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2024-08-23

施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精选6篇)

施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第1篇

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施工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及风险管控交底

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规定,结合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常州轨道交通安全质量管理遵循“参建企业负责、专家评估、业主履约、政府程序监督” 的监管原则,实行“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行为监管”和“实体监管”双管齐下的模式,落实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阐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和风险管控等提出要求。

一 安全质量处职责

安全质量处由安全监察部、质量监督部、风险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组成,现有人员11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安全监察部

1.牵头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接受政府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2.检查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析会,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季度公司安委会检查;专项检查;考评。与市总工会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作。7.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线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每季度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考核;

(二)质量监督部

1.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 的监督。

2.抽查监理、施工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3.对原材供应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主要包括混凝土、钢材、防水材料、管片、机电设备等)。

4.对第三方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5.对监理、施工(包括土建、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三权移交前等)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

6.监督、督促参建单位做好省、市质量创优申报工作。

(三)风险管理部

1.组织制订《风险管控关键节点验收》办法、风险管理体系、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2.监督参建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负责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运行、维护。4.门禁与视频监控管理。

5.协调工程险情或事故的救援工作。

(四)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通知、文件的下发管理,报监、劳动竞赛、档案盒计划管理,体系建立和外部协调,收集各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归档等工作。

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

1、该编制要编制: 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织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全面:(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对深基坑、盾构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和吊装作业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加强对吊装操作人员的审核。

(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3、检查督促到位: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1)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2)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加强对盾构机吊装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管,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 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及时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单位

(1)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检查、教育、技术交底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制度;建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

(3)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和签字制度。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9]5号文相关要求配置并持证上岗。

(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不具备专业施工条件(基坑围护、桩基础、土体加固、钢结构、降水、防水、冷冻法)的,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资质、施工许可证、三类人员证)的单位需履行向建设和监理单位报批、行政部门备案的程序。

(6)施工单位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缴纳风险保证金。(7)保证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8)施工单位在现场搭设彩钢板活动房时必须严格执行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管质[2005]54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建安办函〔2006〕23号)、国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的规定,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房技术规程》中要求制作与安装活动板房的企业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消防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有关规定,芯材含氧指数大于32;防雷措施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置,验收合格后使用;临时用电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执行。活动房搭设完成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

(9)施工单位按照轨道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管线的保护工作。(10)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测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

(1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有关规定,做好塔吊、龙门吊等的检测工作,办理移动式起重机械、履带吊和成槽机等的备案登记(备案、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尤其加强盾构机的安、拆和吊装管理工作。

(12)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监站联合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公司的培训作用。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实施细则》、《常州市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的要求及遵守《环保法》和《常州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不扰民,不超标排放烟尘。

(15)施工用电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执行。(16)按照《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指导手册》做好现场管理。

(17)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要求做好施工管理资料。

(18)施工单位每周上报施工简报。三 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程序:

质量管理程序:安质处质量管理分三级,第一级为施工单位根据自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开展质量自控工作,施工检测单位配合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进行把关,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测;第二级为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全线材料、实体按照要求进行抽检,同时配合安质处进行日常巡查及专项质量检查管理工作;第三级为安质处对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同时进行日常巡检,对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督促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安质处每周公布质量巡查周报,日常巡检作为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中质量部分的扣分依据。定期不定期联合地方施工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质量专项检查。

(二)质量管理具体要求:

1、建设单位统一用表施工单位用B表、施工质量验收用表(E表)及质量控制用表(F表)严格按照安质处编制的相关文件执行。

2、参建单位配合安质处开展质量报监工作,积极准备质量报监所需提供的资料。

3、参建单位需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根据本工程需要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4、施工单位安排试验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培训并确保参加培训人员在岗。

5、根据公司发布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6、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工程验收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42号文及公司安质处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执行。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按照安质处发布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进行划分。

7、参与工程处组织的首件工程条件验收工作。首件工程条件验收质量部分主要集中在检验批合格情况、试验检测完成情况、过程控制及混凝土强度分析等方面。

8、施工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工程变更资料、工程隐患整改、监理旁站等工作进行影像资料采集。具体操作及影像资料存档等按照《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9、施工单位对管片进场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出厂合格证、外观、螺栓孔、定位棒、注浆孔等。

10、施工单位需编制质量通病问题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含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及整治措施。同时建立质量通病问题库,根据工程开展情况逐项列消。

11、严格执行工序报检制度,比如钢筋笼加工过程底层钢筋焊接完成后组织内部工序报检同时可邀请监理单位一同把关,确保成品合格。

12、施工单位项目质检工程师配备需满足该项目日常质量管理需要,保证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道工序上。

13、严格落实质量交底制度,明确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措施及所需达到的标准要求。

14、其他具体质量控制要求、标准按照设计、规范及安质处编制的相关文件执行。四 风险管理(一)风险管控

1、管理组织模式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实行三层级管理模式,即决策指挥层、中间管理层、现场实施层,轨道公司成立安全质量工作管理委员会为安全风险管理的决策指挥层;中间管理层为轨道公司工程处、安质处、总工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对建设各阶段的参建单位进行管理,安质处是安全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现场实施层: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险管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以及其它相关参建实施单位等组成,具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及风险控制工作。

风险管理单位是轨道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其在工程建设阶段进行风险管理咨询工作,协助轨道公司相关部门实施风险管理。主要负责建立安全风险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各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管控指标体系,并在风险实施阶段进行跟踪管理。

第三方监测单位独立对基坑、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对施工单位监测人员资质、仪器、监测点布设、成果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真实可靠,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指导。

2、管理主要程序

施工单位进场后,成立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与风险管理职责。根据勘察设计单位交底,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深入识别地质风险和工程周边环境风险,结合设计文件,针对施工重点、难点,对风险进行细致识别、分析,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风险管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风险识别和分析成果,对风险进行深入识别及分级调整,并形成风险管理档案。在较大风险工程实施前,由轨道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关键节 点验收,为风险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风险通告制度,在工程现场设置风险警示牌,对各个阶段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和警示,做到现场施工人员清楚存在风险有哪些、在哪里以及如何应对等,有效预防安全风险的发生。在风险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通过监测、跟踪巡视、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风险实施的动态信息,采用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落实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土建工程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施工单位是风险预控和处置的责任主体,应加强风险监控,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

(二)监测管理

1、施工监测单位资质、人员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监测工作由承包人委托给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监测单位进行。施工监测单位必须具备岩土工程甲级证书、省级以上CMA计量认证,并具有深基坑或盾构隧道施工监测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测量或地下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3年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地下工程监测经验。轨道公司对周边城市及常州当地监测单位进行了调查汇总,形成了施工监测单位名录,各施工单位须在名录中选择施工监测单位。

2、管理主要程序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立三级监测体系,以施工单位为主,对基坑、区间隧道及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根据监测信息组织施工;第三方监测单位在自身监测的基础上,分析数据变化情况,判定风险状态,对施工单位监测数据进行核实和监督,对其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风险管理单位以风险监控网络平台为依托,综合分析监测信息,判别风险源状态,对风险进行跟踪管理。各单位要以工程风险控制点为中心,实施监测工作,采用分级预警与分级响应机制,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三)应急救援体系

常州轨道交通工程将构建常州市、轨道公司、施工单位三级应急联动救援体系,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应急救援队,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以轨道交通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为依据,根据本工程的主要特点、周边情况、水文地质条件、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工期要求等因素,针对性编制对应级别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专家论证建立健全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整改落实机制,形成“网络化,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应急救援工作落到实处。

(四)视频监控系统

为保证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兼容性,监控中心与各监控分中心运行的互融互通,轨道公司将统一规定视频监控设备的标准,统一安装,统一确定网络传输方式,待相关标准完善后做进一步交底。

施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第2篇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手册中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分别制定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有保障。为保证该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

一、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区长 支书

副组长:各副区长、工会主席、技术主管、技术员

成 员:各队队长、班长、验收员及机电工长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2、负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3、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大事故。

四、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名称:瓦斯

管理标准:根据井下条件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

防范措施:

1、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保证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爱护通防设施、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2、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巷道内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禁止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3、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4、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5、井下任何地点发现瓦斯超限或积存时,必须做到先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井下所有爆破地点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及三人连锁发爆器使用制度;

7、严格执行“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二)名称:顶板

管理标准: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防范措施:

1、掘进工作面按标准化进行顶板管理,现场严格按照设计循环进度施工,坚持正规循环作业,每次爆破后及时找顶,使用好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永久支护合格。最大空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2、两帮及时支护,滞后符合规程要求,锚索距迎头的距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滞后。

3、锚网支护巷道的锚杆(索)规格、间排距、角度、锚固力定期检查,支护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4、坚定执行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当顶板下沉、压力较大及变形严重时,根据顶板离层仪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审帮问顶”制度,做好顶板检查。

6、加强后路巷道日常找顶及维修工作,对后路顶帮情况经常检查,发现巷道有失修、变形、底鼓等现象及时进行维修。

(三)名称:爆破

管理标准:爆破材料合格;存放地点周围有明显标志;防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防范措施 :

1、放炮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和三人连锁发爆器使用制度。必须认真执行爆破汇报制度。由带班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切电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放炮前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装配引药,做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要避开电气设备和导体,严禁坐炮箱。

3、装药前爆破工要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煤尘、防尘喷雾,洒水等情况,如有瓦斯积聚,煤尘增大,通风不良等隐患,不得装药。

4、放炮施工前,将施工地点前、后各10m范围内,所有管路、风筒用旧皮带掩盖好。电缆、信号线落地用半圆铁管接茬掩盖严实或采用旧皮带包裹掩护,防止放炮崩坏。

5、每次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到距放炮地点300m以外反向风门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站岗、警戒,站岗、警戒位置由放炮员指定,班长悬挂好放炮撤人站岗警戒牌及安装通讯电话。

6、每次爆破前必须切断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中和有作业人员地点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当班修理工负责停电,班长负责撤人站岗。通风区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监督验电。并关闭各通路反向风门及防风流逆转装置。

7、放炮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完毕后爆破工通知组长,班组长再亲自安排人员将站岗人员撤回,在未接到撤岗命令以前,站岗人员严禁私自撤岗。

(四)名称:小巷运输

管理标准: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灵活可靠,车场、硐室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到人、车运行的要求。

防范措施 :

1、小绞车司机、把勾工必须专门培训,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开车前详细检查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绞车地锚是否牢固,绞车绳是否完好,以及声光信号是否灵活可靠,巷道是否阴阳,是否平直顺,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首先处理,否则绞车不准使用。

2、绞车司机必须在得到准确的开回信号时,才准开回罐。开罐过程中,司机要精神集中,并注意绞车绳的排列情况,出现负荷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车,严禁强行牵引,待把勾工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3、斜坡上下把勾工要与绞车司机配合好,认真传递开回罐信号,坚持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不作业”的制度。由开车司机及把勾工负责严格执行,把好关口。

4、修理工每班要认真检查钢丝绳断丝情况,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或磨损减少的断面积,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10%时,必须更换,否则严禁开车。

5、在推罐时必须时刻注意罐的前方,在开始推罐,停罐、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往下推罐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推罐人都必须发出警号。

施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第3篇

1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应当注意的问题

1.1 明确职责, 提升技术管理水平

在管理过程中, 我们首先应当有章可循。因此, 首当其冲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分清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 避免管理过程混乱, 推卸责任的弊端。同时, 企业应当对全体员工, 尤其是技术管理工作者学习各种规范,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和要求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这样才能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个更全面的了解。

1.2 加强技术工作的管理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 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能够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首先应该制定相应的计划。根据这些计划, 还有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我们应该制定出符合企业特点的技术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对技术管理工作定期检查, 根据技术管理制度, 对施工项目进行总结和评比, 扬长避短, 总结经验教训。同时, 在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也应当培养和提拔一批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 希望可以对他们的工作起到激励作用。

2 怎样才能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工作

2.1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建筑物的质量问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于质量问题绝不能忽视。在施工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杜绝一切偷工减料, 或者其他一些影响建筑物质量的行为。在管理的过程中, 也应当根据相关规定, 落实责任。比如, 当发生工程事故的时候, 责任人有没有在职都追究其责任。建立这样一条制度, 就会加强企业的责任制度。除此之外, 我们也应当积极推广建设部的技术, 希望可以提高整个行业的素质。

2.2 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

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如果不够严格, 不够到位, 将会导致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因此, 我们应该加强监督, 将一切有可能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扼杀在摇篮中。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队伍, 农民工是主力军, 他们大多缺乏知识水平和专业素养。如果只是通过施工企业对其培训而掌握相关的知识, 是远远不够的。与此相反, 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对农民工进行系统的培训, 提高农民工的素质, 这对于建筑施工来说, 绝对是有利而无害的事情。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必须以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措施为基础。作为政府不可能依靠有限的人力而面面俱到, 因此要学会放权。将质量监督的相关问题下放到质量监督部门中, 让其和建筑企业共同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除此之外, 也应当对工程监理的制度做好完善。

建筑活动有很多个环节, 在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要想做好全面管理, 必须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在选择监理人员的时候, 不应该只做表面工作, 而应当选取一些高素质, 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高级技术人员来做, 这样才能使得监理工作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工程, 一定要加大查处力度, 综合分析到底是哪方面出现了问题, 落实具体责任到相关方。同时, 执法部门也应当严格执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理, 达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减少不良风气的盛行。

2.3 施工现场做好质量检测工作

建筑施工质量控制的直接途径就是对其进行现场检测。在进行现场检测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 要对问题工程的危害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 应当查清原因, 做出总结, 避免下一次继续发生。其次, 对于那些个已经出现了质量问题, 但依旧不愿意改正, 或者只是进行了粗略的改正工作, 却没有从根本上改正错误的行为一个都不放过。

意识指导人们的行为。人们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自己的意识所支配。因此, 要想管理好建筑施工的质量问题, 首先应当有相关的意识。如果拥有这种意识, 人们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将会越来越关注, 在潜移默化中, 自然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起到影响。提高全体员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意识, 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的途径, 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仔细讲解, 让员工在心里上形成一个警惕意识, 从而对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起到保证作用。

2.4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和施工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 我们不但要求我们的建筑施工队伍有着基础的政治素养, 我们也希望其拥有过硬的专业技术素质。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可以采取培训的途径。同时, 企业内部在建立相关晋升机制的时候, 也应当将素质考核作为影响晋升的因素之一。同时, 已经晋升为管理工作者的技术人员也不应该懒惰懈怠, 而应在工作过程中孜孜不倦的学习, 总结过往的成败经验, 创造出更加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我们对实际工作的考擦, 我们发现大多数施工大多数管理人员思想狭隘, 这坚决不可取。

2.5 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

在全世界的建筑行业当中, 安全管理是所有管理的核心。能否对施工的建筑企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将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荣誉。良好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但可以提升建筑企业的形象, 而且可以使得企业以后能够可持续发展。但是不好的安全管理举措有可能毁掉一个企业。所以, 在建树施工所有的管理工作环节当中, 应当将安全问题放到首要位置。我们这里所讲的安全, 不仅仅指的是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 更关注的工程建造者自己的人身安全。管理者应该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将安全放在所有要素的核心位置。安全问题, 也是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之一。

结束语

建筑施工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 这是一个关系到很多方面的庞大系统。为了能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有效的进行, 我们应当做好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在管理的时候, 应当综合考虑, 尽可能的面面俱到, 绝不能有一丝懈怠。同时, 施工管理工作者不仅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而且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素质, 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杨立富.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防控的措施及其思考[J].科技经济市场.

[2]胡文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初探[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7 (12) .

施工企业PPP项目风险管控措施 第4篇

一、PPPN目的实施关键

(一)选择合适的项目及合作伙伴

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切实做好PPP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储备管理。从准备建设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中,及时筛选PPP模式的适用项目,按照PPP模式进行培育开发;从项目储备库或社会资本提出申请的潜在项目中筛选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提交联审机制审查,并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确保PPP项目的可实施性,避免因项目先天不足而造成后期的执行困难。实施方案审查通过陪审机制审查并经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二)合理的利益和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实施可将政府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需求,与社会资本雄厚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与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的市场供给,这种供需关系转换合作伙伴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而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配是双方伙伴关系能否形成的基础。政府希望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社会资本希望通过牺牲资金的机会成本、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换取未来较高的利润。因此,PPP项目协议在进行利益分配时应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既要保证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公共利益、控制社会资本的利润在合理的水平。在风险分配上,应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让会资本合理共担。

(三)完善的合同

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项目边界条件是项目合同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交易条件、履约保障和调整衔接等边界。权利义务边界主要明确项目资产权属、社会资本承担的公共责任、政府支付方式和风险分配结果等。交易条件边界主要明确项目合同期限、项目回报机制、收费定价调整机制和产出说明等。履约保障边界主要明确强制保险方案以及由投资竞争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组成的履约保函体系。调整衔接边界主要明确应急处置、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展期、项目新增改扩建需求等应对措施。

(四)全面履行合同及完善的监督机制

1.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其中:

(1)特许经营方的义务主要有:确保资金到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运转正常及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按规定进行移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在新的特许经营者选定之前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提供。

(2)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的义务主要有:为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特许经营协议在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等情况下的正常履行;对于可行性缺口补助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综合考虑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付费总额和分年度数额,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特许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实施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接管、验收等手续。

2.对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有监督权的组织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机构和让会公众。其中: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强成本监督审查。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2)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或财政补贴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施机构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3)社會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

二、施工企业参与PPP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及风险管控

涉足PPP项目,对施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在PPP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和偿债风险:能否以合理的成本融到资确保资金投入,能否按期偿还债务;设计、建造风险:能否按期、按标准建成项目,建设成本是否可控;运营风险:能否按协议要求提供优质服务,运营成本是否可控,能否达到预期的票务收入和资源开发收入;政策、法律风险:法律变化、利率汇率变化、政府提前收回項目、票价政策变化、替代项目等;周边环境风险:政策及其部门、沿线单位或市民对地铁建设和运营的支持程度等;合同风险:合作各方不按合同全面履约的风险等;不可抗力风险:主要包括自然事件(如地震、火灾、洪水)、人为事件(如罢工、破坏活动)和政治事件(如战争、暴乱)等。施工企业针对PPP项目的风险管控措施;

(一)加强人才队伍筹备和聘请专业服务

PPP项目在我国引进已久,在电力、自来水、污水、燃气、大桥、区域开发等领域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但在地铁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还相对较少。另外,我国尚未出台关于PPP项目的法律,国家各部门出台的规章是目前的指导性文件,大家在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在执行上还存在一定的阻力,整体上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此,施工企业要想在PPP项目谈判中取得实效还得加强学习,注重PPP项目的人才队伍筹备,还需聘请专业人才或专业队伍服务,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

(二)寻求合作伙伴以弥补自己的短板

大型施工企业,具有PPP项目所需的雄厚资本(或较强的融资能力)、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但在运营管理方面的弱项,缺乏地铁运营管理的队伍和经验。因此,需寻求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购成社会资本投资人,以消除政府对其运营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的担忧。

(三)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控制

1.重视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确保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风险分配适当。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不受政府人员换届等因素而改变,应由政府出具承诺和保障;对于政策法律变化、政府提前收回项目或建造替代项目而造成社会资本投资人损失的,应约定补偿机制;对于运营客流变化或电力成本等超过一定幅度的,应予调整收益;对于遇到不可抗力时,应约定是否继续履行及双方的损失分担原则。总之,应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在合理分配收益和风险上取得双方的平衡。

2.将特许经营协议中自身的风险进行分解,尽可能地进行风险转移。特许经营协议敲定后,在进行任务分解的同时要进行风险的二次分配,可按由最有能力管理某风险的那方承担该风险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于无法通过合同转移风险的,可通过保险进行转移,如工程保险、可保的不可抗力风险等;对于既不能通过风险转移的风险,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尽可能降低自有风险带来的损失。承揽到PPP项目后,施工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投资人就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运营对政府负责,一方面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要对合同内的自身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包括已经转移的风险管控和未转移的风险管控。对于已转移的风险与风险承担方一起在全面履行合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风险的产生;对于未转移的风险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认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监督风险管控体系运行,尽可能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并尽可能减少风险损失。

风险管控措施 第5篇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组 长: 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 员: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煤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以排查治理隐患为主,加强对一通三防排查工作,防范较大隐患事故的发生。

2、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验收人。

五、工作开展:

1、、制订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矿每月定期组织全矿地面、井下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组织全矿井下范围内“一通三防”大检查。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第6篇

第十二条、对中低压侧有电源接入的变电站,应配置低周低压解列装置、高频切机装置、振荡解列装置以及相应的同期并列装置;对可能形成孤立系统的电网,应安排足够的低周低压减负荷容量;变电站中低压侧应配置备自投装置,条件允许时应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安排计划停电时,应充分考虑电网的可靠性和电力电量平衡,按照“主设备与辅助设备、变电与线路、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同时检修的原则安排停送电,统筹协调好基建、技改、检修停电计划,切实减少现场操作,一旦无法避免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则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四条、当电网出现特殊运行方式时,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电网运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点,认真分析、评估电网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一)调度中心

1、填写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有关调度机构和运行单位。

2、做好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电量平衡,督促运行单位做好用电负荷转移运行方式调整方案,尽量转移220千伏变电站内的重要负荷和重要用户。

3、做好特殊运行方式的供电潮流、电压计算工作,核对可能出现的最大潮流是否满足线路、主变的限额,无功电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特殊运行方式下,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相应的线路、主变、母线全保护运行,原则上不安排保护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验工作。

5、在特殊运行方式申请单开工前应核实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在特殊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前,应向现场值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

6、特殊运行方式下需要加强巡视的设备,应在检修申请单中明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调度运行人员要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的监视,确保相关的线路、主变、母线等设备输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监视,并做好变电站全停的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确保特殊运行方式下尽快恢复供电。

(二)生产技术部

1、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管理要求,加强操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操作注意事项。

2、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及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做细做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全监察部

1、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加强工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性。

2、跟踪检查《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流转情况,现场检查“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保持同市气象台的联系,按照《江苏电网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进行特殊气候条件的预警。

4、填写特殊气候条件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

(四)变电运行工区

1、变电所遇到特殊运行方式,操作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对该运行方式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详细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长对操作票要进行审核把关,并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操作。对于重要操作项目,还要执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

3、加强解锁钥匙管理,原则上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使用解锁钥匙。如确实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锁钥匙,如特殊运方、事故处理等,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工作票许可人需到现场许可工作票,要详细交代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项,许可过程要有录音保存。

4、工作许可人员必须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视,对运行与检修或施工设备的交圈地带要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进行施工搭接和与运行设备的安全距离接近允许值时,设备运行单位应安排专人对运行设备进行重点监护。

(五)输电工区

1、单线运行前,要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并做好事故预想和抢修准备。

2、单线运行期间,要加强对线路接头、耐张线夹等部位的红外测温检查,防止接头发热造成断线。

3、单线运行期间,要保持对线路的不间断巡视,重点区域要进行全天候巡视,发现异常和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并及时上报。

4、单线运行期间,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作业,必要时要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联系,实施暂停施工措施。

(六)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

1、检修、施工前,要根据对检修、施工现场的勘察结果,编制《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开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情况、施工机械的性能情况,并认真进行施工任务、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层平台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绝缘绳索上下传递,地面用绝缘绳索控制,保持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层平台应设置专用的检修电源箱,禁止随意上下施放临时电源线。

4、同塔(杆)架设的线路,当其中一回路停电作业时,检修、施工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应使用绝缘绳索,杆塔下人员应将绝缘绳索控制,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防止摆动;工作线路加挂接地线时,应将较长的地线固定好,防止风摆触及带电线路。

5、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6、加强设备资料的管理,设备调整、更名、线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时修改资料,确保设备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并且设备、杆塔上必须有的名称、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应明显、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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