人才建设。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水平,需要保障医院基本运行费用。一是加大人员经费投入力度。各地政府在保证编内医务人员工资的同时,应将退休人员经费统一归入社保范围。二是规范财政投入的科学性,避免随意性。项目投入要与实际需求相结合,部分旗县级医院设备陈旧,长期得不到更新换代,建议资金与项目投入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四)后勤纳入社会化管理,提升医院工作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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