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一中范文

2024-06-26

莲花镇一中范文(精选12篇)

莲花镇一中 第1篇

莲花镇一中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消防安全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宁春芳副组长:赵成员:连俊生

益宏伟赵俊杰韩涛程彦军李占领李占领各班主任

2013年12月

莲花镇一中 第2篇

莲花

作者:郭震  朝代:唐  体裁:七绝   脸腻香薰似有情,世间何物比轻盈。

湘妃雨后来池看,碧玉盘中弄水晶。

莲花镇一中 第3篇

_恭城莲花镇红岩村。

一、特色:小城镇发展的生命力

优化国土空间, 建设美丽家园, 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是“十三五”乃至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而立足我国区域比较优势, 培育特色小城镇, 是实现上述任务的重要切入点。“特色”体现为与众不同, 超出一般。特色造就差异, 差异化形成比较优势, 有优势方能制胜。突出特色, 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 使小城镇的诸多要素迅速聚合, 形成集聚与辐射效应。毋庸置疑, 特色小镇必将成为我国农村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 探索和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功能平台。

广西作为我国西部民族地区, 人地关系复杂, 资源禀赋多样, 民族文化丰富, 在多元化、异质性区域背景下, 广西的小城镇具有特色化发展的客观基础。发挥比较优势, 着力培育多元化特色小镇, 对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特色小镇要义在“特”, 究其内涵表现为产业之特、文化之特、环境之特及制度和治理之特。广西培育特色小镇, 也必须立足广西地域特征, 在经济、社会、文化的区域异质性和比较优势上下功夫, 找准定位, 明确目标, 优化功能。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作为广西首批入选的4个中国特色小镇之一, 以其中国“月柿小镇”为名片, 跻身中国特色名镇行列。长期以来, 该镇是恭城县最大的水果和农产品集散地, “赏果园风光, 品瑶乡风情”为主题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已蔚成风气。揭开恭城莲花镇美丽而富有特色的面纱, 透视其人文、产业、区域治理的独特魅力, 梳理民族山区特色小镇建设的经验教训, 对于广西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恭城莲花镇的“创特”实践

(一) 聚落之特:打造特色宜居空间

莲花镇位处“两市三县之交”, 东与贺州市钟山县接壤, 南与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为邻, 西邻平乐县二塘镇, 北接本县的平安乡, 距县城以南13千米。交通相对便利, 连接镇区的二级路直达高铁站和高速路口, 距桂梧高速同安出入口20千米, 距恭城高铁站15千米, 正在规划建设的天峨至富川二级路也将穿镇而过, 形成“十字形”交通运输网络。

莲花镇下辖莲花居委会和23个行政村, 瑶、壮、汉等多民族在此聚居, 文化和聚落形态等均留下多民族长期交流融合的印迹。该镇朗山、高桂、凤岩3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红岩老村、东寨等5个村屯为广西传统村落。朗山古民居保存相对完好, 属广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村内巷道相通、聚落相连, 依山而建的民居梯度排列错落有致, 寓“步步登高”之意。传统民居砌筑工整细致, 艺术构件花饰繁多, 民俗民风独具特色。近年来, 该镇严格按照古民居维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要求, 注重保留村落原有建筑风格, 凸显民族文化特色, 留住瑶乡“美丽乡愁”。围绕“尊重建筑风貌、提炼瑶族元素、突出乡土特色”的建设思路, 用生态理念和绿色建筑办法, 对重点街区及公路沿线房屋实施风貌改造, 一批自然美景与风情古居相融、民族风貌凸显, 生态特色鲜明的美丽村庄脱颖而出, “坡屋顶、小青瓦、白粉墙、吊脚楼、木格窗”等瑶族元素成为莲花镇独具特色的民居符号。

_月柿属于乔木落叶性果树。主产于广西恭城县和平乐县, 已有400多年的栽培、加工历史。

_矮寨村民居。 (刘文华/摄)

乡村的民居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 除民居本身的优化美化外, 其周边的公共环境也必须同步改造升级。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不能仅靠政府投入, 充分发挥当地居民的积极性, 让村民充分参与村屯规划编制及其建设工作, 是莲花镇的“法宝”之一。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 恭城县作为试点, 在全国第一个完成县域乡村技术规划。矮寨村作为村屯规划改革试点, 创新规划建设理念, 充分发挥本地居民与规划专家的共同认知, 探索了以人为本和“成效看得见、成果摸得着、经验带得走”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对话协商、财政投入与民间资本相互补充的投入机制, 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和企业化运行, 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增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动力;以“绿色村屯”建设为载体, 推进清洁生产, 营造绿色生活, 发展生态经济, 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进。自2015年在恭城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结束至今, 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批上万人次到现场参观学习。

_矮寨村民居。 (刘文华/摄)

(二) 产业之特:立足“三农”以优取胜

特色小镇的核心支撑是产业, 发展特色小镇无疑应从产业抓起。以产立镇、以产带镇、以产兴镇, 实现产镇统筹和协调发展, 是特色小镇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2015年莲花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0元, 农民收入主要得益于以月柿为主导的特色农业产业链。目前莲花镇月柿年产量达20万吨, 占全县月柿产量的62%。涵盖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鲜果、柿饼、脆柿、果脯、柿馅饼、柿叶茶、柿果酒等系列产品的月柿产业链初具规模。

对于产业链下游, 莲花镇创新传统营销模式, 开发用IC卡管理的水果销售示范点, 加大水果宣传推介和促销力度, 拓宽水果销售渠道。迄今, 莲花镇有物流网点40余个, 运输线路遍及全国各地, 年运输月柿12万吨。同时, 该镇新建了月柿水果交易市场, 引入淘宝镇、淘宝村模式, 有效利用“互联网+”, 实现市场整合, 形成规范化管理, 为农产品交易主体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平台, 极大提高了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提升了莲花镇作为“中国月柿之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月柿的活跃交易, 形成了莲花集镇、势江村两大月柿交易集散地, 年交易额达3亿元, 远在泰国、俄罗斯等国也形成了稳定的销售网络。

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链, 将特色产品开发与农民增收、农村致富、农业发展及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立足“三农”, 集聚相关生产要素, 将特色产业发展与现代职业农民成长有机融合, 彻底消灭贫困, 稳步奔向小康, 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是莲花镇以特色产业开发为切入点, 实现一石多鸟的核心目标及宝贵经验。以月柿种植为支柱的生态农业经济, 不仅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也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向水果加工、销售等二三产业, 实现就地向小城镇转移。围绕特色水果种植, 面向都市的家庭生态旅游业也迅速崛起, 来自生态旅游业的非农收入也逐年递增。

目前, 伴随土地流转以及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莲花镇月柿产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标准化发展趋势。“市场+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 使该镇月柿产业融入全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潮, 迈向转型发展之路。

(三) 治理之特:真抓实干创新发展

“月柿小镇”的成功, 离不开务实开拓的发展理念和敢为人先的治理创新精神。莲花镇在基础差、底子薄、起点低的基础上, 不等不靠、真抓实干, “一本蓝图绘到底, 咬定青山不放松”, 创新工作思路, 创新体制机制, 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治理目标上, 近20年来, 该镇坚持规划先行, 突出生态立镇、名优果品、特色聚落和民族文化, 实施城镇建设示范工程和民生工程。将特色城镇建设、居住空间改善与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密切结合;激励机制方面, 引导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 (企业) 采取吸收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或务工等形式, 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 从而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有效破解贫困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整合扶贫、财政、交通、水利等各部门的项目资金, 对项目建设实行统一安排, 集中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瓶颈和短板。以生态乡村建设为契机, 开展“村屯绿化、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工程, 切实优化人居环境, 2016年被列为广西“百镇建设”示范工程。以月柿产业、生态休闲、乡土风貌、宜居宜游宜商为特征的生态型特色强镇正在莲花镇崛起。

_“月柿小镇”的成功, 离不开务实开拓的发展理念和敢为人先的治理创新精神。

三、对广西特色小镇建设的启示

其一,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首先要立足环境和资源禀赋, 充分把握基于比较优势的产业分工带来的发展机遇, 发挥特色要素集聚和特色产业集聚带来的外部效应。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产业链条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等各相关主体, 建立公平的利润分配机制,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和经营主体发育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其二, 注重提升小城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能力。基于一、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进一步挖掘产业内涵和潜力, 推动农村电商平台等现代要素融入传统农业经营链条。大力发展面向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 促进产业功能拓展。

其三, 特色小镇建设要传承文化、以人为本。民族文化历史资源是小城镇的灵魂。广西不少小城镇文明历史悠久, 许多历史文化都发源于民族习惯、农业农村, 集中展现在村镇。莲花镇的经验显示, 彰显区域特色、体现村风民俗、传承优秀文化, 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 尊重小城镇以族缘、血缘和亲缘为纽带结成区域共同体, 以文化为纽带增强人口与小镇社区之间的文化黏性, 是防止千篇一律、提升小镇发展活力、实现个性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莲花之乡——江西省莲花县 第4篇

扩大莲藕种植规模,做大做强莲产业

莲花县有一个宏伟规划,那就是“一园两带三区四乡镇”。此规划旨在大力发展莲产业种植、加工。其中:“一园”,即指兴建一个荷花博览园;“两带”,即在319国道及吉莲公路形成两条莲产业带;“三区”,即着力打造三个高产莲产业种植示范区;“四乡镇”,即在四个重点乡镇大力发展莲产业种植、加工。莲花县鼓励种莲大户与莲花村、花塘村等村农户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协议。县财政按照不同的补贴标准补贴给农业龙头企业和种莲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种莲大户则按照不同标准支付给流转农田的农户。通过激励扶持及各项工作落实,农业龙头企业和种莲大户在2012年共流转承包了666公顷农田种植莲花。

启动旅游引擎,增加农民收入

莲花县在琴亭镇莲花村打造了200公顷荷花博览园,希望通过博览园以莲促游、以游促农,增加农民收入。2012年8月份,莲花县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荷花节,莲产业的发展有效地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前来莲花县观赏荷花的游客达10万人次以上,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于莲花县的旅游业,莲花县委、县政府还考虑如何结合其他旅游产业,以莲为媒,真正打造一个具有莲花县特色的旅游品牌。莲花县除了具备莲产业旅游优势之外,还具有非常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及生态旅游资源,像县内有“莲花一枝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玉壶山风景名区。做大做强莲花品牌,延伸县内生态、旅游、文化、经济产业,是莲花县发展莲产业的远期目标之一。(联系电话:0799-7221217)

莲花镇一中 第5篇

合欢莲花

作者:韦庄  朝代:唐  体裁:七绝   虞舜南巡去不归,二妃相誓死江湄。

空留万古香魂在,结作双葩合一枝。

莲花镇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第6篇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川办函〔2010〕128号)、宜宾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市政务函〔2010〕1号)、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兴府办函〔2010〕14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政务公开的主体是政府。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按照领导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抓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经常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调整充实,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巩固和深化镇政务公开工作,关键是落实制度,依法公开,不断完善和提高;同时,督促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办事公开制度。

三、规范工作程序。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要按照市场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政府政务公开的重点是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重点是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要抓住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如教育经费、医疗收费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问题进行公开,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

五、搞好监督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查处。

六、宣传推广典型。要注意发现、培养、宣传正面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七、完善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

莲花镇人民政府

莲花镇一中 第7篇

2011年以来,我镇人才开发工作紧紧围绕区人才工作要求(庐才字[2011]1号)文件精神,全镇上下认真贯彻科技强镇和人才强镇战略,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政绩观,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镇上半年来人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实施人才强镇战略提供组织保证

1、建立了以党委书记张相金为组长,副书记、镇长杨青龙,副书记、纪委书记曹谦红为副组长,其余党委成员、党政办主任、组织干事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的人才工作。

2、构建了以镇属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为主体的人才工作体系,畅通人才信息网络,努力形成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局面,为抓好人才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3、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和形势发展,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整合资源,全面推进人才工作。

4.强化人才工作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利用广播、专栏、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体对我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加强培训教育

1、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镇班子人员和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提高领导干部适应公共行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的要求。

2、抓好农村人才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人才教育培训网络。以重点产业发展为主线,围绕新农村建设、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在我镇广泛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举办农家乐经营、生态种植养殖技术等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农村技术骨干参加专业性较强的学术会议,进一步开拓专业技术人才学术交流通道。根据返乡农民工的技术特点和再就业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返乡农民工学习农业、商业、服务业等专项技术培训或提供有关的培训信息、资料,通过培训使他们每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以帮助他们再就业或创业。同时为他们在家乡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我镇电化教育的作用,开展技能培训,为培养人才提供学习与实践机会。

三、完善人才信息库

镇党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全镇农村实用人才情况,摸清我镇人才信息,按类别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及时充实完善人才信息库,使人才基本情况一目了然,方便查询和管理,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推动了全镇人才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为党委、政府提供了丰富详细的人才资料,充分发挥了人才库的作用。

四、重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社区工作

重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关心大学生“村官”的学习、工作、生活,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按照区委的要求,我镇落实具体人员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给予关心和帮助。

1、是组织他们参加县、镇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他们对农村工作的全面认识;

2、是关心他们的生活,尽量给予他们在吃、住、行各方面的方便;

3、是帮助他们开展工作,要求各行政村对他们在工作上加以具体的指导和帮助,镇政府也尽可能多的组织他们接触各类工作,尽快提高他们对农村工作的适应性。

五、当前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开展人才工作中资金投入力度还不够大。

2、人才工作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体制需要创新。

六、今后工作的方向

1、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科技工作的领导。

2、进一步明确职责,人才工作联络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搞好 人才服务工作,确保人才工作有序展开。

3、继续抓好各类人才培训,重点整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教育的资源力量。

我镇人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营造人才发展的环境氛围,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力和创业热情,推动全镇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莲花镇一中 第8篇

答莲花妓

作者:陈陶朝代:唐体裁:七绝 近来诗思清于水,老去风情薄似云。

莲花镇一中 第9篇

关键词:农村 低保工作 对策

摘要:近年来,农村在实施“低保”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我国农村低保制度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所在,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仍存在保障范围窄、标准低,保障对象确定难,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少、分级落实难等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一、莲花镇低保基本情况

莲花镇位于秦安县东部,地处秦安、静宁、庄浪三县交界处,行政区域面积94.52平方公里,下辖26个行政村88个村民小组,共有 户43104人,其中农业人口40630人,占总人口的 %。全镇现有农村低保对象 户 人,其中一类对象 户 人;二类对象 户 人;三类对象 户 人;四类对象 户 人。低保户占全镇总户数的 %,参保人数占全镇农业人口的 %。按目前的发放标准计算(一类低保每人107元/月;二类低保每人80元/月;三类低保每人 65元/月;四类低保每人52元/月),全年可发放低保金408万元,平均每人的年保障标准为 元。自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随着低保制度的日臻完善和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

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取得效果

1、加强领导,资金保证,实现“应保尽保”。自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以来,我镇严格贯彻执行《秦安县农村低保规范化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计生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莲花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同时本着“规范操作、透明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镇村两级均成立了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各村通过固定标语、黑板报、高音喇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农村低保政策进行了宣传。在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的同时,县财政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一卡统”发放。2010年为缓解物价上涨给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给每个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资金50元。今年开始,按照县上要求,我镇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核查的基础上,对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进行了提升,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07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由原来的73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人均补助由原来的58元提高到65元;四类对象月人均补助由原来的45元提高到52元;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放低保金204万余元。

2、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实现“阳光施保”。近年来,我镇本着“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摸排调查、评议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入户核查、审核公示后上报,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初审、局长办公会审批公示的程序,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为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我镇还建立了镇、村两级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由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一审核评议申报对象,建立了低保公开栏,对享受低保条件、家庭收入计算、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人家庭收入及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定期公开,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地址,接受广大村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全镇农村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今年,由我镇驻村干部和民政专干配合县民政局低保助理员对全镇所有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清查,对因婚嫁、死亡、迁出、家庭情况好转等原因不应享受低保待遇的21户92人及时清出低保范围。

3、配套制度,区别对待,打造“民心工程”。近年来,我镇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相继建立完善了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相关配套制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低保户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进行了及时救助,同时对低保对象就业、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在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一)保障实施范围窄,保障标准低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制约,目前我镇大部分农村低保对象主要是五保户和有劳动能力的12类人员,以及因灾、因病、供养在校学生等致贫的特困户,对于一般的农户虽然由于疾病、子女上学、住房等因素生活也处于农村低保线以下,但因资金有限,农村低保还不能满足全面的要求。由于我县处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镇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难以拿出更多的资金解决农村低保问题,而“三无”对象和贫困人口数量众多,政府面临双重任务,既要拿出资金救济,又要拿出资金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地方财政难堪重负。保障标准明显低于最低生活需求。

(二)保障对象确定难,人情关系严重

按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经过村、乡、县逐级确定。首先由个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交乡镇人民政府审定,最后报县级民政局批准。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首先,在“低保”资格确认上,最大的问题是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问题比较严重,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是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三是确定农户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全体人员收入难。同时在低保对象界定方面存在以下难题:一是计划生育超生家庭,一方面因超生面临计生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因超生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如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可能产生变相支持超生户抵制国家计生政策后果,如不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又与当前国家社会保障政策相违背,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困难;二是由于农村养老金制度远未普及,那些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口其生活、就医、子女求学等方面的困难加大,个别地方还存在人户分离现象,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而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这些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影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乡镇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由于乡镇人员配臵、机构设臵、办公经费拨付等滞后导致日常监督管理相对滞后,如我镇民政工作人员只有1人,同时负责双拥优抚、基层民主建设、救济救灾、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民族宗教及其它临时性工作,工作内容十分复杂,且身兼数职,难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逐户调查核实。

(四)部分低保对象对国家照顾产生一定的依赖性,自力更生意识淡薄。由于部分低保对象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加之长期生活和精神压力,与一般农村居民相比,他们普遍存在自卑心理,过一天算一天思想严重,缺乏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生活现状的信心和决心。

(五)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少,分级落实难

资金问题是困扰我国农村低保工作开展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由财政、乡镇、村民委员会及集体经济共同负担的。但就当前各级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现状而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财政为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许多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农村居民得不到应保尽保。县、乡负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难以落实。很多地区虽然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财政紧张。据调查,部分县、乡政府的“低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完全依赖财政投入。这是制约农村“低保”工作整体推进的一个关键问题。

四、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措施

(一)加快低保制度建设,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

21世纪前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期,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有10年左右的时间,有些沿海省份已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标准,并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中西部地区也进行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实践。但由于接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表达意见的渠道不畅通。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保障农民的生存权,政府具有保障农民生存权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各省(区)要在逐步建立起本地区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其实施细则,规范保障范围和标准,低于最低保障线的农民应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加强调查研究,准确确定保障对象

农村低保涉及人员最多,且居住分散,家庭收入复杂且变动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界定保障对象,这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就必须研究改进收入调查方法。

现行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调查方法既粗糙,又不够合理,也没有考虑家庭财产。建议统计、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尽快制定出一套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评估方法(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可变现收入等),从而准确界定低保对象,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质量。同时,要善于运用网络信息和纵向资料,对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支出变化进行动态管理和分析。

所有农村人口都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机会和权力,但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时或一直低于当地或全国最低生活水平线的人群。在具体的操作中应该采取调查摸底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审定,对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要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对新增加的特困户,严格按规定审批登记。

目前,从农村低保情况看,低保只是单纯解决受助对象的吃饭问题,要根本解决他们的贫困状况,应该把救济与扶贫结合起来。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发展生产,使家庭收入具有稳定增长源。对于无地的农民我们可以支持他们开办第三产业,此外,通过帮困助学、安生工程、助医扶贫、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帮困助困,还可制定特殊政策使低保对象享受免义务工,子女就读小学期间免收学杂费等。

(三)科学界定、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标准过低,解决不了贫困农民的最低生活需要;标准过高,会造成财政负担重,同时会出现负激励问题,容易出现养懒汉现象。因此,要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既要能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能防止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其主要考虑因素,一是维持农民最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各地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出贫困对象年人均消费水平和人均基本生活费支出。二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主要考虑当地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三是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四是物价上涨指数。由于以上各因素是不断变化的,保障线标准也应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每隔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调整一次,各地应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一个科学可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参照系数。

(四)积极拓宽低保资金的筹集渠道

第一,国家财政支持。国家可依据各地经济状况,有比例的调节各地方的补助标准,让农民低保有一个可靠的经济基础。由中央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既可以理顺收、交与补的关系,同时也可以解决当前农村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低保资金的落实问题。

第二,将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划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个人所得税具有平衡贫富差异的功能,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本身也具有平衡贫富差距的功能。可以开征遗产税,将税收的一部分用于农村低保基金。

第三,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即通过征收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基金会的办法,解决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难的问题。国际上许多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我国也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开征和形成社会保障税,实现资金筹措方式的转变。征收社会保障税可以把九亿农民包括在内,让城乡居民共同承担起农村贫困家庭生活保障的部分责任,但这绝不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因为征收社会保障税有一定的起征点,收入低于起征点的农民不在此列,而他们又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有奖募捐、发行福利彩票等形式的社会福利活动筹集保障资金。我国彩票业已成为被社会普遍自愿接受的、一项有意义的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活动,这在我国发展潜力巨大,可以作为补充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

(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广泛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实施积极的低保制度。农民贫困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为此,各级政府在做好低保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激发他们的活力,使其具有“造血”功能;

2、加大劳务输出力度,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政府的帮助下实现就业,有一个固定的收入,对无故拒绝就业的,可以停止发放低保补助;

3、要指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好多种经营,向高效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通过增加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来增加农民收入。

4、建议上级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解决或缓解 “人、财、物”不足问题,将低保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乡镇民政干部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现代化办公技术方面的培训。同时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发乡镇民政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低保户社会救助工作。“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建议上级政府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扶持办法,对农村低保户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排贫困农民就业,增加经济收入。

6、实施低保家庭教育救助。对低保家庭中就学的成员,实行学生特别救助制度,按照不同的学生时期,给予不同的救助标准。

7、对特殊困难的家庭实行重保。在低保申报过程中,极度困难的家庭,应该实行超出保障标准的额度实行保障,保障他们正常的生活水平。

8、严格低保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达低保指标。县民政局应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低保指标,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山区乡镇,在下达指标时给予适当的倾斜。镇政府也要区分各村的实际情况,在低保指标的分配上有轻有重。这样能最大限度地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严格操作程序。乡镇、村要继续按照申请、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依次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已建立的申请、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等制度,按制度操作,按制度办事。低保助理员要按照“一访二查三看四评”的要求,详细了解被调查人家庭成员、年龄、职业、收入情况,查阅户口簿、身份证、打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查看院落房屋、室内装饰、家居电器情况,听取邻居、村组干部对被调查人的情况介绍和评估意见,为下一步的审核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组织村民代表,认真开好评议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尤其是要把农村“两女户”准确无误地纳入低保范围,并及时公示上报;镇政府要及时召开政府联席会,对各村上报的低保对象,逐户逐人进行审查核准,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而上报资料不准确的要限期补全资料并存档备查,公示审核结果后上报民政局审批,使保障对象准确,补差标准合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低保惠民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参考文献:

[1]李志钢.建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想[J].甘肃社会科学,2003,(5).[2]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J].瞭望新闻周刊,2006-02-20.[3]唐钧.城乡低保制度:历史、现状与前瞻[EB/OL].http://

莲花镇一中 第10篇

区纪委、组织部:

2010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期间,我镇分别向各村和乡直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函,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党代表及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了意见。民主生活会后,镇党委及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解落实,并明确了相应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及时制定了具体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所征求的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

2、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全镇经济发展。

3、全面推进城镇建设,美化城乡环境。

4、提高老干部及部分镇属企业单位人员的待遇。

二、对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学习”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全镇上下经常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活动,每周三定为机关学习日。镇党委站在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奋力追赶跨越的高度,明确提出建立勤学善思的学习型机关,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广大干部职工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整体提高干部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努力提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能力和水平。与此同时,也积极培养广大机关干部的学习热潮,形成良好的学风,为开创我镇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2、“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政班子成员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方式,不断加强和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为太平、潘湾等村争取了上级水利部门的补助资金6000元。同时积极向外宣传我镇的农业资源,争取开发项目落户我镇,已帮助太平村引进了农业开发项目。

3、“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的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镇领导班子及全镇机关干部的努力下,我镇城镇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映日荷花”项目拆迁安置点已近完工,目前等水电接通就可以进行安置,东城村居民点一户一宅道路硬化问题上,镇政府通过与上级市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了资金15万元,完善了一户一宅的主干道与支部的硬化,并与农民公寓的道路相接,同时安装了路灯等公益设施。

4、“提高老干部及部分镇属企业单位人员的待遇”的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莲花镇一中 第11篇

一、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概况

(一)基本情况

莲花镇坐落于兴文县东大门,下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2.9万余人,14-35周岁青少年约有0.8万人,辖区有莲花初学、莲花小学、水栏学校等教育机构3家,餐饮、商贸企业30多家。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开展前,镇团委团干部编制1名,即1名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则为各社区团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兼任镇政府镇长助理一职。尽管领导班子相对较为薄弱、单一,莲花镇团委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深入开展推优入党、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组织格局创新总体概况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共青团组织结构,吸纳更多优秀青年进入专兼职团干队伍,加强对社区青年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影响作用,在上级团委的要求和指导下,莲花镇团委开始了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尝试和准备。镇团委积极争取团县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认真按照团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青发[2011]3号)文件要求和上级团委的指导实施意见,结合莲花本地实际,于9月下旬完成了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吸纳了一批优秀青年,充实了专兼职团干队伍。

目前,莲花镇团委组成人员格局如下: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6名,委员14人。新一届镇团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28.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12人,占成员总体的57.14%,女性成员8人,占班子成员总数的38.1%,成员组成结构涵盖了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教育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的青年代表,绝大部分为编外兼职人员,其中副书记有5位为编外人员:刘志为莲花信用社主任,曾林为幸福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廷容为莲花中学教师,张胜为莲花小学教师,瞿周文为兴文县青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参与的广泛性。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了镇共青团组织结构,拓宽了对全镇青年的联系与服务渠道,为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作用。

二、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内容

(一)调整充实团委组成人员 组织格局创新首先是领导班子的齐备,这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团组织的顺利运行和活动开展。针对莲花镇团委成员单

一、人员较少的现状,镇团委积极向本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就选配标准、格局安排以及选配程序进行了细化、整理。

1、选配年轻有为代表广泛化。莲花镇党委通过对全镇范围内青年分布情况进行摸底,将镇团委组成人员确定为14名委员,类别大致分为机关、村(社区)、学校、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青年代表,合理调整原有团委成员,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增配35岁以下热爱党团工作的青年,尽量要求所选青年为其单位相当中层的党员或团员同志,能够调动一定社会资源参与到共青团工作中来。

2、公开选配综合评议组织任命。莲花镇严格按照团中央《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选配工作小组,通过街道的宣传栏、各类工作交流QQ群以及在学校、集镇、村民聚居点等人口密集区域发布公告,宣传、发动团委人员选配事宜。采用组织推荐、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经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在产生方式上,在候选人陈述、团员代表听证等综合评议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班子拟任人选。经任前考察、公示,镇党委确定最终人选并报团县委批复。

(二)优化团委工作运行机制

1、合理确定团委工作内容。经调整充实后,按照全团重点工作部署,镇团委成员召开了首次会议,紧密围绕全镇党政中心工作对年初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调整。对于团员信息的采集与统计、深入推进两新组织团建、卫生城镇创建志愿服务作为全年的基础性工作,并重点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各类创业技能培训等项目活动促进广大青年就业、创业。

2、明确团委成员责任分工。镇团委根据成员各自特点和熟悉领域,建立了合理的分工责任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将组织建设、信息宣传、志愿服务、未成年教育、培训、青年就业创业、困难青少年帮扶等工作细化分解,有效缓解了原来团委书记身兼数职、“单兵作战”的局面。镇团委建立了工作QQ群,方便随时交流工作情况。

3、探索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完善街道“党建带团建”有关制度,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每月由团委书记召集举行1次工作例会,对编外人员进行系统的团内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年中、年末分别向团员代表、团县委以及镇党委进行述职,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奖励机制,优先考虑编制外团干部入党、评选优秀团员、团干部事宜。

莲花镇一中 第12篇

今年,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州、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把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推向前进。下面我将我镇宗教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认真讨论,研究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重新提出了我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确立了由一名领导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由宗教专干和熟悉政策法规、业务素质高的得力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就今年的重点工作及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会后,与各宗教场所、各村签订了责任书。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个一”活动和星级宗教场所评选活动。

第一,我们坚持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凡是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生活公共利益的事项和活动,都依法纳入了管理,今年三月份对焦张村蒲杨家违法新建的宗教场所进行依法拆除。

第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面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围绕州委、州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县上的具体安排,切实把创建工作贯彻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紧密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拓宽领域,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局面。

第三,开展宗教场所“六个一”活动方面

结合我镇实际,我们对“六个一”活动进行了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积极动员所有的宗教场所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全面落实“六个一”的各项具体要求,使“六个一”活动再掀高潮。一是要求科级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围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突出问题,想方设法,积极捐款捐物,提供技术信息,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尽快脱贫致富,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唵清净歌寺等三个宗教场所,为特别困难的3户家庭,每户补助了100元现金,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二是,在6月份,我们召集了由部分群众、宗教场所人员、各村村干部参加的民族团结知识和禁毒知识的宣讲培训活动,并对先进管委会人员进行了表彰奖励,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建立了镇领导与宗教场所的联系制度、督促检查指导制度。对“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建档立卡。

第四,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宗教场所评选活动。我们严格按照星级宗教场所活动评选标准,采用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方法,通过群众广泛参与,镇村积极协调,对全镇18个宗教场所进行了逐个评选。共评选出五星级活动场所1个,四星级活动场所7个,三星级活动场所4个。在评选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场所,全面、细致地掌握了解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六个一”活动开展等基本情况,真正做到了实打实,避免了图形式、走过场、搞虚套。

(三)认真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档案工作 今年9月份,我们成立了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宗教干事及其他得力干部为成员的普查摸底领导小组,深入各宗教场所,进行细致摸底登记工作,编辑制订了莲花镇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档案。对18所宗教场所进行了登记证换发证工作,为依法有效管理我镇宗教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对宗教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强化对教职人员的培训

为了使我党的宗教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临夏回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办法》、《纪念西藏平息叛乱和民主改革50周年读本》、《认清

**集团分裂主义本质工作读本》,加强了对宗教场所管委会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对全镇教职人员、管委会人员及部分信教群众在6月进行了1次系统的宗教法规培训,使他们懂得一切宗教事务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并且也使得他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六个一”、“和谐寺观教堂”的评比等活动重要性,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哈脑寺、奄歌清净寺、贾家庙、泉眼庙五个宗教活动场所评为和谐寺观教堂。

(五)狠抓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宗教领域的团结安定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坚持并落实了矛盾纠纷调查调处月报告、零报告和要情专报制度,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宗教场所每年搞大型宗教活动时,及时上报镇上审批,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宗教场所安全防火、禁止乱化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解决本辖区出现的宗教问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出现因宗教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当前,我镇宗教工作的形势总体是好的,宗教界是稳定的,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巩固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不够广泛,在处理宗教问题时,缺少有效地工作经验;三是对教职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宣传培训仍不到位。

今后,我们仍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扎实搞好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始终保持宗教工作的敏感性和警惕性;

二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要继续开展宗教场所“六个一”活动,特别是帮扶特困户脱贫、适龄儿童上学方面,要加大帮扶力度,多方筹资,多想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实实在在的困难;继续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选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选活动。

四要早协调、早介入。无论是宗教场所改扩建方面的问题,还是其它方面的宗教矛盾纠纷,只要我们提前着手,调查处理,就会防止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倡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总之,我镇的宗教工作任务还很重,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扎实实地、逐条逐项地去落实、去完成,使我镇的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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