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2024-06-19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精选12篇)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1篇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共青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

1.优秀团员:每团支部经投票推荐三名,第一、二名确定成为优秀团员、第三名待定。要求:思想积极进步,本学年必修限选课无不及格且成绩在班级前1/3,并完成网上团校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2.优秀团干部:每团支部1名,要求担任团支部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学院分团委干部一年以上(11级团干部担任职务半年),本学年必修限选课无不及格且班级成绩在前1/2,并完成网上团校学习成绩优秀,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团干部培训,取得结业证书(11级团干部培训结业证书暂不要求,但要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3.优秀团支部:无任何违纪、留级现象,各团支部自由申报,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于4月9日17:00前报送至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综合考量进行推荐,最终将14个团支部推荐到学校(其中研究生支部1个)。

4.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产生过程必须经过班主任、班导师和辅导员老师认可。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应登陆共青团工作信息化平台(e缘网站),完善个人、团支部资料,参评个人须在e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实践管理栏目中“五四评优”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参评优秀团支部的团支书在e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实践管理栏目中“五四评优”完成相关申报工作。)在网上填写《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先进团支部登记表》打印版一式一份于4月11日17:00前收齐交到各自辅导员老师处(团支部意见由团支书填写,团支书参评由班长填写,因材料装入档案一定注意措辞及笔迹),4月12日汇总上报校团委,过期不报视为弃权。10级艺术设计班级按照分专业前的班级进行评选。

5.学院团委及申请创建并通过中期审查的团支部(广告092、广告095、艺术1013、艺术1014)需由团支书在4月11日前网上提交终审考核相关材料,作为团支部客观分数。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通过中期审查需经整改继续申报的支部,整理好材料之后,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由辅导员老师、学院团委推荐方能参加终审。

艺术与服装学院团委2011.4.5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2篇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支部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班级团支部(不包括2011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及行政0904团支部);

2、我校全日制共青团员学生(含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不包括2011级和行政0904班共青团员);

3、我校各级团组织学生干部、各团支部团干部(不包括2011级和行政0904团支部团干部)。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分校、系两级。系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占所在系团员人数的6%和3%;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分别占系团员数的2%和1%。系级优秀团支部占系团支部总数的20%;校级优秀团支部占系团支部总数的5%。

(二)2011级新生共青团员和团干部,2011级新生班级团支部不计入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

(三)院(系、部)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由团支部民主评选、团总支评议、学院(系、部)党总支审定、公示,报校团委备案。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在院(系、部)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产生,由院(系、部)推荐,报校团委审定、公示。

(四)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由其所在团支部认真填写评选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并附1000字的推荐材料,优秀团支部的登记表由团支部填写(附件3),并附1500字的推荐材料。注意:此部分人员均指校级。

(五)材料上报分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方式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日下午5点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团的基本知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思想坚定,品德高尚。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3篇

各学院: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学生年终鉴定;

2、学生综合测评;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4、单项奖申报;

5、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评选;

6、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7、先进班集体(要求提供班级人数、英语四级过级率或英语成绩、计算机过级率、公共课及格率、专业课及格率、学生违纪受处分人数及比例、文明宿舍优秀率与合格率、获奖情况等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

8、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申报(要求提供各年级英语四级过级率、学院考研录取人数及比例、就业率、课堂出勤率及全校排名、学生违纪受处分人数及比例、文明宿舍优秀率与合格率、创建优良学风的措施等统计数据及支撑材料);

9、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建设优秀组织奖评选。(评选有关事项见宿管科的通知)

二、要求: 1、2008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方案按2007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009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方案按2009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010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方案按2010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011级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方案按2011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单项奖奖金发放方案一律按照2012年版本《南华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不重复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评选;国家助学金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可重复评选;各学院在评选时要综合考虑。

3、欠学杂费、住宿费的学生不得参与评奖评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院批准者除外,但比例必须控制在学院评奖评优总人数的5%以内。

4、在测评、评选、评定等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准确反映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尤其注重做好公示环节的相关工作。

5、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按照《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硬性规定严格执行,无符合相应条件者应空缺。

6、各学院务必按照学工部提供的统一格式上报表格(共7个表格),各类材料均要求提供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其中纸质档材料上加盖学院党委红章。

7、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学生鉴定表,并签署好班级、学院意见(学院意见栏中应加盖学院行政红章)后,统一到学工部签署学校意见并自行带回学院存档。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10月22日前将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的最终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鉴定表办理时间在11月份。

附件: 1、2011-2012学年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2、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3、2011-2012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

4、××学院2011-2012学年奖学金评定一览表

5、××学院2011-2012学年奖学金发放表 6、2011—2012学年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7、2011-2012学年单项奖申报汇总表

8、南华大学2011/ 2012学年学生总结鉴定表

五四评优通知 第4篇

发表日期:2012年3月14日 出处:admin 作者:admin 有209位读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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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

一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紧密围绕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根本任务,在团员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为庆祝节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争先创优,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评选条件

1.评选标准请参见“鲁东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标准.doc(可下载)”。

2.时间范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0日

3.需参考“鲁东大学共青团考核标准”条目撰写并提交总结材料1份。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要符合“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整体建设情况较好;

2.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团员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校团委、团总支交给的任务,团支部工作处于所在团总支的前列;

3.能够正常发展团员,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4.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团支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5.注重学风建设,团支部成员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6.积极开展道德实践和文明修身活动,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学生受团纪或校纪处分;

7.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8.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9.申报集体需提交参评材料1份。

(三)“先进团支部(班集体)”评选条件

1.切实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团的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团员参与面广、成绩显著,定期开展集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参与率达到90%;

3.团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宣传工作得力,组织工作扎实;

4.积极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学生团支部考试成绩在学院名列前茅;

5.积极引导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

9.组织能力强,在所在支部具有较高的威信;

10.优秀团干部必须是支部成员。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

2.热情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具有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工作有成绩;

3.民主作风好。能正确地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班委或学生会成员。

(六)“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爱国、爱校;

2.模范执行团的章程,团员意识强,积极要求进步;

3.积极参加团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模范作用显著;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7.注重自身文明修养,尊敬师长,艰苦朴素,情趣高雅;

8.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艺术节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七)“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最低学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优秀,个人事迹突出,有标志性成绩。

二、评选步骤

1.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做好评选相关工作,同时,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认真组织宣传发动,确保每一名团员明确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选条件和要求,形成人人参评,人人竞评的良好氛围;

2.团支部对照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选,经辅导员、团总支核查后,提交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审批;

3.经审查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应在学院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4.各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名单报学校审批。

三、评选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数的2%(每学院推1-2个,附推荐材料);

2.“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数的10%;

3.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评选“优秀团干部”不超过1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2人,评选“学习标兵”1—2人(40人以下的支部评选1人,40人以上的支部评选2人);

4.“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10%。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此次评选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与学雷锋活动相结合,在认真作好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好此次评选活动;

2.规范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实事求是,严格审核,严格公示制度,不得超比例评选;

3.全面动员。要充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并结合此次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先进典型作为生动具体的德育资源,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4.加强宣传。以橱窗、条幅、刊板、校园广播、网络为载体,搞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展示广大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5.各学院应于4月6日(周五)下午4点前完成评选,并将评选结果纸质版(学院团总支审核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所有材料压缩并命名为“***学院五四评优材料”)报送团委(西区1号办公楼511室)。

6.注意事项

(1)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评选文字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并在总结后附自评打分表。

(2)红旗团支部评选文字材料字数1500字以内。

(3)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优秀团员上报时,请使用word版排列,每行8人,字体5号。

联系人:毕亮联系电话:6687449

电子邮箱:lddxtw@126.com

共青团鲁东大学委员会鲁东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0五四评优通知 第5篇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促进我市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共青团临汾市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全市“五四青年奖状”、“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五四青年奖状”、“五四青年奖章”的评选条件是:

“五四青年奖状”候选单位需14—40周岁的青年占相对多数,“五四青年奖章”候选人年龄为14—40周岁;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临汾,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青年榜样;在实践中依靠科技进步为临汾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三年以内个人和单位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2、“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条件是:

1班子建设好。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建有服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党政中心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收益面广,效果好。3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 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4活动阵地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3、“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是: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当地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党和青年认可,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2团支部班子健全,团的活动正常;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有效;4有开展团的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4、“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县级单位专职团干一般不参与优秀团员评选;曾被县级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5、“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密切联系青年,勤奋工作,勇于探索,努力开拓共青团工作新局面;直属单位机关团干部申报优秀团干部不得超过一名,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被县级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获全国和省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单位和创建单位优先申报。

二、评选范围

“五四青年奖状”的评选范围是:各类型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

“五四青年奖章”的评选范围是:各行各业的优秀青年。

“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范围是:各单位的所属乡(科)级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范围是:各类型的团支部或团总支。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范围是:各级团组织的专、兼职干部。

三、评选要求

1、名额分配:

各直属团委推荐1个“五四青年奖状”、1个“五四青年奖章”、1—3个“五四红旗团委”、2—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平川各县市推荐8—10名优秀团员、5—6名优秀团干部;山区各县推荐6—8名优秀团员、4—5名优秀团干部;各企事业单位推荐6—8名优秀团员、4—5名优秀团干部。

2、申报材料及表格:

“五四青年奖状”和“五四青年奖章”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1、附表2)一式两份,并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3、附表4)一式两份,并附1000字的典型材料;“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5、附表6)一式两份,并附500字的典型材料。

所报表格、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3、时间要求:

所有表格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县级团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务于4月22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

4、加强领导:

“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团干是展示全团形象,推动团的工作上台阶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层层评选,择优申报。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吸取各方面意见,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典型突出,要通过评选表彰,动员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团旗增光添彩。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6篇

过去一年中,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主线,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平台,广泛开展系列学生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五四”精神,树立模范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在过去一年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红旗团总支;

学生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学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体积极分子。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手册》(2010年版)之第六章《学生奖励》有关条款。

四、评选名额 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红旗团总支:

1.各团总支递交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

2.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团总支书记介绍团总支事迹[制作ppt汇报材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代表答辩;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组成和答辩时间另定)。

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3.各院系将审核推荐结果(名额不限)及班级事迹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会评选(班委会选派1名代表介绍班级事迹[制作ppt汇报材料],时间不超过3分钟;代表答辩;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组成和答辩时间另定)。

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3.各院系将审核推荐结果(名额不限)及团支部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

4.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团支部选派1名代表介绍支部事迹[制作ppt汇报材料],时间不超过3分钟;代表答辩;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组成和答辩时间另定)。

先进个人(不含文体积极分子): 1.各院系向本单位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班级酝酿候选人,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确定候选人; 4.班级举行差额选举;

5.班级向各院系上报评选结果及事迹材料; 6.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7.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单位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文体积极分子:

1.各院系向本单位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班级审核,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4.班级向各院系上报审核、推荐结果及事迹材料; 5.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

6.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单位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团委。

六、日程安排

1.4月21日下午四时前各院系完成审核、评选、公示、上报工作。上报评选结果报表(见附件2)、申报学生自然情况表(见附件3)和红旗团总支、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事迹材料打印稿各一份(A4纸,2000字以内),并附电子版(红旗团总支、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ppt汇报材料),报魏洪素处;过期按弃权处理。

2.4月30日前学校完成审核、联评、公示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项评优工作。

2.各院系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3.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校级学生干部不参与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但可参与其他各项先进个人的评选,校级学生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校团委另行组织。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7篇

同学们:

一年一度的团内评优工作开始啦~~奖项多多,机会多多,收获也会多多,总结下,衡量下,对比下,尝试下,行动起来,准备报名吧!

首先说明一点:咱们年级想要申报的同学请将名字和申报项目于3月25日上报到团支书处,团支书汇总好后于3月26日下午5点前上报到团总支xx处。

一、奖项设置

(一)个人类奖项

1、“十百千”优秀青年学生奖项

(1)“十”:十大杰出青年学生

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堪为xx学生典范的校园杰出青年学生。凡申报参评“十杰”的学生必须申报参评“百佳青年学生”。在“百佳青年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经过初评、考察等环节,初步筛选出20名“十杰”候选人进行全校公开答辩,并由大众评审投票确定最终当选者。大众评审包括学校部处领导、教师代表、校团委委员、学生代表和社会媒体代表,其中学生投票权重不低于40%。具体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学生”将获得“共青团助力发展大礼包”,包括:成才发展基金、世界500强企业推荐面试机会或出国访学机会、“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校园重要文化活动入场券等。

(2)“百”:百佳青年学生

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中外学生,凡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以下某一或某几方面表现优秀者均可申报参评:

勤学类:求知若渴,刻苦好学,学业优异,且能帮助和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创新类:爱研究,爱思考,善于创新,富有创意,并取得一定的创新创意成果。

学生工作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组织或学生团队中的杰出带头人。

志愿公益类: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同学中有广泛的带头示范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道德类:在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方面有感人故事或突出事迹。

励志奋进类:经历艰辛,但不言放弃,自强不息,并在学业、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事迹感人;也可是在学习上有较大进步或者生活表现和思想观念等方面有突出转变的学生。

达人奇才类: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特别技能。

思想引领类:在思辨类、读书交流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引领学生思想潮流,或能善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的网络红人、学生意见领袖。

实习实践创业类:主动走向社会,积极争取各类实习机会,参与实习类实践活动,富有成果;或是在校期间有创业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阳光活力类:有健康时尚的生活习惯,身体强健,心态阳光,志趣高雅,生活多彩,全身散发青春活力和蓬勃朝气。

综合类:全面发展,符合以上多个类别。

其他类:在以上各类之外的其他方面有特长、有特别优秀表现。

【评选方式】

①组织申报:申报分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两种方式。个人申报者只需争取到10名同学的实名推荐(推荐者需在xx相应版块撰写推荐理由)即可获得参评资格。学院推荐对象无需同学实名推荐,每院限推荐5人。所有申报参评“百佳青年学生”的同学应于3月28日前自行登录xx青年网络社区(http://xx.cn/)的五四表彰版块,填写申报材料,进行网络展示。学院应于3月30日前对学院推荐对象给予公示,并将确认名单报校团委。

②学院审核:3月28日—30日校团委将获得参评资格的学生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由学院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及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信息无误的申报人进入校园海选阶段。

③校园海选:4月8日—11日,在校园人流汇聚处举行现场投票活动。活动期间将分批对各类申报者进行事迹公开展示,并接受师生投票。全校师生可凭校园卡刷卡限领一张选票,分序列填画选票(投票细则详见海选现场当天现场公告)。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得票情况,并综合各序列候选人数比例,确定得票前100名的学生获得“百佳青年学生”荣誉称号。

当选的“百佳青年学生”将获得“共青团助力发展礼包”,包括:到知名企业实习实践或南京地区中小学挂职锻炼的机会,到校级学生组织挂职锻炼机会,以及校园名人报告会、歌手大赛等校园重要文化活动入场券等。

(3)“千”:千名优秀青年学生

“千优”包含魅力团支书、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共四个部分。评选办法如下:

①“魅力团支书”拟评选约50人,通过网络申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申报参评者应为团支部或团总支部书记,任职半年以上,在工作岗位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所在团(总)支部取得较好成绩,富有个人魅力,赢得同学的广泛拥护,个人学习成绩良好(绩点不低于2.5)。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可于3月29日—31日间在xx五四评优相应页面填报个人信息及事迹材料。投票阶段,全校学生均可在xx五四评优版块中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每个学号限投一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多少,并综合各学院学生数占全校比例,确认当选者。当选“魅力团支书”的学生自动获的本年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

②“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按照思想进步、作风优良、学习成绩良好(绩点不低于2.5)的评选标准(学生团干部要求任团内职务不少于半年),通过团支部民主选举方式评选产生。

(二)集体类奖项

1、活力团支部

“活力团支部”拟评选约50个,通过网络申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参评“活力团支部”应符合以下标准:团支部氛围活跃,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团的工作,工作特色鲜明;支部具有活力和向心力,支部成员高度团结,并取得优异成绩;支部内形成特色组织文化。

“活力团支部”与“魅力团支书”的评选同步进行。申报参评的支部负责人应于3月29日—31日间前往xx五四评优相应页面填报支部信息及事迹材料。投票阶段,全校学生均可在xx五四评优版块中对候选支部进行投票(每个学号限投一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多少,并综合各学院学生数占全校比例,确认当选单位。

2.优秀学生特色团队:

“优秀学生特色团队”应拥有鲜明的特色(如优秀学生创新团队、优秀学生志愿服务团队、读书会、优秀学生竞技团队、优秀学生示范团队等),并在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领校园风尚,受到广泛好评。2012年、2013年当选过优秀学生特色团队的不再参评本奖项。申报表由各学院汇总后于4月5日前报校团委。

(三)工作类奖项

1.最佳(优秀)团日活动:

最佳(优秀)团日活动应紧紧围绕当今时代主题以及支部特点(如实践体验、仪式教育、生活关怀、学习帮扶、权益维护、职业导航、学术科技、榜样示范、导生结对、互动参与、社会助建、校友资源等)展开;活动形式新颖、效果突出,支部成员普遍反映良好。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8篇

《关于开展XX-2011上海财经大学“五四”先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学院的安排,我们年级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红旗团支部”、“青年标兵”、“特色之星”、“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其中,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按支部每支部一名,青年标兵我们年级二名,特色之星不限名额。

二、评比条件红旗团支部参评对象:班级团支部评比要求: 1.支部有引导和服务团员成长成才的工作计划,并能够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团的相关活动; 2.形成一支比较稳定的,有组织体系的工作和学习队伍; 3.支部成员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支部成员学习风气浓郁,学习态度端正,各学期主要专业课成绩优良的同学占队伍全体人员的比例达70%; 5.支部中形成了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干部队伍并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6.基础工作经常化。能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月有主题活动,有活动记载; 7.活动建设品牌化。能形成具有个性的成果展示,并在全校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培养团员青年科技创新意识方面成绩显著; 8.活动阵地有形化。依托于项目载体,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在活动领域及活动层次上能体现出开拓特征; 9.活动影响社会化。在校内重要科研学术活动、社区建设、思想教育以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活动结果受到有关部门或群众团体的确认并在新闻媒介上产生一定社会效应。青年标兵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学有成效者; 2.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上刻苦,勤奋,专业成绩优秀,为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 4.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并做出较突出成绩。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撰写过各类学术论文或文章,在校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者优先。特色之星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3.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热心社会活动,取得一定影响; 4.在学术、文艺、体育、美术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在XX年4月——2011年3月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一、二等奖或前三名的个人、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由指导老师确定)。优秀团干部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乐于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正确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在团小组、团支部、系(院)团总支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5.学习上刻苦、勤奋,为单项奖学金以上获得者。优秀团员参评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评比要求: 1.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 3.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为单项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在校级以上文体比赛或活动中获得过奖励。

三、时间安排 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3日,相关表格至校团委主页公告栏内下载。各班开展相关评选工作,经评选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项目申报者将信息输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3月31日至2011年4月3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项目申报者在填写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必须将个人信息于输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信息平台”下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过期视为自动弃权。2011年4月7日前,参评的集体和个人必须按要求填好登记表(一式两份,水笔规范填写),上交学院学生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9篇

及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各团支部和广大青年团员在学院党总支、行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青年思想引导、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同时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为实现我院科学发展贡献力量,现配合校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2012-2013校级“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比目的和原则

评比工作要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的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禁止弄虚作假事情发生,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在全校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召开不同层次的评选会、经验交流会,以评促建,进一步推动班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二 评比类别 优秀个人分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先进集体分为:先进团支部。三 评审依据与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试行)》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社团评优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2、“五〃四”评优工作是深入落实德育工作要求,加强青年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表彰先进。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四 评比时间安排 4月11日——4月13日 各团支部织开展评选并于13日下午五点前将评选相关材料上报至外国语学院团总支。4月14日——4月16日 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材料核实、候选名单公示、上报、审批。3 5月4日——印发表彰文件

五、总结表彰

校团委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锦旗和证书。

六 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将“五〃四”评优工作要主动向学院团总支汇报,按照学院团总支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学院团总支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评选细则,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要报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申报的团支部、同学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切忌改变表格的格式。一旦发现表格格式被改变,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所有申报表格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表格,如有延误,将取消申报资格。集体或个人评优材料、各支部的评优表格和先进个人评优表格以电子文档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分类打包,发送至团总支组织部邮箱:sy601866008@163.com 附件:

1:《外国语学院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试行)》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先进团支部申请审批表》 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团干申请审批表》 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优秀团员申请审批表》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外国语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10篇

根据学校“五四”评优工作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在过去一年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我院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学生先进集体: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学生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体积极分子。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分团委(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依据《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版)之第三章《学生奖励》有关条款。

四、评选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3.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4.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及班级事迹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递交事迹材料到各院系申报; 2.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3.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4.各院系将审核推荐结果及团支部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先进个人(不含文体积极分子): 1.各院系向本单位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班级酝酿候选人,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确定候选人; 4.班级举行差额选举;

5.班级向院系上报评选结果及事迹材料; 6.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7.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团委。文体积极分子:

1.各院系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候选人名额; 2.学生向班委会、团支部申报;

3.班级审核,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 4.班级向各院系上报审核、推荐结果及事迹材料; 5.各院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联评; 6.各院系将评选结果向本院系学生公示三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六、日程安排

4月22日下午四时前各院系完成审核、评选、公示、报送工

作。报送评选结果报表(见附件2)、申报学生自然情况表(见附件3)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刘鑫协同。提醒:学生管理系统同时提交评选结果。

七、有关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项评优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院系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开展,院系副书记是评审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院系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3.一经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校级学生干部不参与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但可参与其他各项先进个人的评选,校级学生干部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校团委另行组织。

2.学生先进个人(文体积极分子除外)名额下放到各班级,各班级间不能调配名额,如本班级内无符合条件的,名额空缺。四类班级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名额,名额可调配到一类班级(具体调配方案由各院系自定)。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2.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结果报表 3.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学生自然状况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注:各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含院系级学生会的干部数;校级学生组织的文体积极分子在大学生艺术团团员中评选产生。

附件2: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结果报表

院系名称:

填报人: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附件3: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五四”评优学生自然状况表

院系名称: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11篇

为全面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努力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积极投身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实践,校团委决定在2012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校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一个健全、团结、务实、积极肯干、能起模范作用并且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的领导核心;支部书记和支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创新,分工明确并能与班委会密切配合,踏实有效地开展好工作。

2、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出勤率高,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3、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校、院各项大型活动,并取得好的成绩。

4、能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全体团员的团员证完好无损,注册及时。按时收缴团费,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并能有效实施,在开展工作方面有成功经验;能认真填写素质拓展认证证书,确保严谨准确。

5、团支部成员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无违纪现象,为树立良好学风和校风做出实绩。

6、支部活动新颖活跃,能定期过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主题鲜明,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各项活动组织严密。

7、支部在上述各方面工作中富有创造性,能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有年级特色、专业特长和学院特点。

【注:大一(建筑102、测绘102)不能参与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方法

要在各支部一年工作总结和团员评议的基础上,由各年级团总支根据支部实际工作情况提名,并将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和先进事迹材料附在《优秀团支部登记表》后上报院分团委。全院共5个名额。

三、评选流程 1.材料的审核:

各班递交新疆大学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后附申报材料(申报表之外单独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材料内容具体详实,包含团建、党建、学习、活动等方面。团建内容主要为主题团会的召开情况(由

组织部与活动部出示各班上交材料及出勤率);党建涵盖党建发展情况;学习涵盖班级平均分,取得四六级证书人数、平均分上80人数等【包括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及各类校院获奖】;活动由班级参与分团委各部举办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和获奖情况评定(包括2011-2012年早操出勤率,由体育部出示资料);其他班风建设以及班级活动开展、创新等。(30%)

材料递交时间:2012年4月25日 本周日北京时间20:00至22:00材料递交地点: E区401

2.评优大会评委根据个人积极表现程度评分及填写评选意见。(40%)评优大会时间:2012年4月26日 下周一晚20:00评优大会地点: E区206(注:材料不交,或评优大会不到会班级作弃权处理。)

3.分团委委员会召开时,委员根据分团委秘书处整理的各项材料共同商讨评议结果。(30%)4.最终结果递交至学办由老师审核。本办法由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联系:侯国春:***

梁钰祺:***

附件:

新疆大学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

2012年3月19日

新疆大学2011-2012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1-2012五四评优通知 第12篇

学通字[2014]15号签 发 人: 孙文博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4年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

各系团总支: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我院今后发展奉献自身力量,努力奋斗,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优秀团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共青团员、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

3、积极上缴团费,无未缴纳团费现象;

4、积极参加支部、社会实践等活动;

5、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上学期平均成绩在专业前40%,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二)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在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担任学院内主要学生干部、团干部;

3、热爱团务工作,坚持原则,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4、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并成功地组织一次以上有积极影响的活动;

5、本人在任职期间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现象。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支委表率作用发挥好;团结有威信,有号召力、战斗力强,支部凝聚力较强;

2、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活动积极向上,团日活动有特色;

3、团支部工作手册有详细的工作内容记录;

4、团费收缴制度健全落实,积极上缴团费;

5、整个支部的团员素质高,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学院各项工作与建设;

6、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

(四)优秀团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团有关知识,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

2.担任教师团干部时间半年以上;

3.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团建工作中能起带头作用,师生关系好,群众威信高;

4.积极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三、名额分配

(注: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团支部提出申请,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要明确注明团支部工作的目标、计划和总结。团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团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有特色的团日活动详细记录、当年班级成员的平均成绩、挂科人次及比率、出勤率等。由辅导员评分择优排名,上交学院团委评比选出。)

优秀团务工作者,具体拟定人数为10人。

四、评选程序:

1、“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五四前评选一次,依据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

2、“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由各团支部提名,个人提交事迹,支部全体团员评议,支部填写意见,报请辅导员推荐,经初审公示一天,无异议后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支部申请,辅导员审批确定上报到院团委,经院团委评比选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院团委备案。

4、凡获得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院团委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档案;“五四红旗团支部”将颁发奖状。

5、优秀团务工作者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评选产生。

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样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以上获奖个人的评优材料在学校正式发文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存入其档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各支部学习文件精神,把本次评优工作当做推进团工作的良好契机,在广大团员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各系要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条件,自下而上,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心组织,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3、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在规定日期内送至学院团委(活动中心—204室,电子版应一并上交)。

4、参加评比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要有书面总结材料,材料须客观真实,自评记分要有依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上报时间:2014年4月26日下午6:00之前。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2、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分细则

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审批表

5、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优秀团务工作者”审批表

6、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统计表

7、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统计表

8、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优秀团员”申报统计表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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