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2024-05-24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精选6篇)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1篇

中山大学文件

中大办〔2010〕14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为加强我校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特制定《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术道德规范是从事学术研究人员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建立健全学术研究规范体系,强化师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坚持学术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山大学工作、学习和进修的人员;也适用于获得资格以中山大学名义从事学术活动(包括申报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发表研究成果、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学位等)的各类人员。

第二章 基本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条从事学术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恪守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严谨踏实的学风和笃信诚实的原则从事科学研究,并遵守下列学术道德规范:

(一)在学术活动中,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对他人的观点、结论、数据、公式、图表、资料等的引用须按规定注明详细出处;引用他人的成果部分不能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组成部分;转引的文献资料应注明转引出处。

(二)学术成果的署名应真实,署名者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合作成果应在发表前经过所有署名人的审阅,按照对成果所做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署名约定的,按惯例和约定署名。所有署名作者应对自己完成的部分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的整体负责。在读学生为第一作者而指导教师为合作者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应负主要责任,若指导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引用该学术成果,即表示负全部责任。

(三)以中山大学的名义或在中山大学教师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的各类研究人员(含进修教师、访问学者、合作研究校外人员等),其发表的成果单位署名应包括中山大学。

(四)公开或发布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完整准确,保存实验记录和完整数据,以备考查;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发现的错误和失误,有条件时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承认或更正。

(五)学术成果如因编写教材或收入文集等需再次发表,应注明以前发表的出处;在人事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学位申请、项目申报和考核评估时应予以说明。除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严禁在公开出版物上一稿多发,或简单重复发表无实质性差异的研究成果。

(六)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研究人员。

(七)我校专家在参加校内外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论著审阅、人员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考核、奖项评定、学位审核等评议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对评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对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应遵守回避原则。

(八)遵守学术界公认的其他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章 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制订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条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医学科学处。

第六条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与举报,负责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调查和研判,形成调查报告,经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校长办公会报告,由校长办公会做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应征询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

第七条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调查过程中,应遵守保密原则,保护专家、证人和举报人,保障被举报人的权益。

第八条当事人对学术道德问题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四章 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和认定程序

第九条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一)抄袭与剽窃的行为:在学术活动过程中抄袭他人的观点、论据和论述,剽窃他人的数据、公式、图表、资料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隐瞒他人学术观点、结论(包括未发表的演讲、通讯、工作论文)等行为。

(二)伪造与篡改的行为: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捏造、伪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注释或引用资料等行为。

(三)伪造学术经历和成果的行为:在填写有关个人学术简历和情况时,不如实报告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捏造虚假的学术经历、夸大学术成果、学术影响等行为;或伪造专家鉴定、证书及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行为。

(四)虚假署名的行为:未参加实际研究或者论著撰写,而在别人发表的作品中署名;未经同意而署他人姓名等行为。

(五)代写论文的行为: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撰写文章的行为。

(六)滥用学术信誉的行为:利用专家身份,为谋得私利,在产品鉴定、项目评估等活动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利用专家身份,在媒体或其他公开场合为企业或产品做虚假、夸大等不实宣传的行为。

(七)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举报应当实名举报。举报者应提供举报书,指明举报对象、内容并附证据资料。接受举报的机构有责任为举报人保密。

(一)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举报后,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1.不启动调查程序,向举报人作出说明;2.组织专家调查小组开展独立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如遇复杂情况,或适逢寒暑假期,酌情延长工作时日。

(二)参与调查的专家组成员不应与被举报人及举报人具有亲属、师生、同一课题组成员等关联。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有权申请具有上述关联的人员回避。

(三)调查组完成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名,提交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小组如有意见分歧,应分列不同意见。必要时,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重新组织专家组复查。

(四)根据调查结果,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五)参与调查的专家应遵守保密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和调查结果后不得对外发布任何调查信息。

第五章 处理和申诉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根据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提交的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方式包括:责令向有关个人或单位公开道歉、补偿损失,暂缓职务晋升,建议有关部门撤销获得的有关奖励、学位或其他资格,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开除等。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做出,也可以并用。

第十二条被举报人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期内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对恶意诬告者,参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如违反相关法律,恶意诬告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范由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学校附属各独立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主题词:教育学校学术道德△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7月16日印发责任校对:李一希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2篇

江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江大校办〔2006〕34号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校领导同意,现将科学技术处起草的《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6〕1号)精神,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促进学术繁荣和科技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南大学教师、研究人员、职员(以下简称江南大学教师)以及博士后、进修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和学生等(以下简称江南大学学生)。

第三条江南大学教师和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在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和其它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严谨和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武断浮夸和徇私枉法,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和损人利己的不良风气,自觉维护江南大学的学术声誉。

第四条 江南大学教师和学生在学术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一)保护和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自己的科研成果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引证出处。引证的目的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被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体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二)在学术活动中,应全面检索文献,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承认他人的学术贡献。

(三)按照对科学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贡献的大小,确定成果完成单位和作者(或专利发明人、成果完成人)的署名顺序。任何成果在发表前须经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应对成果的结论负责。

(四)介绍自己及他人的研究成果,要在对国内外数据充分对比或者检索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客观、公正、准

确的原则,作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五)申报科研项目,要客观、真实地报告该项目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以及完成项目的学术价值、预期目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所需经费和有关技术指标等。

(六)对未经学术界内部严谨论证的重要发现,应慎重对待媒体宣传。

(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教育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理念,帮助学生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

第五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视为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一)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故意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研究成果或引用资料。

(二)抄袭他人的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伪造或不如实上报学术经历、论著发表、专家鉴定、有关证书和其它学术能力证据。

(四)未实际参加项目研究或者论著的写作,而在发表的成果中署名。

(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尚未经过学校或其它学术机构论证过的重大发现或研究成果,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误导他人。

(七)故意夸大所申报的科研项目的学术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科研项目。

(八)违反保密规定,把应保密的学术事项(如国家、单位、集体或他人的技术、学术秘密)传播给他人。

(九)其它背离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行为准则的行为。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被视为违反了学术道德

规范:

(一)在提供答辩的毕业论文和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他人(包括指导老师)的成果,或将他人的观点、思想改头换面后据为己有,或直接袭用他人的作品框架与文字。

(二)虚构篡改试验结果或统计资料。

(三)雇用或代替他人撰写论文或参加考试。

(四)通过剪裁现成文献拼凑课程作业或撰写毕业论文。

(五)未经指导老师或任课老师许可,擅自将老师的讲义或课堂记录或属集体的实验、研究结果署名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和科学发现。

(六)其他违背公认的学术道德准则的行为与表现。

第七条 学校具有维护江南大学师生学术道德的职责:

(一)在全校广泛宣传学术道德规范,公布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人和事的处理情况。

(二)在人事录用、职称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循学术道德规范情况。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根据既定程序,对可能存在的学术道德问题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并得出明确结论。对确实存在学术道德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四)向教师通报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处理的情况。

第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江南大学科学技术处。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3篇

加拿大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学术道德建设具有很高的水平。多伦多大学是加拿大最优秀的医学博士类大学,滑铁卢大学是加拿大最优秀的综合类大学。这两所著名学府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建设方面都有卓越成效,并且各具特色,代表了加拿大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最高水平。它们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建立以诚信、公平为核心的学术道德理念

多伦多大学认为,诚信和公平是最基本的价值理念,也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核心价值观。多伦多大学十分重视学术研究中的学术道德,要求研究生遵守最高标准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要求所有研究生认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学术道德体系的完整性和学术竞争的公平性,多伦多大学反对一切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术道德教育体系和全面的学术规范行为准则。多伦多大学还制定了严格的《学术行为准则》和《研究生行为守则》。《学术行为准则》的《前言》明确指出:“诚信和公平是学术教育的基础,在知识的追求和传播过程中必须体现出学术伦理和道德原则。”[1]在学术道德建设中,多伦多大学以教育为前提,以惩罚为保障,立足于鼓励良好的学术行为,使每位研究生都形成符合学术道德要求的学术行为习惯,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同时,对学术不端行为,多伦多大学的处理和惩罚也是十分严肃的,不论多么优秀的研究生,一旦违背学术道德,做出学术不端行为,该行为得到确定后,都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多伦多大学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对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剽窃和欺骗的借口。

滑铁卢大学认为,诚信是与美德、诚实、荣誉相联系的核心价值观。道德的行为和作一个好公民是每一个人对实现公正的社会目标所应做出的最基本的贡献。一个有道德的人总是在任何时候都致力于做出正确的行为。个人的道德是一个渐进的、终生的承诺,通过一系列细小的行为为社会创造更大的利益。滑铁卢大学非常重视学术道德,为了保持完整的学术道德文化,滑铁卢大学要求每位成员都要发扬诚实、信任、尊重、公平和责任的精神。[2]

二、设立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专门管理机构

在学术道德和规范建设方面,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都设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诚信办公室、学术申诉委员会等。

在多伦多大学,从专业系别的系主任到学院的学术委员会和主管副院长,再到全校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审查委员会、学术申诉委员会,多伦多大学建立了层次清晰的学术事务管理机构体系。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科研项目的评估和审定、学位的授予、课程标准的制定、课程内容的指导等工作;学术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学校级别的学术行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若学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不认可,可以向学术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这一程序保证了学生的学术权利和自由。完善的学术管理体系保证了学术活动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学术研究的规范得以贯彻执行。

在滑铁卢大学,学术规范建设涉及到学术活动的方方面面。学校设有专门负责学术诚信事务的机构———学术诚信办公室,专为全校学术活动提供学术支持。[3]该办公室建立了学术道德专题网站,为全校学术工作者提供各种学术资源的链接,还发布各种各样的学术诚信报告。在滑铁卢大学的学术道德教育工作中,学术诚信办公室是一个重要的机构。滑铁卢大学还设有专门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权力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每年公布全校学生的学术行为报告,学校还建立了一系列严格的学术规范规章制度和处罚条例,如第33号政策———学术伦理行为、69号政策———兴趣冲突、71号政策———学生纪律、72号政策———学生申诉等,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同时为了维护学术道德,滑铁卢大学还提供了各种辅助资源帮助研究生避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比如,学校图书馆提供如何利用学术资源的讲座,学院组成不同专业学科的学术工作坊向学生提供学术讨论,协作中心提供写作指导等。

三、建立完善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准则

学术制度是否完善关系到学术活动是否有章可循。要想使学术活动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则必须首先建立完善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规范制度。加拿大优秀的大学都有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政策,这些文件把学术道德的含义、学术道德的重要意义、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别、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流程、申诉制度等内容界定得非常清楚,并且具有很强的实际可操作性,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这是我国大学在学术道德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

多伦多大学的学术行为准则对剽窃、伪造成绩、购买论文、篡改成果或实验数据、捏造虚假信息等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并且对与学术不端相关的细节问题也做了明确界定。准则还规定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惩罚措施。多伦多大学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分为四个级别:导师级、系主任级、主管院长级、全校审理委员会级。情节轻微的不端行为(在整个课程中比重不超过10%或者在1门考试范围内),系主任有权处理,惩罚措施最严重的是本课程成绩为零分。如果情节更严重,则必须上报给主管院长。院长组织由研究生本人、导师、系主任和院长参加的专门会议。若研究生承认,则经集体商议给出处理决定;如研究生不承认,则上报教务长,进入全校审理委员会级别。届时,认证会将更加严格深入,确认后的惩罚也会更严厉。

具体的惩罚措施分为两类:院系级别和审理委员会级别。院系级别处罚有:口头或书面承诺,重新提交论文,取消成绩,降级重修,取消使用图书馆或计算机权利,处以罚金,12个月内禁止参加某课程或学术活动等。审理委员会级别的惩罚有:停止1门或多门课程,停止某研究项目或课题最长5年时间;向大学理事会提交开除研究生的建议;向大学理事会提交建议取消学分、已颁发的学位、毕业文凭、学术荣誉等;在校报公布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结果。

如果研究生对某一阶段的惩罚措施不认可,可以在惩罚作出后21天内提出申诉,教务长会根据申诉要求确定重新审查或者维持决定。可以说严格规范的学术活动约束机制和良好的学术活动制度保障了多伦多大学的学术活动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滑铁卢大学的第71号政策是关于学生的纪律政策,[4]第72号政策是关于学生申诉的政策。这两个政策文件也是主要针对研究生学术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在纪律政策中,滑铁卢大学规定研究生应坚守的学术道德包括诚实、信任、公平、尊重和责任等价值观,详细界定了什么行为是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和哪些行为是学术不端行为,并且明确规定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程序和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理程序由导师调查、学院非正式调查、正式调查、学术管理委员会调查、确认、决定处罚措施、学生申诉等环节构成。在决定采用何种处罚措施时,为了保护研究生的利益,学校会考虑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环境、违规程度、对他人影响程度、学生的学术经验水平、学生的合理解释、认错态度等。为了保护研究生的权益,申诉政策允许研究生在处罚下达10日内提交申请,申诉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交证据、发布文件、组成裁定委员会、不进行申诉、无需听证而直接驳回申诉、口头听证、正式听证、类似情况的处理、审议和裁定等环节。如果学术惩罚已经是最终惩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申诉。申诉制度为学术争议的公平处理提供了保障。

四、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手段完善学术道德课程

为使研究生了解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遵守哪些规范和原则,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还开设了完善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这些课程有效地预防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多伦多大学专题的学术道德课程和平时课程中的学术道德渗透贯穿整个大学课程体系的全过程。教师在课堂上需要告之学生相关的研究规范,使研究生明确哪些行为被允许,哪些行为被禁止。针对研究生的特点,学校要求每位研究生都要学习《学术行为准则》和《研究生行为守则》,尤其要明确这两个文本中涉及学术行为的道德规范问题。学生在学术道德课程学习后,要进行专门的学术道德考试,通过考试使学生明确清晰地了解学术要求。

滑铁卢大学也有完善的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课程体系。主要课程包括在院系开设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课程,还有平时课程中的学术规范渗透以及全校的网络课程,包括学术道德在线课程和学术道德专题网站。[5]滑铁卢大学的在线学术道德课程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学术道德的定义、学术道德的回报及挑战、学术道德的基本原则及学术不端行为等基本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学校有代表性的专业学生对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观点;第三部分用漫画的形式展示了学生在学术活动的考试、作业以及合作研究等方面的学术道德要求以及要注意的问题。滑铁卢大学还开设了研究生与学术道德专题网站。[6]

在滑铁卢大学,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不再是课堂上单纯知识的传授,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和意识的培养。这个培养的过程不枯燥、不单调、生动、有趣,学校注意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和培养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意识。具体的教学手段有文字、图像、视频、漫画、故事案例、课程、政策、处罚条例等多种手段。例如,滑铁卢大学的研究生学术道德专题网站就提供了一整套漫画和视频教程,涵盖了研究生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学术问题,包括合作研究、学术诚信、学术政策、相关资源等内容,对不同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对违背了规则将受到怎样的惩罚也都通过漫画和视频的形式呈现出来。[7]这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发挥导师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作用

导师对研究生在学术技能、学术道德方面的影响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导师与学生接触时间长,了解程度深,导师和研究生如能形成良性的关系,就能够培养出良好的学术风气。多伦多大学、滑铁卢大学都非常重视导师对研究生的影响,甚至导师要对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负责。[8]

在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行为要承担重要责任,导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教授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指导和约束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在多伦多大学,导师和研究生共同担负着坚守学术诚信原则的责任,教师要保证为所有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研究生则要在严格的学术道德标准下从事学术活动。多伦多大学要求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以实现各级完善的学术规范为共同目标,保证学术研究的质量,导师在教学过程中起关键作用,必须使研究生理解和掌握学术规范的原则。滑铁卢大学以卓越学术为目标,严格规定了导师和学生的学术行为要求。导师有责任预防研究生发生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如果导师注意到研究生有潜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要马上找研究生讨论,注意研究生的陈述与反应。但对研究生的惩罚,并不属于导师的职权范围,导师只能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报告系主任。不过,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也要负连带责任,受到相关惩罚。

六、结语

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建设方面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和体系保证,以诚信、公平为学术道德建设的核心理念,建立了层次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制定了严格完善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准则,依据丰富全面的学术道德教育课程,采用生动活泼的教育手段,加上研究生导师的尽职尽责引导与监督,因此在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方面卓有成效。

我国的研究生群体数量庞大,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育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尚处在起步阶段,各种政策还不完善,完整的学术规范教育体系也还没有建立。加拿大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摘要: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本文介绍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滑铁卢大学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理念、政策、措施及经验,以期为我国大学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加拿大,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研究生

参考文献

[1]University of Toronto Governing Council,Code of Behavioron Academic Matters[EB/OL].http://www.governingcouncil.utoronto.ca/policies/behaveac.htm,02-08-2010.

[2][3][4][5]University of Waterloo,Office of AcademicIntegrity[EB/OL].http://uwaterloo.ca/academicintegrity/Academic Integrity/i-ndex.html,03-08-2010.

[6]University of Waterloo,Policy71-Students Discipline[EB/OL].http://www.adm.uwaterloo.ca/infosec/Policies/policy71.htm,04-08-2010.

[7]University of Waterloo,The Gold Standard of AcademicExcellence[EB/OL].http://uwaterloo.ca/academicintegrity/.

学术规范与职业道德 第4篇

一、《中国电影名片快读》:路海波主编之书

先举个“包工头”的例子——中央戏剧学院路海波教授主编了一本《中国电影名片快读》(四川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以下简称《快读》)。其“编前絮语”云:“本书筛选出中国电影名片近百部,分设背景搜索、故事梗概、精彩场面、欣赏指导、专家建议五个栏目,多角度地介绍、分析、欣赏、评说,让读者以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对其有一个基本把握,在观摩时得到更大的欣赏快感,在欣赏中了解和掌握电影文化,从而达到健全心智、拓展素质、提升精神、改变气质的目的。”谁能想到,在这殷切的期望、高尚的陈义背后竟是一片抄袭剽窃的狼籍呢?

《快读》选取了99部中国电影,由N女士、J女士、G先生等37人撰写。据初步核查,99篇之中,至少有十分之一的内容来自郑雪莱主编的、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三册《世界电影鉴赏辞典》(以下简称《辞典》)。郑编各篇的文字较长,路编各篇的文字较短,上述女士、先生遂以摘录+改写的方法抄而剽之。不必说容易相类的“背景搜索”,也不必说“不谋而合”的“故事梗概”,只消看看本应见仁见智的“欣赏指导”、“精彩场面”和“专家建议”,即可知道笔者所言不虛。

下面是陆弘石关于《大路》的“鉴赏”和N女士对此片的“欣赏指导”的摘录——

陆:《大路》是一部形态独特的影片,这不仅是指它在声画结合方式上采用了“配音片”的形式,更重要的是指它那浪漫飘逸的精神风貌,无疑令人产生对“诗化电影”的联想。(《辞典》续编,第45页)

N:《大路》是一部形态独特的影片,它不仅在声画结合上采用了“配音片”的形式,更展示了一种浪漫飘逸的精神风貌,令人产生“诗化电影”的联想。(《快读》,第17页)

陆:首先,在结构上,影片借鉴了诗对生活的简化方式。不仅以富于跳跃性的、极为俭约的视觉手段交代了金哥的身世,而且也简化了主人公们的人物关系……影片以随意性较大的块状结构组织。简洁而又主动地推进剧情进展。从而避免了拖泥带水和过于纠缠于因果关系的被动叙事。(《辞典》续编,第47页)

N:本片的结构借鉴了诗对生活的简化方式,以跳跃性的、简约的视觉手段交代了金哥的身世,也简化了主人公们的人物关系……此外,影片以随意性较大的块状结构组织,简洁生动地推进剧情发展,避免了拖泥带水和过于纠缠因果关系的被动叙事。(《快读》,第18页)

陆:其次,影片对场景的选择和营造,也较多地运用了虚实相间的诗法技巧。一方面,影片注重以长镜头段落渲染环境气氛,以使渗透着情感内容的环境与人物的人格风采相得益彰,如……另一方面,则通过诗配画的方式(如……)和排比方式(如……),富于表现力地呈现出人物的内心经历。(《辞典》续编,第47页)

N:影片对场景的选择和营造较多运用了虚实相间的诗法技巧。一方面,影片注重以长镜头段落渲染环境气氛,另一方面,则通过诗配画的方式和排比方式,富于表现力地呈现出人物的内心历程。(《快读》,第18页)

陆:再次……影片突出地运用了象征的方法,这一特点,从影片一开始的定场诗般的序幕段落中,便引人注目地显示出来。这一序幕段落是伴随着序歌《开路先锋》而展现在观众眼前的……而那在青年路工脚下诞生的“大路”,则无疑象征着中华民族不懈奋争的自由解放之路。这种意、象并举的象征化影像构成,在影片结尾时更具神韵。那一组丁香幻见金哥等人从血泊中站立起来的叠印画面,不仅为影片带来了“卒章显其志”的升华力度,而且使影片的浪漫飘逸的诗化风格显得完整而统一。(《辞典》续编,第47页)

N:此外,本片还突出地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比如,影片开始的定场诗般的序幕段落——《开路先锋》……被路工们筑成的大路则象征中华民族不懈奋争的自由解放之路,这种意象并举的象征化影像构成,在片尾幻见一场更具神韵,也使影片浪漫飘逸的诗化风格显得完整而统一。(《快读》,第18页)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N女士撰写的《万家灯火》的“故事梗概”和“欣赏指导”采取的是同样的办法,抄袭剽窃的也是陆弘石的文章(《辞典》三编,第138~141页)。而她关于《松花江上》的“精彩场面”、“欣赏指导”和“专家建议”三处的文字,则来自于卢伟力的文章(《辞典》续编,第103~108页)。

如果她老老实实抄袭也还算对读者负责,不幸的是,为了适应主编为此书的“趣味性”和“鉴赏性”而设计的“精彩画面”、“欣赏指导”、“专家建议”等栏目的要求——N女士对原文进行了肢解和删节,如此一来,被她对影片的分析也就支离破碎,难以精彩。这一点在对《松花江上》的抄袭中表现得甚为明显。比如:卢伟力指出,此片将“高度提炼”和“强烈夸张”的技巧结合起来,“创造出来一种新的境界——‘简’的境界”:

松花江上,人物的情绪涨落很大,哀可以动天,没有强烈的夸张,不可能表达出惨到极致,但没有高度的提炼,极度的控制,则会流于煽情。金山确实能将二者结合得恰到好处。例如“日本人进村”一场戏,妞儿失去了父亲,国土又遭敌人践踏,是至悲的戏。金山运用了强烈夸张的手法,通过结合场面调度的镜头布局、通过声画蒙太奇、通过“比”、“兴”手法,对日本侵略者践踏我大好河山的罪行做了血和泪的控诉。这场戏,他是这样处理的:开始,镜头从屋顶“摇”到下面人群,市集上一片热闹景象;镜头再“摇”,见到妞儿与其父自远而至,这时,画外传来马蹄声,人群闻声散开,日军马队自远而至。接着是一个马队自画面右方奔向左方的特写,镜头从马上的日军“摇”到马蹄——观众马上意识到践踏开始了。人群继续散开,妞儿爹躲避不及,被马队踏死,妞儿扑向其父,她的震天的哭声与马队的践踏声交织在一起,妞儿哭爹的惨状与马队踩死人后扬长而去的张狂交叠在一起。待马队站定,只见一个日本人出来训话,另一个则张贴告示,侵略者的声音又与哭声交叠在一起。这时,前景是占画面很大部分的日军,远景则是只占画面一小角的中国老百姓。日军训话完毕,马队走了,镜头“慢摇”到人群,之后,又“慢摇”到妞儿。这时,哀号已化为啜泣,而远处又有一队日本兵列队走来,皮靴声响很

大,他们看也不看妞儿便走过去了。接着,镜头从妞儿悲痛的特写“摇”到一片凌乱的地上,又从被日军践踏得不成样子的土地上“摇”到告示上。(《辞典》续编,第107页)

N女士把这一段一分为二,将“例如”以前的文字,一字不漏地塞进了“欣赏指导”,而“例如”后面的文字,则放到了下面的“精彩场面”之中:

“日本人进村”一场戏,妞儿失去了父亲,国土又遭敌人践踏,是至悲的戏。金山运用了强烈夸张的手法,通过结合场面调度和声画蒙太奇以及“比”、“兴”、手法,对日本侵略者践踏我大好河山的罪行做了血与泪的控诉。(《快读》,第37页)

这一段,N女士改了四处:把“镜头布局”四字去掉,把“通过声画蒙太奇”和“通过‘比’、‘兴’手法”中的两个“通过”去掉,加上了一个“以及”,并将“血和泪”变成了“血与泪”。接下来,N女士把“市集上一片热闹景象”后面的一大段进行了拙劣的剪裁:

市集上一片热闹景象。妞儿和其父自远而至。这时,画外传来马蹄声,人群闻声散开,日军马队开来,镜头摇至马蹄。人群继续散开,妞儿爹躲避不及,被马队踩死,妞儿扑向其父,她震天的哭声与马队的践踏声交织在一起,妞儿哭爹的惨状与马队踩死人以后扬长而去的张狂交叠在一起。日军训话以后,马队离开,从远处又走来一队日本兵,皮靴声响很大,他们看也不看妞儿便走过去了,只剩下悲伤的妞儿和践踏得凌乱不堪的土地……(《快读》,第37页)

阅读卢文,读者可以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接一个的画面,可以借助想象体会导演对声画蒙太奇的运用。而阅读N女士之文,即使想象力高超的读者,也难以办到这一点——人们无法理解日军马队扬长而去之后,怎么会冒出训话的日军?日军马队“扬长而去”之后,为什么又来了个“马队离开”?人们会以为,妞儿震天的哭声一直持续,直至与皮靴的声响交织在一起,他们哪里知道此时妞儿的“哀号已经化为啜泣”。《快读》的主编在“编前絮语”中说:“配之以‘精彩场面’介绍,读者可在几分钟内了解一部电影,并得到阅读的愉快。”这个美好的许诺至少在这里落了空。当然,有时也有落实的地方。比如,在“专家建议”一栏中,N女士为读者提出了高水平的建议:“注意把握《松花江上》的主要成就:描绘中国人豪迈而深沉的感情、东北粗犷质朴的地方色彩及‘九一八’事变后生灵涂炭的悲惨状况,被当时的评论称为‘敌伪蹂躏之下东北人民生活的写真’。”(《快读》,第38页)遗憾的是,这一段话除了“注意把握”和最后一句引文外,都来自卢伟力。

与N女士做法相类的还有J女士、G先生等人。J为《快读》撰写了5篇文章,谈了《黑炮事件》《心香》《秋菊打官司》《大撒把》《天云山传奇》5部电影,J女士撰写的关于《黑炮事件》的“欣赏指导”(《快读》,第147~148页),显然来自仲呈祥、陈育新撰写的、对同一部影片的“鉴赏”(《辞典》一编,第791~792页)。J文“欣赏指导”共有三节,仲、陈文的“鉴赏”共九段,J文的第一节抄自于仲、陈之文的第二段。第二节抄自于仲、陈的第三段。第三节抄自于仲、陈文的第四、五、七、八段。J女士关于《心香》的文字(《快读》,第242页)来自戴锦华的“鉴赏”(《辞典》续编,第825~826页)。她对《大撒把》的“欣赏指导”(《快读》,第249~250页)则来自奚姗姗的“鉴赏”(《辞典》三编,第797~798页)。还有《天云山传奇》。J女士关于此片的“欣赏指导”(《快读》,第88-91页)抄自仲呈祥、陈育新写的“鉴赏”(《辞典》一编,第644~646页)。关于《血色清晨》的文字,《快读》的作者是G先生,其撰写的“欣赏指导”抄自于戴锦华(《辞典》三编,第698~702页)。

以上所列,是《快读》抄袭中的荦荦大者,其余诸抄恕不一一举列。此书主编在“编前絮语”中说:“本书顾问谢晋审定了人选片目,并提出很好的建议。”我想问一句:如果谢晋知道学界的窳劣分子在用他的名义造假,会提出什么建议?此套丛书名日“快读”,是否改成“快抄”更确切?

二、《悲情画传》:倪骏主编之书

“二道贩子”式主编的典型人物是中央戏剧学院副教授倪骏。亦即上一节中提到的N女士。之所以单单把她的名字再次公之于众,是因为她的抄袭剽窃格外突出——最近,某读者来信披露,她自称是独立撰写的《中国电影史》不但大量抄袭了陆弘石的著作(参见吴迪:《学术规范与职业道德——电影研究中的抄袭与剽窃》,载《当代电影》2006年第6期),而且对章柏青的《中国电影电视》一书进行了肆无忌惮的抄袭剽窃,抄袭字数达九千有余。她在《快讀》中的行径则再一次证明这种行为绝非是她一时的疏忽。她主编的《悲情画传》(以下简称《画传》)告诉我们,抄袭剽窃已经成了她的治学方式和获取名利的重要手段。

《画传》系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是该社推出的“中国电影百年经典书系·影人画传系列”之一,首印8000册。在读书市场萎靡的今天,这个印数端是可人。此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9位影界名人——乐蒂、李小龙、张国荣、阮玲玉、周璇、邱岳峰、赵丹、梅艳芳、上官云珠的生平、经历和业绩。篇幅长短不齐,长者47页,短者不足8页。文中人称不一,时而以“我”自谓,时而以“他/她”相称。且不说其体例上的混乱和编辑上的草率,仅就其内容而言,全书28万字,至少有25万字抄自他人著作。因抄袭者要将人家的整本书缩简为数千至数万字的文章,所以采取的是“跳跃式抄袭法”,即东摘一段西摘一段。请观其详——

1、“脆弱的金刚之身——李小龙”(《画传》,第21~42页)抄自祝春亭著《功夫影帝——李小龙》一书(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祝著正文共393页,倪编从第5页(第1章“章首语”)抄起,一直抄到第351页(第22章“章首语”)。

2、“自恋的绿树红蔷——张国荣”(《画传》,第45~74页),抄自忱岳著《烟飞烟灭张国荣》一文(2003年4月9日~13日,《合肥日报》)。

3、“悲情的命运写照——阮玲玉”(《画传》,第77~100页)抄自唐汉编著《上海滩风月女明星》一书(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从第200页抄至347页。

4、“可人的精灵古怪——周璇”(《画传》,第103~150页)同样抄自唐汉编著《上海滩风月女明星》一书。此文在倪书中篇幅最长,计47页。因此,抄袭的也最多,即将上书的第16、17、18、19四章悉数抄入。

5、“生命的最终抗争——邱岳峰”(《画传》,第153~158页)一文共两节6页,除开头三行外,其余全部抄自李元撰写的《名优之死——怀念著名配音艺术家邱岳峰》一文。(此文最初发表于《电影故事》,网址:http://www.peiyin.com/2005/Article.asp?Articleld=401)

6、“文艺的大预言家——赵丹”(《画传》,第161~170页)共六节10页。抄的是向继东、黄宗英、李辉三人的文章。

7、“芬芳的烈焰红花——梅艳芳”(《画传》,第173~196页),抄自黃晓阳著《芳华绝代:百变歌后梅艳芳传》(广东旅游出版社,2004年版)。此书的第2、4、5、7、8、9章尽数抄入,从28页抄至244页。

8、“时代的珍珠稻草——上官云珠”(《画传》,第199~246页)抄自陈复观著《上官云珠》(江苏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所抄内容出自陈书的2、3、4、6章,计从55页抄到251页。

就抄袭者的付出而言,“文艺的大预言家——赵丹”一文抄得最为辛苦——翻阅的文本最多,抄袭的范围最大。如,此文的第一节的第一句即抄自向继东发表在《书屋》2001年第4期上的《重读赵丹的遗言——赵丹逝世二十周年祭》一文的第一句。第二节除个别字句外,全部抄自向文:第二节的第一段抄自向文的第一段的最后一句;第二段抄自向文第二段的第10、11、12行;第三、四段是引用赵丹《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一文中的两节,而这两节文字恰好是向文所引的8段赵丹文章的末两段;第五、六段抄自向文的第11段;第七段抄自向文的第12段;第八段抄自向文的第13段。在这一节中,抄袭者做了两处比较明显的改动,一处是将向文的第一人称“我”改掉,向文第11段中有这么一句:“我还看到一份‘关于赵丹艺术生涯’的资料”,抄袭者改成了“根据一份‘关于赵丹艺术生涯’的资料记载”。另一处是,向文第13段提到曹禺:“连很‘听话’的曹禺,读了赵丹文章,他也写道:‘那是他在病床上的呐喊、呼吁、争论、劝说、诉苦,甚至是祈求!他对文艺发展前途的热烈盼望,点燃起每个人心中的火焰……读了赵丹的短文后,联想起诸葛亮的《后出师表》……赵丹同志的遗文,虽然仅限于文艺,但他的心肠和用意是深远的、广阔的……’”抄袭者把“甚至是祈求”一句前面的文字去掉,只保留了“祈求”后面的文字。如此一来,曹禺的话就变成了抄袭者的话。

倪编此文的第三节抄自《黄宗英自述》(大象出版社,2004年版)。黄宗英回忆赵丹的文字共五部分,第一部分的题目是“你忘了最重要的”,抄袭者把这个题目改成其文的二级标题,后面加了“我是个演员”,又将开头的87个字删掉,将后面的攫为己有。黄文第二部分的题目是“幸福进行曲”,抄袭者将这个题目改成此节的三级标题,把这一部分和第三部分合为一体,选了其中的三、四两段,并改动了文中的个别文字,如,将“布满”改成了“充满”,将“作伴”改成了“相伴”,将第一人称“我”改成了“黄宗英”,将“重来一个”改成了时尚语言“重塑一个你”。

倪编此文的第四、五、六节都抄自李辉的文章《再听绝响——赵丹和他的狱中交代》(《赵丹自述》,李辉主编,大象出版社,2003年版)。因为篇幅所限,抄袭者将李辉的文章东剪一句西剪一段,拼凑成文。可是抄袭者又不肯花时间梳理文脉,贯通文气,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人称变幻不定、逻辑乱成一团的表述——

跟黄宗英谈赵丹,总感到有些残酷。

“想到赵丹的事情,心里就发冷。”第一句她就这么说。然后,又去拿来一件厚睡袍把自己紧紧裹住。

然而,赵丹毕竟是赵丹,他总是有着艺术家的激情,性格中更有火爆的一面。当无休止的折磨、逼迫压得他喘不过气的时候,他也会突然如所扮演过的林则徐或者许云峰一样,拍案而起,说出平时不敢说出的话来。

我们感受到的这是一个活生生的赵丹。这是一个弱者在与命运抗争,哪怕是可怜到极点的一种心灵挣扎。

文革后给他的结论他从来没有签字……(《画传》,第168页)

这五段文字分别来自李辉主编的《赵丹自述》一书的第104页、105页、104页、102页、105页。倪编此文的第一段的人称是“我”(李辉),第二段的人称是李辉眼中的“她”(黄宗英),第三段是李辉对赵丹性格的评论,第四段是李辉对赵丹狱中检查的感慨,第五段是黄宗英对李辉的讲述。这种倪氏“蒙太奇”的效果如何,无须细数。

倪编的“贡献”还不止于此,抄袭者有时还要画蛇添足——在本来通顺的原文上加上几个字。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类文理不通的句子:“赵丹被捕的直接原因,是按照叛徒来立案的。”(《画传》,第167页)李辉的原文是:“赵丹被捕是按照‘叛徒’来立案的。”(《赵丹自述》,第99页)。

在《画传》的扉页上,印着“本书编委会”的名单——主编:倪骏(北京·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电影史学博士)。执行主编:姜睿文。编委:(按姓氏笔画排列)李元、李辉、沈岳、陈复观、林凯瑜、姜睿文、祝春亭、唐汉、黄晓阳。这些编委中除了林凯瑜、姜睿文二人之外,其余七人都是上面提到的作者和原编著者。倪骏似乎想用这个残缺的名单昭示世人——此书得到了作者和原编著者的授权。事实上,不必说漏掉的向继东、黄宗英,就是这些荣列“编委”的作者和原编著者原本对此书的出版也毫不知晓。也就是说,作为主编,倪骏既没有得到原作者的授权,也没有向他们支付稿费。所谓编委云云,不过是遮人耳目的骗术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章第10条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多种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汇编权等等。第3章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包括6项内容,其中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揆之以上述事实,可以明确地说,路海波、倪骏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以及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他们所主编的书是抄袭剽窃之作。路海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艺术)成员、中央戏剧学院影视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电影艺术》编委、倪骏的硕导和博导。导师主编《快读》,学生主编《画传》,这是否也算是一种师承?倪骏在其博士论文的“后记”中说:“‘不仅要学做学问,更要学好做人!’这是刚进中戏的时候,路老师在第一堂课上的第一句话,历历在目,声声在耳!”(优秀博士论文文库)在话语与事实产生的巨大反讽面前,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上梁下梁”一类的俗话,我不做此联想。我想到的是“薪尽火传”这句古语。我关心的是,这种做学问与做人的哲学在高校,在学界有多大市场?这把“主编之火”将通过倪副教授的身体力行传给何人,传向何方?

三、《电影艺术欣赏》:高鑫主编之书

这也是一本“二道贩子”主编的书。主编者是中国传播大学电视系博导、教授高鑫。其主编的《影视艺术欣赏》(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初版分上下两册,上册是《电影艺术欣赏》,下册是《电视艺术欣赏》。在此书的序言中高鑫

说:“长达52集的《电影艺术欣赏》在电视屏幕上播出的时候,我也断续看过,当时就觉得制作的相当不错,既有历史的追述,又有形象的体现;既有世界著名的导演,又有最经典的电影佳作。不由得感叹;真是一部用功之作。”“最近,我所执教的学院要出一套‘中外影视研究系列丛书’,我便利用这个机会,将《电影艺术欣赏》连同《电视艺术欣赏》的文学脚本汇编在一起,完成了这部影视艺术欣赏出版,也算了却我们多年的一个夙愿。”

高鑫的夙愿了却了,一位留美博士却因此发愿——2003年《电影艺术欣赏》的两位撰稿人之一王汉川自美国致信当年的合作者——另一位撰稿人,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李一鸣,说他要越洋打官司,控告高鑫侵权。高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其实用不着法院判决,高鑫已经不打自招——52集的电视专题片《电影艺术欣赏》的文学脚本共26万字,是李一鸣和时任山东艺术学院讲师王汉川两人分别撰写的,李、王拥有此书著作权。尽管高鑫把李一鸣、王汉川的名字写到了各节之后,但是他事先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事后不付给作者稿费,并且自封主编,当然是侵权行为。这是一种既图名又图利的侵权。它“虽无抄袭之名,却有抄袭之实”。(见叶继元等编著:《学术规范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4页)

四、重提学术规范

上例说明,“包工头”和“二道贩子”主编形形色色,有的是有意违法,有的是无意为之。不管有意无意,他们都违反了学术规范,违背了职业道德。《学术规范通论》有这样一段话,很值得这两类主编一读:

目前有些学者以编或编著的方式把一些学者的学术作品结集出书,正常的编著程序应该是编者事先征得作者的同意,取得相关授权,与作者签订合同后才能将他人的作品交付出版社结集出版(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发表后超过50年的则不需授权)。同时,编者和出版社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向作者支付稿酬并寄赠样书……然而,有些人私自将其他学者的文章结集出版,未与作者联系,也不支付稿酬。这里分两种情况:一是这些编者在书中标出原作者的名字,明告世人,此文并非我写。这样,编者虽不能将他人作品直接归入自己名下作为自己的成果,却占有了别人的稿费,即图利不图名型……这样的编著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但称其抄袭似乎又不大妥当,因为抄袭剽窃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也就是说,这种行为虽无抄袭之名,却有抄袭之实。二是所谓的编者会偶尔“漏”署一些名字,或者干脆将原作者的名字全“漏”掉,在封面上只署上自己的名字,有时也不写明是编还是著,企图误导读者。与第一种情况不同,这些人是名副其实的抄袭,视他人成果为己出,其目的是评职称,拿奖项。(叶继元等编著:《学术规范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4頁)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传承西南交通大学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倡导追求真理、勤于探索,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维护学术诚信,规范学术行为,树立学校的学术声誉,抵制贪图名利、弄虚作假的学术腐败现象的侵蚀,为我校师生的科研工作营造健康的学术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主要针对我校师生的学术研究与著述行为。对师生在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守则将另行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以西南交通大学名义(中、外文署名)发表作品的其他人员,包括在校工作的兼职教师、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及其他兼职人员。

第二章 学术道德守则

西南交通大学的师生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下述规则: 第四条 在学术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保密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实践中,应当高度重视并切实考虑环境保护、生态效应、安全、人权等相关因素,自觉承担保护我们的生存家园和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

第十一条 不得在申报科研项目、职称晋升、岗位考评或填写其他有关个人学术情况报表时提供虚假的学术经历,谎报自己的学术成果,伪造不实的专家鉴定意见、证书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借以不正当地获取学术荣誉或其他利益。

第十二条 自觉维护学术评价的尊严。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评价标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干扰,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公正发表评审意见。

第三章 对学术失范行为的确认与追究

第十三条 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是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下属的负责受理和调查校内所有学术失范行为的专门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行使对我校师生学术失范行为的监督权。委员会有权受理对我校师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投诉或举报,组织对相关人员学术失范行为的调查与甄别,并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党政部门提供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

第十四条 对我校师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举报。

第十五条 对学术失范行为的举报、投诉必须署名,举报或投诉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符合受理程序;学术道德委员会不受理匿名或假名举报、投诉;不受理学术争议,不参与非正规途径的争论或解释。

(五)对确认存在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学术道德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建议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并向学校党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确认有一般学术失范行为的人员,由学术道德委员会向相应的党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六)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原则上在受理日起计的半年之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第四章 惩戒措施

第十九条 对经调查证实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纪律处分。处理原则如下:

(一)对于重大的学术失范行为(如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的核心部分或学位论文的重要章节大篇幅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论文中存在故意伪造的核心实验数据和结果;剽窃他人核心技术、产品占为己有;伪造专家鉴定意见、证书、学历;因虚假成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损坏学校名誉等),学校在责令责任人提交书面检查,立即纠正的基础上,可依据不同对象及情节,给予行政记大过、取消导师资格、取消研究生学藉或取消已获的相应学位、取消已获的相应荣誉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停职、降职直至解聘的处分。

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第6篇

1、有人认为研究生的科研活动还是以学习、模仿和借鉴他人的研究为主,所以不需要严格要求其遵守学术规范。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我认为,虽然研究生的科研活动还是以学习、模仿和借鉴他人的研究为主,但是还是需要严格要求其遵守学术规范。因为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而研究生也属于学术共同体的一部分,所以应当严格遵守这个基本规范。即使在学习、模仿和借鉴他人的研究过程中,也不应当违背学术规范。何况,学习、模仿和借鉴并不等同与抄袭、剽窃和伪造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而应该与其严格区分开来。要知道,学习不等于照抄,模仿不等于一模一样,借鉴他人也不等于剽窃他人。我们应该学习他人的研究精神,模仿他人的研究模式,借鉴他人的研究思维,并在学习、模仿和借鉴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精神、研究模式和研究思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读研过程中保持独立的研究精神,做出恰当的研究行为,以及得到真实的研究结果,并且从中受益,慢慢走向真正的研究之路,为以后的科研活动打下基础。这样,才算不辜负了研究生生涯。

2、你认为研究生在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和解决途径。

总的来说,当前研究生在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问题不大,但也存在一定的心理浮躁,以至于对科学道德并不那么在意,或者说没有那么严格要求,对学术规范也存在着不熟悉或者明知故犯的一些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在当前形势下,研究生被寄予了较大的期望,社会上普遍认为研究生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素养,作出一定的科研成果,然而研究生的学术基础普遍偏弱,需要进一步培养,成果更是无法速成,再加上当今社会物欲横流,研究生无法在纸醉金迷的社会现实下保持自己的本心,渴望得到认可和奖赏,但现实中研究生的待遇并不理想,当理想被现实无情打破,研究生更加无法安于研究,更倾向于不顾科学道德,无视学术规范,以期及早地得出成果,得到利益。另一方面,教育在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缺失,研究生在此方面的不了解,更加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给予研究生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要给予一定的学术自由,不能片面地追求研究成果,而应该鼓励学术研究过程,最重要的是,研究生本身应该树立正确健康的研究精神,拒绝外界诱惑,严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这样才能解决研究生在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3、简述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分为6章,共60条。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以及附则。

第二章测试题

1、请举例说明如何开展文献调研。

首先要进行文献资料收集。文献资料收集时要注意兼顾多种资料类型:期刊、书籍、专利、科技报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并以学科专业、文献类型为依据,选取合适的文献资料数据库,再确定检索关键词,组织检索式,采用多种检索途径,比如图书馆一站式检索,专门数据库检索,学术搜索引擎检索。其次要善于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提高自身的文献检索能力和信息综合素养能力,第三,还要做好文献资料阅读与消化,包括:一,阅读综述性文章,二,阅读影响力高的论文,三,通过粗读、精读相结合掌握知识脉络,四,带着问题去阅读。

2、什么是超量下载行为?这是否属于学术不端?你认为应该如何避免产生这种行为?

在单位时间内,超出正常阅读或浏览速度下载文献,即为超量下载。比如:1,使用软件工具下载,2,整卷批量下载,3,短时间内连续系统地大量下载数据库资料,通过代理服务器下载等等。这属于学术研究前期工作中的学术不端。我认为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下载文献,不盲目过多下载文献,避免短时间内大量下载等行为,遵守图书馆数据库的使用规定。

第三章测试题

1、日本的考古学家藤村新一采用自埋自挖的考古标本方式,制造了多起“重大发现”,后经日本考古协会特别委员会调查发现,由藤村新一参与的162处旧石器遗迹挖掘并未进行相关工作。请指出案例中的当事人做出了何种学术不端行为?试分析这种行为对科学研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案例中的当事人做出了捏造事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结果会使误导学科中的其他专业人士,甚至可能把整个专业导入歧途,误导其他人的研究,尤其是这种考古研究,会让历史被胡乱篡改,让普通民众接受错误的历史知识,贻害深远。而这种仅仅通过捏造事实就可以收获名誉与利益的行为,也会使得科学研究的风气败坏,不利于科学研究的良好风气形成。

2、请分析一下开展学术批评时应注意哪几个方面?

开展学术批评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要以学术的眼光对待学术批评与反批评,排除所有的非学术性,既不能以权压人,又要避免人情式的学术批评,二,坚持平等性,批评方与被批评方都有商榷,讨论,质疑的权利,三,坚持客观性,既不能搞人生攻击和相互揭短,也不能搞文字游戏,虚张声势。

第四章测试题

1、一位研究生在他的学位论文中,试验与结果分析、讨论、结论等都是自己完成的,而且很有新意。论文通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但在评选中发现该论文的第一部分文献综述(引言)却是大量引用另一位已毕业研究生的文献综述,其引用量已超50%,你认为该毕业生的论文是否可评为优秀论文?为什么?

我认为该毕业生的论文不可以评委优秀论文。因为该生在文献综述部分大量引用他人的文献综述,其引用量已超50%,这属于引文不当的表现,引用过多。引文不当属于学术成果呈现阶段的学术不端,被认定为学术不端的论文当然不能评为优秀论文。

2、杜某接受甲出版社约稿,编写一书。为按时完稿,杜某约请朋友张某合作编写。杜某承担概论及第2章-11章的编写,并负责全书的审定工作;张某承担第1章及第 12 章-22章的编写。后来,杜某将其承担的概论部分起草后,委托鲁某对概论初稿进行了润色、校订,概论最后由杜某定稿。该书出版后,应该怎样将杜某、张某、鲁某的贡献通过署名等方式表示出来?

应按如下方式署名, 主编:杜某

编者:杜某、张某 审定:鲁某

3、试述学术专著与学术论文的区别与联系.学术专著,从广义上来说,是学术论文的一种。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分为学术专著。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其篇幅,联系在于学术专著广义上从属于学术论文。

第五章测试题

1、已经在中文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再投向其他外文期刊?说明你的理由。

在满足以下条件下是可以的:

1,作者已经征得首次和再次发表期刊编辑的同意,并向再次发表期刊的编辑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2,再次发表与首次发表至少间隔一周,3,再次发表的目地是面向不同的读者群,因此以简版发表为佳,4,再次发表应忠实地反映首次发表的数据和观点,5,再次发表的论文应在首页注明首次发表的信息。总之,在不违反国内,国外两个期刊有关编辑出版规定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不应被认为是“一稿多投”。

2、英国知名出版社BMC于2015年4月宣布决定撤回43篇学术文章,其中有41篇论文的作者来自中国。撤销论文的原因是“同行评审过程受到不正当影响以及存在问题”,导致相关文章的学术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初步调查显示造假过程可能有第三方机构参与,这些机构帮助作者通过自动上传系统向编辑提供虚假的同行资料。结合此例谈谈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时,在期刊选择与投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此例,可以知道,在期刊选择时,要选择适合自己论文的期刊,不要盲目追求高影响因子的期刊,要注意不要选择那些由投稿人提供建议审稿专家的联系邮件和单位信息的期刊,以避免出现被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的同行资料的问题。在投稿过程中,尽量自己撰写和修改论文,如果要找第三方机构,要谨慎选择进行论文撰写服务公司,不要让第三方机构更改自己的论文结论和数据,只进行语言修饰,更不能让第三方机构提供虚假的同行资料。

第六章测试题

1、参考文献使用和著录中有哪些不端行为?

以下行为属于参考文献使用和著录中的不端行为:

1,引而不注,即参考或者借鉴了其他人的研究成果,却不录著出参考文献; 2,注而不引,在文后参考文献中著录正文中根本没有引用的参考文献; 3,过度他引,全文由他人观点拼接而成;

4,不正当自引,以烘托自己的学术成果为人所重视;

5,模糊著引,包括未经核实的从其他文献的错误转引,粗心大意造成的著录错误等。

2、哪些情况属于合理使用?如何能避免侵权而做到合理使用呢?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使用他人的作品才称得上合理使用,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避免侵权做到合理使用需要满足的条件: 1,引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2,引用的量要适当;

3,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4,所引用的他人作品,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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