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2024-09-20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精选7篇)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第1篇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006〕2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统筹城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我校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统筹城乡发展,教育是基础,发展农村教育,教师是关键。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解决农村师资薄弱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我市农村教育质量、实施“科教兴攀”、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打造西部教育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通过清偿“普九”欠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大力开展对口扶贫支教等工作,极大改善了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市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队伍不稳、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已成为发展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当务之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全局、讲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建设城乡统筹直辖市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为促使我校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有效推进,针对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切实实施好支教工作的“两大工程”、“四项计划”。——实施城镇援教农村工程。做好城镇学校对口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的工作,每年选派10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特别是“两翼”地区的农村中学任教。开展名师定期讲学支教活动,每年选派50名中学高级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特别是“两翼”地区讲学支教。大力开展区域内的支教工作,统筹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并形成制度,同时组织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中学交流任教和学习。支教工作可以有离岗全职、在岗兼职两种方式。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承担班级授课任务、参加或指导学科教学研究。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农村中学学科教学、参加校本培训和教学科研活动、指导年轻教师、讲授示范课。兼职支教实行工作量制,累计达到240个课时视为完成一年的支教工作。

——实施“百校牵手”对口帮扶工程。今年,我校将在大田、市11中等两所支援学校,分别对口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实施强校与弱校“捆绑式”发展。通过互派人员、资源统筹、理念移植、课堂剖析、专题研讨、专家引领、科研帮扶等手段,提高受援学校综合办学效益,增强内涵发展动力,形成个性鲜明的办学特色。在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建立起支援与受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协作机制,校本教研、科研的一体化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师资培训“送教下乡,扶贫支教”项目计划,深入推进“送教下乡,扶贫支教”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学带、骨干培训示范作用,和广大农村教师的合作、交流与互动,促进项目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实现城乡教师的共同成长。“送教下乡,扶贫支教”项目实施主体为从事教学、教研、科研的一线人员,其中每年名师、特级教师、研究员级教师、市区级骨干教师、名师工程研修学员“送教”、“送研”人数不得低于送教总人数的50%。

三、加强领导,健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陈丁任组长,唐勇、陈是健、庹征富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工作。落实专人,全面落实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具体要求,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健全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以及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应到农村任教1至2年。每年支教教师的选派,骨干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0%。城镇教师在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不转、待遇不变,接受受援单位和派出单位的双重管理,以受援单位管理为主,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在支教专项经费中予以保障。选派到农村学校支教的高校毕业生支教期间的待遇按照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要加强对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管理与考核。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对支教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考核优秀的名额可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对不服从支教安排,或不认真履行支教职责、在支教工作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能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要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宣传支教教师的优秀事迹,努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氛围。

攀枝花市二中

2010年 9月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第2篇

近年来,我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采取中层干部聘任制,收到了明显成效。现将我中心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学习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中心高度重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利用中心组学习的时机,组织领导干部和两办主任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省规范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以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使中心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其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还在干部群众中广泛进行了宣传。

二、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中心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性质,从中心实际情况出发,采用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干部。

1、坚持选人标准。中心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选用干部。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注重中层干部结构的要求,坚持“凭实绩、重德才”选用干部,使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的业务骨干,走上了各科室的领导岗位。

2、采用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干部。中心对除党委办公室主任外的所有中层科级干部采取每年一聘任的办法。年初聘任,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基本称职的给予谈话戒免,考核不称职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科级干部,下年给予降级或不予聘任。

3、严格选人程序。对于新选拔的副科级、正科级干部,首先由行政领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名,再提交中心领导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谈话和试用期制度。对职工不满意和反映有问题的干部,不予任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下年不予聘任。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第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农垦)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类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部于2002年1月5日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第8号令〗(以下简称《安全评价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第9号令〗(以下简称《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第10号令〗(以下简称《标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自3月20日起施行。《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管理。根据《条例》的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省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为了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法规,全面做好实施准备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的科学知识,准确理解《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宗旨和规定,熟悉掌握各项条款所规范的内容,这是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加强《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宣传,根据本行政区域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与生物安全知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保障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部内成立了由主管部长为组长,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的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实施,研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在科技教育司设立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成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尽快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按照《条例》及其三个配套规章的规定、有关管理程序(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标识等各项监管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有关监督检查的规定和综合执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人员,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落实监管任务。

(一)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安全证书的范围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安全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3月31日以前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的年度生产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二)按照《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规定,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为前置条件,强化与品种审定,农药、肥料、兽药、添加剂登记及审批的衔接。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要认真核查;对未经农业部批准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品种审定,肥料、农药、兽药、添加剂登记和生产、经营,违规扩大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以及假冒伪劣的行为,要严格查处。发生或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残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控制,并及时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三)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的监测工作,要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不同类别,选择有能力承担监测任务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批准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重点区域建立监测网点,跟踪调查,积累数据和资料,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为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标识审查认可与监督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的监督职能,严把标识审查关,强化流通领域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凡违反标识管理规定和不符合标识管理程序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保障《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顺利实施,在今年3月20日前,各省要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生产试验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研究开发的进展、安全评价申报、生产种植、生产加工和经营情况,于2002年4月底前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问题新闻宣传和广告的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是否安全是一个科学问题,宣传和新闻报道要注意科学、客观、公正,不要炒作,要正确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要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反馈制度。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和标识审查认可情况报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市二中关于贯彻执行 第4篇

况的汇报材料

《教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亲切关心、支持下,托里二中紧紧围绕如何贯彻《教师法》这一主题,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从教,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的基本情况

托里二中始建于1973年,是一个民汉寄宿制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5115m,绿化面积20800m,硬化面积22500m。有3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88人,现有专任教师143人。近年来,学校相继获得了自治区德育达标学校、自治区德育达标示范校、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模范教职工”之家、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消防安全单位、地区“四好”学校、地区先进女教职工委员会,县民族团结单位、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教师队伍的建设情况

1993年1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教师法》,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等方面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年以来,托里县第二中学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此,我们在近几年的教师队体建设过程中主要从

222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我们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的要求,认认真真地开展了抓学习,明师德,定目标,修师德,抓典型,树师德,抓创建,行师德等系列活动。主要措施如下:

1、抓学习。我们利用周一校委会和周二教职工会议及周四党支部会议等政治学习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党员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知识等,每一次学习,都是一次促进和激励。

2、抓典型。我们坚持树立学校自己的师德典型。每年评选一次县级师德标兵,每年奖励一批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一次的评选,都是一次对师德师风的弘扬。

另外,我校努力创建良好的环境,为教师修德提供沃土。在学校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民主管理,让每一位老师努力做到简简单单地工作,开开心心的生活,踏踏实实地做人,努力营造校园亲和力。同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师文体活动和走访活动,为教师创设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环境了解了老师们的心中所想。让教师感受托里县第二中学这个大家的温暖。为教师安心教学创造条件,促进教师师德更高尚,达到敬业乐业的境界。

(二)抓好业务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一是比业务,争当教学先锋。托里二中全体教师,围绕教学中心,开展多种教学竞赛活动,利用每周教研活动开展“示范课”、“集体备课”等活动,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优质课评比活动,开展“教师风采展示”活动,在竞赛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刚刚结束的全校青年教师优质课展评比及本溪教师示范课活动中,涌现出李翠、刘永莉等教学骨干。

二是比干劲,争当敬业先锋。学校教师们努力践行着“自己的职责,党员教师谭丽华手术后,假期未满就回单位上班,并且在民语部极缺数学教师的情况下勇挑重担,承担了两个民语班的数学课;教师李红霞,每天早来晚走,在完成正常教学工作后仍在教室内进行陪读……,学校还拥有大批善于思索、善于创新,勇于奉献的教师,他们在引领着托里二中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比学习,争当读书先锋。为促使教师更好地学习,根据教师的需求,围绕每一阶段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并组织大家集中学习。在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撰写读书心得、交流学习体会,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是比爱心,争创爱生先锋。建立健全“贫困生”、“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档案,安排党员教师与这些学生结对帮扶,鼓励党员教师为学生献爱心。校团委还专门成立“低碳爱心助学屋”,通过回收废旧饮料瓶和废纸为学校部分贫困学生解决生活费用。

五是比贡献,争当服务先锋。在学校校委会的统一的领导下,群团组织也注重关心和解决教职员工的实际问题,并把送温暖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学校工会真正做到了教职工生病住院必看、有困难必帮、家庭有矛盾必劝;

六是比形象,争当师德先锋。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做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托里二中教师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领会师德的精髓,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廉洁从教”活动,促使老师们进一步提升师德修养,真正做到身正为范。在整个校园营造了和谐、竞争、团结、向上的氛围,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教师压力过大,健康状况应受到关注。家长和社会的期望值很高,让我们的教师在一种超负荷的工作量下工作,又由于继续教育的要求以及晋级制度的规定都给老师带来很大压力。一些教师患上了咽喉炎、肩肘炎等疾病。

(二)今后的思考

1、进一步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

2、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减缓教师的工作压力,提高教师的身心健康水平。

3、坚持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健康体检制度。

4、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托里县第二中学

丽水中学关于贯彻执行 第5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丽组通[2004]40号文件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2002年7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特别是《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学习

《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校党总支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负责组织人事的部门(校办)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党总支成员进行专题研讨,使校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三是在校园宣传栏开设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专栏,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我们的体会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这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学校党总支在 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着决策、拍板的重要作用,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党总支领导成员熟悉掌握《干部任用条例》,这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关键;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的主人,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让广大教职员工掌握《干部任用条例》,这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基础的基础。因此,只有采取有效措施,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走好“熟悉政策”这一步,才能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好。

二、端正态度,严格执行

2001年5月,上级领导对我校党政主要领导通过面向全省公开招聘进行了调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针对我校中层干部缺额较大的问题,认真抓了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2002年7月《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讨论调整、任免的干部总共有7名。7名干部中:平级调整的1人,竞争上岗的6人。一般教师提任为中层正职的1人;一般教师提任为中层副职4人;中层副职提任为正职的1人。7人中:男6人,女1人;全部为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最大年龄41岁,最小年龄28岁,平均年龄为35.5岁。

为了选好用好干部,学校党总支制定了《丽水中学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对干部职数配备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坚持了《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原则。如: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做到按程序选用干部,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察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时多数人不同意提拔使用的不通过。二是坚持了“选拔任用条件”。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较高的知识水平、具备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龄;中层正职年龄45周岁以下,中层副职年龄40周岁以下,团委书记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竞聘中层正职原则上从原副职中产生(团委书记除外)”等条件。三是坚持了干部任用程序。按照“公布选拔职位和基本条件”、“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组织考试”、“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法步骤进行。四是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多数党总支成员不赞成的不任用。五是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六是实行干部试用期制。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年,届时通过考核,称职的才能正式任用。

在深化学校干部制度改革中,我们在落实广大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方面是做得比较好的。在民主推荐中,全校教职工参加推荐的人员为190人,占教职工总数的97.4%;坚持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由过去的“伯乐相马”改为“赛场竞马”。在学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整个操作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结合实际大胆干,遵守纪律不放松。不存在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干部任免材料、学校党总支和组织人事部门的会议记录也是规范、齐全的,没有缺项和弄虚作假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 第6篇

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全旗现有中小学校16所,其中小学13所,普通中学3所,全旗中小学在校学生18954人,其中小学生15754人、初中学生2340人,高中学生860人。从年龄上看,在校生中97.72%以上都是未成年人。几年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以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为先导,以规范行为,创设条件,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以疏导为主,防教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根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学习,广泛宣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思想保障。

一是制定普法规划。“五〃五”“六〃五”普法规划都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其中,各学校都成立普法领导组织,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把《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年度工作重点,重点学习,重点宣传,花大力气来抓,不断把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普法工作者带头学习,大力宣传,把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工作日程,使《未成年人保护法》普及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轨道。教育局在每学期教材研究期间,都规定出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育工作者全面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到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计划之中,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建立了以旗、学校、班级的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创建了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

三是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利用公共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采取刷写墙字,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还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让学生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了解“两法”内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还在校园板报里开辟了普法专栏,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2010年以来,全旗各校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0多份。通过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大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成长氛围。教育局利用重大节假日组织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大力培养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思想道德情操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度,开展了“发扬雷锋精神,弘扬自愿服务”为主题的结对子帮扶的“三关爱”等活动,同时还增加了孤残儿童的帮扶力度和补助标准,截至目前,对孤残儿童的补助标准已达每人每年460元。积极健康的成长氛围和学校职能部门的共管齐抓,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实施。

(二)疏导为主,防教结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正面疏导,强化守法意识。全旗各中小学普遍将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之中,通过课堂上对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和邀请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制专题讲座,使学生初步建立起法制观念。各校都组织开展了以国旗下的演讲、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的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正面教育上,进一步健全法制辅导员制度,各中小学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举办报告讲座,内容突出针对性,形式突出灵活性,对象突出层次性,语言突出通俗性,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青少年易于理解的故事和顺口溜。为了随时排解学生心理障碍,防止犯罪事件的发生,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责成有事业心、责任感、懂得学生心理排解方法的教师从事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使学生有闷话可说,有委屈可诉,避免了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守法观念。一方面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力度。为了减少校园周边环境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各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团结协作,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涉及不良网吧和场所进行全面查处。为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深入剖析反面事例。各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都到校举行“以案说法”报告会。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使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使其心灵受到震撼,从而自觉地遵法守法。

三是开展“师德师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全力抓好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尚师德师风。对师德教育活动和行风建设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把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作为师德修养的核心内容,形成高尚的师德师风。为使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尊重,杜绝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行为的发生,保证未成年人身心不受到伤害,保障其健康成长。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学生的受教育权得到维护,使学生的身心得到保护,使学生恋校爱师情结越来越浓。每年的3月和9月,学校集中举行开学典礼活动,在活动月中,学校都组织广大教师走街入户,深入未成年人家中,宣讲《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动员家长支持子女入学。还通过落实“教师承诺制度”,《校规师约》等项措施,使未成年人在校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目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和初中学生入学率都达到100%。

四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创设良好文化氛围,维护学生权利。为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的条款内容,教育局狠抓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大大优化了教育教学环境,优化了资源配臵,提高了整体办学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年来,局领导始终把加强校园文化市场的管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学校图书音像实行统一的管理,有效地防止可能对未成年产生不良影响的节目流通到校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规范了文化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设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网吧,严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待未成年人;严禁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禁14岁以下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伴进入网吧;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工作,积极引导、扶持、培育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团少队入团(队)仪式,并将小学生“三习教育”引向深入。通过这些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应该说还是共性的,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还存在偏差。该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实事求是地说,认识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没有等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家庭和学校看,个别家长和老师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即使在工作中渗透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但也不是从贯彻该法的高度去认识的。

二是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措施还不到位。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普及不广泛,还存在死角死面,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工作方法滞后,挽救性的措施多,预防性的措施少,新措施少,老办法多,工作措施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近年来存在一个突出问题,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镇,城镇流动人口增多,很多未成年人随着父母一同流动,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及时入学,因此很快就流入社会,成为“家庭管不着、社会管不着、学校管不着”的“三不管”的少年。三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方面是家庭、学校和社会还没有形成网络。从家庭的角度看,还存在着不合乎实际的望子成龙、逼子成龙的做法。从学校的角度看,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从社会的角度看,消极文化的影响在增加,对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毒害作用。因此,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学校、家庭、社会三者还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责任不清,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好,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还存在各自为战、各行其事的现象。

四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智能化的趋势。另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维权的意识比较弱,极其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保护和预防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另外,未成年人的群体利益和其它群体利益的矛盾也在加剧,家庭、家长强迫学生辍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等也时有发生。

三、今后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家长、学校和社会分别承担起各自的法律责任,建立起完整的、系统的工作网络,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好。

二是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力度。我们要联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旗开展一起学法、送法活动,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及深入到学校、家庭、机关、社区等各个领域,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宏观指导。

三是要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要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二要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和其它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关心他们的进一步成长,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四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全旗文化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青少年的活动和教育基地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青少年宫、儿童公园、少儿图书馆等场馆建设,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

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调整充实成立由政府牵头、各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相关法律法规。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制定一些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这样,就能使家庭保护更加完善、学校保护更加具体、司法保护更加原则、社会保护更加全面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路径探讨 第7篇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做法;启示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055-02

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的十八大强调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近年来,安徽省六安市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六安市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做法与成效

(一)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上下功夫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学习教育机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作风集中教育月,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考察,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展板等形式,经常性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使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抓好党内重大教育实践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推进跨越发展,加速六安崛起”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活动以及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党内重大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这个重点,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整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各级领导干部深化了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认识,自觉抵制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出现的“过时论”、“取消论”、“替代论”等错误认识和倾向,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民主意识、全局意识、纪律意识、表率意识得到提升。三是坚持以考促进干部自觉学习。自2002年起,六安市委规定,所有拟提任为副县级的领导干部都必须通过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任职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考试内容既包括政治理论、经济和管理、法律基础等知识,也包括领导干部应具备的领导方法和艺术、领导作风等。这项考试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干部更加自觉地抓好理论学习。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落实民主集中制,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加以规范和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工作规范、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并在人事任免、投资体制、行政审批等12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均建立制度规范。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议题报告制度,对需要集体讨论的问题和事项事先提交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建立投票表决制度,有关地方发展等重要议题的决策,实行记名投票;推荐重要干部、党内选举等,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是建立通气通报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倾听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即“三重一大”问题,在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前,主要领导采取分别通气的方式,并及时安排时间对班子会议情况进行工作通报。坚持推行党委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报告,并接受评议。

(三)以民主决策为目标,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上下功夫

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关系的同时,着眼于广泛发扬党内外民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一是规范决策程序。通过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权限和程序。二是坚持调查研究。各级班子每年确定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制度。在每项重大决策特别是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决策制定前,组织力量深入到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使调查研究成为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三是坚持充分酝酿,集思广益。讨论“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时,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主要领导不搞先入为主和把意见强加于人,鼓励班子成员提出不同意见。同时把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结合起来,按照“统揽而不独揽、协调而不代办”的原则,把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智慧集中起来,推进科学决策。四是坚持科学论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决策前,主动向他们咨询。凡重大项目和投资不经专家论证的,不进入决策程序。五是坚持“会议决定”的权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时,班子成员在党委(党组)会上人人发言,个个表态,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不表态不形成决议。一旦形成决议或决策,班子成员都无条件服从,认真贯彻落实。

(四)以强化监督为保证,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效性上下功夫

强化监督既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效性的根本保证。一是坚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在抓好各级党政群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自2002年,六安在安徽乃至全国较早地推行了党务公开,并做到“一个延伸、两个拓展”,即基层试行的党务公开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事后公开向事前公开拓展,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拓展。二是坚持推行干部行为作风专项测评。自2005年,开始推行领导干部行为作风专项测评,即采取逆向测评的办法,将干部行为作风中容易出现的诸如“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独断专行,民主作风差”等共性问题,梳理成项,制成表格,在考察考核干部时交给群众评定。三是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不仅坚持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而且对年度考核内容积极进行改进和完善。在重点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的同时,还把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不仅要求考评对象述职述廉,还组织职工群众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市委十分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反馈,实行了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分层逐人反馈。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开通“1238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认真做好干部监督信息受理、核查工作。此外,还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和实效。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主动邀请已退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让他们参与党委(党组)决策的全过程,强化对党组织决策的有效监督,兼听群众的呼声。

总之,六安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切实加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得到推进,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提升,领导作风也得到改进。

二、六安市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经验与启示

(一)必须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动性

执行民主集中制,思想认识是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把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作风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意识,外化为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去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中坚持运用、坚持总结。

(二)必须坚持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性

坚持常规问题勤通气、多交流,注重广开言路,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原则。决策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敢讲话、愿讲话、讲真话,集思广益,好中选优,不搞决策拍脑袋、领任务拍胸脯、干砸了拍屁股、总结教训拍肩膀的事;最后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策。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明确责任,分头去办,各负其责,不互相推诿。

(三)必须坚持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长效性

建立健全一套管用的制度和机制,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按照明细化的要求,弥补制度缺失。注重把现有制度中如民主决策程序过于抽象、笼统的规定具体化,充分讨论的简略性规定细致化等等,在制度的执行与维护上,建立可操作的细则和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搞好班子团结。用检查会议记录的方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改变“一言堂”式“民主”和“群言堂”式“集中”的做法。三是坚持加大监督力度和制约措施。首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突出针对性,讲究实效性,努力提高质量;再次,坚持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巡视制度。

(四)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体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创新性

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这既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第一位的政治责任。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片面理解为当“传达室”、“收发站”,应该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的基础上,自觉地创造性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要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凡属“三重一大”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严格坚持“十六字”原则,集体决定了的事情由个人分工去落实,界定职责范围,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二是正确处理“一把手”和副职的关系。“一把手”在班子中是平等一员,和副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既不大权独揽,又不事无巨细,善于团结,会带队伍。作为副职,摆正位置,不断拓展自己的协调配合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理顺,班子内部民主工作机制形成,整体效能有效发挥。三是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在讨论和决定工作中,班子成员都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出现不同意见都属正常。但是,一旦形成了集体的决定,个人不同意见只能保留,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郭亚丁.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几点思考[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2,(4).

[3]詹瑾.浅析民主集中制对党内决策科学化的作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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