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2024-06-03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精选10篇)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准则)

一、安全管理原则

1、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司道路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责任心。结合我司道路危货运输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司危货驾驶员、押运员是安全生产一线直接责任人,对危货运输安全必须全面负责。

二、安全目标管理

1、危货驾驶员、押运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押运员应定期参加交管部门或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每考试一次,无故不参加,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驾驶员行车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节约油材料,爱护车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装卸危货时,押运员必须现场监督,仔细观察有无异常现场。

3、驾驶员、押运员外出作业时自觉配合门检专职管理人员对其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工作。并有专职管理登记记录检查情况,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才能出车。

4、在行车中押运员用驾驶员一起以安全为中心,不得超速行驶,不搭乘无关人员,确保行车安全。押运员一定要履行职责,紧守岗位,确保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严禁危普货物混装的违法运输行为。

三、车辆维修

驾驶员要随时掌握车辆状况,按季度做好二级维护保养,车辆需要维修时,应到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和检测。确保维修项目准确到位并达到合格要求。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须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其主要工作包含:检查仪是否正常、检查转向、制动系统、灯光照明是否灵敏、发动机有无异声行车手续、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辆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在危货运输过程中如有事故发生,驾驶员、押运员应就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如现场一时解决不了,要迅速向当地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说明所发生事故的一切情况,同时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标志,积极配合前来救援相关部门的工作和巡查调查。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2篇

安全保证书

为保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道路危货运输环境,我作为一名道路危运驾驶从业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根弦,保证做到如下:

一、做到随车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本人从业资格证等道路运输行业相关证件。

二、及时查看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承运人责任险、营运证件、安全铺助设备、标志灯、标志牌等,坚决不开“问题”车。

三、按时参加企业召开的从业人员安全例会。

四、按照许可的范围从事道路危运经营,不超载、不超速。保证做到文明礼貌服务,不抢道,不抢会车,不开斗气车;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五、做到严格认真执行行车操作规程,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车辆安全检查工作,运行中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六、保持车载GPS定位终端设备(视频监控)良好,有情况及时告知企业。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属危运企业盖章: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3篇

14家企业以石油仓储为主要业务,涉及到的危险货物以3类物质为主,因此该港区危货作业企业主要面临的重大事故为火灾爆炸事故。为有效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安全生产[3]。本论文主要针对14家企业2012-2015年期间企业在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措施。

1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2012-2015年4年期间,14家危货作业企业中企业在职人数、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见表1。

据表1可知14家企业均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以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为补充,符合安全生产法要求。从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来看,2014年平均比例为0.109,2015年平均比例为0.115,同比增长0.006,整体上港区危货作业企业有意于聘用更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在提高。

进一步分析表明,2012-2015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比例呈上升趋势的企业有7家。安全管理人员比例基本保持不变的企业2家。而呈明显下降的企业有4家,但下降后的安全管理人员占比也符合法定要求,短期下降现象属于企业人员流动的正常现象。

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比例不得少于2%(不足50人的企业不得少于1人)。参照此规定,P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达到标准,需要引起相关政府的关注。

注:表中“—”表示该企业在该年度未正式投产,暂无数据。

2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本节分析了安全管理人员资质情况、专业分布,学历分布情况。其中安全管理人员资质都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考虑到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已经离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据不全。本文只统计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年龄及学历分布。从表2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专业分布情况。安全管理人员中具备系统安全知识的安全工程专业人员的企业6个企业,其余8个企业选择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因熟悉工艺和设备,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安全管理是一个优势,但是往往因缺乏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及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透彻理解而容易出现安全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

(2)学历分布情况。14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总数为7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数为3人,占比4.1%,本科学历人数为33人,占比45.2%,本科学历以下人数为37人,占比50.7%,说明学历普遍不高,对于企业系统化安全管理不利。

(3)年龄分布情况。14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年龄段主要分布于30~50岁,比例为75.3%,年龄小于30岁的比例为18.7%。大于50岁的6.8%。30~50岁正是精力充沛期,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在年龄上的分布是比较合理的。

(4)性别分布。由于危货作业企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因此企业更趋向于招聘男性。数据显示,总体男女比例为66:7。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尚无资料证明性别差异对安全管理会造成影响这个比例是受行业影响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年限情况

本节分析14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学历、履职年限、履职时间以及企业性质与正式投产年份。从表3可直接反映出了14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安全管理领域履职情况,进一步反映出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依据表3数据以及实地走访调研综合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已建成多年且经营状况较好的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或上市公司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这类企业有K、B、A、P、G、及F公司。从表2看到。这些企业因其制度完善、薪酬设计合理、安全管理理念先进,对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具有吸引力,履职年限较长,人才稳定。

(2)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该港区近年来新建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主要有I和J两家公司成立于2013年。虽为民企,但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及安全监管力度加大的前提下,比较重视安全管理,其安全管理人员稳定性较高。

(3)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该类企业有C、L及E三家公司。这类企业受经营效益、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理念等影响较大,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方面受到的制约较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4)注册安全工程师配置情况

14家企业中,I公司、L公司、M公司3家企业没有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新安全生产法第24条关于“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定。

4 结论及建议

本文以某港区14家危货作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大量的调研活动,主要结论如下:

(1)各个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且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大部分企业还配备了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整体上看,14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比例是呈上升趋势。

(2)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层次主要分布在高中至研究生,其中高中及大专生所占比例较大,因此总体上存在学历偏低的状况;安全工程专业人员数量较少,由生产技术人员跨行实施安全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优点是熟悉工艺流程,了解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节点;缺点是安全管理的系统知识不够全面。

(3)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与企业的经营情况有直接的关系。一般地,效益好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新建企业比效益一般的企业、老企业、私人控制的企业对人才更具有吸引力。所以,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发生并购重组等情况时,人才往往容易流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管理真空,造成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而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4)大部分安全管理人员缺少港口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经验,对危货企业的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过程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如下: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职责的明晰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2)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搭建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为企业分享安全管理经验提供机会,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3)相关政府提供解读法律法规及宣传安全管理理念的培训班,可以聘请专家作为安全管理人员的讲师,培训班频次根据企业需要弹性定制;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属地管理部门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建议由港区政府牵头,成立由对该港区危险化学品(港口危险货物、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所有部门参加的安全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各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行为,避免多部门监管衔接不当造成安全监管真空;或造成监管重叠增加监管成本,同时也让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以更小的管理成本获取更好的安全效益,提高港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根据需要由所在区域企业出资,政府建立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及标准的数据库,既满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平时学习使用的需求又为企业减少支出。

(6)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除了改善其基本素养外,还应考虑人员流动情况的客观存在,为此政府、企业和管理人员应共同发挥积极作用,从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培养及港区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激励制度方面加强建设。

摘要:以探索某港区危货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为目的,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等途径,分析了该港区危货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素质及履职年限三方面的情况。结论表明,该港区安全管理人员情况配置较为合理,但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偏低且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数量占比低,企业安全管理良莠不齐等情况。针对该分析结果,论文给出有利于安全管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提升的对策,以实现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需求。

关键词:危货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策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树坤,谭小群,陈国华,等.基于风险的化工园区安全库存量评估模型研究[A].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学术年会[C].2011.

[2]Chen G,Wang S,Tan X.Evaluation Model for Safety Capacity of Chemical Industrial Park Based on Acceptable Regional Risk[J].中国化学工程学报(英文版),2015,23(1):121-127.

[3]李健,白晓昀,任正中,等.2011-2013年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4(06):142-147.

[4]段伟利,陈国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绩效评估建模与应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20(5):53-61.

[5]张峰,殷秀清,董会忠,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评价体系研究[J].工业经济论坛,2015(01):99-105.

[6]李合军,刘铁忠,李志祥.煤矿安全管理能力理论框架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0(05):143-147.

[7]曾志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J].广州化工,2014,42(08):237-239.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4篇

全国危货运输联盟是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与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骨干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共同发起,并由相关企业及单位自愿参加的行业性协作互助组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入联盟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危险品货物的运输需求也越来越多。但我国的危货运输企业总体还存在着小、散,以及服务能力差,网络化、规范化运营能力不足等问题。而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也对危险品货物的运输给予了高度重视,除了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之外,也在通过其他各种方式,积极引导行业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此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联盟的成立,就是非常有益的探索之一。

当天,在完成全国危货运输联盟成立仪式后,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宁波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现代物流报承办的“201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研讨会”召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徐亚华巡视员在会议中指出,“在我国目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运输企业‘多、小、散、弱’的现实情况下,建立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有助于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提高行业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将会大力支持联盟的发展,在政策、项目、资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保障,同时也期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危货运输服务联盟发展,对联盟企业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共同推进危货运输服务联盟快速、健康发展。”

全国危货运输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全体理事大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理事,联盟设常务理事会为日常管理机构。联盟秘书处设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5篇

1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重要意义

多年来,由于道路运输市场的放开,使我们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不断增加。目前,黑龙江省有营运车辆17万台,营运驾驶员24万名。一方面他们为运输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进入运输市场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素质不同导致经常出现偷拉私运、野蛮服务、偷漏税费、事故频发等现象。因此,为了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管理,国家交通部出台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作为专门规范营运驾驶员管理的第一部行政规章,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也必将促使黑龙江省的道路运输业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1.1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是道路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国家交通部在十五期间道路运输工作的总体目标中提出,要实现“行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道路运输重要岗位从业人员中,营运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修理工、乘务员等重要岗位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一二级客货运输企业、二级以上客货运输站场国际质量认证率达到15%以上;客运‘三优、三化’服务明显加强,货运商务事故率明显降低;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事故率、年重特大安全事故次数和死伤人数分别降低10%”。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增长,属于驾驶员为主要因素的事故约占70%以上,近几年重大的客、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营运车辆的重大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是十分巨大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大事故往往在经济损失之外,还会酿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引发更为严重的生态环保问题。同时,因运输服务质量差,宰客、甩客、超载现象屡禁不止,不按安全行车操作要求驾驶车辆、疲劳驾驶等情况也时有发生。由于交通运输事故频发,旅客、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缺乏应有的保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分析这些事故和问题的具体原因,可以明显看出,有的属于职业道德问题、有的属于驾驶技术问题、有的属于业务知识问题,但是归纳起来,应该看到营运驾驶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高是酿成重大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是十分必要的,是保障道路运输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

1,2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

营运驾驶员是运输生产一线直接服务社会、服务旅客和货主的主要工种,肩负着比为单位内部、个人服务的普通驾驶员更重大的社会和经济责任。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营运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运输服务知识和服务技能,了解道路运输法规业务规范,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车辆维修、故障处理知识和娴熟的驾驶技能。营运汽车驾驶员不仅关系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直接关系着驾驶员个人的生命和家庭幸福的安危。

我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直认为,持有<驾驶证》的正式驾驶员在没有经过后续培训和再教育的情况下,不断涌入营运驾驶员队伍,由于其综合素质远不能满足营运驾驶员职业化要求,致使营运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下降,是造成运输秩序的混乱,运输成本升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服务质量下降,运输服务纠纷、客户投诉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极不适应。所以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就是要在我国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将会提高营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1.3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是与世界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的需要

发达国家普遍将驾驶员分为私家车驾驶员和商用车驾驶员两类分别进行管理,相应地把驾驶员培训也分为私家车驾驶员培训和商用车驾驶员培训。私家车驾驶员培训是汽车驾驶技能的普及培训,是为人们进入社会开始工作和新的生活进行的特殊能力补充。但在这些国家如果准备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成为职业驾驶员,除需具有一定的私家车驾龄要求外(如美国规定为3年),还必须参加商用车驾驶员的职业培训。所谓职业培训,实质是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的全面教育过程,其培训内容广、项目多、要求严、时间长(如美国商用车驾驶员培训时间为200~300学时)。同时他们对于已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商用车驾驶员,还采取每隔几年进行再教育的办法(如日本规定每隔3年对职业驾驶员进行轮训检测),以保证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水平。而我国在这些管理模式方面仍是很大的空白。随着加入世贸与世界通行的管理模式相比,我们明显不够规范。因此,开展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将会加快与世界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

2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发展的根本途径

作为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的管理部门,在开展职业培训中应该做到思路清、决心大、起点高、合力强;在宣贯过程中应做到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宣传到位、培训到位、技术到位、考核到位。

2.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教员教练员如果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培训,整体教练水平不高,将影响培训质量。黑龙江省现有教员教练员300名,为此要把教员教练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举办教员教练员培训班,使所有的受训人员系统地学习驾驶理论,实际操作技能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等,经考试合格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运驾驶员准教证”。通过系统的培训,教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同时还可以举办全省职业培训教员,教练员大比武活动,这样既可以调动学习热情,又起到考核教员、教练员技能的作用。

2.2设立机构,建立考核组织。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要做好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和考试工作,就要依照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培训机构。黑龙江省现有培训单位83家,这些职业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在本辖区内需进行职业培训的营运驾驶员的职业培训工作。作为职业培训的管理部门应每年对这些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将继续从事职业培训工作,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职业培训资格。只有推行这样的竞争机制,才能推动职业培训机构的前进步伐,才能促进营运驾驶员职业化的健康发展。同时,为了严格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应在全省范围内,设立统一的考核小组。并制定考核的规范标准,明确考核员的条件,申报程序,考核员的职责及监督管理等。考核员应参加统一的培训,持证上岗。

2、3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规范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了能及时、准确的发放从业资格证,应当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开发和推广微机软件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以“一个中心,两个系统,三个层次”为基础的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处理和数据共享。“一个中心”是指统一的管理中心,应以行业管理单位为牵头,即黑龙江省运输管理局为行业管理中心;“两个系统”是指信息管理建立和传送系统、信息补丁和升级系统;“三个层次”是指省、市两级行业管理单位和培训单位。同时,建立培训学校之间横向联系的信息网络,以及职业培训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系统,引导和鼓励培训单位开发和应用先进的培训和管理技术设备,提高职业培训的科技含量,为全省职业培训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快速、可靠、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以满足职业培训发展的需要。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6篇

危货车辆安全运输调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及先进的科学技术,结合人性化的设计理念,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流程、节约成本,全面实现管理自动化,给企业单位提供了一个科学、规范、系统的管理手段,改善以往人工运行管理过程中繁琐的工作流程,从而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自动化,改善企业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二.系统特点

建立完善的危货车辆监管系统,可以对危货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危货运输的跟踪救援与调度管理,相关部门可有效的监督驾驶员超速行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对正处于超速、抛锚、遇劫等情况的运输车辆采取报警、自动熄火等措施,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为危运车辆增加安全系数,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对保障司机人身财产安全和运输安全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平台介绍 1.监控调度

系统建立起了车辆与监控中心之间迅速、准确、有效的信息传递通道。中心可以随时掌握车辆状态,迅速下达调度命令,提高运营效率。同时,可以收到司机的紧急报警,根据需要对车辆进行远程控制。

2.紧急报警

安装车载终端的车辆内装有报警开关,报警开关一经触发,将连续发送报警信号和位置信息到调度中心GIS终端。网络通过监控终端可选择进行位置跟踪,启动车内隐藏麦克进行录音。同时,可对其它所有安装车载终端的车辆广播消息,通告出事车辆的情况,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有效地保障了驾驶员的人身安全。

3.信息服务

监控中心可以向车辆司机提供交通信息、线路咨询信息、行业信息等,为司机提供服务。

4.车辆管理

对车辆进行集中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管理内容涵盖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牌号、车辆类型、颜色、驾驶员等)、安全纪录等。系统将对车辆的所有这些信息进行采集、录入,而后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以及查询功能。

四.系统效益

◆ 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方便企业调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 ◆ 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 ◆ 实时监控车辆,保证人车安全 ◆ 全程轨迹记录,加强运输管理 六.系统功能 联网监控

本系统可以在公司总部建立一个总监控中心,同时可以在异地的分公司或客户处建立不同的分监控中心;总中心控制所有的车辆,每个分中心只能监控到自己被分配的车辆;分中心将无法监控或查询到其它分公司或客户的车辆;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多级异地联网协同监控管理。

定位跟踪

监控中心可以按照自己对车辆的监控需要,设定监控的间隔(时间最快1秒钟监控车辆一次)跟踪任何车辆,被监控的车辆将按照中心设置的时间间隔自动回复车辆的位置、行驶速度、运行方向、时间等信息到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地图上将详细的记载车辆行驶路线及车辆状态,监控中心24小时完全实时监控车辆的使用情况。

区域查车

系统可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划定区域,2秒钟内即可查找到区域内的目标车辆并使用红色标记。系统内我们设定了多通道快速传输功能,以一点对多点的方式,确保了车辆的查询和报警能同时进行并且信息不会丢失。

轨迹回放

车辆历史行驶数据将保存至数据服务器,特殊情况发生时,可通过监控软件调取并进行分析。

信息服务

信息发送系统完全采用GPRS通信技术,可编辑温馨提示、道路状况、天气预报、股票行情等短信单发或者群发,而用户和监控中心均不会另外增加通信费用。

报警功能

监控服务中心收到车载终端发来的报警信号(如主动紧急报警、断电报警、欠压报警等),系统将进行自动分类处理,并伴以声、光或语音的方式提示指挥人员,报警的车辆在地图上以醒目方式显示报警状态和报警地点,并根据需要将报警目标的监视级别提升,同时自动录音。指挥人员可根据报警情况和警力分布,用短消息或语音进行指挥调度和警情处理。

(1)紧急报警

通过报警按钮的触发,在2秒内将警情报至监控中心;;(2)欠压报警 电压过低监控中心收到报警;

(3)超速报警

当车辆超出预先限定的速度时,中心收到报警;(4)越界报警 当车辆驶出(入)限定的区域时,中心收到报警;

(5)断电报警 当车辆主电源断开以后,立刻启用后备电池,监控中心收到断电报警。(6)出入界报警 入界报警:可以指定若干矩形区域,一旦车辆进入该区域,车辆就向监控中心发送一条越界报警信息。

出界报警:可以指定一个多边形区域,一旦车辆离开该区域,车辆就向监控中心发送一条越界报警信息。

(7)防盗报警 车载终端兼容原车防盗器,车载终端并且能自动检测各种汽车防盗器的报警信号,如发生被盗报警,车载终端将马上锁住车辆而无法启动,并向中心报警。

(8)天线开路报警 当设备天线遭到破坏断开以后,中心收到报警。通话功能

司机和监控中心可随时随地进行语音通话调度,音量大小可以调整,司机可以免提对讲。断油、断电

该功能突出的特点之一是能最大程度地保护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当车辆被抢时,驾驶员可避免与劫匪正面发生冲突,只要悄悄按下报警开关,或脱险下车后用电话向监控服务中心报警,3秒钟以内中心就能收到报警信号,管理系统根据车辆档案库,显示出报警车辆的各种数据(如编号、车型、车牌、颜色、驾驶员姓名、性别等);同时,监控中心的电子地图上能立即显示出报警车辆的位置、速度、运行方向等信息,使车辆无处遁形。

监控服务中心经授权后可随时对车辆进行实时监听和控制(遥控熄火、断油断电或声光报警),锁定车辆位置,配合警方快速出动警力,跟踪捕捉罪犯,解救遇险司机,缴回被盗抢的车辆。

(1)在2秒内远程对车辆实行断油、断电(2)远程对车辆恢复油、电 远程监听

中心可用电话或录音设备对车内情况进行监听,而且监听命令的通信权限最高,它将强行终止所有其它正在进行的通信如一般通话、GPRS连接(假若移动公司不支持GPRS与通话同时进行的话)而转入监听拨号。

图像抓拍

当警情发生时,监控中心下发指令可以直接查看车辆内部图像,直观反应车内状况。

当要检查车辆是否超载时,只要抓拍一张照片一目了然。

针对出租车辆特殊情况,车载设备可与车辆空驶牌连接。当有乘客乘坐出租车辆,司机将空驶牌按下时可自动抓拍图片并传至服务器保存,图片保存时长可超长保存至三个月甚至更长,监控中心可根据需要调取相应的图片。这样既保证了出租车司机的安全,又为以后特殊情况发生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身份识别

能过指纹采集器采集司机指纹,并通过车载设备将采集的数据传输至服务器,可正确辨别出租车驾驶者信息。

黑匣子功能

通过车载终端运算里程,采集车辆启动、停车、刹车、转向等数据,可分析事故疑点、速度曲线分析等数据,为出租公司管理提供分析参考数据。

更多功能:导航服务 电子围栏 路线报警 常规、分段超速报警 出、入界报警 停车报警 往返统计 增加道路标识 油耗管理 疲劳驾驶 行驶里程 工时统计

停车统计 开关门锁 点火状态

七.软件平台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7篇

XXX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 发 人:XXX

(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戒标志设置等)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6.6租用停车场时,安检部要进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时,应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6.7安检部应建立停车场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租用停车场时,需在安全责任协议中明确对方应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和专人值班记录。

2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3.2.2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

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5.1监控值班规定

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5.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5.1.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5.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5.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监控值班室职责

5.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5.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5.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5.3监控管理

5.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5.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5.3.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沟通。确保安检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5.3.4公司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5.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5.3.7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3.9监控人员应利用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3.10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5.3.11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5.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5.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4.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4.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5.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5.4.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5行驶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5.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5.5.5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5.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5.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5.6疲劳驾驶的界定

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第8篇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简介

我国颁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试图建立统一的道路运输体系, 从而保证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当中, 一方面需要提高道路运输的装备水平、运输站点环境以及机车维修技术等, 另一方面也需要从业人员这一软实力的支撑。目前我国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已经超过1800万人, 并且还在持续增长, 因此道路运输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就业以及创业机会, 不过也对他们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以及经营理念提出新的标准以及要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实施, 是改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水平的关键举措。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可以分成六大类, 即客货运输员, 危险货物运输员, 机动车维修人员;机动车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这六种分类当中, 客货运输员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员需要获得从业资格之后才能进行道路运输活动。

二、目前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迅猛, 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资格管理方面难以跟上道路运输的发展势头, 这就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

1. 从业资格考核管理不够诚信

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在从业资格考试过程中实行的是一种信誉考核制度, 计分考核以及诚信考核的内容涉及到各个方面, 包括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这就要求交警部和其它各个交通系统内部的部门要互相协作, 才能够将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落到实处。

2. 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

很多从业人员对资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没有认识到道路运输行业的工作会直接影响到道路安全这方面的公共利益, 一些从业岗位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 这就要求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 才能够掌握这方面的业务知识。不过我国的现实情况是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面临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问题, 同时对从业资格证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不按期履行诚信考核的义务, 甚至一些从业人员还无证上岗。

3. 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较差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不够到位, 这就导致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盲目管理。目前我国道路运输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已经越来越系统化并且正规化, 并且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这就要求管理人员一方面要掌握道路运输方面的管理知识, 另一方还需要精通道路运输方面的业务知识。不过目前情况下, 一些管理人员掌握的道路运输的业务知识不够, 并且缺乏对专业技术以及专业知识的了解, 从而无法推动资格管理工作的认真落实。

4. 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方式僵化

目前我国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在进行从业资格培训的过程中, 还是使用传统的培训方式。教员在课堂授课, 下面学员则集中进行培训, 同时以书本知识以及理论知识作为主要的培训内容。因为培训的时间往往比较长, 并且培训的方式也很单一, 因此学员很容易就会出现厌学情绪, 从而难以取得理想的培训效果。除此之外, 对那些身处边远地带的从业人员来说, 由于不便于参加集中培训, 在培训的时候经常会出现缺员问题。

三、加强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对策

道路运输对扩大就业、方便人们生活乃至于推动经济发展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而从业人员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道路运输的发展水平, 尤其是在保障运输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需要采取切实措施, 提高对从业人员加强资格培训工作。

1. 转变从业人员思想观念

我国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在学历以及素质方面仍然比较欠缺, 所以会存在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感的不足。这就要求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 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感的水平。例如对那些客运驾驶员来说, 可以从他们的规范驾驶以及文明行车入手, 本着对他们生命的珍爱, 督促他们自觉养成安全驾驶的习惯。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应当转变教育方法, 不能依赖传统上的宣传方式, 而是要将集中辅导以及个别座谈结合起来, 针对不同性格、性别、年龄以及学历的从业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从而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2. 严格资格管理审查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的重要环节,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对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获取从业资格的管理, 严格控制从业资格、培训以及考试等工作, 对于那些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以及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准入。除此之外, 交通管理部门还需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活动监督以及管理, 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那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要及时记录他们的违章行为, 然后通报发证机关, 并要求发证机关严格地执行针对从业人员的计分考核管理制度, 这样才能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最后是要完善对道路运输的管理体系, 加强对从业人员素质的培训, 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修养以及业务水平, 在培训的过程当中, 通过学以致用来转变从业人员的理念, 提高他们对资格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3.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资格管理

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任务重并且要求高, 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工作, 给交通管理部门带来很大的挑战。因此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为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的审核以及发放工作, 应当在这一过程中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手段, 通过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运用, 建立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系统, 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处理以及数据共享。同时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中心, 这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面担任, 然后要建立信息录入以及传送系统, 从而保证信息在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流动, 最后是要将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培训单位联系起来, 同时也要在各个培训学校之间建立信息网络, 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进行全程监督, 引导并鼓励各个培训单位采用先进的培训技术以及管理理念, 从而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技术水平, 为资格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4. 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体制

对于我国的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而言, 其个人利益与职业道德有时候难免会出现冲突, 这就需要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 履行社会责任。但是很多从业人员将利益看得要重于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 这就导致他们在个人利益与职业道德之间的冲突中倾向于选择个人利益。在这种思想的作用下, 有可能会危及乘客安全乃至于关人民群众切身的利益, 同时也会严重干扰道路运输正常秩序的维护。这就要求交通管理部门要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着服务社会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 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体制, 来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认真排查道路运输市场潜在的安全隐患, 从而及时化解并处置问题, 保证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当中, 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完善管理体制, 用细致严格的制度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用从业资格为准绳, 来衡量审查从业人员的各个工作环节, 这样一来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从业人员的行为选择, 推动他们树立重视职业道德以及社会责任感的理念。

摘要: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可以说是道路运输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也是影响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以及资格管理, 从而改进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 是道路运输安全的需要, 也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

关键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

参考文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9篇

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10篇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___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___周岁;

(三)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___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___周岁;

(三)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___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___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___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___年龄不超过___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___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___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___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___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___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___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___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___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___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___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___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上一篇:以我喜欢的动物为题的作文下一篇:写景作文:大连最美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