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24-07-26

泰州学院本科招生章程(精选6篇)

泰州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1篇

一、学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泰州学院

学校性质:综合性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学校代码:11957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济川校区)邮编:225300

江苏省泰州市春晖路100号(春晖校区) 邮编:225300

学校概况: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1年诞生于抗日烽火硝烟中的泰兴乡村师范和1952年建立的苏北泰州师范学校。在泰州师范和泰兴师范的基础上组建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月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泰州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7000人,设有人文学院、数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体育系等11个院系,共有本、专科专业40个,分布在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学校建有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1 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79人,高级职称214人(正高职称45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28人(博士6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9人,省级“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333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人,省“333工程”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2人,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人选2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6人,省教学名师1人。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5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项;教师公开出版论著、教材90余部,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被SCI、E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近60余篇。

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实施“阳光教育行动”,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文化活动丰富,拥有1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和70多个校园学生社团。近三年,学生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创新大赛一等奖、创业大赛一等奖、省“五星工程奖”金奖、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50多项。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6%。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德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国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起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与兄弟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外国留学生。

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江苏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将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深化综合改革,坚持科学发展,努力建成一所引领地方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或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相同时,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2.专业之间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1.音乐类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专业之间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四)服从与退档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同一批次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五)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种类不限。非外语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六)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的精神,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我校拟录取名册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泰州学院校章并经校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通过“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历、学位证书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泰州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五、奖助措施

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3%,现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校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45%,现行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助学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每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在校生数的20%,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3)各类社会助学金:伯藜助学金、泰州高新区法院“一粒米”助学金、福彩助学金等;(4)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减免学费政策;(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6)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解决学生困难;(7)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校领导为组长的“泰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七、附则

1.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6664242、80769090

传真电话:0523-86653218

监督电话:0523-86665088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5300

2.本章程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依据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调整做相应变化。

泰州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2篇

2018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经过13年的砥砺奋进,学院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成为泰州市历史上

官网:

头人,多名青年教师被列为泰州市“311”工程和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多名青年教师获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凸显。学院大力实施“质量工程”发展战略,确立了“素质高、基础宽、能力强、复合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体系。坚持教授走上大一新生讲台、博导走上本科生讲台,名家开设系列学术讲座。学院师范教育特色彰显,毕业生考取公办教师编制的人数位处全省高校前列,2016年入职小学教师人数占当年江苏省新入职教师总数的11%。学院艺术教育和文化产业蒸蒸日上,由学院师生编排的大型民族歌剧《江姐》得到阎肃等老一辈艺术家的亲切褒奖,多次成功公演并广获赞誉,荣获南京师范大学

官网:

党走”

官网:

广播电视编导

本专业已逐步形成“一树两花”的办学特色,即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特的艺术属性为树干,绽放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媒介之花”及新老媒体交融的“时代之花”。本专业实验设施齐备,建有专业的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和演播厅,在泰州市电视台等多家单位设立实践基地。毕业生可至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企事业单位、网络媒体、IT产业从事策划、文案、摄像、剪辑、视频编辑和文化宣传等工作,也可自主创业,创办各类传媒工作室、婚庆礼仪公司等。本专业学生在国家林业局“生态文明行”活动策划、湖南卫视、山东卫视等节目策划、泰州市各大“微电影”大赛中屡创佳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实验设备齐全,建有播音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和演播厅,重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经营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意和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至各级电视台、广播台、网络媒体等从事播音主持、节目策划与制作、文化宣传等工作,也可自主创各类传媒工作室等。本专业学生多次在央视“挑战主持人”、“夏青杯”朗诵大赛、全国青少年艺术节、中国“德艺双馨”大学生艺术专场、江苏省形象大使选拔等大赛中获奖,多名毕业生在省、市级媒体担任播音员或主持人。

音乐学(师范)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又掌握全面音乐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的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该专业历年有多名学生在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中荣获单项一等奖、团体一等奖等,考取公办教师编制情况良好。毕业生主要在学校、音乐教育机构、文艺宣传部门等单位工作。

官网:

音乐表演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音乐专业知识、具备扎实的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业音乐人才。学院适应市场需求,设置了音乐表演、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等三个专业方向,学生进校后任选其一。毕业生主要就职于各类大众文化产业、乐器公司级琴行,亦有自主创办音乐类企业、从事音乐创作与表演等。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策划、管理及研究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视觉传达设计相关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广告公司、新闻出版社、传媒公司、印刷企业、装饰公司、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艺术设计相关工作,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教学工作。

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环境设计策划、管理及研究能力,掌握环境设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环境设计综合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与环境设计相关工作,如室内环境设计公司、园林景观公司、展示设计公司、装饰公司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有关教学工作。

动画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动漫设计思维能力和动漫实践技能,具有一定动漫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国家大力扶植动漫游戏产业,动漫设计师是“钱”途无限的职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动漫的创作与管理工作、商业广告动漫设计与开发工作、动漫设计的教学工作。摄影

官网:

本专业培养具备从事商业摄影的专门人才。学院现有500平米的大影棚、数码工作室、大画幅数字设备,长期聘请著名摄影家焦波,著名摄影编辑张蔚飞、丁珊,著名摄影家李宁等名家在学院任教。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可为企事业单位宣传服务。

美术学(师范)

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具有扎实的基本技能的美术学师资。此专业类别为师范类,在同类院校中独有。学生毕业后从事美术教学、研究工作和企事业单位宣传工作。

美术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的美术人才。学生毕业后从事学校、文化艺术部门及有关单位的美术创作、美术研究、出版、艺术管理和宣传工作。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事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体育方向的教学、训练、科学研究以及经营管理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至普通高校、各级各类中等学校、文化(艺术)馆、健身会所、群众团体、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教学、训练、科研与管理工作。校考计划与考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其中,在江苏、山东两省设有校考。

一、江苏省考生: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

官网:

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等9个专业使用江苏省统考成绩。

二、山东省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4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使用统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内容(山东)

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新闻播报:现场抽题,考生在播报时要体现新闻观念和创作原则,恰当理解与把握新闻稿件的内容以及新闻播报语言状态。(满分100分)

(2)话题评述:现场抽题,考生在评述时要掌握主持人观念和话题操作技巧,体现口语表达能力。(满分100分)

官网:

(3)才艺展示: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形式,内容自定,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内容(山东)

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专业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含键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带),只需任选一项,考生自选演唱(奏)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200分)

(2)视唱:抽取线谱或简谱考题一条,听辨节奏,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

(3)基础乐理知识问答: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山东)

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专业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含键盘,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带),只需任选一项,考生自选演唱(奏)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200分)

(2)视唱:抽取线谱或简谱考题一条,听辨节奏,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

(3)基础乐理知识问答: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试内容(江苏、山东)

专业成绩总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1)身体形态与基础条件:包括身高、外貌、身体比例、气质(面试时考生需填写身体情况登记表)。(满分20分)。

官网:

(2)身体素质:包括软度、开度、身体平衡以及动作的协调性(面试时每十名考生分成一组,进行基本动作展示)。(满分20分)。

(3)专业测评:包括拉丁舞、摩登舞任选一到二支舞(音乐由学校统一提供,可自带舞伴)。(满分50分)

泰州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3篇

为了适应中国学生赴海外留学需求,美国东西方国际教育基金会与四川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共同推出的IFC(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Certificate)国际预科课程。目前已有英国、美国、澳洲、加拿大、荷兰、爱尔兰、新西兰7个国家近100所海外院校认可该课程。中国学生通过在国内一年IFC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可以直接出国就读海外名校大学课程。并有300多个热门专业供选择,是目前国内最便捷的海外名校留学直通车。

◇课程优势

★全国唯一“1对7”国家:一年国际预科课程结束考试合格后可同时对接7个国家(英、美、澳、加、荷、爱、新西兰)。

★全国唯一“1对100”:对接近100所国外大学及300多个专业(工、商、理、法、艺术、音乐等)。

★全国唯一对接国外大学最高可转换21.5个学分。

★全国唯一可同时最多申请5所大学,100%确保考试合格的学生能够被海外大学录取。

★经济的学习方式:比直接赴国外读预科节省费用10多万元,大大降低留学成本。

★雄厚的师资力量:中外教师联合执教,校本部小班授课,感受名校学术氛围,全面提高语言、学术、自主学习能力。

★完备的教学体系:全套国际课程设置、原版海外教材引进、标准化质量监控、灵活的教学方式。

★全过程跟踪服务:根据学生“成绩+爱好+期望”,由留学专家一对一全程指导留学方案,并不定期举办海外名校见面会,以便学生和家长正确选择适合的大学及专业。

★录取的特殊待遇学生全部纳入在华招生计划,成绩合格被国外合作大学无条件录取。

◇招生计划:2012年计划招生70人。

◇入学要求

·高二在读或高三毕业生,留学时必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高考英语单科100分以上且面试合格或通过川外入学测试(笔试+面试)。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四川外语学院国际大厦1206室。

咨询电话:023-89166258、65382177

首都体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4篇

二、招生计划:2009年首都体育学院计划按照八个专业招收630名学生,其中包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六个专业和单独招生的两个专业。

三、录取规则:

1新闻学专业(体育新闻方向,授予文学学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授予管理学学位)、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体育保健康复方向,授予理学学位)的考生都不需参加体育测试,统考文化分数需达到本省(市)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能完成录取计划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录取计划。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考生健康状况需符合高考体检标准。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三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育考试,相关要求按《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执行。在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划定我院调档分数线,按照体育成绩、文化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健康状况需符合“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两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半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须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

四、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我院学费标准为42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12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专业免收学费。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有30%以上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5篇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SiChuan Fine ArtsInstitute,国家标准代码:10655)建校于1940年,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占地约110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0.9万平方米。

第三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我校各项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

第七条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四川美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以招生简章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艺术水平考试

第十条 根据地缘结构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国各地设立艺术水平考试考点,考生就近报考。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艺术水平考试。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

艺术水平分造型类、设计类和书法,可兼报并分别参加各类别专业考试。造型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命题人物组合三科,设计类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书法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印稿设计三科,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第十三条 全国各考点试卷均集中在我校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将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以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卷的质量。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

第十五条 四川美术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新生录取。

第十六条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情况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中:

1.中国画、书法、绘画、雕塑、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建筑学、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教育、风景园林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绘画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4.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填报的志愿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将进行专业复试。凡经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考生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舞弊考生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地省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四川美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四川美术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学校设立优秀奖学金,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新生特别奖学金,对录取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按一定的比例每人一次性颁发奖学金50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80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四川美术学院分为重庆市黄桷坪校区和重庆市大学城校区。其中:

黄桷坪老校区(公共艺术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邮编为400053。

大学城新校区(其他院系),办学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邮编为4013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56,传真:(023)65921055,招生网址:zsb.scfai.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3)65921039,(023)65921038

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6篇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89146832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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