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2024-07-11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精选7篇)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第1篇

正方一辩:

2012年6月是我国第11个安全月,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是我们永远说不完的话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那么企业的安全生产是靠自律还是靠他律呢?

我方认为:企业安全生产靠自律!

1、自律是人的安全意识提高的表现,人的安全意识的提高,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条件。

2、自律是一种内动力的表现,可以化解环境和条件因素的影响,达到一种高层次的安全生产。

3、自律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表现。遵守规章制度是社会文明整体中的重要构件。

4、自律是达到安全生产的基础,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安全事故将大为降低。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自律”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由内而外的表现出来,是内因;是安全生产的根本。

“他律”只规制人的外在行为是外因。他律是安全生产的最低要求,是专门对付不自觉的安全参与者的。而这种不自觉源于个人的欲望,如见利忘义、争强好胜、盲目服从等等,是很难用法律条文纠正的,主管领导在还好些,领导不在却又一切如故。具不完全统计百分之六十五的大的矿山事故都是责任事故。就是说是人不作为因素造成的。

中平能化集团七星公司开拓四队班长白国周实现了连续22年班组安全生产无事故,不但没有出过工伤,就连可手碰脚的事故都没有发生过,为什么?难道他对安全事故天生“免疫”吗?不是,他的制胜法宝就是自律。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工作离不开企业的每一位员工,确保安全归根结底的关键因素还是人。每一项规章制度的遵循,每一个安全责任的落实都贵在每一位员工的自律。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人都应当尊重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要努力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其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和自救能力提高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各地煤矿屡屡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伤亡率触目惊心,每一起事故都饱蘸者我们矿工兄弟的血和泪。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多一份自律吧!多一份自律,就少一位母亲忐忑不安盼儿归,多一份自律,就少一位孩子痛苦流涕等父回。让社会多一个幸福家庭,多一片欢声笑语,多一份天伦之乐吧!

接下来由我方二辩三辩从不同角度更加深入的阐述我方观点:安全生产靠自律!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上午好!我方认为:安全生产重在他律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陈述,但遗憾的是,对方辩友说明了人人自律,并且是人人高度自律,才可以保证安全生产。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您拿到高度自律的济世良方了吗?显然没有。所以对方辩友只是置身在全民自律的世外桃源中乐得其所。这样的观点是不足以立足的!而后,对方辩友又提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外因问题。但用在咱们的安全生产中却不免显得过于牵强。大家都知道,为了避免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的所有人员在行为上都必须遵守且不得触犯《安全规章》的权威性。这就是安全生产中的他律,是自律的底线,是内化。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无律!

接下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我方观点

第一:孟子言:“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而所谓规矩,就是他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他律是指靠自己之外的法律、制度等外因条件来约束自己。是外界对主体在行为、思想上的规范和导向。人只有在这个框架内活动的时候,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对方辩友刚才也提到了不自觉的安全生产者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没错,人类固有的劣根性很多时候是人下意识地判断,是不能完完全全被驱逐的。这就说明了对方辩友间接承认了我方自律不可靠的观点。所以,当人群中出现了侥幸的思想,当善意遇见了邪恶的诱惑,这个时候,我们就要依靠他律来强制。正如邓小平说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当安全生产有了一套公开、科学、执行有力的无缝制度,哪怕是毫无自律的人,也不用担心,因为制度会推动他去做。

第三:请对方辩友回到现实中来吧!让我们来看看如今的安全生产!重他律,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两年就可以让我国安全生产事故下降7.1%;重他律,一项《联邦煤矿安全法》的实施,数年就可使美国矿难死亡人数下降78%;重他律,一条禁令就可以避免无数事故的发生;一条法律就可以使不法分子无所遁形...其实,纵观中外历史和安全生产本身就会发现,只有严格的他律才能更好地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因为不论再怎么“自律”,都只是独善其身,唯有“他律”才能兼济天下!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安全生产重在他律!正方尊敬的主持人、各位评委!

正方二辩

大家好!首先对方的发言很精彩,但是其中不乏很多不妥之处。

1、首先,对方一再强调他律的作用,我不禁问一下,他律的根本是什么呢?是自律。因为一个人只有自律了,他才可能去约束别人,不予律己,何以律人。如果自己本身都做不到的事情,如何去要求他人呢?

2、其次,刚刚对方辩友指出人性中懒惰的特点,需要制度或他人监督,我不禁想问一下,制度可以约束你一时,可以约束你一辈子么?众所周知,他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思维,使人能够自律,那么从这样看来,自律才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吧!如果一个人无法自律,那么再多的制度,再多的约束都是纸上谈兵,毫无作用。过分他律会引起抵触、逆反心理,反而造成了安全生产的隐患。

下面我再对我方论点进行补充:

1、自律是一切安全生产的根本,正所谓劳动者的素质决定劳动生产的安全。只有劳动者本身提高素质,善于自律,安全生产才能顺利进行。对方辩友可谓个个精英,我想对方公司领导看重的正是对方辩友自身良好的素质,严于律己的品格吧?!

2、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一变”“三不”的安全理念吧!一变是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三不是“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这一理念,充分体现严格的自律意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心转移。无数事实证明,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善的规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的责任心,而责任心的唯一来源,就是人的严格自律,曾经有过一个调查研究,在一个矿山24年中所发生的138起各类安全事故中,90%以上的原因都是由于当事人麻痹大意,违章作业造成的。而当事人之所以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说到底就是因为缺乏严格的自律意识。换句话说,•

3、交通安全现在越来越受人关注,北京出租车司机调查结果显示:51.3%的人是自觉遵守,只有11%的人是迫于法律,37%的人担心自己受伤害。这充分说明了自律在交通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红绿灯作为一种交通安全提示,已渐渐成为人们的习惯。那么,是不是说明我们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我们就可以横冲直撞呢?很显然不是。所以,只有提高了自律意识,才能真正做到0事故、0伤害。

反方二辩

对方一辩在陈词中提出内外因的关系,但很明显对方辩友却忽视了整体与局部的这一关系,安全生产并不仅仅指的是从业者的个人身体安全,它还包括了设备和产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是一个复杂的全面的整体的大的系统,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一个人安全就够了,它要求的是“整体”的安全,是一个大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对方把个人自律当成内因,他律当成外因,那这个内因只是人的内因,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不能用来说明它对整个系统也是决定作用。所以整体来说,自律、他律对安全生产来说都是内因,而对方仅仅将自律作为内因,岂不是在故意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吗?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个人自律即可安全,但毕竟所有人都严格自律的状态就如同是世外桃源般可望而不可即的,这种乌托邦式的理想状态,在安全生产的中是无法实现的,如果他人的违规行为形成了安全事故,对你造成了伤害,难道你只是轻叹一句“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就轻松带过吗?我相信面对生命的威胁,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如此淡定的,我们呼唤安全,需要安全,但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我们只有通过他律只有通过统一的规章制度,规范所有劳动者的操作,唯有此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其次,我方一辩在陈词中指出,我们无法回避人自身的劣根性,这些与生俱来的东西时不时的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而使用他律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如一个强盗拦住你的去路,难道你会像《大话西游》中的唐僧那样,告诉他,你自律吧,你自律吧,如此你就能免于灾祸了吗?我相信此时的你巴不得马上从天而降一个警察为你解围吧?当我们还是婴儿时,父母即开始告诉我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当我们初入工作岗位时,领导就开始培训我们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操作,父母的告诫,领导的管理,不正是他律的具体体现吗?人非生而即为圣人,即便是圣人的行为也是在他律的规范之下而逐渐形成,我们怎么又可能在没有他律的情况下规避自身的劣根性呢?著名的“2 8”理论告诉我们,80%的成绩往往是由20%的人来创造的,那么他们如何来协调剩下的“80%”的人群呢,靠的是管理,靠的是制定并监督规则的执行,焦煤集团有安全零理念、有80条安全管理红线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范,这正是安全生产中依靠他律的具体体现啊。

正方三辩 如辩方所言,他律的实施方式靠的是规章制度、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处处存在隐患,辩方如何通过规章制度这一他律方式来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实施呢? 就是这个问题了 答案

第一你们已经承认了安全生产靠自律 第二大量实施证明自律完全可以实施

反方三辩 安全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部门高度关注,密切配合,需要每个岗位、每个工人扎实做好每一件小事、严把每一个细节、卡控每一个环节,不断夯实安全大堤,才能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显然靠一个人的自律或大多数人的自律是无法完成的,请问对方辩友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所有的人都自律并且执行统一的标准呢?

广义来说,他律指非自愿的执行涵盖道德标准、法律体系(包括惩治和预防)和其他社会规范。狭义来说,他律为除本体外的行为个体或群体对本体的直接约束和控制。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只是一方面对方辩友不要断章取义,回答对方辩友的问题:在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也就是说作为从业人员这是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正方主攻点:

第一,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局限性

第二,规章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很难做到尽善尽美、第三,他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饿殍犯规作用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第2篇

自律防守就抓住 他律必需内化为自律才能起作用,才能“诚” 自律攻击就抓住 他律治标不治本,坏人被制裁了就是好人了吗

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

1如果人类道德主要靠外界力量的约束来维持,诚实就应该改名叫坦白从宽。守信也可以叫强制执行了

2请问对方辩友,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建设超过了建国以后任何一个时期,一天到晚在喊打假,为什么出现越打越假的局面呢

3自律起主要作用,但不否定他律的辅助作用,他律只是在自律松懈时的补充手段。

10对方辩友说只要 不断加强诚信立法就能解决问题 请教对方辩友 如何解释和面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现象

12如果说诚信主要靠他律, 是否我们借一块钱也要签借款合同著明还款期限喊人佐证? 13想一下,如果我们连诚信这一基本的道德都要依靠 他律的话, 我们还有什么不需要依靠他律呢?事事要他律,人人要他律,那样的社会有多可怕?我们只有建设警察国了.可是,谁来“律”警察呢? 14道德和法律有联系,但两者不等同,何况,法律在我国反映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 既然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那么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而言,不存在“他律”的概念,依法办事就是他们按自己的意志办事,恰恰是“自律”.法律的“他律”力量要对付的, 只是那主流之外的一小部分人, 16对方辩友一味迷信他律,带来的只能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17难道你没签合同就会借钱不还吗?如果有个人你知道他纯粹就是无赖 即使他愿意也欠条给你 你会借钱给他吗

20自律不足用他律补充能说的过去 他律不足用自律补充 请问如何理解 试举一例

25他律有其固有的滞后性、有限性和简约性。如法律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而法律的创制落后于现实,今天的法律是总结过去的经验,而飞速发展的现实,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将无他律可循时,那靠什么约束呢

哦,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是由人自身自律决定的,无论他律如何影响,做出决定的还在于我们自身

举个例子,为什么在一些乡下地区可以“夜不闭户”,而城里反而不行?从法律的普及程度和执法力量的分配来看,显然城里要优于乡下。可见,“夜不闭户”现象的形成,主要不是基于法律这种“他律”的力量,而是基于自然状态下人类天然的道德感情。

莎士比亚说:“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 任何他律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才能起到作用,而这个内化的过程恰恰是自律的作用;其次,自律的程度也制约着他律实现的程度。试问当执法者不守法如何他律?

同样的,考试作弊、黑哨假哨是因为没有他律环境的制约吗?显然不是。

当然,我们也不可忽视他律的保障作用,撇开任何一方,诚信都将无以依存,辅助无法代替主要。

他律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能解决“累犯”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大量罪犯“二进宫”“三进宫”?因为他律没有转化成个人的认识,因此要真正实现社会诚信。哲学告诉我们:内因决定外因。因而真正制约一个人行为动作,具体到使其遵循诚信的即是其思想道德与精神内在,而这,也正是我方所坚持的自律。反观他律,其作为一种除行为人自身之外的其他约束力,也必定要获得个人的认可和接受才能达到其本质的最为初衷的效果。然而在现实实践中,他律往往作为一种对事后行为的惩治,只能形成所谓警世的效果,却不能于根本约束与规导人们诚实、守信,因而坚守诚信,自律则必定首当其冲。

从宏观角度看,这个社会一直在自律着,社会成员自已立法,自己守法,并自己监督自己。因此我方再次重申:“诚信主要靠自律”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来看,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只是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如果一个人不把法律规范化,那么法律的约束如何对他人起作用?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第3篇

自律是依据自身对党纪法规和社会道德的认可来约束指导自身的行为,而外在的党纪法规和社会道德正是他律的表现。下面,我将从人性的层面、哲学的层面、法律的层面总结我方观点:廉洁关键靠他律

一、从人性的层面讲,在当今这个物质社会中,有很多人发现腐败是个有利可图的买卖,久而久之,人性的良知一点一点的被侵吞,人的本性本身就存在恶的一面,当权力在手,又没有外界力量的监督和制约时,自律很难长期抵挡物质的诱惑和贪欲的膨胀,必然滋生腐败。儒家的孟子主张人性本善,需要通过礼乐教化来引导。荀子主张人性有恶,故通过君权、礼义、法度、刑罚进行约束,使人们去恶、向善。没有了他律作保障,自律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从哲学的层面来讲,内因固然起决定作用,但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有时外因甚至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他律和自律也是这样的关系。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近年来查办的腐败窝案中,由于制度不健全,曾出现过会计贪污,带着出纳挪用的形象,有的人是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对于廉洁,在自律不足以依靠的现在,我们要依靠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外在保障,即他律的引导和约束来保障廉洁,不仅靠他律的处罚,更靠他律的威慑,靠他律所产生的对人的压力。没有他律的严格保证和主导作用,自律的过程将寸步难行!

三、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完善立法、加强反腐败机构建设,对加强廉政建设更具有现实意义。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止?因为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后驾车者惩治力度不够。为什么如今查处腐败力度这么大,还是有人前腐后继,因为立法、司法环节还不完善。新加坡通过完善法制,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使政府机关人员不想贪、不能贪和不敢贪,因而是亚洲最廉洁的国家。这些有关他律的典型事例和做法难道不能唤醒对方辩友,廉洁关键科里他律吗? 我党更是重视廉政建设。1927年,在中共五大诞生的纪律检查机关,1931年伴随着中央苏区政权建立的人民检察机关,2007年9月,新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不都是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吗?而立法的完善、党内法规的健全,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的保障。这一系列措施,不恰恰说明他律的重要性吗?

而如果按照对方辩友“廉洁关键靠自律”的观点,所有关于加强监督、制约的举措岂不是多此一举?

大学学风建设主要靠自律—辩论 第4篇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大学的学风建设主要靠自律。首先,什么是“自律”,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就是自己管理自己,自己主动地控制自己,它是人一种内在的、主动的行为;什么是“他律”,他律就是使人去被迫地接受外在束缚,它是一种外在的、被动的行为。

那么,既然自律是内在的,他律是外在的,首先在理论上,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所以说自律是发展根本,只有充分发挥自律的主导作用,那么其他附属品才能更好地为“自律”这一中心而服务。

第二,从事实上来说,大学学风建设更应该侧重于自律,理由有三。首先,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是一个“侧重”的问题,我方不否认他律有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同样必须看到他律作用的局限性。例如,他律缺乏变通性,不灵活,虽然它一直在完善,但是始终滞后于学风建设的要求。他律还使人产生依赖感,《中庸》有云:“君子慎其独也”,是要人通过自律约束自己而不是依赖于他律。此外,他律的强制性,虽然可以维持秩序,但是无法真正意义上促进人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行为,甚至可能会使人产生一种抵触、逆反情绪,古人也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而且今天的辩论主体不是普通的学风建设,而是大学的学风建设。大学学风建设相比于中小学,是一种更开放、更高层次地建设活动,是一种在精神文明层次上的建设。大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不正是引导学生自觉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自我控制能力吗?可以这样说,大学学风建设的一个最基本的目标和一个最根本的评判标准,就是看在这所大学学习的学生是否养成了自律的习惯,如果学生自律习惯没有养成,那么一所大学的学风建设就没有成功!第二,我们都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只是侧重于他律,而忽略了学生自律的话,我们就远远达不到学风建设在精神文明层次上的目标。侧重他律,我们得到的将只是一种表象。我们能发现,若侧重他律,即便学生被逼到了课堂上,他们有的也会“身在曹营心在汉,身在课堂心在外”;即便学生被制度逼到了讲座现场,若忽略自律,结果他们除了学分以外什么也没有得到。很明显,没有自律,即便有老师监考,同学们也有可能会作弊;但如果有了自律,即便没有老师监考,我们也会认真考出我们的真实成绩。我们只有做到自律,才能建立真正的学风,才能使自强不息的精神永远发扬,才能使厚德博学求是笃行的大学使命得到实践与执行。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第5篇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方认为,合规习惯的养成主要靠自律。

我们都知道,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作用在人这个主体上,是一个日积月累、点点滴滴的过程,合规习惯的养成则体现在我们办理的每一笔业务,发放的每一笔贷款,接待的每一位客户中,而这些,都离不开自律和他律。他律是什么,他律是指非自愿的执行法律法规,自律指的是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现今社会,我们上至国家法律法规,下至我行内控合规制度,没有哪项规章制度是一次制定终身不改的,就刑法而言,自1997年颁布至今已修订八次,我行仅个人开户申请协议就改了一次又一次。规章制度的完善是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想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去不断完善,不断更新我们的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是在人为的基础上完善的,它永远存在一个滞后性,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行为,我们业务的经办应该依靠什么?我们靠的是我们个人的自我约束力,靠的是我们长期培养的自我意识!

我们都知道,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需要通过自律夯实银行合规管理的内在基础。他律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但如果我们总在一种非自愿的、被要求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甚至是嘴上认同心里逆反的。空有他律而没有自律的话,所有的纪律和规定都将成为一张白纸。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律,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则,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让自己的言行合规,并久而久之形成习惯。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作茧自缚,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工作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合规习惯的养成主要靠自律,谢谢各位!

二辩——北城分理处 王XX: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领导,对方辩友言辞凿凿其实只说了两点,一是他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等自律所不具备的优势,二是由于自律参差不齐不能保证都有利于合规习惯的养成。显然对方辩友犯了以偏概全只言他律不言自律的错误,我方承认他律对合规习惯的养成很重要,但这显然不能证明合规习惯的养成他律比自律更重要。我方坚持认为合规习惯的养成靠自律。我们都知道合规习惯的养成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我们假设我们的自律趋于完美或者他律趋于完善都会造就出我们的合规习惯,但现实情况是,他律是不可能完善的,而因为个体的差异也不可能是每个人的自律都是完美的,那么,我们更容易让哪个趋于完美,哪个就更容易养成合规习惯,在当今环境下,显然,我们每个建行人都是像对方辩友一样受过良好教育有着高素质高学历的当代金融人才,而我行也有充分的条件,晨会、夕会、日常学习等保证我们自律能力的快速完善提高,而相比较规章他律层层审核滞后于环境的发展,提升他律显然那比完善自律困难的多。二是,我们都知道,任何环境因素都需要内化为我们的内因才会对事物起决定性作用,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合规习惯的养成靠自律。谢谢大家。

三辩——北城分理处 牛XX:

大家好,我是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说得不错,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对方辩友刚才举的例子,我从正面进行反驳:首先,对于让老员工带我们新员工学业务,除了让新员工更了解合规制度,最重要的是让新员工在合规的基础上更快更好的为我行客户服务;第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三严三实”,是让所有的党员同志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并不是一味的强调我国反腐倡廉的规章是多么的严苛;第三,酒驾,醉驾减少是完全靠他律,那为什么如今仍然有那么多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呢,难道我们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吗?我想问对方辩友如果自律不够,他律又能有什么作用呢?在现今纷繁复杂的大环境下,处于至关重要的金融行业,我们有数不清的纪律和规则来约束我们,告诉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哦我们要想让我们的业务更快更好的发展,不仅要靠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更重要的是需要每一名员工能够将外在的内控合规制度化为内在的合规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形成一种发自内心的,随时随刻伴随我们的自律意识,才能让我们从被迫变成自愿,将工作成为事业,从上到下,齐心协力,为建行事业奋斗终生。

四辩——北城分理处 张XX:

对方便有的论述看似很有道理,为什么呢?因为他从一个家长管孩子、老师管学生、老员工带新员工的角度来论证合规习惯应该被动的养成。没错!家长管孩子——家长费尽心思去为自己孩子好,老师管学生——老师竭尽全力去为自己的学生好,老员工带新员工——老员工也会尽心尽力的去带好新员工,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对方辩友没有想到的是,对我们每一个成熟的人来讲,我们需要的是自由,需要的是主动,而不是非自愿的被一些条条框框束缚、限制。

今天对方看似正确的辩论下存在这两大错误,一个是逻辑上的错误,一个是价值上的错误。

首先在逻辑上,对方一直强调的是我方过于高估自律的重要性了,那么我们仔细来看依稀是否真的高估了自律。大家都知道,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需要一个内因和一个外因的,内因呢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呢则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并且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才能发生作用。在我们今天的辩论题目中,自律强调人的自我约束,自我调整,它是人的一个内在反省的过程,而他律呢是强调外在的强制束缚,强制干预,是一个非自愿的执行动作。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自律性,对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将毫不在意,那么即使他律的动作再强烈,也不能约束住他不去违反规定、触碰法律。就好比近几日在我市发生的几起恶性事件:光天化日之下,他就可以明晃晃的拿着菜刀去砍伤人,能说是因为当前法律约束不够么?显然是不自律的原因在作祟。当然,我们也不是否认他律对合规习惯养成的重要性,但是我们今天辩论的主题是合规习惯的养成主要依靠什么,是主要的、是根本的问题,不能从某一个片面的方面来看,所以自律对于合规习惯的养成更重要。我们接着来看,对方在辩论中还不断的强调他律的强制性和不可违抗性,总是在强调“不要违规、不要吸烟、不要贪腐„”。是的,他律通过规章制度约束个体不要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体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那么是不是说只要个体能够承受得了相应的惩罚就可以随意的去违反规定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的柜员因为疏忽遗漏了票面要素而倍感自责呢?难道是他们支付不起相应的罚金么?还是因为积了两分导致他们不能正常生活?不是呀,显然不是因为他律嘛。自责是因为他们感觉影响到了网点的稽核考核,影响了运城分行柜面业务发展,所以他们才会自责,这是大家的一种自觉、主动、积极、上进的一种行为,是自律的表现。依靠他律能把事情做对,依靠自律却能把事情做好,把事情做对和把事情做好永远是两个概念,把事情做对而只能保证不受批评,而把事情做好则能受到表扬、得到提升。要知道没有人是通过他律当上行长的,但是要相信,最好的行长永远是最自觉、最自律的人。

诚信主要靠自律总结陈词 第6篇

首先,提出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的几点错误:

一、理论错误

1、屡次概念不清。对方辩友在总结陈词中三次提出“诚信问题”一词,并简单的将诚信等同于诚信问题,进而论证自己的观点。整场比赛中对方辩友都忽视了诚信并不简单的等同与诚信问题,诚信问题只是社会上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诚信生病时的一种体现,从根本上不明晰诚信的本质。同时,今天我们辩论的是诚信主要靠什么,而不是对方辩友一直讨论的诚信问题、或诚信危机靠什么。

2.、回避他律存在缺点,简单因自律有缺点就否认其主要地位,更是不愿正视他律固有的滞后性等特点。同时对方将一切人心中的道德观念和内心教化都认定为他律,完全从本质上否定了自律的存在,是不科学的,也不符合今天的辩题。

二、逻辑错误

1、混淆必要性和主要性,对方举很多事例以说明他律的必要,但必要不是只要也不是主要,我们需要比较的是自律和他律对于诚信哪个更主要。

2、混淆辅助性和主要性,对方一直强调的是他律对自律的补充和辅助,告诉我们自律的维护需要他律,但也恰恰证明诚信主要靠自律。

三、现实错误

1、将治标等同治本,对方诸多提问都以谁“揭发”为重点,而忽视他律对累犯事件的无力,例如肯德基。所谓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只是治标的镜花水月。

2、将欲望等同于人性,对方将欲望等同于人性,还将贪官的欲望等同于自律,这不仅不符合自律的本义,更是原则性的错误。同时完全忽略人的理性和自我教化,进而认为自律不可靠而需要他律,其实只有自律才是我们防范人性黑暗面的根本。

四、价值错误

对方辩友提出观点“大家发现不诚信划不来,划不来的事情谁做啊”,但诚信绝不是“划得来就做,划不来就不做”的表面功夫,拾金不昧是最好的例证。

诚信是从古至今从未改变的普世价值,下面进一步总结我方观点:

一,从诚信的本质看,诚信主要靠自律。诚信要求从自我约束做起,实现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信的本质在于主动性和自教性,这从根本上肯定了自律对于诚信的主要地位。而他律,通过外力来改变个体行为,不符合诚信的内诚本质,属于外在规则守信。

二,从诚信的实现看,他律是自律的补充。我们清楚看到他律对于保证社会有序运转所发挥的直接功效,但公认的是,他律旨在惩恶,但对扬善是无力的,而这恰恰不符合诚信的本质要求。自律是一种手段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辅以他律,最终升华道德,坚守诚信,因此,我们始终需要一个自律自诚的社会。

三,从诚信的理想状态来看,只有坚持诚信自律,才能发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也只有千万的“我”都诚信自律,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诚信。我们要的不是虚伪的“敢想不敢为,敢怒不敢言,人人自危”,而是真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好诚信社会!

安全靠自律辩论赛总结 第7篇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以及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现在由我来为大家做开篇立论: 在当今社会的大环境下,法律,道德以及社会舆论有着存在的必要,伟大领袖毛泽东曾今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一辈子做好事更难,那么这时,法律,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的强制性可以帮助我们约束自己,但是,究其根本,要建设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国度,主要就要依靠自律。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以礼义之邦闻名于世,诚信,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今天愿与对方辩友就诚信是靠自律还是靠他律展开讨论;

我方观点认为,诚信应该靠自律,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自律的定义:

根据我国商务印书馆第五版现代汉语辞典释义:自律,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同样,让我们来看看他律的定义:

根据我国商务印书馆第五版现代汉语辞典释义:他律指非自愿的执行涵盖道德标准、法律体系(包括惩治和预防)和其他社会规范。

明确了二者的定义,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我方观点进行论证:

首先: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而外因则是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其次:反观他律,他律具有强制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果一个人不自律,触犯了法律,身居囹圄,如果自身的思想觉悟没有提高,那么即使重获自由,依然会做出有悖社会道德的事来,相反,如果其自身的思想觉悟有所提高,能做到很好的自律,才会真正的做到浪子回头金不换。

第三:我方认为,在社会的大环境下,法律、道德以及社会舆论有着存在的必要,伟大领袖毛泽东曾今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一辈子做好事则很难,那么这时,法律、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的强制性可以帮助我们约束自己,但是,究其根本,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文明的国度,依然要靠自律。也就是说,他律只是起一个引导作用,而不能把构建诚信社会的目标靠他律完成。

对方辩友,自律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道义,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所以要大力倡导诚信自律建设,才能使诚信遍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也惟有如此,中华民族方能以诚信的姿态自信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坚持认为,诚信应该靠自律,谢谢大家!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理由有以下三点:

一、他律有其固有的滞后性、有限性和简约性

举个例子:当今社会是个快速发展的社会,网络世界的出现正是时代的需要,伴随网络发展出现的网络诈欺行为日益成为危害社会诚信的焦点。现在并没有一套建全的法律制度对其加以限制,而由于网络的社会形成及运行规律的独特性,建立有效的网络社会控制机制相当不易。这充分体现了他律的滞后性,有限性,简约性。为降低网络诈欺行为,着眼于内在控制机制建设,促醒和强化道德生活主体的道德自律师在目前不仅很有必要,而且更为现实。

二、自律在建立诚信社会中所起的作用较他律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

首先自律师是道德主体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所为主动纳入诚实守信的范畴中。主动要示自己言行一致,主动要求自己有诺必践,主动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因为是主动的诚实行为,所以较他律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

三、他律的制定是为形成自律服务的,并通过自律塑造诚信社会,必要是又是自律的补充。

我们不否认在这个“呼唤诚信”的社会里,他律师和自律师都有很重要,但他律和自律的区别只在于对客体的约束是自身还是外界。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帮自律塑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主要途径是通过号召公民学习这些法律/法规,从而认同法律法规,并主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外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变为自已内在良心的自主行为,自我监督,开成一个通过自律讲诚信的社会。可见这时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他律、自律谁主谁次,不言而喻。而当社会成员中有个别成员不能主动律已时,违反法律、法规了,就通过他律的手段,强制他服从,可见他律只是在自律松懈时的补充手段

---“诚信主要靠自律”,换言之即是实现诚信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首先,我方要明确辩题中的几个概念,“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包含了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而个人诚信是实现社会诚信的基础。自律不是仅从行为上约束自己,而是内心经过正确价值判断后自愿的约束行为。他律是指外界对个体行为的约束。自律和他律的作用对象必须是有价值观念的人。我们要判断二者谁更主要,就是要看谁能更根本地实现社会诚信,更长久地保持社会诚信。

基于以上前提,我方将由以下三点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作用效果来看,自律作用于人的内心,从而能更根本地实现个人诚信。而他律难以直接从人的内心发生作用。诚信是一种个人行为,自然需要从个人内心来根本解决,倘若只是强调从行为方面进行约束,最终达到的只能是奴役的效果。我们强调内心的作用机制首先是“以德服己”,进而达到“以德服人”。只有让个人拥有了诚信这一品质,才能根本上实现个人对社会的诚信保障。只有个人实现了诚信,才有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因此从作用效果看,他律治标,而自律方能治本。

第二,从二者关系来看,他律的实现也必须由自律来保障。他律的约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个体的执行,因此也只有个人的自律才能保障社会的他律。试想警察在权势面前不能秉公执法,法官在亲情面前不能铁面无私,官员在金钱面前不能两袖清风,种种诱惑与压力不能被我们的社会成员所抵挡,执法人员“富贵便淫,贫贱便移,威武便屈”,社会的约束又如何保障?正所谓“无法自律,何以律人?”

第三,从最终目的来看,他律手段最终还是要转化成为个人的自律行为,才算真正实现了社会诚信。如果他律的作用不能真正转化成人们内心对错误的认识,那这样的他律便是奴役。他律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能解决“累犯”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大量罪犯“二进宫”“三进宫”?因为他律没有转化成个人的认识,因此要真正实现社会诚信。他律最终还是要走向个人自律,殊途而同归。

诚信源于自律

自律的作用是本源性的诚信的本质是一种道德,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人外在的行为源自于内心的观念,正所谓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是人对社会道德规范及各种法律法规的自觉认识——是内因。作为自我约束的自律恰恰是历练良心的审判官司,无论是情感领域还是交易范围的诚信行为,均是源自于人内心的认可,而认可体现的恰恰是自律的作用。

如果你漫步街头,在无人的角落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钱有卡也有证件,然而这时的你又十分的缺钱。当你拿起这个钱包时,你想到,也许丢失钱包的人正在绝望之中,急需知道钱包的下落,你马上走去警察局的方向,我相信你前面将一片光明。这也体现了诚信源于自律,源于自身。

同样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不自律,因为偷人东西犯罪坐牢,即使他被抓住坐牢,得到了法律上的治裁。日后出来若他还是不悔改的话,还是一样没有诚信。

自律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首先,自律是对他律的肯定,任何他律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才能起到作用,而这个内化的过程恰恰是自律的作用;

其次,自律的程度也制约着他律实现的程度。试问当执法者不守法如何他律?当一个国家和民族本身不自律时又如何实现他律?

他律的局限性

他律是借助外部力量对行为主体进行监督和约束 ,强调的是外力 ,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他律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不能起主导作用。自律所起的作用是关键性的。

对目前不诚信事实的大量存在,我们不仅仅要发出道德感慨,更要追寻其症结所在,为什么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假冒伪劣,金融诈骗总是屡禁不止?为什么在规范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黑哨黑嘴,盗窃抄袭的现象仍层不穷?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他律的局限性无法改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

当然,我们也不可忽视他律的保障作用及辅助作用但保障无法取代本源泉辅助无法代替主要正本清源,我们要的是不仅仅是暂时的消痛消肿,而是国家的长治久安。

个人观点

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意味着道德价值的根本在于人自身。真正品德的产生,是来自人们意志的自愿,不受外界的约束,可以自主规范来约束自己,故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特别市对于我们这些在校学生来说,自身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都有利于以后的工作。

我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他律只是自律不足时的补充手段。他律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自律就是要从严要求自己,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时时处处“以我为例”做个诚信的人。让诚信深入人心,才是我们最终的追求。

首先,提出对方辩友在论证过程中的几点错误:

一、理论错误

1、屡次概念不清。对方辩友在总结陈词中三次提出“诚信问题”一词,并简单的将诚信等同于诚信问题,进而论证自己的观点。整场比赛中对方辩友都忽视了诚信并不简单的等同与诚信问题,诚信问题只是社会上极少数的一部分人诚信生病时的一种体现,从根本上不明晰诚信的本质。同时,今天我们辩论的是诚信主要靠什么,而不是对方辩友一直讨论的诚信问题、或诚信危机靠什么。

2.、回避他律存在缺点,简单因自律有缺点就否认其主要地位,更是不愿正视他律固有的滞后性等特点。同时对方将一切人心中的道德观念和内心教化都认定为他律,完全从本质上否定了自律的存在,是不科学的,也不符合今天的辩题。

二、逻辑错误

1、混淆必要性和主要性,对方举很多事例以说明他律的必要,但必要不是只要也不是主要,我们需要比较的是自律和他律对于诚信哪个更主要。

2、混淆辅助性和主要性,对方一直强调的是他律对自律的补充和辅助,告诉我们自律的维护需要他律,但也恰恰证明诚信主要靠自律。

三、现实错误

1、将治标等同治本,对方诸多提问都以谁“揭发”为重点,而忽视他律对累犯事件的无力,例如肯德基。所谓立竿见影的效果其实只是治标的镜花水月。

2、将欲望等同于人性,对方将欲望等同于人性,还将贪官的欲望等同于自律,这不仅不符合自律的本义,更是原则性的错误。同时完全忽略人的理性和自我教化,进而认为自律不可靠而需要他律,其实只有自律才是我们防范人性黑暗面的根本。

四、价值错误

对方辩友提出观点“大家发现不诚信划不来,划不来的事情谁做啊”,但诚信绝不是“划得来就做,划不来就不做”的表面功夫,拾金不昧是最好的例证。

诚信是从古至今从未改变的普世价值,下面进一步总结我方观点:

一,从诚信的本质看,诚信主要靠自律。诚信要求从自我约束做起,实现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信的本质在于主动性和自教性,这从根本上肯定了自律对于诚信的主要地位。而他律,通过外力来改变个体行为,不符合诚信的内诚本质,属于外在规则守信。

二,从诚信的实现看,他律是自律的补充。我们清楚看到他律对于保证社会有序运转所发挥的直接功效,但公认的是,他律旨在惩恶,但对扬善是无力的,而这恰恰不符合诚信的本质要求。自律是一种手段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辅以他律,最终升华道德,坚守诚信,因此,我们始终需要一个自律自诚的社会。

三,从诚信的理想状态来看,只有坚持诚信自律,才能发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也只有千万的“我”都诚信自律,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诚信。我们要的不是虚伪的“敢想不敢为,敢怒不敢言,人人自危”,而是真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好诚信社会!

如果利益会膨胀,那就让自律撑起诚信的市场,如果企业要成长,那就让自律构建信任的土壤,诚信是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责任到此,我们作为新中国的接班人绝不推辞,让我们紧握历史,放眼未来,传承诚信,弘扬自律!

毕达哥拉斯说: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的人。孔子说:知耻近乎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建水一中感恩励志教育、养成教育

自律防守就抓住 他律必需内化为自律才能起作用,才能“诚” 自律攻击就抓住 他律治标不治本,坏人被制裁了就是好人了吗

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

1如果人类道德主要靠外界力量的约束来维持,诚实就应该改名叫坦白从宽,叫招供。守信用如果主要也靠外力维持,守信也可以叫强制执行了,人与动物的不同就是人类懂得约束自己,如果人类连自身的基本品德都要靠外部力量的约束来维持,人和动物有何分别呢? 2请问对方辩友,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建设超过了建国以后任何一个时期,一天到晚在喊打假,为什么出现越打越假的局面呢

3我们强调自律起主要作用,但不否定他律的辅助作用,他律只是在自律松懈时的补充手段。请问对方辩友,不诚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请正面回答。

4只有将社会公德内化于心,才能从心灵深处做到诚信和自律。一个自律能力强的人,道德舆论也不会对他谴责,请问你会谴责一个诚信守约的人嘛?

5在强化“法治”的时候,更要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认同威、归属感,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崇高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内化为人们的思想基础,以“人”的自觉的行为来构建“诚信”社会、“和谐”社会而贡献力量。

6请问对方辩友:你们认为“诚信”究竟是一种思想理念,还是一种行为呢?

假设有家公司履行一百个合同,但都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才履行的,那么这家公司是具备“诚信”的理念还是具有有“诚信”的行为呢?

7请问对方辩友欺骗的是主流还是支流?如果按照你的逻辑,你吃了多少含有洗衣粉的馒头、避孕药的黄鳝?社会上还是诚信的多,都是靠自律,至于少数欺骗行为,我们也认为需要他律来补充!请问对方同学,如果你参加一场无人监考的考试,你会作弊吗?

8我们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目前社会的热点,请问对方辩友这究竟是自律出了问题还是他律出了问题呢?

9在别人严格监督之下,甚至于在法律的严格监督之下才能做到上述几点的人,不会被别人认为是“诚信的人”。反之,只有在别人毫无监督的条件下做到上述几点的人,才能被别人赞许为“诚信的人”。“诚信”,主要表现在“付出”上。索取时,不能表现出“诚信”。只有在付出时,“诚信”与“不诚信”方才明显地表现出来。“诚信”,是面对社会,面对大众的,而不是面对个别人或小集团的,有些被破获的骗子团伙、盗窃团伙,成员之间在分赃时,也许是蛮讲“诚信”的,但对社会对人民呢? 10对方辩友说只要 不断加强诚信立法就能解决问题 请教对方辩友 如何解释和面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现象

11请问对方辩友 为什么我们经常在 法制在线节目中 听到这样一句话“某人曾入狱过,有很强的反侦察经验”

12如果说诚信主要靠他律, 是否我们借一块钱也要签借款合同著明还款期限喊人佐证? 13想一下,如果我们连诚信这一基本的道德都要依靠 他律的话, 我们还有什么不需要依靠他律呢?事事要他律,人人要他律,那样的社会有多可怕?我们只有建设警察国了.可是,谁来“律”警察呢? 14道德和法律有联系,但两者不等同,何况,法律在我国反映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 既然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那么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而言,不存在“他律”的概念,依法办事就是他们按自己的意志办事,恰恰是“自律”.法律的“他律”力量要对付的, 只是那主流之外的一小部分人, 也就是犯罪学上说的犯罪人和潜在的犯罪人.因此,由此可见,人类诚信主要还是靠自律的-------只要全人类的大多数“诚信”不集中到那一小部分人身上的话

15社会安定为什么就是他律带来的 恰恰是人人自律才有社会稳定 对方所说的稳定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还是人人惧于严刑酷法、道途以目,敢怒不敢言啊

16对方辩友一味迷信他律,带来的只能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诚信永远只能是 镜花水月 遥不可及

17难道你没签合同就会借钱不还吗?你不偷不抢是怕坐牢吗?如果有个人你知道他纯粹就是无赖 即使他愿意也欠条给你 你会借钱给他吗

18我门建设法制国家 不是为了成为一个道德的国家吗 19试问以自己的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是自律还是他律?

20自律不足用他律补充能说的过去 他律不足用自律补充 请问如何理解 试举一例 21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首要的一点就是人的觉悟极大提高,这是其他共产主义目标实现的基础,这不就说明了自律的重要呢?

22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为什么要讲诚信?

(因为诚信是立人之本,不讲诚信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立足的。

这么说来,诚信是做人的基本需要,既然是基本需要,就是人自已要求自己讲诚信,也就得自己约束自己做个诚信的人,不正是自律起主要作用吗?

(或许有人要说那为什么还有人不讲诚信呢?这是因为他只看到了短期的利益,为眼前的利益迷失的双眼,只要他认清了:只有自觉讲诚信,才能得到更长远的利益。他就能“改邪归正”,自觉讲诚信了,这时又是自律起主要作用了。

23他律只是自律“睡着”时,当个补充角色。我们不否认他也很重要,但重要不等于主要,就像吃水果对健康很重要,但是我们不能主要吃水果,我们还要吃鱼,吃肉,吃菜,吃饭„

24所谓诚信,从自律的目的上看,不也是为了符合社会的道德吗?

25他律有其固有的滞后性、有限性和简约性。如法律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而法律的创制落后于现实,今天的法律是总结过去的经验,而飞速发展的现实,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将无他律可循时,那靠什么约束呢

26依法治国并不能代表政策在维护诚信时是以他律为主的,恰恰相反,依法治国不等同于依法治人,其对于国家来说是要有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而对于个人来说,则是要建立法律精神,以法的要求约束自己,试问以自己的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是自律还是他律?

27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运动员自律宣言

医院行业自律宣言

等 28请问,你需要诚信吗?社会需要诚信吗?

很好,由此可见,对方辩友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对方辩友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已然承认是你要诚信,而不是别人要你诚信。可见诚信是由内向外产生的结果,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

请问对方辩友,你诚信吗?

对方辩友在回答问题时告诉我们你是一个自律的人,而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也看得出你是一个诚信的人。由如此简单的关系我们不难得出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

请问对方辩友法律是否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呢?

是啊,法律为什么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呢?是因为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断地去完善它。再请问对方辩以,你在正常情况下,你过马路会去闯红灯吗?

29你认为今天我们这位光彩照人的主席她漂亮吗?

哦,大家刚才可是都听到咯,不是我告诉她的,而是她自己发自内心的肯定的赞叹,由此可见诚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内及外的,正是我们自身的自律决定了我们诚信的行为。

当你在路上捡到钱包时,你会交给我们警察叔叔吗?

看来对方辩友是个极其诚信的人啊,能够拾金不愚不可及,必然是个高度自律的人,正是你的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再请问对方辩友,“江山易改”下一句是什么呢?

哦,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是由人自身自律决定的,无论他律如何影响,做出决定的还在于我们自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不正是最好证明吗

30那我再请问对方一个问题,你应该知道胡锦涛书记提到的“八荣八耻”吧?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会提到“八荣八耻”呢?

31我们说自律是一种靠内在的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他律是一种靠外在力量约束自己的行为,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那一部分人因为违纪而受到处分后一句句痛心的“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难道不足以说明“诚信主要是靠自律”吗?

32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诚信的,但是究竟何者起主要作用呢?

33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你们到超市时,是因为看到保安而不想偷东西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想偷东西呢?

34我们说到主要靠内心的力量来维持,他律只有在自律不足时才会起作用。其最终目的也是加上人的自律。

35请问对方辩友,你听说过“做人要厚道”这句话吗?他之所以广泛淬你知道它存在的意义吗?

当然有关啦。这句话深入人心的话之所以广泛淬不正是因为它发出了当今社会人人发自内心的对诚信的呼吁与追求吗?当我们个人做到诚信,人人也做到诚信,进而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广泛的诚信,我们的世界就会更加的美好啊。

36我们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37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保持了自制力,就保持了自己的优势。

38由古至今,找不出一位名人志士创造出辉煌只靠父母,友人,社会强制监督完成的。可见自律的重要性。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没有,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

39联想公司主动召回大约20万5千只9芯锂离子电池。IBM公司正在全球范围内召回约55.3万块56瓦直流电电源适配器

40同样面对战争问题,为什么德国能正面历史,承认错误;而日本在全世界人民反对这一他律下,公然篡改教科书。可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诚信主要靠自律啊

到一家饭店吃饭,在人多服务员忙不过来的时候,你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溜走,而不付账,可是,你却不会那样去做,为什么? 你付账时,面对服务员手中的一大把钞票,本来你还没有付,你却说付了,本来你只付了一百,你却说付了二百,若真出现这种情况,服务员又如何能说得清道得明?好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几乎不存在。上述现象我不是第一个去思考的,美国经济学家考希克“巴苏早就注意到:一个人看到别人的钱包掉在地上,如果光从“理性”的角度来看,他就应当把钱包拿走,但一般人都觉得这样做不好,如果这样做了,他会认为那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即使可以侥幸逃脱,也仍然会产生良心上的不安和自责。他据此提出“理性限制规范”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存在一种阻止人们选择某种特定行动的规范,不论这种行动能给当事人带来多大的效用。这种规范为什么会流行?博弈论从“进化稳定均衡”的角度提供了解释:从社会进化的角度来讲,如果大家都去偷人家的东西,那么,这个社会将无法长期存续,所以,大家都赞成,即使在没有法律规则和惩罚的前提下,偷人家的东西也是不能为的。实际上,“理性限制规范”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律”,它靠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道德力量。与法律这种“他律”相比,这种规范能够更自觉地得到遵守,其根基更为强大、影响更为广泛,自然,成本也更为低廉。因此,它对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应具有启迪意义。首先,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自律”与“他律”的作用,克服“法律万能”的思想。举个例子,为什么在一些乡下地区可以“夜不闭户”,而城里反而不行?从法律的普及程度和执法力量的分配来看,显然城里要优于乡下。可见,“夜不闭户”现象的形成,主要不是基于法律这种“他律”的力量,而是基于自然状态下人类天然的道德感情。其次,“他律”应尽可能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上,惟其如此,才利于“他律”的推行。如果“他律”无视“自律”,甚至背其道而行之,那将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正是这个原因,促使我们在立法时要尊重民俗,重视民间法。也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不注意本国(本地)水土、片面强调“接轨”,其结果只能是“橘逾淮为枳”。第三,“自律”力量的形成是相对稳定的社区(社会)经过长期演绎的结果,一旦这种稳定被打乱或打

谢谢主席,在座的老师同学们,下午好,我方的观点是“诚信主要靠自律”。那么,还是先让我们来了解关于辩题的几个概念。

诚信,指的是诚实信用,以自己的信用取信于他人,对他人给予信任。而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诚信的,但是究竟何者起主要作用呢?标准就在于何者对诚信起到了本源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基于此标准,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下面就让我来一一阐述。

其一,从诚信的本质看,自律的作用是本源性的诚信的本质是一种道德,是内在诚信观念和外在诚信行为的统一,人外在的行为源自于内心的观念,正所谓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自律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是人对社会道德规范及各种法律法规的自觉认识——是内因。他律只是规定制约着你的在行为——外因。作为自我约束的自律恰恰是历练良心的审判官司,无论是情感领域还是交易范围的诚信行为,均是源自于人内心的认可,而认可体现的恰恰是自律的作用。

其二,从诚信的具体实现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也是决定性的。首先,自律是对他律的肯定,任何他律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才能起到作用,而这个内化的过程恰恰是自律的作用;其次,自律的程度也制约着他律实现的程度。试问当执法者不守法如何他律?当一个国家和民族本身不自律时又如何实现他律?

其三,从诚信的缺失原因来看,自律所起的作用也是关键性的。对目前不诚信事实的大量存在,我们不仅仅要发出道德感慨,更要追寻其症结所在,为什么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假冒伪劣,金融诈骗总是屡禁不止?为什么在规范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黑哨黑嘴,盗窃抄袭的现象仍层不穷?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他律的局限性无法改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

当然,我们也不可忽视他律的保障作用及辅助作用但保障无法取代本源泉辅助无法代替主要正本清源,我们要的是不仅仅是暂时的消痛消肿,而是国家的长

治久安。因而我们说诚信观念的深入人心才是我们最终的追求。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谢谢!

要认识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诚信,诚实即诚实信用,其内涵有两层意思,第一是遵守诺言,恪守信用;另一层意思,要善意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损害他人和公共的利益。自律就是用理性与良心对自我的行为进行约束。他律是人们借助于外力约束自我行为。

通过对以上的理解我方认为诚信主要靠自律,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辩证法告诉我们,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内因才是根本,外因只是条件,外部因素虽然重要,但外因是通过内因在起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外因重要就说事物发展主要靠外因。

其次,从现实层面看,诚信主要靠自律.如果主要靠他律,是否我们借一块钱也要签借款合同记明还款期限喊人作证呢?事实上,我们多数在进行数额较大的借贷时才这样,而更多的时候,都是通过自我约束,最后,从价值层面判断,自律也比他律更科学,合理,高效.他律的内容决定了他需要更昂贵的维持成本,而且,他律是治标,自律是治本,两者究竟选哪个更好,相信大家不难判断。

自律在建立诚信社会中所起的作用较他律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首先自律是社会个体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所为主动纳入诚实守信的范畴中。主动要求自己言行一致、有诺必践、自我监督,也就是我国古人讲的”言必行,行必果“。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因为是主动的诚实行为,所以较他律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另外,他律有其固有的滞后性、有限性和简约性。如法律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而法律的创制落后于现实,今天的法律是总结过去的经验,而飞速发展的现实,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将无他律可循时,那靠什么约束呢

诚信主要靠自律.他律是对自律的补充和促进。我们不否认在这个”呼唤诚信“的社会里,他律的作用。而当社会成员中有个别成员不能做到自律时,就通过他律的手段,强制他服从,可见他律只是在自律松懈时的补充手段.但他律也只能暂时的改变一个人的行为轨迹,如果脱离了外力的影响而不从本质入手改变其内心的认知,那必将只能是从哪里来还回到哪里去,背信弃义的人依然还会背信弃义。这或许是对”累犯“一词之所以产生的一个很好注解吧!

从逻辑上讲,人类诚信主要也是靠自律的,诚信是一种个人道德, 一个人的道德是主要靠自身的约束还是靠外界的强制呢?如果人类道德主要靠外界力量的约束来维持,诚实就应该改名叫坦白从宽,叫招供。守信用如果主要也靠外力维持,守信也可以叫强制执行了,人与动物的不同就是人类懂得约束自己,如果人类连自身的基本品德都要靠外部力量的约束来维持,人和动物有何分别呢? 从几次的社会调查实践中,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诚信的认识,更加了解了我们的社会,我深刻认识到”无诚则有失,无信则招祸"。那些践踏诚信的人也许能得利于一时,但终将作茧自缚、自食其果,那些制假售假者,或去靠欺蒙诈骗者,则往往在得手一两次后,便会陷入绝境,导致人才两空,有些甚至琅铛入狱。在现代经济社会,即使一个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现代化的机器设备,有誉满全球的品牌优势,建立了良好的采购和销售网络,并且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高学历的管理者队伍,但如果它在财物报表,在商品、在服务上做假,欺骗商品客户和投资者,丢掉了信用资本,就会没有银行愿意给他贷款,企业的股票债券和商品就没有人来买,合作者和客户没有了,所有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就失去了他的意义,企业必然会陷入困境,并最终在市场中消失。因此,诚信确确实实是做人,立业之本。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从自身做起,恪守诚信,让诚信成为我们为人做事的准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绚丽多彩,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谢谢主席,大家好!在我们讨论诚信这个话题之前,首先要感谢对方辩友帮助我方证明实现诚信他律手段很重要,但是重要不等于主要,请对方辩友回到话证主要而非重要的辩题上来。其次,对方辩友,一直模糊和缩小自律的定义,在我方的一辩陈词中,已经对自律和他律作出定义和区别。但是正如对方辩友刚刚提到的法律,其实法律不也正包括了自律和他律吗?当法律内化于我们心中时,并自觉自愿地执行时,就成为了自律。我是一个讲诚信的人,按照对方的逻辑,我却变成了一个他律的人。

再次,对方辩友并没有看到自律和他律的本质和主次关系,只是一味地用他之长与自律之短进行比较。在这点上,对方辩友显得过于偏激了吧!

前面,我方已从诚信的特性上进行分析,证明诚信主要依靠自律,下面,我将从其它方面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自律与他律师事务所手段关系来看,自律决定了他律手段能否实施及实施程度。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的他律手段其实实施者皆非受律者本人,因此,实施者能否自律就是将到关重要。一个社会学家说过,一个国家最应当自律的就是他律者,只有做工到他律者的良好自律,才能正确行使他律。

第二,从自律与他律的作用方式来看,应当以自律为主,众所周知,他律手段为辅助性,惩罚性和补救性的,它的目的在于保证公众不为恶,但对于引人向善,往往显得无能为力。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自律既是他律的基础,也是其终极目标,必然在实现诚信的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谢谢大家!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是“诚信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这个问题,经过几轮激烈而精彩的辩论,我方更加坚定“诚信主要靠他律”的立场。

我们自始至终都承认自律的重要性,但是我方认为他律是占主要地位的。(请对方辩友不要混淆视听),以下几个方面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诚信的标准存在着不确定性。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说各不相同,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诚信也如此,你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诚信呢?就如今天我借给我同学一块钱,他不还呢?我会认为他不够诚信,仅仅是我个人的判定标准对方辩友是如何界定的呢?我无从知道,而且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判定标准也不可能各是统一的吧。这时我们会遵循,跟外界的道德准则,法律等一系列对方所谓的外力他律。也应因他律作为一个准绳时时给予衡量。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诚信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方认为诚信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诚信可言吗?只有放在社会上,诚信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地他律,来完善各种诚信规则,构建完善诚信体系,对于诚信这和种规则,应该写进均衡生产书,以道德的形式才华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诚信进行惩罚。再说了,诚信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因此,我方认为,诚信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诚信坚强。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你若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当然了,在我们诚信大量缺失的今天的确令我们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首先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还是无法纠正你的行为,不要紧,我们还有法律这个终极他律来强求你执行呢?

是啊,我们都希望能通过人人都达到自律来实现陶渊明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行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个在内心架构的自由王国。但是很短暂的,它不容许我们用多的时间来幻想自由王国生活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吧,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法律体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他律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所以,我方坚持认为“诚信主要靠他律”,谢谢!

谢谢主席,谢谢评委。听了对方辩友慷慨陈词,我也感到荡气回肠。但是,仔细一想,不对,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自律问题和不正是同意了我方的观点吗?在这里,让我们对对方辩友的大力支持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样,我也发现对方辩友存在的几处错误,下面请允许我对其一一论证。

首先,让我们看看对方辩友如何夸大他律的重要性。对方辩友的眼中,他律就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使恶人放下屠刀,但是我想大部分这些恶人放下屠刀之后应该是走进监狱,而自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真正意义上做到诚信。

其次,对方辩友一上来就抬出人的自律缺陷问题,这一点,我不不论扪心自问我也有这样的不足,但是,如果按照对方辩友的逻辑,今天在场的观众,包括我们尊敬的评委都是潜在的罪犯。这一点,我可有些担心,因为在我们面前的可全是不定时炸弹。

再次,对方辩友认为诚信主要依靠他律,那我们全世界有60亿人,我们每个人都靠他律,那60亿人之外谁又来制约这60亿人呢?是不是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另外,今天对方辩友一直说诚信主要靠他律,然而却无法对我们解释一个无法自律的人如何律他人,这是我方最大疑问。反观一个国家,如果立法者缺乏自律则恶法林立,执法者缺乏自律则混淆是非,新闻从业人员缺乏自律师事务所则黑白颠倒,实施者皆不诚信又如何律师事务所他人呢?可见,自律决定了他律手段能否实现及实现程度。

最后,我想提醒对方辩友,今天我方支持诚信主要靠自律,并不是要向大家证明这个社会只有自律,而是要告诉大家自律和他律在这个社会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通过比较,我方认为自律更重要所以这就需要对方辩友清楚认识到,看问题是表面地看还是根本地看,是片面地看还是全面地看,是停滞的看还是发展地看。

今天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事实,中华民族是一个自律的民族,对方不论了自律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一个首先行为就等于不论了我们千百年来的首先传统。此时,没有什么他律来约束在场各位观众,但是我相信大家在离场之前一定会顺手带走自己身边的废纸和塑料瓶。自律应当从身边小事做起,诚信要做到的就是心口相一,发自内心。惟靠自律,诚信才能遍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为也惟有如此,中华民族方能以诚信的姿态自信地站在时代的最前端。谢谢!

如果,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路上,正值青春期的年轻的你,看到一个花姑娘,别人能够阻止你想占有的欲望吗?

如果,在一个美丽的,花团锦簇的公园里,正像现在的一样的热辣辣的太阳照着,你在躺椅上发现两块地地道道的金条!别人能够阻止你占有它吗?揣上他,立马回家,可以好好地规划一下人生!

如果,在美丽的大草原,鲜花开满原野。有你最喜欢的花朵,别人能阻止你摘下来吗?

如果,在一个孤独寂寞的夜晚,你辗转反侧,不能入寐。这时,你想起了一个丰满性感的少妇,你能靠别人来阻止你意淫吗?

如果,在公园,你和家人一起兴高采烈地游玩,孩子像天使一样的快乐!你陶醉在其中!这时,孩子随手把喝完饮料的瓶子随手扔在地上,尽管,周围没有旁的人。你想,要让孩子成为真正的天使,让她的心灵和花儿一样美丽,你会走上前,弯下腰,认真的检起瓶子,然后,你会非常和蔼地,面带圣母一般微笑的对孩子说,你瞧,这花园朵美丽,把它送到垃圾桶里,连花儿也会对你笑的!

如果,你在街上漫步,在一个无人的转弯的角落里,偶尔检到一个皮包,里面有你正需要改变自己命运的金钱,还有许多的证件!当你拿起它的时候,你想到,也许丢失皮包的一家人正在绝望之中,每个人都需要帮助,丢失的人需要马上知道它的下落,你马上朝警察局走去,我想,你会觉得前面的路会越走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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