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2024-05-26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精选7篇)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1篇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镇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整治地沟油,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组织领导全镇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制定和印发了《建南镇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一要把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食品监管工作来抓;二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按照各自的职能立即在全镇开展整治工作,落实整治责任,做到监管任务到人,监管责任到人;三要进行地毯式的清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地沟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整治。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行动,从生产、流通到餐饮进行全程整治地沟油。

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重点检查了学校、超市,机关食堂,未发现有使用地沟油的违规行为。

一是对辖区内经营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者及其产品来源进行了摸底调查,特别是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

点。在检查的同时还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并对经营户的进、销货台帐进行了逐一检查,促使广大经营户合法经营。其次,执法人员对经营户逐户进行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流通环节经营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我们将责令其停止销售。辖区内没有发现经营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经过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清查,目前我镇市场上暂未发现有使用和销售地沟油的行为。

建南镇打击地沟油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2篇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

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针对近期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用作食用油案件,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青岛市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深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行动开展

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3日开始至5月11日结束。各单位要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排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它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

—1— 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园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内容。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食安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xx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局、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得力人员和车辆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排查,严厉打击,消除隐患,(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是

—2—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工作。要安排得力人员组织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的企业、作坊、窝点的具体情况(以前有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也要认真记录在案),清查采取拉网式逐村(社区)逐户排查,清查要严密认真,杜绝隐瞒漏报现象,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向市食安办汇报。

(二)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为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储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对摸排发现的线索要逐一甄别,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蹲守跟踪,有效掌握、收集和固定证据,摸清销售去向及下游企业,迅速捣毁炼制存贮窝点,并同步展开后续的案件侦办工作。

(三)畜牧兽医局:加强对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饲料加工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户)使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动物饲料和饲养禽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加工动物饲料和饲养畜禽的行为。

(四)商务局:加大对屠宰“泔水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五)工商局: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脂经营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食用油脂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

—3— 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散装食用油经销单位要督促其在散装食用油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依法查处流通环节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地沟油”的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六)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灌装、产生废弃油脂食品生产企业和生物柴油生产等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油脂原料和食用油采购查验、进货台帐、废弃油脂处置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非法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依法严厉处罚。

(七)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使用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以城区、学校周边等餐饮单位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馆、饮食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食用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处罚,对非法使用“地沟油”的无证小餐馆和饮食摊点,一律取缔。

(八)卫生局:要结合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协

—4— 助药监局做好相关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监测方法。

(九)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周边区域及占路经营食品摊贩的巡查、夜查力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十)环保局:要严格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的环评把关,全面规范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十一)发改局:要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企业发展。

(十二)市食安办:牵头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多措并举部门联动,严惩加工经营“地沟油”犯罪行为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通报、信息反馈和案件侦办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采用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挖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的“黑窝点、黑作坊”。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单位的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工商局要重点严查无证无照食用油经营场所、严查食用油散装油经营业户、严查食用油假冒伪劣、价格低廉、标签不明、来源不明的经营单位;会同环保局摸清目前我市具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底数,及时将信息通报相

—5— 关单位;药监局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实行定点责任制,切实把好餐饮环节食用油进货出口关。同时要结合对餐饮单位的分类管理,将使用食用油情况与其量化分级挂钩,确定等级并进行公示。要建立泔水“身份证”制度,把泔水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行政执法大队要明确餐厨废弃物正规收集企业名单,对不属于该范围内的收集企业一律停止其收购

五、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在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中,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用油脂的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及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广大消费者识别废弃油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宣传食用油脂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地沟油”的政策措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监管工作。同时,将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地沟油”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参与“地沟油”监管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严重影响工作的要计入年终考核,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漏报瞒报、工作泄密等失职渎职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七、收集信息,严格落实材料报送制度

建立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6— 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拉网排查汇总表(附件一)各单位于每周五下午5:00前报市食安办,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质监局、药监局每周五下午5:00前报送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 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附件二),重大案件即时报送,4月27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11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情况,5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汇总。届时,市食安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情况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

1、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拉网排查汇总表

2、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 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3篇

为做好“地沟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利川市开展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组 长:王文林(副镇长)副组长:严华坤(经济办主任)

刘少英(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镇经济办、镇农办、派出所、工商所、镇卫生院、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由经济办主任严华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摸清生物柴油、工业油脂、肥皂、油漆和动物饲料等相关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摸清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工地集体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的流向;摸查清理辖区内加工油脂企业的情况;清理利用出租屋、废弃厂房、窝棚等场所开展食用油脂及其他食品加工作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各村负责)

(二)从市场监管环节开展线索倒查,从网上监控和群众举报中摸查线索,特别是对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中发现移送的案件线索,开展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伪劣食用油脂工作,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此项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三)配合市环保局查处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或“地沟油”等废弃食用油脂交给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查处利用“地沟油”等伪劣食用油脂加工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登记。(此项工作由镇经济办负责)

(四)负责加强对饲料用油脂的监督管理,严格动物油脂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环节;负责加强对禽畜养殖场的监管,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禽畜;严防利用养殖场所加工、销售“地沟油”,重点突出对养殖场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镇农办负责)

(五)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采购和使用的食用油脂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管,督促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对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明确餐厨废弃物的去向。(此项工作由镇经济办负责)

(六)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监督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的行为;负责开展食用油脂安全知识宣传。(此项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七)加强对食用油脂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加强对因食用油脂引起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以及开展食用油脂安全知识宣传。(此项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

(八)监督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学校使用食用油脂的监督,学校不得使用没有标签标识,没有生产许可证以及疑似餐厨废弃物制作的食用油脂。配合镇城管、环卫部门督促学校对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明确餐厨废弃物的去向。(此项工作由镇中心学校负责)

(九)组织出租屋管理人员摸查、清理利用出租屋从事食用油脂以及其它食品加工制作的行为。

(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依法查处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牵头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此项工作由镇经济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查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20日)由镇经济办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项整治会议,研究落实措施;各村委会摸查登记辖区内企业集团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油脂去向以及油脂加工相关企业情况;中心学校摸查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餐厨废弃油脂的去向,并于10月15日前将摸查情况上交镇经济办。

(二)整治打击和规范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工负责的要求进行整治,镇经济办配合区监管部门对各村上报的调查登记情况,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肥皂、油漆和动物饲料等相关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学校等集体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发现有问题的食品企业和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立案侦查,把问题彻底弄清楚后,对企业和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追刑的追刑。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4篇

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坚决杜绝“地沟油”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省州市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格尔木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杜绝“地沟油”进入学校食堂,切实加强餐厨弃物管理,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杨长格(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副组长:唐晓波(校纪检委员)

成 员:赵丰品、梁增星、朱贵全、王风玲、罗明英、郝孟才、范秀芬、各班班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整治范围和目标

以学校食堂为主要整治对象,严肃查处购买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坚决杜绝“地沟油”流入学校食堂,逐步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工作,保障食用油安全,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健康、稳定发展。

2.整治内容

(1)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用油来源、使用、贮存、进货的渠道及索证索票、验收台帐情况;

(2)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

(3)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和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治时限

2017年8月25日—10月31日。

五、整治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8月25日至9月30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利用班主任会、班会、校会、板报等形式宣传规范管理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地沟油危害的认识,广泛调动师生、职工积极参与支持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9日至15日)

开展食堂“地沟油”、食堂餐厨垃圾产生调查和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用油进货台账和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台账。

3.专项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2日)针对调查和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治,排除学校食堂食品所有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制度,明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处置责任,坚决杜绝废弃油脂收购和重复使用。

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地沟油”和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收集好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图片等材料。

4.总结提高阶段(10月23日至31日)

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检查整治后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管理情况,在集中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1.领导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有效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师生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报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成效。

3.切实履行职责,重点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逐步规范学校的餐厨垃圾管理。

4.严格按照各阶段时间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各工作材料。

乡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第5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油生产、流通、使用节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镇结合我辖区食用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辖区内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全面整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

通过“地沟油”的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青食安联办[2011]4号《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有效解决“地沟油”非法加工和回流餐桌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重固实际,现就全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有效促进我镇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净化我镇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切实保障全镇人民饮食安全和身

体健康。

三、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

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场所,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禁止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重固工商所

配合单位: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综治办、城管监察、文广中心、食药监重固分所、重固派出所、环卫部门。

进度安排:5月30日前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6月30日前完成各类食用油和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和核查;8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二)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登记注册,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回收、加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油脂的行为,重点打击收购者将“地沟油”销售给无资质收集加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对经营的食用油(特别是散装油)开展全面监督检

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摸清其来源和销售渠道并追查到底,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和利用其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重固工商所

配合单位: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综治办、城管监察、文广中心、食药监重固分所、重固派出所、环卫部门。

工作进度:5月30日前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工商注册登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和各类食品经营者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6月30日前完成 “地沟油”经销点排查;8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三)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

以镇主要街区道路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进货记录和票证检查,重点追查、登记散装食用油来源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去向,建立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进货来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公示制度,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加强餐饮业经营行为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责任单位:食药监重固分所

配合单位: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综治办、城管监察、文广中心、食药监重固分所、重固工商所、重固派出所、环卫部门。

进度安排:5月30日前制定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餐饮服务者自查和审查;8月31日前完成集中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的全镇“地沟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尽快成立主要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发现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和使用线索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沟通、报送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舆论宣传。镇文广中心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措

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采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对我镇“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我镇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重固镇人民政府

建南镇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第7篇

9月28日,为确保我区食用油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区管委的统一部署,区打假办组织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打假联合行动。

本次专项打假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4辆执法用车,检查工厂饭堂、酒店、粮油经销门市、集贸市场等8家,执法人员对上述经营场所食用油的来源、票证等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区食用油生产经营情况总体良好。上述经营单位均采购正规厂商生产的食用油,但是部分餐馆和饭堂未能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产品进出台帐未能及时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责令其限期整改。

这次专项打假行动各职能部门采取协调联动、共同打击等措施,严格落实食用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检验检测,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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