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

2024-08-04

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精选3篇)

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 第1篇

**县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县环保局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在环境执法中从“七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效能,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环保执法监管这个要点。每月开展一次环保专项行动,增加暗查、夜查频次,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抓好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的落实,对所有污染源进行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突出抓好水、大气污染防治这个立足点。一是开展好河流水质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县排污企业治污设施建成率、运行率、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绝对达标。二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在提高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对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进行集中治理,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城区空气质量在二级以上。

三、突出抓好申报登记这个基点,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深入了解每个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排污种类和数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督查,提高排污申报单位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建立排污单位信息库,掌握污染物排放动向。

四、突出抓好排污收费征收这个难点,深入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排污费征收、核定工作,结合全县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征收行为,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足额征收,确保排污收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五、突出抓好建设项目管理这个重点,积极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确保“环评”率达到100%,“三同时”验收率达到95%以上。

六、突出抓好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的这个起点。坚持每月举办一期环保业务集中培训,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

七、突出抓好环境信访这个热点。制定受理、查处和结案制度,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出动迅速,依法查处,及时反馈,确保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 第2篇

大家好!中国房地产及住宅委员会2008年年会今天隆重的召开了, 我很高兴来参加。我一直在建筑行业工作, 现在所服务的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我认为建筑行业的特点是生产高价值、长寿命, 强迫民众接受、不容易改变的产品, 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生命力的行业。我们生产的产品是建筑物, 也同时包括城乡规划等。我们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强迫别人接受的, 建筑物强迫人住;一个住宅消费者买回家就要居住三、五十年, 任何设计的缺陷也就会伴随存在三、五十年, 这就是我们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在工作当中, 我经常回忆或者修养自己的职业道德, 我们的职业道德就是要求我们要兢兢业业, 如履薄冰。

建筑业是一个强势的行业。比如紫禁城, 矗立几百年, 在历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在世界科技发展的过程中, 会遇到一些很重要的发展和改革。发展到一定程度, 就会造成能源紧缺。建筑物的能源、资源、水源等供给就越来越受到关注。建筑业的发展是一个建筑技术的权重要大大提升、大大加大的过程。建筑师的责任非常大, 建筑形式、建筑艺术赋予他们的责任非常重大。建筑美学是靠建筑技术引导和支持的, 不符合环保节能的建筑就不美了。时至今日, 一些建筑师的建筑美学被建筑技术引导的还属于滞后阶段, 还不理想。因此, 我们的一些建筑物并不节能, 也并不美。建筑技术是最需要发展的一个方面, 也是在建筑行业权重逐渐变大的一个领域, 对建筑行业的发展意义非常重要。如今全世界建筑的趋同化, 建筑技术要在全世界科技发展的高度上前进, 我想强调建筑行业的地域性、时代性和人文性, 这些是十分重要的。在国际趋同这一点上建筑业能够反映出它的个性, 正如做出口产品的时候, 应该考虑到被出口国家的特点, 来变更我们的产品。在建筑设计上, 建筑产品在引进国外的技术上照搬是不行的, 照搬会缺乏咱们的属地性、民族性, 也缺乏技术特点等。房地产商打出一些口号, 在我们业界看来是十分荒谬和可笑的。比如说房地产商说我的这个建筑是西欧古典式建筑, 首先地区不对, 咱们是在亚洲, 你拿西欧的建筑到这里来不合适;你是现代建筑, 拿古典建筑也不合适, 你可以运用西欧古典建筑的元素和艺术来建造你的建筑。

环保局“七个突出”提升环保队伍监察水平 第3篇

《福建省2008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要求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突出四个重点,完善四个机制,抓好四个建设,全面提升监管监察工作水平。

一、突出四个重点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继续抓好《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271号)确定的12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强化、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措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道路交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快发展农村公交,解决农村交通安全薄弱环节;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监管,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监管,抓好驾驶员培训、考核和车辆年检,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监管;全面推进营运车辆安装GPS,实施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承运人责任险工作。

(二)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定实施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战略;积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加强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持续抓好“三强化、三推进”工作,规范煤矿开采和项目建设秩序,确保“三同时”等有关规定的有效落实;进一步理顺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积极稳妥、分期分批地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关闭和淘汰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认真落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推广支护改革、壁式采煤方法;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严格监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安全评价、专家队伍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三)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加大金属和非金属重点矿区的安全整治力度,深化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地采矿山机械化通风系统,开展以矿井火灾事故、窒息中毒、冒顶、水患、采空区大面积坍塌为重点的地采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开展尾矿库在线检测试点,全面完成四等以上危、险、病尾矿库的整治任务,消除五等尾矿库存在的隐患;开展大中型排土场隐患治理,规范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推广机械化铲装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基本实现露天矿山机械化铲装,力争符合条件的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达50%以上;继续会同矿山资源管理部门,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促进全省非煤矿山规模化、规范化建设。

(四)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推动危化品从业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换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强化对危化品取证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格规范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行为;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分级负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的跟踪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整治,落实发货环节查验登记、车辆实时监控、信息通报协查制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和无资质运输行为,加强大型项目试运转安全监管。

二、完善四个机制

(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逐级细化、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规范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办法,确保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制和政府行政“一把手”、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统计公报;加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通报考评制度,坚持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和奖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对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发挥警示威慑作用,促进责任制落实。

(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国家“隐患治理年”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治理的目标、责任、重点及要求,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突出道路交通事故、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等领域,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改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隐患整改,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到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实现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

(三)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完善省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机构和系统建设;完善全省重大危险源评估、登记、建档,实施分级属地管理,建立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与省、市监控平台对接;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修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职责和监控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事故预警体系。

(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推动设区市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推进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完善、培训、演练,搞好政府、行业、单位预案的衔接,构建科学实用的预案体系;规范应急救援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的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投入,加快各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作为事故救援机动力量;加强企业专业、义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隐患点的除险加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抓好四个建设

(一)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课题调研,研究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安全素质;扎实开展科技活动周、安全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强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送社区、送家庭、送企业、送学校、送农村等“五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全面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报》、《安全与健康》杂志、各级政府网站和信息刊物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经验,揭露矛盾、问题,促进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支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新闻媒体举办企业安全文化论坛,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二)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制定《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基层基础建设年的目标、内容、重点及要求;落实《福建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落实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抓好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继续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试点,积极探索激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有效途径;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和日常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支持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发展;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活动,推广安全先进技术,推进科技强安。

(三)抓好法规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争取尽快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高危行业三项经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实施细则,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执法处罚程序,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推广委托执法经验,推进委托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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