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24-07-07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精选6篇)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1篇

201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8 字体设置:[大 中 小]

201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提高区域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按照《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历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历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从高校及幼儿师范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院校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生。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的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的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专科学历的人员限历城生源及历城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本科学历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非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学科为小学教育、教育学的,只能从语文、数学、英语中选择一科报考。

(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中专学历人员限济南生源及济南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专科、本科限山东省生源及山东省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硕士毕业生不限户籍.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已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幼儿教师30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为:考生于报名前登录历城教育信息网()和历城人事人才网(),下载《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予以确认。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8日— 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历城教师进修学校。

2、资格审查

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证及报到证(往届)、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性质属师范类的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研究生学历人员不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9年招募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

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缴费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幼儿、音乐、美术三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选出考生参加笔试(测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4、附件5)。其他类别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笔试

1、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2、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3、报考高中、初中教师的考试内容侧重于考察高、初中教师应具备的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素养两部分内容。

笔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现场公布成绩。每场次均设社会监督席。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幼儿教师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音乐、美术教师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他学科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城区教育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后的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历城人事人才网()和历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和福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七、报名咨询电话与乘车路线 咨询电话:88066063,88115030

乘车路线:从济南汽车长途汽车站乘30路或从火车站乘11路公交车到华信路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原山东大学老校)乘11、30、K91、118、201、308路公交车到华信路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泉城广场乘80路公交车到花园路站下车,十字路口向南200米路东即是。

本次笔试、面试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招聘教师计划

附件2:济南市历城区201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附件4:历城区2011年招聘教师音美教师测试程序及要求

附件5:2011年幼儿教师招聘程序及要求

附件6:诚信承诺书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 城 区 教 育 局 2011年5月8日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2篇

根据槐荫区教育系统编制和实际情况,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槐荫区教育系统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笔试、综合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3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1、2008-2011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的为2004—2011年毕业生;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专科和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5、书法及特色体育的柔道、地掷球、羽毛球、游泳专业不受户口和教师资格证的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方式和时间

(一)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槐荫教育网站(http://)或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下载《2011年槐荫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每位应聘者在一个招聘单位只能进行一次报名,限报两个招聘单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单位的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时间:2011年7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济南第十九中学(济南市纬十二路444号)

乘车路线:乘坐2路、120路、9支线、20路、102路、k96路等公交车在经七纬十二路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⑥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等。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统一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确认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特色体育等特殊专业应至少达到1:3的),达不到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招聘期间请应聘者随时关注槐荫教育网站的信息通告。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测试。书法、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采用先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个人素质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单位主要从仪态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每个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比例,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面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由高分到

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综合测试人选确定后,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综合测试资格人员名单。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同时应聘两个单位并取得笔试资格的,可以凭面试成绩(占10%)和笔试成绩(占30%)之和分别参加所应聘单位的综合测试资格排序。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槐荫教育网站通知。综合测试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包括说课或上课、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答辩等。每个测试组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成绩当场公布。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社会监督员由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在现场旁听监督。

(四)考试总成绩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10%、笔试占30%、综合测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名单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测试,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书法、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招聘办法

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及内容等要求见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者可在专业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登录槐荫教育网站查询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并在槐荫教育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六)同时取得两个单位考核体检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网站通知到区教育局办理自主决定应聘单位手续,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专业)测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专业)测试,按综合(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收费:笔试考务费40元/人次,综合测试费70元/人。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免收以上两项费用。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槐荫教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咨询电话:81255678、81255676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3篇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25个单位拟招聘16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招教网)、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综合考察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综合考察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本科及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⑥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⑧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供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还需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给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笔试加分材料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会计、校医岗位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校医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10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8月30日—31日(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取消资格、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等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课堂示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8日—9日(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综合考察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教师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会计、校医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成绩占40%的比例,会计、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4篇

重点提示:

共招聘人数为70人

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

报名地点:济南明湖中学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毕业生,不含驻济院校学校集体户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及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用人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岗位为黄河南小学语文2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0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学38人,幼儿园 12人(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明湖中学

地址:天桥区北园大街264号。乘坐BRT1、BRT2、k107路、k57路、36路、79路、84路 公交车历黄路下车西行200米路

南。

3.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下载打印《天桥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进行公示。

(4)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和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缴费: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应聘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的人员审查合格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非技能岗位(指除上述岗位以外的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审查合格后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5,达不到1:5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

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黄河以南小学语文”。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技能学科岗位

1.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计算测评要素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岗位

1.笔试

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

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答辩、上课等环节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上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和综合考察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4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选岗,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布。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选:

1.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非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在考核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统一进行思想品质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对弃权、体检或思想品质考核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天桥区教育信息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

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此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872687

区教育局***9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1601775

附件:1.2014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2.2014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5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计划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30人(详见《2018年青岛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8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三)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18年山东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四)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面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9:00—1月18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17日9:00—19日12:00。

资格审查地点: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902室。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登录网站(http://27.223.29.154:2180/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8年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2.《青岛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现场签字确认,无需自己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18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无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5届、2016届、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面试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的相关规定和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类别(见附件)进行笔试报名,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4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四)笔试各阶段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1月22日9:00—1月24日16:00;

2.网上审核: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3.查询及网上缴费: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4.打印准考证: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

5.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下午 14:00—16:30。

笔试成绩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青岛高新区网站公布。其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

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青岛高新区网站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2018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5.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高新区街道中小学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政策咨询电话:66966567、68686086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面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8686086

笔试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66966708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第6篇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教育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计划数70名,招聘岗位分学科岗位和志愿岗位。学科岗位用于招聘过程中,志愿岗位用于填报志愿。

具体志愿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桃源县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志愿岗位表》。具体学科岗位如下:

①普通高级中学6名。具体岗位是:政治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心理辅导教师1名。

②职业中等专科学校7名。具体岗位是:旅游教师2名、模具教师2名、现代农艺教师1名、电子商务教师1名、生物工程教师1名。

③初级中学教师34名。具体岗位是:语文教师6名、英语教师7名、数学教师5名、物理教师6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④小学教师20名。具体岗位是:语文教师4名、英语教师6名,数学教师3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心理辅导教师1名。⑤特教教师1名。⑥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聘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和初中教师须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须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学科须为对应专业;

应聘幼儿教师须有幼教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特教学校教师须有特教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其研究生学历专业可为报考岗位的对应或相近专业。所有应聘者均需凭《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应聘者须获得合法《教师资格证》,未获得《教师资格证》者,须持有由湖南省教育厅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由语言文字部门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3、年龄要求:年龄应在30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

5、凡是符合岗位要求者,不限地域均可报名(县内在编人员除外)。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资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25日17时)。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可同时报名应聘普通高中(含职中)教师岗位和初中教师岗位或小学教师岗位,但不能同时报名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

凡已(将)在网上预报名的应聘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根据本《简章》的规定,重新修改或填报且核对好自己网上报名的信息,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规定规格的电子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上传提交;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查。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1年5月25日17时,节假日除外)。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凡网上已(将)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本人资格审查情况,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审查意见完善报名信息,无法完善的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12: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中途一律不得退款;

凡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应聘者,请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找到自己的缴费编号,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在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同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方法请查阅《桃源县人事局网上缴费方法》。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10:00)。

凡已缴费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上关于招聘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无误后,按其规定和要求参考;否则,后果自负(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时间为5月29日,其它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资格确认、笔试、说课、面试、技能测试、确定拟聘对象、体检、考核、录聘的方法进行。

1、现场资格确认。凡网上已缴费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来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者者须带就业协议书)、派遣证、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原件或学生档案。现场资格确认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2、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特教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60%)。初中、小学语数外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其他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说课入围对象。

3、说课(占综合成绩的50%)。指定内容,限时40分钟备课,说课时间15分钟。特教教师岗位不进行说课,直接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特教教师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的基本情况。

5、技能测试(百分制,按30%折合后并入综合成绩)。

技能测试仅限职业中专模具教师岗位和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幼儿教师岗位。

①模具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者对应学科的技能操作(在现行职高专业教材中选定技能操作内容,限时45分钟)。

②音乐技能测试:时间为8分钟,考试时自备舞蹈音乐伴奏及播放器材(舞蹈时间3分钟)。③美术技能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项目为书法和素描,须自备笔、墨、画板等,书法占特长测试分的20%,素描占特长测试分的80%。

④体育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测试项目为韵律操、篮球、乒乓球,其各项分值分别占特长测试分的40%、30%、30%。

⑤幼儿教师技能测试:时间为8分钟,考试时自备舞蹈伴奏音乐及播放器材(舞蹈时间3分钟)。

6、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同一学科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数等额确定入围对象并在网上公示。入围对象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集中到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封闭式填报志愿岗位,填报志愿岗位时,允许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岗位,并必须在是否服从调配栏填写“服从”或“不服从”。

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志愿岗位填报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原则如下:同一志愿岗位有二名及以上应聘者填报,则第一志愿岗位优先,同为第一志愿岗位或同为第二志愿岗位,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说课分高者优先。无人填报的志愿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在愿意服从调配的入围对象中落聘人员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意见拟定聘用对象。

拟聘对象因各种原因而产生缺额,可由同一学科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对象资格:①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以正式文件为依据),或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②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有***劣迹和参与地下***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7.体检。在档案资料和各种证书审查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部分项目执行。体检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8、签证鉴证。拟聘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回毕业学校开出《就业报到证》,并按通知时限到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所有应聘对象须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申请调动(含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调出教育系统、调出县外),个人也不得申请停薪留职。最后报县教育局审查、县人社局审批鉴证后方成为正式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该岗位同类人员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事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

2、联系电话:6639332(考试中心)6622400(教育)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5月19日

附:

桃源县教育系统2011年公开招考志愿岗位填报说明

1、填报志愿岗位时,允许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岗位,并必须在是否服从调配栏写“服从”或“不服从”。

2、只有一个学科岗位计划数的,公示入围的应聘者不填报志愿。

3、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必须符合填报志愿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

4、公示入围的应聘者因填报志愿岗位而无法录聘,后果自负。

5、高中岗位1001至1004不填报,只填报1005至1006志愿岗位;

初中岗位只能填报2001至2801志愿岗位;

小学岗位3501至3901岗位填报,只填报3001至3402志愿岗位;

特教岗位、幼师岗位、职业中专岗位都不填报。

教育系统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关于教育系统《招聘简章》的补充通知

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为更好地拓宽选人渠道,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应聘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者,报名时暂不需《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考试合格证及二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

特此通知。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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