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2024-05-24

学校办事公开制度(精选12篇)

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第1篇

北斗溪乡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一、职能

负责全学区教师调配,职称考核,评聘晋级等政务,校务公开工作,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办事机制。

二、办事依据

1.教师调配,按县人事工作条例,乡学区《教师竞争上岗方案》。

2.职聘:按溆教发[1988]42号、《北乡学区教师考核细则》等文件。

3.政务、校务公开:按溆脚发[1997]19号文件、[2001]13号文件。

三、办事程序及要求

1.本乡学区教师的调配,坚持校长配班主任、村小主任教师,村干部建议各村小,年级组配教师的方法,本人申请,组织任命,多余人员待编的方针。

2.跨乡调动的必须填写《申请调动表》、学区行政集体研究定夺。

3.职评、晋级一律按上级政策办事,进行“公示制”。7日有不同意向组织讲明事由方可有效,超过7日无特殊情况一律无效。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各种认定,以上级发文、通知为准。

四、组织机构

组长:丁开华成员:黄小平、欧阳金、张贵群、梁前中、冯文本。

五、办事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仁人唯贤”的方针,坚持按章办事的原则,坚持方法妥善的办法,办好每件事。

3.凡有异议者必须向组织提出,不能越级上报。

4.领导成员要自觉坚持民主监督,大公无私。

5.坚决做到政策、办法、结果公开。实行“公示制”。

6.提高透明度。(宣传政策----提高认识----公开方法----公布结果)。

7.坚决杜绝借办事公开制度,搞过分的民主、个人就是民主的做法。

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办事公开内容包括:各类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

第三条 办事公开的形式: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公布对外公开内容;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制作服务指南和办事须知公开牌,在服务窗口上墙公布,以便申请办理事项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各项业务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政务公开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和本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均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

第六条 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实行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方针,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通报、上网等形式和方法逐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第七条 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工作职能、主要领导、科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办事人员情况介绍,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网站网址及电子信箱等;

2、本单位实施项目报账政策法规依据、相关事项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3、本委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4、对外公开的各项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信箱;

6、按照要求其他需要公开的。

第八条 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

1、单位内部财务收支和各类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2、本单位人事任免、奖惩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

3、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招待费、交通费等开支情况。

第九条 政务公开的要求: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落实主任负责制,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政务信息一律不公开。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研究 第3篇

一、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形成过程

实行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一) 依据政务公开规范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 高校的“校务公开”从一些管理单项, 如毕业生选留、分房等推行公开制度, 到1988年中央书记处提出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制度 (即办事制度与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校务公开”在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全面试行,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99年3月25日, 全国教育工会下发《全国教育工会关于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教工字【1999】11号) 要求各教育系统工会要积极参与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会的校务公开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1999年8月17日至18日, 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会议在泉州市召开。会议提出, 福建省当年要在全省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

1999年10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教育部监察局在福州召开了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 培育试点。2001年5月15日, 湖南省下发《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 (湘教办字[2001]3号) 。2001年11月, 湖北省下发《关于在全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试行意见》 (鄂教高工委[2001]28号) 。2000年, 北京大学在对以往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 建立了校务公开工作委员会。2001年3月, 北京大学制定了《北京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001年7月23日~24日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校务公开研讨会。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天保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段时期的校务公开工作是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 由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政务公开方面的法规制度进行的, 并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的推行校务公开的文件, 但尚未出现专门的全国性的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国教育工会的教工字【1999】11号文件, 属于工会系统文件, 主要适用于高等学校工会, 相对而言推进力度和影响力都较弱。教育部密切关注, 并积极开展了校务公开的调查研究、经验交流、培育试点等工作。

(二) 全面推动校务公开工作阶段

2002年6月21-22日, 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在昆明召开了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央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淑兰在会上作了题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 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重要讲话, 提出了推行校务公开的“六个环节”和“十项内容”, 由此, 校务公开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2003年7月17日, 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政发[2003]3号) , 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 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 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2004年11月, 教育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校务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监厅[2004]4号) 。会议纪要认为, 2002年以来, 校务公开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的崭新阶段。据不完全统计, 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95%以上的普通高校、90%以上的中小学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 90%以上的师生对本校校务公开工作感到满意。

2008年9月,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教监[2008]15号) , 要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加大校、院系两级公开力度, 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 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 丰富创新公开形式。”三大中央部门联合发文对校务公开提出新的更明确的要求, 既显示出国家的高度重视, 也显示出校务公开制度本身强大的生命力。但是《意见》 (教监[2008]15号) 依然是一般的政策性文件, 不是法律文件, 其法律约束力不大。因此, 高等学校亟需一部法律性文件, 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法律化。

(三) 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

2008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信息公开法规, 对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司法公开、警务公开等各种公共信息公开起到有力地规范和指导作用, 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条例》把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主体, 明确其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 在调研全国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 拟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该《实施办法》自2008年初启动至2009年3月已先后采用多种形式征求了8轮意见, 分别听取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各直属高校、部分地方高校和高教、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部内有关司局、相关部委等各方面意见。该《实施办法》于2009年4月2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的主要内容及创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王锡锌教授认为《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有三大创新性的做法。第一, 《实施办法》规定了一个非常完善的、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的高校信息公开执行和监督机制。法律最重要的就是落实。从目前《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规定来看, 这个机制的设计, 充分地结合了我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特色, 同时又体现了《条例》所要求的一种高度的针对性。

第二, 在关于主动公开的内容中, 要求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以及决策前的信息公开。目前, 很多信息公开的只是一个结果, 即使不合理也很难再改变。决策前信息公开加动态信息公开, 不仅仅给公众更充分的知情权, 而且给了他们更有效的参与权, 使公众能够和决策过程保持一种互动。

第三个, 对信息分割处理。信息公开在实践中往往发生一种情况, 一旦信息涉及到个人秘密、国家秘密的, 就一律不公开。这次《实施办法》规定这种情形下把保密的信息隐去, 其他信息则可以公开。分割处理体现了工作的精细化, 也充分考虑了知情权的需求。

三、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 校务公开办公室应该设在学校办公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四条规定, “高校应当在学校办公室或学校确定的其他部门内指定机构 (以下统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负责本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结合实施办法要求和校务公开工作实践, 信息公开办公室应该设在学校办公室。

首先, 《实施办法》规定, “高校应当建立党委领导、行政实施、工会参与、内设监察部门督查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即行政部门是信息公开的实施单位, 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符合文件要求。第二, 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承担着校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任务, 事务性很强, 而学校办公室本身就是一个综合协调部门, 由它承担这项工作更为有利。第三, 工会在信息公开中的定位是参与, 而不是实施, 不宜将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此处。

(二) 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 尽量避免公开信息因来源于多个部门而出现口径不一致, 甚至相互矛盾现象的出现。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合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校务公开不等于校务公布, 要通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形成学校内部的上上下下、多方面的互动机制, 实现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依法治校。

(三) 要加快《实施办法》配套制度的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步伐, 使各项制度相互协调, 发挥合力。《条例》实施一年多来遇到的一些问题, 很多都是因为制度不配套所致, 因此亟须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设。这方面的工作既涉及《条例》实施细则与司法解释的制定, 也涉及《条例》配套工作制度的建立, 还涉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配套工作制度继续的有《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等。如果《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将会面临和《条例》相似的尽快完善配套措施问题。

参考文献

[1]、陈静源《.高校推行校务公开的实践与思考》,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院学报》2002年第14卷。

“五力”助推办事公开 第4篇

近几年来,烟草行业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烟草行业基层党政工组织也在体制机制建设、制度流程完善、形式内容丰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推动了工厂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但是,客观上受体制和机制的影响,“重形式轻内容”“重痕迹轻效果”“重当前轻长远”等情况还存在于基层党政工组织工作中,与烟草行业整体素质的提升、社会对烟草行业公开的呼声、民主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等要求还不相适应。那么办事公开有些什么现实意义?各基层党政工组织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推进办事公开呢?又应该遵循些什么原则呢?

办事公开 助力发展

办事公开,健康发展所需。烟草行业通过总结30年改革发展经验,明确了烟草行业“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和“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总体发展要求。而共同价值观的践行效果、行业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需要行业各级单位和部门,通过对生产经营的项目事件、规定规范、流程痕迹、数据结果的管理进行控制和公开,将行业对国家税利贡献、承担社会责任大小、消费者利益和权益保障状况、内部监管控制水平、绩效实现完成效率和效益、发展战略和后劲等情况充分反映出来。因此,实施办事公开是反映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具有明确的需求效应。

办事公开,内部监管要求。烟草行业把“严格规范”作为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内部监管,而强化办事公开则是健全内部监管机制的重要工作。首先,办事公开是倾听民声、吸纳民意、征集民智、释解民惑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其次,有效地拓展办事公开途径,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更多地依靠职工群众,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可以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加依法合规、科学合理、民主正确,尽可能规避决策失误风险;然后,办事公开是强化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办事公开可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供职工诉求表达和参与内部监督管理渠道和途径,监督领导干部和相关办事人员的用权行为,推进廉洁机制建设;另外,办事公开是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实现创收增效的重要手段,能够使干部职工牢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震慑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降低权力运行成本和费用,实现管理增效、经营增收、成本受控。

办事公开,组织履职之需。卷烟工厂基层党政工组织分别按照上级关于党建、管理业务和工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具体承担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控制落实的职责,这些基层组织在履行职责时,要落实上级组织决定、决策,同时产生了许许多多、涉及方方面面的落实事项,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产生公开事项的主体。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党建规范、政治学习、思想工作、宣传教育、推动业务、党建事项通过办事公开公示效果;基层职能部门工作质量、工作创新、团队建设等绩效目标指标通过办事公开揭示管理和业务中做事、用权的真实面貌;基层工会组织履行“维权、参与、建设、教育”四项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权、报酬权、休假权、知情权,保障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等各方面工作通过办事公开得以全面反映。所以,落实办事公开是基层组织履职的必然要求。

合“五力” 助公开

共同领导,形成“合力”。当前,各卷烟工厂按照党建、工会组织建制和管理业务要求设立了总支(支部)、车间(科室)、工会(工会小组),组织架构完整、管理人员齐备,但是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管理人员为兼职,且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工会还是与多个车间(科室)联合建制。由于办事公开涉及党政工各方面工作事项,所以基层党政工组织通力合作是关键。在开展党建、业务和工会的工作中,基层党政工组织必须齐心合力,全面围绕管理和业务的中心任务,强调职工维权和引导职工建功立业。作为基层党政工组织的管理者,必须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平和心态、理性定位,摈弃狭隘、戒备、烦躁情绪,从宏观和大局的角度研究问题、思考事项、群策群力,在各项工作的谋划、设计、组织、控制、落实、监控、考核、總结和公开的过程中,形成团结聚合的领导力,全面发力。

学习提升,点燃“动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不仅仅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工作,更是必须依法依规全面落实的管理任务,作为承担落实该项工作推动者的基层组织管理干部,其素质高低将左右落实的效果。因此,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和机制,组织基层管理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行业关于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具体的制度规定、审核审批、运行流程等具体要求,同时还要针对所属党政工组织的职能、职责特点,学习了解管理业务的政策规定、制度要求、业务环节、重点热点。通过学习和思考,不断领会规范各项管理和业务的重要性,把“用权严谨、做事规范、运行清晰、控制到位”作为落实办事公开的原则和基础,同时养成按规定清楚地公开相关事项的态度和气度,全力推动办事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三管齐下,增强“磁力”。要按照上级规定和权限对“工厂事关发展的重大事项,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算和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技术改造、大宗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外聘服务等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及结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聘、辞退”等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程序或征求意见和及时公开。同时,基层党政工组织还要结合职能和职责实际,突出重点和热点,按照流程申报并确定应予公开的事项,例如:基层党政工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完成进度及情况、党员发展及评先推优、工资薪酬及福利、绩效考核与评价、“创优、对标及班组建设”、职工合理化建议处理、基层组织经费收支等情况,使公开的内容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增强对接受办事公开对象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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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公开,吸引“眼力”。各基层组织在认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提案、参加上级职代会外,还要完善本级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审议研究基层组织涉及的重要事项,例如:年度工作计划、薪酬分配方案、绩效评价体系等。同时,要认真分析公开对象的岗位、年龄、情绪和心态等情况,不断丰富和创新办事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办公系统、办事公开网、各级各类会议、工作简报、文件传阅、看板展示、主题活动、基层交流、座谈沟通等载体,通过宣讲形势政策、通报事项情况、解释疏通思想等方式,实现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落实公开,吸引职工群众关注行业改革深入、工厂创优发展、部门持续改进。

办事公开,保障“控力”。各基层组织在落实办事公开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公开后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收集、总结。要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多种方式了解大家对已经公开事项的了解程度、认可态度、透明评价,采取设立接待日、走访交流、座谈沟通、征询合理化建议、职工思想动态调研、了解办公系统中发布的微博、帖子、博文等方式,收集并思考职工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及时将合理的意见和要求,通过管理制度修订、体制机制完善、流程管控精细等整改完善工作,推进事项决策和实施、管理和控制更加民主、科学、规范,使办事公开发挥提升管理、促进规范的管控力。

以党为纲 以民为本

办事公开,领导保障。落实好办事公开工作必须强调指导思想、意识形态、行动指挥的统一,这就要求基层职能业务部门和基层工会在落实、公示、公开工作中必须遵循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原则,做到形式、行动步调一致。

办事公开,依法管企。落实办事公开工作是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工厂管理者依法管理和处理的各种事项千头万绪,一些事项研究的思路、讨论的细节、表决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秘密、安全或法律法规不予公开的情况,因此在落实办事公开的同时需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工厂管理者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

办事公开,灵活多变。落实好办事公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級关于办事公开的规定和要求,把握和处理好公开的原则、公开方式的选择、公开的时机、公开的范围层次、限制和保密的内容等规则要求,避免办事公开出现大事渲染、泄露机密、影响稳定等风险。

责任编辑:张 超

公开办事制度 第5篇

一、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民主决策,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文明程度。

二、坚持全面、适时公开原则,公开办事制度、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

l、与群众正当权益相关的全面公开;

2、在最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环节适时公开;

3、需要决策层相互监督、约束的事项定向公开。

三、公开的项目:

1、各科室职责;

2、各岗位人员身份、职责;

3、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

4、行政许可项目及工作流程;

5、相关工作规范;

6、招考、提拔、职工奖惩;

7、基础建设等重要事项。

四、公开的途径:

1、新闻媒体;

2、会议、文件、橱窗、内部刊物公布;

办事公开制度 第6篇

第一条 办事公开应遵循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方便群众办事。

第二条 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示栏,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上班时间应佩带胸卡,办公桌上要摆放工作明示牌。

第三条窗口办事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包括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办理时间)、办理结果公开。

第四条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服务对象可以拒绝缴纳并进行投诉。

第五条承办人姓名、职务、权限、咨询电话公开。

第六条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第七条监督措施公开:对不正之风,如以权谋私、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和违反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93 —8815667

公开办事制度 第7篇

为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职责

1、首问责任制。即来电来访人员办理有关业务或咨询有关问题时,所询问的第一位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有解答、办理或联系相关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2、公司办公室是实施“首问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总公司各部门作为实施部门,负责解答或办理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和要求。各分公司的首问责任制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程序

来电人员咨询有关问题或来访人员到公司总部或分公司办理工作业务时,所询问的第一责任人(即首问责任制实施人),必须认真接待来电来访人员,态度热情主动、语言文明规范。如来电来访人员咨询的问题或要求办理的工作业务,第一责任人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但却属本部门的业务,第一责任人应引导来访人员到本部门有关人员处进行处理。有关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解答或办理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和要求。如不属本部门业务,第一责任人应向来访人员说明原因,并积极主动、准确地引导来访人员到能解答或办理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或要求的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相关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应认真接待,认真办理。

引导的方法,可以亲自带领,也可口头告诉应去的单位或部门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定要清楚、明确。

出于种种原因,当时不能解答或办理的,第一责任人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向来访人员协商预约处理的方法和时间,并认真记录来访人员的联系方式。

三、接待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过程中要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态度要热情,解释要耐心,不得生、冷、硬、顶,更不能与服务对象吵闹,激化矛盾。因态度不好,受到来电来访者投诉的,要追究接待人员责任。

四、检查考核

在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过程中,发生推诿、扯皮、拒绝、争吵等情况,造成来电来访人员不满意或投诉,一经核实,将在目标责任考核时扣罚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的责任分。

汾阳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三、公开范围、内容及形式

(一)公开范围

1、各级各类医院、卫生院,各类学校。

2、市政、房管、物业、自来水、电力、供热、交通、通讯、计生、劳保、社保、医保、有线电视、通信、邮政、金融、保险、环保等单位和行业。

3、其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公开内容

搞好办事公开,核心是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予以公开。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部门、单位和办事过程中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问题进行公开。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

1、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名称、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单位领导名录和工作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4、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5、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变动事项、计划、方案和相关信息。

6、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7、接受社会监督的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

8、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及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0、单位人事、财务、基建、采购等情况。

(三)公开形式

结合单位实际,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

1、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

2、在办公地点或服务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办事公开栏,确定事务咨询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3、在群众办事的集中地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意见箱或利用其他方式,方便群众查询。

4、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价格听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电话、客户服务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编印办事须知、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开。

5、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大会或职 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学校办事公开制度 第8篇

一、当前国有企业开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现状和差距

近几年来, 国有企业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 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丰富公开形式, 拓展公开内容,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 在推动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企业敢于公开、愿意公开的认识和氛围正在形成, 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动性逐渐增强,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 我们应该看到, 企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 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遇到具体工作习惯于传统惯性思维, 少数干部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规定内容、程序要求等认识不全面、不深入。

(二) 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 发布了公开目录, 建立了预审、监督、考核、评议等配套制度, 但还需要出台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切实可行的落实和监管措施,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力度较弱。

(三) 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

在公开深度上, 有的公开信息偏重于立项和中标结果的公开, 有的对同一类别项目分散于不同载体, 同一事项分散载体错位公开。在公开时间点上, 有的信息公开时间同项目进度不同步, 信息公开平台在设置评议、反馈功能、互动性上还有差距, 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有待做实做细。

(四) 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网上运行并及时公开三项工作项目各执行环节, 严格制度规定, 固化工作流程, 加快整合和推进现有资源, 都需要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专题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统一标准, 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五) 项目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落实。

过程资料分散于多个部门, 痕迹资料不全面, “一项一卷”管理、档案定期评审机制有待建立。

(六) 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 面对新形势, 需要战略思考和长远规划, 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 不断完善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对策措施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紧紧围绕建设“更加规范、更富效率”的企业战略部署, 把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建立内容公开、载体多样、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协调沟通、监督有效的工作体系, 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为提升行业经济运行质量, 构建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一) 打牢思想基础。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涉及面较广的工作, 只有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群策群力, 才能真正实现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的共同价值观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南, 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 也是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企业共同价值观当作一面“镜子”, 对照检查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紧密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 积极探索内在规律和特点, 更新管理理念, 创新管理方法, 不断破解管理中的难题, 着力建设具有企业特色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机制。

(二) 强化三项建设。

1. 强化组织建设。

坚持把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进一步完善党组统一领导,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职责, 细化工作标准, 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成立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部门要认真履职, 协调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制度建设。

按照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的要求, 进一步统一公开目录, 扩大公开范围, 丰富公开内容, 明确公开时限, 完善公开程序, 做到内容全、职责明、措施细, 加快实现公开事项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 由结果公开向计划、过程公开延伸。建立公开预审、信息反馈、监督考核、工作评议、问责追究等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运行、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建设。

3. 强化队伍建设。

既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行使民主权利, 又要注意引导职工深刻领会上级的决策部署, 一切从有利于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员工思想政治、集体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 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积极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题和业务培训, 使员工深刻认识严格规范是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准确理解和把握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内容、程序方式、监督考评等规范要求。

(三) 把握三个环节。

1. 明确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 梳理公开事项, 对能够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开关键节点内容主要分为五类, 即三项工作关键环节的实施情况和结果, “三重一大”事项, 生产经营及专卖管理事项, 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评议、监督、问责等情况。将采购目录、采购内容、关键节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载体、监督渠道八个方面作为必须公开的基本信息框架, 不能随意省略。

2. 落实公开载体。

一是完善网络公开载体。充分利用企业门户网站, 完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专题网站, 逐步实现三项工作信息平台的自动对接, 确保三项工作项目运作关键环节的全程公开、及时公开。二是健全工会和职代会制度, 完善职代会运行机制, 使工会和职代会既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又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成为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载体。三是充分利用职工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公开栏、板报等形式, 明确和规范员工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通道。

3. 规范公开程序。

按照公开的性质和程序不同, 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根据公开目录, 选择合适的公开载体和形式, 按照提报、预审、批准、发布、反馈等环节进行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根据有关部门或干部职工提交的申请, 依照相关规定和职能职责, 按照提出申请、受理登记、审查办理、反馈四个环节向申请部门或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在审查办理时, 需遵循提报、预审、批准、发布的程序。疏通信息双向反馈渠道, 让员工在充分享有知情权的基础上, 保证参与、表达和监督信息及时回馈, 突出公开实效。

(四) 注重三个结合。

1. 与经营管理的重点结合。

加强对三项工作、“三重一大”“两烟”生产经营、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审计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紧紧围绕“制度是否完善、决策是否符合程序、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四个环节, 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性规范, 健全制度规定, 严格程序流程, 加强对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的控制, 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 与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结合。

在遵循公开内容合法性、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 从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出发, 对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企业重大决策、干部民主评议、人事制度改革、绩效管理考核、新员工招聘等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畅通信息渠道, 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 充分发动职工为企业献计献策, 积极投身行业改革和发展。

3. 与反腐倡廉的关键点结合。

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企业”的总体要求, 在落实制度、规范程序、推进公开、增加透明度、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途径上下功夫, 严格招投标工作纪律, 杜绝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

(五) 构建三大机制。

1.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把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作为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任务, 完善议事规则, 细化决策程序, 健全运行机制, 优化管理流程、严控关键环节。一是明确党组、三项工作委员会、预算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职代会的议事范围及规则。以制度形式对各类会议的工作职责、范围和方式加以界定, 建立决策签到、纪要制度, 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要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二是重大决策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要进行前期调研、分析论证,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订重要的规章制度时, 应该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开展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风险评估, 对争议较大的决策事项应推迟作出决定。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 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评议、问责、监督、考核等配套制度, 不断改进监督方式, 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中不断优化决策目标、强化执行责任、量化考核监督。加强监察、审计、整顿等监督部门的协同配合, 不断拓展监督途径, 实现双向、动态、立体式监督, 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提高监督实效。重点加强对行业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的监督检查, 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把执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好坏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的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不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机制。

办事程序公开制度 第9篇

为了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原则,保证统计系统办事程序的公平性、合法性,特制订本制度。

1.办事程序公开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只要不属于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事项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及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均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

2.办事程序公开的形式:重点突出统计业务工作。通过下发文件、会议通报、发布公告等形式公开,公开的内容应简明易懂,便于落实与监督。

3.办事程序公开的内容:

(1)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①本局工作职能、主要领导、股室职能、股室负责人和办事人员情况介绍,统计工作制度与程序、统计报表报送制度与程序,各项普查、调查制度与程序、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

②本局职责范围内所涉及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及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等;

③对外公开的各项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

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⑤按照要求其他需要公开的。

(2)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

①单位内部财务收支使用情况;

②本局人事任免、奖惩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

③内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办事公开制度情况 2 第10篇

一、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明确具体承办人员,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公开内容:服务承诺、审批项目、实施依据、办事程序、行政收费、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便民措施、财务收支、人事任 免、办理结果等。

三、公开范围:广泛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时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经常性固定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内容按季公开,临时性的工作动态随时公开,确保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知悉。

XX局办事公开制度 第11篇

(试行)

一、政务办事公开的内容

1、单位领导班子廉正自律公开,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差、公费接待等方面的自查自纠情况;职工民主评议的结果,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2、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业务考核、聘任、奖惩、评优晋级等方面的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方法、数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3、本单位工作上的重要决定、方案、措施,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制度等。

二、政务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

1、保护和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本单位各项工作能够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2、努力做到管理权限、职责,办理依据、程序,办事标准、结果等方面的公开,使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办事公开的基本形式

1、单位领导定期向干部群众(包括离退休同志)通报单位工作、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2、单位领导每年向干部群众作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3、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把政务办事公开纳入党员干部评议、监督的内容。

学校危机信息公开策略 第12篇

一、第一时间公开信息

平时在传递信息时一般要求做到“5W1H”六要素俱全, 即何时、何地、什么、为什么、谁以及如何, 而且要表示清楚。但在危机事件中, 则应该采取第一时间公开信息的策略, 即危机事件发生后, 即使上述6要素不能完全正确说清楚, 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主动向相关人员公开信息, 使学校和相关部门成为权威信息源。学校主动提供信息, 就成了信息的主渠道, 公众就会把学校作为主要的信息源, 别人的声音就无足轻重了;在第一时间提供了信息, 就能先声夺人, 而不会在不利信息满天飞的时候再被动地“辟谣”。从心理学的角度看,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常常强调“第一印象”的重要性。同样道理, 危机公开也应遵循“第一时间”的规则。不能等到问题全部搞清楚以后才发布信息, 重要的是向有关人员表明学校已经启动了相应的机制来处理危机。任何未能及时发布的信息———无论它怎样的天衣无缝———都会成为所谓的“零信息”。

另外, 调查表明, 大多数人在接受信息时有“先入为主”的趋向。即人们更愿意接受第一时间得到的消息。学校向有关人员传递信息的速度其实是学校对危机的反应速度的一种象征, 它说明学校已经意识到危机的发生, 学校应急的预案已经启动, 事态正在逐步得到控制。但是如果人们从学校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就会认为学校未能对危机做出及时的反应, 从而对学校失去信心, 而重获公信力是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才能挽回的。2003年2月25日中午, 清华、北大餐厅发生爆炸, 两所学校都在第一时间将事情真相向相关人员公开, 从而稳定了师生和家长的情绪, 杜绝了小道消息的滋生与流传, 使学校迅速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在2003年3月19日上午发生的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事件中, 危机事件发生20多天后, 当地政府才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这种“迟到”的信息引起了家长及社会的极度恐慌与极大愤慨, 甚至做出堵塞道路等过激举动, 不仅延误了学生的救治时间, 而且彻底地损害了当地政府的形象。

二、公开事实信息

所谓公开事实信息, 就是学校危机事件发生后, 学校及相关部门要将已经掌握的危机事实信息公开。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开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 而不是虚假的。学校危机发生后, 人们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事情的真相。只有真实的信息, 才能正确引导人们在危机事件中保持理性, 采取合适的自救行动, 不产生过激反应和行为。公开真实信息, 首先必须正面承认危机已经发生, 然后要把掌握的事实信息公开。但由于学校危机事件一般都是负面事件, 学校和相关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 认为危机信息公开后会损害学校和政府的形象, 甚至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因此, 有些学校危机发生后, 当事部门不是主动将事实信息向社会公开, 反而否认危机的存在, 或者编造、歪曲事实, 向社会公布虚假信息。如在四川达县发生的“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 罪犯杨传山自2001年4月起, 在四川达县的一些中小学校园内疯狂作案19宗, 强奸女生15人, 直到2002年5月9日才被抓获。在这一系列案件中, 瞒报和缓报案件现象普遍存在, 导致破案的最佳时机被延误, 也导致更多的人受害。

二是公开的信息必须是已经证实的, 而不是还需要调查和正在研究的信息。由于危机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紧迫性, 当事部门无法在很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危机发生的原因、危机产生的后果等信息, 因此, 在公开信息时, 要坚持以已知事实为依据, 只公开确切的信息, 只对社会说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对于还在调查和研究的问题, 决不能主观臆断, 提前下结论。如2004年2月23下午1时20分, 昆明市公安局接报, 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鼎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栋317房间内发现一具男尸。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 在该宿舍柜子内共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云南省公安厅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开了以下事实信息:在云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鼎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栋317房间宿舍柜子内共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遗体, 4具男尸均为云南大学2000级生物系学生。但对于犯罪手段、犯罪嫌疑人情况、犯罪动机等不确定的信息并没有公开。这个案例很好地说明了对于还未确定的信息决不能主观臆断, 否则将会使当事部门陷于被动, 损害其公信力。对于这些还不确定, 但又是人们极为关心的问题, 要坦诚自己与公众在情感上的共鸣:“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答案, 大家心里很着急, 我们也一样。因此, 我们会加紧工作, 一旦有新的进展会及时向各位通报。”

三、公开行动信息

学校危机爆发后, 除了向社会提供各种事实性信息外, 更重要的是向社会提供一些行动信息, 即建议他们采取一些简单的应对行动。因为,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 身处危机中心的学生及其家长一般会表现出恐慌的情绪, 抑制恐慌的最好办法就是提供具有可操作性和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行动信息。学生及家长在获得此类信息后能够采取行动, 主动应对危机, 而不再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 而且也能使恐惧心理缓解很多。对那些远离危机中心的公众也应该提供一些简单的行动建议, 让他们有防范危机发生的心理准备和措施。如在地震、水灾、火灾、溺水、泥石流、传染病等危机事件发生后, 除了向学生、家长、教职工, 以及社会公开危机发生的事实信息, 更要向他们提供相关的自我救护措施。

这些行动信息首先应该是简单可理解的, 而不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如2008年3月上旬在我国一些地区流行手足口病之后, 一些学校给学生及家长提供“饭前便后洗手、多开窗户通风、用开水消毒、带口罩”等信息, 这些行动信息都是非常简单可理解的。其次, 应该是实践中可操作的, 而不是需要具备相当的条件才能实施的。如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喝凉开水、对患儿衣服和玩具进行消毒等措施, 普通家庭都能做到, 而不需要专业的工具和场所进行。再次, 应该给不同的人群或机构提供不同的行动信息。如给学生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医疗机构、社会公众等提供的行动信息应该是有所区别的。因为不同的人群在危机事件中所处的境况不同, 心理状态不同, 信息需求也不同。应该针对不同人群的境况、心理和信息需求, 提供有效的信息。尤其要优先提供给那些与危机关系较为密切的人群。

四、多渠道公开信息

多渠道公开信息是指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每一种信息公开渠道的优点和相关人群可利用的信息沟通渠道, 尽量采用多种渠道向社会有关人员公开信息。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 信息公开的渠道也越来越多, 包括电话、电视、网络、邮件、短信、书信、手册等, 每一种渠道都有其优点。由于危机事件的紧急性和不确定性, 人们都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消息, 而且能够不断地得到更新后的消息。因此, 使用多种渠道能将危机信息更快、更全面地传达到有关人员那里。

五、全方位公开信息

学校危机事件发生后, 会涉及以下不同人群: (1) 处于危机事件之中的人群, 如受害的学生和老师, 他们关注的是人身安全、家庭安全、财产安全, 他们需要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应该做些什么事情; (2) 处于危机事件之外的人群, 如学校周边社区的人和相邻学校, 他们关注的是人身安全、家庭安全、正常生活和教学是否会被打断; (3) 受害者的亲属, 如学生家长和教师亲属, 他们关注的是自身的安全、亲人的安全; (4) 各级领导人, 如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 他们关注的是物资、事故责任、现场指挥和开展救助的情况, 对学校事务的影响; (5) 各地民众, 他们关注的是危机的发展、危机处理的进展情况; (6) 媒体, 他们关注的是人身安全、如何获得相关信息、如何联系新闻发言人、截稿时间。

全方位公开信息是指要将危机信息向有关人群都公开, 要加强与不同人群的沟通与联系, 取得不同人群的谅解、支持、协助与指导。当然, 全方位公开信息并不等于不分轻重缓急地同时向不同人群公开信息, 而是应该根据人们卷入危机的不同程度确定先后次序。要把相关信息优先提供给那些与危机关系较为密切的人群。

另外, 全方位公开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学校一旦发生危机事件, 必然会引起各大媒体的密切关注。学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呢?在目前的信息社会中, 媒体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把新闻、图片传遍世界各地。因此, 学校不能不担心媒体的报道会影响学校的声誉或某些领导的政绩而对媒体提供不实的信息, 或对媒体封锁消息、缄默不语。如果学校拒绝与媒体合作, 那么媒体就有可能报道一些不太准确的信息, 这样学校将更加得不偿失。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 应该主动开诚布公地接受部分媒体的采访, 但始终只是提供客观事实。如果需要, 还可以召开联合发布会。让媒体和公众了解实际情况, 会更加容易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实时公开信息

实时公开, 是指学校及相关部门对危机信息的随时披露、跟踪披露、全程披露。危机的发生、发展以及处置活动都是动态的、变化的, 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持续的而非一劳永逸的信息披露活动。如中国四川发生5·12大地震, 从发生的那一刻起, 电视、报纸、电台和网络等媒体, 就持续不断地开展全方位报道, 从灾情到救援;从地震伤员救治到灾民安置;从赈灾募捐到救灾款物发放管理, 以及灾后重建等信息, 公众均能在第一时间, 从几乎24小时的电视直播、滚动发布的网络新闻中获得。实时公开一方面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支撑, 另一方面也使民众能够随时了解到危机的发展情况以及救援的进展情况。学校及相关部门对危机信息的实时公开, 反映了其对危机的动态管理意识。由于与危机发生有关的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因而需要相关部门以不断变动的思维和方法进行危机管理。

危机信息的实时公开, 要求学校及相关部门能够建立比较完备的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和流程, 能够对危机状况进行及时的收集、沟通与分析。如在辽宁海城8所学校发生的集体豆奶中毒事件中, 学校在中毒发生的第一天就应该统计本校中毒的人数、中毒的基本症状, 并及时将收集的信息向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和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在汇总各学校及医院上报的信息后, 尽快核实, 并向该地区公开。随着中毒事件的发展, 中毒人数在不断地变化、中毒原因日益明朗、死亡学生的人数和原因也逐渐明确, 学校及相关部门应该不断地把最新的中毒人数和学生救治情况随时公开。这样才能使学生及家长做到心中有数, 才能感受到学校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所做的工作, 才能更好地配合救治工作。

实时公开信息的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台北西松国小发生的校园SARS疑案, 危机发生的当天 (5月8日中午) , 学校就向全校师生及家长公开了此事;5月9日举行SARS发布会, 详细讨论已处理措施、后续待处理及需加强处理的事项;5月10日、11日, 虽是假日, 但对隔离师生的关怀及相关数据的收集依然持续不断;5月12日中午再度举行发布会, 再度发出一封公开信给全校学生家长, 同时于学校网站中再度发布事件发生时、中、后的处理情形;5月13日从传真来的诊断书上得知该生并没有患上SARS后, 立刻告知相关人员, 并通知全校老师。在这件危机事件中, 西松国小的全体师生几乎每天都能了解到最新的情况, 而且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和所采取的危机处理措施。

七、统一信息公开口径

统一信息公开口径是指学校及相关部门公开的危机信息应该是上下一致、内外一致、前后一致。危机信息公开的不一致会增加公众的焦虑情绪, 并且导致他们质疑政府和专家权威信源的可信度。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 美国中西部遭遇洪水。官员提醒市民把水煮沸后再饮用。美国的民众没有喝开水的习惯, 因此很多人希望知道一些更为具体的信息:例如水要煮多久, 温度要达到多高才可放心饮用。然而, 政府和专家提供的“行动信息”却不尽相同, 在烧煮的时间和所达到的温度上莫衷一是。公众和媒体对此表示不满, 开始怀疑政府的能力和专家的可信度。在我国,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来对社会事物进行控制的制度, 遇到危机时多采用“内外有别、内紧外松”的政策, 认为危机信息会引起社会恐慌, 不利于局面控制。因此, 危机事件的真实情况在部门内部是非常明确和明朗的, 但向社会公布时, 却完全变了样。这种内外有别的信息同样会造成人们的恐慌和猜疑。

学校危机发生后, 由于各种信息还处于不确定状态中, 不同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有必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对外公开, 以保证公开信息的口径统一。对外发言人可以是校长, 也可以是学校指定的其他人, 如西松国小发生的校园SARS疑案中, 学校的对外发言就由教务主任负责。对外发言人首先应该对学校的各项事务都比较熟悉, 对所发生的危机事件也比较了解;其次要有很好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能够把危机信息客观、准确地向人们公开, 并能够随时应对学生及家长、媒体等提出的不同问题。

八、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

危机期间, 大多数人没有耐心听取长篇大论或者进行理性思考, 学校及相关部门公开危机信息时应当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尽量避免术语的使用, 将一些专业信息简化为直观的文字、图表, 以保证民众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接受信息, 避免由于对信息接受的偏差而导致对危机做出不适当的反应。美国传播学者认为应该公开“六年级水平的信息”, 也就是说小学文化程度的人都能听懂的信息。过于专业化和繁杂的语言不仅会减少人们对信息的理解与接受, 而且会使人增加焦虑情绪和变得更加不知所措。如学校流行手足口病后, 只需告诉学生及家长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 以婴幼儿发病为主。主要症状有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皮疹或疱疹。而不需要告知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 (EV71) 和A组柯萨奇病毒 (CoxA) 、埃可病毒 (Echo) 的某些血清型等过于专业的术语。因为这些专业信息对于引导学生及家长预防和救治手足口病并无益处, 反而加深了人们对这种传染病的恐惧感和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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