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2024-09-10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精选8篇)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第1篇

关于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实施办法

近年来,各县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的同时,大范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提升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两新”组织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选派原则

(一)全面覆盖,重点明确。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档”的要求,市域范围内的“两新”组织都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选派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派工作由“两新”组织注册地县区(含开发区党工委,下同)组织部门牵头,工商、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市区范围内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批准注册的管理部门行使对其党建工作的督查监管职责;市区外的“两新”组织,主要由所在 乡镇、街道党(工)委行使督查监管职责。

(三)专兼结合,任期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可从县乡机关有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党员后备干部和有责任意识的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选派一大批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也可从县乡机关内退人员、退休干部的党员中择优推选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均为2年。

要积极探索整合、储备社会党务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

二、选派方法

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单独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两新”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新”组织投资规模、党员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调整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方式。

(一)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县区委与企业主协商并征求其意见后,出具聘书。

聘任期间调离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指导员职责的人员,可随时解聘,另聘他人。

(二)下乡住村活动在“两新”组织包挂重点项目的机关干部,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关系不转。

(三)兼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关系不转;县乡机关内 退人员、离退休干部、原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在“两新”组织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组织关系转入“两新”组织。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在“两新”组织工作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及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五)允许所在“两新”组织根据经营状况和本人贡献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三、工作制度

(一)到岗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每月至少深入企业7次,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充分发挥作用,以加快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党建工作为己任。认真记好《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有汇报、问题有落实。

(二)例会制度。县区委每半召集一次派驻企业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例会或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三)督查制度。县区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党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年终进行一次考核。重点掌握党建工作指导员到岗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情况等,检查结果报县区委组织部。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变更、转让、撤销、兼并及一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等,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级党组织也 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请销假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因各种原因,在一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应写出书面报告,逐级报批,假期结束应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

(六)廉政制度。要模范地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四、日常监管

(一)岗前培训。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进驻“两新”组织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使党建工作指导员熟悉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分级管理。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宏观管理。按照“谁派出、谁主管”的原则,由派出单位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三)关怀激励。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党建工作指导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有条件的县区要通过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为无固定收入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和岗位津贴。

(四)经费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并在每年初把党组织活动经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列入财务计划。对经费落实确有困难的,由县区委组织部从党费或党建工作专项资金中适当拨补,保证 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有条件的县区,按照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列支专项经费,支持“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五)工作条件。“两新”组织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适当的办公条件,积极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职能延伸。应“两新”组织业主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确保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参与“两新”组织经营管理,并在业主完全自愿、不增加负担的前提下领取适当工作报酬。

五、目标考核

(一)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内容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成效、廉洁自律、企业评价五个方面。具体标准是:

(一)履行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 委、市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鼓励、引导“两新”组织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企业文化,培育企业精神,增强 “两新”组织的发展合力;

3、为“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当好参谋,为企业献计献 策,协调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 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号召力;

4、结合“两新”组织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组织“两新”组织中的党员开展 “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

(二)工作作风

1、工作态度积极,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勤奋敬业,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能积极主动指导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2、按照县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每月深入“两新”组织不少于7天,工作要有汇报,问题要有落实。

3、按时上报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材料及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

4、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日志主要记录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的认识和体会等内容,记录要清楚、详细。

5、每年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工作报告,每季度至少上报一篇高质量的工作信息。

6、做到本职工作与指导企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个人工作能力和素质有所提高。

7、能按照要求参加各级管理部门组织召集的党建指导 员工作座谈会、例会、交流会。

(三)工作成效

1、认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是搞好流动党员的排查工作,协助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并具体落实。

2、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尽快建立党组织;应建未建党组织的企业,要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建立党组织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四不”工作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党群共建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指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5、指导、帮助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规范党组织活动的各项制度。

6、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7、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有特色的党组织活 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健康发 展。

8、帮助和引导企业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推

动企业形成与全社会的正确价值导向相符合的企业价值目标,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精神,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廉洁自律和社会评价

1、工作纪律严明,自觉坚持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2、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能得到“两新”组织业主和广大员工的普遍认可,能够通过自身的工作,扩大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号召力。

二、考评办法

1、每年7月底前和次年1月底前,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半年或上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从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或批准注册部门党组织、指导企业、个人自我评价四个层面进行,按照各层面各占25%权重、根据各项考评内容分别进行量化打分。

2、考评基础分为100分,考评工作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的内容和质量评定得分。对指导停产、破产、困难或问题较多的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协助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有效作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酌情加分。各评价部门对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帮助企业解决重大生产经营问题或工作有创新、得到省市县委肯定的,酌情加分,并将加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区委组织部。

3、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90分 以上为优秀,89—70分为良好,69—60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

4、考评结果由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局统一汇总,并结合平时督查了解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经审核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予以通报。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次量化考评结果,评出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朔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册》

2、《朔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登记表》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第2篇

汉阴县创新管理机制,实施三条硬措,选派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充分激发党建指导员活力,确保转任干部“退”而不闲,“退”有所为。

1.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

汉阴县积极探索,出台《汉阴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党建指导员主要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社会优秀人才中进行选派。配套制定党建指导员到岗、报告、例会、请假等制度,对党建指导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培养。近年来,先后选派三批次40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12名优秀年轻后备力量到120余家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实现培育典型与培养干部的互促双赢。实行县委组织部、联系企业、派出单位三方联动管理模式,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党建指导员正常开展工作。

2.坚持选育并举,充分发挥作用。

采取“一定三双”法,定期选派转任干部担任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一定”,即定职责任务。制定《党建指导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规定党建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指导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合同。“三双”,即:双向选择,县委组织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库,不定期召开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引导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鼓励,每年拿出一定指标面向下派的党建指导员,给予公务员评优、党务工作者评选等鼓励。双方管理,县委组织部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分别对党建指导员进行考核。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主参观学习全县的示范点企业,对党建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

3.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第3篇

党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 带人—身先士卒。“正己而后可以正物, 自治而后可以治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关系党的形象, 关系人心向背, 关系企业的生产目标能否实现, 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因此, 企业党委要坚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治人先治己”的原则, 凡是要求员工做到的, 自己首先做到, 在广大员工中起表率作用。二是优化班子结构。企业要坚持依照效率优先, 注重互补、有效使用的原则, 适时调整领导班子, 还注意加大党群干部“轮岗交流、交叉任职“的力度。

选人———任人唯贤。树立群众是选人主体的观念。群众公认是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 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在选拔干部时充分让群众参与, 用科学的机制选人, 使被选的干部产生在群众公认的基础上, 从而真正体现群众的意志和愿望。这方面做到“三个坚持“, 即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把群众这支评价干部优劣的”晴雨表“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干部制度, 充分体现民意, 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坚持从民主推荐的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通过不同形式、内容丰富的活动营造青年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展示的平台。

用人———坚持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严格按标准、按条件选拔任用干部, 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首先, 坚持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干部制度。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 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每个成员都要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对有争议、意见不统一的不作出任免决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做到“四不批”:即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批;虽经推荐但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批;不经过组织考察以及考核不合格的不批;不严格按程序办事, 选任行为不规范的不批。其次, 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 能够担当石油石化事业发展重任的、优秀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第三, 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主要从四个方面抓起:一是进一步推行公开选聘领导干部制度。二是在干部选任上扩大民主, 引入竞争机制。在坚持党的路线, 扩大群众参与程度的基础上, 对选人用人问题上采取竞争上岗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根据文件精神,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职务的特点, 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分解, 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 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四是认真抓好公示制、试用制和任期制的工作。将已经讨论通过的干部人选, 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 再正式决定是否提拔任用;对提交拟任领导干部要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 经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命, 落实待遇, 以此防止出现用人失察。

爱人———感情注入。一个单位, 只有上下级之间感情融洽, 才能形成凝聚力。在实际工作中, 要充分听取员工意见, 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和舞台, 将适合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作用, 班子在与员工的日常交往中, 加强感情投入。在开展工作中, 坚持做到“三抓”:一抓物质动力, 在管理上克服“既要马儿跑, 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思想, 生产经营任务与奖金挂钩。二抓精神动力, 精神动力具有物质动力不可替代的作用。重视员工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 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发挥员工在企业管理中的民主监督的参与作用。三是注意关心员工的疾苦, 在患难中建立友谊, 这是感情投入的关键所在。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要求广大党员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宗旨,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 党的各项事业需要通过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需要通过广大党员和群众同甘共苦的实践来加强;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需要通过广大党员的良好作风来体现。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就要坚持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 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 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 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建立健全党员关怀激励机制,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贯彻这一要求, 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统筹推进, 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当前,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 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如何在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 如何整顿提高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如何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等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基层党建工作要坚持统筹推进, 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 下力气研究和解决事关全局的难点问题, 着力抓住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 做到突破难点、抓好重点、不留盲点, 保证各项工作相互促进, 整体推进。

要使基层党建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必须夯实组织基础、队伍基础, 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 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着力夯实推进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按照“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要求,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放松, 大力推进各个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 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功能、焕发活力。在企业, 要结合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 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 为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体制保证, 推动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 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 着力夯实推进科学发展的队伍基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好、领会好科学发展观, 帮助他们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 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发展、促和谐的实际行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培训, 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素质和能力。要发展党内民主, 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 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 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文件, 逐步建立起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当好表率。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第4篇

关键词:三严三实;企业;党建工作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安徽代表团的会议,在会议中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观点,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从提出之日起,“三严三实”就成为了各部门、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成为了每个区县反腐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把视角放在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上,目前很多国企的党员在工作中思想意识观念薄弱等问题。要想真正意义上杜绝这些现象,开展以“三严三实”为指导的党组织建设改革是不可缺少的一步。

一、以“三严三实”为指导开展党建工作

认真学习“三严三实”中涉及的重要思想和理论,积极加入到企业党建工作当中来,是国有企业内部各党员同志应该积极履行的义务。

(一)加强“上层设计”,改善管理制度

企业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应该在“上层设计”中下功夫,不断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强监督体制的建设,建立起可复制推广的先进党组织建设机制。各党员领导要及时把国家的新政策新形势带到企业当中来,不断更新以往的旧有体制。“让权力进入制度的笼子里”,施行阳光政务管理,保证权力的公开公正。

(二)保证政策有力执行,提升党员的控制力

为了保证国家的新体制新政策能够有效彻底的在企业党员内部施行,要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执行能力,建立起有效的执行机构。只有将国家的先进政策执行彻底,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目前国企的运作能力和水平。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让企业里的每个员工都能积极地参与到工作中,首先要不断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党员干部还要发挥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断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社会观念和管理能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控制力。

(三)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

企业党委会应该发挥出其号召作用,号召每位党员同志提升自身的政治修养,反对形式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享乐主义还有奢侈浪费之风,不断提高党组织内部的思想政治觉悟。还要让每个党员积极行动起来,改掉懒散的毛病,发展节约、务实、不慕名利的优良作风。企业还要对党员同志定期开展思想教育,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我国先进的思想政治理论,提升他们的党性和修养,让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他们身上得到彻底的体现。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党员开始抓专项整治

根据“三严三实”提出的观点,企业党组织应该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整顿活动,改善现在的不良作风,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简化政治手段,放弃自己手中过多的权利。应该从小的事情做起,例如减少党组织会议开销,减少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企业党组织内部应该成立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对违反规定的党员进行查处,让每个党员切实感受到打击腐败的压力,促进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五)惩罚和预防共同开展

在党建过程中,既要对腐败分子进行查处和惩罚,又要预防腐败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在二者中应该把预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与其等事情发生以后才处理不如提前防患,阻止问题的发生。

三、以“三严三实“为指导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的意义

(一)严以修身

对于一个大型企业而言,对国家提出的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应该全面贯彻落实,这样能够提升企业的整体人员素质,让企业党组织内部环绕着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让企业党组织成为先进型,创新型集体。

(二)严以用权

作为一个党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积极开展“三严三实“工作可以发挥出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在企业的大小事务上都能按照企业内部章程办事。党建工作的加强,还有助于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度,让每位党员的权力都在可监督的范围内行使,避免了滥用职权的事件发生。

(三)严于律己

让严于律己指导党建工作的开展能够促使每位党员认识法律,增加对法律的了解和感性认识,有利于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同时在严于律己的指导下,党员干部会理解两个基本道理,其一是“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其二是“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这两个道理充分理解之后,党员就会知道严于律己的重要意义,增加自身对其的重视程度,对于提高组织的严谨性有很大的价值。

(四)谋事要实

开展以“三严三实”为指导的党建工作之后,可以提高每位党员为企业办实事的效率,让他们认识到企业的安危时刻关系着他们自身的利益,党员干部会改变以往假公济私的做法,摒弃教条主义和唯心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发展方针,对待任何问题从考虑到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这样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五)创业要实

开展以“三严三实”为指导的党建工作,能让每位党员干部认识到“实干兴邦”的道理,立足企业的真实发展情况进行工作,提升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在政策处理问题上,要把国家的每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员工,尽量做到全面具体,真正把企业的利益放

在实处。

(六)做人要实

党建工作的开展还有一个积极意义就是保障每位党员都能时刻记住入党时的宣言,爱惜自己的工作职位,切身给党组织,给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改正了以往嘴上一套背地里一套的虚假做法,将“做人要实”这项准则用行动体现出来。

四、总结

作为企业中的一位党员干部,应该深深地感受到一个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容易的,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和压力,因此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党员精神,把企业的利益与自身利益切实联系起来。从党建工作抓起,严格遵守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把它作为党建工作的基本,只有企业党组织这个上层集体行动起来,才会带动所有员工共同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发挥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程怀岗.深刻领会“三严三实”要求不断锤炼品质提升境界[J].金秋. 2014(09).

[2] 伦慧慧.浅谈当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知识经济. 2014(09).

[3] 肖霞.浅谈如何在新时期做好煤炭企业党建工作[J].经营管理者. 2014(08).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方案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决定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XX市委《关于以党建高质量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XX县委各级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文化,服务职工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切入点,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条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企业选择、党工委委任相结合的方式,在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择。要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业务能力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和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工作务实,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优先。

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和党员干部个人实际情况,决定选派X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党建工作实际,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融入管理起作用”的要求,配合派驻企业做好党建工作。具体履行好6项职责:

(一)建好党的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等情况,采取“建、联、挂、靠”等方式,完善和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

(二)配强组织班子。认真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配备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原则上要兼任党的书记,实行“一肩挑”;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从是党员的企业管理人员中选配书记。

(三)建设党员队伍。帮助建立完备的党员花名册、党建工作记事簿和流动党员登记卡等基础台帐,为规范非公企业党员管理奠定基础。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和教育阵地,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注重在非公企业生产一线骨干、各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逐步壮大非公企业党员队伍。

(四)建设职工队伍。加强非公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组织职工、党员学习理论知识,提高政治觉悟,爱岗敬业,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带头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学习先进,规范经营,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专业文化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好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增强非公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五)建设活动阵地。指导非公企业建立起专门或多功能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牌子、有党旗、有党建制度、有图书资料、有电教设备,并坚持开展经常性活动,建立健全活动档案资料。

(六)积极探索创新。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协助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员作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开展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增加非公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有关要求

(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X月驻企工作不少于4天,X月初将X月驻企工作情况记录表报党政办。

(二)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指导,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关心、了解和掌握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为指导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派驻企业要从思想重视党建工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

五、加强领导

(一)健全机制。派驻党建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乡、镇(街道)配合、企业支持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制度。全县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交流推进会,各派驻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各党建工作指导员记录《驻企工作日志》,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递交1份党建工作总结;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推动工作开展。

(三)严格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派驻企业调研指导,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党建工作。要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第6篇

(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成为全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向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大力引深“党建网联工程”,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域覆盖面和影响力,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目标要求

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达到如下目标:

1、健全党的组织。党的组织设置进一步优化,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作范围不断延伸,党组织覆盖面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2、加强队伍建设。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广大党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生产、经营和决策,发挥带头作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完善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体制、新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4、规范党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和载体不断丰富,党员活动阵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党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党内活动进一步规范化、经常化。

5、促进经济发展。党建工作服务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力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范围和方式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类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需求,选派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和较为熟悉经济工作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为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面”,重点派驻应当组建但尚未组建党组织、尚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三)党建工作指导员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注册地党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或经上级党委组织部授权,由有关党组织负责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驻。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负责,不留空档”的要求,明确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责任主体,并根据需要授权有关党组织开展派驻工作。

(四)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规模、分布等情况,可采取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一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联系几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方式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独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可以集中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具备建立联合党组织的几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2-3家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小、员工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

(五)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兼职为主,任期一年。各地可根据需要派驻部分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四、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善于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和员工群众交流沟通。

3、具备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能够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拔对象:

1、各级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

2、军队转业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或担任过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党员;

3、社区和村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学生村干部;

4、符合党建工作指导选拔条件的其他党员。

(三)党建工作助理员选拔:

各县(市、区)要坚持就地、就近、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至少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助理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收集党建工作信息,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建工作。

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整合社会党务人才资源的方法途径,把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与改进机关作风、开展下乡驻村活动、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结合起来,与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业化结合起来,与招募党员志愿者队伍 结合起来,积极储备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资源,努力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作用发挥明显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五、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积极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和广大党员、员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各级党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

(二)党建工作的指导员:①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优秀党务干部,教育引导非党员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积极向党组织靠拢。③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健全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④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开展 “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示范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⑤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员活动室,并完善活动室配套设施。

(三)解决难题的协调员:积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谋划策,协调内外关系,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上下沟通的联络员:及时把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传达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认真收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业主、党员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好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上级党组织,为上级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六、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制度

(一)包联制度。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包县(市、区),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议成员包乡镇,指导所联系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新组织设置,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同时,每人联系一个应建未建、困难较大、问题较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帮助所联系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困难问题,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

(二)到岗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周到派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时间不少于1天。建立《工作日志》制 度,由指导员本人如实记载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以备派出党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

(三)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定期向派出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变更、转让、撤销、兼并及一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等,要及时报告。

(四)例会制度。县(市、区)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派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请销假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因故需外出的,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一个月以上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批准。

七、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进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统一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使党建工作指导员熟悉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宏观管理。按照“谁派出,谁主管”的原则,由派出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具体管理和考核。

(三)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党建工作指导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通过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为无隶属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和岗位津贴。党建工作指导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期间,不转工资行政关系,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及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结束后,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其在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上的表现和业绩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为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适当的办公条件,积极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确保完成党建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参与非公有制 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兼职不兼薪,一律不得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领取任何形式的工作报酬和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负担。

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 第7篇

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解决困难的途径,切实加强与基层党员群众的沟通联系,经街党委研究决定,建立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制度。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建立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制度,切实加强全街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为实现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牢固组织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制度的实施,建立一支沟通上下、联系基层的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工作者队伍,围绕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开展调研、加强帮促,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的新情况,提出新措施,推广新经验,全面提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加快基层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三、机构设置

街党委成立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队伍的领导,下设社情民意办公室,由区委驻街组织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队伍的指导检查。同时在每个社区均成立社情民意办公室,由街党委分别选派1名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具体开展工作。

四、选派条件

社区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从街机关干部中选派,要求是中共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拥护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有做好社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勤学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五、主要任务及职责

主要任务是:指导、检查社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参与社区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及时对社区班子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协助“两委”开展工作,尤其是在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推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打造新农村建设亮点、维护社区安全稳定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建设和谐社区。

主要职责是:

1、协助社区党组织抓好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及时向社区党组织传达街党委、办事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党建工作的具体安排;

2、做好社区党建调研,帮助、指导社区党组织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拓展党建工作领域,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3、指导和督促社区居委会两委按照“五个好”要求,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协助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好各类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两委及时召开两委会、党员和居民代表大会等,协助做好社区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季度党员活动等制度的落实工作,并督促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类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

5、指导督促规范决策程序,列席社区有关工作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经常深入辖区群众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6、指导督促规范发展党员,帮助社区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办法和规定,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协助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指导督促规范居级监督,帮助做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8、及时向街党委反馈社区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总结社区党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9、了解和掌握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努力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关系,帮助解决困难;

10、解答居民对各类政策的信息咨询,积极收集居民的来信、来访,及时向街、社区两级反映涉及社会治安、民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各方面的情况。

六、工作制度

1、联系工作制度。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每周入社区工作不少于3次,并要求积极参加社区工作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在岗时间服从任务。

2、事项报告制度。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要做好工作日记,每季度向街党委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汇报,每年进行一次驻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同时对所驻社区发生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动态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应及时向街党委、办事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应剖析原因,找准对策,并及时化解。

3、联系会议制度。街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街党委成员、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共同参加的小组分析会,听取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的工作报告,开展研讨交流。

4、调查研究制度。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要根据基层工作的新要求和所联系社区的实际,制订年度调研计划,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注意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以上相关的调研报告交街党委。

5、廉洁自律制度。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不准到社区居委会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款吃喝,不准参与有损机关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6、考核评比制度。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的考核,采取双向评议的方式,重点考核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全年组织一次总评,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街道社情民意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队伍的指导检查,及时了解他们工作开展的情况,研究分析、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各社区要积极支持党建指导与民情信息员的工作,及时提供情况,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高职党建工作 第8篇

关键词:高职,党建,科学发展观

1 高职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职党建工作与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相比, 更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高职党建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着高职教育的发展, 也关系向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但目前, 高职党建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首先, 在思想观念方面, 高职院校的党建工作缺乏战略性, 这就导致了党中央出台的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相关的要求, 在高职院校中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其次, 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党建专业化程度还有待加强。党建工作其实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其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全局。在高职院校实际的党建工作中, 不专业、不专心的情况还大大的存在。如, 有一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党的专业知识, 导致了党建工作缺乏专业性, 另外, 还有一部分高职院校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的并不到位, 民主集中制也不能够坚持, 如党委书记过多对校长正常权利的行使起到了一定的干预作用;还有一部分高职院校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也不力, 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不了解、不掌握。

再次, 在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发展方面也存在着很大不足。在目前高职院校中, 学生党员数目总体偏少且结构不合理, 预备党员多、正式党员少, 而且是高年级的党员相对较多, 低年级的党员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在进行党员培养时, 一名党员可能会担纲多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角色, 培养任务较重, 培养工作难以到位。另外, 在进行党员考察时, 会出现相对重政治、轻业务道德品质的现象, 很多学生的入党目的不明确, 入党动机不端正, 存在着功利思想。

2 高职院校进行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高校党建工作, 就是要在党建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坚持服务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 本着思想性、实践性、建设性、开放性、示范性指导原则, 不断推进高职院校党建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2.1 思想性原则

所谓思想性原则, 就是要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建学习和实践活动的灵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在总结了以往的发展经验, 在新的社会经济形势下提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理论, 是我们党的真理性认识。在党建学习和实践活动中, 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时代特色、精神实质、特有背景、重大意义以及根本要求, 增强错位发展、差异发展、借力发展的创新意识, 增强率先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增强转型发展、转型升级的机遇意识。

2.2 实践性原则

所谓实践性原则, 就是要在党建工作中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实践活动的目标。我们需要从理论学习出发, 解放思想、发展思路来为大局服务, 并应该转变职能进行相应的改革创新为基层服务。对于高职院校来说, 就应该重视学院科学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办人民满意教育。

2.3 建设性原则

所谓建设性原则, 就是要把健全科学发展机制、体制作为党建工作活动的核心内容。推动高职院校的党建工作, 需要针对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弊端, 采用建设性的科学体制、机制来作保障, 来加大党建工作中的相关领域的改革力度, 构建一个充满活力、高效率的科学发展体制。

2.4 开放性原则

所谓开放性原则, 就是要始终把走群众路线作为党建工作活动的根本途径。人民群众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也是科学发展的受益者, 因此高职院校在党建工作中一定要依靠群众、提倡群众参与、接受各方教师和学生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并把群众满意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党建工作的标准。高职院校在党建工作中应该坚持办学方式以人为本, 以教师为主体, 尊重教职工的劳动, 发扬民主, 提倡知识分子的参与, 发挥知识分子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5 示范性原则

所谓示范性原则, 就是要把发挥党员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作为党建活动的重点。在高职院校中的党建工作, 应该在党员的带动下, 查找相关的问题, 全体师生共同努力, 在思想上的进行巨大变革, 在行为上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 保障党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高职院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的党建工作途径

3.1 树立党建工作的教育新理念

高职院校要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党建工作, 首先要从传统的党建观念中解放出来, 树立党建工作新理念。科学发展观, 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 同时也是我国高职院校党建工作理念的创新。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其本质是以人为本, 核心是发展, 主要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而我国的高职教育长期以来却存在着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行为, 这是与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是矛盾的, 也与建立和谐校园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所以, 高职院校应该系统掌握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明确高职改革的方向, 树立新的高职教育理念。高职院校的党委在此应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用科学发展的手段和方法, 正确把握学校改革的大方向,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提高高职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性, 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另外, 全体党务工作者还需要积极的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使大家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也积极的落实和执行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从一个战略高度来认识高职院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3.2 创建党建工作的管理新模式

在高职院校中, 应根据在校学生要求入党人数多的实际情况, 应开设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等党课学习的同时, 广泛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 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另外, 在对学生培养的考察时, 除了考察其学习、工作等实际情况, 还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引导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在考察学生的思想状况的同时, 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使他们尽快的成熟起来。对于学生当中的党支部书记等干部, 要加大对他们的培训, 使他们热爱党务工作, 熟悉党务工作。

另外对于那些学习工作表现突出、起带头作用、群众威信高的师生, 党组织要主动与他们联系, 动员他们写入党申请书, 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 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共产主义理想, 将优秀的知识分子争取到党内。

3.3 坚持党建工作的民主集中制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党建工作, 制度是保证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 即要求高职院校要坚持教育以学生为本, 办学以教师为本。这就要求高职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和加强自己思想政治修养, 牢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在教育上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为广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由于各系党组织直接与教师和学生接触, 对于教师和学生的实际状况有更好的把握, 所以一定要做好各系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

另外还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高职院校的党委对学校的工作统一领导, 肩负着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 而校长是高职院校的最高行政领导, 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肩负着更重大的责任。

3.4 实现党建工作的统筹规划

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 更具全局性, 因此对党建工作实现统筹规划, 更有利于实现它的前瞻性、预见性、敏感性和计划性。首先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 高职院校需要制定一个长远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 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党建工作来进行一系列的发展规划。其次, 高职院校还应该将党建工作经费划拨到各基层系党组织, 以确保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健康的发展。接下来, 高职院校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制定相应的政策, 来创新党建工作、评价党建工作、和考核党建工作。

3.5 创新党建工作的新形式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 高职院校在进行党建工作时也应该适应时代的发展, 充分利用网络来开展党建工作。如, 高职院校可以设立专门的党建工作网上宣传阵地, 来进行诸如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方针政策的宣传, 扩充广大师生的知识面;也可以通过“党建频道”校园广播的形式向人们发布重要的通知, 让师生了解党的最新政策, 或是组织广大党员与积极分子参加组织生活;还可以开辟相关的网上交流平台, 通过论坛的形式来回答师生对党建工作的各种问题, 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当然还可以通过虚拟课堂的形式, 为师生提供学习、补课的机会, 使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来学习相关的教材, 这也可以解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难的问题。

4 结语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高职党建工作的客观要求, 高职院校要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建工作的理念, 确保高职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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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秋风.以利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党建工作.学习月刊, 2008.

[3]雷达.以利学发展观指汁高校的改革与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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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虞云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建,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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