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2024-05-29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精选9篇)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1篇

汕头中公教育 shantou.offcn.com 2018广东省考面试模拟题:旅游不文明行为暴露出哪些问题?

2018广东省考面试模拟题【旅游不文明背景】

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樱花雨”是因时而发的自然美景。每年春天,武汉大学盛放的樱花吸引大量游客前来,高峰时每天接待20万人次。为了与社会共享这片美景,武汉大学敞开校门开放赏樱。面对这难得的美景,我们理应倍加珍惜。然而,总有些游客“假装”在赏樱花,其实却在搞破坏。昨晚上在武大发生的一件不文明事情,惹怒了整个武大。3月24日,湖北武汉大学,一名男子跨过护栏,疯狂地摇动樱花树干,花瓣掉一地,有旁观者起哄叫好。有学生上前制止反被怼,武汉大学学生发帖:这样的游客我们不欢迎!24日晚,@武汉大学也在微博发文控诉此类不文明旅游现象,并呼吁:“请大家文明赏樱!”然而,由于一些人的不文明之举,樱花成了武汉大学每年都要面对的“美丽的烦恼”。除了此次发生的摇树,还有攀爬、折枝、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让校园秩序“雪上加霜”。该校采取了不少措施,如投入科技设备控制游客人数、租用流动卫生间、临时交通管制,加大安保、保洁、交通引导等人力投入,为此给学校带来不小负担。武汉大学从早些年的售票赏樱、门票涨价,到如今的开放预约、免费赏樱,传递的正是“开放”“共享”的时代人文精神,背后也有广大师生的理解和包容。此时发生摇晃、攀折花木等不文明之举,伤害的岂只是风景?(摘自新华社、澎湃新闻、武汉大学微博微信)2018广东省考面试模拟题【旅游不文明预测】

初春到来,百花竞放,又是一年赏花的好季节,但是近日,朋友圈中的“游客制造樱花雨”的视频引起了广大网友的不满情绪,视频中的男子疯狂摇晃枝干,还有同行者叫好,该男子的做法惹怒了网友,网友纷纷发帖谴责,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参考答案】

每到三四月份,去到武汉大学赏樱花已经成为了一道国民风景线,但是每年国民赏花的背后总是会出现大众不愿意看见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今年三月底出现的男子制造“樱花雨”事件惹怒大众,同时也折射出我们对于做文明游客的殷切呼吁。

随着“共享”时代的到来,开放也成为了众多大学景点的热词,但是大学的开放性姿态却被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所伤害,部分游客赏花攀折破坏花枝,在校区景点乱扔垃圾,随意进入教学楼、食堂等并未开放区域等行为,都使得公众产生诸多不满,游客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了景区环境,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国人旅游不文明行为一直以来都饱受诟病,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与景区的管理有关,最重要的还是游客的文明意识没有得到提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解决文明旅游问题,也是对于开放共享时代的保护。

为了更好的规范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减少类似“樱花雨”现象出现,我认为仍需做出以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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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公教育 shantou.offcn.com 首先,加强对于民众的思想意识宣传,通过宣传标语,提示牌和公益广告的形式,加强引导民众树立文明意识,对于文明旅游的现象进行宣传和报道,增强大众的社会责任感。

其次,可以推广部分高校的先进做法,可以将武汉大学启动预约和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审核,对于出现不文明行为的游客进行限制参观,对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实施的经验进行借鉴和推广。

再次,当地政府可以加大对于一些公众开放景区的投入和管理,缓解当前大学开放景区的设备维修压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

最后,民众自身要提高文明观赏的素质,在参观过程中要注重遵守相关的规则,也可以积极参与到监督和劝导中,共同维护好文明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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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2篇

公务员考试面试常见行为问题及解决方法

言谈举止,指人的言语,举动,行为。在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中,言语表达和举止仪表占面试分值比重的四分之一。因此,在考场上,考生如何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的语言魅力,形象气质,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这就需要考生在细节上要注意,自身的言谈举止要得体,用一个准公务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然而,很多考生在高压的考场气氛下,往往会出现一些语言和行为上的不得体,这样会使考生在考官心里的形象大打折扣。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结合在结构化面试中经常会出现的语言和行为不得体的案例,为即将参加2012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的考生做简要原因分析和对策引导。

一、面试中考生常见问题

现象一:进入考场,考生面对考官会不自觉的说出令自己都发笑的话:“各位考生大家好!”或进入到答题时思考片刻说“各位考官,考生答题完毕,现在开始答题!”

现象二:有的考生因为是第一次参加面试,在思考的过程中,出现自言自语或小动作特别多,如:摇头,抖腿,咬嘴,转笔,抓耳挠腮、捏手等令人反感的动作;有的考生因为思考和答题的时间安排不好,而没有答完题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当然也出现过因为面试题不会,而在考场上痛哭流涕的考生。

著名的心理学者贝克博士说:“人们对他人的看法,往往来自第一印象,最初的想法最具说服力。但我们很难判定第一印象确实与否,当我们呆着这些不自知的偏见时,很可能会失去好的机会。”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考生一方面要学习一些技巧,尽力争取好的第一印象;另一方面,要调整自己的状态,让自己自然放松地展现。这两方面相辅相成,才能给考官最好的第一印象。

二、言谈举止应对策略

下面针对上述考生在面试中出现的举止仪表方面的问题,中公教育专家简单地谈一谈应对技巧。

首先,考生在考场上出现词不达意甚至语无伦次的现象,一方面是由于考试现场的紧张气氛带给考生心理上的变化,通俗一点说就是“怯场”。中公教育专家认为,面试前,考生的心理调节必不可少。面试是提供给考生和考官直接交流的平台,在这里考生可以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才能,让考官直观地了解自己,而考官也是通过面试可以全面地了解考生的能力,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判断考生是否适合公务员岗位。在这个平台上,不存在谁高谁低,考生要想明白这种关系,让自己的面试心态尽量平和,放下心中的包袱。同时,在面试场上遇到的对手,虽然存在着竞争关系,但是中公教育专家告诉考生的是,一起参与面试的考生,等于说又一次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也许你之前的笔试成绩不如其他人,但是在面试场上答题完美,仍可能在公务员考试中脱颖而出,成功翻盘,在这个时候比的不全是能力、知识储备、更多地就是心态,有人心态好,那么可能在临场发挥的时候就表现得好,所以,面对对手,也不要紧张,坦然地面对考试,做好自己该做的就好。

另一方面,词不达意,不会张口说话,这方面是需要考生在备考时多加练习的,所谓“熟能生巧”,并且在练习时多总结方法和经验,结合自己的经历形成自己个性的回答最好。

第二,对于第一次参加公务员面试的考生,要对面试有一定的了解和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自身的缺点,要勇于改正;对于时间安排不好的考生可以自己带表,在思考时头脑中就要有一种意识与计划,统筹安排好思考与答题的时间。

第三,在面试中出现自己不会的试题,不要表现得情绪过于激动,更不可失声痛哭,而是要冷静,要注意控制自己的行为,在公务员面试当中,考官所设置的题目并不是天马行空,让考生一点思路都没有的怪题、难题,题目的设置都是围绕公务员日常工作所进行的,这个时候考生如果找不到突破点,可以换种角度作答。但是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动作和情绪都是考官能一眼看到的,如果一旦有不妥,势必会影响考官对考生的印象。考生要做到“宠辱不惊”。

当然,在纷繁复杂的面试过程中,考生要真正做到“宠辱不惊”,并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是需要考生锻炼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知识水平的,加上面试前不断地练习,掌握并熟练运用面试技巧来突破自我,超越自我,这样在公考道路上,才会一举成功!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3篇

广告作为一种大众传播行为,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 广告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 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失范现象。近年来报端和媒体常常将内容虚假或有违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广告内容称之为不良广告, 并予以监督和抨击, 致使这类不良商业广告越来越难以生存。本文探讨的不是商业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而是就不良广告行为方式的道德性与合法性问题展开研究, 为了避免前后两种概念的混淆, 本文特将不良广告行为的方式统称为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

笔者以为, 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是指尚未被我国《广告法》明令禁止, 是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 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强行宣传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行为。该广告行为主体既包括法人、自然人也包括与公权力机构关联的法人行为。其特点是未经广告信息接受终端者的同意以强行的方式、骚扰干预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是破坏全民共有的自然景观的行为。

根据对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的不完全归纳, 目前这类常见的行为至少包括如下几种现象: (1) 以强力粘胶纸条的广告粘贴在他人住宅的门上、信箱上的行为; (2) 在公共场所或公寓楼梯过道, 涂鸦喷刷油漆广告联系方式的行为; (3) 国营地铁公司在运营地铁时的报站夹杂的商业广告行为; (4) 高速公路两边设置巨型三角型广告的行为。这些不文明的商业广告推销行为, 向世人展示着一部分中国人缺乏理性、不尊重他人的精神风貌。

二、个体经营户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关于用强力粘胶纸条的广告黏附在他人住宅的门上, 以及信箱上的行为, 实施这类行为的主体往往是个体经营户, 经营服务的项目主要是为住户装修提供地板打磨、钻墙孔、或为住户提供管道疏通等。这些粘贴纸一旦粘贴在住户的门上、信箱上就决非轻易能揭下, 如果不使用专业工具精心清洗, 该粘贴纸将永远成为一块“牛皮癣”粘在该住宅的门面上。以常理而言, 绝大多数住户对此是不欢迎的, 也是厌恶的, 当然也就不会按照“牛皮癣”上所提供的信息邀请这类个体经营户提供服务。

问题是实施这类广告行为的个体经营户主要是来自农村 (当然也包含城镇居民) , 有必要探究这些个体经营户何以轻易地采取这类损人并不利己行为的原因。

笔者以为, 第一, 是法律文化意识的差别, 农民和城市的市民对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根据笔者的调查, 大多数实施这类广告行为的个体经营户在回答问卷调查时做了如下匪夷所思的回答:首先, 将粘贴广告纸贴在住户的门上或信箱上是为了引起住户的重视, 为住户提供方便;其次, 因为住户没有在门口告知不可以在门上、信箱上粘贴广告, 所以我们就有权利粘贴。这样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并不荒唐。

数年前笔者曾在苏北、安徽农村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 一些沿公路一面的农民住宅的整个外墙上, 往往被涂上颜色鲜艳的商业广告。笔者尚未发现外墙被涂上商业广告的农户因此而获得出租外墙的收益, 他们对此往往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大多数农户不清楚上述行为是对自己的权利的侵犯, 也有个别农户觉得自己的外墙被他人打扮一番而亮丽了许多。事实上, 在传播广告的方式上, 农民的审美价值观, 以及围绕行为的道德性与合法性的认知方面与城市市民大相径庭。这是原因之一。

第二, 按照正规途径传播商业广告, 其成本昂贵非草根个体经营户能够承担。事实上, 这些个体户在所在地缺乏一个专门用来让个体户传播低成本广告的宣传栏, 这也是问题产生的一个方面。

第三, 比较文明的商业广告传播方式中有信件投递方式, 即将广告以信件的形式投入住户的信箱。但是个体户们又担心这种方式得不到住户的重视。因此, 他们相信, 只有在住户的门上、信箱上粘贴“牛皮癣”, 以及在公共场所涂鸦, 才能获得住户 (顾客) 的深刻印象。这也说明了这类行为人更多地只是关心自己、方便自己, 而不考虑他们的感受, 从深层次来看, 这与个人的自私性不无关联。

三、与公权力机构关联企业的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的分析

以上海地铁报站时播报商业广告行为为例。1994年1 2月1 2日, 上海地铁一号线就全线试营运。从地铁试运营开始, 地铁报站时就一直大量播报商业广告, 至今也有1 3年的历史。

曾有不少市民反映, 地铁每到一站, 总是报出一串商业广告, 最多时达到8个。为此, 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决定, 在上半年广告合同结束后, 2000年7月1日起, 地铁一号线在漕宝路、上体馆、徐家汇、黄陂路、人民广场和上海火车站等主要站点, 报站广告一律控制在4个以内。

2007年, 在两会期间, 上海市政协一委员, 为了“让事实说话”, 于是年1月份专门用录音机录下了地铁二号线1 6个站的报法, 重听录音时, 结果该政协委员自己也大吃了一惊:地铁二号线共有十六个站, 报“××××饼屋”的就有七个站, 具体包括, 龙阳路、世纪大道、陆家嘴、南京东路、人民广场、静安寺、中山公园等。

2008年4月9日, 一个名为“让地铁告诉我”的地铁播音公益信息有奖征集活动在上海举行。活动主办方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说, 举办这一活动的目的是让地铁广播回归公益, 逐步与商业广告说“再见”, 为迎接先后在中国举行的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笔者以为, 将这类商业广告的播报行为归属于不文明的行为的理由, 不是因为地铁公司不可以传播商业广告, 而是这一报站方式是对乘客的强制性骚扰。地铁报站时的商业播报是在到站前和离站后的两次重复播报, 约占用近3 0秒左右的时间 (不同时期播报的商业广告内容有所调整) , 在站与站之间的运程时间约2分钟。不难推算出, 乘车的时间中至少四分之一的时间是被骚扰的。如果说全程是32分钟的话, 那么被噪音干扰的时间大约是8分钟。不仅如此, 在地铁运行的过程中本身就会产生的噪音, 该噪音音量接近4 0分贝, 报站和播报商业广告的音量就必须高于车辆运行中车体自身发出的噪声分贝。由此可见, 乘客需要有极大的耐性才能乘坐上海地铁。

上海地铁商业播报历经1 3年, 虽然漫长但是上海地铁终于在奥运年之际打算放弃商业广告播报, 这是值得肯定的。然而不可思议的是, 上海地铁经营单位的老总们决定用播报公益广告来取代商业广告, 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应当尊重顾客乘坐地铁时所需要的安静权。

笔者认为传播公益性广告的途径很多, 不一定非要在地铁运行的环境中以骚扰乘客的安静为代价而进行播报。地铁的使命是安全、安逸、及时运送乘客以及为乘客提供十分明的指示标志, 做好这些工作本身就是最大的精神文明的体现。

就国外的轨道列车运营的惯例而言, 德国的轨道车辆到站时只有“叮咚”的提示声, 连站名都不报, 乘客是通过车内的站名电子显示器来获得信息的。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轨道列车的运营车辆中均尊重乘客的安静权益, 至多仅播报站名而不播报公益广告, 更不会播报商业广告。

在揭示地铁播报商业广告行为的不文明的同时, 笔者并不反对地铁运营商利用地铁车辆这一载体传递公益广告, 以及商业广告。在轨道列车的车厢内张贴各类商业广告的典型国家是日本, 日本国民接受了这样的安静的广告传播方式。迄今为止, 在轨道车辆内以视觉广告图片的形式张贴这类广告信息是惟一可以让乘客能够接受的方式。这是因为这种方式兼顾了乘客和运营商的利益, 符合人类的理性。

四、取缔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的难点与途径

本文所列举和分析的两个个案来看, 虽然一方是个体经营户, 而另一方是以公权力为背景的国营企业, 但是他们仍有许多共同点。首先, 在选择商业广告的行为方式上, 都是为了自身的盈利目的而强制性地骚扰他人的行为;其次, 这些行为方式均未被我国《广告法》所明令禁止;最后, 两者的行为都向世人揭示了各自行为本身的不文明程度。

与此相类似的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并不少见:例如, 在商店门口以高音喇叭推销商品骚扰行人的行为、在出售的商品器具的表面粘贴难以清除的该商品广告的行为、在道路堵车路段二手车经营者雇佣他人强行将名片广告插入车辆窗叶夹缝的行为, 在公路或高速公路两边设置上端三角型的巨型铁塔广告而破坏自然景观的行为等等。这类不文明的商业广告行为本身是不尊重他人意志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 (有的甚至是破坏公民集体拥有的自然景观权益) , 也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理的行为。如果不能遏止这类行为的蔓延,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范畴将被模糊, 不道德的侵权行为的方式更将层出不穷。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取得的成绩令世人赞叹, 然而仅有硬件的建设和超越是不够的, 传承历史优秀文化, 提高和弘扬社会精神文明, 打造彰显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文明恰恰是一项基础性的重要事业。

1995年2月我国《广告法》开始实施。遗憾的是, 该《广告法》的主要着眼点是规范广告的内容, 而不是广告行为的方式。例如《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这样的法制背景条件下, 取缔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不仅非常困难, 而且导致行政执法主体难以明确。比如, 公安机关只管辖刑事犯罪案件而不管辖“牛皮癣”的商业广告行为, 督察市容市貌的城管单位不管辖粘贴在非公共区域的“牛皮癣”的不法行为, 而工商行政单位因为《广告法》没有明令禁止广告传播的行为方式, 因而难以执法。余下的维权救济方式只能是依据民法原理进行司法诉讼, 但是这种方式周期长、成本高, 在认定事实, 以及证明损失的举证方面十分困难, 最终也未必达到法院的受理标准。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就取缔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的途径方面, 笔者谨作如下归纳。

首先, 完善《广告法》, 明令禁止骚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强制性推销广告的方式, 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有执法的支撑点, 对于这类违法者施以高额罚款。

其次, 在住宅区域的街道设立告示板, 既方便个体经营户张贴商业服务广告, 也方便居民获取信息, 并由街道或居委会管理;

再次, 我国的《广告法》第一条宣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 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制定本法。”相比较而言, 日本国《室外广告物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形成良好的景观, 以及维持固有的风致、防止对公众构成危害, 对于室外广告物的表示以及展示室外广告物的设置和维持, 以及室外广告业制定必要的规制标准, 特制定本法律。”

与公权力机构关联的不文明商业广告行为, 有着力度强、所涉范围广的特点, 有的还涉及破坏国家地理的自然风貌, 其影响力和危害性, 以及造成负面的影响远甚于个体经营户的行为。因此, 对于这类与公权力机构关联企业的不文明商业行为同样需要通过修改《广告法》加以规制, 在这方面, 日本国《室外广告物法》已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最后, 按照现有的法律制度, 对于公权力机构的行为, 以及与公权力机构有关联的行为的监督, 不乏各类平行的和垂直的监督机制。作为补充的手段, 笔者建议通过立法建立一项公益诉讼的制度。有理由相信该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监督和平衡公权力的合法范围, 有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

五、结语

从2006年3月起, 中央文明委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两年多来, 这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广大群众积极参与。200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其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培育文明习惯, 倡导优雅言行, 建立优良秩序, 实践优质服务, 建设优美环境。着力解决车站、机场、商店、旅游景点、赛场、剧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着力解决好部分市民身上存在的不文明行为, 努力营造浓厚的迎接奥运的氛围。”愿社会各方协力打造文明新风, 迎接奥运会的来临。

参考文献

[1]上海:地铁报站商业广告不超过4个.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6月28日13:33

[2]张彩平《:地铁报站竟七现"饼屋" 政协委员:应适可而止》.青年报, 2007年1月27日

[3]上海地铁广播将与商业广告说“再见”.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4/09/content_7947156.htm, 2008年04月09日 16:10:13 来源:新华网

网络评议铁路乘车不文明行为 第4篇

与此同时,铁路暑运青年志愿者们在火车站深入开展“摒弃乘车陋习”文明引导活动,广泛传播文明出行新风尚,引导社会公众创造文明环境,形成维护良好乘车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Recently, the national railway Youth Commission initiated a vote in Xinhua micro—blog. This selection is mainly focus on the uncivilized behaviors when taking the trains, arousing widespread concerns. Spitting everywhere, throwing rubbish everywhere and not flushing after using toilet are the top 3 uncivilized behaviors in the vote.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5篇

2014绍兴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

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

机关食堂的长队里看不到公务员,倒不乏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这是记者3月26日中午11点左右在云南昆明市级机关食堂内看到的场景。

“市级机关食堂向社会开放,是在政务中心搬迁前就确定的方案。当时主要考虑是便民。”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邵航涛告诉记者,自2011年昆明市市级机关陆续搬往远离市区的呈贡新区以来,昆明市级机关食堂就开始向社会开放。

不同于其他政府行政办公中心,昆明市级政务中心属于开放式建筑,没有大门、栅栏,前来办事人员和附近居民都可以自由出入,内部食堂也不例外。“让老百姓和公务员坐在同一个餐厅吃饭,也是群众路线的体现嘛。”邵航涛说。

实惠管饱味道好

一荤两素6元,两荤两素8元,三荤两素10元,米饭不够可免费加一次,咸菜和汤更是免费用

不同于有些地方政府公务员有餐饮补助,昆明市级机关公务员在机关食堂就餐都要自掏腰包。“餐卡里没补贴,工资里也没有。”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

昆明市级机关餐饮中心主任吴曾金介绍,昆明市级机关食堂共有12个不同的餐厅,其中8个属于社会承包,其余4个由餐饮中心自营。“全部机关食堂最高峰时一个中午曾有13000余人前来就餐,就餐者中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各占一半。”而在这里就餐,既可以使用现金购买套餐餐券,也可以刷卡消费。

记者跟随人流在其中一家名为“莱克”的社会承包餐厅排队买了餐券,要了一份6元套餐:清炒甘蓝、凉拌莴笋、红烧鱼,外加一份米饭。由于菜量太大,记者没全部吃完。

“一般来这里吃饭都要和服务员说少打点菜和饭,不然肯定吃不完。大家都有节约意识。”一位长期在此就餐的公务员说。

而对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菜量有余而饭量不够,许多人会再单独加份米饭。正在用餐的外来务工人员徐大哥如此评价机关食堂:“实惠、管饱、味道好,饭不够还可以免费加。”

一荤两素6元,两荤两素8元,三荤两素10元,米饭不够还可以免费加一次,咸菜和汤更是免费用,此外,还有肉夹馍、热干面等各地小吃供应。便宜的价格、丰富的菜品,是吸引附近居民前来就餐的主要原因。

但由于外来就餐者太多,不少窗口都排起了长队。“每次机关测评,不少公务员都会对排队时间过长提出意见,希望能够单独开个窗口。”吴曾金说,“后来怕公众质疑公务员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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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为了避免误会还是放弃了单开窗口的方案。”

正在此就餐的几位公务员则告诉记者,“我们已经习惯了排队,只是吃完饭就要去工作,都没有时间休息。”

除了公务员,向餐饮中心提出意见最多的是保卫部门。“食堂人流量大,流动性太强。像原来我们的汤都是放在外面随便打,后来怕出现卫生问题,要求全部派专人负责打汤。”吴曾金说。

多元经营略盈利

机关食堂租金较低,菜价比不少高校食堂还便宜,通过为附近工地、公司提供订餐服务弥补亏损

“就我们自营餐厅来说,6元套餐略亏,8元套餐持平,10元套餐有盈利。不过由于大多数前来就餐者都是选择6元套餐,所以整体会略有亏损。”吴曾金告诉记者,为了弥补亏损,自营餐厅开展了销售糕点及适当的外卖服务等多元经营模式,“基本上还是小有盈余的。”

除去自营餐厅,社会餐厅套餐价格则由各餐厅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是食堂套餐菜品价格需向餐饮中心报批。“最低的6元套餐标准,基本上决定了各家食堂餐饮价格不会高出太多,不然就没顾客了。”吴曾金说,食堂不像餐馆,主要通过数量来取胜。

通过明确最低价及价格报备制度,昆明市级机关食堂价格甚至比不少高校食堂还便宜。不过吴曾金介绍,价格只是机关餐饮中心考量的次要因素,关键还是要卫生。“像大米、油和主要蔬菜,我们都是采取统一采购、分别结算的方式。”吴曾金解释,所谓统一采购,是指餐饮中心统一向市场采购商品,“一公斤米能便宜至少一两块钱”;而分别结算,则是指各家食堂分别和餐饮中心结算原材料钱。

“莱克”餐厅的老板许楠告诉记者,“莱克”餐厅基本上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原来我们就是做高校餐饮的,盈利主要靠薄利多销。”

除此以外,昆明机关食堂不亏损还与较低的租金有关。据吴曾金介绍,2011年这些餐饮企业入驻时呈贡才刚开始建设,人员较少,“当时是我们求着别人来经营”,因此只收取了象征性的设备折旧费。

“如今3年合同期将满,承包费准备适当提高,但价格也就在每月每平方米15元左右,远低于呈贡本地30元甚至90元的价格。”吴曾金说,“省下的原材料钱和房租钱,都让利给了就餐者。”

吴曾金介绍,由于附近不少工地、公司都会有订餐需求,拓展了机关食堂的盈利空间。“通过给他们提供送餐服务,薄利多销,还是能够实现盈利的。”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6篇

一次,我在路上走着,看见了一位叔叔站在他车的旁边,旁边有一位老大爷在不停的谩骂那位叔叔,我仔细的问了路人,得知原来是那位叔叔的车蹭到了老大爷的衣服,叔叔不停地向老大爷赔着不是,可那位大爷依然不依不饶,还要砸他的车,叔叔再三的赔礼道歉,最后还给了大爷两百元钱,那位老大爷才放他走,叔叔无奈的摇了摇头。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顿时凉了一半,难道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吗?为什么社会进步了,人们却为了一己私利变得满嘴脏话,不达目的不罢休呢?话说回来,如果我们双方发生了矛盾,我们都能互相礼让,都能大事化小,

在我的脑海里对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那天我和

 

现如今在我们身边不文明的行为还有很多很多,我要以我的名义,大声对不文明的行为说“不”,让文明的种子在每个人的心里生根发芽。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己的行动,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不文明行为作文 第7篇

“刹——刹——刹”一声难听的刹车声划过了宁静的夜空,原来是有人抢过红灯而差一点便被撞了。只见那人将一箱东西揣在怀中,只见他连走带跑的来到了街上。原来是远处卖电器的商场打五折啊,只见那么大的一箱东西,都让他不知道怎么抱了。这箱子在那人一边跑是一边好像要掉。那人是不是弯腰揣正,很麻烦。

但不管怎样,也不应该闯红灯啊,刚才的汽车差一点儿便失去了控制就会撞到他了。只见他被吓得一声惊汗,大气不敢出,望着那车。

闯红绿灯是种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这种行为轻则幸免,重则死亡!尤其是刚才那人,还抱着一个沉重的大箱子,那就更行动不便了!很容易便会撞成残疾,造成终生遗憾!也有可能直接造成人亡的惨故!

宽阔平坦的灰色的柏油马路,看似是那么的平静,但时时存在着风险,随时都有被撞倒的风险。

暂且搁下安全问题不说,就说说道德问题。这样抢过斑马线是种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文明城市的面貌,文明是从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

不文明行为公务员面试 第8篇

我国已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当前国内旅游呈井喷状发展,出境旅游业迅速扩张,旅游对中国民众而言,正逐渐成为假日的一种习惯[1]。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2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为29.57亿人次,我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8318.27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增长了12.0%、18.4%。然而,与我国旅游高速增长相伴的则是频频显露的国民旅游不文明行为[2]。例如,游客在景区游览时,随意丢弃各种废弃物、乱涂乱刻乱画、随意给动物喂食、不文明拍照等等。为此,国家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文明旅游也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迄今国内学者对国民不文明旅游行为归类、成因及对策等问题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1,2,3,4,5,6,7],然而对国民不文明旅游行为宣传教育研究鲜有报道。在此背景下,笔者在总结前人对我国游客不文明行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强调针对不同人群应开展静态(如柔性语言)和动态(如文明旅游活动、网络热点)相结合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研究,以期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游客不文明行为分类

前人的研究表明,不文明旅游行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普遍性[3],主要是由于游客自身在文化、修养、习惯等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不文明行为伴随旅游业的兴起而产生,普遍分布于各个年龄阶段、各个文化层次。罗薇[2]指出游客不文明行为主要体现在公共卫生、交通购物、用餐住宿、景点游览、个人修养等方面。蔡雪莉[4]从社会文化、社会关系方面将我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归为不讲卫生、不遵守秩序、行为粗俗、不懂尊重与爱、法制观念淡薄及不遵守规则等六大类。李萌[5]指出游客不文明行为主要表现为游客在景区游览过程中随意丢弃废弃物、不遵守景区游览规定的章程两方面。结合前人的研究,笔者认为,从游客自身角度而言,游客不文明行为可分为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年龄特征、不同文化修养及不同心理因素。

不同风俗习惯。由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对当地的风俗习惯、礼仪规范、民族禁忌等没有充分的了解,往往造成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的产生。如在中国,对可爱的小孩喜欢赞美几句甚至抚摸一下头部纯属正常,而在泰国,除和尚外,任何人不能抚摸他人头部。另外,中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均有自己的风俗禁忌,藏族实行天葬、回族不吃猪肉、土家族实行“哭嫁”等等。

不同年龄特征。当前,年轻一点的游客大部分是80、90、00后,部分人受其成长环境的影响,往往不懂社会公德,情绪不稳定。并且有些青年人不成熟,有简单模仿他人行为的倾向,并且由于青年人自身情感内涵的缺失,在公共场所不顾及他人的感受,造成了青年游客是旅游不文明行文的易发人群。譬如在景观文物、服务设施上乱刻乱画,攀爬摘折花木,不听劝阻投打动物等。另外,一些年龄偏大的游客往往为老不尊,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

不同文化修养。由于中国长期以来的公民受教育程度不一样,造成了游客自身的素质高低不同。很多游客不顾公共场合的约束,依然我行我素,缺乏基本社交修养。譬如随地吐痰、上厕所不冲水、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坦胸、翘“二郎腿”等等,往往在受教育程度较低人群中发生概率高。

不同心理因素。中国游客从众心理很强,由于旅游阅历的缺乏,对一些行为认知不够,对不文明行为容忍度过高,在意识里认为一些不文明行为没什么[1]。另外,中国游客行为模仿心理较多,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游客没有可参照的行为规范时,他们会常常模仿其他旅游者的行为。譬如,国内旅游团在国内外景区集体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集体穿越马路,或在一些景区内禁止触摸景观反而被游客高频率触摸。还有一些游客纯粹为了寻开心、寻求刺激和快感或是为了发泄自己某种不满情绪,把对环境、景观的破坏作为发泄心中不满的途径。

三、宣传教育对策

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危害体现在许多方面。首先,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会导致旅游景区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从而导致寿命缩短,最终结果必定造成旅游景区整体吸引力下降、旅游价值降低,直接威胁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少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本身往往成为其他游客游览活动的视觉污染,破坏环境气氛,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质量。第三,不文明行为往往会给游客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旅游文明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向人们宣传当前不文明旅游行为带来的危害,让人们从思想上意识到不文明旅游行为的严重性。当前从我国不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文明旅游宣传的对象不仅应包含游客,还应针对旅游目的地的景区、当地居民及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二是不文明旅游行为教育应制定合理的长期教育计划,一方面要抓好短期内改变旅游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另一方面需要制定长期教育计划,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变不良习惯。三是应针对不同习俗、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心理的人群开展不同程度和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因此笔者提出应针对旅游景区、当地居民、游客、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开展静态(如柔性语言)和动态(如文明旅游活动、网络热点)相结合的文明旅游宣传(见下图)。

如在一些管理混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景区,应着重对景区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多进行宣传培训,可以组织景区工作人员与青年志愿者一起开展环保活动,既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也起到对公众的宣传作用。景区应提供设施、设备以防止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发生。如合理放置美观有趣的垃圾箱,设置必要的美观醒目的标牌,配置有亲和力的标志性说明文字等。在游客进入景区内部之前,可以通过展览、讲解培训等形象生动手段唤醒游客的生态责任意识。针对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游客不文明行为问题,旅行社在组团出游之前,应当对游客进行旅游文明行为教育,充分讲明目的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礼仪规范、民族禁忌来规范游客的行为。也可以与景区商榷在旅游活动项目中,安排与环境、景观保护相关的知识,使游客时时意识到旅游文明的重要性。也可以利用当前的微信、网络信息等制造一些网络热点话题,吸引不同人群的关注,在实际旅游行动中,能够更好的实现自我文明约束。还应加强旅游景区内居民的环保教育,引导居民参加景区环保活动,发挥其示范和监督作用。

四、结语

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分类及宣传教育进行了探索新研究。指出从游客自身角度而言,游客不文明行为可分为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年龄特征、不同文化修养及不同心理因素的成因分类。并由此指出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应不仅仅针对游客,还应针对景区、当地居民及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针对不同人群,在宣传教育方式上,应注重静态宣传(标识牌、宣传手册等)和动态宣传(网络宣传、旅游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总之,我们坚信,通过旅游景区、游客、当地居民、旅游从业人员及政府等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一定会减少,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一定会提高。

摘要:游客不文明行为具有复杂性和普遍性,当前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具有宣传对象单一、宣传周期短的缺点。从游客自身角度而言,游客不文明行为可分为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年龄特征、不同文化修养及不同心理因素的成因分类。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应不仅针对游客,还应针对景区、当地居民及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针对不同人群,在宣传教育方式上,应注重静态宣传(标识牌、宣传手册等)和动态宣传(网络宣传、旅游活动等)相结合的方式,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分类

参考文献

[1]胡华.中国游客不文明行为归类及归因研究[J].生态经济,2014,30(7):115-118

[2]罗薇,江宁宁.中国公民境内外旅游文明素质缺失的成因与对策[J].商业经济,2014(5):14-20

[3]陈波.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的原因与对策[J].管理观察,2015(2):25-26

[4]蔡雪莉.我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归类归因研究[J].旅游论坛,2008,1(3):353-356

[5]李萌,何春萍.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初探[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1):26-28

[6]郭鲁芳,张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与软实力提升研究[J].旅游学刊,2008,23(12):18-22

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治本之道 第9篇

近年来,中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使国人第一次如此直接地接触“他者”文化,同时向世界全面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个性,中外文化在碰撞中寻求共存的普适伦理。然而,有悖于“文明古国”形象的“中国式旅游”让世界错愕,接踵而来的有关国人素质的负面报道激发了全社会的自省与反思。

一、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类型及影响

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可谓层出不穷,随地吐痰、随意拍照、乱刻乱画、不修边幅、不讲秩序等等不一而足。概而言之,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不外乎三种类型。其一为无知型,指由于对异质文化的无知造成的无意识的不尊重,反映出国人对异质文化认知的欠缺;其二为习惯型,尽管国人认知并接受主客不同文化的差异,但由于行为举止习惯化导致与目的地社会道德规范的矛盾或冲突,这些行为是中国传统文化(如酒文化)的符号表征,在国人道德准则之下并无越界,将之界定为“不文明”反映了世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误解和中国文化权利的弱势;其三为放纵型,指以自我满足为原则,为追求“高质量”的旅游体验而随意释放非道德本能和私欲的行为,凸显了国人基本道德素养和文明自律意识的缺失。

尽管个别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不足以损害国家形象,但是,各种类型的不文明旅游行为不断积累和叠加,所展现的中国和中国人的文明符号势必影响世界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认知、认同和接纳。进一步地,这种“文化展现”将损害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家软实力,并成为中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绊脚石。

二、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根源

随着中国出境旅游群体的日益扩大,“中国式旅游”已成为映射国人道德素质的一面镜子,加之部分西方国家对该问题的聚焦与放大,国人“道德滑坡”、“道德沦丧”等论调甚嚣尘上,“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国家形象消损殆尽。其实,旅游文明问题并非孤立存在,它与出行文明、观影文明、观赛文明等现象有着共通之处,同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外显,“中国式旅游”折射出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困境。

目前中国正处于一个多重转型时期,无论是经济体制、社会制度乃至道德观念,都在经历着变革和调整。在这一特殊时期,各种体制、机制等都在变化发展之中,传统的制度和观念逐渐消退,而新的规则、规范仍在建构之中,这无疑会对社会道德规范产生深刻的影响。道德转型是社会转型的道德表现,社会道德体系的变革是对社会转型的道德反映。新旧社会道德体系的转化过程中,道德价值选择紊乱,评价标准多元,社会调控功能明显弱化,因而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困境几乎是一种常态,是这一特殊时期的固有特征。同时,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体系建立于血缘亲情和宗法伦理之上,向来注重“私德”的培养,把父子、夫妻、兄弟和邻里等私人领域的伦理道德关系规定得十分详细,而对脱离传统血亲纽带的公共领域应恪守、奉行的道德规范,即“公德”的型塑几乎付之阙如。一旦社会形态由“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在多元化价值观面前,道德共识难以达成,道德压力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显得捉襟见肘。国人不文明旅游现象正是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功能弱化的具体表现,这并不意味着国人“道德滑坡”或“道德沦丧”,只是道德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动荡,或“道德爬坡”之前的短暂迷惘。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逐步完成,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足发展及社会公德的全面建立,国人不文明旅游现象必将淡出历史舞台。

中国旅游业发展所处阶段及其国际影响力是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另一成因。首先,中国旅游业发展起步晚,大众旅游所追求的体验仍停留在以物质消耗为主要构成的感官满足上,旅游者更以消费者的姿态在“快乐原则”指引下肆意而行,从而引发旅游过程中的拥挤、嘈杂和无序等不文明行为,一旦旅游者认识到旅游真谛在于心灵感知和情感升华,把追求精神上满足和依归的旅游愿望内化于心,“中国式旅游”将逐渐消散。其次,国人大规模走出国门的时间尚短,缺乏对异质文化的认知和认同,“旅游技能”的学习与锻炼相对滞后,由此造成“他者”意识的缺场直接导致了旅游者不知亦不畏、自我而不自律的行为表现。最后,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国际旅游为异质文化的碰撞和交汇提供了空间,形成特定的“文化边际域”,中国传统文化在其间往往缺乏话语权和影响力,某些文化符号容易被错误解读并贴上“不文明”标签。

三、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治本之道

世界对国人素质的批评引起国家及国人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谴责和文明旅游的呼吁。谴责和呼吁虽属必要,但无法解决实质问题。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治理需多管齐下,内行教化,外施惩治,方可重塑国家“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之形象。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但是,从“仓廪实”、“衣食足”转向“知礼节”、“知荣辱”并非自然而然,国民素质教育是实现这一转化的根本途径。文明是一种习惯,而习惯要从小养成。因此,国民素质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将养成教育作为实施文明旅游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突出道德准则的规范教育和文明陋习的纠正教育,使青少年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良好品质与行为习惯。教育内容不仅要包括基本文明礼仪的通识教育,如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自觉排队、衣着得体等;还应涵盖文明观教育,使青少年认识到尽管不同文明之间没有统一的准则,但尊重是通用的规范,可具体外显为文雅行为、礼貌礼节以及对他人的友善和关怀。此外,对成年人的道德规范的教育同样不容忽视,应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发挥各自主体作用,利用公益广告、影视作品和企业培训等形式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倡导“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旅游通常是跨地域、跨文化的活动,文化的差异性及人们的猎奇心理构成了产生旅游吸引和形成旅游活动的原动力。主客交往中,文化隔阂容易造成双方关系的紧张甚至冲突,认同和尊重是唯一化解之法。认知差异、承认差异是尊重差异的前提,只有旅游者正确识别客体文化的道德规范和伦理标准,才能自觉自律。行前说明会、印发旅游手册等普遍做法被认为是消除国人第一类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有效途径,但收效甚微。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移动终端APP,整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礼仪规范以及宗教禁忌等信息,供出境旅游者随时查阅;根据实时定位,即时通知旅游者所处地区或场所的禁忌行为和文明警示;在出游中外文化冲突严重的国家或国人不文明旅游行为“重灾区”之前,要求旅游者学习客体文化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则,通过在线考核方可发放签证。

文明旅游不仅有赖于旅游者内心的自觉,制度约束同样重要,尤其是对于第三类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治理,更是不可或缺。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对不文明旅游行为产生震慑力,对于规范旅游者行为有积极意义。但是,该制度仍存在界定标准模糊、惩治力度不够等问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质疑。一方面,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制定等级标准和判定依据,对各等级采取不同的惩戒措施。另一方面,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监管应遵循“违必管,惩必严”原则,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俗称“旅游黑名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对上榜人员的生活切实地产生影响。如此这般,才能使“旅游黑名单”制度摆脱“田间稻草人”形象,有效遏制国人旅游行为的诸般乱象。此外,由于出境旅游规模日益扩大,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实施直接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可依据《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旅行社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强化导游和领队提醒与引导文明旅游的义务,为国人文明旅游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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