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审计管理制度

2024-06-02

价格审计管理制度(精选6篇)

价格审计管理制度 第1篇

供应商价格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维护价格环境的公平,确保集团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计依据

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务制度要求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集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指标要求、各分公司制定的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制度。

二、审计范围

凡是用于集团生产经营的所采购物资的价格都属于审计范围。

三、审计目的

采购价格的审计是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合理、减少浪费和预防腐败、为了实现采购成本降低10%目标,以此来降低产品成本和生产经营费用,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审计节点

采购价格审计主要从供应商的准入、合同报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价格的调整、货款结算和支付、质量保证等7个方面进行。

1、事先审计节点主要有:(1)凡是招标活动如:大宗物资采购包括设备及大额配件购入、生铁、废钢、钢板、标准件等各公司的通用件招标需要招标的;劳保用品、零星采购通过招标选定供应商等均需要运营审计参与并审批;

2、事中、事后审计监控范围:供应商的准入、合同报价、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的,合同价格的调整、货款结算和支付、质量保证。

五、审计方法

审计采用内部审计和实地调查方式相结合,包括但是不限于流程审计、独立对供应商的考察和价格商谈、第三方及市场价格对比等。

六、审计频次

审计时间分为审计、季度审计、月度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七、供应商价格审计主要项

1、供应商的准入与退出

供应商的准入和退出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审计。新开发的供应商应根据管理办法中要求对其主要指标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期要求、质量、价格、生产加工能力、历史沿革、技术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财务状况、付款条款等。

审计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准入流程审批、独立对供应商的考察和评价;第三方厂家的对比等。退出的供应商应和准入一样进行评价、审批和业务衔接方案说明等事项。

每半年进行审计一次。

2、供应商的报价审计

各种物资的采购均需要进行比价采购,凡是能每单业务可以进行招标采购的,必须进行招标和比较采购,招标采购活动应逐渐转移到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实现信息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对于技术或者工艺质量等部门确认单一采购厂家,每批采购业务必须先进行价格确认表,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采购业务;对于能测算制造成本的外购件各公司必须制定经审核批准的定价标准计算说明。对于签订采购合同的,价格应随着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审计的重点为招标采购的流程是否符合集团规定、物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遇到市场行情重大波动反应是否及时、和同行业的采购成本对比等。

审计方法包括但是不限于流程审计、独立对供应商的考察和价格商谈、市场价格对比。

不定期进行,至少每月审计一次。

3、供应商的合同签订审计

合同:各公司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签订合同,禁止用以前的合同替代本的合同(即本沿用以前的合同),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合同年中需要变更的,流程同新签订的合同一致,合同废止的也应有书面通知供应商。采购频次较多而且每次价格都有变化的物资采购,可以采用合作协议形式签订,每次的价格确定采用报价单和采购订单的的形式代替采购合同,报价单和采购订单中应注明合同的主要条款。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率不能低于95%。

审计的重点:合同签订流程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合同签订率、冗余采购合同的签订;

审计方法依据供应商管理办法、审计方法为各公司提报供应商名单进行核实,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不定期进行,至少每月审计一次。

4、供应商合同执行

审计的重点为合同执行情况:交货期、供品质量保障、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违反合同事项处理等;

审计的方法主要为:交货期主要由生产部门提报缺件情况和合同交货期对比、质量保障主要是由营销部提报的数据和质检部门提报的数据对比、付款金额和方式主要是审计是否超合同或者预算付款和付款方式的变更是否合理、供应商违反合同事项处理等;

每季度审计一次。

5、价格调整

审计依据为采购价格审批流程及采购价格降低管理办法等。

审计方法主要采购市场咨询、独立商谈、第三方比价等方式审查价格调整的原因、幅度及审批流程是否合理。

不定期进行。

6、货款结算

审计的依据主要是采购合同和报价表及订单。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货款结算是否符合合同内容条款。采购部门是否按照降低成本的要求降低付款比例和金额,降低资金占用。

每季度审计一次。

七、奖励和罚则

对以上几项审计出来的问题,将及时向各公司反馈并向管理者汇报,责令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作出书面解释,纠正错误对于在供应商准入、价格确定、货款结算过程中不符合流程审批,责令经办人停职检查、对发现违法犯罪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审计中每发现1项不符合项,对直接经办人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注明审计对象)

2、审计过程中发现高价采购,责令经办人停职检查,并处以高价部分50%的罚款(价格和采购数量的乘积);发现2次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如存在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审计人员每发现一项不符合项付产生的罚款,按照40%给予激励。

4、审计人员在审核过程审查的高价采购罚款部分,按照审减额给予审计部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0%给予激励,审减额超过10万的按照超过部分给予10%给予激励。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运营管理部。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价格审计管理制度 第2篇

企业和商场的定价权限:

①对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②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的收费标准。

③对经济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加价的商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规定权限确定残、损、废、次商品的处理价格。

④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在定价过程中,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商品价值大小。

(三)市场供求变化。

价格审计管理制度 第3篇

1 企业价格审计职能定位问题

长期以来, 一些企业对企业价格审计的职能和定位把握不准, 很难区别企业审计与政府审计之间的关系、企业审计职能与国家派驻企业监事职能之间的界定, 导致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企业价格审计的职能不重要, 甚至认为价格审计是政府对企业的监督, 而非企业自身管理, 以致于企业内部的价格审计不能履行其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 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作用。长期以来, 企业价格审计只停留在会计报表、账薄、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审查上。而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企业管理制度、经济效益、经营战略等的审计并不涉及。对于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生产经营模式、资产管理及销售策略是否可行, 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程度如何, 是否一贯执行都没有涉及, 由此可见企业审计的内容缺乏深度和广度。

为此, 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和审价制度。要在企业内部引入价格审计机制, 要使企业和职工真正意识到价格审计对企业自身的管理和经营的重要性, 企业价格审计才会被重视, 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建立一套真正行之有效价格审计制度, 首先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审计机构, 该机构具有独立行使价格审计职能的权力, 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干扰;其次, 必须建立严格的价格审计制度, 其中包括有关部门的价格报审制度和价格执行情况的奖惩制度等;最后还要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制度, 企业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只有相互配合, 协调动作, 才能确保价格审计落到实处。为此, 企业应对各部门的相关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 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

2 企业价格审计的机构的独立性问题

目前, 多数企业存在着企业内部价格审计机构不健全的现象, 尽管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已经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 但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审计机构因在领导层管理下, 因此不免会受某些利益左右, 这样其独立性很难保证, 使审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由于人员不足, 用财务人员兼任审计人员或临时从其它部门抽调人员等现象比较普遍。同时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良莠不齐, 不少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训练, 使审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有要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并提高其地位和层次。其组织机构的建立可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 这样可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独立性, 维护内部审计的权威, 对审计人员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一是培养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岗位职责;二是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掌握各种专业知识。要求其持证上岗,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师队伍。由于价格审计的特殊性, 要求审计人员在掌握财务知识和必要的法规的同时, 还必须掌握价格、供销、投资、工程、机械、工艺、评估、预测、法律、计算机等多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适应价格审计工作的需要。

3 价格审计手段的单一性问题

价格审计不但涉及财务方面的一些法规、规章, 同时也包含了各种成本开支、造价等各方面信息;价格审计涉猎的广泛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把广泛收集和掌握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依据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只有这样, 才能作出正确有效的审计判断。长期以来企业内部的价格审计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采购计划的审计, 重点是避免不合理的采购行为和监督有关采购计划的执行, 目的是避免造成不应有的物资积压和资金浪费;二是价格审计, 在进行价格审计时要坚持“质量与价格相统一的原则”;三是票据的审计, 重点是审核所采购的物资是否有采购计划单, 采购价格是否符合价格申报表上同意的标准是否有必要的采购合同, 必要的检验报告, 入库验收单、发票等, 但审计的手段基本上是通过财务核算等简单的财务手段来并依据经验来完成。由于价格审计涉及的有关指标、定额、限价一般一年就要变动一次, 而作为购价审计依据的市场价格, 也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这一特点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注重审计依据的时效性, 不满足于以往的经验, 否则将会因审计依据的时效性而导致审计判断的失误。

因此建立一个容量大、反映迅速的价格信息系统, 对于价格审计尤其是购、销价格审计的正常开展及提高价格审计的水平, 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价格信息来源, 来作为审计的价格依据, 另一方面对信息进行分类利用, 按企业所要审计的物品进行适当分类, 建立数据库, 从而提高检索的针对性和效率, 数据库须根据信息来源的变化而适时更新。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科技的发展, 企业内部价格的审计在传统财务审计的基础上, 扩展到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理念和提高企业利润等方面, 做好企业价格审计,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企业经营成本, 及时揭示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风险。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的价格审计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为更好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经济监督评价的需要, 本文针对其定性定位、体制机制或方法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方法。对加强企业审计法规建设和审计队伍建设, 拓宽企业审计业务范围, 发挥企业审计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企业价格审计,职能,定位,独立性

参考文献

[1]陈厚德.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 2003 (7) :28~29.

[2]封晓明.采购管理与内部价格审计[J].会计之友, 2004 (12) :49.

[3]苏爱萍.对内部审计中价格审计的探讨[J].时代金融, 2006 (6) .

价格审计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 进口环节;价格瞒骗;价格审计

一、常见进口环节价格瞒骗的手法

所谓价格瞒骗,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将货物的实际价格故意低报或高报,以逃避海关税收或外汇结售汇。价格瞒骗的手法多种多样,涉及到的商品种类繁多、专业性强,审计的难度较大。实践中,价格瞒骗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洗单”法

“洗单”是指走私分子利用特殊商业关系与不法中转商勾结,在货物转口进境时,由中转商隐匿原始单证,以中转商的名义开具报关单证、制作虚假单证提供给走私分子在国内的代理商向海关报关使用。“洗单”的内容多种多样,涉及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原产地等。通过“洗单”,进口商将高价商品“洗”成低价商品;将数量大的商品“洗”成数量小的商品;将税率高的商品“洗”成税率低的商品;将贸易管制的商品“洗”成非贸易管制的商品。

(二)伪造商业单证

当国外交易商为维护其商誉、避免遭受不良影响而不愿向进口商提供虚假单证时,进口商往往通过伪造、篡改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伪造、变造商业发票和其他单证材料的方式实施价格瞒骗。

(三)分割发票、隐瞒付款、结汇方式

分割发票是指向海关交验的发票价格只是货物成交价格的一部分,而隐瞒了申报进口货物的最终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手法往往和隐瞒付款、结汇方式一起使用。在实际贸易中,经常出现一个合同分几次付款的情况,如预付款、尾款等,不法商人利用某些商品分期付款的贸易结算特点,仅向海关提交随货发票、预售合同等,申报货物的部分价值,而不提供载有明确成交详情的合同正本,以瞒报预付款、尾款等,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四)隐瞒或虚报应当计入“成交价格”的成本、费用或收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与《海关审价办法》(以下简称《条例》与《办法》)的相关规定,除购货的佣金和经纪费用外,包装费用、由买方承担的特许权使用费及卖方因进口货物的转售、处置、使用而获得的收益等均应计入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成交价格”中。走私分子隐瞒或虚报上述成本、费用或收益,同样构成价格瞒骗。

(五)利用双重计量单位瞒报价格

有些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必须有两个或以上计量单位,企业在两个计量单位之间做文章,选择有利于低报价格的计量单位。如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PVC薄膜时,公司进口的PVC薄膜向海关申报的重量与卷数均属正常,与实际货物相符。但其申报价格每公斤为0.5105美元,重量为17 654公斤,总价9 012.50美元,申报时合同书上面积数8 750平方米,单价1.03美元/平方米。经海关查验实为32 000平方米,根据进口方提供质保书上的数据为520克/平方米和海关实际化验结果基本一致(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并以单价1.03美元/平方米为依据,推断出其实际价格应为每公斤1.87美元,总价为32 960美元,有明显的低报行为。

(六)有特殊经济关系的企业间“转移定价”

有特殊经济关系的企业间“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关联企业间转移货物、无形资产或提供劳务时所使用的价格。为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它们往往作出故意抬高或压低“成交价格”的价格安排。根据《条例》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有特殊经济关系的“成交价格”同样也构成价格瞒骗。

二、进口环节价格审计的重点

根据《条例》与《办法》的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格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同时,条例还规定必须符合相应的成交价格条件。因此,对进口环节价格审计重点就侧重于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真实性、完税价格调整因素的完整性以及成交价格条件的合法性三方面。

(一)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真实性的审计

针对企业常见的成交价格瞒骗手段,在对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真实性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进口发票和进口单证是否真实;2. 是否存在两套发票或分割发票的情形;3. 是否存在以部分货款作为全价申报的情形;4. 是否存在利用双重计量单位瞒报价格的情形。

(二)完税价格调整因素完整性的审计

根据《办法》,贸易从属费(如运保费、佣金和理赔款等)及一些与进口货物有关的支付(如特许权利费、客供品价值等)均应计入完税价格。因此,在对完税价格的调整因素的完整性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运保费是否已计入完税价格;2. 卖方代理费是否已计入完税价格;3. 协助(客供品)的价值是否已计入完税价格;4.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进出口环节的融资费用是否已计入;5.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已计入。

(三)成交价格条件合法性的审计

估价协定所定义的“成交价格”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并不直接等同于申报价格或发票价格,当申报(发票)价格不符合这些条件时,海关完全可以不接受申报价格而按照协定的规定依次选择其他适当的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因此,在对完税价格是否符合成交价格条件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 是否存在关联企业交易、转移定价问题,且该问题是否影响到成交价格的形成;2. 是否存在转售收益情况。

三、进口环节价格审计的思路

对进口环节完税价格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首先要弄清境内外公司的真实贸易关系,确定进口货物的真正货主,从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个方面入手,根据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寻找企业可能的经济交易处理方式,揭示出进口活动背后的资金运动,查找企业价格瞒骗的漏洞。

(一)通过物流测试,确定进口货物的真正货主

进口货物实际收货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往往隐藏在幕后操控整个贸易过程,如经销商找代理商、代理商再找代理,通过代理企业进行风险移转。而代理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一般不过问货主所进货物的真实用途、价格等,并且代理企业之间还存在层层代理、包税代理,甚至还有代理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部分仅为关税和代理费)给实际收货人,在法律上造成国内购销的形式。因此,在发生法律责任时,代理企业会以代理进口不知实情来推诿,而实际收货人会以国内采购不应承担进出口行为责任来回避。

因此,在进行价格审计时,审计人员应该对整个供应链上的物流进行分析,了解进口货物的来源和去向,对进口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均应重点审计。同时,还应对其与外商的关系进行了解,弄清交易的真实情况,查实有无“洗单”等情况,确定进口货物的真正货主。

(二)通过资金流测试,揭示进口活动背后的资金运动

进口货物涉及到资金的流动,而且涉及的多是外汇资金的流动。我国对进口货物付汇、出口货物收汇实行外汇核销制度,即进口企业必须凭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核销,通过外汇核销制度限制不符合申报价格的外汇的支付或收取。因此,当进口商低报货物价格时,往往会采用不同的付汇方式支付货物的实际价格以及货物的实际价格与低报价格之间的差额货款。与报关价格等额的货款通常通过正常渠道对外开证付汇或电汇付款,而低报的差额部分的货款则可能采取以出口应收货款抵扣进口低报的货值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给外商在国内的子公司或其开办的三资企业、办事处的方式支付给第三家国内公司,通过其对外付款的方式,或者干脆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付款或由个人携带出境等方式对外付款。

因此,审计人员应首先核实会计账簿中对外付汇的金额是否与报关金额相符,以及相关进口税款的入账情况;其次重点核实企业与国内企业的资金往来以及有可能支付差额款项的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企业如果通过采购货物,支付服务费、管理费的名义向外商在国内的子公司、办事处或其第三家国内公司支付差额货款,这时我们就应对“商品采购”、“库存商品”、“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明细账与会计凭证进行一一核对,看其是否有真实的贸易往来或提供服务,查清每一笔可疑的支出,必要时到收款的单位进一步核实、取证。企业如果通过企业拆借、个人借款的名义挂在往来科目上,审计人员就应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逐一核对,尤其对于长期挂账、金额较大的往来账进行重点核查,以查证企业是否存在伪报价格、转让定价、虚拟价格等行为。

(三)通过信息流测试,寻找企业可能的交易安排

一般而言,企业总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不会为逃避某一环节支出而增加另一环节的成本。因此,从成本费用的角度考虑,只要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货款,不管通过何种形式支付出去,必定会通过相关的成本费用类账户反映,以降低自己总的税负。如某生产企业在反映货物的购入时,为保证账证一致,企业应按货物的申报价格和进境环节关税、消费税等税金之和计入材料采购账户,而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和申报价格之间的差额一方面通过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反映其支付情况,另一方面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必然会通过生产成本、期间费用等较隐蔽的账户来反映,从而体现企业实际的成本水平,达到逃避税赋的目的。因此审计时应充分关注企业的成本费用类账户,尤其是有异常变动的项目。

如在对转售收益审计中,审计人员关键是寻找有特殊安排的合约和卖方指令文件;审核企业的会计账册,重点是查找企业的往来账款和收入、利润(收益)的流向。其中,对于间接获取的转售收益,在查证上有一定的复杂性,但可以收集多方面证据进行综合认定。此外,还需要查证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卖方获取的收益与进口货物转售或使用有关;另一方面是获取的收益能具体确定。只有这两方面条件都具备,我们才能够将收益计入完税价格。

长期以来的审计实务经验告诉我们,始终把握物流和资金流是对进口环节价格审计的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企业的经济利益动机,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流程和经营环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所涉及到的相关账册和单据等资料,环环理顺,丝丝入扣,开展全过程的审计,才能达到规范企业进口经营行为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1] 刘高峻. 海关稽查[M]. 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5.

[2] 海关总署稽查司. 海关企业稽查实例选编[C]. 北京:海关总署稽查司编,2007.

价格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使产品定价科学化,制定流程规范化,使公司产品价格满足市场供求、产品成本的内在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包括产品报价,模具报价,代加工报价等所有对外报价活动。

3 原则

确保公司定价的准确、规范,满足市场价格的需要。

4 价格构成

报价由以下费用构成:材料费用、外购件费用、人工水电费用、制造费用、废品损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财务费用、模具费用、运输费等。所有报价活动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构成。

5 报价流程

5.1 成本测算

报价部组织,会同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及相关部门人员收集成本费用数据,测算产品生产的各种成本和费用,见成本估价表。

5.2 价格调研

销售部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价格调研分析,主要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型号、市场价格、销售情况、顾客心理价位等方面,尤其是本企业竞争对手的情况,见竞争产品调查表。

5.3 报价方案

报价部组织,会同销售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综合考虑各种价格构成因素,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营销策略,提出产品的几种报价方案。

5.4 报价审批

报价部将成本分析及报价方案提交总经理审批。最终对外报价及报价后的价格调整,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6 附则

6.1 本管理制度由报价部负责解释。

价格管理制度 第6篇

一、连锁店实行统一售价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个直接面对终端客户的连锁店,准确地把握和执行总部的价格策略,实行统一的销售价格不仅是各级销售人员必须遵循的工作准则,也是当今从事连锁经营的主要特征,更是规范经营、培育优势、赢得信誉、占领市场的主要手段。作为一个商用车配件连锁经营企业,面对几百个车型品种,几万个规格的零件以及各种类型客户形形色色的需求,没有一个“统一的采购渠道、统一的销售价格、统一的管理手段、统一的服务标准”,将很难实现连锁经营体系的形成,也不可能建成客户市场的网络,而其中的“统一的销售价格”又是企业营销工作的重中之重,千万不可轻视。

二、执行销售价格的策略与要求

生产企业产品的定价与经销企业商品的售价理想化的结果是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的最佳匹配,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制定和执行一个适合每个商品技术状态,达到最佳性价比要求的销售价格是放在我们商用车零部件销售企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价格策略和工作要求。

1、实行销售价格的基本统一性

作为一个销售一线的连锁店在经销“品牌商品、优势产品、常用易损件、易耗品”等敏感产品时,必须坚持“同一类客户,同一种价格;同一个客户多次购买价格的一致性(调价因素除外)”。在同一个门店内销售人员开出的价格如果一个比一个低,这次比上次低,客户当然很乐意接受;但如果一个比一个高,或这次比上次高,那就不可能接受了,就会满腹牢骚,就会对连锁店经营的诚信度提出质疑,甚至从此就不来了。所以在执行销售价格时,必须经常告诫销售打单人员,不要怕麻烦,要查一查同一个客户、同品种商品的销售历史,尽可能保持不变,如果总部调价了,也要耐心地与客户讲清楚,以求他们的理解。

2、不同的客户允许有区别性

因为每个连锁店的客户类型都有好几种,他们的经济支付能力、单位(车主)性质各不相同,购买要求、结算方式、交货方法、交际费用等都存在差异,如果不加区别的用同一种价格,()原有的利润空间就不能满足各种费用开支的需要,就很难维系企业的经营。因此不同层次的客户、对象,给予不同的价格,也是正常经营的需要。但必须控制在一定的幅度范围内,把握好“度”的标准,而且具体操作时,必须注意保密,坚持必要的“暗箱”操作,千万不能让不同类型客户间的“横向”串连,影响执行价格的“区别性”。

3、贯彻区域的不同性

不同区域的连锁店,执行总部制定的商品价格差率可以不同。因为连锁总部在制定某个零件的价格时,不可能根据不同区域的消费水平、市场价位制定出许多不同的销售价格来。这种区域、市场间的价位差只能通过各个连锁店的店长、销售人员来准确把握,上下调整。在总部的定价幅度下,有的商品可以执行上限,有的可以执行下限;有的可以请示总部上调当地执行价,有的可以下调执行价。总之,“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把商品价格的市场定位定准了,才能适合当地市场的需求,才能有各类客户络绎不绝的上门。

4、及时把握消费者心理,快速响应市场价格变化

在现今快速多变的市场上,各类连锁店一定要充分利用处在市场前沿的优越条件,及时收集、快速反映客户消费心理变化、市场商品价格变化的信息,要针对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而做出及时地调整,作出快速的响应。“快鱼吃慢鱼”将成为形势的必然。门店一线人员对市场价格变化的信息最有“发言权”,努力培养门店业务人员捕捉、接受、消化、分析、反映市场行情的能力,不仅是总部培训部门的工作,也是各类连锁店店长应尽的义务,将价格信息及时向总部决策部门、核价人员反馈,帮助总部快速作出响应,更是每个连锁店员工应有的责任。因此,在各个连锁店建立必要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市场行情登记本”,聘任门店信息员,是现代连锁经营企业的必要手段,是寻找细分市场,发展边缘客户,满足特定需求,提高满意度,培育忠诚度的必然途径之一。

5、充分利用价格杠杆,适当参与市场竞争

对总部定价必然存在的不合理性,对某部分零件与市场定价的偏离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作为一个连锁店的经营者应努力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应当充分运用总部各种资源,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力推优势项目,打响强势品牌;应及时反馈和调整劣势品种,避开商品的同质化竞争,避免与同行打“价格战”,相互残杀;应适时发现和总结不同档次商品的不同卖点,定时适量地拿出某个品牌的优势品种分阶段开展降价、赠礼、送服务的促销活动,不断培育自己的闪光点来吸引用户,留住常客。

三、在确定售价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1、各类连锁店在执行总部定价的同时,允许有一定的浮动范围,这是为适应不同客户群的需求特点规定的,但这决不是销售开单人员随心所欲的随便开价,也不是为贪图省力,胡乱定价。是哪一类客户必须给哪一个价格,一定要做到坚持原则、区别分明,这关系到企业价格政策的实施,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2、客户来人、来电询价时,千万不能随意报价、盲目回答。因为有些客户的询价目的不一定是要货,或不一定马上要货,或自己要货,所以门店的业务人员对来人必须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客户的身份和真实目的后,才可有针对性的回答、报价;对来电话询价的人员,一定要问清楚对方的身份或者单位名称,知晓其客户类型、目的后,才能“对号入座”,回答客户的需求。

3、决不能为完成销售额,达到利润指标及某种私利而低价或抬价销售。这是在连锁经营中必须十分注意的管理问题,有些连锁门店主管往往在月末、季末、年末,为了销售指标的完成,不顾总部的三申五令,对某些商品、某类用品未经总部的批准,就随意低价抛售,或阶段性降价倾销。还有在月底、年底利润指标完成时,就故意抬高部分商品的售价,玩小聪明,千方百计卖高价,欺骗客户,赚“黑”钱。

4、坚决杜绝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开人情关系价和凭个人情绪好恶定价,更不准在出现“开单、收银、收(发)货、送货”工作发生差错和责任事故时,为掩盖问题、弥补漏洞而开高价,冲差价,挪作他用。

上一篇: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下一篇:竣工验收汇报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