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办酒席实施方案

2024-05-14

滥办酒席实施方案(精选14篇)

滥办酒席实施方案 第1篇

碧峰乡中心小学

关于在全乡各级学校开展滥办酒席工作

实 施方案2012年3月1日 碧峰乡中心小学

关于在全乡各级学校制止开展滥办酒席工作 实施方案

当前,滥办酒席成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现根据《正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制止滥办酒席的通知》正教科通[2012]30号和《中共碧峰乡纪委文件》碧纪发[201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各级学校制止滥办酒席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樊延江(中心小学校长)副组长:张

涛(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员:冯

万江洪

王礼明

韦纯文

郑传勇

张福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充分认识制止滥办酒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滥办酒席不正之风的滋长和蔓延,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教师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全镇各级学校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制止滥办酒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制止滥办酒席行为的发生,确保滥办酒席之风在学校得到有效遏制。

三、泡酒的范围

根据文件精神规定,教师(含离退休教师、聘用的其他人员)可以操办的酒席为:婚酒、丧酒。

(一)婚酒:除本人(二婚及以上不准办酒)及子女(达到法定婚龄)以外一律禁止操办和宴请。

(二)丧酒:除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隔代赡养和监护的除外)外一律禁止操办。

除婚丧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禁止操办和宴请。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制止滥办酒席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正确引导教师合理操办酒席,制止滥办酒席。

2、各学校必须与每名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师、聘用的其他人员)签定责任书。

3、因婚丧泡酒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告。

4、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抵制滥办酒席行为,不参与吃违反规定操办的酒席。

五、责任追究

1、各完小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学点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责任,凡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违规操办酒席产生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格问责。

2、全体教师(含离退休教师、聘用的其他人员)违反规定滥办酒席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3、对违反规定参与吃酒人员按送出礼金5—10倍的标准收取廉政责任金,并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格问责。

碧峰乡中心小学 2012年3月1日

滥办酒席实施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止滥办酒席不正之风的滋长和蔓延,确保我学区201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凤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凤岗县监察局《关于制止滥办酒席的通知》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充分认识制止滥办酒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其形成既有历史延续的封建陋习,又有现实的客观因素。目前,操办酒席已成为部份人借机敛财的手段。这些不正之风的滋长和蔓延,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单位形象,学校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滥办酒席之风在教师群中得到有效遏制。

二、责任对象:凤岗进化镇大堰学区全体教职工: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制止滥办酒席的活动,严格执行办酒相关规定,杜绝本部门发生违规办酒席现象发生。

(二)认真落实滥办酒席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制止滥办酒席纳入工作全局,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自觉做到与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严格奖惩,坚持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

三、操办酒席的范围:

(一)婚酒。除本人及子女(达到法定婚龄)以外一律禁止操办和宴请。

(二)丧酒。除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外一律禁止操办。

(三)学校所有干部职工(含单位聘用的其他人员)、退休干部职工一律禁止操办以上两种以外任何酒席,一律不准组织、参与吃寿酒和乔迁酒。

四、工作要求:

1、成立制止滥办酒席监督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申请审批制度,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合理操办酒席,制止滥办酒席。

2、学校与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每人签定一份禁止滥办酒席责任书。

五、责任追究。

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格问责。

广大干部职工、单位聘用人员、退休干部违反规定滥办酒席一律追究纪律责任。

本人若发生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各学校领导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此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凡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大堰完小

2013年2月21日 责任人签字

2013年2月21日

1.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

2、放任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是违法行为

3、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工是违法行为

4、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6、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7、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8、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9、义务教育是公益性事业

10、学习创造未来,知识改变命运

11、贫穷不读书,穷根难断。富贵不读书,富贵不长。

12、谁拥有了知识,谁就拥有了财富

13、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

14、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

15、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6、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篇二:制止滥办酒席责任状 正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止滥办酒席责任状

一、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正安县纪委《关于制止滥办酒席的通知》文件,做到干部职工知晓率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对制止滥办酒席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职工滥办酒席和参与酒席进行跟踪监督。

三、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与本单位干部职工(招聘人员、工勤人员)签定责任书

四、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凡符合规定办酒的,必须事前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委书面报告,经批准方能实施。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责任,凡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严格问责和严肃查处当事人。

主管单位:(公章)责任单位:(公章)负责人:责任人: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篇三:牛场镇教育系统治理滥办酒席目标责任书

织金县牛场小学治理滥办酒席目标责任书 为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大力倡导厉行节约新风尚,根据织委办字

【2014】48号、织纪通【2014】56号文件精神和《中共织金县委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城乡滥办酒席的通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构建良好的酒席秩序,为党员、教师腾出更多的时间投入教育,建设小康社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目标责任书。

一、签订对象和治理范围

(一)全校党员、教师及保安、工勤人员。

(二)治理范围

党员、教师、干部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除婚丧嫁娶外,在建房、乔迁、生日(祝寿)、经商开业、立碑、迁坟、孩子满月、整容(剃头)、升学、参军、就业、“跳菩萨”等时机操办酒席的行为。

二、目标责任

(一)本人认真对照《中共织金县委办公室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委办字【2014】48号)严格遵守治理滥办酒席工作方案,服从管理,并接受群众的监督与举报。

(二)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治理滥办酒席工作,做到所教育学生家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按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治理滥办酒席目标责任书;并执行直系亲属包靠责任制。

(四)按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不滥办酒席承诺书,确保本人及直系亲属无滥办酒席行为发生。

(五)严格执行酒席报批审核制度,对允许操办的酒席范围,通过按照程序向单位申报审核上报镇纪委审批;对未申报审批而办理酒席的,按程序层层逐级上报镇纪委和第五纪工委按相关制度加以处罚。

三、责任追究

(一)对申办酒席或审批后操办酒席,造成食品、消防等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人参与违规酒席帮忙、送礼,上报镇纪委和县第五纪工委依纪处理,本人当年不得参与评先选优,两年内不得提拔、调动。影响单位或学校目标考核的本本所获奖项一律取消。

(三)本人发生违规操办酒席,按《中共织金县纪委 织金县监察局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织纪通

【2013】56号)规定上报处理;对包靠的直系亲属违规滥办酒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觉接受上级处理。

(四)本人对违规操办酒席行为有检举义务,若不报、瞒报、漏报、误报、虚报的,或包庇、纵容的,或为其说情、撑腰、通风报信的,一经被举报查实,除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之外,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接受重处。

目标管理方:(签章)代表:

清代如何整治民间“滥办酒席” 第3篇

民间呈禀文斥奢靡

南部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嘉陵江中游。自古以来,南部县人就以勤劳节俭著称。可是,从光绪末年(1908年)以后,该县的部分城乡却一度盛行奢靡之风。

档案记载,这些奢靡之风主要表现为:晋升做官要宴宾,生儿子、过生日要宴宾,结婚、丧葬也要宴宾;甚至有人参加科举考试并未考中,却谎称上榜,告知族邻十里铺毯,鼓乐奉迎,前呼后拥,大肆骚扰,举办宴席达二三百桌。乡邻称上述行为是“赚钱之巧法”“敛财之恶计”。

针对种种奢靡之风,南部县金源场文生帅震、袁毓英等人,联名向县衙递交了一纸“严禁扰民耗财,正世俗除恶习”的禀文。禀文指出:“奢侈之尤,莫如宴宾会客一事。盖会宾无非红白喜酒,固人之常情。近日世浇俗戾,竟有不肖之豪徒而好奢华。种种俗弊,言之殊堪,切齿痛恨!”禀文强烈呼吁:“此等恶习,大为闾阎之患,恳请严禁。”

宣统元年(1909年)九月,南部县举人汪麟洲等人,鉴于民间以婚寿祭等为由大宴宾客的现象屡禁不绝、不法之徒趁机敲诈勒索的事件不时发生,又联名向县衙呈报了“关于民间宴会抽收席捐严禁私罚私搕”的禀文。他们写道:“南邑地瘠民贫,日用所需尚知节俭,近来却古风浸失,误以奢侈为文明,凡冠婚寿祭大张筵宴。亲朋庆吊之礼变为饮食征逐之场,殊堪浩叹!”为此,他们请求:“以后城乡无论何项宴会,不准私罚私搕。席罢客散后,由应管保正调查收礼簿,按名清算,抽收席捐。”

县衙顺民意颁禁令

上述禀文陆续送达官府后,引起了县衙的高度重视。作为封建社会的基层政权组织,南部县衙“深感物力之艰难,惊叹时局之糜烂”。

为顺应民间的强烈呼声,针对各种巧立名目、借机敛财而滥办酒席大宴宾客的恶俗流弊,南部县衙痛下决心,强力推出了关于乡俗宴会的七条禁令,要求“阁属绅民,诸色人等,一体凛遵勿违”。七条禁令主要内容为:

一是年满六十者方准举办寿宴。未满六十者,凡遇生日,只宜闭门斋戒,追思父母养育之恩。违者视情节处以罚款。

二是父母去世后,丧葬之日可举行祭奠仪式,在祭奠期间一律禁止举办酒席请客宴宾。

三是男女婚嫁喜宴,只能邀请直系亲属,不得滥发请帖,烦扰周围乡邻增加其负担。

四是凡以升官、中榜、谢师等巧立名目借事敛钱的酒宴,比照第一条处以罚款。

五是凡以袍哥聚会大宴宾客,并以此招收门徒、勾引少年者,由该处乡保据实禀告,从重惩办,以绝祸水而杜乱源。

六是杜绝各种怪诞不经的敬神仪式,取消各庙瘟神,不得在庙宇祭祀瘟祖,浪费酒醴香烛。

七是破除迷信。凡有邪匪念经惑众,利用符水迷人心性的,军民人等要及时举报,将邪匪绳之以法。当地团保对此要承担管理失察的连带责任。

这七条禁令,既对违规者有经济处罚的额度,也对管理者有行政惩戒的措施。同时,针对地方劣绅恶棍趁民间宴会之机任意勒索的行为,县衙认为,与其让不法之徒将“所罚之钱尽饱私囊”,不如“明定章程抽收席捐”。所谓“席捐”,按现在的说法相当于“宴席税”。县衙采纳了汪麟洲等人的建议,明确规定:凡举办宴席者,“每一席捐钱四十文。由应管保正调查礼簿,按名清算,交区董收存,留作常年自治经费。化私为公,不烦不扰。准立案城乡,一律遵照”。

县令带头做倡廉洁

在整治滥办酒席的恶俗流弊过程中,时任南部县令侯昌镇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到南部县赴任之前,就提出要求,“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衙署公馆只需打扫洁净,勿得过事铺张”。上任第二天,他在给四川督抚的报告中表示:要“振刷精神,实事求是。勤访察以求民隐,推巡警以保公安;稽查胥役,禁其舞弊营私;严束家丁,藉免招摇撞骗”。

宣统二年八月,新任南部县知县伏衍羲刚刚上任,收到了该县东路岁贡王式玉等人的禀文。禀文称:最近一些地方奢靡之风又有所抬头,“所宴宾客并非亲友,请帖遍散,实属不成事体,不顾耗人财帛,只图渔利肥己”。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间礼俗,伏衍羲批复道:“所禀甚是。非唯节俭民用,且足挽回古朴,候如禀公示,谕禁可也。”于是,伏衍羲正式发布告示:今后凡举办婚丧祭酒宴者,只能邀请直系亲属和来往密切的友人,且酒席最多不得超过十桌。不准遍邀滥请。其余无论何项名目,一概不准举办酒席。

档案显示,崇尚节俭、廉洁从政也是侯昌镇与伏衍羲两任县令的一贯作风。他们强调:“民间应重粟惜金,循尚古风,积谷节用,以备不虞。”在履职过程中,“举凡地方应行筹办之事,均勉竭愚诚,遵照定章,次第推行”。

滥办酒席倡议书 第4篇

礼仪交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但近年,我市一些地方滥办酒席之风有所抬头,“搬家酒”“升学酒”“满月酒”等巧立名目、借机敛财,大讲排场、铺张浪费的酒席屡禁不止,将亲朋好友间正常的情感表达扭曲成了庸俗的金钱关系,助长了耗费民力、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加重了广大群众的经济负担。为遏制乱办滥办、大操大办酒席的陋习,树立勤俭节约、健康明的新风,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明新风。

广大市民朋友应自觉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办酒的陋习,除婚丧嫁娶外尽可能不办酒席;操办正当必要的酒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居)规民约,及时向所在村(居)或单位申请报备;操办酒席时控制规模和档次,减少邀请对象和范围,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办酒或赴宴不铺张浪费,不过量饮酒,不恶俗滋事,自觉爱护环境,融入明大潮,维护明和谐。

二、倡导破旧立新,坚持与时俱进。

提倡“婚事新办,崇尚节俭”,广大青年朋友可通过举行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时尚方式,留下美好记忆。提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弘扬“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简化治丧仪式,不搞封建迷信扰民活动;倡导用火葬、生态葬等环保洁净、明生态的新型殡葬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思怀念。提倡“喜事从简,破旧立新”,在乔迁、祝寿、参军、升学、满月等喜庆事宜时,不摆设酒席,不借机敛财,用明健康的适当方式表示庆贺。

三、党员干部带头,当好先锋模范。

广大党员、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乱办滥办各类酒席等歪风邪气,自觉带头简办或不办酒席,不铺张浪费,不借机敛财。同时宣传动员好自己的家属和亲友积极加入到反对滥办酒席、树立明新风的大潮中,遵守有关党纪法规、村(居)规民约和公序良俗,争做奉行明新风的模范。

时代崇尚进步,社会呼唤明。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做新风正气的自觉实践者、主动传播者和积极倡导者,把我们的家乡xx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加健康、更加和谐、更加明!

倡议人:

滥办大办酒席承诺书 第5篇

1、厨师应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宴请时,食品采购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不买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曾医卫生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尽量不做凉拌菜,如要制作凉菜,必须在就餐前2小时内开始制作,并当餐食用完。

3、宴请所用的餐具煮沸10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

5、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自来水的坚决不使用井水、河水。没有自来水,可使用煮沸后的没有被污染的井水。

6、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100克以上48小时。

7、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8、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要根据以上告知内容认真执行,确保聚餐人员的聚餐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村内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并逐级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厨师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整治滥办酒席宣传标语 第6篇

1、滥办酒席敛左邻右舍财 勤收礼金寒五亲六戚心

2、倡导文明新风,规范酒席操办。

3、整治酒席滥办,净化社会风气。

4、规范办酒行为,减轻农民负担。

清代如何整治民间滥办酒席 第7篇

民间呈禀文斥奢靡

南部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嘉陵江中游。自古以来,南部县人就以勤劳节俭著称。可是,从光绪末年(1908年)以后,该县的部分城乡却一度盛行奢靡之风。

档案记载,这些奢靡之风主要表现为:晋升做官要宴宾,生儿子、过生日要宴宾,结婚、丧葬也要宴宾;甚至有人参加科举考试并未考中,却谎称上榜,告知族邻十里铺毯,鼓乐奉迎,前呼后拥,大肆骚扰,举办宴席达二三百桌。乡邻称上述行为是“赚钱之巧法”“敛财之恶计”。

针对种种奢靡之风,南部县金源场文生帅震、袁毓英等人,联名向县衙递交了一纸“严禁扰民耗财,正世俗除恶习”的禀文。禀文指出:“奢侈之尤,莫如宴宾会客一事。盖会宾无非红白喜酒,固人之常情。近日世浇俗戾,竟有不肖之豪徒而好奢华。种种俗弊,言之殊堪,切齿痛恨!”禀文强烈呼吁:“此等恶习,大为闾阎之患,恳请严禁。”

宣统元年(1909年)9月,南部县举人汪麟洲等人,鉴于民间以婚寿祭等为由大宴宾客的现象屡禁不绝、不法之徒趁机敲诈勒索的事件不时发生,又联名向县衙呈报了“关于民间宴会抽收席捐严禁私罚私搕”的禀文。他们写道:“南邑地瘠民贫,日用所需尚知节俭,近来却古风浸失,误以奢侈为文明,凡冠婚寿祭大张筵宴。亲朋庆吊之礼变为饮食征逐之场,殊堪浩叹!”为此,他们请求:“以后城乡无论何项宴会,不准私罚私搕。席罢客散后,由应管保正调查收礼簿,按名清算,抽收席捐。”

县衙顺民意颁禁令

上述禀文陆续送达官府后,引起了县衙的高度重视。作为封建社会的基层政权组织,南部县衙“深感物力之艰难,惊叹时局之糜烂”。当局者意识到:“一些地方因繁复的乡俗宴会,导致村民难以撑持门户,长此以往,去俭逐奢,积习成俗,本县绅商士庶居家俭素的古风将荡然无存!”

为顺应民间的强烈呼声,针对各种巧立名目、借机敛财而滥办酒席大宴宾客的恶俗流弊,南部县衙痛下决心,强力推出了关于乡俗宴会的七条禁令,要求“阁属绅民,诸色人等,一体凛遵勿违”。七条禁令主要内容为:

1.年满六十者方准举办寿宴。未满六十者,凡遇生日,只宜闭门斋戒,追思父母养育之恩。违者视情节处以罚款。

2.父母去世后,丧葬之日可举行祭奠仪式,在祭奠期间一律禁止举办酒席请客宴宾。

3.男女婚嫁喜宴,只能邀请直系亲属,不得滥发请帖,烦扰周围乡邻增加其负担。

4.凡以升官、中榜、谢师等巧立名目借事敛钱的酒宴,比照第一条处以罚款。

5.凡以袍哥聚会大宴宾客,并以此招收门徒、勾引少年者,由该处乡保据实禀告,从重惩办,以绝祸水而杜乱源。

6.杜绝各种怪诞不经的敬神仪式,取消各庙瘟神,不得在庙宇祭祀瘟祖,浪费酒醴香烛。

7.破除迷信。凡有邪匪念经惑众,利用符水迷人心性的,军民人等要及时举报,将邪匪绳之以法。当地团保对此要承担管理失察的连带责任。

这七条禁令,既对违规者有经济处罚的额度,也对管理者有行政惩戒的措施。同时,针对地方劣绅恶棍趁民间宴会之机任意勒索的行为,县衙认为,与其让不法之徒将“所罚之钱尽饱私囊”,不如“明定章程抽收席捐”。所谓“席捐”,按现在的说法相当于“宴席税”。县衙采纳了汪麟洲等人的建议,明确规定:凡举办宴席者,“每一席捐钱四十文。由应管保正调查礼簿,按名清算,交区董收存,留作常年自治经费。化私为公,不烦不扰。准立案城乡,一律遵照。”

县令带头清正廉洁

在整治滥办酒席的恶俗流弊过程中,时任南部县令侯昌镇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到南部县赴任之前,就提出要求,“所有应备一切须知册结,只于交界处所投递,书役人等不准越境远迎。衙署公馆只需打扫洁净,勿得过事铺张”。上任第二天,他在给四川督抚的报告中表示:要“振刷精神,实事求是。勤访察以求民隐,推巡警以保公安;稽查胥役,禁其舞弊营私;严束家丁,藉免招摇撞骗”。

宣统二年八月,新任南部县知县伏衍羲刚刚上任,又收到了该县东路岁贡王式玉等人的禀文。禀文称:最近一些地方奢靡之风又有所抬头,“所宴宾客并非亲友,请帖遍散,实属不成事体,不顾耗人财帛,只图渔利肥己”。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间礼俗,伏衍羲批复道:“所禀甚是。非唯节俭民用,且足挽回古朴,候如禀公示,谕禁可也。”于是,伏衍羲正式发布告示:今后凡举办婚丧祭酒宴者,只能邀请直系亲属和来往密切的友人,且酒席最多不得超过十桌。不准遍邀滥请。其余无论何项名目,一概不准举办酒席。

档案显示,崇尚节俭、廉洁从政也是侯昌镇与伏衍羲两任县令的一贯作风。他们强调:“民间应重粟惜金,循尚古风,积谷节用,以备不虞。”在履职过程中,“举凡地方应行筹办之事,均勉竭愚诚,遵照定章,次第推行”。他们对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凡“招摇撞骗”“搕诈平民”“需索钱文”等“不法情事”,一经发现,均予严惩。

整治滥办酒席工作简报 第8篇

今年以来,全市共备案群众及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12295起,其中科有干部199起、一般干部及村干部1709起、群众10368起,成功劝阻各类违规操办酒席1059起。

毕节市开展整治城乡大办滥办酒席以来,市、县、乡、村四级齐抓共管持续狠刹“滥办酒席风”,将整治大办滥办酒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抓牢抓实,经过2年多的工作推进,先后采取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公开承诺、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举报奖励、常态化巡查、建立台账、媒体曝光等形式,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整治滥办酒席工作简报 第9篇

印发《合水村禁止滥办酒席村规民约》,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组会议和群众会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据统计,截止目前,全村共宣传10余次,召开党员、组长会议5次,召开群众会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宣传覆盖面达80%以上。自开展宣传工作以来,群众反响强烈、踊跃支持、拍手称快。堵源截流,露头就打。

由村支两委牵头,乡贤理事会协同参与,成立了治理农村滥办酒席明察暗访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组织开展对本村操办酒席情况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查处,堵源截流,露头就打。

截止目前,合水村按规定程序审批酒席35家,已成功劝导放弃或制止农村违规办理酒席8家。村两委派遣,乡贤参事会对症下药。合水村村两委根据工作开展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向乡贤参事会以“派遣单”的形式,明确派遣的任务,并限时“交卷”。

大桥社区治理农村滥办酒席情况 第10篇

大桥社区治理农村滥办酒席情况

2014年3月5日下午2:00

社区村支两委结合2月28日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群众代表、党员提出的目前社区内滥办酒席情况,果断作出会议决定,从3月6日起,对社区内滥办酒席农户采取先以书面通知形式,分别张贴到全村九个村民小组,组务公开栏上,接着于3月10日,分别安排村支两委人员进村入户向农户签订不滥办酒席承诺书为930份,并于3月12日对我社区陈朝云农户不听劝告滥办酒席进行处治。

村关于严禁滥办酒席村民约 第11篇

目前,农村滥办酒席之风日渐蔓延,争相办酒席收礼之势愈演愈烈,不仅严重增加了群众负担,也影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遏制滥办酒席的陋习,促进村风文明,构建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美丽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员组织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以下规范办酒席行为的村规民约。凡居住在本村地域范围的住户和群众必须遵守。

第一条 办理酒席的条件和范围

凡居住在我村范围内的农村群众或居民住户,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申请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酒席:

1、可以操办酒席的范围:除婚丧嫁娶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严禁操办或变相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一切酒席。

2、村民为回避本民约,到离开本村以外的其他地方办理酒席的视为滥办酒席,一律禁止。

第二条 办理酒席的要求

1、婚嫁酒席:婚嫁必须是本人(不含复婚),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婚嫁必须提供结婚证明。

2、丧事酒席:操办丧事应为配偶及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或由本人赡养的老人过逝。

3、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禁在办公区域、街道、广场、学校等公共场所操办酒席;严禁在婚丧事宜中采取多头、分批次等方式变相招待大操大办酒席;严禁在夜间(22:00 至次日 6:00)播放哀乐、使用高音喇叭和在夜间燃放烟花;严禁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组长受邀担当支客、总管、主厨等,组织和参加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酒席。

第三条 办理酒席和申办程序

凡本村区域内符合婚丧事宜操办酒席条件需要办酒席的一律按照本人申请,经村红白理事会审批,报镇整治农村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程序,到村委会填写《四方村办理酒席申请表》办理申报手续,并签订酒席办理承诺书(责任书)后方可操办酒席。未经申报操办的,一律视为违规滥办酒席进行处理,婚丧嫁娶的礼金份子钱原则上不超过 100 元。

第四条 违规处理

本村辖区内所有村民均应自觉遵守本规定,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1、对正在违规操办酒席的承办者由镇整治农村滥办酒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予以制止纠正,对其承办酒席的餐具和用具进行现场清除,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责令对承办的场所交纳处罚金 3000 元;

2、对违规办理酒席的户主被查实后,责令罚款 5000 元;

3、对享受低保待遇和农危房改造等相关优惠政策的户参于滥办酒席的,取消相关待遇,且 2 年内不得享受;

4、对未享受国家低保、危房改造相关优惠政策的户主,如参于滥办酒席 2 年内不得享受,不能参评。

第五条 本村规民约全体村民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第六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村规民约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

滥办酒席实施方案 第12篇

根据《中共XX委办公室 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指导意见》的通知》(XX﹝2016﹞20号和《关于严禁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违规酒席的通知》(XX﹝2016﹞19号)文件精神,为坚决刹住滥办酒席风,倡导尚检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特作出如下要求:

一、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结婚),但结婚时间满一年后就不准补办结婚酒;丧事酒,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成人子女去世可操办丧事酒。

二、可操办的酒席须按规定填报《普定县领导干部操办酒席申报表》和《普定县一般干部操办酒席申报表》。同时,倡导一律从简,提倡文明、节俭新风。

三、不得借乔迁、生日、升学、开业、参军、满月等明目操办酒席,不异地违规办酒,不化整为零办酒,不在节假日违规办酒,不假借补办结婚酒之名办酒,不参与任何违规酒宴的吃请及送礼。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操办和参与违规操办酒宴的调查。

本人承诺:如有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违规操办酒席的,自愿接受纪委及单位的处理。

院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

滥办酒席实施方案 第13篇

昆寨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想方设法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重拳出击”整治乱办滥办酒席之风,取得明显成效,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一是重拳出击限定办酒范围。除婚事丧事外,其他酒席一律不得操办。婚事办酒,结婚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并向政府部门申请获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这一拳的出击有效杜绝了部分群众借其它酒席伺机敛财的行为。

二是重拳出击宣传举报制止。成立专项工作组抓该项工作,自2013年12月底乡党委政府行文宣传治理滥办酒席之风以来,家喻户晓,老幼皆知。由乡纪委牵头,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成立专门监督组对违规办酒的现象进行制止;同时,全乡16个村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事项,乡纪委办接到举报电话立即受理,并出面阻止违规办酒行为。

三是重拳出击教育惩处曝光。对违规办酒的人员尤其是机关及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对普通老百姓违规办酒的,没收礼金并要求立即停止办酒行为,遣散吃酒人员,对办事主开展谈话教育,要求今后不再违规办酒并劝阻其他违规办酒行为;同时,曝光通报,公开惩处,对违规办酒人员将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惩处。

规范自办酒席管理方案 第14篇

为规范和加强村民自办酒席管理,防止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增加群众负担的不良现象,根据国家有关基层群众自治精神,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以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励行节约、反对浪费、淳民风、树新风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和强化村民自办酒席的管理,把村民的基层群众自治、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群众的利益与实惠结合起来,发挥计生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提高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和水平,自觉参与到治理滥办酒席的社会事务管理中来。加强全村秩序治理,倡导移风易俗,刹住不良风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坪上村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1、规范和增强自办酒席的审批与备案;

2、规范和增强自办酒席的指导与检查;

3、规范和增强自办酒席的保障与服务;

4、规范和增强自办酒席的监管与查处。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坚持标准统一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

4、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

5、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的原则。

四、实施步骤 1、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调查摸底,掌握村情实况,借鉴学习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草拟全村治理滥办酒席工作方案,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审议,提请镇人民政府审查指导。2、2015年4月15日前,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方案,召开村民组群众会议,完成宣传发动工作。3、2015年4月30日前,逐步签定双诚信双承诺双向协议,收取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会费,完成造册登记、公示和资金清点收储。4、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自办酒席桌椅板凳,锅碗瓢盆等工具用具采购,落实登记、存放、保管等事宜。5、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自办酒席服务队申报、审查、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服务队成员健康体检和主厨人员培训工作,持证上岗。6、2015年5月15日后,授理村民自办酒席申报备案,调遣服务队开展酒席制作加工现场服务,开展现场监督指导。

五、标准规定

凡坪上村村民,只允许办理丧葬白喜和结婚嫁娶两种酒席,其他酒席(如:搬家酒、状元酒、剃头酒、满月酒等)一律不得办理。办理红白喜事酒席,统一执行下列标准:

1、实行8个菜的菜单标准,举办人不得超过8个菜的数量安排菜谱,但可自由调整菜谱的具体菜式。

2、统一烟酒使用,香烟一律使用10元/盒以下的散烟,不得使用包包烟,白酒一律使用正宗的散装白酒,取消一切啤酒和饮料的使用。

3、统一酒席食品的加工制作,由红白喜事服务队承办酒席食品的加工服务,由酒席举办人按22元/桌的标准向承办服务队支付误工补贴费。

4、酒席的餐具用具统一购置,凡协会会员,一律免费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服务队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负责酒席食品加工制作,指导酒席举办人搞好举办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的现场保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参加镇村两级组织的健康体检和培训,承办酒席食品服务期间,负责人对队员实行晨检制度。

6、实行统一申报备案,凡举办红白喜事的村民,必须 向村支两委或协会理事会进行申报和备案,办理酒席的审批手续,红喜提前3天申报,白喜可在事后3天内补报。

7、举办人举办酒席,红喜不得超过2天,白喜不得超过3天,红喜不得超过20桌,白喜不得超过30桌。

8、村民之间相互送礼的,礼金不得超过100元,超过100元收取的礼金将作没收充公处理,禁止操办敛财酒、经济酒。

9、实行统一慰问,凡举办红白喜事的村民,村支两委进行慰问,以村集体的名义白喜慰问金100元,花圈1个,鞭炮1个(50元内),红喜慰问金100元。费用从协会会费中解决。

10、非协会会员,不得免费使用集体餐具用具,不提供服务队服务,不安排村集体慰问,但必须执行全村自办酒席管理的规定和标准。

11、会员、非会员不执行上述自办酒席规定和标准的,由镇村治理滥办酒席工作领导小组依照相关规定惩处,采取现场没收、罚款、强制拆除的方式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坪上村计生协会,成立红白喜事服务小组,负责全村自办酒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组建坪上村自办酒席服务队,具体负责红白喜事酒席食品的加工制作服务。

3、采购备办红白喜事餐具用具,无偿提供计生协会会员使用,有偿提供非协会会员使用。

4、建立健全全村自办酒席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自办酒席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定期组织开展服务队队员的健康体检和主厨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酒席食品的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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