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2024-07-25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精选9篇)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1篇

---------小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根据国家、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

各位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斗争不偏离方向、不走过场,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我校师生教学环境和谐稳定。

二、理清职责、落实责任,逐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任务清单

我校成立------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党政同责制。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任组员,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我校切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政同绩制和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晰各部门在专项斗争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三、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氛围

自8月24日起,学校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通过QQ、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在教师、学生、家长等层级中入口、入脑、入心,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

四、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逐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清单

1.建立健全报告机制。学校建立防范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案(事)件报告制度,发现涉嫌涉黑、涉恶、涉乱势力侵害学生人身

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乱势力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2.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堪嘉镇中心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3篇

一、研究目的

通过研究, 让学生知道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和保健习惯能有效降低近视率, 养成健康合理的学习和生活方式, 懂得预防近视的常识, 从而使小学生近视率大幅下降, 进而引起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对“防近“工作方案的重视, 营造出人人重视保护学生视力, 学生自觉保护自身视力的环境和氛围。

二、研究方法及过程

1. 研究方法:

(1) 跟踪调查法:分别抽取低年级二 (1) 班、中年级四 (1) 班、高年级六 (1) 班作为研究对象, 进行一个学期的跟踪调查, 以近视度数降低的学生人数以及新增近视眼学生的人数为研究重点。

(2) 问卷调查法:根据随机抽样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问卷的目的是调查防近方案在校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3) 图表对比法:运用图表整理调查问卷和学生近视人数的变化, 从而更好地显示出学校开展“防近”工作方案后学生近视率数据变化。

(4) 小组辩论会:召开小组讨论会, 对问卷调查及资料进行整理讨论分析, 得出一份“防近”工作方案取得的成效报告表。

2. 研究过程。

(1) 通过2008年和2009年上学期三个学期来实验班学生近视眼人数的对比, 我们得出在开展防近工作方案之前学生近视人数的变化情况和近视率的数据变化, 初步取得了实验班近视眼的具体数据。

(2) 2009年2月底, 在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前对被实验班二 (1) 班的学生进行用眼习惯和眼睛保健情况调查。

(3) 从2009年3月开始, 我们制订了学校的防近工作计划, 对被抽取的实验班级实施调查, 跟踪观察二 (1) 学生的用眼习惯和眼睛保健情况。

(4) 从2009年6月开始, 利用问卷调查法, 调查被实验班级学生在全面推进防近工作方案后学生近视预防和近视眼改善情况所取得的成果, 并与2007年和2008年上学期进行对比。

(5) 2009年6月底, 收集和整理资料, 总结学校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所取得的成果, 并把成果在校展示和宣传, 使“防近”工作方案在全校加以推广。

三、研究成果

1. 开展《防近工作方案》后取得的成效:

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前对二 (1) 班学生进行用眼习惯和眼睛保健情况调查:有9名学生读书、写字时眼与书本距离很近, 3名学生会在课间眺望, 6名学生读书看报、看电视的时间超过50分钟, 12名学生超过30分钟, 5名学生读书超过1小时, 7名学生偶尔会躺在床上看书或者走路、乘车时看书, 学生在校每天坚持做一次眼保健操, 在家不做。

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后对二 (1) 班学进行相同的调查:有2名学生读书、写字时眼与书本距离很近, 2名学生读书看报、看电视的时间超过30分钟, 没有学生连续看电视超过50分钟, 没有学生读书超过1小时, 没有学生躺着看书, 没有学生在强光或弱光下写字看书。

前后对比说明, 在实施《防近工作方案》后, 学生的用眼习惯和眼睛保健情况得到了重视, 学生改变了用眼方式和用眼时间, 用眼习惯普遍得到了改善, 说明防近工作方案在学校得到了很好的开展,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 对实验班学生2008和2009年三个学期的视力情况调查, 结果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 三个班在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前的两个学期近视眼人数和近视率的数据都没有减少, 并有小幅上升趋势, 但在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后的2009年上学期, 近视率相比上一学期有所降低。这些数据说明了在我校实施开展《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后的短短一个学期时间里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它的开展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学生近视眼人数, 起到了降低学生近视率的效果。

四、结论

经过一个学期的研究, 得出以下结论: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4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抓好此项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事关持续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央第十督导组已于2018年8月28日进驻,从即日起将对我省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查,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为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达到预期目标,根据2018年8月29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省工作动员会》和通委办【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迎检方案于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要严格聚焦“六个围绕”: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综合治理、围绕基层组织、围绕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学校、医院由校长和院长任组长,相关工作要有具体负责人。

二、对标补短、规范软件资料。

1、从2018年1月起按照每月一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过于简单几笔带过。

2、每月至少有一次深入农户(院户)宣传,且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3、各村要强化宣传,做到:有横幅标语、有板报、对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和打击的重点对象要有公告,学校、医院还要有展板,有LED电子显示屏宣传。

4、努力提高当地群众或本单位职工或师生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到熟知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黑恶帮凶行为,发现线索勇于及时举报。

5、认真整改乡扫黑办在督促期间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万无一失,迎接中央督导组。

三、强化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村各单位务必认真召开群众会、职工会、师生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的12类黑恶势力、25种帮凶行为以及线索举报奖励和保护的办法,努力调动当地群众投入线索举报的积极性。

四、奖惩结合、逗硬考核。

对于此项工作,中央督查结束后以及年底将根据各村各单位工作实绩,认真进行考核,奖励与处罚均实行精神与经济相结合,个人最高奖励与惩扣不低于1000元,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人员将上报纪委监委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委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任务

宣传发动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实施方案》,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启动宣传发动工作。细化任务、创新载体、灵活方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和10类重点打击对象,充分昭示镇党委、政府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确保打好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三、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来川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宣传,镇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镇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尊崇《宪法》,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丰富宣传方式

(一)统筹兼顾,常态抓宣传。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与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等工作结合起来抓,及时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深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开展活动,集中抓宣传。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要形成多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集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创新载体,灵活抓宣传。一是各党支部、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告)栏、标语、短信等传统媒介等形式持续深入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态和成效,张贴公告和线索举报电话。二是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同县级主流媒体和报社的衔接,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对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四)管控舆情,协同抓宣传。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二)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党支部和单位要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狠抓责任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5篇

一、精准排查线索

(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深挖细查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不放过每一条问题线索。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毛家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汇总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布公告,引导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综治办

完成时限:2018年4月,长期坚持

(四)严格做好检举举报受理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镇综治办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精准实施打击

(一)加强与公安、综治部门的经常性联系沟通,每月通报涉黑涉恶腐败相关问题情况,分析工作形势,会商重大问题,提出具体对策措施。建立线索互通反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二)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做到纪法衔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精准督办督查

(一)针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采取机动式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既深挖包庇纵容、沆瀣一气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镇纪委要坚持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

责任主体:各村两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长期坚持

(二)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案件查办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采取重点查办方式加大办案力度。

责任主体: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精准追责问责

(一)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行业和领域认真整改,系统治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督促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强化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3月,长期坚持

(三)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视不够、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推动工作不力、应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后压案不报的,导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干预或阻碍案件查办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统筹协调: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梳理、剖析典型案例,编辑制作警示教材或警示教育片并组织观看。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在其所在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召开会议宣布处分决定,被处分干部要当场做检查,让每一名同志都受到教育。

责任主体: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精准信息报送

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工作推进中,如果有重大情况、重要工作信息或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情况,及时上报。

责任主体:镇纪委、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县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设施工过程中,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教育服务方面,学校商店、食堂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保险购买、教辅资料征订黑恶势力渗透、强买强卖现象。

(六)在办学办园方面,黑恶势力渗透、强制参与办学办园现象。

(七)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下旬)。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各校(园)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底)。要对各校(园)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小学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7篇

一、从今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记者:《方案》中明确了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体系,新的职称档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这是否意味着从今年起,中小学教师都可以评正高级了?

赵菱菱:此前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体系是分设的,中学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是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是小学高级教师(中级),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可评的最高职称为正高级教师。从今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可以说,改革后的职称体系极大地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特别是对我省近27万小学(幼儿园)教师来说尤为重要,他们以前可诉的职称是中级到顶,现在不但可以评副高,以后履职期满并达到申报条件还可以评正高。具体到个人,大家可以对照《方案》中的《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看看自己符合哪一等级申报条件,然后根据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二、今年是实施改革的第一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评聘由两厅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

记者:《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十六条提到,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数额进行等额申报推荐,其他各级职称根据原核定的岗位总量,在空缺岗位数额内等额申报推荐。小学(幼儿园)副高的评审,两厅为什么要单独下达评审数额?今年下达的数额是多少?

赵菱菱:原来的中学教师职称体系中就有副高级别,并且都经人社部门批准过岗位设置方案,所以中学教师评聘副高在原核定的岗位数额内申报即可。而小学(幼儿园)之前的最高职称只到中级,今年评副高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是首次进行。《方案》中明确规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评聘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首次评聘,按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即试点州(市)继续按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总数的3%、其他州(市)和省直学校(单位)按照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总数的10%下达评审名额,申报评审后聘任;第二步,从2017年起,实行常态化岗位设置管理,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评聘。至于具体的评审名额,按照《方案》中的工作进度,两厅在7月份也已以正式文件形式下达,各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再根据本地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分配名额,下达到区县;区县再下达到具体的学校和单位,这样逐级下达后,完成今年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

记者:针对文件,有部分教师疑惑,今年乡镇小学教师评高级是否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

赵菱菱:提出问题的老师应该是关注到了省委2014年一号文中“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今年是改革的第一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是第一次评副高,《方案》中已明确规定,首次评聘以下达评审名额的方式进行,待进入常态化后,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教师也可不受岗位数额的限制。

三、我省适当放宽了基层教师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

记者:在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评高级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学历,而《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评高级的最低学历要求是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这是怎么回事呢?

赵菱菱:《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对高级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的确是大专学历,但基于我省是边疆少数民族省份的实际,依据《教师法》《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省委1号文件的相关精神,我省适当放宽了对学历的要求。针对小学(幼儿园)教师,放宽到了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且进行类别区分,在州市级以上学校(单位)工作,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可以申报副高;在县及县以下学校(单位)工作,只要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并在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就可以申报副高。也就是说,对州市级以上,教学工作满25年是从毕业后计算;对县及县以下,不论中师学历何时取得,只要教学工作满20年即可。由此可见,政策对基层教师做了明显的倾斜,但需要强调的是“中等师范学校学历”,这是依据《教师法》做出的明确界定。

四、职称评审,重业绩,轻论文

记者:在《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在评审一级以上职称时,对教学研究论文的发表作了不同程度的要求,这是否意味着,在职称评审中,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虽不作刚性要求,但仍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赵菱菱:应该说改革后的评审条件体现了重业绩、轻论文的导向。此外,还对参评教师作了分类,按照专任教师、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同的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不同的要求。专任教师以教育教学业绩为主,对其他教师则注重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对占绝大多数的专任教师来说,论文占的比重非常小,而且只是业绩条件中的“之一”,纵观整个条件,只有对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州市级以上的学校有这个“之一”的选择性要求。而对校外教育机构和教研人员来说,教学课时量、教学实践不与专任教师作同等要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才是工作业绩的重要体现。总的来说,无论是哪类人员,评审条件中都体现了重业绩、轻论文的导向。

五、政策向民办学校教师和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记者:民办学校教师评聘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为何不受岗位数额或评审数额限制?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8篇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幸福龙凤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就全镇202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开展摸排深挖。

各村居要继续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辖区、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再排查分析,特别要加强对近年来长期缠访闹访信访案件、治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持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报告制,组织发动群众摸排,努力做到发现线索立即报告。

(二)组织实施精准打击。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尤其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做好源头防范整治。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镇相关站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会同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局等加大管理、重点监控等,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民警与网格员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镇纪委、监察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并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坚决深挖彻查、快速处置。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交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完善,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领头雁”,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及时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落实制度,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广泛发动群众参与。

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无阻。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彰显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同时要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抓好工作,确保全镇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

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协作配合,镇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党政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督导检查。

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运行,发动群众依法举报,利用法律武器铲除黑恶势力。同时,严格依法配合县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线索核查、立案惩治工作。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的,或因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程序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第9篇

工作方案

为了让全体师认清黑恶势力的危害,增强抵御黑恶势力,积极开展反黑恶势力教育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重大举措,更好的净化学生的成长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及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切实保证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1、通过学习反黑恶势力知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对黑恶势力的认识,树立科学的理念,努力培养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通过反黑恶势力知识的大力宣传,以学校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家庭、社区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识别黑恶势力、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共同创建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斗争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乔庄小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宏伟 副组长:赵军田

成 员: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建立健全反黑恶势力教育工作网络

1、成立学校反黑恶势力的领导组织工作机构。研究本校反黑恶势力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反黑恶势力教育的教材和最新的相关信息资料。

2、高度重视我校学生的预防教育工作,崇尚科学,把对我校学生的反对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确定具体落实措施,班主任作为班级反黑恶势力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崇尚美德反对黑恶势力”教育工作。

3、加强对学生的预防和监控。要把反黑恶势力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教育与预防相结合。

四、建立健全学校反黑恶势力预防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学生监控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有从事黑恶势力活动,必须尽早制止、教育,并立即向学校反黑恶势力领导小组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生黑恶势力活动隐瞒不报或有意迟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教师监控报告制度,如发现教师有从事黑恶势力活动,必须尽早制止、教育,并立即向学校反黑恶势力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学校要适时、适度地向学生家长开展反黑恶势力宣传。

4、建立定期考核督查制度。要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将反黑恶势力工作考核列入学校、班级考核内容。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1、广泛开展“崇尚美德 反对黑恶势力”进课堂活动,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

2、通过国旗下的关于扫黑除恶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黑恶势力知识和行成“远离、抵制黑恶势力”的意识。

3、组织全校师生参加“反黑恶势力知识竞赛”。

4、通过出“校园黑板报”和“手抄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5、通过开扫黑除恶主题班会,引到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

六、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究查。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施领导负责和责任究查制。首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时刻、人力、物力上鼎力撑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增强对介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师生的人身平安呵护,对诬告陷害、冲击报复的,要果断依法追究责任。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乔 庄 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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