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2024-07-14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精选14篇)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1篇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合建质安监[2010]01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2010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监督各科室: 现将《合肥市建筑工程2010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建筑工程2010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总站、市建委、市安监局

合肥市建筑工程2010年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严格监管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积极开展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年”活动,转变工作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开创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区监督工程因工死亡人数控制在委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重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0.7以内;

(二)现场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达100%;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工人三级教育面达98%;

(三)市区内所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质量安全投诉答复率达100%,结案率达70%,满意率达90%;

(四)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确保建筑节能设计内容执行率达100%,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合格率达98%;

(五)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工程,特别是民生工程质量

水平,《住宅通病防治导则》执行率达100%,分户验收率达100%;

(六)进一步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在各级文明创建检查中不丢分。

三、具体措施

(一)夯实监督基础,建立科学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程序化、制度化的阳光监督体系,明确监管责任,实行联合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金字塔式监管模式,即站、科、责任监督员、项目监理层层把关,形成政令通畅,有力高效的监管网络。三是实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突出对质量安全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突出对重点工程和老百姓较关注的民生工程的监管;突出对质量行为不规范和社会信用度较差的责任主体和项目的监管,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监督检测加强对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的把关,在竣工验收中重点检查分户验收的真实性,并实行监督否决权,确保主体结构的安全及其使用功能。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一是重点推进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管体系,将工程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员,做到人人都有监管责任,个个工程都有监管责任人。三是加大对各县区、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指导和考核工作,提高监管能力,规范监督行为,形成全市质量安全监督“一盘棋”的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围绕建立一支“科技型、创新型、权威型、学习型、服务型”的新型监督队伍的发展目标,着力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一是开展对全员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政治素养,在阳光监督下,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增强业务能力,安排年轻的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参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专业水平,以期尽快培养出一批合格的质量安全监督员;三是鼓励每位监督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一项学习任务,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四)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对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超高层、大空间结构等危险性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及起重机械、爬架、吊篮等有着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住宅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继续完成《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三是抓好对小料钢筋外加工、商品砼等的监管工作。四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制定专项质量监督方案,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制要求门窗、卫生洁具等见证检测,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五是开展对安全防护产品的专项监管工作,严格实行验收制度和检测制度,杜绝不合格的安全防护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五)总结“百日会战”,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百日会战”工作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围绕“问题整改”的核心,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继续实行“红黄”牌、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制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三是完善隐患曝光制等制度,充分利用媒体作用,引导社会监督,运用外力促使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六)开展文明创建,提升行业为形象

一是强化建筑工程“三级”创建机制,认真落实文明创建要求,使每个项目做到“组织健全、封闭施工、环境卫生、布局合理”;二是继续开展“十佳”文明工地评选活动,树立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超有目标。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2篇

2005年,我市水利建设项目多、规模大、范围广,我站在无锡市水利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省质监中心站的业务指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战线长等困难,认真贯彻执行部、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政府对水利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的职能,认真抓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紧扣形势,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按照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在综合党支部的领导下,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弘扬水利精神,服务“两个率先”》主题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听讲座、外出参观考察、撰写和交流学习心得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从而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我站还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并且选派职工参加部省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如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班等,先后有5人次参加,使职工的实际工作水平和指导面上工作的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高。一年来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05年我站所在的综合支部被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达标党支部;2005年我站被市水利局评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先进集体;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学习23次,撰写学习体会文章6篇,心得交流6次,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率达到100%。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及时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随着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的增加和受监工程面的扩大,我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特别是《江苏省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责职和权利,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各自的质量行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一年来,围绕质量监督,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质量监督机构。我站最初成立于1988年,成立之初的质监站为行政挂靠性质,质监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2000年我局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申请成立专职质监站,并于2000年下半年获得批准,目前我站为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2005年初共有在职职工6人,今年十月调入2人,目前共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会计1人,司机1人。6名专业技术人员中有3名水工专业高工,一名工民建专业工程师,2名水工专业助理工程师,专职从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在加强市质监站技术力量的同时,我们还在各市(县、区)成立质监组,每个市(县、区)分别配备1~2名质监员从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为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逐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通

合支部的统一学习,本单位自己组织的学习则不多;同时虽然年初也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执行时还缺少计划性,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从学习内容来说,政治学习较多,业务学习偏少。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3篇

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科学构建监管体系

该站始终将建立、完善各项监督管理规范和提高监督队伍综合能力作为加强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

加强制度建设, 夯实监管基础。该站坚持统一、规范、实效的原则, 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为主要目的, 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功能环境质量和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 先后出台《市质安站内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运行程序》、《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随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监督抽测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随州市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实施细则》等20份规范性文件, 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政策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监管水平。近年来, 该站始终把“公正廉洁、热情高效”作为监督队伍建设的目标,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监督人员考核机制, 制定出台了《质监员岗位责任制度》、《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学习管理制度》和《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对季度内累计扣分超过20分、30分、40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员和监督员分别实行谈话批评、书面检讨、调离工作岗位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从而提高了监督人员自身素质, 加强了质量安全管理。截止目前, 全站26名干部职工中, 先后有5人受到了省 (部) 级的表彰。

随州市财政局办公楼荣获湖北省楚天杯优质工程奖

创新监管模式, 提高监督效率。该站围绕增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不断充实和完善监督工作手段。2004年在实行不良记录制度的基础上, 推行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计分考核制度, 量化企业的不良行为, 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诚信建设和从业人员的执业道德建设;2005年, 为加大监督执法的威慑力, 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的随机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出台了《日巡、周检、月查制度》;自2006年开始, 在工作中倡导差异化管理、动态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 将有限的监督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最大限度的发挥质量安全监督作用。

目前, 全市“企业自控、中介服务、政府监督、部门联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 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有效。

强化建筑质量管理打造精品名牌工程

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该站坚持以“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原则, 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工程监督覆盖率、验收合格率和备案率均达100%;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占有率达70%。

随州市国税局办公楼荣获湖北省楚天杯优质工程奖

随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荣获湖北省楚天杯优质工程奖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近年来, 该站先后投入资金150余万元, 购置了钢筋探测仪、电子测距仪等60多台 (套) 先进的检测仪器, 成立了QC技术攻关小组, 建立了建筑施工专家库和信息网络交换平台, 实现了资源共享, 使信息管理网络化、科学化, 有力地保证了施工现场检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城市的建筑工程质量, 奠定了良好基础。

不断规范质量管理。该站在积极贯彻落实建设部、湖北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同时, 先后开展了“法制宣传年”、“质量安全年”、“消除质量通病年”、“创建精品工程年”等一系列活动, 不仅增强了参建各方建筑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而且实现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调控的职能转变, 规范了质量安全监督程序, 规定了质量安全监督的职责和监督检查的内容。特别是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出具以及工程验收备案的审查进行了严格把关, 实行了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进行了室内氡、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含量指标和外窗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抗风压变形性能检测;强化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 仅去年, 消除质量通病12起;加大了对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理和建筑节能的监管力度, 使城区禁“实”、禁“现”达100%。

不断开展创优活动。近年来, 该站始终把创“无质量通病住宅示范工程”, 创“省 (市) 文明施工现场”, 创“结构优质工程”一律纳入“用户满意工程”活动, 大力培植名优工程, 实施名牌战略。截止目前, 全市共有40余项工程获省优“楚天杯”工程, 28项获省结构优质工程, 14项获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7项获省无质量通病住宅示范工程, 218项工程获市“鹿鹤杯”优质工程。

强化建筑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日趋平稳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该站通过强化安全监督程序, 落实“日巡、周检、月查”制度,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 使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日趋平稳。

强化安全监督程序。该站结合实际, 制定了《随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程序》, 明确了从办安全监督手续到该工程竣工验收, 整个过程进行分步、分阶段进行核查、验收和评价;落实安全分部、单项验收、分阶段评价、综合评价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持证上岗管理。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预防高处坠落, 大力推广使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图集;开展脚手架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了无资质队伍和无资格人员搭设;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对城区所有的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统一实行了登记备案, 经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测后, 由具有资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开展安全防护材料的备案管理,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材料实行备案验收制;整治施工用电, 推广使用了五芯电缆和标准式配电箱;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整治, 对没有编制或编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 一律不许施工;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建设工程专项整治, 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实行安全许可动态监管。通过严把市场关口, 坚持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等紧密挂钩;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 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截止目前, 全市已有33家建筑业企业顺利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考核三类人员1000余人。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近年来, 该站通过实行“日巡、周检、月查”制度, 组织开展每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 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先后下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00余份, 停工整改通知书50余份, 消除重大质量、安全隐患40余起, 项目经理扣分25人次, 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40余份, 不良行为记录53次, 并督促整改到位。

探讨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 第4篇

1 机构设置

1.1 机构健全 县质监站一般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属事业编制,县质监站应通过上级有关部门实地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履行当地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管

职能。

1.2 人员配备 县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总人数为3~5人,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

1.3 经费保障 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的经费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解决,人员工资由水行政主管向当地县财政部门申请直拨。

2 质监工作的开展

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是归口管理本县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如县级小型堤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的质量监督任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是“监督、检查、帮助、促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可分为几个阶段: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初期质量监督、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3 质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外部环境

3.1 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不清,意识不强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基本确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是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小,项目法人(尤其是私营业主)对工程质量认识不强,在工程建设中缺乏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中施工经验,更无检测措施;政府投资的工程一般会请工程监理,但是部分工程监理未能行使监理职责,没有达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目的;在县级水利工程中,虽然经招标选择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一般只由当地有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或个人)进行施工,工程转包现象较为普遍,而施工者往往口头承诺要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只能由工人自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3.2 县级监督机构的设置和监督方式未能体现政府的监督管理 县级质量监督机构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往往存在同体现象,导致政府监督与业主组织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或质量控制角色混淆不清,特别是一些政府补助项目,水利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而常常导致建设单位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而将监督机构自身异化成为带有监理性质的机构,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3 市场要素不够发育,整体素质不高 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加大,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高素质人员的需求量相应加大,在县级相对缺乏高素质的水利工程人员。施工单位一批业绩好有能力的项目经理只要从事投标活动,一旦中标后往往出现更换项目部人员或者项目部成员有名无实,施工力量不保证,挂靠、转包现象突出,更加没有施工中有“五大员”之实,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无法保证。

3.4 质量监督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目前,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站时间较短,部分监督机构仍然存在着监督人员对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监督规范规定不够熟悉,不能熟练掌握,业务水平不高的情况,降低了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力。少数监督人员也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深入不够的问题;监督范围过窄,未能充分发挥政府監管质量的作用,对具体的工序和实体质量上的问题研究得多,对宏观上的质量动态掌握不够。

4 质监工作近阶段的努力方向

4.1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目前我们开展监督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反映出目前还确实存在着执法不严的问题,质量监管的权威性,或者说对责任主体的惩戒作用就大打折扣。

4.2 依靠信息,强化手段 质量监督工作要与不良记录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良记录实质上就是信用,信用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广为人知,要提升质量监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记录在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和有效保证质量监督的效果和权

威性。

4.3 培育中介咨询监督机构,共同参与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为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其质量行为也是政府监管的重点内容。但是,随着形势发展,一方面应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也纳入责任主体范围,同时,几方责任在层次上应有所不同,在今后质量监管中更要逐步突出建设单位的第一责任。另一方面,当前市场经济比较成熟,而水利系统相对滞后,应重视对施工图审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发展的支持,充分依靠、发挥它们对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辅助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对其履行质量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以此来达到实体质量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目的。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文件 第5篇

合建质安监[2008]03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的通知

各监督科、分站:

现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八年一月八日

抄报:市建委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一、监督告知、提示制度

监督科接到《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表》后,由科长确定项目联络员,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工程相关信息,确定监督告知时间。监督科长或项目联络员负责到现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送达《监督告知书》,并返还一份《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表》。在进行告知时,应填写《监督作业指导书》封面及《工程质量监督告知记录》、《建筑工程设计基本情况一览表》、《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静态)监督记录》等。

各监督科应定期(每季度)收集整理在监督巡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将反复出现的,且造成后果较为严重、不易整改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我站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统一要求,并形成书面材料,监督科及时向各方责任主体进行提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

二、集体监督制度

监督人员到现场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并佩带执法证。监督机构签发的各种文书必须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才有效。

三、巡查监督制度

实行以巡查监督为主、验收监督为辅的监督形式。监督巡查频率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前次监督检查情况等确定,并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础施工阶段的巡查不少于一次,有地下室的工程,巡查次数不少于地下层数,结构施工阶段每六层巡查不少于一次。

(2)桩基、幕墙、钢结构、轻钢结构及网架等专业分部(项)的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

(3)装饰装修、节能保温施工和设备安装阶段巡查不少于一次;

(4)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检查间隔不大于40天。

项目联络员根据以上频次,每周五下午向监督科长报下周巡查建议,各科每周一召开周会,由科长布置一周的工作和确定本周的巡查计划。

四、监督检测制度

监督人员在巡查监督或验收监督中,携带便携式仪器,对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钢筋位置、板厚等。

对现场建筑材料质量有怀疑的,现场取样,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测。

五、作业指导书制度

监督人员在巡查监督或验收监督中,应按《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作业指导书》所列内容,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对其中不符合项以及《作业指导书》以外的行为或质量安全缺陷,应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必要时

应进行复查核实,确保整改后符合要求。

六、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当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存在规定的不良质量安全行为时,监督人员应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上报,我站将按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的规定,记录信用档案,并在相关媒体给予公示。

七、分户验收资料核实制度

监督人员对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数量不少于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3户。发现验收资料与实际不符的,责令重新进行分户验收。

八、安全隐患一票否决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年度工作总结 第6篇

2、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督。前三季度均开展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集中开展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防治活动,向全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发放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程的配套教学光盘》,要求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学习观看。落实省建设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确保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现百分之百分户验收、百分之百永久性标牌、百分之百远程视频监控,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3、强化对全市主体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安装远程视频系统,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我站认真组织协调好全市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工作,每月初及时向省质监局上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以确保我市主体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能够实现百分之百远程视频监控。从而扎实有力地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工作,

4、根据《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站开展了XX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四家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检查情况确认书,要求各检测机构及时整改。

5、根据市委景党发[20xx]20号文件要求,经市建设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分站,我站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并派驻站党支部书记陈宜斌兼任高新区质安监分站站长,抽调三名质监员负责高新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目前高新分站已正式挂牌并开展工作,为高新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

6、为支持我市陶瓷文化创意新区的建设,我站抽调三名工程技术人员参与陶瓷文化创意新区路网工程的建设。作为新区工程组下属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小组的骨干力量,为新区路网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保障。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7篇

将各单体工程详细情况填写在《单体工程一览表》,并由建设单位盖章。

2、相关单位应填写全称,工程名称以施工许可证名称为准,一个施工许可证上有多个单体工程的应

将各单体工程详细情况填写在《单体工程一览表》,并由建设单位盖章。

单体工程一览表3

注:该表在一个施工许可证上有多个单体工程时填写,并由建设单位盖章。监督注册号由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编序。

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委托一览表4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8篇

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 宜昌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确保结构安全、消除功能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行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探索出一条适合宜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之路, 为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工作

完善职能, 健全监管体系

质量就是生命, 安全重于泰山。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效监管, 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宜昌市质量安全监督合一的特点, 制定了《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积极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办事程序。

该站通过办理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和工程竣工后的竣工验收备案, 实现质量监督的闭合管理, 逐步改变现行以单个责任监督员为主的监管方式, 实施集体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 监督小组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及有关资料文件进行随机抽查, 验证其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工程是否达到规范标准要求, 通过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防护的状况来反映工程质量和安全行为是否规范, 进一步强化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代表政府实施质量监督的执法机构, 规范监督执法程序显得尤为重要。为规范监督人员执法行为, 在工程监督过程中, 该站根据《程序》要求, 制定《市质监站关于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建立完善了三级质量巡查制度, 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程序。一是以监督小组为单位, 对本组监督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巡查, 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是以监督室为单位, 由室主任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定期巡查, 重点采取差异化管理方式, 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和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加大巡查频度。三是由站里组织, 站长、副站长及各室主任组成质量安全督查小组, 每季度对各监督室的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和监督工作质量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同时, 该站还建立了按季度发布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制度, 将工程登记情况、质量安全巡查状况、质量安全动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企业和个人质量不良行为记录、商品砼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控制情况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形成合力, 强化过程监管

2008年初, 宜昌市质量监督站和安全监督站两个机构合二为一后, 该站经过充分调研, 从方便施工单位、减轻企业负担出发, 延伸“三个规范”的实质内涵,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执法的新机制, 降低了工作成本, 提高了工作效率, 又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同时也改善了执法形象。

随着机构的整合, 该站着手简化、优化工作程序, 提高效率, 加强服务工作。如办理施工许可证中所需的13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资料简化为7项, 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除基础 (桩基) 、主体、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必须到位外, 其它阶段均采用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管, 减少了对企业正常施工的干扰。

在此基础上, 该站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对未按图施工、随意修改设计、违反强条、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和违规告知书。2007年下发停工通知书8份, 违规告知书3份, 对2家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性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金额总计13.4895万元;2008年上半年下发停工通知书19份, 违规告知书6份;对违反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3起, 分别为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检测机构, 共计36.4023万元, 有效解决了以往质量违规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 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改善民生, 凸显监管功能

为让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近年来, 该局把住宅工程质量作为实施民心工程的重中之重, 大力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认真抓好住宅工程的质量, 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收到了明显成效。

渗漏是新建楼房最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 该站编制了《宜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得到工程参建各方积极响应并付诸实施, 裂缝及渗漏等通病问题有较大改观, 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责任, 2009年以来, 该站在全市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做到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建筑节能是国家及省市工作中一项重点, 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对城区的工程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图审查, 该站均按标准、规范和省建设厅制定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督要点实施监督, 一是开工前监督交底时明确节能要求;二是加大建筑节能巡查监督力度;三是制定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用表, 该站再按《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要点》要求, 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节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建筑节能工作在该市稳步推进。

针对近年来住宅工程室内竖向和水平几何尺寸偏差超规范, 室内墙面裂缝投诉有所增长的问题, 该站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减少了工程质量投诉。对有质量投诉的工程及时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 现场查看, 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事件。

为了切实巩固质量监管效果, 该站还拟定了下一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即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素质建设, 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提高宜昌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升级, 为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狠抓队伍, 完善监管机制

近年来, 宜昌质量安全监督站将“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及“三个规范”、质量年活动有机结合, 不断提高服务理念, 改变监管方式, 优化执法程序, 规范个人公务行为, 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为高质量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站制定了《关于工作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文件, 积极加强和推进队伍建设,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在全站倡导奉公守法, 兢兢业业工作的思想, 并确立了“廉洁、勤勉、严谨、创新、奉献”的站训理念。

为规范监督人员的工作行为, 该站制定了《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在全站适时开展行风评议, 充分利用质量安全监督公报及其他媒体, 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 使监督员在行使行政监督职能时被社会监督。

为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 质监站制定《关于开展站内监督人员业务知识考核工作的通知》, 从2008年7月份开始安全知识的考核工作, 2009年元月开始质量知识考核。同时, 该站还将针对质量监督报告出具不及时的情况, 出台工程监督档案管理相关措施;规范监督检测行为, 出台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完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促进安全监督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浅析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实施重点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8-133-02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重点

为了更好地开展建筑节能的质量监督工作,让其迎来更美好的春天,监督机构应重点监督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方案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产品的节能性能指标等,加强事前控制,事后防范,把检查监督工作放在首位。在监督和实施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督抽查内容

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文件的审查、备案情况: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及技术交底情况;施工专项方案及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等。

1。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抽查内容

大致分为3项:(1)良好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严格审查施工单位送来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节能工程的设计要求,核实数量及质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确定材料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格的质保信誉和产品质量检验书。(2)监督非采暖公共间节能工程、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中的细节问题,例如安装、防潮、防滑、通风、调试、保暖工等是否合理到位、各显其能。(3)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抽查检测施工中是否按规范规定进行专项测試以及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够,结果是否符合节能建筑图纸的设计要求。

1。3节能建筑质量验收流程

监督单位要认真检查质量验收的整个流程,循序渐进。首先要有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参加设计、监理的负责人共同检查、形成验收意见:其次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申请验收;最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达到合格要求后,递交建设单位验收组进行终检。

1。4监督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严重质量违规行为,应处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对违反规范规程的问题,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施工图设汁文件没有经有关单位审查的、不按审查合格后的文件施工的或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模板不完整的等,应当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1。5监督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后监督机构应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节能验收程序流程进行监督,并对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严格抽查测试检验。最后要对建筑节能工程竣工后的记录进行监督,监督的记录应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组织及程序的验收以及节能工程验收报告等。

1。6监督专项人员做好报告内容和监督档案

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档案、资料、施工图等),监督单位必须随时抽查,督促其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同时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也是节能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监督确保其完整性和备用性。

2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鉴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的重点,虽说加强事前控制。事后防范,把检查监督工作放在首位。但建筑节能工作自开展以来,监督过程中也发现乐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2。1企业管理部门监管存在某些陋习

如只做一些表面上的工作,不与实际节能工程相结合;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企业的监督部门监管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管理缺位、有时候出现职能的交叉重叠。

2。2验收阶段把关不严格,质量监督工作没有做到位

建筑节能工程有些项目对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没做到面面俱到,而是遗漏了某些安装工程部分等;也有些项目对建筑节能的专项验收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严谨,对资料员报送来的资料没有严加审查而随意签字和盖公章等。

2.3没有严格审查施工图纸

据统计,我国现有建筑在设计过程中有近一成以上的图纸达不到节能标准,施工过程中没按标准施工的比例更高。设计把关不严,存在业主私自改写原设计标准的现象,使得设计图和施工图不一样。有时虽然落地窗和大窗户的设计并不利于住宅的保温节能,但开发商更关注建筑面的视觉与美观。

2。4企业内部质量监督管理薄弱

现如今某些企业内部质量监督工作没有提到规章日程上,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的重视: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规章制度没有认真贯彻,等于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5人员素质不高,监督工作进度困难

建筑节能施工阶段施工队伍人员的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为了利益大包大揽一些力不能及的项目。有的施工企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也是影响建筑质量,使得质量监督工作举步维艰。

此外出现上述种种原因,也与节能建筑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单位理解上的偏差有关,觉得建筑节能就是外墙外保温、中空玻璃窗户等,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实质不够理解。

3加强节能建筑质量监督的措施

鉴于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质量监督工作应题为重中之重,本人根据自己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简单列举出几条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措施如下:

3。1严格监督节能建材质量

质量监督单位应严格监督用于节能建筑的建材的性能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性能质量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对国家或地方文献里没有规定的新建材更要严格把关,并对其使用的材料或制品进行严格测试及监督。

3。2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节能建筑设计施工图的变更,加强监管力度,不能擅自改动设计内容,降低节能标准。如真需变更须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改动,审查合格后备案。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建筑节能施工资料监督施工单位生产施工,同时严格遵从职业操守,不得擅自使用个别单位以总工办或项目部名义下发的节能变更指令。

3。3提高节能施工队伍技术水平和素质水平

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培训,组织一支技术专业的施工队伍,避免施工人员对节能设计意图理解不明确,施工不到位而影响节能建筑的质量。

3。4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建议设计人员参加节能专项验收,节能验收的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验收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单独装订成册。对于不合格的节能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质保书中注明设计标准和实施结果,有专业人员监督验收。

3。5加强节能建筑验收的评定标准和标识标记工作

利用管理、市场经济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健全整套综合性的评价标准、评估体制,做好验收的评定标准和标识标记工作,让其在完整的监管体系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4结论

水务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年度总结 第10篇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质监手续,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责任

20xx年以来,我局水利水电工程质理监督站为全区5宗革命老区农村饮水工程、惠阳区良井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工程和惠阳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县等工程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按照《惠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落实了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人,明确了各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责任。并于20xx年7月份制定了《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惠州市惠阳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了对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工程质量现场巡查,从严控制工程质量

每宗建设工程开工后,我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均设立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组,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并联合局安全办对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不按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问题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并向区水务局和各参建单位进行通报,对相关问题的整改起到了较好的督促作用

三、加强隐蔽工程质量检验,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验收

在切实抓好施工质量现场检查的同时,我局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高度重视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检验,对在建重要隐蔽工程,委托惠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检测站对其施工质量进行第三方检测,严把隐蔽工程质量关。认真抓好重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对符合验收条件工程及时组织,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的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围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加大质量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质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努力使我区水利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程质量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立足对每个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巡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的频率。

3.严把隐蔽工程质量关,对施工现场重要隐蔽工程,委托第三方对其施工质量进行抽检,抽检时必须有质量监督人员在场。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11篇

2005年,我们在四川省南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共产党西充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扎扎实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三型”机关活动,切实履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新职能。局领导班子率领全体干部职工,以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为奋斗目标,克服困难,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扎实工作,通过努力,基本完成了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汇报于后: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市局文件《四川省南充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南药监发[2005]24号)下达之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今年目标任务的贯彻实施和具体落实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充药品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目标管理办公室,将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保证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和协办部门。按照突出重点,科学量化,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原则和标准,对可以量化考核的指标尽可能进行量化分解考核。领导班子调整及机改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更具体的措施,对各项目标任务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为顺利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反复对目标任务进行研究分析,了解跟踪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并对照《四川省南充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药监发[2005]23号)在今年七月份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小结。使全局上下对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对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充满了信心。

二、目标任务完成自查情况

今年,我局的目标项目分为工作目标和保证目标两大块,共计100分,其中:工作目标20项计80分,保证目标12项,计20分。通过逐条自查,均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见附自查得分表)。按市局目标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考核加分情况是:

①保持县级最佳文明单位加0.5分;②建成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加1分;③档案工作达省三级标准加1.5分;④有二篇论文《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2005年第五期采用加1分;⑤财会工作市场股被市局评为先进单位共加1分;⑥政务信息被市局采用8篇加0.8分;⑦国庆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大检查新闻被县、市电视台播报加0.2分,⑧五加强、四规范管理制度被市局转发上省局网站应加2分。上述8项合计加分8分。合计得分108分。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12篇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东新质监[2011]9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监督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17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我市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建设领域各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有效防治,推动东湖开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决定自2011年10月8日开始,对全区在建住宅工程进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湖开发区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简建勇同志任组长,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刘辉、张蓉同志任副组长,魏峰、郑泽峰、付波、姜明、吴仁兵为检查组成员。

二、检查范围

东湖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住宅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建设(开发)单位是否具体组织落实住宅工程防治质量通病措施;是否擅自变更设计文件;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材料和设备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三)设计文件中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是否明确细部做法和节点构造详图;设计文件中是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是否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是否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四)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制定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复验;现场实体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档案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符合要求;

(五)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和养护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监督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17号)的相关要求;

(六)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和监理技术要点是否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是否制定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监理方案,是否具备较强的施工指导作用和操作性;监理过程中是否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是否对易发生质量通病重点部位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监理,监理档案资料是否与工程形象同步并符合要求。

四、检查要求

1、开展自查。从即日起,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开展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2、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开发区质监站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布。

3、总结提高。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与防治,确保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5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第1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策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 也就是建筑市场中, 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 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控制, 保证达到预定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构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

1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 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 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 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 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 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 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 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 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

2 加强对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行为质量的监督

形成企业自控、监理检验、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机制, 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1 对建设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重点监督。对是否办理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进行监督, 是否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履行工程竣工备案制度的监督。对建设单位为了搞政绩未办手续提前开工或施工许可证滞后, 为抢工期任意指使施工单位不按合理进度施工的;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阶段验收不认真的;工程竣工备案不及时和未备案就投入使用的等等不规范行为, 应依法进行重点整治。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建设单位拥有对项目的拨款权, 这样有利的地位能够影响甚至左右工程其他责任主体履行自身的职责, 形成权利与义务的失衡。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可以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

2.2 对施工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重点对施工单位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项目班子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是否还在沿用投标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原材料复试、工程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的监督。

2.3 对监理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重点对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资质、个人执业资格及人员到位情况;单项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是否实施旁站监理;见证取样制度实施情况;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不定期抽查项目监理档案和旁站监理记录并对照工程实物, 检查监理质量行为落实情况, 加大力度, 促使监理单位加强质量责任意识, 为确保工程质量把好关。

2.4 对勘察设计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重点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情况、个人执业资格情况;勘察单位是否参加地基验槽、基础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设计单位是否参加地基验槽、基础和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及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是否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等。

2.5 对试验检测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重点监督其检测资质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监督检查检测单位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要随机对其是否按规范标准检测情况、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仪器设备检定情况等检查, 通过随机监督检查能够起到督促检测机构严格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的作用。

2.6 对施工图审查单位行为质量监督方面

对审查过程和审查结果的监督, 是否严格按照涉及安全、公共利益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内容进行审查。对审查机构的资质、审查程序、审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进行监督。通过监督反映和揭示勘察、设计过程中各主体质量行为, 促使其质量行为规范化, 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3 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 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 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 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 即工程产品质量, 均列为监督对象, 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 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 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 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4 严格资质审查, 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 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 计划部门不予立项, 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 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 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 考核合格后, 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 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 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 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同体监理行为, 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 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5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方面入手。所谓思想政治素质是指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 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到公正廉洁, 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 不以权谋私, 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所谓业务技术素质是指质量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精通专业技术规范外, 还要掌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目前, 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 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 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6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 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 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 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 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7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 就必须在不断地进行探索, 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 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 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最终也才能让用户得放心, 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S

参考文献

[1]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 2011, 19.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14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質量 监督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设工程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系统化。其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需要不断改革和深化。当前,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将成为每一个工程质量监督者所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近年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人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

1. 准确定位,明确职责

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要认真做好“角色定位”使能力与岗位相配套,使岗位与责任相对接。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工作的监督人员就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 通过树立技术权威性,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如何在监管工作岗位上树权威,有权威,体现权威是我们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但更多时候,我们应该自己创造权威,只要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我们的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如何树立权威性呢?首先要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切实抓好质量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能熟练掌握标准和操作规程。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入手,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我们不仅要面向监督层面和管理层面,更要面向一线操作层面,实现技术培训的制度化、培训内容的多样化,并采取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培训、调研学习交流相结合,督促和引导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断提高遵守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自觉性,使他们明确各自在工程质量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行为规范,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不断夯实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常抓不懈,把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我们的权威性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将得以进一步体现。

3.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完善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标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最基本保障,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必须认真执行。要继续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强制性标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掌握标准、执行标准的能力。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发现一综,纠正一综,处理一综。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要把健全和完善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技术保证体系作为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技术管理控制机制,督促施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础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一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监督模式改革为主线,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水平,要科学把握和遵循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规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工程质量持续稳步提高。

4. 创新技术监管手段,改善监督方式方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已由眼看、手摸、锤敲转变为运用现代科学仪器(如混凝土回弹仪、超声波钢筋定位仪、混凝土保护层测厚仪等)进行质量监管。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使上级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地区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发展趋势的重要途径。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全省联网,通过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信息共享。

5. 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办法和制度,要继续深化质量通病的综合治理。要求施工企业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制作成牌挂在学习专栏,让各班组和工人对照自己的工种认真学习,要求施工现场要以“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作指导,即现场制作实物质量的工序和部位(样板间)、制作实物质量样板的技术要点与具体要求,将质量样板用于指导施工和质量验收的相关人员的工作,对工程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加强监督抽查,强化对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列入巡查重点,强化工程监控,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现代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通过工程质量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把关等手段,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6. 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也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入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查询检测结果,实施对检测行为的实时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机构数据库管理,将检测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入数据库,定期公布并作为对检测机构考核的依据。

7.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每个工程质量监管的记录也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生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详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日常质监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质监档案的开发利用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边建档、边开发、边利用,努力服务于质量监督的中心工作。

要不断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档案查找的效率,除编制文件档案归档目录、发文汇集、监督档案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外,要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自动化,建立起多途径、高效率的档案检索和查询体系。

8. 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工程质量投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工程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粤建质函〔2010〕643号)的规定,协助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核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牢固树立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维护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责任单位妥善处理好质量缺陷,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记录挂钩,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诉。

总之,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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