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气排球协会章程(精选4篇)
安徽省利辛县气排球协会章程 第1篇
安徽省利辛县气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亳州市利辛县气排球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亳州市利辛县气排球运动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指导和普及气排球活动,提高我县气排球运动水平,努力推动我县气排球运动的发展。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亳州市利辛县文化体育旅游局(简称体育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亳州市利辛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有序参加气排球运动;
(二)组织会员学习提高气排球运动技术;
(三)指导和组织群众参加气排球运动;
(四)组织开展气排球运动技术培训、人员培训和比赛;
(五)气排球运动器具配置和服务;
(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全区气排球运动的发展;
(七)举办与气排球运动业务相关的服务实体;
(八)开展气排球运动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志愿加入本团体;
(三)热爱并积极参加气排球运动;
(四)在气排球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会员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书。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需交纳会费:200-500元;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给本团体造成重大的名誉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肯哈卡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任期四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协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的: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指导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指导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7年8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安徽省利辛县气排球协会章程 第2篇
同学:
你好!我们是排球协会的,现在想对我校的一些情况做一些调查,为了获得相关材料,希望你能协助回答以下问题。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写,您真实、准确的回答是我研究课题的宝贵材料,谢谢您的合作和支持!
1,你所在的年级是:
2,你所在的系别是:
3,你有参加协会吗?
4,你参加的协会有组织体育类活动吗?
5,你喜欢观看球类运动比赛吗?
6,你有参加比赛的经历吗?
7,最近的一次比赛是什么时候?(一年内、三年内、五年内、无)8,你是否接触或知道排球这项运动?
9,你初次接触或知道排球这项运动是?(朋友介绍、校体育课、其他)
10,你以前所在的学校是否有校排球比赛?
11,你认为现在学校的体育课程安排能否满足你的需求?
12,如果有时间和场地,你是否会参加排球这项运动?
13,你觉得什么样的活动是你比较喜欢的?(丰富多样,简单而有趣,传统,另类)
14,你觉得什么样的运动会吸引你?
15,你觉得室内与室外哪种运动你更喜欢?
16,你对学校的体育设施设备是否满意?
17,如果有这么一项运动,它与排球有关但并不是排球运动,而且能够打消你不想打排球的顾虑,并且富有趣味性,适合于室内外,你是否愿意尝试一下?
18,最后能否说说你的对于我们学校体育类运动的期望?
排球协会感谢你的配合与支持!
能否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日后有活动,会邀请你参加!
学社联总结气排球协会总结 第3篇
伴随着高一渐入尾声,我加入社团也近一年了,在这一年中,我们有苦有甜,也有收获来自协会的喜悦,在泪水与欢笑的背后,是气排球协会所有成员坚持下来的热血!
在过去几个月中,通过社团中各位的辛勤与付出中,与大家共同快乐地度过了一年的时间,点点滴滴时时在眼,回眸望过去的一幕幕,在不知不觉中充实自己课后生活。
在协会里,我学到了很多,如:在和别人相处时,逐渐放开些了,没有那么紧张了;也学到了很多有关气排球的知识(这是我在别的地方想不到的)。刚开始时,我还是懵懵懂懂的样子,打气排球的姿势还不够熟练,后来在许多同学和学姐的帮助下,慢慢的熟练了些。也在阿珠老师和会长对我们的指导下,学到了许多有关气排球赛制的规章制度。
在协会里,我们大家都相处的特别融合,特别团结;在训练时,我们都朝阳着热血与青春的气息。
总之,因为有这样一个团队,使我在课后生活里不断的展示自我,提升自我,团结,和谐默契在一个集体中。
最后,我们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大家庭,搬到西校区那边了。我们大家一起相处的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都好好珍惜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也祝气排球协会越来越好。
――17药3
南宁市气排球协会杯赛规程 第4篇
为更好的执行国家体育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精神,并推动南宁市气排球运动的发展,拟于2012年元月7日-8日举办第一届南宁市气排球协会杯比赛。为使比赛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宁市气排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元月7日,8日。
2、地点:南宁市体育场训练馆
四、比赛组别:男子组和女子组
五、报名办法:
已参加2011年南宁市气排球联赛的队伍和运动员。队名不得改变,队员可以有变化,但必须是参加了2011年联赛的会员。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请于12月31日前报名有效。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比赛保证金50元。报名电话:2191367。无参赛证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气排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医嘱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不能参加比赛(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将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竞赛办法:
1、采取抽签入队的方式,每二个队为一个比赛单位。抽签原则为甲级队伍在第一轮将按联赛名次顺序蛇形入位,其余的队伍随机抽签入位。
2、比赛采用《南宁市气排球联赛规则》,允许前排队员拦发球。
3、比赛采用五局三胜,每球得分制,前四局先取得21分的队为胜一局,第五局先取得15分的队为胜一场。
4、比赛要求场上队员服装统一,上衣前后均佩有与报名表一致的号码牌。场上队长应有明显的标识。
5、比赛时,队员应携带参赛证(会员证)参赛,未带者不得上场比赛。如发现不符合比赛条件的人员上场比赛,将取消该队成绩,并扣除保证金。
七、晋级办法:
比赛中,胜一场的球队进入下一轮。直至决出前八名。
八、比赛奖励前八名。第一名奖励协会杯一座,第二名至第八名各奖励锦旗或奖牌一面。第一名奖金为1200元,第二名奖金为1000元,第三名奖金为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300元。
九、申诉办法
凡对某场比赛有异议或对其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和交申诉费500元,否则不予受理。胜诉退回申诉费,败诉则不退。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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