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贫困范文

2024-05-16

城市贫困范文(精选6篇)

城市贫困 第1篇

城市居民贫困问题调查。

一直以来,专家、学者们对中国贫困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农村贫困。而如今城市贫困问题已成为我们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因此,研究和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已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现将这次调研情况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区城市贫困居民的概况及其生活状况

由于非农业人口越来越多,困难企业也越来越多,下岗失业人员多。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民政策在我区得到较好落实,我区城乡居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绝大多数群众走上了富裕之路。(但经济再发达,也有贫困群体,贫困问题是世界共性的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企业下岗、失业机制的启动,大量隐性失业人员显性化,失业规模在不断扩大,而社会保障体制转型的滞后,失业救助的力度不够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完善,有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得到的救助有限或根本得不到社会救助而沦为贫困者。说明城市新贫困的实质是适应体制转轨的失业型贫困。我区城市贫困问题开始逐渐显现,并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城市贫困人员日益增加,贫困群体的规模较大。二是城市贫困群体构成有新的变化。

三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有所加深,生活相当艰难。

四是产生城市贫困人口的原因仍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城市扶贫解决

将有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

按我国通行的贫困概念,贫困有绝对和相对之别。在我区绝对贫困人口在现行政策下已基本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范畴,实现了“应保尽保”,已基本摆脱了绝对贫困的困境,但其生活仍十分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贫困家庭实际收入低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二)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以吃住为主,仅仅维持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低水平阶段。

(三)家庭无积蓄,负债较重,抗御生活风险能力极其微弱。

二、产生城市贫困群体的原因分析

造成城市居民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经济体制和政策变动方面的原因,也有贫困家庭和个人方面的原因,既有现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历史方面的因素,而且多种因素相互作用,错综复杂。

(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引发大面积下岗和失业,是贫困人口增加的直接根源。

(二)企业效益低下,职工收入低,工资福利得不到保障,是城市贫困人口增加的重要原因。

(三)劳动力供求结构脱节失衡,就业环境低迷,是部分人生活陷入贫困的原因之一。

(四)城市居民的个人与家庭自身条件限制,也对贫困有直接影响。

另外,有不少居民家庭表面上从工资、经济收入上看,已超出了低保标准,但因家庭中长年有病或子女上学而陷入贫困,甚至负债累累。

三、解决城市贫困居民生活困难的对策思考

目前,无论是在相对贫穷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在生产力发达、富裕的发达国家,城市贫困都是大量存在而且日趋严重,给世界各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在实现经济增长和减轻贫困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些进展,这些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4.1扩大就业

4.1.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第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第二,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第三,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促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4.1.2转变就业观念。目前,许多失业人员存在思想观念保守落后的问题,再就业要求高,择业时个人主观随意性强,导致就业困难。所以,失业人员要转变这种落后的就业观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工作。

4.2 增加收入

4.2.1加强教育,增强贫困群体的增收能力。首先,教育能够使城市贫困群体明确主体脱贫意识。其次,教育不仅仅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本身的陈旧思想观念和劳动技能,更重要的是对其子女的文化教育,以摆脱“低收入——低学历——低就业——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因此,在低收入家庭子女教育方面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照。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一个有效措施。

4.2.2完善分配制度。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同分配的制度。采取措施制止城市部门中的身份等级制度,消除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障碍和壁垒,实现劳动者之间的同工同酬。提高个人个人所个税的征收标准,减轻城市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4.3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贫困群体的负担

4.3.1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第一,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减轻城市贫困家庭的养老负担。第二,完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减轻城市低收入者地医疗负担。第三,完善事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性作用。第四,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4.3.2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城镇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救助的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

4.3.3加强宏观调控,抑制物价房价过快增长。政府部门要加强行政干预,以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加强价格监管,控制物价房价的过快增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

5.结论

由于本人水平有限,对缓解城市贫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还存在着疏漏之处,对某些问题的研究还是很肤浅的。城市贫困问题是人类所面临的一个难题,世界各国都为缓解城市贫困付出了巨大努力。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任务。随着中国政府和社会对城市贫困问题认识的加深,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城市贫困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我们的城市一定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指日可待。

城市贫困 第2篇

姓名:

专业:

自动化

年级:

2007级

班级:

03班

学院:

自动化

电话:

任课老师:

调查报告完成时间: 2009.2.10

调查时间:2009/2/08

调查地点:西安市青年路办事处 西安市莲湖区莲一社区 调查主要问题:城市人口贫困问题

调查范围: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范围内所有贫困人口,特别是莲一社区范围内低保户详细调查

调查程序:前往青年路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查询,详细访问了劳动保障所所长青年路地区的贫困人口情况并翻阅了中央以及省上关于此方面文件。前往劳动保障所下属单位莲一社区,了解在此社区的低保户情况及具体实施情况,前往低保户家中咨询关于其落实情况

调查技术手段:文件,政府机关电脑存档 调查方法:走访

调查思路:既要调查整个宏观上社会主义下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关注及具体措施,也是要深入调查其具体实施手段及实效

调查问题的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政府对于城市贫困人口建立了怎样的保障制度

调查问题分析: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共同富裕,而城市贫困人口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所以国家也给与的高度重视和相当多的政策以确保他们的生存,这次的调查就主要集中在这些方面

调查内容:据最新统计,西安市青年路街办现有人口72398人,其中低保户1528户,享受低保人数2982,低保人数占总人数比例的4.6%,全年发放低保户金7415350元。作为一种社会救助形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民思为民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府对民生的关心。

西安市政府对于低保户的关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经济

低保户家中每人保证其收入不低于230元,每年还有临时补助,譬如今年由于物价上涨速度较快,增加补助每人每月55元,由于西安冬季较冷,增加取暖费每户每月95元,在春节这样特殊的节日里,低保金额双倍发放;中央财政对于低保人春节增发150。

足以见得,政府对于低保人元平时用钱的方方面面都有考虑,不尽保障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还时时刻刻的关注由于市场经济变化给贫困人口带来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帮助。二:医疗保障

西安市对于低保人员实行住院所产生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实行报销;对低保人员实行一年一次的1000-6000元的临时报销;民政部门和现实益康大药房联合对低保户办理购药卡并为他们免费检查身体

现在的就医的消费较高,生活在城市的贫困人员更是为此而困惑,所以党和政府对此相当重视,据张所长介绍西安市于06年开始对低保人员进行医疗

保障并逐渐完善,而以前的救助在这方面一直是个空白,在保障了城市中的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后,也更关心了他们的健康问题。

就在我采访的时候来了一位青年路街办下属的青三社区的低保人,她在05年发现股骨头坏死,近期复查时医生建议其做手术,需先交3万元,协勤人员在了解了详细的情况后,帮助她进行住院救助。(左图为该低保人王泽香正在叙述自身情况)。

三:住房保障

西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青年路街办的具体实施为每户实行40-150元每月的补助

在保障所所长的帮助下我见到了近一年来陕西省各级政府对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的文件,厚厚的文件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对于“住”这一大问题对他们这群特殊人群的关(右图是西安市关于住宅问题解决的文件之一)四:教育保障

针对义务教育及高中实行学费和学杂费减免,对高中生及大中专在校生每月增发20-30元,对低保家庭子女考入本科实现一次性7000元救助;大中专实行一次5000元救助

每年大学招生之时,就在家家户户喜庆之时,各个贫困家庭却为高额的学费而发愁,这一保障使得这些家庭不用锁眉,让他们的孩子上得起学,今后更好的为祖国做贡献。而且这一补助正在逐年增加,在我考入大学的07年,大学本科的补助仅为3000元,而如今09年,已增长到7000。仅仅是我所见到就已经取得了进步。

随后在莲一社区我见到一户低保户,户主名叫徐秀丽,原先由于找到工

作,于是主动提出取消低保,然后由于新工作需要与汽油柴油打交道,很快因身体不适而停止工作,而且她的丈夫于2002年去世,儿子杨于文于08年升初中,家中负担更重,当社区人员入户调查时,发现其家中甚至没有电视机,儿子独自在家,连电灯都舍不得开,居住在最简陋的旧式筒子楼中。社区人员很快为其重新办理了低保,并为杨于文免了学费在徐秀丽的低保申请上,我读到了一个贫困的城市人口面对的问题与无奈,伤心与痛苦,然而如今我也看到了政府对她的关心,以及她的如释重负的由衷的感激(上图为徐秀丽的入户调查表)除此之外,对于城市困难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实行小额担保贷款,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免费提供各种再就业政策的咨询,对困难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实行三年的三分之二返还,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三金(既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实行足额返还。在每年年终对社会贫困家庭实行各种临时性救助(实物救助和货币救助),西安市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再就业资金开发各种公益性岗位,如刚刚所见的协勤人员。为使贫困人口中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合理利用,由劳动保障部门与企业联合举行各种形式的招聘会和岗位推荐会。

调查结论: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总要任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在此过程中,国家还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自谋职业,自食其力,通过劳动增加收入,逐步改善生活状况。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应给与必要的扶持。同样,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也是极其重要的,我发现,在西安市的保障资金的确得以很好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的严格监督使得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在《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上,尤其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 要把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做好 二 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 三 要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四 要倡导社会互助,鼓励保障对象劳动致富

五 加强领导,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的实施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是目前条件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青年路街办访问的几个小时里,我见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贫困人员,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然而在党的政策下,城市贫困人口这一新生问题群体也得到了关注和帮助,我们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正在走向辉煌

调查建议:在调查中我发现,即使对于申请低保有着严格的申请程序和复查,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人并不符合该标准,还好,陕西省对此一向严惩不贷,譬如,在陕西省延川县,其民政局的低保办干部梁小涧,在2008年7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县检察院对梁小涧涉嫌冒领城市低保金一案进行立案侦查,当日将梁小涧拘留,7月14日依法逮捕。经县检察院认定,在2006年10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先后多次通过他人冒领城市低保金67810元。此案一出,整个陕西省的民政部门均接到关于此事的通知,并召开多次会议进行教育,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在青年路街办处,我看到了多份关于此事各级政府下发的文件,足以证明对于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我们党和政府是多么的重视。社会救助是一项为广大城乡贫困人口服务的工作,这项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不可分,梁小涧的犯罪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希望今后的社会保障系统在资金落实方面能够更加完善(下图是各级政府关于此事的通知)

城市贫困 第3篇

目前, 国内相关方面的研究 (特别是实证研究) 很少, 原因在于数据获取的难度很大, 因为“贫困”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所以相关的实证研究一般多采用面板数据, 而要获得所需的面板数据就需要对选定样本中的家庭 (或个人) 进行长期 (5年以上) 跟踪观察。

在这种数据瓶颈的约束下, 李实和John Knight合作完成了《中国城市中的三种贫困类型》 (以下简称《贫困类型》) 一文, 该文是在数据缺乏的客观条件下进行的一项创新性尝试, 对相关研究极具启发性, 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但也存在值得商榷之处。本文将结合对该文的评论来探讨贫困类型的划分与识别问题。

一、简评《贫困类型》

《贫困类型》将中国城市贫困人口划分为三种类型:持久性贫困、暂时性贫困和选择性贫困, 将三类贫困的并集定义为总体贫困。该研究的核心思想是:在仅有横截面数据的情况下, 以持久收入假说为理论基础, 同时利用收入和消费两个指标来区分不同的贫困类型, 见图1, 本文中Y代表现期收入, C代表现期消费, Z代表贫困线。该研究认为“在某一时期, 如果人们的收入和消费都低于贫困线标准 (Y<Z且C<Z) , 那么他们就是持久性贫困人口”;如果人们的收入低于贫困线而消费高于贫困线 (Y<Z<C) , 他们就是暂时性贫困人口;并且“提出了一个新的贫困概念, 即选择性贫困。它是指这样一种贫困类型, 有的家庭虽然有高于贫困线的收入, 但是由于过去或未来有着特殊的支出需要不得不将其现期消费压低到贫困线以下 (C<Y<Z) 。”

如前所述, 《贫困类型》的方法创新是以持久收入假说作为理论基础的, 而持久收入假说至少包含两个内容, 其一是持久收入决定消费, 其二是理性预期, 以下就从这两个方面分别进行探讨。

1、关于持久收入决定消费。

《贫困类型》指出:“贫困可以用持久收入来界定, 也可以用现期收入来界定, 以前者来界定则称为持久性贫困;用后者来界定则称为暂时性贫困”。很明显, 《贫困类型》将持久收入假说中有关“持久收入决定消费”的观点作为前提假定, 并用现期消费代表持久收入, 把现期消费低于贫困线的人群定义为持久性贫困。

将现期消费作为持久收入替代变量的做法值得商榷, 虽然这种做法是许多经济学研究的常用方法, 但用在此研究中就未免欠妥。以下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1) 中国的国情特点决定了居民消费受多个因素影响, 波动较大, 用现期消费代表持久收入的方法可能不适用于研究中国问题。沈悦 (2001) 认为中国居民消费具有典型的间歇性特点, 制度变迁使这一特征更加突出;刘建民、欧阳俊、靳云汇 (2003) 则明确指出标准的理性预期。持久收入假说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居民的消费行为。 (2) 对于贫困 (低收入) 群体来说, 较小的外来冲击就会对其现期消费造成较大的影响, 用现期消费代表持久收入的方法可能也不适用于对低收入群体的研究。举例来说, 对于一个平均月支出分别为2000元和200元的家庭来说, 如果同时遇到一个无法预期的冲击 (如疾病) 需要在该月额外支出100元, 对于两个家庭来说, 支出的增量变化分别为5%和50%, 差别高达10倍之多。所以, 贫困 (低收入) 群体的现期消费往往波动较大, 不适合用以代表持久收入。

根据以上分析, 现期消费能否代表持久收入是值得怀疑的, 因此《贫困类型》估算出的持久性贫困群体占总体贫困的比例以及其他相关结论也值得怀疑。

2、关于理性预期。

《贫困类型》利用现期收入与贫困线的比较, 将暂时性贫困和选择性贫困区分开来, 是以“理性预期”为基础的。在理性预期假定下, 如果人们的现期收入低于贫困线并且现期消费高于贫困线 (Y<Z<C) 则说明他们对将来的收入持乐观态度, 因而其持久收入一定高于现期收入, 将来的收入一定会增加, 故判断他们属于暂时性贫困;如果人们的现期收入高于贫困线并且现期消费低于贫困线 (C<Z<Y) 则说明他们对将来的收入持悲观态度或者预见到将来有些特殊情况需要花钱, 将来的情况会比现在糟糕, 故判断它们属于选择性贫困。

但是, 对于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来说, 他们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吗?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和理性来预期未来吗?

假设某家庭满足Y<Z<C, 根据《贫困类型》逻辑该家庭属于暂时性贫困, 但是如果该家庭下一期 (或多期) 的实际情况并不像其预期的那么乐观, 甚至变得更糟, 那么还应该将其归为暂时性贫困吗?根据贫困类型的定义, 似乎将该家庭归为持久性贫困群体更为妥当。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发现, 当人们的预期与未来的实际情况相冲突时, 会对《贫困类型》的研究结论产生冲击。

三、相关研究中易忽视的问题

通过进一步分析, 本文发现《贫困类型》在理论分析过程中还存在两处不严密之处, 这两个问题在同类研究中也极易被忽视, 但可以通过简单的改进来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

1、不同指标应选用不同判断标准。

《贫困类型》利用家庭现期收入和现期消费两项指标与贫困线的对比来区分不同的贫困类型。从该文贫困线的估算过程看, 所选用的是一种基于消费 (支出) 的绝对贫困线, 如果家庭实际支出低于这一标准, 则可以认为该家庭处于贫困状态。

但是正如《贫困类型》所指出的“就绝对贫困线而言, 它既可以基于收入, 也可以基于消费”。本文认为, 既然文章选取了收入和消费两个不同指标, 那么也应该选用两个不同的判断标准———两条贫困线:一条基于收入 (Zy) , 一条基于消费 (Zc) 。Zy与Zc的大小是不同的, 一般Zy>Zc, 因为大部分情况下, 穷人也有储蓄。在具体操作时, 只要根据中国城市家庭十等分组中最低收入组的储蓄率将消费贫困线Zc进行调整, 就能得到收入贫困线Zy。

使用一条贫困线与两个指标比较的做法会使研究结果出现偏差。如图2, 横轴代表收入, 纵轴代表消费, Zc是消费贫困线, 与图1的区别仅在于引进了收入贫困线Zy。《贫困类型》利用该图展示了三种贫困类型的区别, A区域属于持久性贫困状态, B区域属于选择性贫困, C区域属于暂时性贫困。但是, 当引进了收入贫困线Zy之后, 我们会发现:落在Y区域的住户或个人不再被认为处于选择性贫困状态, 而被视为持久性贫困人群;而落在X区域的住户或个人 (本不被看作贫困人群) , 现在被视为暂时性贫困了。

因此, 本文认为如果忽略了Zy与Zc的区别, 用一条贫困线与两个不同指标作比较, 将导致低估了持久性贫困、暂时性贫困和总体贫困的规模, 而高估了选择性贫困。

2、对人们行为的解释存在疏忽。

通过分析发现, 《贫困类型》在对那些在收入不高时选择更高消费的群体的行为进行解释时明显存在疏忽。《贫困类型》对此类人行为的解释是:这些人的“持久收入高于现期收入, 对未来的收入持乐观态度”, 却忽视了另外两种可能的解释。

(1) 在该观察时点, 人们刚好遇上特殊的支出 (如生病住院) , 因此人们被迫动用储蓄或通过借贷方式来渡过难关, 而实际上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不一定是乐观的, 人们的持久收入也不一定高于现期收入。

(2) 在该观察时点, 人们可能正处于晚年, 收入较低但拥有较多的储蓄用于养老, 这类人的生活水平可能从未低于贫困线。

人类行为的复杂性导致了此类疏漏, 研究者可以通过设计更加详细的问卷来排除这两类例外情况, 使得逻辑更加严密, 分析结果更加准确。

四、对相关研究的启示

数据瓶颈无疑是制约此类实证研究的一大障碍。排除此类障碍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开展调研工作, 通过实地调研建立数据库, 此类调研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持续努力;通过对相关经济学理论或统计方法的娴熟应用, 对现有数据进行研究。

从目前贫困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来看, 关于“脆弱”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脆弱是指现在有很大的可能性将来会遭受短缺, 可以被分解为两个因素, 分别反映贫困和风险, 与选择性贫困的概念类似。目前国内有关“脆弱”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 《贫困类型》无疑对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了不小的启示: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导致人们自愿贫困的主要原因, 并且可以使那些本不贫困的人群由于不确定性而陷入贫困, 如何将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能力 (包括资源) 的缺乏、不确定性 (风险) 等区别开来将成为新的值得探索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李实、John Knight:中国城市中的三种贫困类型.经济研究, 2002 (10) .

[2]李实、佐藤宏:经济转型的代价:中国城市失业、贫困、收入差距的经验分析.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城市正在“贫困化” 第4篇

《纽约时报》2014年6月的一篇报道,引述了联合国的数据:世界正在迅速城市化。而在这个过程中,城市日益“变穷”。1950年,世界最大的30个城市中,有20个属于高收入地区。如今,在世界最大的30个“都市集合体”(因为城市的界限已经模糊不清,只能用这个新名词代替)中,只有8个属于高收入地区。到2030年,预计硕果仅存的富裕城市仅剩下4个,集中在两个国家,它们分别是东京、大阪、洛杉矶和纽约。其中,只有东京能排在大“都市集合体”的前10位。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在于发展中国家迅速的工业化和都市化。在1950年,纽约还是世界最大都市,人口1230万;东京为第二,人口1130万。这是当时仅有的两大人口超过千万的城市。如今,达到和超过这种规模的城市有28个。纽约人口仅涨到1860万,在世界上退居第9位。东京早就跃居世界最大都市,如今人口3780万。到2030年,东京仍然是世界最大的都市,但人口会降到3720万。在东京之后,当今世界人口最多的城市,依次为德里、上海、墨西哥城、圣保罗、孟买、大阪、北京、纽约、开罗、达卡、卡拉奇等,发展中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的城市占据主流。

其实,发达社会(特别是美国)最近正在经历一场都市复兴,中高产纷纷从郊区迁往中心城市,甚至有“郊区的死亡”之呼声。但是,发达国家都相继进入老龄化社会,除了美国等少数例外,人口增长大多陷于停滞,甚至开始了人口萎缩。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不仅仅是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还伴之以总人口的增长。这就使贫穷的都市日益膨胀。根据联合国的统计和预测,世界人口居住在城市的比例,1980年为13%,现在是22%,到2030年则达到27%。不用说,这种比例的增长,主要归之于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

这样的变化,逼着我们改革我们的城市概念。城市不再是一个优越社会阶层的聚居地,不仅仅是财富之渊薮,更是济贫、扶贫、脱贫的中心。联合国的专家指出,发展中国家大量农民离开乡村涌向城市,使城市人满为患。城市能否给这些新移民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是未来巨大的挑战。但是,从宏观的经济和生态角度分析,给同样规模的人口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电力、饮用水等服务,让这些人口集中在城市比分散在农村要便宜得多。更不用说,这些新城市人虽然会经受城市化的种种阵痛,但他们在城市发展的机会比起在农村来也好得多。中国最近三十多年的历程就是明证。所以,城市的“贫困化”,其实是个伟大的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城市概念仍然落后于这样的发展。曾几何时,什么房价门槛、富人区等等说法不绝于耳。与此相对,在美欧这样的发达国家,哪怕是在纽约、旧金山这样的财富汇聚地,城市化的热点也往往是经济适用房、贫富混居模式、微型住宅等等。因为穷人(许多往往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相当于中国的“蚁族”)才是干活儿的人,是城市发展的动力。贫困化城市的一个吊诡之处,在于人口的集中使房价飙升,但集中来的人口又属于最买不起房的阶层。这成为21世纪城市化最大的难题之一。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更是如此。外来民工进城是不会走的,他们子子孙孙都会住下来,不管现在的城里人是否高兴。如果在教育上歧视他们的子弟,就意味着城市下一代的素质低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制造世代贫困。这将使整个城市丧失竞争力。

我国城市贫困成因的研究综述 第5篇

关于我国城市人口贫困成因及对策的研究综述

摘要:

贫困问题作为各国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其研究额历史已有几百年之久。而前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农村贫困展开,很少关注到城市人口的贫困问题。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特别是最近几年,由于下岗、失业人数不断增多,城市贫困问题日益突出起来。本文所指的贫困是温饱型贫困,即人的基本生存条件(衣、食、住、行、医、教等)的缺乏。本文由城市人口的结构分布、贫困的范围,深入分析了城市人口贫困的成因,并根据成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便更好地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

关键词:城市人口,贫困,特征,成因分析,对策

一、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的结构分布

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的结构大致可分为四个类型: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文化程度和从业结构。

(1)年龄结构

在城市贫困群体中,不同年龄阶段的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贫困。其中,高龄特困老年人的比例大大高于低龄特困老年人。据一项调查结果表明,500名城市特困老年人平均年龄为76.2岁,其中60~70岁的占15.8%;70~80岁的占32.4%;80岁以上的占51.8%。这是由于在退休后的老年人中,一方面,低龄老年人往往能够从事一定的再就业活动,从而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从时间上说,由于工资调整及通货膨胀等因素,退休时间越早,退休金水平越低,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的价格补贴,但从总体上看,退休金的增加幅度低于物价与工资的变化幅度,这样,退休年份越早,老年人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水平就越低。所以,在年龄上,必然会呈现出年龄越增长,低收入的特困老年人的比重就增加。此外,由于物价上涨,一些依赖退休金的老人也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2)性别结构

在城市贫困人口中,女性贫困人口的比例往往高于男性。据全国各地对失业下岗职工调查显示,在下岗职工中女性一般超过50%,在纺织行业甚至达到70%以上。而从老年人总体上看,女性老年人的退休金收入水平普遍低于男性老年人;即使是女性老年人再就业的收入水平也普遍低于男性老年人。而在特困老年人中,女性老年人的比例也高于男性老年人。在无收入老年人中,女性比例高达89.3 %;而在低收入老年人中,女性老年人85.4%。不难看出,在低收入的老年人群体中,女性老年人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老年人。这不仅是女性老年人中存在的问题,而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女性就业者中,这种男女收入上的差距,也是普遍存在的。

(3)文化程度

据全国各地对失业和下岗职工调查表明,下岗职工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初中和初中以下的至少占60%。另据昆明市1997年对数十个国有企业13785名下岗失业职工的调查显示,小学、初中、高中学历的各占14.7%、44.7%和30.6%,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0%。(注:该数据摘自《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及再就业的调查报告》)。

(4)从业结构

在不同的行业存在不同的收入差距,这是无可非议的,而在同一行业中,同样存在由于从业者角色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差距。以一组数据为例:1994年企业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为6737元,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141元,两者相差2596元,其中处级管理人员比职工平均工资高4577元,科级高3399元,科员高2044元;与集体经济单位企业平均工资3212元相比,则总计平均高3525元,其中处级高5506元,科级高4328元,科员高2973元。1996年国有经济单位经营人员收入为5519元;集体经济单位为16248元;其他经济单位为51129元;而同期其相应的职工收入为6280

元;4302元;8261元;两者相差分别为:2.5倍;3.8倍;6.2倍。由此可以得出,在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收入明显高于职工工资收入,两者差距接近40%。(注:于祖尧主编《中国经济转型时期个人收入分配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版。)

在个体和私营企业数量多的地区,私营企业主与雇工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当悬殊,而且随着雇工人数的增加,其收入差距也相应拉大。雇工规模在10~30人,雇主与雇工的收入差距在15~40倍;31~50人的差距在40~70倍;51~100人的差距约65~130倍。(注:于祖尧主编《中国经济转型时期个人收入分配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版。)据浙江省温州市的一项调查,在一般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21倍;在具有百万资产以上的私营企业中,企业主的年收入为一般职工的79倍。(注: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在国有、集体、还是其他经济单位,在同一行业中,由于其职位不同,或扮演的角色不同,也会致使收入差距拉大,进而导致贫困产生。

二、我国城市人口贫困的范围

城市贫困人口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和低收入的贫困人口。目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

第一、以老弱病残和“三无”人员为主体的城镇脆弱者群体。这是目前城镇居民中最困难的群体。包括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的城镇居民;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或赡养人的老弱病残孤等城镇居民;退休人员群体,以及政府管不上,企业靠不上,家庭顾不上的“三不管”人员群体,如失业期满而无法重新就业者,已领失业保险而不能保障家庭基本需求者,没有参加失业保险或不够失业保险条件而生活困难者。

第二:下岗、失业人员群体。这是目前我国城镇贫困人口中最为集中,最引人注目的群体,是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另外还有一部分群体属于隐性失业者,如企业效益差或亏损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或职工长期拿不到全工资,仅靠企业所发的微薄生活费维持生计。如果再考虑他们所赡养的人口,则贫困人口还要增大。

第三:城镇外来“打工仔”群体。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差别的利益驱动,使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加之现行户籍制度的限制,外来劳动力在当地城镇很难受到平等对待,他们在入户、入单、购房、就业等许多方面受到各种人为的限制。

三、城市人口贫困的成因分析

我国城市贫困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企业方面的因素,二是家庭方面的因素,三是国家政策方面的因素。

第一,企业方面:目前亏损和双停企业主要集中在:①军工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它们大多地理位置差,产品特殊,进入市场相对困难,转产难,经济效益普遍差,亏损严重,资产负债率高。②轻工、纺织、机械、建筑、煤炭等企业,由于受市场竞争冲击,这些企业被一些无负担,又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适应能力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所冲击,加之企业本身人口多、负担重、设备老化、原有体制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改制难度大,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极度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破产、倒闭的状态。③另有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企业领导人经营决策失误,重复投资,管理差,经营不善,加之一些领导人滥用权力,以各种方式贪污、侵吞企业资产,导致企业破产。

现阶段,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亏损、双停企业和破产倒闭企业中,因此,企业效益下降,亏损增大,破产倒闭是城镇贫困人口形成的最直接原因。工资性收入是绝大多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最主要来源,一旦工资得不到保障,生活就难以为继,而且下岗、失业人员群体的出现,加剧了城镇贫困人口的增加,成为贫困人口的主体。

第二,个人和家庭方面的因素对城市贫困有重要影响。在亏损和双停企业中,特别是那些煤炭、轻工、纺织等行业常常是一家几代人在同一企业工作,拖欠工资对这类职工家庭影响更大,其生活尤为困难,甚至出现因生活无法维持而吃野菜、捡破烂、卖血等现象。不难理解影响城镇贫困的个人和家庭方面的诸多因素,如家庭规模、家庭年龄结构、劳动适龄人口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就业者的身份(全民、集体、个体等),职业性质(固定工、临时工)、职工种类、行业、就业者的平均收入等等。

就贫困结构看,人口越多,就业人口越少的家庭,其贫困程度远高于其他家庭,换句话说贫困率与家庭人口成正比关系。未成年人和老龄人多的家庭,会使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增加,从而加重了家庭的生活负担。家庭适龄人口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也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低,无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其择业渠道狭窄,即便就业也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生产作业、收入较低,相反,文化素质高,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家庭成员极容易找到工作,且收入也较高。第三,客观政策因素影响。宏观政策对城镇贫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社会保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就业政策和物价控制。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表现在一是社会保障能力滞后,目前的社会养劳和失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城镇,但由于各地劳动保险部门普遍采取的是统筹费用差额收缴和差额拨付的方式,因而普遍存在企业拖欠或无力支付职工的全额退休金的现象。现阶段的社会保障不仅覆盖面小,而且对贫困户救助的能力十分薄弱。二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滞后。我国许多地区现有的城镇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一种多部门交叉分管、企业自管、条块分割的分散管理体制。劳动、人事、财政、卫生、保障等部门及一些行业主管部门都参与管理,但缺乏一个综合协调部门来统一组织和领导。尤其是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应亟待建立相关的制度加以规范。

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不高,可供分配的资源还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人们收入差距的全面扩大,高收入阶层的形成,必然会导致一部分人收入低下和贫困。

我国的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地区性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造成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而在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低,还不能有效吸纳外来劳动力的情况下,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城镇贫困人口。同时,传统的“低工资、高就业”的就业体制已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国家对新增剩余劳动力难以全面安置,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使一部分人生活陷于贫困。

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人们高水平的消费中,需求得到低水平的满足,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绝对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降。由于日用消费品中的食品类占更大比重,导致城镇贫困户食品类开支的增大,贫困问题更为突出。

四、解决城市人口贫困问题的对策

城镇贫困事关社会稳定,国家对此更应给予相当的关注和帮助。由于城镇贫困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需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

1、大力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城镇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宠大的系统工程,决非短期内能完成。所以,为贫困者提供直接的生活保障,是短期内改善贫困者生活状况的有效手段。在实行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体,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贫困补给制度,采取发放救济款、救济物、食品券等形式。建立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者共同筹措的保障金,使养老、医疗、下岗、失业都有社会保障,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逐渐解脱贫困。

2、转变观念,立足劳动就业制度改革,解决好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在为贫困人口提供直接生活保障的同时,应加强对城镇贫困人口的发展援助力度,努力增加就业,提高贫困者的自身发展能力。发挥居委会、街道办的积极作用,再就业应优先考虑贫困户,尽可能给予优惠条件。再就业办公室或再就业服务中心应积极鼓励贫困者自谋出路,充分发挥其特长。条件许可时可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组织贫困者参与建设,以扩大收入来源,也可发展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拓展就业渠

道,扩大就业面。形成一个以政府引导,职工自主选择和自求发展为主,个体和私营企业为补充的再就业体系,从而最终解决其生活贫困问题。

3、建立相应的就业培训引导机制,培养和提高贫困人口的专业技能和文化水平,提高他们的择业观念、竞争上岗能力和适应能力。要着力提高贫困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包括学生上学,就业者的岗位技术培训等,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自身脱贫致富能力。有关部门应根据择业实际组织贫困人口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引导他们实行跨系统,跨行业就业,鼓励他们到非公有制就业,以达到劳动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和自由流动。

4、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妥善安排下岗分流人员。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让亏损企业起死回生,重新焕发生机,让微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营效益。由于亏损企业境况不同,就必须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承受力,考虑到政策的连续性,顾及到企业历史形成的困难。政府部门应对困难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给予更多、更实在的关心和支持,在涉及到有关经济政策、贷款、债权债务清偿等诸多问题上,应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为企业排忧解难。

5、严格控制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市场物价是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问题,物价上涨,导致人们的预期收入下降,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严重时会使居民恐慌,抢购风潮席卷而来,对社会安定构成威胁。据统计,物价涨幅超过10%,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对贫困家庭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在物价政策上,要兼顾贫困人口的承受能力,以保证价格变动不会使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平下降,与此同时,应加强市场物价管理,防止乱涨价、欺诈行为等。

五、总结

城市贫困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予以足够重视。一方面,它会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和GDP的损失。无业所导致的贫困,实际上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不能被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与一般的物质资源不同点在于其不能被储藏,且可开发利用的时间约为30-40年,不及时开发利用不仅会浪费这一宝贵的资源,而且,为维持劳动力资源的生存,还可能要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城市贫困问题的存在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城市贫困人口的增加会拉大收入差距,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同时,贫困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增加,不仅会影响该群体的消费,还会影响其他群体的消费预期,制约消费需求的扩大。

所以提出解决中国的城市贫困问题,要“两手抓”:一手抓生活保障,另一手抓促进就业。促进就业是积极的、根本的脱贫手段。对贫困的无业人员来说,生活的压力使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高过其他群体,在享受“低保”与就业之间,他们宁愿选择后者。因此,城市政府要重视为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反贫困创造条件,并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城市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参考文献】

[1] 徐勇《城市特困老人生活及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载《上海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

[2] 关信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 199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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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钱林 《当前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载《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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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王春萍 《可行能力视角下城市贫困与反贫困研究》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8-12-1:168-177页

城市贫困 第6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迅速,但同时,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产生了城市贫困群体。这种伴随经济增长而产生的贫困现象,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关于城市贫困问题的研究已成为世界学术论坛的热点之一,也是我国面临的和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而又重大的社会问题。因此,对我国城市居民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字:城市社区贫困人口措施

一、城市社区贫困人口现状

中国的城市贫困人口究竟有多大?目前由于没有国家权威部门制定城市贫困标准,也没有开展专项的贫困状况调查,因此只能依据专家学者的估算。国际上每人每日支出不足一美元为贫困人口的标准,据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字,截至2007年3月31日,全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242.7万人(1038万户),平均保障标准为173.9元/人月,人均补差92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偏低。在《中国全面小康发展报告(2006)》,目前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约2600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约有2200多万人,两者合计有48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大约为3.7%。如果根据国际上每人每日支出不足一美元即为贫困人口的标准,按照世界银行最近的估计,目前中国超过1亿人还处在国际贫困线以下,相当于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他们收入低,入不敷出;营养水平较低;穿戴和日用品简陋;住房条件差,有的甚至无力支付电费,晚上不敢开灯。困难职工反映最怕的是过“三关”,即生病关,子女辍学关和年节关。这些贫困人口是中国今后要建设小康社会,达到总体小康水平的最关键的人群。总体上说,中国的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为贫困减缓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无论是以我国官方的贫困线标准还是国际贫困线标准,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的下降是不争的事实。例如,根据Ravallion与Chen(2004)的估计,中国的贫困率从1981年的53%下降到了2001年的8%,这显然是一个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成功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贫困人口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而且贫困减缓的速度在下降,贫困减缓的难度在逐步增加,甚至贫困减缓可能出现反弹;

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失业下岗等导致城镇贫困逐渐凸现,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地区也使得城镇贫困越来越不可忽视;

3.贫困的内涵已经不再局限于收入,贫困人口获得医疗教育等的能力较差将成为扶贫的重要内容;

4.贫困人口的分布具有显著的地域特征。

迄今为止,由于没有国家权威部门制定城市贫困标准,也没有开展专项的贫困状况调查,因此只能依据专家学者的估算。国际上每人每日支出不足一美元为贫困人口的标准,据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字,截至2007年3月31日,全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242.7万人(1038万户),平均保障标准为173.9元/人月,人均补差92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偏低。在《中国全面小康发展报告(200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约有2200多万人,他们收入低,入不敷出;营养水平较低;穿戴和日用品简陋;住房条件差,有的甚至无力支付电费,晚上不敢开灯。困难职工反映最怕的是过“三关”,即生病关,子女辍学关和年节关。这些贫困人口是中国今后要建设小康社会,达到总体小康水平的最关键的人群。

二、造成城市贫困人口的原因

1.国有企业的改革

中国是有着特殊国情,特殊历史的国家。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企业大多数是国有企业,通过单位制,让城市社会实现重组,满足工人的各种需求。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的大规模存在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将非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市场化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经济腾飞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有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双轨制度的存在,致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财富集中到少数管理人员手上,而那些工人只有面对工资压低、社会保险覆盖面缩小或是直接下岗的困境。由于当今竞争激烈,那些知识水平不高,技术能力不强的下岗工人很难找到下一份工作,再加上我国下岗工人的技能培训基地较少,使得他们没有继续学习的机会,谋职困难,以至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成为城市贫困人口的一部分城市贫困率随之提高,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形势与预测”。自1996年以来,我国收入最低的20%城市居民中占绝大多数是这一类人口。

2.市场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间,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形势,在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市场机制难免会有些漏洞。让有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运用手中的权力去掠夺弱势群体的资源,致使一部分的贫困人口出现。这里指的掠夺资源包括显性掠夺和隐性掠夺。其中显性掠夺有用工企业压低工资,在城市的拆迁过程中掠夺财富等等,而隐性掠夺则有以下几种:社会保障覆盖面缩小,教育资源的不公平投资。于是那些依靠社会保障生存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远远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1999年对13.7万户城镇居民的调查,只有36.6%的居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1.8%的人参加了失业保险,13.9%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由于保险基金的严重短缺,使参保者领不到足额的保险金,如养老保险由于企业累计欠缴达370多亿元,个人帐户空帐运行,严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2000年拖欠养老金72亿元,人均拖欠1800多元。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只有50%,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拖欠医疗费的情况更为普遍。据估算有40%的参保者因社会保险金不能足额按时发放而缺乏社会安全感。国务院民政部救济司司长王振跃指出:过去由于投入不足,到2001年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有1580万,而实际得到保障的贫困人口只有382万,此外,福利政策还存在平均主义倾向,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基本上是按职务分配,职务越高福利越高,反之越低。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养老、医疗、住房、实物福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富裕户比贫困户高87%,其中养老金高4.2倍,医疗保险高62%,住房补贴高61%,实物福利高38%。由于社会福利政策没有向贫困户倾斜,因而拉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

3.社会流动

所谓社会流动就是指:人们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的迁移行为。这里主要指进城务工人员的流动。

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渐宽松,户籍制度控制力度的减轻,以及城市对干脏、累、工资不高活儿人员的需求的拉力,再加上农村出现劳动力过剩的情况的推力作用。不少农民开始进城务工,为城市的发展付出自己的精力。可是他们因为知识,技术的缺乏,很多权利受到侵犯。始终无法融入城市的中、高层社会,游离于社会的边缘。于是他们也成为构成城市贫困人口的一部分。

4.自身素质

家庭成员文化程度偏低、无固定职工或从事体力劳动的居民户,以及在健康和教育方面面临较大风险或不确定性的家庭,最有可能陷入贫困。一方面由于年龄、性别、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部分劳动者无法正常就业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同时部分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

偏底或由于产业结构的转型导致技术过时,容易丧失就业机会或陷入低收入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劳动力少、抚养系数高、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造成贫困,或者由于劳动者过去长期处于无固定就业和无保障状况,或较早退休、退职和被精简,以及下乡返城等原因导致目前无正式的就业机会。另外,部分下岗失业人员过去长期依靠国家和单位安排就业和收入保障,形成了较严重的依赖倾向,缺乏自我解困的动机、能力,而且目前所获得的保障水平也偏低。有的失业人员对再就业期望过高,不愿意或不适应通过非正规就业来获得再就业。

三、解决城市人口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

1.政府主导,实行就业促进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消灭贫困的根本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就业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完全可以通过就业、增加收入脱贫的。因此,政府要重视为贫困人口主动参与脱贫创造条件,并采取“就业保障”的措施,帮助城市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我国政府无可选择地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然而,贫困群体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很难回到主导产业中,甚至很难找到稳定的就业岗位。为增加就业岗位,除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外,还要注重开辟灵活的就业形式。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要给传统产业、非正规就业留有空间,并在政策上提供适当支持,以便多渠道地促进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其生活来源。作为政府要加大力度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那些最困难的地区、行业和最困难的群众开展就业援助。目前比较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国家给资金、给政策,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改救济为就业”,解决有劳动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2.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首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的保障范围随着城市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尽快将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都包括进来,实现广覆盖。不能只保城市中原有的“三无”民政对象,必须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在岗、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各类人员都给予保障,而不论其身份、地位、有无职业,都应一视同仁,以体现最低保障制度的全面和公正,真正解决城市所有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其次让城市贫困人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外,还应对其子女的教育费用进行资助或采取减免特困生的学杂费、建立贷学金制度等,以保证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机会。逐步调整现有社会福利政策,在住房补贴、退休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等方面向低收入者倾斜,通过社会保障的再分配,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要建立和健全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各种经济类型的劳动者覆盖在安全网内,这不仅能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感,也有利于劳动者的合理流动。要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如养老金,由于过去老职工的隐性缴款未能得到补偿,使企业不堪重负,致使企业欠

缴和拒绝保险金。为解决此项难题,政府应从国有资产中划出一部分用作养老金。第五,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明确国家、企业和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使社会保障制度有法可依。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和《社会福利法》等法律,使解决城市贫民问题最终走上法治的轨道。

3、社区建设带动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融合。社区生活对于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融合至关重要,社区生活是城市贫困人口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场所。现实的社区建设并没有对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参与给予足够的重视。尽管近年来政府大力开展了社区建设工作,力图由城市社区组织和依托于社区的民间社会支持网络来代替原来工作单位的一些社会职能,但迄今为止社区组织和依托社区的各种非政府机构仍然处于初期的发展过程中,它们掌握的资源还很有限,因此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原来由工作单位所承担的各种社会职能。在这种状态下,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因为拥有行政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而成为社区惟一有效率的组织者和资源配置者。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有责任为城市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社会参与的机会,让他们更多地融入到社会生活中来。加强社区建设,要求城市贫困人口参与到社区的城市反贫困决策过程中。城市反贫困的决策过程,将会对城市贫困人口产生影响。因此,城市贫困人口应当通过这种决策过程的参与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城市社区中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可实行类似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那么,这一方面能够实现城市贫困人口的政治参与的社会权利,另一方面又能促使他们的怨恨和不满在民主化的社区这一平台上得以释放,以此促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增进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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