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范文

2024-08-21

悖论范文(精选8篇)

悖论 第1篇

投票悖论是严格的逻辑悖论吗?--投票悖论逻辑结构浅析

严格意义上的逻辑悖论有三大构成要素: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严密无误的逻辑推导、能够推出矛盾等价式.投票悖论是指在群体选择的投票决策过程中,根据潜在的公共背景知识:理性人假设、传递性规则和多数规则,投票群体最后得到自相矛盾的投票结果,而这一矛盾结果是经过严密无误的逻辑推证得出的,因此投票悖论是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作 者:刘春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93刊 名:自然辩证法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年,卷(期):21(1)分类号:B81关键词:逻辑悖论 公共背景知识 多数规则 偏好顺序

悖论 第2篇

活在世上,介于红尘,每个人都会对命运有所思索,鄙人也是如此。而思考命运,却又常常陷入矛盾之中。命运,是一种悖论啊。

命运,是可知还是不可知?

走进海水围绕,林木丛深的佛教圣地普陀山,我看到一座座庙宇拥满朝圣的香客。他们面对佛祖虔诚地膜拜、祈祷。与之攀谈,有的是为了祛病,有的是为了求学,祈求佛祖保佑。香雾缭绕、木鱼声声,我想,命运是不可知的吧?否则众多香客为何来这里祈求呢?

一位好友18岁的孩子突然患了精神病,反复喊闹,非但辍学,家人还得整日看护。望着孩子迷茫的目光,我的内心升起悲凉。花样年华,正应蓬勃的生命却……。造化弄人,命运真是难以捉摸啊。

晚上翻看唐诗,读到张九龄感遇诗中的两句:“运命唯所遇,循环不可寻。”一代贤相,运筹帷幄,才高八斗,但也命运多舛,生此感慨。我的心中不由一声叹息。

看电视上介绍日本女排,提到大松博文。这位著名教练曾率日本女排三夺世界冠军,而当时的日本女排身体条件并不太好。大松严格要求、刻苦训练,被称为“魔鬼教练”。他的队员被他骂过,甚至打过,但在他逝世后,她们在他墓前立碑,上书“有志者事竟成”。看了这段电视,我又想,人也有把握命运的可能吧?

看《读者》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说美国某大学教师让学生谈理想,五十几人中只有两人有明确目标。二十几年后,还真就这两人成就了一番事业。看来对自己的命运进行设计和安排也并非不可能,并非没有用。

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两位母亲精心培养儿子,儿子经过努力也终于成为一代人杰。由此可见命运的轨道也有迹可循。

命运的不知与知之间会有一道桥梁相连吧?人不能完全知晓、把握自己的命运,但只要有志,并为之努力,就会向心中的目标接近。也许,最终没有登上理想的高峰,但那攀登的足迹还是会充实、丰富人生。

人生命运是喜呢还是悲?这也是个悖论。

在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圣经,基督教认为,人生来就是有罪的`,来到世上就是为了赎罪,这就带有悲剧性了。从人生和世界的大进程看也是悲剧性的:无论英雄与草民,最终都化为一抔土,就是地球亿万年后也要灰飞烟灭。人在年轻时思想不成熟、经济不富裕,却要成婚。待人情练达、事业有成,发现婚姻不合适时,木已成舟、青春已逝,所以婚姻本身就隐藏着悲剧性。知识的积累也是如此,年轻时头脑清楚、精力旺盛,却处于学习阶段,而当知识丰富,学问渊博时,人已垂垂老矣,行将就木。故而哲学家叔本华认为人生是可悲的,是宿命的。

从局部看,命运也有悲剧性,俗一点说是:“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雅一点说是:“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人会失意,是悲;人会得病,是悲;人会丧亲,是悲;人会遇祸,是悲。因而文学作品有大量悲剧,莎士比亚最优秀的剧作是四大悲剧,我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除《西游记》外也都是悲剧。古往今来的文艺经典,大部分是悲剧,文学的最高层次也是悲剧。

或许某个人会说,我万事如意,从没有伤心事。那很不幸,这就是悲剧。没有痛苦的人就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幸福,没有大悲,也就不会感受到大喜。

命运当然也有喜兴,能来到世上走一遭,就是幸运,就是喜。生物在不断进化、世界在不断发展,这就是喜。

从局部看,喜事也不少。成人是喜,结婚是喜,生子是喜,入学是喜,就业是喜,乔迁是喜,升迁也是喜;年轻美丽是喜,年高德劭也是喜;运动员登上领奖台是喜,作家抚摸新出版的作品也是喜;农民收割金黄的麦浪是喜,工人落成宏伟的大厦也是喜。人们还恣意去寻求喜悦、快乐,去旅游、去看戏、去运动、去宴会、去联欢、去游戏……人生正因为有这些喜乐,才让人眷恋。

老子曰:“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依。”悲和喜也相连,且可相互转化。一代艺术、禅学大师李叔同临终前概括人生写下“悲欣交集”四个大字,他的眼中滚出泪珠,嘴上却带着微笑。曹雪芹对此意看得真切,描写得也形象:“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范仲淹推崇隐逸的严光,为其修祠并做歌云:“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而面对人生不断演变的悲喜剧,范仲淹态度是:“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也很从容、洒脱。

命运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这又是个悖论。

与同事或朋友聊天,不少人感叹命运的不公:有人富,有人穷;有人强、有人弱;有人精,有人笨;有人顺,有人背;有人喜,有人愁……。人生是有差异的,这差异就显出不平等,不公平。

命运是公正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好心必有好报。命运又是不公正的,“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其实细想想,命运如平衡的天平,不偏不倚,总的来说是公平的,左边失重,必在右边添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例如视觉障碍,必以听觉和触觉的敏感弥补之。

苦难折磨人,使人痛苦,但苦难又能磨炼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冰心说:作家不应害怕苦难,而应感谢苦难,因为苦难给作家阅历,使他写出好作品。司马迁也有类似认识:“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

富贵可以使人锦衣玉食,灯红酒绿,但天方夜潭中的富翁却因有钱而睡不着觉,他怕小偷,怕盗贼。而他的长工每日敞门酣睡。富翁把钱袋送给长工,便能熟睡了,可长工却提心吊胆,昼夜难眠,于是他又把钱袋还给富翁。

荀慧生学徒时师傅要求严厉,经常责骂甚至毒打他。但他却打下了浓厚的戏剧功底,以后终于成为京剧四大名旦之一。他也非常感激师傅过去对他的严格训练。“要想人前显贵,就得人后受罪。”这是旧时艺人深切地自身体验啊。

命运的公与不公是相对的,相辅相成。

基于罗素悖论的函数悖论 第3篇

关键词:函数,概念,悖论

函数是现代数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贯穿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 在各种类型的教育教学过程中, 函数都是最基础的数学概念之一, 但大多数学生却不甚理解函数这个概念的内涵, 常常是知其然, 不知其所以然.请看下述三例:

例1 设{fn (x) }是定义在R上的函数列, 则建立如下映射, g:{fn (x) }→N, fn (x) ∣→n, 即n=g (fn (x) ) , 该映射是函数吗?为什么?

例2 设2003数本班全体学生构成集合A={s1, s2, …, sn}, 集合B={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 则建立如下映射, h:AB, 学生∣→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 该映射是函数吗?为什么?

例3f={ (x, y) ∣x∈R, y=cosx∈[-1, 1]}⊆R×R={ (x, y) ∣x∈R, y∈R}, 试问:f是函数吗?为什么?

下面, 本人对函数概念进行整理和注解, 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 同时, 权作同行交流探讨.

一、函数概念的介绍

1.产生阶段

16世纪, 随着自然科学对物体运动研究的深入开展, 尤其是对各种变化过程和各种变化着的量之间的依赖关系的研究, 促使数学学科产生了变量和函数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函数概念来源于现实生活, 产生在人们对自然现象的不断探索过程之中, 所以对函数概念的理解和把握, 要充分尊重它的现实意义和实际应用.

2.发展阶段

(1) 原始概念.“函数”这个数学术语首先是由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提出来的, 他定义的函数的含义是指关于曲线上的点的横坐标与纵坐标以及一些线段 (如弦、切线、法线等) 的长度.根据此函数定义, 坐标、弦长和切线都是函数!显然非常模糊, 且不具体, 与我们现行的函数定义相差甚远.

(2) 第一次扩张.1748年, 数学家欧拉将函数定义为:“变量的函数是一个解析表达式, 它是由这个变量和一些常量以任何方式组成的.”1775年, 欧拉又给出了函数的另一种定义:“如果某些变量, 以这样一种方式依赖另一些变量, 即当后面这些变量变化时, 前面这些变量也随之而变化, 那么前面变量称为后面变量的函数.”上述欧拉给出的函数的两个定义称之为解析的函数概念.例如x2+x+1, (x-2) 2+y2, 等等, 这与现行的函数定义相差不多了, 只要稍作修改为f (x) =x2+x+1;f (x, y) = (x-2) 2+y2即可.见上述例1、例2、例3.

(3) 第二次扩张.欧拉在提出解析的函数概念的同时, 给出了图像的函数概念:“在xOy平面上任意画出的曲线所确定了的x, y之间的关系.”

(4) 第三次扩张.1837年, 德国数学家狄里赫莱进一步给出了函数的定义:“对于在某区间上的每一个确定的x值, y都有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值与之对应, 那么y叫做x的函数.”黎曼也给出了类似的定义:“对于x的每一个值, y总有完全确定了的值与之对应, 而不拘建立x, y之间的对应方法如何, 均将y称作是x的函数.”上述函数的两个定义称之为对应关系的函数概念.

(5) 近、现代函数的定义.在近、现代数学中, 函数的概念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建立在“集合”和“对应”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基础之上, 其定义为:集合到集合的单值对应.即非空集合间的映射叫做函数.记作f:AB, x∣→y, 或y=f (x) , xA, 集合A叫做函数的定义域, f叫做函数的对应法则, f (A) 叫做函数的值域.

二、函数概念的注解

现行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材中, 对函数概念的定义不外乎两种, 其一是变量的函数观点, 其定义为:“设在某变化过程中有两个变量xy, 如果对于x在某一范围内的每一个确定的值, 按照某个对应法则, y都有唯一的确定的值和它对应, 那么就把y叫做x的函数, x叫做自变量.”这在中学数学课本中, 非常普遍, 也比较流行.其二是对应的观点, 其定义为:“非空数集间的映射叫做函数.”但无论是哪一种定义, 都比较狭隘, 非常局限, 会误导学生, 特别是对学生今后的数学学习造成隐患, 有必要对其进行探究和解释说明.

1.修 订

对于定义“设在某变化过程中有两个变量xy, 如果对于x在某一范围内的每一个确定的值, 按照某个对应法则, y都有唯一的确定的值和它对应, 那么就把y叫做x的函数, x叫做自变量.”把函数定义为变量, 显然与高等数学中映射的观点不相符, 给大学阶段的数学教学埋下了隐患.而定义“集合到集合的单值对应.即非空集合间的映射叫做函数.”当然也是有问题的.一是何谓单值?集合中的元素一定是“值”吗?二是何谓单值对应?把现行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材中函数概念定义为:“非空集合间的映射叫做函数.”记作f:AB, x∣→y, 或y=f (x) , xA, 集合A叫做函数的定义域, f叫做函数的对应法则, f (A) 叫做函数的值域.强调函数是集合间的一种关系, 一种特殊的关系!这样, 既便于学生理解, 又与今后数学的学习不矛盾.

2.注释说明

(1) 当A, B都是数集时, f就是现行各种教材中函数的定义.其中A, B可以是无限集, 也可以是有限集.

例4y=f (x) =2x+3, x∈R.

(2) 当A, B不都是数集, 或都不是数集时, f仍然是集合A到集合B的函数.

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5 集合点名.叫“张三”, 就有一个名字叫张三的人答应 (假设集合中名字叫张三的人唯一) , 这就是名字集到人集的映射, 当然是函数, 而且是非数集到非数集的函数!

根据概率的定义, “随机事件A发生可能性大小的度量 (数值) , 称为A发生的概率, 记作P (A) .”其实质是事件域T到无限集[0, 1]的映射, 是函数!因而才有概率的公理化定义:“概率是定义在事件域T上的一个非负的、规范的、可列可加的集函数.”

例6 抛掷两枚完全一样的硬币, 观察其正面 (国徽) 朝上的情况, 结果有且只有四种情况:正正, 反反, 正反, 反正, 分别用A, B, C, D表示, 由概率论的知识可知, Ρ (A) =Ρ (B) =Ρ (C) =Ρ (D) =14.这样就建立基本事件集合F到数集B={14}的一个函数关系.

(3) 对应关系的函数的定义.在上述“修订”中, 函数的概念比较容易理解, 但其中涉及“对应”这个基本概念, 何为“对应”?不明确, 不具体, 为了避免之, 下面给出关系的函数概念:“设f是集合X与集合Y的关系, 即fX×Y={ (x, y) ∣xX, yY}, 若 (x1, y1) ∈f, (x1, y2) ∈f, 则y1=y2, 那么称f是集合X到集合Y的函数.”比较难理解!由此定义可知, 函数是直积X×Y的一个子集合, 是一个集合!你想象得到吗?请看下例:

例7f={ (x, y) ∣x∈R, y=cosx∈[-1, 1]}⊆R×R={ (x, y) ∣x∈R, y∈R}, 即是我们常见的余弦函数y=cosx, x∈R.

3.函数亚悖论

由上述 (3) 中关系的函数的定义可知, 第一, 函数其实是一个集合!而函数是集合间的一种特殊关系, 这显然是矛盾的.第二, 既然函数是一个集合f, 那么就可以定义所有函数构成的集合——函数集A, 也可以定义一个在A上的函数, 即定义在函数上的函数!这显然也是矛盾的, 不符合逻辑.雷同于集合的罗素悖论, 这是一个函数悖论, 我们就把它称之为函数亚悖论.请看下面两例:

例8g:fD, 其中f同上, D={满射, 单射}.h:fD, 其中f是所有函数构成的集合, D={满射, 单射}.显然, g, h也是函数, 当然有hD, 而这是罗素悖论的一个翻版!我们姑且说是函数概念的亚悖论.

例9 已知集合A={1, 2, 3}, 则集合A的子集集合为F={∅, {1}, {2}, {3}, {1, 2}, {1, 3}, {2, 3}, {1, 2, 3}}, 我们可以建立F到集合A的子集的基数集合{0, 1, 2, 3}的一个关系, 且也是函数关系.

显然, 这是集合集到非空数集间的函数关系!超出了函数定义的范畴, 所以, 类似于罗素悖论的处理办法, 我们不讨论定义在所有函数构成的集合上的函数.

参考文献

[1]盛祥耀主编.高等数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数学分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3]刁在筠主编.运筹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4]赵振威主编.中学数学教材教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悖论 第4篇

团队的悖论 第5篇

团队的悖论 - 另一角度看团队建设

但这里就存在一个悖论。

总经理的团队:总经理认为,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团队,他希望所有的部门能相互支持、配合,生产与销售能够更加密切合作,采购部门能够更加考虑生产的需求,设计部门能够更加聆听销售部门的声音。

部门经理的团队:可是,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却认为各自的部门是一个团队,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在不同的场合,都不得会强调部门团队的重要性。

销售部门的负责人会在部门里强调完成销售任务的重要性,至于应收帐款那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同时,销售人员面对客户时,为达到销售目的,往往会答应客户任何对产品的要求,而不考虑产品部门的想法。

这一点让总经理颇为头痛。

有意思的是,集团老总所理解的团队是整个集团,而不是一个个子公司,不是各个公司总经理所理解的团队。

这个悖论就是:强化一个层级的团队时,其实就在同时打破高一个层级的团队。

如果我们无法回避这个悖论,那我们就要学会适应。

你属于哪一个团队?或哪个团队是你的第一团队?

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如果回答不好,会影响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营,跨部门、职能、公司的合作,

《团队的悖论 - 另一角度看团队建设》()。

你与你同级别的同事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你的部门下属。举个例子,一个公司里,销售部经理、产品部经理、生产部经理、采购部经理、物流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部门经理是一个团队,这个团队是他们的第一团队,而各自管理的部门是他们的第二团队。

同样,总经理的第一团队,不是自己所管理的公司,而是与集团内的其它公司总经理组成的团队。

你的第一团队不是与你下属组成的团队,而是与你同级别同事组成的团队。

这种对团队的重新定义,可以有效地建立跨部门的合作,因为往往跨部门合作的阻碍来自于各部门的负责人,而不是部门里的员工,所以解决跨部门合作的关键是解决部门经理的合作问题。

是否有制度来保证这种对团队的重新定义?

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证,仅仅靠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的宣传,是达不到效果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部门经理的奖金方案,部门经理的奖金仅仅50%与本部门的业绩挂钩,而另外50%与其它部门经理一起,在另一个奖金方案下,更多的是与公司的业绩而不是部门业绩相关。

有些公司更加极端,部门经理的奖金方案100%与公司业绩挂钩。

这样的制度保证,部门经理不仅仅要关注本部门的业绩,也要考虑其它部门的业绩,这种关注就会把这引起部门经理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当然,也达到了我们团队设计的想法。

腐败源自悖论 第6篇

这几日从网上看到许多网友关注中国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为此展开了大讨论,许多人认为某方面的腐败是其他方面腐败的根本。比方说司法腐败,教育腐败,道德腐败等等。但笔者以为,这些盘根错节的问题,其实都是一个大问题在几个方面的表现。那就是中国的政治悖论问题(事实上,中国现阶段政治制度及其相关的政治文化存在着许多的深层次矛盾,而且,有许多是不可调和的,姑且称之为政治悖论)。下面详细的论述之。

一、权力悖论

许多网友在这个问题上困惑不解,为何从理论上说应该是大众共享的权力却总也不能真正的成为大众手中的工具?为何从制度的设计上看来十分合理的权力分配机制,却总是在实践中走样?为什么中国的人治效力总是大于法制的效力?我在分析这个问

题之前,先简要分析一下权力的本质及其历史。

政治权力,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是人类生产社会化,必须要有人担任组织协调的工作,而这种组织协调的表现方式必然是由少数人对大多数人进行命令与指挥,为了保障协调,避免思想和利益的差异导致行动的差异,必须对不服从命令者有一定的强制措施,政权也由此产生。权力的这种表现形式天然的与大众对于权力的平等需求是一个悖论。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管理者之间也需要协调,由此而诞生了权力的层级结构。由于权力所固有的强制性,权力体系自身也存在着悖论,那就是权力本来产生的目的是为多数人服务的,却演变为必须依靠对上负责(也就是对少数人负责)的体制来达到为

多数人服务的目的。

古往今来,面对权力分享和权力体系这种固有的悖论,产生了专制和民主两种解

决方案。

专政的代表是王朝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央集权,层层下放。其实,这种政权的组织方式本身并没什么不好,它与权力自身需求的组织方式完全吻合,而且相对于对立的民主制度,专制制度存在着效率优势,另外,对大多数民众的文化素质要求不高。英国思想家洛克说:“若单纯以政策执行效率而言,专制制度要比民主制度的效率高很多。”我们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批驳美国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时,其中,效率低下,互相扯皮就是我们的一个依据。但是,理想的专制制度要求制度链条上每个具体的负责人都要无条件的具有崇高的理想,要有无私为大众谋利益的情操。否则,难免会有制度链条上的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牟取利益,这也就是腐败产生的根源。而且,由于相对于民主制度,专制制度的欺瞒成本要低得太多(毕竟,糊弄上级的几双眼睛要比糊弄百姓的无数双眼睛容易得多),揭发成本却高得太多(没有正当渠道,赤手空拳面对

强大的势力),导致腐败极易从个人蔓延到群体,成为集团腐败。

为了避免权力滥用及权力腐败的问题,产生了另一种制度——即民主制度。民主制度以分权为原则,以民选为保障,以“性恶论”为思想出发点,通过在权力层级上人为的改变负责的途径来遏制腐败和权力滥用,比方说地方官直选,比方说三权分立的制约机制。但是,民主制度是以牺牲一定的效率并伴随着一定程度的组织臃肿为代价来获得政治上的相对清明。另外,民主制度要求群众有比较高的文化基础和政治觉悟。民主制度也并非完美,也有可能被金元阶层通过控制舆论和政府代理人来间接施加影响。但是

相比专制制度,其遏制腐败、还政于民的力度要好得多。

中国的制度设计,首先,是党领导一切。相信一个拥有高尚政治理想的组织集团会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这种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好的,并且在建国前与建国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我们国旗的形式就可以看出,各个阶级、各个民主党派要紧密

团结在共产党周围,以此为中心。从我们党的历史及党章看来,各级党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中央周围,中央要团结在领袖的周围,由此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权力金字塔结构。其实,单纯以政权的组织形式而言,中国现政权的组织形式与王朝的政权组织形式大同小异。那么,为什么中国要选择这种类专制的制度,而非民主制度呢?简单的说(详细的下面会谈到),这是因为共产党相信自己可以通过思想的不断净化,在事实上达到理想的专制制度,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无论从理想上还是早期实践中都是比较符合理想的专制制度的。它强调为公、强调为民,甚至在理论上不承认人类私欲的存在。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为何还会出现本节刚开始提到的权力悖论所产生的几个问题呢?因为理想的专制制度不是从理论上避免了权力悖论吗?

这就需要谈到下面更深一层的悖论,即人性悖论。

二、人性悖论

马克思主义不承认“性恶说”,代之以“劳动说”;认为人性本无善恶,全在于后天形成。形成社会、人类、和性格的根本动力在于劳动。把对于饮食、求偶等需求的属性统统划归自然,认为那是人的“兽性”并非所谓的“人性”(这里,我用“兽性”这个词代替自然属性,不含贬义)。通过劳动,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每个人都离不开其它的人,因此人对于其他的人的第一反应是与之交好,这种反应才是所谓的“人性”,而“为公”、“为民”等理念都是这种反应的理论升华与人性升华,这也是“向善”动力的由来。既然如此,以这种理想的理论武装的中国共产党为何在实践中出现了与这种理论完全违背的腐败与官僚主义等现象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没有学透,还是马克思主义本身

出了问题?我以为是后者。

马克思主义反对抽象的人性论,那么,人性是不是抽象的呢?这取决于如何界定人性。按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把饮食、求偶等属性以及由此衍生的欲望统统归类于“兽性”,向善向恶等第二派生属性视为“人性”,为此,得出“人性论是抽象的”的结论。但这

个结论究竟合不合理呢?

倘若合理,马克思说劳动产生人性,那么劳动最初的产生目的是什么呢?很显然,劳动不是亘古存在的,劳动最初产生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生存繁衍等的“兽性”对于生活必须品的需要。为此,可以说人性脱胎于“兽性”。劳动的存在,以及劳动产生人性的过程本身就证明人性不是抽象的,人性是具体的,因为“兽性”是具体的,“兽性”到“人性”的过程也是具体的。劳动不是产生人性的根本原因。满足自然欲望的所谓“兽性”是产生人性的根本原因。所以,马克思主义把人性与兽性截然划开,为了满足理论上的需要添

以“劳动说”,把劳动视为一种天然的存在,本身就存在悖论。

倘若不合理,那么我们认为人性是一种基于“兽性”并包含了“兽性”的具体的存在。对于兽性的考察,绝大多数科学家和绝大多数证据证明,动物的生存和繁衍诞生的所谓“公性”,即为了群体牺牲个体,都是基于“私性”,即为了个体的生存和繁衍的基础上,经过自然选择产生的,也就是说“私性”是根本,“公性”是派生。比方说,狼群在捕食时,个体互相配合,那是因为这样可以使每个个体能够享用到更好的更多的食物,然而,一旦狼群捕获不到食物,面临集体饿死的局面,其中的老弱病残将会被年轻健壮的毫不留情的吃掉。而从“兽性”脱胎的人性也保留着上述的性质,比方说大灾之年,易子而食(就是换儿子吃)。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不道德的,这也就是“性恶论”产生的根源。

“私性”会产生“公性”,“性恶”会产生“性善”,是一种更本质的人性悖论。

我们探讨人性与人性悖论,似乎文不对题,但人性假设对制度安排和政治经济实践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也是为什么从古到今无数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执着于“性善论”和“性

恶论”争执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专制制度是最成功的专制制度,持续了两千多年,我们就以它为例进行分

析。大家公认维系中国的王朝政治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就是典型的“性善”论的。儒家思想相信圣人——即完美人的存在(儒家说的人人皆可为尧舜),相信人可以通过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修炼,可以逼近或达到圣人的地步,完成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最终目的。儒家思想经常以天比人,认为天道的自然规律可以应用于人伦,人可以通过自己内在“善”的力量经过修炼排除外界“恶”的干扰。这种理论思路为专制制度的根本——家天下奠定了基础。既然人性本善,那么就可以通过自律机制来完成对自身行使权力的约束;反之,很显然自律的成本要远低于他律的成本,那么从权力的最终行使者——皇帝来说,从根本上制约其权力的东西就没有存在的理论基础。另外,儒家学说毕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权力链条上各级人物的行为。因此,中国的封建皇权专制制度持续了两千年。反观对应的西欧,由于基督教作为思想支柱,而基督教又是赤裸裸的“性恶论”的,强调人生下来就带有“原罪”,人活一生就是为了赎罪。因此,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不稳固,到了16,17世纪,才在英法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王朝政权。而此时的国王,也必须依靠“上帝”代言人的身份,来寻求无他律政权的合法性。但是,因为权力链条上的各级官员却既没有“上帝”来制约,又没有“性善论”衍生的自律机制来制约,故而西欧的王朝政权自从诞生以来,就伴随着更大程度的腐败、官僚主义,历经短短一二百年就宣告失败。

我们刚才分析到,劳动并不是产生人性的根本原因。但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在西欧未被广泛接受,而在古老的中国却被奉为圣经,除了一些政治经济原因外,更重要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所隐含的“性善论”与中国当时的国情相吻合。马克思假定劳动产生人性,而其所谓的人性是作为“兽性”对立物存在的,强调的是“为民”,“为公”,本质上就是“性善论”。当时的中国刚刚打倒清朝、打倒孔家店,迫切需要一个新的思想支柱、也迫切需要一个新的政权,但是,实践证明基于“性恶论”的民主思想及其衍生的民主制度是失败的,因为精英分子们虽然抛弃了儒家学说,但儒家学说的影响却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广大老百姓在心底里仍是相信“性善论”的。而且,基于“性恶论”的民主制度对百姓的文化素质与政治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但在当时,中国百姓的文化素质是何种水平众所周知,即使在今天,尚有一些人仍视选举为儿戏。所以,隐含“性善论”的马克思主义学说被广大中国人接受,不但是理论需要,也是政治需要,邓小平说:“中国的国情要求中

国不能采用美国的三权分立的制度”,就是这个道理。

理想的专制制度更倾向于维系制度的理论体系是“性善论”的,而且,因为专制制度的效率高、条件低,基于包含“性善论”理论体系的政权必然采用专制制度。苏联、中国、朝鲜、越南、古巴无一例外都是明证。所以,许多网友建议采用党内分权、相互制约消除腐败的方式从理论上就是行不通的,因为党内分权就意味着共产党自己对自律机制的不信任,对自律机制不信任就意味着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怀疑,这与共产党的理论信仰背道而驰,而且,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笔者将在下面详细论及)。

人性悖论所导致的政治经济实践又衍生了下面两个悖论。

三、利益悖论与信仰悖论

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众所周知,市场经济采用价格杠杆、供求杠杆等“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人们的行为。但是,我们从市场经济的理论鼻祖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是完完全全基于“性恶论”的(这一点,许多经济学家都有论述,许多网友们都清楚,所以不再赘述),正是因为人们的私欲与利己主义,通过交换,促成了整个社会产品的丰富。因此,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与马克思主义(尤其是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根本原则是完全冲突的,这种冲突就是人性悖论。人性悖论外化到政治制度上就是权力悖论,外化到经济制度上就是利益悖论,外化到思想意识上就是信仰悖论。

权力悖论已经述及,那么何为利益悖论和信仰悖论呢?

利益悖论与信仰悖论其实是交织在一起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全天下的劳苦大众谋利益”,到了今天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口号无一不

与市场经济的原则产生悖论。为此,就出现了许多尴尬局面。

官员们都是党员,他们在多年来受的教育是“性善论”的,“为公”是他们的行为准则;但是,官员们也都是人,他们要在市场经济的法则下生活,他们制定、执行的政策也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才能行得通,因此,“为私”的理念也在时时刻刻撞击着他们的内心。官员们也都是聪明人,聪明人喜欢对自己所遵循的理想的正确与否进行理论探询。那么,到底是谁错了?这个问题,别的聪明人有勇气探索、有勇气承认,但官员们却没

有勇气对此进行公开的理论探索,更没有勇气对此进行公开的承认。

从建国到文革的实践证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设想所产生的产品经济(即计划经济)是行不通的,而按照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我们为了避免过于敏感而改名)的政策却使我们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如此重大的问题,急待需要理论澄清的问题,可即使如邓小平也不得不用“猫论”、“摸着石头过河”、“大胆干、向前看、不争论”等使人方向模糊的字眼,和刻意回避的态度对待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当时,一旦对此进行深入的理论挖掘,就必然要追述到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的问题,为此,只能先造成既成事实,把理论探索留给下一代。这也必然为现在的思想困惑埋下伏笔,更重要的是,这种思想困惑是依靠共产党自身的力量解决不了的。因为一旦承认市场经济原则与马克思主义(尤指其中的科学共产主义)的对立,就要追溯谁对谁错。如果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共产主义),这就意味着二十多年的改革实践是错误的,这显然与事实不符;如果认为市场经济的原则是正确的,那么就等价于承认我们先辈为之抛头颅、撒热血而奋斗的理想是水中月镜中花,我们几十年的革命历史等价于无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共产党立党的理论基础将不复存在,共产党存在的合法性将受到质疑,现有政权组织形式的合理性将受到质疑,这种可怕的后果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承担不起的。

这就是所谓的信仰悖论。

信仰悖论,必然导致许多官员失去为了一个理想、一个目标奋斗的思想动力,因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他们把马克思主义视为挂在摊前的理论羊头,披在身上的理论羊皮,面对市场经济中冒出的富豪大款们,他们心中存在着深深的不平衡感,面对信仰悖论,他们潜意识中又有一种不得不靠欺骗和被骗活着的被愚弄感,因此只好通过表面上作足为人民谋利益的表演,实际上疯狂的为个人攫取利益来填补空虚、寻求平衡。这也就是

所谓的利益悖论。

除此之外,由于舆论工具历来是政府(执政党)控制,主流宣传与政治经济实践不符,导致利益悖论和信仰悖论在全民的范围内深化。比方说,“下岗”这个名词的诞生,就带有上述两重悖论的味道。“下岗”的潜台词是一段时间后上岗,意味着政府还没有忘记百姓,共产党的基本原则还没有丢弃,而最后不得不演变成“失业”,则是市场经济的原则使然。两重悖论还导致公有制的定义从最初的“国营”占主体,到“国有”占主体,再到“国有控股”占主体,使政府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一个欺骗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两重悖论导致政府在实践中为了保持企业的公有属性(同时也包括有的官员为自己牟取利益),违背市场规律使一大批国有垃圾企业包装上市,圈股民的钱,另一大批不停的申请贷款,导致银行的大批呆死坏账,最终还是要百姓埋单。政府的诚信危机,根源就在于此,而且,政府的诚信危机还导致了全社会的诚信危机和道德败坏,为腐败孳生蔓延提供了社

会土壤。

四、结束语

上述的权力、人性、利益与信仰四大悖论是产生腐败以及腐败土壤的根本原因。由于权力悖论,腐败的成本极低故而极易出现,由于其它三大悖论,腐败极易蔓延而且

在现有体制框架下无法得到根本上的遏制,又由于后三大悖论,现有体制无法在近期内得到根本性改变,也就是诸位网友呼吁的政治体制改革在近期内不可能出现。因此,反腐败不可能如中央所说提高腐败的成本来实现遏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只能通过加大

反腐败的成本,即扩大反贪部门的权力与职能,冒着官匪一家的危险来治标。上述的四大悖论目前还在深化,中央提出宪法修正案,将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人权原则写进宪法,却将最重要的民主(三权分立,民选)原则放弃就是明证。事实上,从《权力法案》到《美国宪法》,资本主义三原则(人权、财产权、民

悖论的形态论文 第7篇

悖论是以一种什么形态来存在:首先是否存在,是要通过解析才能说明它的存在,因为它确实是有,并且能推动逻辑、数学等学科的发展;但是它是不存在,是因为它是我们思维构造出来的一种形式,它的形态是语言、是文字或是其他。但是在客观世界中,确实是一种大家认为荒谬不存在的认知。

悖论是真实存在的。首先质疑的不存在,是因为反应的事实不存在,如“白马非马”。但是悖论的定义就是推出的结论似是而非。推理本身并没有错,推理的过程也是合乎逻辑,只看重推理本身的有效,抛开结论的真假,有效的推理得出结论,当然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如果只是认为结论的不真实性,不确定或是荒谬,从而认为整个悖论都不存在,是否定整个推理的过程。我们本身就只是研究 推理的有效而忽视结论,但是如果认为悖论不存在,那是从结论的有效来决定整个推理的有效,这是和逻辑研究、悖论研究的初衷相悖的。

(一)不能因为结论的真假来断定推理(悖论)的存在根据推理的定义可以知道:由已知的判断为前提,来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就是推理。其作用就是要从己知的知识,来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但是如果这个前提是错误的,那结论就可能是正确的、错误的或是不可确定的;如果是有意或无意以一个错误的前提去推出结论,那悖论也就存在了出现的条件。但是,不可否认,推理是我们思维认识的最好的工具。

逻辑学作为研究思维的学科,在悖论的研究上更注重的是推理的有效,而不研究结论的有效。

1)既然是一个有效的推理,推理过程是合乎逻辑的,尽管可能前提不同,但是这个推理是有效的,是真实存在的当然悖论也是存在的。

2)悖论的定义:它本来就是一个看上去合理,得出的结论却充满矛盾的命题。就更加不能因为其结论的多样性而直接否定整个命题不存在。

3)既然是一个有效的推理,推理过程是合乎逻辑的,尽管可能前提不同,但是这个推理是有效的,是真实存在的当然悖论也是存在的。

如1+1=2,这是一个正确的推理得出正确的结论,1+1=3,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的错误不能说这个推理就不存在,否则既然是不存在的,无意义,不可证明之类的东西,还有对错之分吗?

综上所述,悖论指可以经过推理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往往跟我们由正确的认识而得出的结论不同,甚至这个悖论的命题形式,自己都能推翻自己。在此就可以看出,悖论是存在的,而且是逻辑上存在的,这样才有事实而非的命题和结论,总不可能千年的讨论中心竟然是一个不存在吧?尽管悖论可以分解,可以认定其错误,可以看出其荒谬,可以一笑概之,甚至可以拆开来说这个所谓悖论的内在核心是其他,但是总不能否认己开始研究的就是悖论这个定义下的命题,总不可能说开始的研究对象是一个不存在吧!所以不管怎样研究悖论,各种说法也好,公式也好,悖论(特定内涵下的命题)是存在的,尽管通过深入研究,可以将其变成各种形态,但总而言之,作为研究对象的—悖论,是存在的。

二、形态的多样性

悖论的形态,是我们需要认识的对象之一。

认识是我们分析悖论形态的第一要务,倘若绕开了认识,绕开我们本体,那悖论的如何产生的呢?悖论是我们在认识世界和客观规律中人为的提出来,文字游戏也好,思维方式也罢,但觉不是自然界存在的,甚至可以说是和我们认识的客观世界的达成共识的存在所不同的。

在此基础上,悖论是以以下三种形态来存在:

(一)语言形态

语言是一个载体,悖论诞生之初,都是以语言形态来存在的,并且更多的是为辩论服务。象那时古希腊的智者,中国古代的名家学派,都是以辩论闻名,尽管时代不同,地域不同,可能最初的明的也不同,但是那些看上去不可理解的命题,都是他们所宣扬出来的。

悖论在更多的时候是直接以一种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就像某人脱口而出:

“这句话是错的”。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基于A是正确的去推导,就会得出A错误的;如果否定A.则会推出肯定A。

罗素对这种语言形态的悖论开始是用一种逻辑分层的方法来研究:首先是说谎者悖论中的单独的那句话“我在说谎”,这是一个内容;其次再是一个大的包涵,“我在说谎”这句话是我说的。但是在他自己的书中,认为应该还有更好的办法。

现在的逻辑研究,引入的数学的概念,将术语和公式引入了逻辑的研究中,避开了自然语言的应用会产生的歧义。但是数学公式的大量引入,只是将思维变得程序化,格式化,但是思维的多样化却彻底忽略了。

从这个悖论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一个思路,这也是以下段落要思考的,悖论的构成是两个规则(或体系)的组成,从A规则为前提出发,就会推出A结论;从B规则出发,就自然得出不同的结论。这一观点比较容易理解,如果这个悖论不是说这句话的这个人本身所说,而是听到的别人的观点,自然也就构不成悖论了。但是在集合论里,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二)思维形态

我们的思维是可以出现悖论的,就像系统的一致性与不完全性,而且悖论就是我们的思维有意或无意构造出来的(悖论这一事物总不可能是自然界形成 的纯天然产品吧)。在此,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己经很好给我们证明出来的这种不完全性和一致性是存在的。任意一个形式系统,其一致性和完全性是不可能 同时存在的。

通过这一理论可以说明,现有的逻辑方法并不能百分之百的将所有的知识都变成我们正确的认识,逻辑只是我们认识世界的攻击,这一工具不可能使我们将世界完全看清,其中悖论的产生是合乎理性的。但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真理,或者说,有限的人类理性不可能认识无限的客观世界。由此也可以说明在思维形态里面是可以出现有意或无意构造而成的悖论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很多非理性的存在就为悖论的存在构筑了空间。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我们的思维要想保持一致性,是不可能的,悖论的有意提出或无意发现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在我们的思维中,是可以出现悖论的。我们每天都可能出现前后的矛盾的话语,都能在下一步行动中推翻自己上一步的决定,错误人人都会犯,在人是思维中,每个人都有出现悖论的可能。例如:张三和李四在谈论戒烟,张三说: “戒烟容易吗?”李四:“容易,我就戒了20多次。”

(三)与客观世界不合理的形态

这是说悖论反映的内容与客观世界不相符合,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就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一种错误的。

很多悖论的提出,是以一种怪诞的与人们认识中的客观世界不相符的形态出现,这些悖论,以其独特的形态,吸引这人们去思考,更引起学术的争论。中国是一个侠涣大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作为先秦六家之一的名家学派,其代表人物公孙龙就提出过这样的一系列悖论,如“离坚白”:

看到路边有一块通体雪白又很坚硬的石头,当然可以称它为坚白石;但是公孙龙作为一个很有独到思想的人,却说不可能有又白又坚的石头。为什么呢?公孙龙是这样解释的:你用手去摸石头的时候,可以感觉石头很硬,但是不能分辨这是一块白色还是青色的石头;你用眼睛去看的时候,可以知道是一块白色的石头,但是如果不用手去摸,是得不到坚硬的感受。所以,你只能摸到石头的硬而摸不到白,可以看到石头的白去感受不到硬,这就是“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公孙龙提出离坚白,他同时也是名家学派里面离坚白派的主要人物,注意到事物的“名”、“实”之间的差异。认为坚和白是可以互相分离的,这种观点否定事物、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抹煞事物、概念之间的同一性。

另一代表人物惠施则提出了历物十事,其著作己经不详了,但是在《庄子·天下篇》中对其的十个命题有过描述,如:鸡三足;飞鸟之影未尝动也;狗非犬等。

当时的名家辩者天下闻名,但是在提出他们的命题的时候,一般会回避事物的本质,抽象议论;或者是否定绝对,夸大相对;又或者是重视局部,以偏概全。在这种出发点之下,命题大部分都是夸张到与我们平常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完全不相符的地步。

黑格尔针对古希腊的诡辩,曾在他的著作里说:平常我们认为诡辩是歪曲真理,但是诡辩派的出发点只是想进行一种合理的辩论。对中国的名家来讲,同样适合。作为雄辨天下的智者,名家学派的思想家们应该不至于对世界的认识跟正常人不同,其提出与现实存在相悖的命题,显然是另有所指。其一应该是为他们的辩论服务;其二是他们对逻辑思维和认识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将事物的属性分成了整体与局部,人的认识分成了感性与知性,还是很值得去研究的。

(四)多样化的形态认识

悖论形态的多样化,导致了悖论认识的不同见解。作为智慧的产物,悖论诞生的目的或是为了辩论的需要,或是为了学科的发展,或是对思维的反思;但结果总是具有积极意义的,经典的悖论甚至推动了学科的发展,日常行为中出现的小悖论,也能增强我们的思考。

无论是古希腊的智者们提出的命题,还是中国名家学派的论辩,都对逻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许多悖论的本质,研究触及到了辩证法的核心问题,在感性和理性,主观与客观,直观和认识之间,作了很深刻的阐述。这也是悖论,大家都知道是悖,为什么还要去研究的原因。

彩票悖论与序言悖论的统一解 第8篇

一彩票悖论与序言悖论

彩票悖论最早由凯伯格(Henry E.Kyburg)在1961年发现,后又在1970年的《合取主义》这篇论文中详加阐述。[4]55-81根据该论文,彩票悖论大致如下:考虑一次有一百万张奖券的公平抽奖活动,其中有且只有一张彩票会中奖。考虑假说“第7张彩票不会中奖”。根据假设,这是一次公平的抽奖活动,这个假说只有一百万分之一的机会是假的。这是接受这一假说的充足理由。根据同样的论证,有理由接受假说“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根据合取原则,我们可以得到合取式:“第1张彩票不会中奖”并且“第2张彩票不会中奖”并且……。最后,可以合理接受一个形如下述的合取式:对所有的1≤i≤1000000,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但根据这次公平抽奖活动规则有:存在某个1≤i≤1000000,第i张彩票会中奖。根据合取原则,信念集S中必定既包含前面那个全称量化命题又包括后面这个存在量化命题。但它们的合取显然是一个矛盾式,即有某张彩票i既会中奖又不会中奖。这就是广为人知的彩票悖论。凯伯格认为得出这一矛盾显然违背了弱一致性原则,于是,“我得出结论,弱演绎原则和弱一致性原则值得坚持,从而应该抛弃合取原则。”[4]56

几乎在凯伯格发现彩票悖论的同一时期,麦金森(D.C.Makinson)于1965年发现了序言悖论。序言悖论大致如下所述。学术著作的作者通常会在序言中对该著作学术观点有帮助的人表达谢忱,同时还表达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他本人承担。譬如他会说,感谢某某对本书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批评,本书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错误与不足,但这些均完全由作者本人负责等。作者在书的正文中做了大量陈述,称之为s1,s2,……,sn。对其中任意一个陈述,作者本人都相信它是真的。但根据他以前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的经验,他也有理由相信他著作中有陈述是假的,即相信在s1,s2,……,sn中至少存在某个si是假的。即正如他在序言中所写的那样,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错误,因此他相信并非他在本书正文中所做的陈述事实上都是真的,即相信~(s1∧s2∧……∧sn)为真。于是,作者即相信(s1∧s2∧……∧sn)又相信~(s1∧s2∧……∧sn)。麦金森将这一境况称为序言悖论。[5]

这两个悖论一经发现即得到学界广泛关注,认识论家、逻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都加入对它们的深入讨论。这可能是因为这两个悖论所揭示的问题是关乎人类理性和认知的根本性问题。例如,我们是否可以以及何时才能合理地相信一个尚未得到证实的(定性的或高概率的)经验命题?信念和真以及知识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如何才能保证认知主体有一个融贯的信念系统?

二彩票悖论与序言悖论的同构性

尽管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被发现的时间相近,它们所关乎的问题都是人类理性和认知的根本性问题,但学界对它们的研究却以分立的方式占主导。这主要体现在发表的大量文献大都只关注其中某个悖论,旨在分析某个悖论的形成及提出其解决方案,而不关注它们是否有共同的成因,是否可能构造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并且,学界对这两个悖论聚焦度有较大差异,研究者们更多地将焦点放在对彩票悖论的研究上。这一点可从发表文献的数量窥见一斑。

例如,对彩票悖论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大路径。一条路径是修改合取原则,这以凯伯格为代表[4]56-78;一条路径是抛弃作为高概率接受规则的洛克论点,而代之以认知效用规则,这一路径以莱维为代表[6];第三条路径是对洛克论点进行限制,其主要策略是将待决信念放在一个信念集中进行考察,给出能进入该信念集所必须满足的条件。[7,8,9]这一路径的解决方案最多,它们所施加的限制条件的类型和严格程度均各不一样,有的属于情境迟钝型,而有的属于情境敏感型。正因学界对彩票悖论的讨论更为热烈,本人曾对彩票悖论的研究进行较为详细的梳理,考察了各代表性方案的成就得失以及同一路径各方案之间、各路径方案之间的逻辑与历史关联。[10]在此不再赘述。

鲜少对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进行统一研究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学界对这两者是否逻辑同构有分歧,主导观点是它们不具有同构性。比如弗雷(Richard Foley)说,“尽管彩票案例和序言案例表面上相似,但它们……是非常不同的。”[11]尽管豪森(James Hawthorne)认为“作为悖论,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显然极为类似……它们一起说明了定性的信念概念和量化的信念概念之间的关系的互补性。”[2]244但他没有明确表示更不用说论证这两个悖论同构。我下面将要论证这一点。

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不同的印象极可能来自前者是关于概率性命题的而后者则不是,但这两者实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方面,在彩票悖论的研究实践中,讨论的通常是“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这样的定性命题,而不是“第i张彩票99.9999%不会中奖”这样的量化的概率性命题,或者说这儿有一个从量化到定性的转变。另一方面,序言悖论中的语句也可合理地以量化的方式出现:作者并非对其著作中所有陈述都十分确定,其中不十分确定的陈述就可以高概率命题的形式出现。另外,即便有人不承认这种相互可转化性,但他也不能否认概率性命题和非概率性命题在相关悖论性场景中的互补性。这个悖论性场景是:在同一背景知识下,相信单个命题都是合理的,但相信所有这些命题的合取会导致悖论。这种悖论场景的相似性及互补性恰好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这两个悖论的同构性。

除此之外,这两个悖论还在其他方面相似。首先,这两个悖论中的相关陈述都有很强的证据。在彩票悖论中,某张彩票不会中奖的强有力证据是它中奖的概率非常低,从而它不会中奖的概率非常高;在序言悖论中,作者对其在学术著作中所做的陈述显然具有很高的信念度,这种高信念度显然是基于相应的强有力证据。

其次,在这两个案例中,相应陈述集中都有虚假陈述,陈述数量有限且不知道哪一个陈述是虚假的。在彩票案例中,相关的陈述集是由“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这种形式的陈述构成;而在序言案例中,陈述集由作者在正文中所作陈述构成。但在这两个案例中,都不知道具体是哪个陈述为假。

第三,在对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的研究实践中,通常都是在合理相信视角下进行的。无论这种视角是否是唯一正确的视角,至少从这个视角看,这两个悖论是关于陈述或命题之合理相信的。这一相似之处暗示,即便它们不是关于合理信念的,至少也是关于命题之同一个方面的,比如说,它们都是关于命题之接受、命题之断定等。

还可以找出其他一些相似之处。例如,在这两个案例中都有一个关于相应陈述集中之陈述的总体性断言,并且这种关于陈述集中元素的“总体性”断言是否定性的。在彩票案例中,作为背景知识的抽奖规则断言有一张会中奖,而相应陈述集中的陈述的形式是“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这一抽奖规则相当于断言“并非(这些关于彩票的)陈述都是真的”;在序言案例中,作者在序言中断言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错误,亦即断言“并非(正文中的)陈述都是真的”。毫无疑问,这两个总体性陈述都蕴涵相应陈述汇集中存在虚假陈述。这一关于陈述汇集的“总体性”陈述目前尚未得到研究者们的注意。但在笔者看来,这一相似之处很重要,它可能提示一种新颖的解决方案。

上述相似之处向我们展现:彩票案例和序言案例都是关于原子陈述的同一方面;在构成方面,这些陈述由两类构成,一类是有限的单称陈述,它们构成相应的陈述集,另一类是一个关于在该陈述集中存在虚假陈述的陈述。可以将这种统一结构表达如下:

在此,(Φp1,Φp2,……,Φpn)表示在两个案例中分别所做的大量单称陈述;Φpi中的Φ可以看作算子,是对陈述“所关注”的那一个方面。根据研究者对这两个案例的不同解读视角,它可以是表达各种不同认知态度甚至其他维度的算子,比如说知道算子、相信算子、断定算子等。

三对作为断言悖论的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的消解

对上述统一结构解读的关键在对Φ的解读,对Φ的不同解读会产生不同版本或形式的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对Φ的知道算子解读太强,明显与这两个案例的原意不符。例如,开奖前我们并不知道一百万张彩票中的任意一张是否会中奖;作者在著作中所做的陈述并不都是其知识,有的只是其推断。因此,本文将不讨论这两个悖论的知识(知道)版本。因篇幅限制,以及笔者曾在他文中论证过信念视角下的彩票悖论不是严格意义的悖论,本文将目前国内外学界占主导地位的Φ的相信算子解读留待以后专文讨论,而在本节仅讨论对Φ作断言(assertion)理解的彩票悖论与序言悖论。

下断言(asserting)是一种言语行动,我们通过下断言来表达和交流知识。我们在说出或写下某个陈述时就是在下断言,断言是作为内在状态的判断的外在表现,正如威廉姆森所说:“确实,断言是判断的外在类似物。”[12]因此,根据这种广为持有的观点,在说出“这张彩票没有中奖”(p1)或在学术专著中写下“归纳悖论是一个认识论悖论家族”(p2)时,我们就在下断言,即断定p1和p2。这就是说,在将Φp中的Φ解读为断言算子时,它就坍塌为p而不必是Ap。于是,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展现的共同逻辑结构为:断言汇集A(p1,p2,……,pn),并且~pi。其中pi是汇集A的元素。

显然,断言版本的彩票悖论与序言悖论之解决的关键是对断言汇集A的理解,而这又本质地涉及对断言这种言语行动本身之特性的理解。

(一)将断言汇集看作非集合概念

如果认为断言是一种无情境性的、非语用的言语行动,我们就可以将“正文中所作断言”和“这次抽奖活动的彩票”看作非集合概念,从而对汇集中的断言作单个的、分立理解,对它们进行合取运算。此时,这一断言汇集等值于(p1∧p2∧……∧pi∧……∧pn)。于是有pi∧~pi。这样就得出了矛盾,从而可以构造较为严格的断言形式的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

消解这种理解下的断言悖论在技术上很简单,焦点在于断言者是否有认识论上的权威断言每个相应陈述。如果断言者没有这样的权威,从而~(p1∧p2∧……∧pi∧……∧pn),于是不能必然地得到~pi,悖论就得到消解。而断言者是否有此权威由断言的规范(norms)决定。在威廉姆森、德鲁兹(K.DeRose)[13]、豪森[14]和塔雷(J.Turri)[15]等看来,断言的规范是断言的构成性要素,所有断言必须遵守的这一规范是:仅当断言者知道p(即p是其知识)时,才能断定p。这一观点是当前学界关于断言规范的主导性观点,但也有学者认为断言的知识要求太强。例如,威勒(weiner)[16]认为只需p是真的就可断言p;勒克(Lackey)[17]的要求更弱,他认为只需主体合理地相信p就可断言p。本文将断言的知识规范弱化为真。显然,如果断言的真规范能消解悖论,则断言的知识规范也能消解这些悖论。

在彩票案例中,在开奖结果出来之前,“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的真值并未被确定。也就是说,断言“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的人并不知道这张彩票是否真的会中奖。因此,根据断言的真规范,他本来没有认识论上的权威作这样的断言,他作这样的断言是一种虚妄。从而彩票悖论被消解。

同样,在序言案例中,作者在其正文中所做的陈述,从而在其正文中所做的断言,并非事实上都是真的,有些断言只是其主观推断。这一点是显然的。例如,本人在《归纳悖论研究》中断言“归纳悖论是一个知识论悖论家族。”但这一命题只是我通过研究对归纳悖论的本性所做的推断,其真尚未被确立,因此可能是错的。对于这类命题,作者本应“谦虚地”以“我相信p”而不是“p”这种形式来表达。这样,作者书中的某些断言并不是“合乎规范的”,或者说作者在认识论上本来无权对它们中的每个都作断定,但作者实际这样做了,从而违反了断言的真规范。于是,序言悖论被消解。

另一方面,在日常实践中,通常认为断言者确实在认识论上有权断定这两个案例中的大多数相关陈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对相关汇集作集合概念理解来解释。

(二)将断言汇集看作集合概念

如第二部分所言,关于彩票案例和序言案例的一个共同的基本事实是,它们中的大多数陈述事实上是真的,只是不能具体确定究竟哪个(些)为假。如果断言是一种语用的言语行动,具有情境敏感性,就可将“正文中的陈述”看作一个集合概念,从而可以与这一共同的基本事实一致。

断言的情境敏感性在序言案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作者在正文中所做的一系列陈述是关于多个话题的,从而处在不同的情境中。在断言某个pi时,他很可能根本没想到关于另外某个话题的pk,他在下这两个断言时处于不同的思想“情境”。在序言中对正文所下断言进行评价时,他又处于另外一种不同的思想情境。显然此时他大脑中不可能一次性或依次浮现正文中所有断言,而是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呈现的仅是代表断言整体的“部分”。正是在这一情境中,“正文中所作断言”变成了一个集合概念而不是分立讨论情境中的非集合概念。呈现在大脑中代表整体的“部分”是指断言汇集(p1,……pi,……,pn)中的任意m个元素。在此m是一个变量,是一个大于1小于n的自然数。此时在断言者的大脑中,他在正文中所作断言实际上是(p1∧p2∧……∧pi∧……∧pn)的弱化式,它是其中m个元素的合取。也就是说,他并不是断言正文中所作陈述中的每一个,于是可以有假的陈述,从而可以与序言中关于存在虚假断言的那个断言一致,序言悖论得到了消解。

由于彩票案例与序言案例同构,同理可将本次抽奖活动中的“彩票”理解为集合概念。根据这种理解,彩票案例中被断言者断定的只是大多数彩票而非“所有”彩票,亦即断言者并没有断定本次抽奖活动中的每一张彩票都不会中奖,从而不排除有彩票中奖的可能性,这与本次抽奖活动的规则是一致的。因此,彩票悖论被消解。

上述方案的关键在于对两个案例中所作断言的“弱化”,对这种处理的合理性简要辩护如下。首先,这种弱化是通过对相关概念作集合概念理解达致的。依语境的不同,同一个语词可以作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一点已是学界共识。其次,这种处理在言语行动实践中比比皆是。例如,在上级宣布他是某领导职位候选人时,被推选者通常会说“我的条件还不成熟”。此时他断言的不是每个条件都不成熟,而只是谦虚、诚恳、真实地表达他有的条件还不成熟。其次,彩票悖论的发现者多次表达要抛弃信念的合取原则,认为从相信第1张彩票不会中奖、相信第2张彩票不会中奖、……、相信第n张彩票不会中奖,不能得出相信这n张彩票都不会中奖。这实际上正是对信念在上述意义上的弱化。再者,有学者在合理信念而非断言框架下提出应对序言案例中正文所陈述的东西(信念)进行“统计弱化”,并给出了相应的弱化模式。[18]这一最近研究趋向以及该文所做的辩护也为本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间接辩护。

四结语

尽管目前学界对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的主导研究范式是合理信念范式,即在信念视角下分别解决它们,但这一视角可以统摄到本文所提出的言语行动路径上的断言视角。以彩票悖论为例,研究者认为“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其命题形式是pi)实际表达的是一个信念,即相信第i张彩票不会中奖,用符号表示为Bpi。因此,彩票悖论研究文献中所说的信念集{p1,p2,……pn}实际应是命题集{Bp1,Bp2,……Bpn},前者只是后者的一种简略说法。根据断言(assertion)的词典定义,断言可以是对事实也可以是对信念的肯定性宣告,因此后者可以看作从二阶断言{ΦBp1,ΦBp2,……ΦBpn}退化而来。在此Φ是断言算子,B是相信算子。但由信念集{Bp1,Bp2,……Bpn}与B~pi能否构成严格的悖论以及如何解决值得专文讨论。由此可见,断言与信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令人信服地完满解决这两个悖论意义重大。另外,对断言的认识论要求本质地影响这两个悖论的解决,这一要求越强,在技术上消解悖论更简单,但由此引发的哲学辩护更困难。因此,断言的本性、规范问题以及它与信念之间的关系问题将是后续研究的主要问题。

摘要: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都被学界广泛认为是关于信念的悖论,但对它们的研究基本处于分立态势。论文通过分别考察和分析这两个悖论的形成过程,揭示了它们所具有的统一结构;对在这两个悖论共同的逻辑结构中起关键作用的算子变量作断言解释,断言汇集就是统一结构的最重要构成要素。论文进而分别给出了对相应断言汇集作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两种可能理解下的彩票悖论和序言悖论的统一解决方案,并对这种方案给予了强有力的哲学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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