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证明范文

2024-07-21

单位参保证明范文(精选17篇)

单位参保证明 第1篇

参保单位证明

兹有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为我公司正式员工。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能不能开个<<离职证明>>给你吧.离职证明

XXX(身份证号码:***000)自XX年XX月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已办妥一切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意:此证明最好用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

个人经济收入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良好、差)。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证明。单位公章年月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易版

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公司)员工在我司工作年,任职部门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公司

月日

因我单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慎遗忘了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现委托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中心办理更改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请给予办理为盼。

出生证明

××(性别)于×年×月×日在××柿×市(或县)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未婚证明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未受刑事制裁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琢×)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国内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父亲是××(出生年月日),母亲是××(出生年月日),哥哥(或弟弟)是××(出生年月日),姐姐(或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琢市×区)是居住在×国×市××(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相互关系)。

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单位委派证明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因我单位人员变动等原因,不慎遗忘了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现委托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贵中心办理更改在贵中心采购网注册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请给予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贫困证明

南华大学(学校):

贵校学生XXX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________。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____________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06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08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08年07月31日

实习证明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年月日到年月日XX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月日。

单位参保证明 第2篇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由于我单位工作人员失误导致身份信息录入错误,现申请将

错误身份证号

姓名

改为正确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姓名

单位公章

单位参保证明 第3篇

近日, 山西省人社厅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非公经济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确保年底全省城镇规模以上非公经济单位全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非公经济单位参保率达98%以上,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介绍,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 按照进入企业、摸清底数、强制登记、现场参保的总体思路, 全力推进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工作。对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非公经济单位, 经办机构要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强制征缴。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可以要求该单位提供担保, 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 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 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会同工商、工会、法院等部门, 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向专项监察限期内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拒不参保的单位下达监察指令, 责令其参保。

单位参保证明 第4篇

参保单位一般是指参保职工所在的单位。它是一个集合体,如厂矿、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是企事业单位的主体,是劳动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参保单位的义务是:①按有关法律规定在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提取福利费用,并按规定筹资比例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医疗保险(现阶段规定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交纳,有些发达地区定为8%),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保险费用。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②按规定代职工扣缴个人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其权利是:代表本单位职工利益,维护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参保职工是医疗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其义务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职工工资收入的2%)。其权利是:当尽了缴纳保费的义务后,就具备了享受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基本医疗保险为何实行属地管理?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须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谓属地管理的原则就是指:除了当地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之外,中央和省两级机关和所属企业(如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其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的缴费标准、改革方案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属地管理是实现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重要前提。只有实行属地管理,才能打破行业分割局面,使原先效益好的、医疗待遇高的行业与效益差、医疗待遇低的行业之间实行共济,即变行业纵向互助为社会横向共济,建立起统一的、互助共济能力强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于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与职工来说,如果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就不利于风险分散,不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不利于方便职工及时就医,给医疗保险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行业管理成本,不利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因此,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跨行政地区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外资企业职工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小李原先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过去一直享受劳保医疗。最近辞职后到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他很想知道自己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外商投资的企业工作的职工是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这是因为:①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在内的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因此,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有权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年轻力壮的人可以不参加医疗保险吗?

小王今年刚刚20岁,因为单位效益不佳,工资收入并不高。他现在年轻力壮、身体很好,故而不想参加医疗保险。他不知这样做可以不可以。其实,医疗保险具有分散疾病风险和实行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疾病风险具有随机性的特点。现在年轻力壮,并不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一旦患上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将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参加医疗保险还能充分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更为重要的是,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不管愿意不愿意,每个职工都必须参加。

退休的职工如何参保?

陈师傅退休5年了,患有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疾病,过去一直享受劳保医疗。因原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医疗费报销没有保障。他想了解一下退休职工能否参加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退休职工也必须参加医疗保险。但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参保方式有所不同。已退休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仍需要建立个人账户,但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基金由参保单位从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入一定的比例。具体划入比例按各统筹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如某退休职工所在地的划入比例是5%,退休金是每月800元,则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是40元,全年个人账户基金是480元。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用完以后,一般自行解决门诊费用。一些治疗慢性病的费用,可以从统筹基金中支出。在统筹基金中支出的时候,退休职工本人也要负担一定的比例,通常为所在地在职职工的一半。如在职职工个人负担的比例是20%,则退休职工个人负担的比例就是10%。

医保参保证明 第5篇

兹有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原系我单位职工,首次参加医疗保险时间为XXXX年XX月,医保暂停时间为XXXX年XX月。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未入户参保证明 第6篇

惠州市中心人民 医院/卫生院:

兹有麻陂 镇塘尾村居民邱远平的小孩 邱梓浩 因未入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无法使用正确身份证号录入,系统自动分配身份证号码,请凭以下社保系统身份证号码办理其医疗保险待遇。

麻陂镇社保所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证明

惠州市第一人民 医院/卫生院:

兹有麻陂镇横茜村居民因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无法使用正确身份证号录入,系统自动分配身份证号码,请凭以下社保系统身份证号码办理其医疗保险待遇。

麻陂镇社保所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明

惠州市第一人民 医院/卫生院:

兹有麻陂 镇永丰村居民李振光 的小孩李晓扬 因未入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无法使用正确身份证号录入,系统自动分配身份证号码,请凭以下社保系统身份证号码办理其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证明 第7篇

以下××名(人数)人员截至××年××月社会保险缴费状况为在保,所属单位为公司名称交纳社保,单位编码:社保编码。

特此证明

社保机构盖章: 日期:

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 第8篇

关键词:单位证明,类别归属,证据效力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 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 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 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条规定了单位证明的法律形式、认定效力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照该规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那么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哪一类证据, 亦或能否考虑将其作为一种独立证据, 其效力又如何, 本文将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单位证明的概念及特征

“单位”并非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 仅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它原本的含义是计量事物标准量的名称, 后来被人们用来指称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 是一个和“公民”相对的概念[1]。对于什么是“单位证明”可以这样表述:单位证明是指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出具的用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诉讼中常见的单位证明有:村委会对本村村民做出的家庭贫困的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证明;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工资卡、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等。单位证明的特征一般为:第一, 单位证明是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出具, 并由其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并加盖单位印章;第二, 单位证明的内容能够反映案件的某些事实;第三, 单位证明多以书面的形式存在;第四, 单位证明是向人民法院出具的, 并需要经过司法人员的调查核实。

二、单位证明的类别归属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五条规定, 单位证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它易于与书证和证人证言相混淆, 可能被认为是书证或证人证言。那么, 它到底属于哪一类证据呢?对于这一问题, 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 单位证明与书证。关于单位证明与书证之间主要存在完全相反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单位证明即书证。因为两者都可以表现为书面材料, 单位证明的书面形式很容易被认为是书证的形式之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因为, 书证在诉讼开始以前就已经形成, 而非针对诉讼活动或应诉的需要即时制作的。单位证明却往往是在诉讼开始后, 有关部门应诉讼的需要或针对诉讼活动即时制作的, 从而认定其不属于书证的范围。此外, 部分符合书证条件的证明材料是由单位持有和提供的, 但其所以为证据与单位本身的属性无关。证据是来源于案件发生之前或发生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物体和痕迹, 它客观的记载案件发生之前和案件发生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并不反映单位的作证能力[2]。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认为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主要理由除了上述两点原因之外, 还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并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呈现出来的证据。书证一经形成, 其思想内容就是客观存在的, 不会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而单位证明往往会受单位负责人案后主观意志的影响, 虽然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做出的证明材料, 但其与书证有本质的不同。因此, 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

第二, 单位证明与证人证言。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单位”作为法定的拟制主体可以出庭作证, 即把单位证明归类于证人证言。还有一部分学者否定这一观点, 主要理由有:首先, 证人必须是能够对案件事实进行感知且耳闻目睹案件发生的全部或部分过程的人, 这就要求证人应具备感知能力、思维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否则便不具有证人资格。而单位只是法律上的一种拟制主体, 不具有自然人所具有的能力, 更不能形成所谓“单位”本身对案件的印象和感受[3]。”其次, 司法机关难以追究“单位证明”制作者的伪证责任。法律要求证人应如实作证, 如有意作伪证, 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 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实践中, 由于单位所做的证明没有统一的标准形式, 司法机关很难找出单位作伪证的具体证据, 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4]。

笔者也认为不能把单位证明归类于证人证言, 除了上述理由外, 高法解释一百一十五条也没有肯定“单位”作证的主体资格, 而是从反面说明之前的规定是不符合证人证言的基本格式要求。

第三, 单位证明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单位证明既非书证, 也非证人证言, 与其他法定的证据更无相同之处。在司法实践中, 单位证明材料却被广泛的使用, 现行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单位证明的统一适用标准, 这就导致单位证明材料往往会被滥用, 因此, 进一步规范单位证明的适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 笔者提倡把单位证明添加为法定的证据。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都是证据”可见, 单位证明属于一种证据。同时, 它在诉讼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 是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比如, 涉及到人的自然状况的有关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方面的证据, 只能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单位名义出具, 而以个人名义出具则是不合适的[5]。

三、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是指证据在证明中所起的和可能起到的作用, 它包含证明能力和证据力两个方面。单位证明也具有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的效力, 表现为:

第一, 单位证明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 是指证据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具备的条件, 以及法律对证据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要求[6]。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单位证明的证明能力就是单位具备了这三性, 就具有了证据资格。首先, 单位证明的合法性是指单位证明的形式、收集程序和主体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高法解释的规定使其符合了这项要求。其次, 单位证明的客观性是指单位证明是客观存在的, 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单位证明是以单位的名义出具, 且加盖了单位印章, 其内容往往是以一定的文书、档案、工作记录为依据, 这样就使其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程度较高, 故其符合客观性的原则。最后, 单位证明的关联性是指单位证明作为证据材料时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 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一部分或全部。司法实践中, 司法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调查收集的单位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提供的单位证明材料, 都会与待证事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且这种联系是客观的, 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 单位证明的证明力。证明力是指事实的反映所含有的证明价值, 即作为证据的事实被反映出来以后, 能在诉讼中发挥的证明作用[7]。对单位证明的证明力可以从其与待证事项关联程度大小和可靠性两方面来考察。首先, 单位证明的关联程度,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其所涉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并对证明事实有实际意义。单位证明材料对待证事实关联性程度越高, 则其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作用也就越大。其次, 单位证明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单位证明内容上的真实性, 它是单位证明的内在质的特征, 单位证明与所要反映的事实是一致的。要确保单位证明内容的真实性, 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其来源的可靠, 即单位证明材料的生成是基于单位职务的客观安排, 如会议记录、查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四、单位证明的司法运用及完善建议

单位证明不同于其他传统证据, 在取证的程序、方法与和审查判断方面也与传统的证据不同。

第一, 单位证明的收集。单位证明与其他的传统证据有许多不同之处, 包括其收集程序。由于单位证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也比较混乱。直到高法解释的出台, 才明确规定了单位证明制作、收集方面的程序, 即单位证明需要有单位负责人或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然后经过司法人员的调查核实才可能被法庭采纳, 否则, 该证据材料将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二, 单位证明的审查。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对单位证明的审查是由有关司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由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该证明材料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 该解释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法律后果仅仅是“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即举证不能。不难看出, 该举证不能的证明责任是由举证一方来承担的, 单位如果不想出证明材料, 不用担心作伪证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完全可以以拒绝司法机关调查核实、拒绝出庭作证的方式来规避这一义务, 而且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因为, 结果无非就是举证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这也跟单位没什么关系, 反而有可能会对其有益。因此, 笔者建议将该司法解释法律后果改为“被举证方和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更好地保护举证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 建议将单位证明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第九种证据。由于单位证明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 司法实践中的往常做法都是把单位证明归入书证、证人证言当中, 在适用上显得非常混乱。前文已经详细阐释单位证明既不同于书证, 也不同于证人证言, 而且,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又规定了单位证明的法律形式、审查程序和法律后果, 因此有必要将单位证明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 以更好的发挥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价值。

五、结语

综上所述, 单位证明有许多不同于传统的法定证据特征和价值。虽然高法解释第一百一五条规定了单位证明的形式、调查核实程序以及看似有效的法律后果。但是, 并没有规定单位证明是一个什么样的证据, 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就很难准确判断其证明力, 导致司法运用复杂化。把单位证明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 以明确它的证明力大小的评价标准、完善其法律保障措施, 使其发挥还原案件事实, 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般功能, 对人民法院实现和谐司法和公平正义的目标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余健.论行政处罚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4.

[2]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lt;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gt;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3]张金明.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证据形式探讨[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4]李传军, 刘蕾, 宿秀兰.民事诉讼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J].山东审判, 2011.

[5]金恺.单位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证据种类[J].检查实践, 2005.

[6]杨连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

结婚登记将不需单位证明 第9篇

——据《南方日报》

点评:法律在上,以法为大,个人的事,个人承担责任,像结婚离婚这样的事,何劳组织再“证明”呢(另悉,还有不少人认为,只凭当事人的口头声明就认可其婚姻状况,易出疏漏,如制资料详备的个人身份电子卡,必要时打开一看,则一目了然,既方便,又保密)。

早恋应改称“中学生恋爱”

北京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主任闵乐夫说:“说‘早恋’就有批评倾向,有道德价值判断,不科学。正确的提法应该是‘中学生恋爱’。”

闵乐夫说,现在中学生“恋爱”已出现了低龄化、普遍化和公开化的趋势,对此,学校和家庭不要惊慌失措。“棒打鸳鸯”、“跟踪盯梢”反而会使孤立无援的两个人风雨同舟。如果我们珍视他们的情感,并和他们一起审视这种情感,共同探讨中学生恋爱值不值、本该学习的时光恋爱该不该、能否既不违背情感又被社会规范所承认等问题,会比粗暴干涉的效果好得多。

闵乐夫认为,中学生恋爱有两个特点:情感的不稳定性和结局的不确定性。所以不能武断地判断对错,要辩证看待,学校和家庭对此要有一颗平和之心。“早恋”一词是十多年前出现的一个不科学的本土化的定义,容易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批评,忽视对中学生恋爱者本身的关怀。

闵乐夫指出,面对中学生恋爱问题,禁止并非良策,默许是种失职,教学生把握成长才是良策。青春期教育可以有多种渠道,如青春期教育进课堂,开展主题讲座,同伴教育,开主题班会,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也要予以配合。

——据《北京晨报》

韩议员要为狗肉立法

韩国国会议员宋锡赞近日发起法律草案签名征集活动,以推动国会把家狗列入家畜行列。宋锡赞说,狗是韩国的重要家畜之一,而且狗肉在历史上一直是韩国人餐桌上的食品。但是政府一直未能在法律制度上明确这一点,而现在又对一些文化传统迥异于韩国的外国人士反对食用狗肉的有关意见过于担心,这是不正常的。他说,韩国应该把家狗列入到《家畜处理法》的家畜名单中,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此举得到了众多知名人士的支持。

——据《福州晚报》

妻子诉讼要求性权利

李刚系宜昌正大公司伍家岗某种猪场门卫,去年2月25日晚,被告张立强驾驶鄂E-DO517号货车运煤到种猪场,李刚将栅栏门打开,站在墙边水泥坎上,让张立强驾车通过。然而张立强开车经过时将李刚挤伤,致其骨盆骨折和其他多处损伤。事后,原、被告之间就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未能协商一致,李刚遂诉至伍家岗人民法院。经法医鉴定,李刚骨盆骨折致神经损伤,导致性功能障碍,伤残程度为6级。

在案件审理中,李刚之妻孙某又以因被告张立强的过失,造成其丈夫完全丧失性功能,导致他们无法过正常夫妻生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性权利都应受到法律保护,性权利包括合法获得和给予性生理享受的权利,被告张立强侵犯了孙某的性权利,给两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判决被告张立强一次性赔偿原告李刚因车祸造成的各种损失14万多元,赔偿原告孙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文中人均为化名)

——据《长江日报》

点评:性权利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性权利天经地义,就是要理直气壮。

新华社消息在重庆精神卫生中心,年仅21岁的韩燕燕则是最令医护人员们痛惜的病员,她被送进医院那一天,刚好收到国内某著名高校连续五年硕博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韩燕燕5岁时就被送进学校,从小学一年级到21岁考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得病的16年间,她无时无刻不在父母严厉的管教下苦熬。自韩燕燕得病住院以来,其父母每天都会来到床前,痛心疾首地呼唤女儿。只可惜,这一切来得太迟了。

激动网消息哈尔滨市公证部门最近接待的一些市民,要求对方用“我爱你一辈子”、“永不变心”等字眼来保证婚姻的永久稳定,但此举并没有得到公证部门的认可。原因是情感公证属于道德范畴,无法物化。即使公证了,法律也不能真正保护情感受害者的利益,婚姻的稳定还是要靠双方用行动来维护。

南方网消息一年只有365天,台湾却有人可以一年看病900次,等于一天上医院3趟,夺得“看病冠军”,令人不可置信!

新华社消息漫步时下的上海,“男士止步”的告示随时可见,其中以女子美容院、护理馆和健身场所居多。“男士止步”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无关女权主义,无关性别歧视,男人女人都需要属于自己的性别空间。

《羊城晚报》消息2001年12月17日上午,德阳市郊天元镇敬老院里,95岁的高龄老人赖自珍与88岁的唐太安喜结连理。上千居民见证了这一幸福时刻。

一脱成名是与非

靓丽的成都女孩静静(化名),当着三位摄影家和一些记者的面,毫不羞涩地脱去所有衣物,将自己的玉体展现。她笑着说:“人体艺术本来就很美,我愿意展出自己的人体摄影作品,让观众知道成都女孩的美丽。”摄影家何远波一边拍摄,一边赞赏:“我真没想到成都女孩艺术思维如此前卫、时尚,胆大得令人敬佩。”20岁的模特静静是地道成都人,现在某师范学院读大三,同时又是歌手。记者问她怕不怕?她笑着说:“我妈妈支持我来的。我不怕同学、邻居议论,不怕男朋友分手,更不怕作品公开展出。你一定要把我的名字写出来,我想让同学明天吃一惊。明天我会因此而出名!”

渴望一脱出名的消息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出较大反响。如此大胆的选择成名方式,是一种勇敢,还是亵渎人体艺术?是商业炒作,还是单纯为了追求艺术?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话题,大家众说不一。

有人认为,现在有些女孩成名心切,靠青春、体形而不是通过学习刻苦的渠道出名,太功利性、实用性。用暴露身体的方法出名显得很幼稚、粗浅,即使出名也不会是好名。

有人却觉得那个女大学生很不简单、很勇敢,这是社会进步和观念转变的表现。只要不对社会及他人造成伤害和侵犯,又不越过最后的道德底线,哪怕她是为了出名,也无可厚非。

——据《华西都市报》

22.8万1月7日,广东东莞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以22.8万元的高价买下新疆摄影家晏先的摄影作品《瀚海行》的商业使用权。该公司董事长黄建平认为,出22.8万元,他“捡了个大便宜”。他说,该作品所反映的沙漠风光和粗犷、豪迈的西部风情,与其企业生产的马可波罗瓷砖系列产品的卖点及品牌内涵不谋而合。“我敢说,如果在美国,面对一个其产品在内涵上与作品风格如此珠联璧合的买家,作者的开价起码在200万美元以上”。

5000万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口男性比女性多5000万。

1/3俄罗斯统计局11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三分之一的俄罗斯婴儿是由未婚妈妈所生。这一数字比十年前增长了一倍。

93亿联合国《2001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说,世界人口到2050年将增加50%,即从目前的61亿增加到93亿。

参保证明 第10篇

特此证明。

XXX年度医疗保学校(盖章)

参保证明 第11篇

特此证明

社保机构盖章: 日期:

★ 参保申请书

★ 社保参保凭证

★ 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手续

★ 四川省社保参保证明

★ 人社部全民参保工作简报

★ 《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须知

★ 缴费人员类别、医疗参保人员类别怎么写?

★ 参观后感

★ 用人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绵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参保证明 第12篇

兹有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都市桃源分公司(单位编码:20014292)职工等 1 名员工已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参加

特此证明人员名单如下:

被证明单位名称及公章

单位参保证明 第13篇

我原是一家公司流水生产线的负责人。3 个月前,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鉴于我曾为公司拖欠加班费之事,带领部分员工与公司主要领导发生过激烈争执,出于报复,拒绝与我续约,还假借各种理由,拒绝向我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暂时还未找到工作,我虽已参加失业保险2年,却一直无法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读者:谢某

谢某读者:

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员工录用参保证明 第14篇

证明

兹有XX,女,XX地方人,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正式员工并已参保,社保编号为123456; 特此证明!

某某公司2011-10-8

上海社保参保证明 第15篇

首先每个城市的社保政策都不相同。在上海是不需要提供社保参保证明或者社保手册的。上海的社保卡不是公司发的,而是个人去社保中心办理的,因为需要拍照片。

上海的社保卡是同医保卡合并为一卡,可以去医院看病或者医保药店买药的。70周岁以上的上海老人可以凭此卡可以刷卡免费乘车或地铁。

新公司可以看到你缴纳的基数来推测你的薪资,但是这个有时候是不准确的,因为社保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需要参保证明,在上海可去当地距离你最近的社保中心凭身份证打樱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社保接续卡要辞职后现公司才会给你,新公司根据社保卡的扣款情况,可知你的大概薪资,社保接续卡就是最好的社保证明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参保,在参保时都应该建立手册,用于缴纳保险以及记录个人账户。新公司可以通过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给你出具的个人账户清单知道你的薪资。社保参保者证明应到社保中心办理。

一、关于综合减负的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包括个体从业、自由职业人员中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纳入综合减负的范围。

二、关于职工年收入的确定及审核

(一)职工年收入的确定

综合减负所涉及的职工年收入,原则上按上一(自然)的年收入计算,即本医保(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综合减负所依据的上一年收入,为上一自然(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收入,下列情况可区别处理:

1、上一不是按月有收入的,可按照上一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2、在本中途参保(包括新参保或恢复参保),没有上一收入的,可按照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3、在本中途新纳入城保的退休人员,没有上一收入的,可参照当年月平均养老金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4、当年年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按当年月平均收入标准,折算成年收入。

上述年收入确定后,原则上在一个医保内不再进行变更。

(二)职工年收入的证明和审核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对参保人员提交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审核。其中,关于个人收入项,应当由有关单位(部门)予以核证并盖章证明。

1、在职职工申请综合减负时,当前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包括公章、劳动人事章、工会章等,下同)予以证明;当前无工作单位的(包括尚未重新工作的协保、参加城保的个体从业及自由职业、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当前失业等人员),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加盖印章。对于填报的个人收入显失合理(如明显为非年收入)的,应向上述有关单位或部门核实,确实有误的,应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据实改正。

2、退休人员申请综合减负时,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可通过“12333”社保网,核实其养老金收入情况。其中,设置个人密码的,可要求本人输入密码后再进行查询。

对非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如干休所),应由其所在管理单位盖章证明。

3、对于在上中途由在职转为退休的,其可按其上年第一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折算年收入。如可提供退休前的收入证明(《申请表》由原单位证明并加盖印章)的,年收入可分别按在职、退休累计计算。

(三)2004医保,上年最低工资标准为68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1.5倍的金额为33240元,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金额为66480元。

三、关于与其他减负政策的衔接

(一)在2004医保内(2005年3月31日截止),综合减负与现行高额减负可同时适用。具体办法如下:

1、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高额减负标准的,先按高额减负的有关规定进行减负。完成高额减负后,其剩余自负医疗费(扣除已减负部分,下同),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剩余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再进行综合减负,完成综合减负后则当次减负操作完成。

(2)剩余自负医疗费不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完成当次高额减负后,剩余自负医疗费可计入此后综合减负自负医疗费计算范围;

2、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符合综合减负但尚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累计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可先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自负医疗费进行综合减负;

(2)自负医疗费中,住院(包括急观)及家庭病床自负医疗费累计未达到综合减负标准的,暂不受理减负申请。至本医保末,自负医疗费仍不符合高额减负标准但符合综合减负标准的,可按综合减负政策进行减负。其中,医保中途终止医保关系的(如死亡),可在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清算前,办理综合减负。

(二)参保人员进行综合减负前,应先完成下列医保减负:

1、透析人员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2、精神病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疗机构操作);

3、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4、2002与2003医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差额部分减负(医保中心操作)。

(三)参保人员参加总工会互助保障计划的,在申请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先到工会部门办理给付手续。区县医保中心在办理高额减负和综合减负前,应向参保人员说明。

由于目前医保部门与工会部门之间的相关信息传递是非实时进行,申请中有门诊大病以及住院自负医疗费的,需在工会部门办妥给付手续的10天后(最短时间界限为医疗费发生后的20天),医保部门方可受理相关的减负申请。

(四)参保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应在申请综合减负前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手续,之后再申请办理综合减负。

四、关于综合减负操作的其他规定

(一)在一个医保内,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综合减负时,应完整填写《申请表》和办理证明手续,之后再申请综合减负时,不再需要提交《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在首次申请减负时,如符合“先高额、再综合”的,可只填写《申请表》和办理相关证明手续,不再填写原高额减负申请表。

(三)当前参加个保、镇保的人员,曾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减负规定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填写《服务窗口业务支持申请表》,由市医保事务中心临时变更其适用的“医保办法”后再进行减负操作。

(四)综合减负减负金额的依据,按“系统为基准、收据为调整”的原则计算,高额减负同时按此原则进行操作。

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在输入相应数据(如收入、公务员医疗补助额等)后,操作系统将自动生成自上一次申请减负至本次申请减负期间全部可减负金额,参保人员对该金额无异议的,可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参保人员有异议的,经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核验,在分类自负或其他各类减负金额确实存在差异的,可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医药费收据进行金额调整,之后由操作系统重新生成可减负金额,并按操作系统相关提示完成此次减负操作。

(五)受理综合减负中的医疗费收据,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应予以留存,具体留存、保管、归档办法另行规定。

五、关于定点就医

个人参保证明 第16篇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四、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六、办理结果

1、参保单位开具参保证明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节假日顺延),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2、申报资料齐全,经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当即受理,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的,及时告知不能办理原因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参保单位开具本单位参保人员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申请函(说明用途)、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开具本人参保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须填写《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查询登记表》,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回家参保医保证明 第17篇

_省 ______ 市县(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为:,是我校_______级____________专业班学生,学号,在校期间已办理南昌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1年9月1日至201年8月31日在校期间享受南昌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特此证明!

学院(签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只限我校全日制学生办理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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