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2024-07-29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精选10篇)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1篇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创新力,科学评价工作实绩,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县综合目标考核所列内容,重点是局重点工作推进、招商安商工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第五条考核内容按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求由局办公室列入局工作计划目标,并责任到各部门。

第六条 目标考核工作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核办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担任。

第七条目标任务设定。每年年初由局书面通知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定工作要点,提出本部门目标任务设定意见,由局目标考核办汇总把关后,报请局务会或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八条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各部门对照考核内容进行逐项梳理、确保完成任务,防止遗漏。局考核办公室定期进行

通报。

第九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年终考评由各部门对照考核目标,开展自查自评,于本12月20日前写出自查自评分析报告(做法、经验、成效等),相关资料报局工作目标考核办公室。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承办该项工作的部门应在本12月20日前详细说明理由,经局目标考核办审核后,报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考核评议。局考核办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对实绩的办法进行考核评比。局考核办将考核情况提请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合议评优。

第十二条目标考核情况是各部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无特定情况不能完成工作目标的,不得参加考核评优。目标考核情况将作为部门工作人员选拔任用、职务晋升和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根据县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和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按县委县政府的规定执行、并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拿出配套资金进行奖励。

县物价局加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实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真正

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提高为民办事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凡节假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需要进行政务值班的时间

二、值班类别

值班包括夜班、白班、带班等共三类,其值班顺序和时间要求如下:

㈠ 夜班

主要负责当日夜间的值班工作。每班自当日20:00至次日8:00,计12个小时。

㈡ 白班

⒈白班包括工作日白班、休息日白班

⑴ 工作日白班。指工作日中除夜班值班时间外的非工作时间的值班工作,由当日夜班值班人员担任。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

⑵ 休息日白班。主要负责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白天的值班工作。每班一般为6个小时,即8:00至14:00、14:00至20:00各一班。

㈢ 带班

⒈ 局领导按周实行全天带班制,负责带班当日的白班和夜班所遇的各类重要、突发、紧急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⒉ 带班时间

⑴平时带班:每周五20:00至下周五20:00,由局领

导按顺序带班。

⑵节假日带班:带班当日8:00至次日8:00,由局领导按顺序带班。

三、值班任务:

1、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有关手续,受理群众对各级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

2、负责处理突发性紧急事件。

3、需要及时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4、接待上级检查考核,上传下达各种信息。

5、更新办事处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

6、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应急价格监测

7、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四、值班要求:

1、机关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或委托其他干部接班。

2、公开值班电话,值班人员不在办公室时,要保证通讯畅通,接到群众或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应迅速到场。

3、值班人员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换班记录,接受群众监督。值班记录将是机关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值班补助

局工作人员依照上述要求值班,发放值班补助,补助标准每小时10元,每月每人值班时间不超过30小时。

县物价局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值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每日正常工作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40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完成工作任务。要从严控制加班加点,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凡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值班,只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主管副局长、局长同意后,才能组织加班。

(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工作;

(二)为了完成上级的紧急任务必须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加班;

(三)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四)推进重点工作或重要的招商安商活动。

第五条由于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在这些时间范围内,延长的加班工作时间可以按规定给以同等时间的补休。

属于第四条

(二)、(三)种情况的,加班加点的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加班加点。

(一)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由单位派出从事非因公劳动的;

(二)工作人员在单位轮流值班,如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等;

(三)工作人员在8小时以外、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期间从事有一定报酬活动的;

(四)工作人员在8小时以外、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参加培训学习的,不属加班工作;

(五)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占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

第七条严格履行值班审批手续。凡需值班的作,须填报值情况审批表,分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各股室从严掌握,严格考勤登记,如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机关工作人员当月内加班时间应减去当月和本以前月份未核减的病事假时间。

第八条 局工作人员值班发放值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小时不超过10标准补助。

第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考勤记录以股室为单位,每月1日交局办公室。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2篇

为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领导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综合考核的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个人主要从岗位目标任务、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考勤、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按标准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并根据完成定额工作任务、受奖以及是否有违纪行为等考虑加减分因素。

三、考核内容

1、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按照年初制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做好日常岗位工作,个人记40分。

(2)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交办事项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2分。

(3)以各种借口推诿,最终不能完成工作又不向分管局长、局长汇报,造成专业统计报表迟报、漏报、错报及其他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5分。

(4)在公开发行的《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信息》、《统计手册》、《统计信息内参》、《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中,或向县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5分。

2、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论文情况

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局规定每名工作人员在考核撰写统计分析、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以2篇为任务数,撰写统计信息以2篇/季度为任务数。统计分析、论文对外发表或在网上刊登必须经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

(1)各科室人员能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及按时上报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情况报告、情况分析等,个人记30分。个人全年无分析、信息的本项考核均不得分。

(2)统计分析论文

①分析论文或某一分析论文观点被县级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县长)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加20分;

其他县级领导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加10分。

②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刊物发表加30分,在《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和《大众日报》等省部级刊物发表加20分;

在《山东统计》和《济宁日报》等厅局级刊物发表加10分。

③在省统计局、济宁市统计局优秀分析论文评比中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在全省统计学会、济宁市统计学会组织的统计分析论文评比中获奖: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其他奖项不加分。

④经局长或分管局长批准后,在济宁市级及以上网站采用的:国家统计局网加10分,省统计局网加6分,济宁市统计局网加2分(未经领导批准的不予加分)。

⑤分析论文或观点,在县领导重要讲话中整段引用(被引用字数须在300字以上),加10分。

⑥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指综合型刊物以及重点工作宣传简报信息等,加6分;

被以上刊物整段引用且被引用字数在300字以上的加4分。

⑦撰写的分析报告、论文被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在局《金乡统计信息》上登载,加4分。

⑧发表在其他刊物或网络的分析,参照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刊物或网络进行加分。

(3)统计信息

①在上述统计分析论文所列的七大情况下,采用的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动态信息)每条按分析奖加分额度的20%加分。

②在县委、县政府的两办信息等县级刊物或网络上采用的简讯每条加1分,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

③在济宁电视台、电台采用的每条加3分;

金乡电视台、电台采用的每条加2分。

④发表在《金乡统计信息》的信息,每条加0.8分.⑤发表在《金乡统计信息网》的信息,在本人完成基数的基础上每条加0.3分,如果本人没完成相应信息撰写基数则不予加分。

⑥发表在其他刊物或网络的信息,参照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刊物或网络进行加分。

(4)统计信息只给第一作者加分。统计分析、论文只给前三位作者加分,按照作者先后顺序,三位作者国家级分别按5:4:3的比例,省级分别按4:3:2比例,地市级及以下分别按3:2:1比例,分享相应级别的总分值。多位作者共同撰写的统计分析论文只按1篇计算完成数,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被多级刊物、网络等采用按最高级别加分。

(5)对完不成局规定撰写分析论文、信息任务的,按比例数扣分。工作人员每人完成2篇统计分析、论文得基本分20分,每少写1篇扣10分,超出任务部分按相应级别分值加分;

每人完成8篇统计信息得基本分10分,每少写1篇扣1.5分,超出任务部分按相应级别分值加分。凡任务内篇目以最低分值计算;

以上所述统计分析、论文、统计信息以各级采用为准。

3、考勤

考勤实行点名制度,每天早晨、下午2次点名。局一般同志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科级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

全体干部、职工请假在三天以上的(含婚丧假、产假、公休假、探亲假等),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

(1)全体干部职工,在全年工作中出满勤、干满点,不迟到不早退,尽职尽责,各记15分。

(2)全体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制度,全年请事假累计不超过(少于或等于)本人全年休假天数的不扣分,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全年休假天数满1天扣0.5分,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假天数满3天(含3天,下同)扣2分,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假天数满5天扣5分,全年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年休假天数满10天的扣12分,满15天的扣15分。超过15天以上且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第5款规定执行。

(3)病假出示医院证明者不扣分,无证明的按事假执行。

(4)无故旷工半天扣2分;

无故旷工满1天扣5分;

无故旷工2天考勤不得分。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报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5)因被县督察室查实并扣分者,每发现一次给本人扣15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6)每月由办公室负责对全体人员违反考勤规定的扣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张榜公布。

4、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

(1)全体人员应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做到严肃、认真、积极、踊跃;

集体学习、各类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积极参加的,分别记15分。

(2)学习及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个人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扣2分,全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扣10分。

(3)不按理论学习计划记笔记者扣2分,无读书笔记者扣3分。

(4)每季度由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在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扣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张榜公布。

5、综合计分的加、减分因素

(1)加分:①被考核对象单项工作中(包括各项调查、普查、单项工作奖惩等)做出突出成绩个人受到表彰的,给获奖者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济宁市级加5分,金乡县级加4分。(同一奖项按最高奖计分,同一类工作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②各专业人员被考核专业全年主要工作在济宁市综合考核评比中获一等奖加15分,获二等奖加10分,获三等奖加5分。③在举办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中,对积极创做踊跃参与并取得良好成绩者,每人次加6分。④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酌情加分。

(2)减分:机关效能违反“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离岗;

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行为;

严禁执法人员非执行公务时着制服进入餐饮、娱乐场所;

严禁公务活动中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礼品、宴请、高消费活动)被查实者,全年考核不得分,对各类表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全年各项奖金。

各类加、减分因素均在年终被考核对象所得最后综合分基础上进行。

6、其他:办公室、普查中心、执法大队人员无统计分析、论文的任务。驾驶员不定统计分析、论文和统计信息任务基数,全年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出现任何差错或事故,每人记30分,每出一次差错或事故扣10分,出现重大差错或安全事故不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个人考核

个人得分超过90分的按分值兑现奖金:90-110分(不含90分)者,每分奖3元;

110-130分(不含110分)者,每分奖5元;

130-140分(不含130分)者,每分奖6元;

140-150分(不含140分)者,每分奖8元;

150-160分(不含150分)者,每分奖10元;

以此类推,每10分一个档次,相应分值每分奖金提高2元。

个人得分达不到80分(不含80分)者,取消全年各项奖金。

个人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聘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局领导干部考核

局长、书记按全局所有人员平均分乘以系数1.5计算,副局长、副科级领导干部按分管科室所有人员平均分乘以系数1.4计算。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第3篇

县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办法

森林防火是事关国家和人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森林防火责任目标的考核(35分)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组织机构。(5分)

2、镇与村委、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了对“五类人”的监管工作(要有登记卡和责任状)。(5分)

3、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5分)

4、发生森林火灾,镇领导赶赴火场组织扑救。(10分)

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每次控制在5公顷以下。(5分)

6、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0以上。(5分)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15分)

1、根据本辖区各时期的工作要点,各镇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5分)

2、各镇中、小学开展了防火宣传教育。(5分)

3、各镇建有永久性防火宣传牌15块以上,各村委会刷写30条以上宣传标语。(5分)

三、野外火源管理(15分)

1、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办法,重点防火期及时发布“禁火令”。(10分)

2、成立了由镇分管领导负责的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要有名单和查处台帐。(5分)

四、扑火队伍和扑火工具(10分)

1、各镇建立有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要有花名册),有规章制度。(5分)

2、购置了二号扑火工具100把、砍刀50把以上。(5分)

五、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10分)

六、重点防火期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实行了火灾报告制度。(5分)

七、全年无发生森林火灾。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本项为止。(10分)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4篇

为进一步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客观反映各基层社、直属公司的工作业绩,促进社有企业履职尽责,发挥考核评价作用,特制订2021县供销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社成立县供销社系统考核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成 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各基层社、直属公司。

三、考核内容

1.日常管理(20分):积极落实上级文件和县社决定的重要事项;及时按要求落实县社交办的任务;及时按要求报送反映本单位的各类信息、总结材料;按要求参加县社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无迟到、早退、缺席;按实、按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业务。

2.资产管理(30分):经营场地到期后,承包、租赁收入原则上必须有所增长,要求年租金增长比例不少于10%;门店即将到期,应提前2个月报县社资产办审查,向社会公开招租;对改建、改造、维修、拍卖资产的,及时上报县社资产办,由县社党组会议研定同意后执行;资产改建、改造、维修等项目竣工后,由资产办进行审核、验收、备案;资产台账,真实反映资产现状、变动、收益等情况。

3.财务管理(20分):执行财务股规定报账时间;所有内部往来和收入使用统一财务票据;按程序审批支出;执行“收支两条线”,无坐收坐支现象;无举债、本应付未付费用及时入账。

4.信访工作(10分):按要求开展职工矛盾排查工作,且能及时预警,未造成职工上访或越级上访;及时处理信访案件且无复访。

5.安全生产(20分):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出租门店和仓库、住宿区等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并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县社资产办并整改;做到无火灾、无被盗、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半年和年终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加分事项(10分):荣获当地政府及以上先进集体;工作开展被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安生生产、廉洁自律实行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1.元月10日前,成立考核领导组,制定《2021县供销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元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自评工作:①撰写工作总结;②完成自评打分。

3.元月20日前,县供销社考核领导组进行考核,结果报县社党组研究后,进行公布。

五、考核评定

考核得分按单位自评30%、部门考核30%、社党组40%相加为最终得分;对所有基层社、直属公司按照20%、60%、20%的比例,分别评定出一、二、三等奖。

附件:

2021县供销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2021县供销社系统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序号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比办法

责任

股室

日常管理

(20分)

积极落实上级文件和县社决定的重要事项。(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按要求落实县社交办的任务。(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按要求报送反映本单位的各类信息、总结材料。(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参加县社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无迟到、早退、缺席。(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按实、按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业务。(未按实、按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资产管理

(30分)

经营场地到期后,承包、租赁收入原则上必须有所增长,要求年租金增长比例不少于10%。(无增长或少于规定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门店即将到期,应提前2个月报县社资产办审查,向社会公开招租。(未上报、未公开,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对改建、改造、维修、拍卖资产的,及时上报县社资产办,由社党组会议研定同意后执行。(未上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资产改建、改造、维修等项目竣工后,由资产办进行审核、验收、备案。(未执行,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资产台账,真实反映资产现状、变动、收益等情况。(未及时,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管理

(20分)

执行财务股规定报账时间。(未执行,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所有内部往来和收入使用统一财务票据。(未按规定使用,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按程序审批支出。(未按程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执行“收支两条线”,无坐支坐收现象。(否则,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无举债、本应付未付费用及时入账。(未经同意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信访工作

(10分)

按要求开展职工矛盾排查工作,且能及时预警,未造成职工上访或越级上访。(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处理信访案件且无复访。(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

(20分)

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扣4分)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出租门店和仓库、住宿区等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并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县社资产办并整改。(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做到无火灾、无被盗、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一项,不得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落实,不得分)

每半年和年终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加分

事项

1.荣获当地政府及以上先进集体。(得5分)

2.工作开展被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得5分)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5篇

第一部分:薪酬部分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建立清晰的薪酬管理体系,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结合XX年公司目标任务,特制定本XX年的薪资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坚持原则

3.1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内部公平性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3.2公司实行全员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公司营销任务挂钩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根据岗位和职级的不同,享受相应标准的工资。

3.3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3.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4.薪资结构

采用结构工资制:

薪资总额=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操作费+奖金+岗位工资+补助+各项福利

4.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是根据当地物价指数、员工个人情况、岗位价值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的,是我公司员工最基本的劳动收入。(即:包含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本制度岗位工资不再单独划定。)

4.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一般绩效工资+全员营销绩效工资;

4.2.1一般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预定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的劳动报酬,依据员工个人本考核期间内员工个人的实际工作绩效进行发放。

4.2.2全员营销绩效工资是指与公司的营销业绩目标确定的绩效工资。全员绩效部分绩效工资每个季度结算发放一次,其他部分绩效工资每月结算发放一次;

4.2.3基本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关于基本工资的具体标准参见下表。

4.3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是指公司开拓的新业务,达成销售订单,并且已经收款,给公司创造了销售业绩,按照公司规定,发放给营销人员的一定比例的提成。

关于业务提成的具体标准参见下表。

业务来源

提成比例

提成部门

任务计算

成本计算

备注:

a.公司客户以客户过往消费历史为准;被分配到客户名单的部门称为主业务

部门。

b.网站的建设、维护、推广等相关费用,公司不计入各部门营销业务的成本

之中;网站上对外公布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电话和专属qq、msn,计调在业务单

上明确标注业务来源;各部门需按照电子商务部要求,及时更新、维护部门版块。

c.未经登记,通过公司的广告、宣传品等途径,自主上门的业务,以及由公

司客户转介绍的新客户(直系亲属除外)所产生的业务,均视为拓展业务。

d.营销任务计算以收到营业额的日期为准;一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

4.4操作费

操作费是指公司运营中心的计调操作岗位上的人员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发放的依据是结合员工本人所经手操作的团队情况确定的。具体标准见下表:

类型

操作费计算标准

4.5奖金

奖金是指根据公司业务总量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的一种非固定形式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日常奖金和年终奖两种类型。

4.5.1日常奖金是对于平时工作表现优异,各项都基本达到工资标准的人员,或是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的一定的以鼓励为目的的奖励性报酬。

4.5.2年终奖

年终奖的发放以公司总利润为标准。公司总利润指公司全年所得盈利扣除成本、基本工资、提成、税收等项之后的净利润;年终奖发放办法见下表所示:

4.5.3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4.6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是员工已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开始享用的,根据时间长短进行确定的工资,标准为:每年50元进行递增,5年封顶。XX年确定岗位工资的时间自XX年1月1日做为起始日期。

4.7补助

补助是指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实际支付的一定形式的劳动报酬。如婚丧补贴、午餐补助、交通补助、电话补助、出差补助、加班补助等等。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4.8各项福利

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节令等发放的物质形式的福利。如过节福利等等。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5.考核定薪

5.1试工期及试用期工资

员工入职有三个月试用期,其中前7天为试工期,双方可以随时结束劳动关系。

试用期间,基本工资标准通常是转正后的80%发放。关于提成、操作费不区分是否是试用期,奖金标准和试用期有关,其他福利与试用期紧密相关。

5.2转正定薪

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后,由人力行政部组织考评,由所在部门做出是否转正的决定,通过者可转正并调整薪资标准。

6.工资计算及支付

6.1支付日:每月15号发放上个月1-31号全部工资。非特殊情况,不得向后推延。但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发放。

6.2支付方式:我公司实行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不采用汇银行卡等其他形式,但是特别规定的,可以直接将工资全部或部分汇入指定的员工银行帐户上。

6.3提成业务提成于团款全部结清后,每月5号前结算,随月工资发放。提成针对部门发放,由部门内部自行结算、分配,财务部计算出部门总提成后,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对提成总额无误,每月10号之前制作出详细的提成分配方案,经部门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上交总经理审阅,财务部依据署有总经理批示的分配方案,发放提成。

6.4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营销挂钩部分每季度结算一次,其他部分于结算月随工资发放。

6.5年终奖金

6.5.1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制作详细奖金分配方案,经全体涉及人员签字确认后,上交总经理审阅,财务部依据署有总经理批示的分配方案,发放奖金。

6.5.2年终奖发放标准12个月为一个周期,入职不满规定者,年终奖金按相应比例发放。

7.扣除部分

下列规定各项可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7.1法令规定的项目,如个人所得税、三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7.2基于工资扣除的规定,如考勤扣款项目、未结清公司借款及公司垫支付款项等。

7.3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8.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8.1员工如发现工资错误或有疑问,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承报部门领导,交人事部门核实纠正。超过一个月有误不报者原则上一律不予补发。

8.2虚报、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之后立即退还。

9.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负保密之责,不得相互谈论。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我们理解为是对员工的尊重。每位员工都有权知道自己的薪资,却无权过问他人的薪资,更不允许打听别人的工资。

第二部分经营目标及定员定岗

10.岗位设置

公司人员岗位设为六个大类:职员、高级职员、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高级职员指在公司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非管理岗位职员。

11.XX经营目标

l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旅游XX万营业额,易货XX万营业额;

营销部门

任务额(营业额)

12.XX年各季度营业额:

部门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总经办

营销部

易货部门

营销策划部

13.定岗定员及部门经营目标

部门

职位

名称

定岗人数

名称

定编人数

第三部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4.绩效考核办法分为对营销管理岗位、普通管理岗位、普通营销岗位、普通职能岗位,技能岗位五种。

营销管理岗位

营销部主管、总经理助理

普通管理岗位

行政人事主管、电子商务部主管、客户服务部主管、财务主管、计调主管

普通营销岗位

拓展事业部营销人员,环球旅游部营销人员、营销策划部营销人员、市场部营销人员

普通职能岗位

客服专员、行政人事助理

技能岗位

出纳、会计、设计师、司机、电子商务专员

14.1营销管理岗位人员第一季度未完成营销任务额50%者,绩效考核内容中的营销部分不予考核,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营销任务50%者,给予降级处理同时扣发绩效工资。其他人员可以对管理岗位竞聘上岗,经审查后若批准,则晋升至相应级别。

14.2提前一季度完成全年销售任务额者,经第四季度考核合格后,可提出申请,各项考察合格者,按公司相应奖励政策执行;

14.3管理岗位绩效考核资格认定

考核

岗位

认定标准

认定结果

绩效工资

营销管理岗位

完成季度营销任务50%以上(含50%)

营销部分准予考核

按考核办法计算

完成季度营销任务不满50%

营销部分不予考核

职能管理岗位

公司完成季度营销任务50%以上(含30%)

营销部分准予考核

按考核办法计算

公司完成季度营销任务不满50%

营销部分不予考核

15.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挂钩比例

部门

岗位

绩效挂钩比例

绩效挂钩比例氛围2个类型

备注

一般绩效工资

全员营销绩效工资比例

16.降级、晋升

专指职务的降级和晋升,特别是主管、副经理、经理等职务,一般半年为1个考核期,在半年内若业绩、管理指标、团队建设、心态和进步、日常考核等方面,经过考核不能胜任该职位的或者比较优秀的,将进行人事和职务变动,形成能者上、平者下、庸者去的良性局面。

17.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成本明细

18.办公耗材

1.合同。合同由公司负责提供,一式两份,统一编号,各部门前往财务室按需领取,不计入成本。

2.其他用纸。办公用纸公司统一购买,以成本价供应。各部门按需领取,单方保管,财务室按照登记领用数量计算成本。普通a4纸为0.1元/张,适用于东芝一体机复印、扫描和黑白打印功能使用。彩色喷墨a4打印纸为0.2元/张,a4相片用纸1.3元/张,适用于惠普彩色打印机使用。

3.高、中、低档拉杆夹等装订物品公司予以提供,按成本价计费;各部门登记领用,也可自行购买。

19.固定电话

1.市内通话计费:前三分钟0.22元/分钟,三分钟之后0.11元/分钟

2.长途通话计费0.22元/分钟

3.每月最低消费30元

20.固话从XX年1月1日开始计费。

其他资费从XX年1月1日开始计费。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6篇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重点示范镇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动态地考核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镇工作积极性,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确保完成重点示范镇标准化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政府确定的30个重点示范镇建设目标任务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第四条各重点示范镇的工作目标任务,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镇上报的工作任务、重点示范镇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和《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标准(试行)》审核,经研究后予以确认,印发各镇执行。各镇上报的工作目标任务不得低于三年任务总量的1/3。

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后不再变动,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个别项目的,在任务投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须经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省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类。其中,定量考核包括规划编制及执行、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区保障性住房及进镇农民居住区建设、旧城区改造提升、人口集聚和建成区规模6项内容;定性考核包括组织机构建设、信息建设和社会评价3项内容。两类合计9项内容,18项指标。其中:

1规划编制及执行:包括规划编制和规划执行2项指标。

2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2项指标。

3新区保障性住房及进镇农民居住区建设:包括完成投资、形象进度和进镇农民安置总面积3项指标。

4旧城区改造提升:包括完成投资和形象进度2项指标。

5人口集聚:包括镇区总人口和吸纳进镇农村人口2项指标。

6建成区规模:包括建成区面积1项指标。

7组织机构建设:包括机构设置、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3项指标。

8信息建设:包括资料统计报送和活动参与2项指标。

9社会评价:包括公众满意度调查1项指标。

第六条各重点示范镇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照考核内容及指标,将本镇下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并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含目标任务要求、主要措施、时间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对应分值)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定量考核指标量化应细致明确、操作可行,定性考核指标应合理设置可供考核的评价要点和衡量标准。

三、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第七条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定量考核指标占83分(权重分别为:规划编制及执行占8%,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占40%,新区保障性住房及进镇农民居住区建设占10%、旧城区改造提升占10%、人口集聚占10%,建成区规模占5%)。定性考核指标占17分(权重分别为:组织机构建设6%,信息建设占6%,社会评价占5%),并实行工作绩效加减分。

月度考核按照每月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任务完成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任务总量)×100%;半年观摩考核按照各镇工作开展情况逐镇现场打分;考核取各镇全年月度考核平均分为该镇考核时的月度平均考核分值,月度考核分值占考核分值30%的权重,半年观摩考核分值占考核分值20%的权重,年终考核分值占考核分值50%的权重(即考核分值=30%月度平均考核分值+20%半年观摩考核分值+50%年终考核分值)。

第八条对定量类工作任务,年底超额完成的给予奖励加分,每超额目标任务10%加2分,加分上限为10分;对未完成任务的实行扣分,每低于目标任务10%扣2分,扣分上限为10分。

第九条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次。

第十条考核等次按照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20%。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第十一条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奖励”。月度考核及半年观摩考核情况纳入考核综合评定结果。

第十二条月通报。每月25日前,各镇将根据目标任务确定的当月工作进度表及月度工作进展文字总结材料(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工作情况汇总排名,并在全省通报。

第十三条季讲评。每季度结束后,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该季度工作情况汇总排名,组织在搞得好的镇召开重点示范镇镇长和挂职副镇长参加的工作讲评会,学习推广先进镇的经验,鞭策后进。由排名前3位的镇介绍经验,排名后3位的镇表态发言。

第十四条半年观摩。每年7月底前,组织重点示范镇镇长和挂职副镇长分关中、陕南、陕北三个片区逐镇进行观摩,邀请省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代表对各镇建设情况进行评比打分,排出名次。

第十五条年终考核。每年12月25日前,各镇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月通报、季讲评及半年观摩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报省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将各重点示范镇工作进展及考核情况,报送省、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镇实行问责制,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建议对镇政府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年底召开重点示范镇总结大会,对综合考核优秀的重点示范镇,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镇通报并挂牌,考核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抄送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以及挂职干部所在单位,作为对重点示范镇各项工作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本通知适用于2011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7日。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7篇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全系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激励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搞好服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省国土资源厅、市政府目标责任书和市局重点工作,分解成若干项具体目标任务,并确定每项目标任务考核分值,下达给各县(区)局(分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市区国土所由各分局负责考核。

二、考核时间

一般在下一的第一个月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各部门对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书面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阶段:考核委员会评分。局考核委员会根据评分权重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考核委员会审核。局考核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分、局领导评分、考核委员会评分进行汇总,考核委员会对汇总结果进行审核,并综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第四阶段:局党组审定。局党组对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确定考核结果。

五、评分权重及考核等次产生办法

局考核委员会评分占70%,局领导评分占20%,民主测评分占10%。考核受到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厅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县(区)局(分局)受到县(区)党委、政府(管委会)综合表彰的加2分。

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一般,59分以下的为差。

凡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考核等次降一个等次:

1、县(区)局(分局)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出现严重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

2、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处于该县(区)末三位的;

3、在一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第8篇

一、考核方式

由人事、财务、市场部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办法逐月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抽查),了解全局邮政生产过程,包括资金票款安全、上下班制度、服务质量、交接验收、处理规格、业务收入、报表时限等存在的问题,凡是检查、了解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扣款制,在当月生产奖金中考核扣罚,如当月不够在下月生产奖金中补扣。

二、考核内容

(一)、通信纪律、通信质量

1、总包损失(丢失、损毁)每发生一袋(15日内完整找回的不作损失,造成延误的按延误处理;有进无出作损失处理)查清责任后,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2、给据邮件损失每发生一件(内容同上),查清责任后,对责任人扣款100元。

3、邮件总包延误(不分进出口;总包邮件应发未发;丢失后在15日内无损找回,已造成延误的按延误处理),对责任人处以每袋每天50元的扣款。

4、邮件(含给据、平常邮件)延误,不分进出口;邮件应发未发,应封未封,应投未投,错投,信箱应开未开,错分错发,邮件未及时(节假日除外)正确传递投交给收件人的情况按延误处理,对责任人按给据邮件每件扣款5元,平常邮件每件扣款2元。如造成州局检查罚款的由责任承担按州局罚款全部金额。

5、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报刊,每发现一次(无论多少),对责任人扣款300元以上,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对乡邮投递员不按规定时间出归班(以乡邮投递员排单考核为依据)的,每少出一班扣款200元。

7、市内报刊投递,当天到达的所有报纸(除有证明自取的和节假日除外),第二天必须投递完,杂志第三天必须投递完,否则视为延误处理,报纸延误每份每天扣款0.5元,杂志每本每天1元。

8、以用户查询或申告为依据,丢失(含交接不清,未签字,无据可查)杂志每本扣款10元,报纸一份2元(扣款不包括报刊标定价)。

9、分拣封发与邮车、营业与分拣封发、投递与分拣封发、报刊分发与投递等之间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基本制度”,认真执行当面交接签收,明确责任,以便事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机要文件总包积压延误,发生一袋每天对责任人扣款300元。

11、机要文件失密、丢损,对责任人处以每件3000元的扣款。

12、邮件全程时限和邮件处理规格根据州局监督岗抽查通报情况为准,综合合格率分别低于州局规定而被罚款时,罚款金额全部由营业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13、对发生通信质量问题(如丢失、损毁、积压、延误、被冒领等)未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次扣款200元,情节较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章制度

1、各类邮件必须认真执行催领和清退等相关规定,并做到处理手续齐全,加盖章戳清晰,如处理不全、不清造成邮件、资金安全受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10至20元。

2、检查中发与有违反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不按所需量核发,容易造成邮件(资金)安全事故或造成引起赔偿事件的,每发现一处(次)扣款50至300元。

3、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的有关邮件、资金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并有文字记载可查,否则,发生一切案件对相关负责人扣款50至100元。

4、对违反支票印鉴分管,支票使用、超额取款、超额留存现金,不按要求及时上缴业务收入,不按要求使用及管理金库等涉及到资金安全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发现一次扣款100至1000元,发生案件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各级管理监控(含营业复核、事后监督、汇兑检查、质量检查、会计出纳、邮政视查、电子稽查等)人员不按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监控检查职责,应当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的每次对责任人扣款20至100元。

6、班组(支局)基础管理资料及各种登记统计表(簿)不齐全和内容不完整的每一种或一处扣款10至30元。

7、各种邮政业务、财务、统计报表及必须按时准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因漏报或迟报造成罚款的,相关人员承担全部罚款金额。

8、无故不参加局上各类公益活动一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请事假不参加者一次扣款10元,请病假不考核(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医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第9篇

县工商局200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评自查综合情况报告2007-02-06 09:59:2

2县工商局200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评自查综合情况报告

市局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局办发(2006)107号及明电(2007)6号的要求,我局对2006年度目标任务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评分,现将自查评分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共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分)

1、加强学习,狠抓落实。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工作有创新,有部署,有总结,有汇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探索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向县政府拟定《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的报告》,提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当好“四员”,重点抓好推进农民创业四项创新工作,由县政府批转各乡镇执行,我局认真落实,四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得3分)

2、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效能建设,认真贯彻《全市工商系统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制订我局具体的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工作部署,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并总结上报。(得4分)

3、认真做好文秘、信访、统计、文明创建等工作。各项会议记录整理规范,机关办文质量高,有专人从事文字

工作,及时向市局报送信息,各种统报表及分析材料按时上报;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2起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新成效。各类数据库数据保证完整性,但及时性不够;积极参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人民满意站所、文明卫生单位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创建,队伍的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管理已成风气,机关单位的环境更加优化美化,各项功能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县局机关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工商所被评为省级“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6个工商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认真组织完成全省工商文艺调演活动,报送了文艺节目1个,同时抽调人员参加全省文艺演出。全年没有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得分)

4、认真做好宣传调研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兼)职人员工作。分

别在《中国工商报》、《中国工商工作研究》、《××日报》等国家级、省、市级报刊发文140余篇。同时围绕服务农民创业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调研课题1个。(得3分)

5、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各类业务数据库数据完整。(得分)

6、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票据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通过增收节支,组织收入超规费预算20万元,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得2分)

7、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制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和《“十一五”期限间依法治理工作纲要》,严格执法监督,案件核审率达100%,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实现“零错案”。(得2分)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建设。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干部队伍学历层次明显提高,本科学历4人。认真学习实施《两个规程》,对全系统印发学习《两个规程》计划,进行了严格的考试考核,并根据规程的规定对岗位目标责任制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加大了硬件投入和软件建设力度,推进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得3分)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2起违纪案件进行及时处理。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各所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查处和纠正市场及公路“三乱”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市局党组惩防体系纲要2006年工作计划。(得4分)

二、业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

评得分)

1、公平交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望江县医院、望江县信用合作社、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后两个单位涉嫌商业贿赂,并立案查处,处罚金额达20万元;实行经济户口和电子备案查询管理制度:对全县1518户食品经营户全部建立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1户一档,实行科学化管理;还对城区3家大型超市配备了电子电子查询系统,运行良好;认真贯彻两个条例,积极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对1名传销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他迷途知返,主动放弃传销活动;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4次市场商品质量监测活动;推进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商家,12315投诉点在去年基础上增长25%以上;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突破性地查处3起恶意串标案件;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共受理32起,有1起作立案处理,其余31起进

行协商调解,得到圆满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反假币、反洗钱等专项整治,对经营性网吧、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市场开展整治,查缴各类非法光盘4700余张;以公平交易局为主体积极查处各类案件,全县罚没款达220万元。(得9分)

2、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认真贯彻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内外资的登记工作,达到效率高,质量好;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全县176户法人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的认定,其中A级33户,B级134户,C级3户,D级6户,4户外资企业认定为A级;我县自2003年成立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来,全县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已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实行了“一审一核”制,“委托审批”制,在县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实行“首问责任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公开等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件时间,受到普遍好评,工商窗口因为办件快质量高,连续10个月被中心评为“红旗窗口”,两名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联系制度,建立了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主动为外商提供服务,方便外商准入和经营;加强了对娄全生产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对辖区内涉及安全和影响环境的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彻底地摸底排查,吊销一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1家采石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4家窑厂进行了变更;加强企业出资的监管,对有限责任公司和新设立的企业一律要求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才能通过年检;配合有关部门对煤矿、食品、危险化学品和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管,开展了涉油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的检查和整顿,查处无照经营业3户,超范围经营业31户,同时我们对全县28家汽车修理行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我县没有车辆非法企业;加强对验资、评估、代

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开展了清理整顿,使我县的中介活动得到有序而健康地发展。(得9分)

3、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3次农资市场检查,对全县所有的农资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并录入电脑,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所有农资经营户全部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和种子留样备公告制度;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登记注册18户,增长30%以上,培育发展一批经纪人大户,基本完成经纪人信息备案工作;开展文明市场和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完善落实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市场防控禽流感应急预案,完善和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加强粮食市场、棉花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汽车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得分)

4、商标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高商标执法水平,查处商标侵案件12起,罚没款329万元,结案率达100%;

认真做好涉外注册商标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获得省、市著名商标各1件;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等的保护工作,全县农产品商标注册42件;完善商标工作联系点制度,已建立联系点100家,上门宣传指导;加强商标基础工作建设,摸清有效注册商标底数,全县有效商标85件,开展了商标法的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新媒体报道2篇。(得8分)

5、广告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实施《广告积分监管》;开展广告发布“零违法”活动,从源头实行登记监;认真落实广告监测,对17起违法广告案件进行了通报;加大了对重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查处17起违法广告案件,结案率达100%;开展了“诚信文明”广告单位评比活动;分季度组织广告发布内容大检查,并统计上报市局;认真做好重要媒体和版面、时段的违法广告的净化工作,重点对县电视台广告进行监管。

(得7分)

6、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五月份协同劳动部门开展了个私企业招聘下岗职工再就业活动,有12家个私户参加,供岗368个。还通过其他途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750人,高校毕业生90人,并按照规定免除了工本费、登记费和管理费;大力发展“执照农民”对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民赋予市场主体资格,龙头企业参与农业开发的有12户,发放执照农民260户,实现了大的跨跃;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将全县所有的个体户全部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并建立了电子档案,对个体户进行了信用分类。目前A类的有5578户,B类的有8457户,C类的有301户,D类的有20户;依法规范私营企业、个体户登记,做好年检和验照工作,个体验照率达98%、私营企业年检率达89%;严厉打击“黑网吧”等无照经营行为,开展

了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无照经营168户,其中黑网吧3户,补办执照157户,取缔11户,其中黑网吧3户,从源头上规范了市场主体准入秩序。(得11分)

7、合同监管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开展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管理,全年备案15类;推行订单农业,培育龙头企业9家,新发展示范户5户,因为成绩突出,市局在我县召开现场会;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推荐工作,已认定上报省市“重守”企业14家,全部建立了合同档案;加大合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完成合案件40起,其中30万元拍卖案件1起,百万元拍卖案1起,结案率均为100%;对企业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等进行了有效监管,办理抵押物登记11起,受理监拍登记备案26次,现场监拍26次,调解合同纠纷6起,检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102份。(得4分)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县政府赋予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经营、扶持农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好评;同时抓好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内没有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或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未发生重大的安全工作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起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系统内也未发生一起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事件;干部职工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没有发生一起被媒体曝光的有负面影响的不良事件,没有因渎职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情况。(不扣分)

三、创新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应得10分)

××工商所被评为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省级“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省工商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县局被省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局被省局评为全省合同管理先进单位、红盾护农先进单位、人事教育先进单位、县局分别被市政府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市工商局评为全市工商系统普法先进单位、××工商所被评市局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工商所、市局在我县召开“订单农业”现场会。

综合以上情况,总评得分99分。

医院各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第10篇

为了适应我院快速发展的需要,深化我院内部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我院职能科室管理的新路子,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现将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职能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支战斗力突出的行政管理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卫生局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方向,遵循有利于调动行政职能科室人员(特别是职能中层)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有利于促进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加大行政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合理拉开职能科室人员奖金档次,建立行政职能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人事科 院办 党办

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科

二、考核时间

1、医院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时间为次年的1—2月份;

2、院级领导副职为每季度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首月的上旬;

3、行政职能科室中层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4、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为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的上旬。

三、考核方式

1、考核院领导正职

医院正职每年接受卫生局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2007综合目标考核》,年终医院考核在全市前两位的记满分;前5名的记45分;5名以后的不记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依据下表进行。其中工作目标考核占45分,与副职领导工作考评情况挂钩占5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院领导正职表(略)

2、考核院领导副职

(1)季度考核:每季度接受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50%。

医院正职考核依据副职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德能勤绩廉占10分(作为每位副职院领导的公共考核项目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其所分管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占30分(根据分管工作制定不同考核内容,见下表);与管理部门和科室工作考核情况挂钩占10分。

(注:需考核项目在季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2)考核:年终接受卫生局、医院正职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卫生局考核、医院正职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20%、30%、50%。

卫生局考核依据年初卫生局制定的《2007综合目标考核》,根据医院分解后,所分管工作得分率在95%以上的记满分;90%以上的记15分;低于90%的不记分。

医院正职考核同季度考核。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同季度考核。

3、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中层

行政职能科室中层每月接受主管院级领导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主管院级领导考核及医院考核小组考核各占40%、60%。

主管院级领导考核根据分管科室平常工作给分。

医院考核小组考核科室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服务等占20分(作为公共考核部分统一考核,由医院考核小组发放问卷走访调查);工作目标任务占40分(根据不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考核内容)。

(注:需考核项目在月度考核中不参与考核,记满分)

行政职能科室公共内容考核表(略)

各行政职能科室具体工作考核表(略)

4、考核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

行政职能科室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接受科室负责人考核。主要考核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等情况,所扣分数直接与当事人的奖金挂钩兑现,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客观公正又具有说服力的多形式二次分配,以起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四、奖惩措施

1、院领导正职为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分数≥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考核奖惩

(1)院领导副职每季度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院领导副职考核≥95分为优秀;≥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季度考核中有一次为不合格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季度考核中少于两次优秀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院级领导实行考核与奖惩挂钩:

(1)考核为优秀的,医院一次性奖励2000元;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医院奖励4000元。

(2)考核为合格的,不奖不罚。

(3)考核为不合格的,从第二年起奖金系数下浮0.5,至第二考核为优秀,奖金系数上浮返回原标准,但不再享受2000元奖励;

如第二考核为合格,奖金系数不再上浮;如第二考核仍为不合格,奖金系数再次下浮0.5。

4、行政职能科室实行月考核直接与奖金挂钩:科室应得奖金总额(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及150元浮动工资)×月考核所得分数/100=科室实际所得奖金金额。科室所得奖金由科室主任(科长)依据科室内部考核结果进行科室内二次分配。

行政职能科室月考核情况作为年终优秀指标发放基本标准。

5、院级领导被评为区、局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1分;被评为市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3分;被评为省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5分;被评为国家级个人优秀或先进的每项加10分。

行政职能科室(包括科室人员)中有被评为院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分;有被评为区、局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3分;有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5分;有被评为省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0分;有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或先进的,在所得奖项月加15分。

五、其它

1、考核小组接受举报、检举,经调查,凡举报事实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表考核事项规定给予相应扣分处理。

2、被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因未按上级目标要求完成工作而被扣除分数的,在本科室工作目标任务中不再累计扣除。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县物价局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相关文章:

县物价局年度工作总结05-02

物价局局长05-16

福建物价局范文05-22

物价局372号文件07-18

门票物价局申请报告08-03

物价局工作总结08-11

国家物价局文件范文06-17

门票物价局申请报告10-03

物价局定价申请报告10-28

工作总结物价局12-10

上一篇:大学美术功能室简介下一篇:小学班干部职责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