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2024-07-15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精选6篇)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1篇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安徽省当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贾响根阅读次数:90

当涂县是安徽省唯一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县,新农村建设任务大。随着当涂县地方经济的发展,当涂供电公司年供电量从3亿千瓦时迅速增长到8亿千瓦时,当地的用电负荷更是增长迅猛,对电网的承受能力提出严峻挑战。当涂供电公司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加强电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完善用工机制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保持了企业持续稳步发展,也为当涂县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当涂供电公司的这个缩影中我们看到:在农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农电工队伍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支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电工管理,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已是农电企业管理的当务之急。

完善农电用工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农电工,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基础。为了规范管理农电工,公司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维修公司,全面按公司化模式运作,通过供电公司委托劳务、维修工程业务等,依法独立经营,明确其管理关系和职责,建立起规范的农电用工制度,对农电人员实行统一的归口管理,解决了长期困绕供电企业农电用工制度问题。同时依靠地方政府,成立县级改革领导组,制定《农电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系列办法,从供电所“三定”开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统一的考试考核,分为管理岗位和专职电工两个层次,对所有农电工实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竞聘上岗,清退多余不合格人员,精减了农电工队伍,提升了农电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农电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实现农电用工数量精简,任务饱满,报酬合理,管理规范,队伍稳定。

坚持依法用工,实行合同管理,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关键。公司成立的电力工程维修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坚持每年与农电工签定完善的劳动合同,根据双方职责和权利,对农电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为进一步体现合理依法用工,切实保障农电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电力企业农电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次性投入300万元,现在每年投入70万元的资金为农电工办齐“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为稳定农电工队伍,确保全县农电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农电队伍整体素质,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将农电工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来抓,并纳入企业人员培训范畴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农电工培训档案,加大农电工培训的投入。目前,我公司已建成有新市供电所的内线培训基地、薛津供电所的外线培训基地、新桥供电所的电脑培训基地。每年根据农电人员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利用供电所培训基地进行多层次的培训,每位农电人员都要参加不同业务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同时为防止培训流于形式,将培训工作与考试、技能考核相结合,对培训不合格的将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农电工端正培训态度,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参加学习,强化培训目的和效果,不断提高农电工综合素质。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在注重业务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电工进行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优质服务、行风建设及日常行为规范的培训,努力提高农电工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使之成为适用型人才,以适应新形势新体制下的农电事业发展的需要。

加强农电工动态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调节剂。建立常态考核机制,按照公司员工各岗位职责等要求,常态考核农电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情况,除考核每人分管或分工的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如电费、线损)的完成情况外,每半年考核一次“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表现,进行一次考核汇总,并按管理人员和专职电工两个层次排名,排名靠后的管理人员降格为专职电工,其岗位由排名靠前的专职电工接替,排名靠后位的专职电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在选拔聘用公司中层干部方面,坚持农电工与全民工同等待遇,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农电工的积极性,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更加维护农电工队伍的稳定。

实行工资改革,改善劳动待遇,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杠杆。确定合理的劳动收入,在农电工工资待遇方面坚持按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岗薪,同时建立健全“三项考核”责任制,坚决打破平均主义,以充分体现岗位、职责、报酬相统一。对农电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以及对农电工实行月度考核奖励,一方面促进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电工收入。努力提高农电工待遇,保证全县农电

工工资收入达到或高于地方社会水平,不仅能激发农电工的工作热情,而且能很好地调动了农电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和维护安全稳定的局面。

建立健全党组织,成立农电工会,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壁垒。加强基层供电所党组织建设,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配足配齐各供电所党支部书记,注重理顺组织关系,积极发挥农电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每月双星、优秀农电工、优秀农电工所长等评比活动的开展,让典型引路,能够激发农电职工的创业热情、守业恒心。积极发挥农电工会的工人之家作用,通过开展“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等系列活动,关心农电工的工作和生活,向困难农电工送温暖、献爱心等,切实解决农电工的实际困难,让广大农电工有归宿感。另外,为保障内部退休农电工基本的生活要求,合理地提高农电工内部退休人员工资待遇,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保证了农电工队伍的全面稳定。

企业搭建成长平台,不拘一格用人才,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动力。为了促进农电工尽快成才,发挥人才强企的作用,公司在用人机制上大胆创新和改革,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聘用人机制,逐步破除了能上不能下、按身份、凭资历的用人渠道。在从事生产营销的管理和专有工种岗位都对农电工开放,只要具备各岗位上岗条件,通过公开竞聘他们都有机会上岗。2006年5月公司组织的15个供电所长岗位公开竞聘,农电工人员报名参加竞聘人数超过50人,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等选拔程序,最终有9人走上供电所长岗位,目前通过其他形式的公开选拔有30多人走上了综合管理、变电运行、95598等专有业务岗位。当前公司正在继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农电工学业务、练技能、早成才提供了施展空间,为他们积极向上提供了动力。

尊重农电工,提高农电工地位,是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前提。我们创建的和谐企业应该是以和睦、协调、合作为基础的企业,人文关怀尤为重要,用文化建设来引领企业管理,尊重员工、爱护员工、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营造忠诚企业、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2006年公司开展“主人翁意识”主题教育,要求农电工积极参与,通过参加大讨论、征文、演讲比赛、技能比武等教育引导,农电工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建立公司领导与基层供电所联系点制度,定期到供电所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及时传递公司管理信息,坦诚与农电人员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求,公司领导还经常慰问奋战在一线的员工,使他们的劳动受到了尊重;同时在其他方面也力求做到与正式工一样对待,比如:工作制服等劳保用品一样样式发放、传统节日一样发放福利、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各种文艺、文体活动同等参与,每年公司组织同样评先评优的活动等等。农电工的政治地位、身心健康得到了同样尊重,使他们真正感受到是企业这个家的主人,使和谐具有了坚实基础。

总之,和谐是目标也是过程,在公司加强农电管理当中,善待农电工、关爱农电工,才能营造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的氛围;以务实的态度解决实际问题,让广大农电工切实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温暖,才会促进农电工队伍和谐稳定地发展。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2篇

一、强化政治意识,健全责任机制

1、坚持“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的,是与我们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我们紧紧抓住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处理问题、开展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同时紧紧围绕稳定大局,执行、落实本地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矛盾纠纷发生地的责任意识。我们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调委会对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负责,村(居)调委会对本村(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同时建立责任制度,完善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及调解人员的责任制度,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

二、积极创新措施,健全调处机制

1、建立预防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联片调解,即组织法院法官和基层调解员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办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起到预防作用。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实行每月组织村调委会主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内容为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各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或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村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布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3、实行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建立月报告制度。各级调解组织将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纠纷特点、动向和规律每月向上一级调解组织报告一次,把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动权。

三、加大经费投入,健全保障机制

1、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各级调解组织都配备办公室或调解室,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室或调解室、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工作基础台帐,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

2、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由于基层调解员大部分来自镇和各村(居)的干部,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法律素质不高。因此,搞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采取了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个别培训等方式进行,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素质。

3、抓好经费保障。把“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认真加以落实,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各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奖励经费,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四、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

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来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好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尽量及时公开,特别要提高群众对村的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加强财务监督;落实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以及财务公开的要求,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3篇

就业工程、爱心工程和送温暖工程, 在帮困解难中较好地体现了工会的价值。

1 公司现有困难职工的类别及致困原因

(1) 因病致贫职工。在困难职工中占绝大多数, 主要是由于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症、绝症或慢性病治疗花费巨大, 或是在患重症、绝症实施治疗后又无效死亡致使家庭在较长时期内背负重担。近年来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职工群体占困难职工的比例正在以较快的速度逐年递增, 2012年春节调查摸底中共有56户, 占特困职工的64%。还有10多位病退职工, 他们的收入只是企业按月发给的生活费和定期困难补助, 生活极其艰难。

(2) 单亲女职工。随着婚姻观念的转变, 离婚现象日趋平常, 由于母爱使然, 许多女工坚持子女抚养权, 但她们多数属于低端工作岗位, 收入低, 快速增长的生活费用、节节攀升的教育费用导致她们生活雪上加霜, 难上加难。在2011年公司“金秋助学”给予资助19个困难家庭中有10户为单亲女职工家庭, 占整个比例的53%。

(3) “单边户”职工。前些年, 由于企业建设征地而招进了大量周边农转非职工, 他们由于配偶务农、多子女就读、需赡养老人等现实情况, 一人工作养活全家, 生活压力非常大, 这样的“单边户”困难职工在我司共有23户。

(4) 内退职工。公司从2002开始实行了三项制度改革, 先后有600多位“3848”以上职工办理了企业内部退养, 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内退工资。他们中只有少数重新上岗, 有的由于没有一技之长根本就没有再就业, 而成了单职工家庭。由于是老国企, 多数夫妻均在同一单位, 企业收入本来就不高, 加上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各种花销为最多的时期, 导致了生活困难。

(5) 因工伤残职工或因公死亡职工遗属。部分职工因工伤残后病退在家, 部分职工因工死亡后留下了孤儿寡母。公司现有抚恤对象143人, 他们中有一部分生活主要来源靠企业救济金, 家庭一旦有一些小的意外事故或子女上大学便陷入困境, 抵抗风险能力极低。

2 公司困难帮扶工作的主要做法

公司工会从企业特点以及工会自身社会职能特色出发, 把困难补助与扶危济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加大了对这方面的投入力度, 在立足解决暂时生活困难的同时, 千方百计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1) 实施送温暖工程, 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难问题。

公司坚持“五必访” (伤、困、病、死、灾必访) 送温暖机制, 先后建立了低保补助、因病住院和因公伤残补助、水电减免补助、突发事件补助等常年送温暖机制, 为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近五年来共发放补助1579人次, 发放补助款、慰问款71.59万元, 成为具有工会特色的帮扶活动, 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赞扬。

在加大内部扶贫补助的同时, 各级工会积极争取社会资源, 做好向当地上级有关单位申请补助的工作。五年来, 共向上级争取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困难劳模、单亲女职工扶贫慰问金21.95万元, 仅2012年春节, 各单位分别向当地市县总工会、妇联、民政部门等争取到慰问款10.51万元, 对136人次进行了补助, 为一位困难劳模申请到了近6 000元的补助金。

(2) 实施助学工程, 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难问题。

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公司于2003年提出了“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大学”的要求, 将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这项工作列入公司为职工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制定出台了《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管理办法》, 采取公司行政拔款、职工捐款的形式设立了助学专户资金。公司助学办法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 因患重大疾病、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和单亲困难职工家庭上大学的子女每学年给予3 000或4 000元的补助, 一年办理一次, 直至其毕业为止。办法实施9年来, 已累计发放困难职工子女助学金119人次, 39.8万元, 单户家庭最高受助金额达15 000元。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应届生申请到当地有关部门、能源集团的助学金56 000元。目前已有54名困难职工的子女在公司的帮扶下完成了大学学业, 走上了工作岗位。

(3) 实施助医工程, 解决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

根据近年来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日渐增多, 许多家庭因病返贫的现象。2004年公司制定出台了《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管理办法》, 规定在职职工、内退退休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之后, 对职工个人所承担的自付费用实行累进制补助。据统计, 近五年来公司共办理补充医保3966人次, 发放大重病、慢性病补助金459万元, 其中单个职工最多的5年累计获补助7万元, 有效减轻了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缓解了重病职工的家庭经济困难。

(4) 再就业工程, 解决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

从眼前帮扶向与解决长远困难并举转变, 公司权属各单位建立了内退职工再就业意向档案, 积极主动与县市劳动、工会等部门联系, 为困难内退职工及职工遗属再就业搭建平台和牵线搭桥。在向外部单位推荐就业岗位的基础上, 公司内部有岗位空缺时, 工会部门及时向单位推荐内退职工再就业, 近5年来先后安排了80余名内退职工在门卫、成品库、化验室取样、清洁工等岗位再就业;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工时, 特意安排了20个名额给内退职工。再就业工程使单纯的“输血”帮扶变为“输血”与“造血”并举, 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源头解困。

(5) 实施献爱心工程, 提升困难职工的信心。

发扬福建水泥大家庭的温暖和团结友爱的互助精神, 近年来公司先后开展了6场为本公司患重病职工、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受洪灾职工捐款的“献爱心”活动。2011年开始, 公司与建材控股公司建立与能源集团对接的党员领导人员联系困难户帮扶机制, 联合开展了联系帮扶活动, 经摸底最后确定24名领导干部与12户困难家庭进行2+1联系帮扶。12户家庭中9户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致困的家庭, 有3户是慢性病或残疾家庭。党员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带头帮扶及职工的乐于奉献, 不仅给困难职工送去了温暖和爱心, 更提升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3 当前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 公司的助学、助医、就业、献爱心工程和送温暖工程已经与弱势群体脱贫工程有机的结合起来, 形成了帮扶困难职工的有效机制, 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保障拾遗补缺的作用。但随着社会整体物价水平的提高、教育费用的看涨及与日俱增的医疗费用, 也存在着虽然企业帮扶力度不断加大, 但距离困难职工群众要求的差距也在加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 助学的范围与职工实际需求有差距。公司现行的助学对象仅限于考上本科的困难职工子女, 但对部分长期贫困户来说, 其子女就读高中、技校或是大专院校的费用也令他们生活压力巨大, 他们特别渴望公司助学管理办法资助的范围能惠及到高中、技校和大专。另外, 现在执行的公司和能源集团家庭人均收入的标准使不少在岗的单职工家庭与单亲家庭达不到申请条件, 但他们的收入又确实存在着难以承担子女上大学费用的困难。因此, 公司助学活动无论是在帮扶职工的数量上, 还是实际的支持力度上, 距离困难职工的实际需求尚有距离。

(2) 缺乏统一的公司帮扶制度。公司部分保障帮扶制度已是统一的, 但对于日常的补助与困难救助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等方面各单位却各有千秋,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操作程序, 这就导致了公司内部帮扶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3) 政策性的不足。现有的遗属抚恤办法, 工伤死亡职工和因病死亡职工的遗属抚恤费标准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75%或40%、45%, 这些抚恤费对于年老多病的抚恤对象来说是杯水车薪。此外, 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年年上调, 但企业病退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却未能及时调整, 过低的生活费导致部分病退的单亲困难职工长期依赖企业的困难补助或是年迈父母的支持才得以生活。

(4) 帮扶资金不足。目前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来源主要为各单位预算的行政拔款和有限的工会经费, 面对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能源集团兄弟单位较高的帮扶标准, 我们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4 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在新的形势下, 公司工会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化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建设, 构建充满关爱的“温馨之家”、“和谐之家”, 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又好又快发展。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牢固树立“坚持发展为了职工、发展依靠职工、发展成果由广大职工共享”的理念, 把深入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与推动公司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 完善企业工会帮扶体系。在企业效益较好时, 适当提高工亡、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的救济待遇和病退人员的病退工资;增加每年的帮扶资金预算, 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关爱, 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救助需求, 切实解决“生活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问题;激发帮扶活力, 借鉴能源集团煤电公司的做法, 建立完善困难帮扶考核约束机制, 把帮扶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激励鞭策各单位把困难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收到实效。

(2) 加大源头解困力度, 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首要目标。

公司目前内退困难职工的子女大多处于就业年龄, 但有少数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就业。鉴于这部分内退职工现基本上处于“5060”上下, 他们年龄大、文化不高、掌握新技能、适应新情况能力较差, 找工作比较困难, 但其子女相对容易学习技能、找到工作的实际。工会部门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过程时, 仔细了解这部分职工及其子女的劳动技能, 多方寻找就业信息, 积极探索通过促进困难职工本人再就业及其子女就业“双管齐下”的路子。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动员其子女积极参加公司新建项目的招工, 鼓励他们参加社会招聘就业等, 解决就业问题, 变“输血式”的帮扶为“造血式”帮扶, 从源头解决长期性的困难。

(3) 扩大助学范围。

帮助困难职工的子女健康成长、早日成才, 不只是困难职工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 也是整个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希望。困此, 对公司《助学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探讨更科学、更符合实际的收入计算方法, 对单亲家庭降低助学门槛等, 扩大助学范围。在目前公司助学管理办法没有涉及到高中生、技校生和大专生的情况, 对不是低保户但因患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 已纳入困难户档案管理的职工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技校和高中的, 由各基层单位给予资助。

众人拾柴火焰高。2011年公司工会组织人员采写的《90后女孩带妈妈上大学》的报道见报后, 引起了三明市总、永安民政部门的注意, 他们专门给这位职工遗属送来了助学金。为此, 工会组织要发挥联系面广、协调性强的优势, 当好助学第一知情人, 积极与扶贫办、民政局、妇联部门, 与海都报、福州日报等当地社会媒体联系, 争取工会外部的支持和资源, 拓宽助学渠道。

(4) 完善帮扶制度, 实现帮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帮扶工作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 对公司权属各单位现有帮扶制度进行整合, 取众家之长, 出台公司范围内统一规范的、能够发挥长效帮扶功能的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统一和规范困难职工对象、标准、帮扶渠道和程序, 将制度和办法上墙, 确保其不因人为因素和客观原因中断或终止。健全完善帮扶救助议事制度、帮扶联络沟通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制度、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帮扶对象公开制度, 及时完善困难帮扶措施, 与时俱进调整帮扶救助标准和帮扶救助范围, 使公司帮扶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的工作格局, 确保把有限的困难帮扶资金用到实处。

(5) 加强宣传, 营造关爱特困家庭的良好氛围。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工会组织部门要主动先行学习理解上级有关帮扶政策, 为职工提供帮扶咨询服务, 及时指导帮助困难职工用好用足政府助学、助医政策。对公司实施“金秋助学”的历程进行回顾, 回访受助人员, 展示特困大学生家庭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并广泛宣传, 营造“接受爱心、传递爱心、奉献爱心”的和谐理念, 扩大“金秋助学”的影响力, 让更多的职工关心关注特困职工子女的就学难问题, 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

(6) 开拓创新, 拓宽帮扶渠道和方式。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4篇

一、要明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特征

(一)群众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依法成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性调解组织。它的组织成分及其调解活动,不仅建立在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之上,而且需要职工群众的直接参与。

(二)自治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企业内部职工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途径。企业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调解劳动争议,不受个人、企业行政和企业外其他组织的干预,具有自治属性。

(三)非诉讼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审判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经调解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调解委员会也不能强制当事人执行,属于一种诉讼外调解制度。

二、要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

(一)强化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在企业内部层层设立专(兼)职调解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劳动争议预防排查工作,及时报送劳动争议调解动态信息。同时,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基层调解组织也要切实抓好劳动争议预防排查、统计报表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定重大劳动争议解决预案,对群体性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和化解。有关部门做好督导和配合工作,及时妥善处置重大劳动争议矛盾纠纷。

(二)充分发挥基层与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建立多层次全过程调解机制。一是不断强化劳动争议基层调解。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企业调解组织要主动“靠上”做工作,积极协调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立案调解。发生劳动争议,职工和企业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或社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二是全面深化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企业或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结案后,可申请将调解协议书转换成仲裁调解书。经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立案后可继续实施调解,要将调解贯穿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定纷止争。三是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行政调解。有关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其及时改正,消除纠纷根源;在接到劳动争议投诉后,要主动介入,积极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四是注重劳动争议司法调解。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或依法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院在立案、审查、判决、执行各环节引入调解机制,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实现劳动争议和解。

(三)加强指导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效能提升机制。各级劳动关系调解工作联席会议要对劳动争议调解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考核,不断强化调解机构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一方面,要进行普及性宣传,培养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施行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提高全社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关注和认识。另一方面,要针对专门人员实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劳动管理水平,使企业员工成为知识型、技能型员工。可以通过举办学习班、政策法规讲座等方式,对用工单位负责人、劳资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增强用工单位的守法意识,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三、要构建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要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处理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就业服务与就业培训等问题。二要做好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改制各项政策,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坚决纠正企业改制中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融洽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三要解决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建立促进灵活就业的服务体系,包括劳动力供求信息、技能培训、金融服务体系等;建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灵活就业者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制度等。四要建立帮扶困难群体长效机制。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组织困难群体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五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不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和体制建设的力度。一要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深化厂务公开制度,落实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二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企业行政要认真落实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工会要强化维权和协调职能,加强对企业执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行政、经济管理部门要及时解决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违反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行为。三要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的区域化、网络化和实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四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职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治环境。

(三)充分发挥工会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优势作用。一要发挥倡导和组织作用。工会要积极倡导并主动承担起具体组织者的责任,促进劳动关系的改善。二要发挥沟通和协商作用。工会要通过在正常组织制度内沟通和协调,促进劳资双方化解矛盾,实现“劳资两利”和“劳企共赢”。三要发挥纽带和推进作用。工会在劳方和资方、上级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信息、反映情况、表达要求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工会要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达成改善劳动关系的共识。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

建立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任重道远。对此,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大劳动关系调整力度,推动劳动关系始终处于和谐稳定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5篇

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使得医患关系等难以处理好,不利于医疗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而通过门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处理好医患关系,打造一个和谐、优雅的就医环境,消除患者的郁闷和消极的情绪,打造专业的技术团队,并配置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开辟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一系列周到的服务,通过跟患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等来明确患者的所需,采用多媒体视频、音乐等形式来让患者自行放松,接受宣传教育,明确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1 一般资料和策略

1.1 一般资料。

我院门诊部从2012月至年11 月期间没有完善门诊管理机制,作为本次研究的对照组;而从2011年12月至2011月的期间建立并完善了门诊管理机制,并将其作为研究组。

然后从门诊科室中接受治疗的患者中分别随机的抽取500例病患进行调查,对比两组患者对门诊管理的满意度。

其中对照组中调查的患者男性有260例,女性患者有240例,年龄区间在15-71岁,平均为42.25岁;研究组中调查的所有患者中男性有249例,女性有251例,年龄区间在16-69岁,平均为43.71岁。

抽取研究对象时通过了筛选,排除了不利因素,且所有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文化程度和家庭背景等因素未存在明显性差异(P>0.05),存在可比性。

1.2 策略。

从门诊科室中接受治疗的患者中随机的抽取1000例病患进行调查,对比两组患者对门诊管理的满意度,分析两组的医患关系的`处理程度,阐述完善门诊管理机制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

对照组中采用的是常规性管理模式,包括基本的医院管理,并未涉及到门诊管理机制。

而研究组中已经建立和完善了门诊管理的机制,对比两组不同管理方式中患者对管理模式下门诊服务的满意度和医患关系的处理状况。

1.3 数据研究分析。

本次试验研究调查获得的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进行处理和分析,并检验了其t值 跟X2值,两组患者调查的数据存在明显的差异性(P<0.05),存在统计学研究的价值。

2 结果

3 讨论

研究组中已经建立和完善了门诊管理机制,其具体措施主要有:

3.1 医疗条件的改善。

因为医院是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所以万事都要考虑到患者的利益理由,从患者就医的角度出发。

很多情况下医院的就医环境会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情绪和治疗态度,配合的程度等,所以需要改善医疗环境,创造优雅、安静、温馨的医疗环境,消除患者的郁闷和浮躁的情绪,并且要多跟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明确患者心中的所需。

打造专业的技术团队,提高自身的统合素质,并且要在门诊室等场所设置一些宣教设备,为患者提供一些音乐和视频的同时,还可以讲述一些关于医疗过程主要事项,患者也会更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提高诊治疾病的效率和质量,推动了医患关系的和谐和发展。

3.2 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

很多情况下患者会抱怨医患人员态度不端正,道德不良。

由于患者自身所处的位置,加上病情的严重性对其产生了很大压力,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情绪,因此需要医护人员积极的进行配合。

建立完善的门诊管理机制,约束医护人员的各种行为,跟患者交流和沟通时要和蔼可亲,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本着为患者服务的态度,在规范化工作的前提下,采用人性化管理和服务的模式,让患者感受到医院的温暖,从内心接受治疗。

树立一种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的精神,避开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件等。

3.3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为满足患者的需求,需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很多情况下,对于一些疑难杂症难以处理,必须要制定一种合理、有效的策略来应对,但情急之中医师会束手无策,因此患者就会产生不满和抱怨等情绪,这时需要及时跟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做好解释性工作,让患者明确医师的意图,减少医患之间的摩擦和冲突等。

3.4 打造完善的门诊管理机制需要降低医疗费用。

患者在接受诊治时,一方面要保证治疗的质量,同时要将成本降到最低,节约医疗成本是每个患者的意愿。

总而言之,要想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就需要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机制,提高门诊管理水平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林炳国.提高门诊药房服务质量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02:125-126

[2] 王峥,锁敬芹,郭秀荣.建立满意度调查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院,,06:57-59

完善用工机制 构建和谐农电工队伍 第6篇

1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开展的背景

余杭地处浙江省北部, 位于杭嘉湖平原和京杭大运河的南端, 列全国县城经济综合发展百强县 (市、区) 第15位。全区总面积1 220 km2, 辖19个镇 (乡、街道) 、建制村189个、社区132个。2009年年末, 全区户籍人口84.84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占比50.61%。2009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 (GDP) 532.46亿元, 人均GDP 6万元, 已达中上等收入国家或地区的水平。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逐渐凸显出农电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1.1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 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繁荣。自1998实施“两改一同价”工作以来, 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 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 开拓了农村用电市场, 提高了农村电气化水平, 提升了农民生活品质, 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是, 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 农村电网建设和管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根据浙江省乡 (镇) 农电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供电企业计量计费表后的农村集体或个人拥有的用电设施不移交, 仍属集体或个人所有”。同时, 撤销乡镇电管站、组建乡 (镇) 供电营业所时, 原来的农村电工择优聘用进入了供电企业, 使得农业排灌线路、农村路灯和农户用电设备无专业人员管理或管理不到位。二是由于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以下简称“保护器”) 属于农户个人产权, 供电企业缺乏强制手段和管理措施, 农户保护器安装的随意性大, 安装率和投运率远达不到100%的要求, 造成公用配电变压器台区总保护器频繁跳闸。三是农业用电设施标志不到位, 对地安全距离、交跨安全距离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多, 造成人畜触电伤害的事故时有发生。

1.2 农业排灌线路的管理和维护需要加强

一是农业排灌线路点多面广, 多年来缺少管理和维护, 农业用电设施年久失修或被盗情况严重, 农业排灌线路设施陈旧、设备完好率低, 导致农业生产开展困难。二是农业排灌线路私拉乱接让农村集体和供电企业蒙受损失。一些农户建房直接从农业排灌线路上接电, 没有任何计量表计, 导致大量的电能量流失, 给村级集体资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以仁和镇各村为例, 仅2009年一年村级农业排灌电费开支高达20~60万元, 经济负担大大增加。此外, 农户在电价相对较低的农业排灌线路上, 擅自接入本该执行更高电价的用电设备, 危害供用电安全, 扰乱了供用电秩序, 使供电企业承受较大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社会化的电力公共服务组织, 为村组及农村居民提供自有电力资产的检修维护工作。

2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开展的情况

2.1 实施过程

2009年8月, 余杭供电公司与仁和镇政府签订了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协议。根据共建协议, 各村设立1名村务电工, 村务电工由村委会聘用, 负责农业生产线路和村级路灯等集体资产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做好居民家庭保护器运行维护和表后线服务工作, 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学用电、依法用电、安全用电”宣传, 负责做好各村的农业生产、路灯等公用的收费工作, 并协助供电企业做好欠费用户的告知和催交工作。余杭供电公司负责村务电工队伍的业务指导, 并每年适当提供部分共建基金。

仁和镇政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层层筛选, 最终录用18名专职村务电工。余杭供电公司配合仁和镇政府对录用的18名专职村务电工安排专业培训, 使其全部取得了电工进网作业证、特种作业证、配电线路初级工证等3种证书, 具备了电工作业资格。

村务电工由各村委会聘用, 由村委会与其签订3年的合同, 要求学成归来至少从事3年村务电工工作, 服务家乡新农村建设。余杭供电公司配合仁和镇政府的人性化管理方式, 给村务电工发放了劳保用品, 每人配备一套必要的个人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

村务电工的日常管理归各村委会, 仁和镇安监办负责督促考核, 供电 (营业) 所负责业务指导。村务电工的报酬主要由仁和镇政府、村委会负责, 余杭供电公司承担部分费用, 由村委会负责考核、发放。村务电工个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辖区内窃电和违章用电情况、表后用电设备服务、违规违纪、出勤率等。对违反纪律、不负责任并经教育无效的村务电工, 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并收回电工证。

2.2 实施效果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开展以来, 余杭供电公司按照协议内容, 加快了电网改造步伐, 帮助仁和镇75%的村完成了电气化改造, 为仁和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电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当地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电气化改造带来的实惠。仁和镇政府也积极配合供电公司完成辖区内相关电力设施的土地征用及政策处理工作。

自开展乡村电力共建工作以来, 通过对农业排灌线路私拉乱接现象的全面整治, 大大降低了村级农业排灌费用支出负担;通过村务电工对居民家庭保护器和表后线的运行维护, 农户逐渐改变了表后用电设备故障直接拨打95598抢修电话的习惯。此项工作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农业排灌线路运行维护和表后服务的需求, 加快了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更是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用电整体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村容村貌也发生了较大改观, 使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以仁和镇实施乡村电力共建工作的葛墩村为例, 通过实施共建, 对农业排灌线路的全面整改和私拉乱接现象等的整治, 2010年1~7月农业排灌电费为11.2万元, 比2009年同期电费19.6万元下降了43%;同时村民自觉交纳电费的意识大大增强, 电费回收率每月均达到100%。仁和镇95598故障报修话务量由2009年上半年的701起, 下降到了2010年上半年的582起, 同比下降了16.9%。

3 开展乡村电力服务共建工作的意义

由乡村建立村级电工队伍, 通过村务电工加强对农业排灌线路的管理, 改善了农村用电秩序, 完善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降低了村级农业排灌费用负担, 使农村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大大提高。

3.1 安全效益

乡村电力共建后, 原来无人管理的镇村集体资产线路以及农户表后线路统一由村务电工管理, 实现了日常管理与维护的规范化, 家用保护器安装率达到100%;同时, 由掌握电力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村务电工, 从事电力事务, 大幅度减少了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私自装接临时用电设施现象, 维护了供用电秩序, 减少了安全隐患。通过村务电工队伍的建设, 乡村与供电企业的互动, 农村安全生产局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安全效益非常明显。

3.2 社会效益

通过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在全区范围内的推广, 指导农村集体管理农业排灌线路, 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 向社会积极宣传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的情况, 有助于打造国家电网供电服务品牌, 提升企业美誉度。

3.3 经济效益

通过村务电工整治农业排灌线路私拉乱接现象, 降低了村级机构农业排灌电费支出, 供电企业也避免了高价低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好居民家庭保护器运行维护和表后线服务工作, 减少了用户表后故障的报修次数, 减少了供电企业抢修的人力和物力支出。

4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1 安全界面的划分

安全界面如何划分, 是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双方面临的核心问题, 因此出台表后服务相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解决办法:余杭供电公司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居民表后服务管理办法》, 与仁和镇共同制定了《居民表后服务安全责任协议书》, 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4.2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的组织模式

目前的试点阶段, 余杭供电公司成立了乡村电力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以营销部为主的工作小组, 仁和镇政府也成立了乡村电力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以镇安监办为主的工作小组。面对全区推广工作, 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组织模式和加强组织管理。

解决办法:建议区政府层面构建统一的管理组织, 由区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供电企业和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规范开展乡村电力共建工作。同时, 由村委会加强对村务电工的人事管理, 镇安监办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余杭供电公司所辖仁和供电营业所加强日常工作指导, 每月协助镇安监办对村务电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4.3 乡村电力共建工作的风险防范

余杭区东部为平原地区, 西部为山区和半山区, 全区19个乡镇 (街道) 经济发展不平衡, 推广乡村电力共建工作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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