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2024-06-05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精选8篇)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第1篇

摘要:以我国13家上市商业银行为样本,利用2001—2012年的半数据,采用非平衡面板模型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承担呈显著的倒 u 型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能够约束商业银行的冒险行为;高管人员薪酬越高时,银行的风险承担越小;而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独立性等董事会治理因素并没有对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产生显著影响。

关键词:公司治理;风险承担;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10-0034-05

一、引言

如今,公司治理问题已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其对于公司绩效和公司价值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成为公司稳定和发展的核心要素和经济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之一。而公司治理对于银行这一类特殊的企业来说更具重要性。2007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金融机构风险,特别是银行风险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本次危机也再次使人们认识到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承担的重要影响。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当前正处于改革深化和高速发展的阶段,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也逐步凸显出来,特别是其在控制银行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尽管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进行研究,但是到目前为止,对于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关系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得出的结论也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的探讨。本研究能够有助于我们理解银行风险的影响因素,对于改善银行公司治理,降低银行风险水平和指导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我国13家上市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应用其在2001—2012年的公司治理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研究,实证检验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关系,回答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是否对银行风险行为产生影响,以期对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承担行为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

二、文献回顾

关于公司治理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一般来说,可以将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其中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和薪酬激励机制等,而外部治理机制则包括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等。根据2002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定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以该定义为基础,本文所涉及的公司治理概念为狭义的公司治理,即从公司内部治理的视角探讨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在探讨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时候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管激励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在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的文献方面,国外的研究起步较早,学者们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但尚未取得一致结论。merton(1977)[1]和marcus and shaked(1984)[2]提出了著名的“道德风险假说”,其观点是,股东是银行贷款的主要决策者,股东有动机为最大化其收益而从事高风险的项目。leaven and levine(2006)的实证研究发现股东控制权的大小与银行风险承担正相关,即大股东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风险,这支持了“道德风险假说”。gorton and rosen(1995)[3]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公司控制假说”,其观点是,管理者才是风险承担决策的关键,他们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在不同情况下做出不同的选择。magalhaes et al.(2008)强调股权集中度对银行风险行为的影响并非是单一的,认为当股权比较分散时,股权集中度的增加可以加强股东控制力使其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减弱,银行风险承担增加,但当股权集中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大股东则可以获得控制权私人收益,从而放弃冒险机会,风险减小。国内学者对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行为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取得了不少成果。曹廷求等(2006)[4]以山东和河南两省29家中小银行为样本的实证分析表明,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没有对银行风险产生显著影响。而张学陶和李豪杰(2009)[5]运用我国上市银行2000—2008年数据进行的面板模型分析则表明国有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两者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孔爱国和卢嘉圆(2010)[6]对我国上市银行股权结构的分析也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银行承担的破产风险及收益波动更高。王晓枫和吴从根(2011)[7]则将我国14家上市银行分为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考察,实证研究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与银行信用风险负相关,而国有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与信用风险正相关。此外,王涛和蒋再文(2011)[8]采用15家上市银行2004—2010年的半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资产配置风险呈显著的u型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有助于银行谨慎经营。高国华和潘英丽(2011)[9]的研究也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而政府持股比例与资产风险则具有正相关关系。粱洪波和刘远亮(2012)[10]运用16家上市银行2008—201l年的数据,通过面板模型的实证分析则表明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与信用风险显著正相关。

对于董事会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学者们主要从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独立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changanti et a1.(1985)认为,董事会规模过大容易造成决策和监督困难,使管理者有机会追求个人利益,相反小规模的董事会则可能形成有效率的控制机制,从而减少银行风险承担。eisenberg et al.(1998)的实证研究揭示董事会规模增大,会减弱其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使代理问题更加严重,并使风险增加。pathan(2009)[11]的实证分析也表明,董事会规模越小,银行的风险承担也越小。这些研究都支持jensen(1993)的观点。而simpson and gleason(1999)则认为规模较小的董事会易受到管理层的控制;当董事会人数增加时,更能集思广益,作出合理决策,减少银行风险。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byrd et al.(2001)[12]的研究表明,董事会独立性较强的银行风险水平较低。国内学者在这方面也有研究,陈晓蓉(2003)[13]和王倩等(2007)[14]的实证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对银行风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曹艳华和牛筱颖(2009)发现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皆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高国华和潘英丽(2011)则发现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人数与银行风险承担正相关。粱洪波和刘远亮(2012)的实证分析表明董事会规模与银行信用风险显著正相关,董事独立性与信用风险显著负相关。公司治理的另一个要素就是高管薪酬激励,国内外学者就其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也做了诸多研究。schreiber(1996)[15]的研究表明管理层在获得固定报酬的情况下会限制银行的风险,固定薪酬激励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是负相关的。王倩等(2007)发现高管人员薪酬越高,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发生的概率越低。王晓枫和吴丛根(2011)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高管薪酬与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均呈显著负相关的关系,表明高管薪酬越高,银行风险承担越小。

综观国内外文献,尽管学者们对于公司治理各个方面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都有不少研究,但是结果还存在很大的不一致性,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本文从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管薪酬三方面提出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影响的假设。

(一)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承担

根据“道德风险假说”的观点,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的控制力越强,这就意味着大股东控制管理层的可能性越大,而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拥有较强的从事高风险业务的激励,所以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不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故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

假设1: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承担正相关。

股东的政府性质会导致银行更加关注社会的总收益,而不是自身的经济利益,更有可能出于社会福利的考虑而放松预算约束,承担较大风险。此外,现阶段,我国政府股东控制的银行受到来自控制权市场的有效监督较少,且高管任命时主要考虑政治因素,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及腐败等问题,故风险较大。基于此,提出假设:

假设2:第一大股东如果为政府或国有法人,则银行承担较大风险。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管理者持股比例很低,且数据可得性较差,所以管理者持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在本文中不进行研究。

(二)董事会与银行风险承担

董事会是企业的重要机构,有效的董事会能确保股东对管理层的控制并实现公司利益。董事会的规模是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要素之一。董事会规模过大容易造成决策困难,使管理者有机会追求个人利益,相反小规模的董事会则有利于董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并能有效减少“搭便车”,更有可能形成有效率的控制机制,从而减少银行风险承担。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

假设3:董事会规模与银行风险承担正相关。

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由于独立董事不在企业内任职,当参与风险决策时,他们更能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冷静客观的给出建议,切实起到监督管理层和董事会的作用。因此,董事会独立性增强时,银行从事高风险项目的概率降低。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

假设4:董事会独立性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

(三)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承担

现代公司治理中,高管薪酬是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层在从事高风险项目时,虽然有可能分享部分收益,但同时面临失去当前职位和固定薪酬的风险。因此,管理层所获得的固定薪酬越高,其当前的满足程度越大,在进行风险决策时就越谨慎。故在此基础上,提出假设:

假设5: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

四、数据变量和实证模型

(一)数据样本

(二)变量定义和模型设计

为了研究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本文选取不良贷款率(npl)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银行风险。在许多文献中,学者们都使用了不良贷款率作为银行风险的代理变量(如barth et al.(2004),高国华和潘英丽(2011)等),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占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的数额越大,代表银行风险越高。在借鉴国内外学者银行公司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取股权集中度、第一大股东性质、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高管薪酬水平等指标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代理变量,并对银行规模、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等银行个体因素加以控制。其中,股权集中度使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表示,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这一指标主要用来验证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各变量的定义及其说明如表1所示。

为了研究银行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的影响,本文利用非平衡panel data模型,构建以下方程:

其中k和t,分别代表银行k和时期t,如nplk,t代表银行k在时期t的不良贷款率。?茁0为截距项,着k,t为随机扰动项。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实证结果

本文的实证研究在控制了银行规模、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等银行个体因素的情况下考察各公司治理变量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由于采用非平衡面板数据,本文使用hausman检验决定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检验结果显示,在5%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接受被择假设,即适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

实证结果显示:

就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的关系来说,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h1的系数显著为正,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sh12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确实存在非线性关系,即两者之间的关系呈倒u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sh10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银行风险承担随着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而显著降低,即以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衡量的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实证结果不支持假设1。可能的原因在于,当股权集中度较低时,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使“监督效应”发挥主要作用,管理层行为能更好地反映股东利益,而股东追求高风险项目的动机更强,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会增加;当股权集中度达到一定比例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博弈变得更为突出,大股东可以转移公司财富,从而使“隧道效应”发挥主要作用,大股东将减少风险承担行为以保障私人利益,此时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股东将会采取更为保守的经营策略,风险偏好下降。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之所以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是因为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普遍较高,都超过了其倒u型曲线的最高点值,因此呈现出了负相关的状态。

在股东性质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方面,虚拟变量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nis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其与银行风险显著负相关,说明政府或国有法人为第一大股东的银行在风险决策时更为谨慎。实证结果不支持假设2。可能的原因在于政府股东往往更注重资产的安全性,因此不会因为盈利需要而从事高风险的项目。其次,国有控股银行的管理层往往会追求政治化的稳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不是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其在进行风险决策时会避免冒险行为的发生。

从估计的系数来看,董事会人数bs的系数为正,表明董事会规模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正相关,但其在统计上并不显著。独立董事比例nb的系数为负,表明董事会独立性对银行风险水平有负向影响,但其在10%的置信水平上也不显著。这表明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董事会治理要素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并不存在显著影响,实证结果不支持假设3和假设4。实证结果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治理并非是风险承担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可能的原因在于,现阶段我国银行董事会制度还不健全,董事会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决策时易受到内部人的控制而丧失其应有的职能。而独立董事也面临相似的问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常常有名无实,参与决策时也不能获得足够话语权,导致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16]。

高管前三名薪酬总额lgsa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高管薪酬水平与银行风险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实证结果支持假设5。这说明可以通过提高管理层固定薪酬的方式来约束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这表明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比较合理,能够很好地起到控制银行风险的作用。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我国13家上市商业银行为样本,利用其2001—2012年的半数据,采用非平衡面板模型对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与银行风险承担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能够约束银行的冒险行为,有效降低银行风险;高管薪酬与银行风险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合理设计高管薪酬可以有效的控制银行风险;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独立性则没有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产生显著影响。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商业银行管理层和政府部门具有一定启示。政府部门在推进银行业改革的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深化股权改革,确保其股权结构能够有效制约银行风险。合理设计高管薪酬激励机制,使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约束银行的冒险行为。此外,还应加强市场约束力量对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健全董事会治理机制,使其在控制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健康运行。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第2篇

身份证/护照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有关承担法律风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担风险内容本协议所述风险包括所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非法用工造成的所有行政及经济处罚。第二条乙方承诺若发生因乙方在甲方非法工作而产生的非法用工法律惩罚,乙方愿意接受相关法律制裁并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关经济处罚。第三条 协议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风险承担义务自成为甲方签字之日开始,到乙方成为甲方合法雇用的员工为止。第四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第五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日期: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 第3篇

开展金融行业利率市场化调查研究, 旨在明确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风险及挑战, 使商业银行直面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 营造健康良好的商业银行发展环境。利率市场化是指在市场及价值规律的影响下, 利用供求关系对市场利率运行机制产生的各项决定, 将利率水平引入供求关系中, 可更好的发挥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决策权。下面就利率市场化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 过渡期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接触到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初, 一时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尚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应对措施, 在利率放开管制时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从利率管制到利率市场化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 商业银行在这一发展变化中要经历各种风险威胁, 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管理。

第二, 负债资产缺口风险。受利率市场化整体环境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难免会发生一定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受负债数量和期限影响, 商业银行的收益会产生一定的变动。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处于负债中, 存款与贷款比例严重失衡, 商业银行负债比例骤然降低, 银行难以快速适应这种变化, 缺口风险由此产生。从利率转变所带来的其他风险来看, 商业银行还受到利率结构风险和选择权风险的影响。在利率市场化整体环境的影响下,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处于变动状态, 必须进行不断的调整变动, 这样, 就严重地缩小了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 造成了银行利息的下调。如果银行难以使存贷款利率保持在同一方向波动, 将会缩小存贷款利率, 减少我国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即使是长短期存贷款利率差波动不一, 也会影响银行资产的负债结构, 商业银行将会承受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结构性风险。在利率市场化整体调整的影响下, 商业银行必将承担变动风险影响, 进而引发存贷款客户名义利率的变动, 适时调整存贷款额度。

综上所述, 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商业银行对利率水平进行不断调整。为提高银行利率, 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调整利率的变化情况不断调整经营方针, 若利率变动过于频繁, 就会增加贷款违约行为的几率, 使部分客户调整贷款行为, 引发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危机。

2 商业银行采取利率市场化转变风险的应对措施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 商业银行内外运营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身的发展, 更好的顺应利率市场化整体形势的变动, 必须采取必要的风险应对措施, 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运行环境。下面就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规避措施进行简要论述。

2.1 树立利率风险防范意识, 增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力度

在利率市场化整体环境的影响下, 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有必要不断加强自身利率风险防范及控制意识, 采用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实施利率风险管理也是必然的。首先,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明确自身发展形势及方向, 利率市场化整体趋势势不可挡, 由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风险将是银行经营管理过程中要面对的, 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其次, 商业银行还应认识到利率市场化风险渗透到经营管理各环节的情况, 做好商业银行利益保障措施。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适应利率市场化整体发展环境, 采取积极的风险应对措施, 从多方位、多角度实施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最后,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有针对性、独到的风险管理手段实施利率风险管理, 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有效规避利率风险。

2.2 构建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所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有必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 提高风险管理应对措施。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及时处理各种数据信息, 将商业银行存在的各种利率市场化风险降至最低, 使这些信息能够切实反映各种风险问题, 及时调整银行经营管理工作。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所带来的优势, 不断拓宽利率相关业务, 增加商业银行业务盈利的可能性, 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各种风险。

3 结语

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经历着巨大的金融风暴, 利率市场化改革严重影响着银行的经营管理。银行若想由此脱颖而出, 取得一定的经营管理优势, 离不开国家的重视和监管, 创造客观的银行盈利空间, 要做好银行巡视工作, 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发展, 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蒋欣.金融自由化、资产市场波动与经济危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 2010.

银行的风险不该由股民承担 第4篇

模糊的经营本质并未因股份制而变得清晰透明

如果从二季度末1.3%的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28个百分点)和4549.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425.2亿元)来看,似乎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继续保持了“双降”态势,若再加上186%的拨备覆盖率,似乎中国银行业的健康指标已经超过了国际一流银行。但我们扪心自问,中国的商业银行是国际一流吗?中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初衷绝对不是简单地“圈钱”和风险转移,而是要真正地改变中国商业银行宜官宜商的弊端和模糊的定位,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上市的商业银行还在像以前那样与地方政府和国企“勾勾搭搭”,官员“拉郎配”的贷款不在少数,目前只是经营指标变得稍微漂亮了,但其模糊的经营本质并未因股份制而变得清晰透明。

拿拨备覆盖率指标来说,186%似乎已经彻底覆盖了风险资产,但是我们拨备是按照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来计提的,那些安全的资产未必安全。比如7.66万亿元左右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打捆贷款,在今年6月30日之前都被划归在安全类级别,只象征性地计提1%的拨备,而实际上这些贷款中仅50%有担保,而其中有担保的大部分都是用土地、房屋等作保,一旦房价出现下降,则担保品的价值自然会出现不足。最可怕的是那些根本就没有担保的贷款和违规贷款,据银监会初步统计结果显示,目前融资平台中项目现金流能够覆盖偿还本息的贷款约有2万亿元(占比27%),抽样检查后,可作为正常项目贷款,第二类是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必须依靠第二还款来源覆盖本息的贷款,有4万亿元左右(约占50%):第三类为项目借款主体不合规,财政担保不合规,或本期偿还有严重风险(贷款挪用和贷款做资本金)的贷款占比23%(约为1.5万亿元),而同期银监会公布的整个银行业的拨备约在1.3万亿元,整个银行业的拨备也难以覆盖地方融资平台的窟窿,186%的拨备覆盖率指标显然是一个有缺陷的指标,事实表明那些划归在”正常类”

(计提1%的拨备)的信贷资产往往不正常,那些信贷主体不明确的打捆贷款很有可能“有去无回”。因此,希望商业银行要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要洁身自好。金融决策层和监管部门不要被这些漂亮的指标给迷惑了。

通过IPO圈钱和再融资来买现的“漂亮指标”

从中国商业银行漂亮指标的制作路径来看,主要还是通过IPO圈钱和再融资来实现的。当巨额的资本国来之后,总资产变大会把风险资产的比例变小,如此一来分母变大,分子不变,不良率自然会变小,而真实的不良资产或者潜在的信贷风险却在快速膨胀。比如,去年的“信贷井喷”还不知道蕴藏着多少风险等待释放,但从目前商业银行急急如律令的圈钱情形来看,风险和问题应该不小,只是这些风险正在向二级市场和股民转嫁。

当务之急,应该减少IPO的行政供给,减少用铺摊子的方式来覆盖风险,一次性圈钱只能在短期之内让银行抗风险的资产变多,但根本改变不了不良的经营习惯,长期会浮现出更多的问题和风险。所以,要尽量培养商业银行自我化解风险的能力,比如在资本金不足时,应该适当收缩贷款,而非铺摊子和扩张,更不能将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如果行政化“供给”太多,市场“圈钱”太甚,管理层和上市公司往往会忽略市场与投资者的感受,行政供给的IPO经常不是投资者最想要的,而且行政配置资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在目前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当口,如果忽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一味地、人为地推动行政化的转型,不但会浪费社会资源,也会贻误中国经济转型的时机。

为了防止行政错配资源,减少股票市场的行政供给迫在眉睫。靠股票市场圈钱来化解商业银行的不良指标非长久之计。

中小投资者成为股市绞杀利益链条上的最后买单者

从目前中国股市直观的估值状况来看,似乎有一些板块和股票已经凸显出了价值洼地。那些估值相对偏低和已经完成再融资的中小银行股,下半年很有可能会出现投资机会。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A股市场整体市盈率不足19倍,创业板目前市盈率为58倍左右,中小板为40倍左右,沪深300成份股约为15倍左右,显然除了中小盘和创业板股票估值仍然偏高外,核心成份股估值已经相对处于历史低位,与全球各大市场相比较也已经处于相对比较合理的水平。从A、H股的相对估值表现来看,A、H股价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倒挂。自6月18日以来,恒生AH溢价指数(AHPI)已跌破100的关键水平,部分A股的价格已经低于H股。历史数据显示。恒生AH股溢价指数在历史上有两次跌至100点左右,分别是2005年6至7月以及2008年8至9月,这两个阶段均是A股历史上的底部区域。有研究显示,当AHPI指数低于145时,上证指数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往往会明显跑赢恒生指数,反之当该指数超过145时,上证指数也会明显跑输。

A股市场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阶段性的底部,以国际视野来观察,中国的A股已经具有了全球配置的价值。当然,市盈率估值法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下半年上市公司业绩出现大幅滑坡,则市盈率指标自然又会反弹起来。但从目前全世界的实体经济状况来看,如果中国下滑,则其他国家也难以避免,若再动态地相对比较起来,中国市场仍然有着相对比较优势和想象空间。从目前外资的动作来看,各大外资机构已经开始纷纷布局A股,相信A股的相对低估值空间不会持续太久。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国内的机构和投资者若再继续做空,则中国股市这个历史性底部必然又会被外资抄走。如果仔细研究中国股市近几次抄底路线图,不难发现中国股市的底部经常是被外资悄悄抄走,然后等到国内投资者醒悟和市场信心逐渐恢复之后,国内机构投资者再姗姗前来推波助澜,将股指推至高点之后,然后再诱入散户在高位接盘,从而普通的中小投资者成为股市绞杀利益链条上的最后买单者。

要想让中国股市恢复信心,就得先让管理层摆正姿态和正确认识,不要把股票市场再作为一个圈钱场和提款机,而应该将其作为一个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平台,让资金和好的项目涌流,以实现高效的配对,用高效市场化的手段帮助中国经济实现结构转型,而非用行政化供给和行政化配置资源,因为行政化配置的结果必然会导致市场只有融资功能,而其他市场化功能全部失调,从而指望中国股市担当中国经济“调结构、促转型”的重任落空。

管理责任风险承担制度 第5篇

1.目的为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规范和提高管理、决策水平,防止因管理、决策过错和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风险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风险责任

2.1本制度所称的责任风险包括:

2.1.1管理人员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管理、决策错误、失误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和商誉影响,下同)。

2.1.2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因懈怠、疏于履行职责、擅离职守或对其岗位不作为、乱作为,给公司造成管理不利、决策延迟、执行不到位等情形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后果。

2.1.3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以从事其他渎职行为损害公司利益。

2.1.4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侵占公司财产,将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2.1.5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

2.1.6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在业务中与其有亲属关系的公司 签定供、销合同。

2.1.7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将公司资金、财产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将公司的资金、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

2.1.8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或设立公司及其他侵占、窃取、破坏、挪用公司财务或以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1.9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集团公司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拒绝配合集团公司的监管。

2.1.10管理人员在其职期间,滥用或超越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后果。

2.1.11管理人员在其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所掌握知悉的公司商业、保密信息换取利益或对外泄露、过失泄密,给公司造成利益、名誉、商誉损害。

2.1.1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经营中断、商标/品牌贬值、产品/服务失败、重大环保事件、重大税收稽查事件、超权限审批造成损失、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巨大偏差。

2.1.13未经批准,设计变更形成的工程损失浪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1.14.出现活动事故、人身伤亡等重大事项、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损失在1

万元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不合格损失在3万元以上)。

2.1.15由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认真对待、推诿扯皮、不及时处理发生的媒体曝光、法律诉讼、消协等投诉事件所造成后果。

2.1.16管理人员利用任职权利优势,煽动员工集体上访、限制、迫害或变相打击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报复员工的检举、义举等行为,造成公司人才流失、经营受阻或被追究责任的。

2.1.17管理人员单方离职,不履行工作移交义务造成公司管理失控、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2.1.1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导致重大案件发生造成损失。

2.1.19其他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违规违纪,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2.2本制度所称的管理人员包括:

2.2.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2.2.2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享受同等待遇的其他员工。

2.3.3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代表、监理以及履行同等职责的其他员工。

2.2.4班组长、总指挥、临时事务负责人、主办人。

2.2.5享有公司赋予管理权的员工。

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3.1忠于企业、敬业爱岗、勤勉尽职、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章守纪、诚信守约。

3.2以身作责、积极进取、模范的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严于 律己,虚以待人;忌狂躁、勿任性;主动提高业务技能;带领职员加强业务专业 知识学习和深造。

3.3积极履行职责,务实高效,摒弃浮夸作假和形式注义;以事为镜,以人为镜,勇于担责,知错就改。

3.4奉献、开拓、进取、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拒腐蚀,远奢侈;讲廉洁,禁贪 污。

3.5积极参与管理决策,努力发挥任职特长;对于参与的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应当发表相应的意见。

3.6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加强执行力培养和落实,正确决策,严格考核。

3.7不藏私心,公正处事,对下不骄狂,对上不奉承。

4.责任承担

4.1独立决策时,发生决策失误的,由决策人承担实际损失的100 %,同时公司将根据其他制度规定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

4.2集体决策发生错误,主要决策人承担实际损失的50%,其他参与人承担剩余的50%或给予降职、免职等处分;但在决策时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并陈述了合理性意见的参与者除外。

4.3凡由总裁提交中、高层管理人员讨论决策的事项,每个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提出书面的利弊分析和个人倾向性意见,不得做弃权表示;对共同作出的决议未明确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该决议,如果该事项的决策导致了公司重大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在决策过程中持反对意见的人可以免责,而持支持意见的人要追究责任(以签字的会议纪要为准,由公司按层次划分责任),总经理级承担50%,分管副总级承担30%,其他责任人承担20%。

4.4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因懈怠、疏于履行职责或以其他不作为的方式给公司造成管理不利、决策延迟、执行不到位等情形,对管理者按实际损失的100%,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公司规定给予降职、免职等处分。

4.5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从事其他渎职行为的,索取、收受贿赂归公司所有。同时,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6侵占、窃取、破坏、挪用公司财务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全额损失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7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滥用、超越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后果的,赔偿损失,并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处以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管理人员利用在职期间所掌握知悉的公司商业、保密信息换取利益或对外泄露,过失泄密,给公司造成利益、名誉、商誉损害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并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处以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管理人员利用任职权利优势,煽动员工集体上访、限制、迫害或变相打击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报复员工检举、义举等行为,造成公司人才流失、经营受阻或被追究责任的,依据公司管理规定予以降职、免职、除名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0管理人员单方离职,不履行工作移交造成公司管理失控、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5.责任标准

5.1经济责任标准(包括财产损失)

5.1.1一般损失: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含本数)以下,且无法补救。

5.1.2较大损失: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且无法补救。

5.1.3重大损失: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本数)以上,且无法补救。

5.2非经济责任标准:

5.2.1一般损失:较轻微的工伤事故(含驾驶员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工程事故、治安案件、媒体负面曝光、范围较小的对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失。

5.2.2较大损失:较大的工伤事故,财产损失、工程事故、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媒体曝光以及范围较大的对公司造成的名誉损失。

5.2.3重大损失:重大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工程事故、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媒体曝光以及给公司带来全局性的名誉损失。

5.3计划不周,事先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被遗漏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大型活动达不到效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等。

5.4计划周全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延误时机,未按计划进度完成计划等。

5.5由于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损失等。

5.6由于没有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而延误时机所造成的严重损失,如重大火灾、水灾、工程事故等。

5.7由于善后工作处理不力,类似的问题第二次发生并给公司造成的严重损失。

5.8由于事先没有预警预案应对,没有事先向公司领导反映营销系统、工程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公共关系等系统已出现的危机因素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大规模客户投诉退单、工程返工、停工、与施工方发生冲突,所需重要的管理、技术人员不能及时到位或发生重要的管理、技术、营销人员集体跳槽、爆发人力资源危机,公共关系等危机的严重后果。

5.9重要的公司商业机密被泄露(如投资计划、客户资料、财务资料、重要的规划设计图纸、重要的会议内容及文件资料等),由此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10在工程招标,物料采购中收取有关人员贿赂,给公司带来损失。

5.11在财务收支中出现的贪污、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5.12重大工伤事故、盗灾、火灾、交通事故、工程质量事故中承担的决策、领导、执行责任。

5.13凡授权审核,审批签字的各类工程,物资验收、款项支付,如把关不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经济责任,其损失由责任人分摊。

6.承担责任的方式

6.1行政处分:警告、严重警告、降职、辞退、开除。

6.2经济处分:赔偿经济损失,如本人赔偿有困难,则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赔偿比例:直接责任人承担50%,主管领导级承担30%,分管副总级(或公司总经理)承担20%。

6.3追究法律责任

6.3.1民事法律责任:主要通过法律程序追回损失,挽回影响。

6.3.2刑事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司通过律师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免责条款

6.4.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停业整顿所带来的损失。

6.4.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

6.4.3由于突发事件如恐怖事件、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等特殊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损 失。

6.4.4由于决策错误所导致的严重损失,持反对意见的人可以免责。

6.5.5在总裁亲自指挥下,完整地按总裁指令执行而带来的损失,其责任由总裁承 担。

7.责任追究处理,由审计部召集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遇重大事项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决定。所有的处理结果由审计部反馈责任人。

8.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审计部。

本人收到该规定,并认可其效力,自本人签字之日起并在任职期间内对本人有效!如存在责任承担问题,责任承担不因本人离职而免责。

一个管理者要敢于承担管理风险 第6篇

管理成本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动所发生的人工、生产资料等的非直接耗费,管理成本与生产产品的产量没有直接关系,不应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而作为期间费用直接冲减企业当期的收益(管理成本)。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决策成本,主要是企业管理者作企业决策时需要考虑的成本。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时,都需要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选择,然后从中选出可行的或者最优的方案来具体实施;第二、控制成本,企业的各种方案确认后,就需要整合各部门、各成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来完成各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管理者需要细分各种指标和资源,通过对这些指标和预算资源的分解与落实,促使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第三、责任成本,为了有效评价各管理层的绩效,需要对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考核。按照“权、责”的原则来进行考核,其考核的依据就是“谁负责、谁就承担责任”的原则!

目前,很多管理者抱怨管理人太难,特别是针对80后、90后 的时尚人更是如此!但是我不苟同,认为“企业没有不好管理的员工,只有不会管理的管理者”!当然,管理是有潜质的,这种潜质大部分是与生俱来,后天能获得的管理能力比较有限,充其量是一个优秀的管理里执行者(MANAGER),而不是一个正真的管理者(LEADER).

电视剧《朱元璋》有这么一个故事:贫寒年少的朱重八和一群小孩放牛,正常玩做皇帝的游戏,朱皇帝承诺,以后我做皇帝,每天赏给大家两个馍、把刘财主的女儿给汤和做老婆……,后来一群小孩说‘重八哥,我们饿了’,朱重八说,‘我给你们肉吃,把刘财主家的小牛宰了吃,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顶着,绝不连累你们!’……最后,朱元璋因宰吃了刘财主的牛,被打的皮开肉绽,没有连累他人,

十数年后,朱元璋统领这帮小朋友东征西讨,建立了长达二百八十余年的大明皇朝。何也?少年朱元璋很穷,没有饭吃,没有上过学、更没有读过MBA,他有两点:其一,给他的队员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无穷的遐想(好处);其二,敢于独自承担管理成本(即承担管理风险)!

所以,一个管理者要善于明确目标、善于授权,更要善于承担管理风险(即勇于承担管理成本)!

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第7篇

一.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内涵

相比国外国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每一种理论的提出都有其现实的基础。袁家方强调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必须承担的义务⑴,这可以理解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在驱动。卢代富从企业的本质追求出发,认为社会责任应该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基础上,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⑵,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在驱动。而台湾学者刘连煜进一步提出,企业社会责任除了必须依照法律行事即企业遵守法律外,还必须实践“企业之伦理责任”及“自行裁量责任”,如举办慈善事业等⑶,这就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在驱动和内在驱动联系在一起了。

二.有关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内涵

银行社会责任的提出,缘于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逐步认识国内对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研究也在逐渐深入。就如工商银行董事长所说,银行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的盈利与纳税,也不限于是慈善募捐。它的核心是通过提供专业服务来实现环境保护、减少排放和增加社会福利⑸。唐斌进一步指出要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理念与价值导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调整单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治理模式和思路,重视银行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提供银行服务,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改进与增加社区福利,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⑹。这也可以看出,面对随着经济的发展伴生带来的环境成本,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有其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在关于商业银行

承担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中,逐渐体现和强调这些特殊性。侯秉乾较为完整的阐述了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含义,即第银行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利益关系人(包括储户、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将其视为的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定义务,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银行要主动促进社会全体企业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这也表明银行社会责任的间接性特点⑺。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一样,从银行追求利润的本质出发,施其武和邵兵从作用主体对象的不同,认为银行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确保对广大存款人本息的清偿力,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制;银行对债务人社会责任表现为资金使用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对政府的社会责任表现在对政府的政策给予支持;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表现在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另外,银行的社会责任还包括对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广义支持。这有点类似于李战对商业银行所做的划分,即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雇员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所在地区建设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的责任,对政府委托的维护金融稳定及监控资金交易的社会责任。这也可以看出,现阶段银行社会责任的研究有细分化的趋势,就如同将社会责任作为一项实体经济来运行管理,体现银行、社会的重视。而吴晓灵强调从宏观上进行把握,遵从央行的道义劝说, 是商业银行首要的社会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自觉地保持稳健经营, 配合央行的宏观调控, 是商业银行的首要责任。银行和企业同在一个蓝天下, 所有的行为主体都是利益相关者, 只有尊重了他人的利益才能使自己的利益有更大的发挥⑽⑼⑻。

三.有关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原因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加深,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也正逐渐被政府、企业和社会所了解,在金融发速发展的今天,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在现实中有了切实履行的基础。潘成夫就指出,银行通过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可获得先行优势,并且承担社会责任是银行建立和提高信誉的基础 ,长远来看有助于银行提高业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力 ,有效激励员工的能动性。李环则指出,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能更好地发挥中国银行业在我国金融结构中的核心作用,另⑿

外随着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制及IPO, 银行业经营具有更明显的趋利性和市场化, 使其更需要注重“企业社会责任”,这也是现实需要 ⒀

四.有关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缺失

朱文忠指出,全球化的发展、新技术的应用、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人力资源的变化都直接间接影响着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具体来说,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另一个往往被忽视的问题是银行对于非国有经济的扶持与支持的成本问题,侯秉乾对此作出解释,在经济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融资体制下,非国有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但实际上银行贷款仍然是非国有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但由于在体制转轨过程中非国有经济自身的脆弱性和外部环境条件等问题,其结果是银行的收益与成本不匹配,从成功的非国有企业得到有限的利息收入,却承担着大量失败的非国有企业本金和利息的双重损失

针对现在商业银行在承担社会责任所面对的困境,学者们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比如李战从立法角度提出,要切实保证银行社会责任的实行,应该制定一部《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法》,以法律规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执行与监督、奖励与惩罚等十分必要。在修订《商业银行法》时, 明确定义商业银行的性质, 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之后增加“社会性”条款, 要求商业银行兼顾社会利益, 除保护存款人利益之外还要保护雇员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等。张长弓,曾思薇也从法律角度出发,认为在未来对 《 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中,承担社会责任应作为一般条款,确立为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这样一方面可以与具体的规则共同构筑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隐形网络,成为行动的参照系;另一方面,也是衡量具体规则本身“合法性 ”的基准。另外刘俊海也指出,除了在硬法上的规制外,我们应充分重视软法在经济法制中的约束作用,利用这种软约束作用监督和引导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和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郭丽认为,应该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概念, 把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成长,建立健全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政府也应积极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于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一个重视社会责任的文化价值观,朱文忠给出更为详细的解决方案,即建立合理⒇⒆⑼⒃⑺的董事会结构;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建立商业银行经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严格的问责机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银行的重大决策信息[21]。

五.有关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方式和途径

对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方式做出较为完整阐述的是侯秉乾,他认为我国银行业主要的社会责任可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支持大量开发性、基础性项;二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促进社会经济结构转型、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发展;四是促进“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努力保障公民享受就业和教育的权利,支持国家再就业政策和教育、培训等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战略实施,如承担助学贷款、就业扶持贷款等项目。张爱敏进一步补充,即合理配置金融资源, 为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 有重点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促进城乡经济和谐发展;关注民生,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推进金融创新, 努力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⑾。⑺

结束语:加紧开展中国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这不但对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同时对建设中国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在归纳了国内外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种探索研究成果后,通过对影响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提高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所以,本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袁家方.企业社会责任[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0

[2]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3]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4]陈革章.银行应充分承担社会责任[J].上海企业,2007,(8):23-24

[5]龚新.中国工商银行:打造全球最盈利、最优秀、最受尊敬的现代金融企业

[J].财经界,2008,(3):26-39.[6]唐斌.银行业社会责任:赤道银行的实践与启示[J].前沿,2007,(9):82-83.

⑺侯秉乾.我国银行的社会责任及其实现[J].中国金融,2005,(23):50-51.⑻施其武,邵兵.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及其实现形式[J].银行家,2006,(23):50-51.

[9]李战.商业银行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J].基层建言,2007,(7):78.

[10]杨小丽.吴晓灵: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J].金融纵横,2007,(22):20.

[11]张爱敏.城市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及方式探讨[J].海南金融,2008,(3):70-72.

[12]潘成夫.我国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J].经济纵横,2007,(10):50-52.

[13]李环.试论银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J].审计月刊,2007,(12):46-47.

[14]陈卫星,荆新.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研究[J].财会月刊,2007,(3):24-27.

[15]朱文忠.国有商业银行强化社会责任观的深层原因分析[J].暨南学报,2008,(1):68-74.

[16]朱文忠.未来金融业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新挑战[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23-25.[17]崔怡.网络黄毒考验银行社会责任[J].WTO经济导刊,2007,(7):27-29.[18]张长弓,曾思薇.构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体系的思考[J] 南方金融,2007,(11):9-11.

[19]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20]郭丽.国外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4):28-31.

货币政策、银行资本与风险承担 第8篇

一、相关理论分析

1. 货币政策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渠道

第一,风险定价模型效应。低利率对影响价值、收入和现金,给银行分享衡量产生了作用。在低利率的长期作用下,抬高了抵押品的价值,导致银行不能对违约损失率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在繁荣景象下,银行人员产生了乐观情绪,降低了风险厌恶。在资产价值的升高作用下,银行资产负债开始改变,得到恶劣贷款支持,会承担较高的风险。第二,逐利锦标赛效应。低利率倒是资源管理人员在行为和制度方面都存在较高风险。如,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必须承诺民众可以获得收益。利率高时,这些公司可以从中获得利益;利率低时,必须满足偿还债务的需求。随着安全资产收益的增加,获得的报酬提升,相反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而利用市场和扩展结合就可以增加利润。第三,中央银行沟通反馈。较高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增加了短期利率的不确定性,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必须借助银行对未来膨胀利率能力进行计算,增强银行负债能力,在利润影响下,可以利用货币政策和短期利率结合助长银行风险承担。第四,格林斯贩卖权利。货币政策可以增加银行预期货币在不同状况下的影响承担银行风险。对中央银行在经济不利产生的威胁,采取的措施预期会产生保险小样,鼓励银行增加风险承担。

2. 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影响进行的实例研究

货币政策给银行风险承担产生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从银行信贷标准的角度,可以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否增加了信用不良借款人贷款概率进行研究,贷款标准的降低会改善借款人的声誉,增加了银行风险偏好;另一方面,可以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获得银行需要承担的信息,对不良贷款率和货币政策对银行的比例进行研究。相关研究人员发现西欧一些国家的银行分享和利率存在负对应关系,资本较高的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低。

二、理想模型构建

构架模型的时候需要构建两个假设:第一,假设银行受有限责任保护,可以利用监督努力程度衡量风险。公众不能观察到银行实施的监督力度,可以由银行资本承担银行风险。第二,假设货币可以通过利率影响银行负载成本。由于存款准备是我国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根据,所以可以将第二个假设修订为:货币政策利用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银行负债成本,同时在模型中添加存款金率影响。

1. 模型假定

2. 模型分析

模型决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表示银行选择贷款利率Rl,第二阶段为银行选择监督贷款的努力程度。可以将银行预期利润函数表示为:

该函数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特点:第一,投资组合偿还概率为q;第二,银行投资组合成功收回可以得到收益rL;第三,存在获得的资金只是(1-e)的一部分,可以利用吸收存款的方式得到资金平摊后的贷款,将每个单位贷款存款成本为rD/(1-e);第四在有限责任的要求下,投资失败无须向存款字符利息;第五,r Ek是银行权益中得到的回报,与成本机会相关,与银行收入无关。

三、实例分析

根据模型和相关文献,将银行规模、银行资本水平、银行行业竞争和非利息收入以及银行效率等引入到研究中。本次主要对兴业银行、广大银行、北京银行等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分析主要从各个银行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得到。根据模型对货币政策给银行风险承担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货币政策给银行风险产生的作用。

经过分析发现,无论是资本充足、核心资本环视充足率都可以作为变量,利率对银行承担风险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货币政策给银行产生的影响,随着核心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提升而增大。银行规模对银行风险具有副作用。

四、结束语

从当前发展动态来看,我国银行承担开始转移,在低政策利率和高存款金率的作用下,银行业务呈现双重表外化。高存款限制了银行表内风险承担,低政策利率刺激了银行风险承担,不仅影响了宏观调控,也削弱了银行行为的约束。

摘要:存款准备金率是我国货币的工具,本文主要借助相关模型,分析了货币政策给我国银行风险产生的影响,经过分析发现,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银行的资本运行情况。然后对我国各个银行的季度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利用实例分析了银行资本状况,希望可以给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货币政策,银行资本,风险承担

参考文献

[1]翟羽佳.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研究[D].山东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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