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

2024-06-15

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精选6篇)

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 第1篇

关于停发医保卡逐步换发社会保障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建设工作的要求,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刷卡结算,2011年底前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发放社会保障卡。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卡项目正在进行系统联调测试,并已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社会保障卡通用性测试审批,待审批和制卡测试通过后分批制发社会保障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市区医保新参保人员从年底前开始制发社会保障卡,不再制发医保卡,并暂缓收取新参保人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二、新参保人员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前,可在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该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票、医药费用清单、病历、出院小结及身份证等资料,到市医保局办事大厅按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咨询电话:2021726

三、制卡及换卡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就医配药等权益不受影响。

四、医保卡换发社会保障卡的申请和领取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参保单位理解配合,做好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湖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1年8月25日

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 第2篇

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记录公众社会保障信息的载体,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等。从2010年1月1日起,天津市开始全面换发社保卡。现依据天津市有关规定及开发区社会化发放卡(以下简称社发卡)的问题列明如下:

一、医保卡、社保卡和社发卡有何区别?

(一)外观上的区别:原有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卡片正面为大树背景图案,印有持卡人身份证号码,背面为持卡人姓名和医保卡号码。而社保卡的大小与二代身份证相当,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等,除了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外,银联标志、服务银行的标志、服务银行电话等信息也被印刷在社保卡上。社发卡是开发区特有的,背面有“开发区社会化发放专用”标识的绿色农行卡。

(二)功能上的区别:天津市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原有的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而社保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看病就医,还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

1、划(计)入社保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构成情况:

(1)在职职工。按照《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自2008年7月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划入比例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年满45周岁的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

(2)退休职工。自2008年7月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不满70周岁的月划入个人帐户40元;年满70周岁的月划入个人帐户50元;建国前老工人月划入帐户60元。

特别提示:按照文件规定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至2009年12月每月向职工的社保卡内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参保职工凭社保卡在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必须当场联网结算。如果没有社保卡,应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档案馆七楼)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待社保卡制作完成并且卡的相关信息由劳动部门上传到市社保中心系统后,2009年12月底前的注资额一并划入。职工可持社保卡到银行ATM机或打印清单查询。

从2010年1月开始,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按月注入社保卡,改为记账式管理。个人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家庭病床和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2、社发卡的用途及按月划入项目构成。

(1)开发区自2008年6月开始启用社发卡,用于开发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2)按照津开发[2008]62号文件规定,2008年7月1日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并轨后,开发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并通过社发卡发放。补助范围:2008年6月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08年7月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补助标准: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2%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补助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款项拨付经办银行,并由经办银行按月划入相应参保人员的“开发区社会化发放专用卡”中。

补助期限:5年(即到2013年6月30日止)

补充说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一旦从开发区转出,将不再享受以上待遇。

(3)2008年6月30日之前开发区原有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帐户余额已于2009年9月一次性划入社发卡。职工本人可持社发卡或八保合一农行社发存折到农行领取,既无社发卡也无社发存折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区农行滨海支行金融超市(开发区南海路23号)查询后领取。

二、原医保卡是否能继续使用?

2009年4月1日后,有关部门已经停止受理医保卡的申请,已

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但已领取医保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的,应申请办理社保卡,原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

三、办理社保卡后,原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办理社保卡后,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相同,系

统自动将医保卡资金转入社保卡内;如原医保卡开户银行与社保卡开户银行不同,在领取社保卡后须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在确定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后,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医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清户。

四、如何申领社保卡?

申领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乡镇)劳 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五、在办理社保卡过程中如急需看病怎么办?

已申请社保卡的人员,在领卡前如急需看病,可向街(乡、镇)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档案馆七楼)提出申请,领取临时卡。临时卡不具备金融功能,只能在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有效期为45天,使用完毕后应归还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六、哪些人员到市级经办网点办理社保卡申领?

凡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社保卡 的人,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均可到市级网点(西康路2号或者建设路18号)申请社保卡。

七、社保卡如何使用其金融功能?

在未办理社保卡激活的情况下,持卡人可以看病就医。由于社保

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保障个人资金安全,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社保卡的激活需要到发卡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如社保卡在办理激活手续前丢失,银行可为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

八、怎样查询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2010年1月以后的个人账户注资情况,参保人员可登录天津劳

动保障网,进入“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或“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专栏的“个人信息查询”,注册完成后,登录进入“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信息系统可对2009年底前个人账户注资情况、补注2009年底前应注未注个人账户情况、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注资情况、个人账户清算注资情况、2010年1月以后各月个人账户消费金额及余额情况进行查询。

九、社保卡或者医保卡丢失、损坏或消磁等情况如何办理? 社保卡或者医保卡丢失、损坏或者消磁后,持卡人应先到原卡片

所属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服务银行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持卡人凭有效证件以及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社保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持卡人应于有效期期满之前45日 申请换领新卡。

十、刷卡时出现“存在有未复核的信息,请与分中心联系”情 况时如何处理?

遇到这种情况大部分是由于持卡人向其所在分中心申报全额垫

付的药费,分中心正在对其递交的单据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持卡人无法正常使用社保卡或医保卡,持卡人可通过询问医院医保窗口其所在分中心医保科电话或者告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与分中心联系,分中心在对其递交的药费进行复核后,卡即可正常使用。

十一、出院后有未结算费用,为何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 持卡人办理出院手续后,由于医院结算住院费用需要若干工作日

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 第3篇

近年来,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围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 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目标, 以“服务群众, 方便群众”为中心, 积极开展窗口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促进福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始终坚持在服务上下大力气, 做足工夫, 坚持依法经办, 推进规范服务, 倡导文明用语, 推进文明服务, 优化办事环境, 推进温馨服务, 先后获得福州市文明单位、福建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期, 市医保中心荣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1~2013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社会保障卡是医保卡吗 第4篇

关键词:农民工;回流意愿;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6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49(2014)06-0102-07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4.06.010

Can Social Security Influence Migrant Workers’ Return Intention?:

An Analysis Based on Shanghai Survey Data

YU Yunjiang1, SUN Bindong 1, SUN Xu 2

(1. Center for Modern Chinese City Studies,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1,China; 2.School of Management,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Shanghai 201620,China )

Abstract:In two urban and rural household register system as the background, this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return intention based on a questionnaire survey of the Shanghai migrant workers. We got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 social security factors have important influence on migrant workers’ return intention, the migrants with weak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oldage insurance, medical insuranc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have stronger intention to return; take the economic factors and personal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 to participate in oldage insurance and medical insurance in rural areas increased the migrant workers’ return intention and decreased the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of the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oldage insurance and medical insurance in the town.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weak return intention, the higher level of education, children in the local scholars. The migrants with higher income have lower return intention.

Keywords:migrant workers; return intention; social security

一、引言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其核心是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就业的同时一直存在着大量的农民工回流现象,这对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带来了挑战。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显示:近年来,中西部外出农民工正在从东南沿海回流,并集中流向中西部中心城市;同时,中国制造业中流动人口占比正在快速下降,2010年中国制造业工人中,流动人口占比为40.4%,到2011年,该比例下降到37.3%,2012年则继续降至35.2%,2013年的数据显示,制造业从业人员比例已经下降至33.3%。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农民工回流的原因对国家推进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和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都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中国农村迁移劳动力是收入和消费同长期保障或者养老保障相分离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城市里赚取工资并在城市消费,但还是需要农村家庭为其提供保障支持系统[1]。因此,我国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特别是其背后的“隐形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回流决策也会产生重大影响[2],而国内相关研究很少从实证层面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回流的影响。农民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制度是否对其回流意愿有影响?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否对农民工回流产生引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类型是否对回流产生影响?哪种社会保险对农民工回流影响最大?这些是本文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重要问题。

二、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农民工回流是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关于农民工回流决策的相关理论与模型,国内学者从不同学科的视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要包括古典经济学理论、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生命周期理论、社会网络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劳动力流动的制度理论等[3]。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假设是劳动力流动决策是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结果,收入水平或者预期收入的差距是农民工回流的主要原因,典型代表为:刘易斯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拉尼斯—费景汉”模型以及“托达罗”模型[4~7]。在借鉴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假设的基础上,生命周期理论将农民工流动简化为两个阶段:农民工年轻时外出打工,年龄大了自然而然返乡务农,生命周期到了,农民工就会回流[8]。新迁移经济学理论与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最大区别在于把家庭看作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主体,农民工根据家庭预期收入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原则决定外出还是回流,当家庭预期收入较小而流动风险较大时,农民工就会选择回流[9]。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农民工回流的决策除了上述的个人、经济、家庭等原因外,还受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由于农村地区“熟人”社会的特征尤其明显,当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关系网络或社会资本下降时,会做出回流的决策[10]。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受教育程度和人力资本在劳动力回流决策中有重要影响,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民工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容易产生回流决策[11]。上述理论都是以国外经济发展背景为基础建立的经典理论,但制度理论认为,由于我国特殊的转轨过程和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及隐含在背后的工资、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是导致农民工回流的深层次原因[12]。

实证研究方面,国内学者从微观层面论证了农民工回流产生的原因。石智雷、杨云彦基于新迁移经济学理论,从家庭禀赋的角度分析劳动力回流产生的原因,认为家庭人力资本和家庭社会资本是农民工回流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13~14]。白南生等人的研究认为,生命周期对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具有重要影响,此外,婚姻、子女教育等非经济性因素对回流决策也具有重要影响[15]。林善浪等人运用多元有序Logit模型,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对农村劳动力回流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家庭生命周期对农村劳动力回流具有显著的影响[16]。除传统的推力、拉力对农民工回流决策有重要影响外,心理因素和自身能力因素对农民工的回流决策也存在重要影响[17]。李强等人认为,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诸多因素中,教育的作用最为明显,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越高,留在城市的意愿就越强,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在城市生活,在外工作时间越长的农民工留在城市生活的意愿越强,农民工留城和返乡的意愿同时受到婚姻状况与是否举家迁移的制约,举家迁移的农民工更偏好城市生活[18]。刘铮的研究认为,刘易斯的劳动力转移模型对我国的解释力是有限的,农村劳动力并非可以无限供给,过低的工资和日益恶化的就业环境将导致农村劳动力产生回流[19]。罗明忠认为,农民工由于社会网络与社会资本的缺失,导致其过着无法融入城市的生活是造成农村劳动力回流的一个重要因素[20]。纵观劳动力回流的实证研究,多以国外劳动力流动的经典理论为视角,关注个人特征(教育程度、性别、年龄等)、经济条件(工资水平、预期收入、住房状况等)、家庭层面(家庭禀赋、家庭风险、子女教育等)、社会网络(社会信任、社会资本等)对劳动力回流决策的影响。户籍制度及隐含在背后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回流决策有重要影响,但国内定量分析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研究几乎为空白,这给本文的研究提供了方向与启示。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及基本情况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华东师范大学流动人口课题组搜集的上海市静安区、黄浦区、徐汇区、金山区、普陀区、长宁区、宝山区、浦东新区等区县的农民工调查数据。调查数据由各个区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用PPS抽样调查法(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 to Size Sampling)选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并向其发放自填式问卷。PPS抽样调查法能够使调查问卷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而且减少了问卷发放时的抽样误差。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219份,有效问卷2978份,有效回收率达到92.5%。从被调查者年龄看,15~30岁的农民工占46.8%,30~50岁的农民工占38.3%,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主力。从婚姻状况看,52.7%的人为已婚者,40.1%的人为未婚者,其他的有7.2%。从性别状况看,女性占47.9%,男性占52.1%,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从在流入地的居住时间看,43.2%的农民工居住时间为1~3年,30.3%的人居住时间为3年以上,居住长期化的趋势明显。从收入水平看,63.7%的农民工月收入在3500元以下,只有6.8%的人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从教育程度看,被调查者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占39.8%,其次为小学文化程度占31.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只有28.6%,说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2.变量解释

本研究将农民工的回流意愿作为因变量。问卷中对农民工询问“你本人希望继续在城市居住还是回到老家”,将答案为“想回老家”的编码为0(即回流意愿明显),而将答案为“不清楚”或者“继续在城市居住”的编码为1(即无回流意愿)。将近41.21%的农民工希望继续在城市定居而不是回到老家,31.74%的农民工有回流意愿,27.05%的农民工回答为不清楚。

根据文献综述中涉及的可能会影响到农民工回流决策的因素,以及结合调查问卷自身的特点,自变量包括经济因素(收入水平、是否有住房)、个人及家庭因素(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子女是否在本地上学)、社会保障制度因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城镇失业保险、城镇工伤保险),其中代表社会保障因素的变量是本文最关心的核心变量,而代表经济因素、个人及家庭因素的变量是本文的控制变量,各个变量的详细解释如表1所示。

3.分析策略

如上所述,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涉及很多方面。为去除特征变量之间的交叉和叠加影响,明确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诸多因素中哪些因素的影响最显著,我们的分析策略如下。第一,对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社会保障因素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以分辨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的影响,从而获得社会保障因素的净效应。第二,加入经济因素变量,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相应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目的是在控制经济因素后,分析社会保障因素是否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显著影响。第三,剔除经济因素变量,加入个人及家庭因素变量,目的是在控制个人及家庭因素后,分析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第四,将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社会保障因素、经济因素、个人及家庭因素全部加入,目的是在控制经济因素变量和个人及家庭因素变量后,考察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程度。

四、回归结果分析

模型1表示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净效应,模型2控制了经济因素的作用,模型3控制了个人及家庭因素的作用,模型4同时控制了经济因素和个人及家庭因素的作用(见表2)。

模型1的结果表明,社会保障因素当中,只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重要影响,而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一般或不显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均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这三种社会保障形式对农民工回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者比参加者的回流意愿分别高0.240、0.299、0.178。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一定影响,但只在5%的水平上显著。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比未参加者回流意愿高0.098、0.071。未参加城镇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回流意愿比参加者要高0.255,但显著性水平未通过。这主要是因为调查样本中近80%的农民工都未参加城镇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方式中,付费时直接报销与先付费后报销的农民工比不清楚报销方式者的回流意愿分别高0.051、0.008,但显著性水平不通过。可能的解释是大部分外来农民工不了解医疗费用的报销方式和流程,不知道如何报销。

模型2的结果表明,在控制经济因素后,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相比,未参加者的回流意愿分别高0.212、0.196,且只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与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者相比,参加者的回流意愿上升了0.171、0.911,且显著性水平上升到1%。这主要是因为,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工大部分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较少数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因此,控制经济因素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程度和显著性水平下降了,而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的显著性水平上升了。在影响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经济因素中,收入水平较低者比较高者的回流意愿高0.243,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在城市没有住房者比有住房者的回流意愿高0.177,但显著性水平未通过。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中都没有购买自己的住房。

模型3的结果表明,个人及家庭因素中,年龄和子女是否在本地上学对农民工的回流意愿有显著影响,性别及婚姻状况对回流意愿没有显著影响,教育程度呈现非线性作用。年龄大的农民工比年龄小的农民工回流意愿高0.081,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子女不在本地上学的农民工比子女在本地上学的农民工回流意愿高0.089,并且在1%水平上显著。女性和已婚的农民工比男性和未婚者的回流意愿分别高0.042、0.054,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教育程度因素中,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大专及以上者的回流意愿高0.119,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同大专以上者的回流意愿没有显著区别,仅在10%的水平上显著。原因可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农民工更容易在城市里找到较好的工作,城市融入度较高,调查样本显示,受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教育者的平均工资约为初中及以下者的1.8倍,并且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的工资离散程度很小。在控制个人及家庭因素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显著性水平都下降了,原因可能是农民工个体参与社会保险的差异很大。

模型4中,控制个人及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后,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仍然具有重要作用,但显著性水平有所下降。经济因素中的收入水平与个人及家庭因素中的教育程度、子女是否在本地上学等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作用显著性水平也下降了。这说明社会保障因素、经济因素、个人及家庭因素对于农民工回流意愿都有重要作用,但这几种因素相互作用,密切关联,并且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部分是通过经济因素、个人及家庭因素起作用的。

五、结论与讨论

完善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系统是农民工在城市生存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本文基于上海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的定量分析,特别是着重分析了社会保障因素对于农民工回流意愿的作用。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是否参与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对于农民工的回流意愿有显著的影响。上述四个模型均显示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具有稳健的显著影响。因此,当地政府应当加快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让更多的外来农民工能够和本地居民平等地参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降低外来农民工的回流意愿。

第二,经济因素中,收入水平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显著影响。收入水平高的农民工回流意愿更弱,控制经济因素后,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作用有所减弱,说明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部分是通过经济因素起作用的。

第三,个人及家庭因素中,年龄、教育程度、子女是否在本地上学对农民工回流意愿有稳健的显著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程度较高者、子女在本地上学者的回流意愿较弱。控制个人及家庭因素后,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作用减弱,说明社会保障因素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部分是通过个人及家庭因素起作用的。因此,针对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的人力资本开发(如正规继续教育、培训等),及政府部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提供等相关政策和举措都会降低其回流意愿。

第四,虽然本文采用定量的研究方法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特别是社会保障因素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研究,但在行文中,笔者感到回流意愿的研究还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商榷的地方。首先,由于缺乏对于居留时间等时间因素的设问,农民工回流意愿和居留时间之间究竟是单向还是双向关系无法论证;其次,由于数据是截面数据,无法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动态变化进行分析,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回流意愿可能会发生变化,只有通过对农民工回流意愿的纵向跟踪研究才能明确这个问题;最后,本文主要是从社会保障因素、个人及家庭因素、经济因素三方面分析农民工回流意愿的影响因素,并着重分析社会保障因素的作用,但农民工回流意愿作为个人心理活动,主观能动性很大,因而无法全面把握所有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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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刘铮.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现实悖论——“农民工回流”的成因及效应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2006,(3).

[20] 罗明忠.农村劳动力转移后回流的原因:逻辑推理及实证检验[J]. 经济学动态,2008,(1).

社会保障卡医保“一卡通”问答 第5篇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全国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电子凭证。湖州市社保卡是按国家统一标准设计制作,并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发行的,具有信息记录、业务经办、信息查询等功能,并为规范和方便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其金融应用使用个人金融借记账户。

二、湖州市首批社保卡发行对象有哪些?

答:社保卡的发行对象包括市范围内(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渡假区)的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今年,我市试发行10万张左右的社保卡,首批发卡范围对象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人员:一是机关事单位参保人员;二是参保人员在1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参保人员;

三、社保卡是什么样子的?

答:湖州市社保卡是按国家统一标准设计的,正面为国徽图案,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反面印有个人信息和个人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标志、银联标志,社会保障卡卡号为随机产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卡上还装有集成电路芯片,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

卡反面的下部有一串数字,为金融借记账户的账号,在这串数字的后面装有隐形磁条,供金融借记账户使用,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载了金融IC卡账户。

四、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社保卡?

答:社保卡的发行以医保应用为先,按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计划安排,逐步扩大发行范围。2012年全面扩大社保卡的发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手中原来的医保IC卡在1年内按计划分批换发为社保卡。

五、社保卡除了医保应用以外,还可用于哪些地方?

答:社保卡发行初始阶段,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今后,将逐步扩展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业务领域,例如,将逐步扩展到养老金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各类社会保险费缴纳、就业登记及培训等业务。所以说,通过社保卡的发行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效率。

六、为什么要在社保卡中加上金融功能?

答:2011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银行卡或社保卡的形式。2011年7月,人力社保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服务,要求尚未发行社保卡的地区,在发卡伊始即加载金融功能,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所以,我市首批发行的社保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功能。

七、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答:社保卡有4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信息存储:记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信息;

二是电子凭证:持卡人参加社保的证明,并可凭社保卡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

三是信息查询:持卡人凭社保卡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用终端设备,查询个人权益相关信息,进行社保卡卡内数据更新;

四是金融功能:通过金融借记账户,领取各类社保待遇,缴纳社保费,并可作为普通金融借记卡使用。

社保卡发行初始阶段,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中先行应用,作为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凭证。

八、什么叫社保卡医保“一卡通”?

答:社保卡医保“一卡通”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可以凭本人的社保卡直接结算,个人只要支付个人应负担部分的资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药店直接跟医保中心结算。实现全市乃至全省医保就医“一卡通”后,将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的就医结算。

九、全市乃至全省的医保“一卡通”什么时候能实现?

答: 2011年10月1日起,全市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可在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选择就医购药、凭卡结算。2011年11月起,我市将纳入省级“一卡通”平台,持社保卡人员可在省内“一卡通”部分定点医院就医结算,但转往湖州市外就医的相关手续仍需按原办法办理。

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要跨区域就医的,仍按原办法办理。

十、社保卡中金融账户怎样激活?

答: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根据个人需要激活社保卡中金融功能,需要激活的,带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的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的就近网点柜面,按照银行的规定办理激活手续,并设置金融借记账户密码。

十一、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有什么用?

答:社保卡中的金融账户用处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金融借记卡功能。持卡人激活社保卡中金融功能后,社保卡可以同时作为金融借记卡使用,除了正常的商业消费外,将逐步开发医疗费现金结算功能;

二是领取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目前,社保卡仅应用于医保业务,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的资金将直接划入参保人员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社保卡的使用范围还将逐步扩展到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待遇时应事先激活社保卡中的金融借记功能。

三是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社保卡的应用功能还将扩展到各类社会保险缴费,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其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可以通过社保卡的金融借记账户划扣。

十二、有了社保卡,换个地方就业,还需重新换卡吗?

答:社保卡的发行,使得广大职工可以在大市范围内“拿着一张卡参保,拿着一张卡就医”。随着社保卡的广泛发行,持有社保卡的人员在市内跨区域转移社保关系时,不再需要

“换个地方换张卡”,只要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更新一下卡内数据,可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行的社保卡(除需要更换社保卡金融账户对应的银行外)。

十三、领了社保卡后,原来的医保卡还能用吗?

答: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如果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时第一次成功启用了社保卡,原医保卡(或IC卡)就自动注销,不能再使用了。领取社保卡后如果不启用,则仍可继续使用原来的医保卡(或IC卡)。

十四、社保卡如何挂失补办?

答:参保人员社保卡遗失的,应立即进行电话临时挂失,挂失电话为2219776。书面挂失及补办手续可以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社保卡指定窗口办理(地址:凤凰路579号,市中心血站旁)

十五、社保卡有密码吗?

答:社保卡设置统一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000000”,由个人自行修改。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提供密码结算和默认密码结算两种方式,在社保卡试运行阶段,医保就医暂不实行凭密码结算。

十六、有了社保卡后,看病还要用医保的病历本吗?

答:与社保卡配套的《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带透明塑料封套,正页第一页中有参保人员姓名、性别等个人信息,并随社保卡一并发给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本人的社保卡和《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本》就医购药。

十七、领社保卡是否要收费?

社会保障 大病医保 第6篇

学号:201005000744

专业:财政学

院系:财政与经济学院

文述综献:关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摘要: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建立从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有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大病患者医疗费报销过低的问题。

关键词: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公平与效率 前言:

医疗改革是世界级的难题。一个社会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获得需要的一切医疗服务,医疗需求永远大于支付能力的医疗需求。在一个追求公平的社会中,人们相信支付能力不应该成为个人获取卫生保障的障碍,正是这样的观念,一步步的推动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改革和完善。对于每一个病患而言,支付能力可能是他获得救治的唯一障碍,而一个社会的公共政策,总是在选择让怎样的人群更多的获得保障。中国较好的解决了基本医疗的广泛覆盖之后,如何减轻大病患者的负担成为一个新的制度设计。国际上一般用“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概念作为对家庭支付能力的衡量标准,当一个家庭的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超过40%,就意味着一个即便有较稳定的收入、有相当积蓄的家庭也将因大病陷入困境。据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有1.73亿人因大病陷入困境,建立大病医保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正文: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建立从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有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大病保险制度,解决大病患者医疗费报销过低的问题。《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但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一、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筹资机制、承办方式 姓名:杨云

学号:201005000744

专业:财政学

院系:财政与经济学院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方面,《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方面,《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姓名:杨云

学号:201005000744

专业:财政学

院系:财政与经济学院

二、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自2009年起,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由此启动了新一轮医改。新医改最重要的一点是首次明确提出了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在这样的理念之下,我国医改以政府为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体系。新医改三年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获得重大突破,参保人数大大增加,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

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特别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不管是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报销在每个都有封顶线,且病人能用的药品种类,检查项目等受到的限制很多,对于那些白血病、肿瘤、癌症等重病患者他们医治的费用远远超过可以报销的限额,超过的部分全部自费,这些大病每年的治疗费用几乎要二三十万,对于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来说都是有很大压力的,有的把房子卖了治疗,“一人的大病,全家陷困境”,但对于一般收入的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只能放弃治疗,而且成人白血病等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在一个追求公平的社会中,人们相信支付能力不应该成为个人获取卫生保障的障碍这样的理念下,建立大病医保制度作为补充是很有必要的。

三、关于大病医保制度的思考

医保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必须制定各种指标将有限的医疗资源尽可能公平地广泛惠及参保者,首先在确定公平的基础上再向重病患者进行一定的倾斜。每个地区又因经济发展水平或政策不同,医疗制度各有差异。但是作为患者个人,生命只有一次,有人幸运的进入医保大力救助的范围内,有些人则被排除在外。比如同样是急性白血病患者,有些地区医保给予报销的费用较高,病人获得有效治疗的希望就更大。其次,在有限的医保资源中,除了满足所有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患了重病的人群中什么人可以进入大病医保是需要考虑的,对于重病患者,按病种来决定保障力度还是按病人的花费额度都需要考虑公平的问题,也是一种制度的选择要考虑的。

姓名:杨云

学号:201005000744

专业:财政学

院系:财政与经济学院

最近“大病”的范畴由以前的八个增加到20个病种,但如果一个农民患者患病不在这20种病种之中,哪怕费用很高,新农合的大病政策是不管的,因此这个制度的设计也是不完善不全面的。

综述:大病医保制度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充是很有必要的,使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对那些重病患者来说是一种希望,让他们有机会治疗。但是现行的大病医保保障的对象和范围有限,而且是按病种还是按额度报销也存在很大争议,因此制度的设计要考虑医疗技术的可能性,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以及对患者人群的公平性。

参考资料:(《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2012-08-3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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