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

2024-07-25

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精选6篇)

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 第1篇

保护耕地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分别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会议时表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密切相关,保护耕地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王世元说,多年来,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客观上减少了对耕地的占用。三是补充耕地力度逐年加大,全国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在回答减少耕地用途的问题时,王世元表示,据全国土地变更调查,1997年以来,全国耕地减少与补充增减相抵,净减1.23亿亩,主要原因是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毁耕。其中,生态退耕占了大头。同期,通过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000多万亩,基本补上了建设占用和灾毁减少的耕地。

在回答目前耕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时,王世元表示,一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特殊国情,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尽管我们采取了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等一系列管控措施,从严从紧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总的看土地供应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一些省份还存在超出计划用地的问题,有些地方违规违法用地依然屡禁不止。二是土地利用方式总体还比较粗放,许多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仍习惯于粗放外延式扩张发展,一些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浪费闲置较为普遍。三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还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部分耕地;生态退耕、灾害损毁等因素也会造成耕地减少。尤其是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灾害损毁耕地较多。四是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对耕地的压力会更大。与此同时,全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补充耕地的潜力却十分有限。

王世元表示,以上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减少不可避免但问题的关键是看减少耕地是不是可控。只要可控,我们还是能做到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耕地的需求,又能够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实现减少耕地可控,必须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始终坚持保护耕地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具体措施有五项:

第一,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调控力度。到2020年,确保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3000万亩规模内,同期补充耕地3790万亩,分解下达到各地,按控制指标执行。还要考虑到生态退耕、灾害损毁等减少耕地因素,统筹协调,确保实现耕地保护的规划目标。

第二,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按照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为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矛盾,解决土地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必须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一是各项建设项目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总结推广广东、四川等地城镇土地二次开发、旧村改造的经验做法,大力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二是一些建设项目可以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三是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评价体系、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单位用地投资强度。

第三,进一步加大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的力度。一是强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三个重要指标,继续对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层层落实共同责任。二是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的力度。全国九个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要继续将耕地保护作为例行督察、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土地执法监察要充分运用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实施全面监察,对违规违法案件要坚决严肃查处。三是将相关目标考核、督察和执法监察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探索建立建设性保护耕地和激励性保护耕地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土地收益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加大灾毁耕地治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增加高产稳产农田的比重,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全国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第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通过修订完善《土地管理法》,明确界定征地范围,合理配置中央和地方用地审批权责,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等法律规范,为切实保护耕地提供法律保障。

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 第2篇

耕地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珍惜保护和合理利用每一寸耕地是各级政府应尽之责。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保护和充分利用耕地对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历史变化来看,耕地面积在不断缩减,呈逐年快速下降的趋势。除城市建设、工业发展、水土流失等原因减少耕地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导致耕地被逐渐蚕食。

目前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乡镇不少沿自然村周边、国道省道、乡村公路旁乱占耕地建房,不批自建、少批多建、占而不建等现象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农民对耕地的依赖性弱化,外出打工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认为耕地有没有都无所谓,造成耕地保护意识淡漠;

二、乡镇政府在转变职能过程中,对自己“护地”责任的认识模糊。尤其是国土部门收编后,乡镇政府已不是土地管理执法主体,弱化了对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力度;

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违法建房带 —1—

来的暴利,驱使开发商们强占耕地或强买耕地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执法部门打击不力,甚至“以罚代管”的行为,更是助长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歪风。

温家宝总理说,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大而言之,耕地不仅是农民的利益,也是国家的利益。因此,保护耕地刻不容缓,要从现在做起。为此,建议:

1、明确职责抓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土地管理法》也明文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要像抓计划生育一样严抓耕地保护。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15号令和有关文件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对土地执法模范乡(镇)、耕地保护先进乡(镇),由上级政府予以奖励,并在建设用地指标、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必要的倾斜。

2、着眼长远抓规划。为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建议各乡(镇)政府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对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探索科学合理模式,重点改造农村普遍存在的“空心村”,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空心村”旧宅基地大面积闲臵的问题,充分利用这些旧宅基地,重新规划,合理建房,严格控制村庄“外扩”的趋势,使村庄由平面发展改变为向空间立体发展,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和耕地占补平衡。

3、铁心硬手抓处理。积累多年的非法占耕地建房问题,已不单纯是一个部门、一个法律问题,已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查、非查不可的地步。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只能依法拆除,但是面对那么多的违法案件,全部拆除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建议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在宅基地发证工作中,对超出规定面积的,按实际占地面积进行登记,但超标准部分按相关规定向乡(镇)国土所缴纳罚款后办理用地手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滥用职权乱批耕地建房或是将耕地交易给开发商进行开发的行为,应依法依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保护耕地不被“蚕食”。

4、创新思路抓突破。探索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供应办法。允许城镇规划区之外的村庄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宅基地供应上由村级组织实行“统一用地报批,统一规划建设,公开有偿供应”。对现已形成的一户多宅、一户多基和超标占地的,可试行有偿使用,由村委会与建房户签订有偿使用合同,对多出的宅基地和超标部分收取租金,促使其自觉退出多占的宅基地。有偿供地收入在扣除占补费用和报批费用外,应纳入专户存储管理,专门用于本村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5、提高意识抓宣传。违法违规出租出让集体土地、村级财务账目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给村级干部权力滥用提供了空间。村级干部职位虽小,但权力很大,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尤其是村里财务不透明公开,很容易滋生经济上的违法犯罪。目前,村民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耕地保护意识正在不断复苏,但总体上仍需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大力支持,广泛宣传,不断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耕地保护的使命意识和未来发展的忧患意识,帮助

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关系浅析 第3篇

国人最关心的是“粮食安全”, 而不是耕地面积问题。但在普通大众眼中, 耕地就是粮食。耕地就是粮食的观点是在中国数千年传统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下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 粮食安全的含义已经层次化和丰富化。

一、粮食安全的含义与内容

(一) 含义

粮食安全就是以安全因素为主的、相对稳定平衡的、能够基本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需求的一种粮食供求动态平衡情形。粮食安全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居民能够获得与其需求相适应的粮食。显然, 实现粮食安全是一个包括生产、流通和购买等因素在内的“多链条互动”的过程,

(二) 粮食安全的内容

粮食安全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即世界粮食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家庭粮食安全和个人营养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是核心层次。作为国家粮食安全, 从本质上讲, 就是指一个国家满足粮食需求以及抵御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 其决定性因素是粮食生产及消费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贸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粮食安全应当包括以下方面:物质保障能力和水平;消费能力和水平;保障粮食供给的途径和机制。包括粮食流通体制和供应机制以及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价格政策等。

通过粮食安全内容的综述, 我们不难发现, 单纯强调粮食增长导向的粮食战略是不全面的, 这将摧毁中国的粮食平衡。其他农产品的价格剧涨, 将会完全冲销中国在粮食增产上的努力和价值。粮食不安全仅仅包括产量上的安全, 保护一定数量的耕地是粮食安全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二、中国粮食生产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 生产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 中国粮食生产的总体发展趋势是:产量增加, 面积减少, 比重下降。全国粮食产量连续迈上40000万吨 (1984年40731万吨) 、45000万吨 (1993年45649万吨) 和50000万吨 (1996年50454万吨) 三大台阶。即使在重大自然灾害的条件下, 2008年中国粮食产量仍然创历史新高。

(二) 存在问题

粮食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牵涉方方面面, 受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双重威胁, 尤其受耕地与淡水资源匮乏、科技难有新的重大突破、粮食价格走低风险以及巨量人口不断增长的影响, 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加大, 粮食安全存在一些隐患。

1、水资源短缺, 水土污染严重、按联

合国人口行动组织 (PLA) 提出2000m3/人。a标准为严重缺水, 1000m3为人类保障线来衡量, 目前中国低于2000m3有18个省市, 低于1000m3有10个省市, 是世界13个严重缺水国家之一。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 81%水资源集中分布在仅占全国耕地19%的土地上, 占全国耕地42%的黄、淮、辽流域水资源占有量只占全国的9%。中国不仅水资源缺乏, 而且水体受化肥、农药、农膜白色面源、点源污染严重, 加剧了水危机。

2、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 财政投入不足。

中国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 粗放耕作, 掠夺经营的增长方式仍然存在, 导致农业产量低, 综合效益不显著。近年国家对农业财政预算总额比例偏小, 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1980年为13.07%, “九五”期间下降到8.2%, 直到2004年支农支出才有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农业推广制度不健全, 目前农业事业单位受国家机构改革的影响, 基层农技人员面临下岗分流、差额拨款的冲击, 干部身份将被置换, 出现了“网破线断”, 农技推广处于瘫痪半瘫痪的状态, 新的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推广就难以到位。

3、国内的粮食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 粮食增产在根本上取决于粮农的投入动机和能力, 而粮农的投入动机和能力又源于种粮能够获得与其他产业大致相同的收益。然而, 中国粮食生产的土地生产率相对较高, 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 粮食种植和其他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差异非常显著, 这不仅抑制了粮农稳定生产的动机, 也削弱了粮农持续投入的能力。

三、中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关系

(一) 耕地不等于粮食, 关键在于如何生产

正如经济学家茅于轼所说“改革以来的30年, 人口增加了45%, 粮食增产了60%, 而耕地却在减少。“这一铁的事实说明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无决定性关系。一定面积的耕地数量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有利条件, 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 科技进步和国家对于农业投入的增加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证“粮食安全”的效果远远大于耕地的因素。

(二) 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还要靠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现在的市场已经到了“谷贱伤农”的境地。2008年初, 农资价格不断飞涨;现在全球经济萎缩, 农产品价格低迷。种地积极性自然大受打击。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投入产出比不合理和价格倒挂这一类问题, 仅保证耕地数量无法从长远上保证粮食安全。如果只是一味高高在上强调“粮食安全”, 强调“刚性需求”。其结果是, 每当我们碰到农产品依照市场规律价格提升, 农民可以提高收入时却前方百计“宏观调控”, 压低农产品价格, 要“压通胀”;而一旦遇到农产品价格低迷, 农民种地赔本的时候提供极为有限的政策补贴, 这根本无法挽回农民的损失。长此以往, 无益于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四、加强粮食安全的建议

(一) 增加对于农业的投入

农业是中国过去半个世纪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的“提款机”。根据统计, 从1952-1989年间, 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农业税从农业中抽走近1万亿元资本, 而国家同期的支农资金仅3000亿元, 净流失7000亿元。按照恩格尔定律来推断, 随着经济的发展,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低。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植和资金大力投入, 农业会被进一步“边缘化”, 投资效益比会无法与其他行业竞争。

(二) 加强干群教育, 提高科学种田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谈不上现代化的农业。发达国家农业贡献率70%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 而中国目前只有40%左右, 必须建立科技创新机制, 提高劳动力素质, 完善教育、科研、推广和管理体系, 要以县农技推广中心为纽带, 加强干群的生态经济教育和适用增产技术的培训, 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通过示范把科技送到农民手中, 提高科学种田水平, 促进粮食增产。

(三) 改革国家粮食体制

改革开放之后, 中国的粮食市场体系构建是“广泛的, 但不是深刻的”。从规模来看, 集贸市场得到了发展, 批发市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期货市场容量也有所增加, 以这三种市场为框架的多层次粮食交易体系正在形成。但是, 从功能来看, 粮食市场体系尚未实现有效的功能互补, 这里“功能互补”是指一种市场的缺陷可以被其他市场所弥补、各种市场能够“扬长避短”、“各尽所能”。当前, 中国还没有形成适当的主体性粮食市场形式。粮食安全和流通体制改革要绕开流通主体是不可能的, 应先有规范的市场主体, 然后才可能有合理的购销体系和价格, 规范的市场主体甚至会在长期交易中演化出合理的购销方式和价格。所以未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不在于强调理顺价格, 而在于培育规范的粮食市场的流通主体。赋予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才能提高农民种粮的收益, 在这对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安全而言, 更有现实意义。

加强耕地保护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 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 依靠更多的农业投入, 科技进步和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才是解决中国“粮食安全”的“终极手段”。

参考文献

[1]、高帆.粮食安全的真问题是什么[J].调研世界, 2006 (3) .

[2]、曾纪发.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是什么[N].中国证券报, 2008-07-19.

[3]、中国粮食生产现状与前景预期[DB/OL].中商网讯, 2001-12-05.

有关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分析 第4篇

关键词: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政策建议

粮食是经济稳定发展的必需品,特别是对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说,粮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引起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界定要求有足够的粮食数量,稳定的供应量以及足够的粮食购买能力。对粮食供应量及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之一就是充足的耕地资源。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条件之一,具有其他任何资源都无法替代的生产力,对耕地资源的保护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因此,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对粮食安全视角下的耕地保护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现状

1.1 我国粮食安全现状

联合国粮农组织在1996年世界粮食会议上提出,粮食安全即要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的足够食物。粮食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粮食安全方面还存在着粮食人均占有量低,粮食单位产量低、比较收益低,经济发展对粮食的消耗大等一系列问题。首先,据调查,我国粮食人均占有量近年来平均水平仅占美国人均粮食占有量的三分之一不到,即便是我国历史上人均粮食占有量最高的1998年(412kg/人)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人均粮食占有量的1/2左右。人口基数大,人均粮食占有量不足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国情。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粮食生产资料的价格以及人工成本也在不断提高,而国家对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幅度小于粮食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这使得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降低,农民的切实利益受到了损坏,粮食扩大再生产动力不足。

1.2 我国耕地保护现状

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靠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以及粮食种植面积的扩大,而这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的耕地资源作基础。据调查研究显示,由于生态退耕还林,经济建设征地对耕地的使用,农业用地结构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等原因,我国耕地面积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的压力,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也在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并逐渐成为未来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最大隐患[1]。

目前对我国耕地有较大影响的是生态退耕还林,占据耕地总减少面积的一半左右,是比重最大的部分,但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退耕还林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我国耕地资源减少影响较大的还有非农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恶化等。非农建设用地所造成的耕地减少占到耕地减少总量的1/3左右,这种由于追求单纯的经济效益而引起的对土地的粗放使用,造成了耕地面积锐减趋势的加剧。由于粮食种植的比较收益的降低,近年来许多农户将耕地改造成鱼塘、果园等其他农业用地,也引起了耕地面积的减少。最后由于水土流失、盐碱化、土地沙化以及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耕地荒废也引起了耕地面积的实际减少。

2 耕地保护策略分析

2.1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对我国耕地资源的保护首先要有完善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严厉执法,执法必严。一方面要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对因非农建设或不合理改造引起的耕地减少严格惩处。近年来频繁发生圈地建设,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造成了耕地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惩处力度,杜绝借用耕地赚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行为。另一方面要严格划分耕地与其他用地的界限,建立统一的耕地管理、使用总体规划。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土地的使用用途,对耕地的使用要尽量保证物尽其用。在经济发展中遇到耕地使用与经济建设用地发生矛盾时,要根据土地使用规划做出合理协调,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制度,保证耕地面积[2]。

2.2 建立合理的耕地保护赔偿标准

耕地的保护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也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随着粮食种植比较收益的降低,很多农户逐渐开始放弃粮食种植而转向选择外出打工等其他发展机会。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所引起的耕地复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地开发与整理等,必然会形成对耕地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的投入,而其中最大的投入这还是农民本身。

2.3 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一方面,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耕地的保护要改变传统的粗放式耕种方式,加强农业科技的应用,提高农业的机械化使用程度。这不但可以提高耕地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耕地质量,还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节约耕地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生产还应向着生态农业方向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生态农业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加强对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不合理使用农药等的治理。针对耕地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生态农业模式与技术,最终达到耕地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粮食安全对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耕地的合理使用和保护是保持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纵观我国在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耕地资源,进而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杨荣利.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 39( 2): 949- 951

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 第5篇

会议上的发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30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省政府5月29日召开的全省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和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和做好我市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与耕地保护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省政府5月29日两个会议精神

(一)全省耕地保护督察专项会议精神

5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耕地保护督察工作会。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省政府SSSS长和DCSS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WW局长讲话的两个方面:

1.开展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议强调,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是贯彻DD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现实需要。十八大以来,DD总书记多次就加强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充分表明党中央一以贯之严格保护耕地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表明保护耕地始终是各级

政府不容动摇的政治使命和主体责任,也充分表明耕地保护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是推动地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深入贯彻DD生态文明思想的现实需要。DD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但近年来在许多地方,存在把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倾向,有些地方随意圈占耕地搞绿化造景观、建所谓的生态公园,有些地方打着生态名义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项目大肆破坏耕地,有些地方在道路两侧的永久基本农田上大规模种树,有些地方一边填湖造地一边挖地造湖,有些地方大量占用优质平地好地然后“上山下水”补充耕地,造成耕地数量流失、质量下降、生态退化,冲击耕地保护红线。这次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将着力纠正这类把生态保护与耕地保护对立起来的行为,督促各地通过稳定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来厚植生态本底,通过落实耕地生态管护实现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更好协调,推动地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科学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现实需要。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始终离不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地、耕地来支撑。同样,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也都需要做好“土地文章”。但现实中农业农村用地出现了一些乱象。最近,总书记又对“DPF”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反弹。

自然资源部已经研究制定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后续工作安排。这次督察,把“DPF”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这次耕地保护督察是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践行DC新使命、新要求的现实需要。在去年以来的机构改革中,自然资源领域以DD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实现了自然资源监管“两统一”。与之相适应,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也需要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从理念、目标、方式、路径等多个层面进行升级重构。这次耕地保护督察,是DC机构成立后首次自主开展的全国性行动。针对一些地方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总督察对这次工作提出四点新要求:一是对着省。即主要聚焦省级政府自然资源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二是全覆盖。督察视野面向全省,内业分析覆盖全省,情况汇总囊括全省,重点关注省域普遍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下沉到部分市、县。三是看变化。注重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土地违法等相关指标总量变化进行分析,对SS四号文件出台前后耕地保护状况进行比较,以此评估落实成效。督察过程中有些情况需要向以前延伸。四是曝典型。全面落实“严起来”的要求,对督察发现的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监管不严、问题突出的典型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由GG层面通过公开约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移交监委问责等方式,严肃整改、形成震慑。围绕四点要求,DC机构进行了反复研究酝酿,创新了工作安排,目的是更加全面准确地与

DD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与自然资源督察新职责、新要求对标,全面提升督察区域自然资源监管水平。

2.会议明确了督察任务安排。本次耕地保护专项督察AC督察组由NC督察局分党组成员、副专员NCD同志任组长,有22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AC省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实施。重点是围绕两个把握:

一是内容上把握好“一加二”。

“一”就是这次督察的主体内容“落实CC四号文件情况”,重点包括:1.全省及负有耕地保护责任的市县

2AA年末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达到了SS下达的任务目标;2SS四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各项部署要求是否落细落实,成效如何;3.是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控和用途管制;4.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是否达标,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是否到位,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承诺是否落实;5.耕地保护是否存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

“二”是指前期工作延续下来并与耕地保护密切相关的两项内容:1.“DPF”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包括遗留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例行督察意见落实情况”,包括历年特别是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是否已经整改到位。

二是步骤上把握好“四阶段压茬推进”。

第一阶段是分析研判。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进行分析研判,6

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实地督察。从6月下旬至9月中旬,督察组进驻后首先开展省级层面督察;同时,选定部分市、县机动开展下沉督察。第三阶段是汇总反馈。督察组形成督察报告,经总督察批准后向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计划8月底前完成。第四阶段是问题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拟订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于12月中旬前送NC局备案;并根据方案集中组织开展整改,12月底前完成。期间,NC局将对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会上,FDFW长就我省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作了强调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重大意义。二要加强配合,有效保证督察工作顺利开展。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各部门都要主动上前一步。市县政府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沟通汇报,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我省耕地保护工作状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地整改到位。三要细化措施,认真落实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数量、质量。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强化执法监管,巩固DPF清理整治成果,推进违建别墅清理,反对和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5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十三五”以来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对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政

府FW长FD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厅长AFW代表省主管部门作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报告,SZ、AA市A市、AA市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FDFW长的讲话和AFW厅长的讲话之中。

(一)会议全面学习了DD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DD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从历史和全局的角度,强调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直指当前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非农化等严重危及耕地红线的问题,要求“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

(二)会议系统总结了“十三五”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省通过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强化规划引领和管控作用,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征地管理和强化执法监察等一系列工作举措,有力保护了耕地资源。截至2011年底,全省耕地面积1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93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累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100万亩,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会议精准把脉了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繁重任务,指出了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要求要牢牢把握守住耕地红线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引导推动和服务保障作用,抓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方式、强化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五个关键点,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和乡村振兴。

(四)会议全面部署了自然资源系统耕地保护重点工作。

以DD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推进耕地保护的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一是建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三是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是切实做好当前SD工作。五是加强土地执法监察检查。

(五)会议着重强调了要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耕地保护首长负责制。二要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正视问题,全力做好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准备工作

本次耕地保护重点督察2017年以来各级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和执行等情况,“DPF”问题清理整治后续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历年来开展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督察内容多,时间跨度长,督察要求严。

“十三五”以来,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以上督察内容,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全市上下“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络体系有待构建、各项耕地保护配套政策和长效措施亟须完善、个别地区违法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还有所发生等问题。

二是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加大。

经过多年来的开垦,受历年新增耕地开发复垦和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环境约束,耕地后备资源持续减少、开发利用难度加大,耕地补充能力有限。当前,我市正处于脱贫攻坚关键期,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在一定时期内依然存在,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短期内将居高不下,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压力加大。

三是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空间有限。

当前,我市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一些纳入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项目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纷纷上马,有的项目不可避免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需要进行调整补划。但从SC全国国土大调查初步成果来看,我市部分县区不仅存在实有耕地数量与“二调”数据相比减少问题,而且还存在部分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不符合要求需要核实整改补划问题。可以预见,“SD”成果公布应用后,我市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空间将极其有限。

四是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力,问题整改任务重。

从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开展的储备新增耕地项目、增减挂拆旧区复垦项目国家级抽查、省级互查、和我市自行组织的自查情况来看,我市一些项目实施后后期管护不到位,有的被建设占用,有的被撂荒,有的在新增耕地项目上建设光伏项目、植树、挖塘等,在国家和省抽查、互查中发现,被要求整改。3月上旬,市局组织对各县区储备新增耕地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有的县区还存在自查工作不到位,问题发现不彻底,整改进度不快,现场调度不够等问题。4月36日,NC局已下发我市部分土地整治项目疑似问题清单

261个,要求地方利用手机APP现场实地核查在线举证,从县区核查反馈来看,SC、SC2、SC22等县区有一部分项目存在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不实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反映出这些县区前期自查整改不到位,下一步还将会作为督察发现的问题下发地方要求整改。

五是2018年卫片执法检查和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任务重。

六是土地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征地批前程序履行不规范、不到位,征地信息公开不及时,涉及土地征收的信访反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居高不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突出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督察工作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深化认识。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及时传达贯彻全省耕地保护督察工作会精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DD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与自然生态可持续利用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与要求上来。本次专项督察是针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同时延伸至市县政府的一次耕地保护方面的全面体检,做好专项督察工作,离不开各县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积极支持。因此,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为迎接和做好

NC局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奠定思想与组织保证。要守住真实性这个底线。提供督察组的数据、资料、现场等所有情况首先要确保真实。工作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实际是什么样子就提供什么样子,不能藏着掖着,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配合工作的底线,也是党的政治纪律要求。目前信息发达,督察组有多个渠道核实印证,作假造假很容易被识破。一经发现此类行为,NC局将提出追责建议,涉及市、县的还将作为下沉督察的重点地区。

二要边查边改。结合中央4号文件贯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地方政府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和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卫片执法、“DPF”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等,统筹梳理耕地保护、日常监管、卫片及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剖析发生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多策并举开展整改,最大限度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数量,杜绝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为迎接和做好NC局耕地保护专项督察打好“预防针”、做好提前量。问题整改涉及相关部门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和协调,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问题整改。

三要消化存量。例行督察发现问题、卫片执法等问题,要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在守住、守好不被省政府约谈问责、不被省级停批的底线的基础上,为做好耕地保护专项督察赢得主动、争得先机。

四要强化监管。围绕“事前严防、事中严管、后果严查”的总体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化落实管理与预防机制,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用地、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抓早抓小,解决在萌芽。

三、强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十三五”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十三五”以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DD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讲话,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依法加强占补平衡管理,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耕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KL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到2020年,我市耕地保有量目标数为

776G.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530.54万亩。截止2012年底,全市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耕地保有量为7920.12万亩,超过规划确定目标数13.822万亩;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521.01万亩,超规划目标0.427万亩。

二是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全面压实。

市政府修订了《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明确县区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每年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护责任网络体系。依据《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三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更加严格。

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紧密配合、系统谋划、周密部署,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审核、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的工作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全市634.0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划定工作任务。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法律意识,建立了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提前介入机制,在项目选址阶段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论证补划,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符合占用条件的,在可研阶段,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预审。

四是耕地占补平衡得以严格落实。

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本地耕地后备资源,深入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积极支持和帮助本地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为调动地方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大补充耕地开发力度,逐年提高市本级统筹县区占补平衡指标价款,2018年市本级统筹县区占补平衡指标价格提高已到水田162.2万元/亩、旱地29万元/亩标准。

五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进。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等部门,团结协作、合力作为,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筹建设资金、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是在征地管理中落实群众获得感。

各地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健全征地矛盾化解机制;完善落实征地补偿政策,做好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解读、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拓展多元安置途径,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实现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坚持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国土的重要内容,通过建设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做到征地批前、批中、批后信息全覆盖,实现征地信息网上可查询。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应继续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机制,推进耕地保护的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启动并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权威、科学、可执行的原则,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依规解决生态保护红线与各类国土空间交叉冲突问题。

二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核实整改划定成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高永久基本农田

占用审查与补划效率。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调动各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当好参谋助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主体责任落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储备补充耕地核查监督,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信。

三是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落实增存挂钩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实施奖惩考核。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和管理政策,实施僵尸企业土地盘活利用支持政策。

四是切实做好当前SD工作。

SD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的一次基础性调查。我市SD工作现已全面进入1核查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计划,加强质量管控,按时保质向国家上报调查成果。SD数据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底图数据,要实事求是查清耕地现状、不能有任何框框,确保SD数据真实可靠。

加强耕地保护构建和谐社会 第6篇

国以农为本,民以食为天,“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农业县,近年来,南乐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基本理念,坚持既保“吃饭”、又保“建设”的方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动摇,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依法把好用地审批关。南乐县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在坚持保护耕地的同时,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点。对各类建设用地,实行“源头”控制,坚持预审制度,严把总体规划关、所占地类关、用地规模关、投资强度关和产业政策关,努力做到能少占的不多占,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凡是不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同时,按照“三集中”的原则,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个体工企业向小城镇规划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符合用地政策;既保障经济发展,又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集约节约用地。

推进集约节约用地,重点是严格管理、加强规划、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一定要重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作用,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布局和开发时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能少用地的不多用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节约每一寸土地尤其是耕地。要切实贯彻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认真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要建立和完善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合理高效用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积极探索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新途径,积极组织旧城、旧村、旧厂改造,为上项目、搞建设提供土地保障,努力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强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南乐县按照国家制定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法定目标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必须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要求,每年都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强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建立耕地储备制度。2010年我县共储备耕地291.61公顷,不但满足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外,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有偿使用,为今后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积累资金,也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耕地资源保障。

四、强化项目后期管理,使建设工程发挥更大作用。南乐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显著,为巩固我县土地开发整理成果,有效管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有效地巩固土地开发整理成果,将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既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需要,也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在冬季特大旱灾中,我县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新打的机井及配套设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确保了大旱之年,农民不减收,粮食产量不降低。

五、加强耕地保护,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土地开发整理为龙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支撑保障作用,多措并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建设。二是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后续管理。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全部落实到责任人,并聘请了322名土地协管员,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有提高。三是强化新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教育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主动参与社会主义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对侵占基本农田和耕地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曝光。

六、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县、耕地后备资源比较丰富的县的资金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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