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4-07-15

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精选8篇)

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第1篇

201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与优势,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重视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中医职业道德,整体提升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服务水平,全面惠及百姓健康,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一)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 1.探索中医医疗联合体模式。依托中医医疗中心联接二级及一级医疗机构结成医疗联合体,医疗机构之间根据各自特色、学科发展、患者需求等方面协作互通,签订协议,互派医师执业或进修,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协作体内统一规划学科、专科建设,形成协作体成员共同发展的新模式。结合对口帮扶工作,帮促二级中医医院及社区“国医堂”提升专业技术水平。2013年在全市三级中医医院进行试点,由三级医院牵头,分别与1-2家二级医疗机构及3-4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结成医疗联合体,开展双向转诊、检查结果互认等工作。推动中医医院积极参加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2.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协调相关

2百顺》节目制作20集以上中医类科普养生宣传教育短片,由我市名中医及其传人讲授名医的学术思想、养生保健理念和科学的防病治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六)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1.加强中医医院管理。以医院等级评审结果为依据,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持续改进,做好“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加强中医院综合治疗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综合治疗特色与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十二五”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

2.加强中医特色护理工作。督导落实中医护理方案应用。建立健全中医护理质量考核体系。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组织培训,提高临床护理人员和护理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3.提升中医药事管理水平。继续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做好示范中药房验收工作,继续开展中药饮片鉴别、调剂、煎药等业务培训及药学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中药药剂人员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启动中药鉴别与炮制传承班。

4.提升中医病案管理水平。开展病案科(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病案科(室)软硬件建设和病案管理水平。

5.组织好中医医院医、护、药、技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工作。

(七)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

做好我市中医药结合服务体系建设,以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为龙头,相关参加单位为支撑,开展协同技术攻关,发展中西医结合优势专科,继续提高我市中西医结合工作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适宜技术,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在基层医疗服务中的比重。做好南开医院中西医结合等级评审工作。积极推动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工作,以重点专科为切入点,探索中医重点专科与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协作模式。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活动,并督导已成为示范单位的医疗机构中医工作的落实。

(八)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高层次及基层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天津市中医传承工作室的管理,督促其完成进度。加强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的管理,完成考核。加强第三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管理,完成考核。做好天津市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扎根工程”,开展中青年名中医下基层带徒应诊工作。继续开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管理,督导其完成建设任务。

(九)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

深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管理和督导,推动基地研究成果转化与推广;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考核。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加强各级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做好2011局课题的结题以及2013

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第2篇

2012年天津市医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2012年医政工作安排和2012年天津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任务,加强医政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医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专项主题工作

继续按照卫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活动、“环境年”建设等专项主题工作,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医院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同时,在全市卫生行业开展以“医务志愿者,真情助健康”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医疗行业服务水平,重塑医疗行业整体形象,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配合市卫生系统环境年的工作,为完成本年度卫生系统的重点任务奠定坚实的人文基础。

二、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一)积极完善形式多样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优化诊疗

流程。加快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推进步伐,继续扩大“医指通”预约覆盖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合作方式,如建立公用电话平台、借助银行服务系统等,进一步增加门诊预约方式。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按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逐步增加预约号源占门诊总号源的比例,力争专家号全部实现预约。同时,鼓励医院和医生分时段坐诊,引导患者分时段就医和错峰诊疗,减少门诊接诊压力,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方便群众就医。

(二)医疗机构逐步推行全时段应诊,开展无假日门诊。三级医院全部开展无假日门诊工作,二级医院按需开展无假日门诊工作,同时,鼓励医疗机构采取早开诊、晚闭诊、中午连诊等多种措施,逐步延长门诊时间,加强薄弱环节,实现全时段应诊,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实现“就医无假日,服务无止境”的目标。

(三)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深入推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紧紧围绕“改革护理模式,履行护理职责,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护理水平”的工作宗旨,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临床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规范的优质护理服务。全市所有三级医院至少在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标准,60%以上的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三、规范行为,加强监督,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综合整治,科学管理,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制定我市卫生行业各外科专业围手术期感控细则,做到从源头入手,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减少由于消毒灭菌不严造成的医院感染隐患,消除临床医生的顾虑,转变“用抗菌药物来弥补消毒灭菌不严”的错误观点。二是,完善我市抗菌药物耐药监测网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和监控水平,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强化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依从性,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不规范使用情况。

(二)重点扶持,提升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尝试建立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对于我市具有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水平的医疗机构给予政策和业务上的双重扶植,力争达到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水平,在其后的重点专科申报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对于我市目前已获得的1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注重加强业务和财务的双重管理,以求通过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获得更多收益。

(三)加快步伐,稳步推进,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大力开展电子病历工作,提高临床病历书写质量,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信息共享确保医疗安全。

(四)调动特长,完善建制,发挥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

家指导作用。尝试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我市各质控中心标准质控标准。继续完善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加快我市放射诊疗中心的建设,缓解资源紧缺问题,达到资源合理共享。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传染(感染)、脑内(卒中)等新的质控中心,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行业专业行为,提高业界医疗水平。

(五)建章立制,加强监管,提升我市院前急救服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的急救网络,探索建立院前急救管理制度,规范院前急救行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救治能力。

四、依法依规,严格准入,完善医疗服务要素的进出机制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提供特色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稳步推进我市有资质人员开设个体诊所试点工作,采取措施,鼓励有资质人员到基层和医师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乡镇、街道、村)举办个体诊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

(二)继续探索我市医师多地点执业试点工作,促进医师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和鼓励医师到下级和基层医院进行多地点执业,帮助下级和基层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确保医疗安全。

(三)实行医疗美容服务主诊医师负责制度,并启动主诊

医师的培训工作。

(四)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流程和手术分级目录,规范诊疗行为。组织开展二类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加强对手术分级管理,确保患者医疗安全。

(五)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和监管工作。

五、加强管理,强化监测,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发展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研究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模式改革、护士岗位管理、完善绩效考核等内容,制定我市2011-2015年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目标,建立护士能级管理规范,探索适应我市的护理事业发展和护理服务工作模式,确保护理人员数量和比例达到标准。深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和专科培训工作,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充分体现岗位和专科特色,注重人性化关怀,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医务人员的手卫生,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

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六、宣传引导,鼓励献血,提高我市血液储备和使用血液规范性

(一)加强宣传引导,拓展采供血能力。强化采供血机构管理,重点做好各项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和规定区域的血液供给。加快献血屋选址、建设。加强采供血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确保血液质量和供血安全。

(二)加强临床用血监管,提倡节约用血、合理用血意识。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探索输血科建设标准和基本操作标准。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合理督导检查,确保血液使用合理、规范、高效。

七、其他医政工作

(一)贯彻落实《戒毒条例》等法规,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戒毒治疗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做好戒毒治疗医师的培训工作。

(二)探索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人员培训的新途径,开展互动观摩活动,并加强对外交流工作,学习、沟通和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市医院管理和医政管理水平。

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第3篇

河西区是天津市的中心区之一, 辖区面积42平方公里, 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17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常住人口81万。河西区现有二级医院4家, 一级医院10家,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 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近年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河西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改革力度, 有效履行政府职责, 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5年, 河西区成为首批“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2008年, 河西区率先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配套改革, 坚持以机构优化服务、百姓得到实惠为立足点, 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打破“以药养医”机制, 实行药品集中网上采购降低虚高药价, 实施惠民行动降低百姓就医负担, 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 河西区领导、始终关注和支持基层中医药工作, 把推进发展社区中医药特色服务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 继河西区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区”和“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之后, 又提出了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先进单位”的目标, 并纳入河西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河西区注重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 不断挖掘中医文化内涵, 大力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进社区, 目前, 已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了中医科室,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中医师131人, 占执业医师总数的41.85%, 中级及以上中医师75人, 占中医师总数的57.25%。“简便验廉”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坚持政府主导,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河西区始终坚持将卫生和中医药事业纳入全区总体规划之中, 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置于构建和谐河西的大局之中, 把中医药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一) 强化政府主导, 推进组织保障

在中医药发展中, 河西区始终坚持政府主导, 将推进中医药特色卫生服务作为河西区“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不断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创新性, 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 卫生局、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和各街道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河西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将各项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实处, 加大对中医推进社区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 为中医中药进社区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加大卫生投入, 优化资源配置

河西区将卫生事业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近三年来, 区级卫生财政共投入3.2亿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改扩建、标准化建设、设备更新等。政府出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并将服务项目由18项增加到22项。三年来, 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达7882万元。社区中医药服务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011年投入180余万元实施社区“国医堂”中医特色诊区整体建设, 传承经典中医优雅祥和的诊疗氛围, 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整体诊疗水平, 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 建立监督机制, 完善绩效考核

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局和医疗机构两级绩效考核制度, 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发挥中医药作用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目标。建立有效的监督考评机制, 考核结果直接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工资及社区卫生工作经费挂钩, 确保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和持续发展。

发挥中医优势, 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河西区注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三级网络, 建成以区中医医院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为主体、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 覆盖全区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丰富社区中医药服务内涵, 推动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 满足群众需求。

(一) 抓好龙头, 发挥中医医院指导作用

积极推动中医医院发展, 注重发挥中医药在重点专科上的优势, 加强重点专病项目建设, 打造中医特色品牌。在基层中医服务方面, 中医医院始终发挥培训基地和服务指导作用, 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服务, 积极参与社区“国医堂”和相关制度的建设, 组织开展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活动, 带动区域中医药技术的传承与规范。

(二) 发挥优势, 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

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 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 在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创建“国医堂”工作。中医科室集中设置, 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上, 装修体现中式风格, 营造了古色古韵、特色浓郁的传统医学氛围。通过创建“国医堂”, 形成了规范性的中医药发展走向, 将“国医堂”和中医药文化结合到一起, 贴近社区、贴近百姓, 在体现中医药特色的同时,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水平。“国医堂”的建设, 有力地推动了应用中医药辨证论治的精髓和特色诊疗技术, 拓展了中医药服务范围, 降低了诊疗均次费用和药占比, 充分发挥出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

(三) 拓展服务, 深化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实力的提升, 按照中医药走入社区的要求, 河西区逐步延伸中医服务, 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出中医大夫、配置适宜设备、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扩大社区中医宣教, 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享受中医诊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目前, 河西区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达到全区总数的40%, 使“简便验廉”的社区中医特色, 成为解决社区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方式。

优化特色服务, 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河西区坚持以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加强国粹文化建设为重点, 在社区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为社区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 注重预防为主, 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

河西区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为载体, 积极搭建中医预防保健平台, 引入“治未病”理念, 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 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疾病防控和社区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 开展中医健教活动, 社区机构主动下社区宣教, 并结合开展“中医中药天津行”等主题活动宣传普及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及中医文化知识, 指导社区居民开展防病保健和养生益寿活动, 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2011年共开展中医健康教育讲座56次, 健康咨询活动64次, 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61360份, 受益人群达22335人。

(二) 注重内涵建设, 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上的优势

河西区以社区常见病为重点, 以适宜技术应用为手段, 不断突出内涵建设, 认真挖掘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在社区机构开展针灸、推拿、拔罐、敷贴、刮痧、熏蒸等多项中医诊疗项目。目前,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20余种, 配置中医诊疗设备16种, 今年1—10月,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 (急) 诊人次达11.4万, 比去年同期增长9.7%, 其中中医门诊人次占总门诊人次31.2%, “国医堂”均次费用稳中有降, 平均控制在120元左右, 药占比有效控制在70%以下。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 有效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受到了社区百姓的充分认可。

(三) 注重人才培养, 提升人才队伍专业水平

2011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 第4篇

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第十 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 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纪委 九届九次全会和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 建并举,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 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 系,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推动全市经 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统揽纠风工作全局。牢固 树立群众观点,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精 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纠风 工作,满腔热情地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意愿,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维护群众利益。充分

发挥纠风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

作用,把做好纠风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疏导群众情

绪、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解决一批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以纠风工作的实

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认真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 规范相结合,认真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各区县、各部门要对今年拟举办的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

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

撤销,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行为。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

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坚决纠正

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严格规范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

动,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或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

标表彰活动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对

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各区县、各有 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 务院令第590号)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 迁补偿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违 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 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 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

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

任。

四、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 风。围绕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保障 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纠正保 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保障性 住房监管,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专项专用,确保工程 质量和分配使用的公平公开公正。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保障性 住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 监督。严格把好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关口,坚持三级审核、三级 公示,对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违规享受政策的,要严肃处理。强化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 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五、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在农村土 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 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城 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以及技能培训、住房租购、社会保 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促进资金有效整合,重点解决资金使用多头、分散、效率低下等 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违规违纪 行为。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 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

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

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

六、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各 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 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 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

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

本区县、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切

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药

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七、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 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

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全市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探

索多种形式的带量采购办法,逐步将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

大型医用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医疗机构广泛开展“三好

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岗位练兵技术

比武和评选“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活动。进一步

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和合理用药监测,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方式,切实解决滥检查、开

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八、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 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 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学前教 育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整治高收费、乱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 各种费用,重点整治违规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资料费、补课费等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

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公办普

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完

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

和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

九、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 应机制。坚决纠正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撤销违规设 置的公路收费站(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 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 为,坚决纠正和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 罚款指标等问题。

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组织政风行风评 议工作,重点对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开展民主评议。创新评价体 系,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健全评议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 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开辟群众有效参与纠风工作的途径,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互动交流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充 分发挥纠风工作志愿者队伍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参与纠风工作。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密 切关注、及时解决媒体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办好“行风坐标”节目,完善“天津正气清风网”。以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

十一、深化治理“小金库”工作。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

金库”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

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纪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对不进行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

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相关

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注重源头防治,严格清理、监控部门银行

账户,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

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十二、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落 实权力分解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

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防范风险,纠正

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运用计算机

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等手段,建立“人机双防双控”系统,把上级

监督和群众监督、“人防”和“技防”密切结合起来,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廉洁。

十三、扎实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市纪委《关 于进一步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津纪发 〔2011〕11号)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反腐倡廉建 设。按照建设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和廉洁型公共服务单位的 要求,在全市公安、地税、国税、环保、工商、质监、综合执法 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和教育、民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建设 交通、水务、卫生、交通港口、审批、公积金管理等10个综合管 理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等5个公共服务行 业管理的“窗口”单位和基层单位(科、所、站、队、院、校、点)

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增强城

市竞争力。

十四、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纠风案件。高度重视人民群 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对各类投诉举报特别是实名、联名投诉 举报的问题,都要认真核查。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纠风案件 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 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或公共 资源经营管理权谋取部门或行业利益、损害国家和群众合法权益 的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 诈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 好处乱办事等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欺压

群众,顶风违纪、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 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十五、强化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对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 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做到

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

事业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部门、本系统不正之风问

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具有

可操作性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规范体系,建立健全长效

机制,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十六、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和政 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 主抓、纠风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条块紧密结合、群众有效参与的 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 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 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 验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基层纠风工作机构,配齐配强 人员,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强 纠风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惩治不正

之风的能力。广大纠风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自觉接受监督,秉

公执纪,依法办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2024年天津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第5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1)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十二五”是武清在新的起点上开发开放、进位争先、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坚定率先发展决心不动摇。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增强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和经济社会发展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加强对全局性、关键性战略问题的谋划。适应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发展新要求和区域竞争发展新形势,把创新谋划摆上重要战略位置。要着眼解决发展的关键制约问题,努力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聚集京津优势、推进率先发展上求突破,在加强社会建设管理上见成效。要科学确定专题,加强调查研究,项目化落实责任,形成具有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的谋划规划成果。

(3)高标准落实“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区“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要求,高标准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确保新一年发展高起步。认真开展“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强化重点工程工作目标管理,形成各级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推进城市化发展提速

(4)大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要准确把握国家积极推进城镇化的战略机遇,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构筑武清新城龙头带动、示范镇和重点镇率先突破、新农村加快发展的城市化发展格局。

(5)科学统筹和制定城乡建设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运作机制,提高规划的效率、标准和水平。按照现代城市快速发展要求,超前规划、合理配置商贸、交通等基础和服务功能。高标准完成武清新城重点区域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加快编制城镇组团空间发展规划,启动梅上、汊石陈等组团总规、控规编制工作。完成各乡镇总规和控规编制。完善规划监管落实机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增强规划的超前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6)推动武清新城全面出形象。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打好黄金走廊建设、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攻坚战,推动新城建设出精品、出形象。要加快西部新区、下朱庄和黄庄片区开发建设,拓展发展空间、形成聚集效应。谋划推动运河以东片区规划建设。要强化经营城市理念,优化行政办公资源,促进城市功能整合、开发建设提速。强化土地一级整理政府主导作用,提高经营性用地管理水平。要积极稳妥推进旧城改造和撤村建居工作,高标准实施还迁住宅区建设,确保撤村居民如期还迁。

(7)积极推进示范镇和重点镇开发建设。坚持规划先导、市场运作、梯度推进,以示范镇、重点镇开发建设带动组团发展。按照“三区联动”思路,建立专项指挥部,落实目标责任,大力推进汊沽港、梅厂—上马台示范镇建设,加快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区域新

城。年内完成相关村街撤村建居主体工作,启动村庄拆迁改造。依托示范园区和区域开发大项目,加快推进重点镇开发建设,完善基础功能,打造优美环境,提升引人聚势的功能形象。启动大王古庄等重点镇建设。大力推进高村项目和泗村店龙凤新城建设。

(8)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水平。围绕实现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街道里巷硬化、垃圾集中处理、自来水管网改造和村庄绿化美化等基础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大政策引导和典型带动力度,积极探索村街经济发展新路。推进工商专业村和特色农业专业村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街发展生态、体验、休闲、观光等旅游经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思路,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9)进一步强化基础环境优势。按照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完善覆盖城乡的路网交通和基础设施体系。启动地铁四号线前期工作。启动112高速西段建设,实现东段竣工通车。实施城区西部新区骨干道路新建贯通工程。完成武宝路、梅石路、城王路、大东路等区级干线和120公里乡村公路新建改造任务。推动基础设施向重点组团和示范园区延伸。进一步完善城乡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实施城区供热和中水管网系统建设工程。加快燃气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0)继续奋战300天,提升生态环境和市容建设管理水平。建设水绿相融的生态环境,构筑生态宜居高地。大力推进城乡绿化,高标准完成路网沿线、示范园区和农田林网绿化提升工程。扩大片林种植面积,发展林业经济、提高生态效益。年内造林4万亩,植树300万株。高水平实施武清新城园林景观建设,新增城市绿地125万平米以上。加快环城水系建设,打造城市水环境品牌。完成北运河城区段、龙凤河故道等重点河道治理改造工程。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机制,集中开展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建筑秩序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路网沿线为重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治工作向机关、学校、社区和胡同里巷延伸,促进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更大变化。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监督水平。强化节能减排考核机制,严格项目环评标准,坚决治理污染企业,提高环保监管水平。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示范园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实力竞争力

(11)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坚持大开发、大开放,靠增量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经济总量,又好又快推进项目招商、园区建设,构筑高端产业高地,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开发开放水平。

(12)高水平推进项目招商建设。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分解目标、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全力以赴盯项目、跑项目、落项目,高质量完成全年招商任务。瞄准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龙头,有效发挥攻关小组和专项机构作用,强化招商引资主导性,抓实一批项目信息,储备一批项目资源,落实一批高端项目。深化落实招商奖励政策,促进大项目好项目落户。要以“一区四园”为重点,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扩大招商成果。制定项目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管理办法,建立项目比选机制,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深入落实大项目建设责任制,狠抓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确保落地项目快建设、早见效。

(13)着力打造高水平开发开放载体。按照国内一流标准规划建设,完善基础功能环境,增强园区发展的承载力和聚集力。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方向,完成武清开发区三期基础建设和四期规划编制,全面推进高端制造业聚集区和国际保税物流园招商建设。发

挥创业总部基地载体作用,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集中引进总部结算、IT研发、创意动漫、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项目。年内引资80亿元,税收56亿元以上。提升功能环境,强化高水平招商,拓展持续发展空间,加快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步伐,年内引资100亿元。依托示范园区、乡镇产业区和区域开发大项目平台,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发展楼宇经济,打造资源消耗少、综合效益高的“亿元楼”,探索镇域经济发展新路子。

(14)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牢牢把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一主攻方向,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调整深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依托主导产业龙头,引进配套关联项目,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深入落实《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任务分解和督查考核,形成全社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强大合力。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平台建设,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引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200家以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业,大力发展“草根经济”。加大扶持服务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品牌创新。完成技改投资120亿元。落实外贸出口企业帮扶政策,完成外贸出口20亿美元以上。

以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项目带动和改造提升两手抓,完善城区商贸服务功能。实现佛罗伦萨小镇、凯旋王国游乐场开业运营,在聚集人流、提升城市功能上发挥龙头作用。实施商业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社区市场建设和管理,提升档次和服务功能。依托保税物流园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现代物流业聚集发展,完善服务产业发展的物流网络功能。环渤海绿色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投入运营。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引进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完成城市品牌形象设计,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打造独具武清历史、自然和人文特色的城市文化品牌。编制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旅游线路包装,积极发展面向京津的商务游、休闲游、度假游。

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强化政策引导和典型带动,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深化设施农业发展规划,以重点项目为带动,推动设施农业集中连片发展。年内新增设施农业2万亩以上。启动高村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完成农科院创新基地主体工程。大力引进培育涉农龙头项目,做大做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市场化水平。打造绿色无公害产品基地。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推进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机械化建设,显著改善农业发展基础条件。

(15)优化提升行政服务环境。推动各级对照“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查找差距、改进服务,深化全社会共建的服务型武清建设。按照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法水平、优化行政效能。完善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机制,推进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审批效率提速。积极推进服务品牌创建向更多领域拓展。充分发挥政风行风评议机制作用,全面推行部门行业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开展服务环境专项整治,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查处危害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6)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满足开发开放需求,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加强人才管理使用,营造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优秀人才选拔引进机

制,引进各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专业人才。大力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成人教育培训,培育壮大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多种形式的沟通联系,引导更多武清籍人才为家乡发展做贡献。支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学习深造,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7)提高财税金融工作水平。强化开源增收意识,大力培植新增税源,确保全区财力持续快速增长。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金融办服务和监管职能,加强金融工作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强化资本运营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平台融资规模,保障开发建设资金需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完成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激发乡镇街道发展活力。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着力改善民生,提高和谐发展水平

(18)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切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

(19)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公共事业发展水平。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人民满意教育。落实目标责任,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武清教育品牌。加快推进杨村一中新校区和城市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机制,增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区医院、中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加强专业学科建设,着力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医疗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线路和站点设置,形成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20)加快构筑覆盖城乡的就业和保障体系。强化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和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3万个。继续推进社会保障扩面,深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万人。完善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制度,落实低保五保帮扶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21)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定并落实城乡社区管理意见,提高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依照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挥乡镇街道指导把关的主体作用,提高村民自治机制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2)全面加强和谐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包容开放、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提升文化建设软实力。深化“同心谋发展、共建新武清”主题教育。深入抓好《市民守则》和《市民公约》宣传落实。实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工程。加强城乡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完成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和大运河书画院主体工程。启动体育中心规划建设。加大组织引导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对外宣传,提升武清知名度和影响力。整合信息网络资源,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提高“两台一报”栏目质量。

(23)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武清”建设,增强发展保障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狠抓生产安全、消

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做好物价稳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属地管理、矛盾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基层综治信访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构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提高依法治区水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反邪教斗争。

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率先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4)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不懈抓党建、促发展,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科学执政水平、群众工作水平和真抓实干水平,确保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5)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选拔、监督制度体系建设,打造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良好风气。加强后备和新任职干部革命传统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增强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加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制定并落实“一把手”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落实关键岗位轮岗锻炼机制,在重点工程工作一线选拔、锻炼优秀干部。

(26)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责任,提高工作待遇,引导基层干部发挥好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主导作用。深入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强促弱工作。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制度。

(27)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强化各级执政为民、发展惠民理念。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交朋友”活动,推动各级真心实意地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各级讲法、讲理、讲策略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28)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领导班子、基层和机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个层面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构建具有武清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针对性。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提高各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保障。总结推广重大项目建设风险防范工作做法,拓宽防范领域,健全制度机制,深化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保障发展。

(29)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率先发展强大合力。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弘扬同心协力干大事的优良传统。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做好区级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求和听取人大、政协意见。加强工、青、妇等群

2018年天津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第6篇

2018年我市卫生应急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卫生应急“一体两翼”发展思路,持续推进天津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实施,把卫生应急有机融入健康天津建设,推动我市卫生应管理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的持续提升。

一、实施卫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计划

(一)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

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对医疗机构接收突发事件批量伤员院内救治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考核,做到应急反应快、人员到位快、工作开展快、处置效果好。

(二)推进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根据“统一领导,多方协作;责任明确、专兼结合;立足实际,按需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天津市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海(水)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航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切实提升我市应对大灾巨灾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天津市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申报国际应急医疗队(EMT)

以市人民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为依托,积极筹建国际应急医疗队(Ⅱ类)。指导组织筹建单位进一步加强救援队伍建设,2风险评估、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水平,重点落实源头控制、早诊早治、重症救治等防控措施。强化部门间、军地间、地区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联防联控、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

(二)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天津发布2013年纠风工作要点 第7篇

2013年07月17日 10:

54原标题: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记者昨日获悉,由市纠风办拟定的《2013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开发布。记者了解到,今年市纠风办将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将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问题。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7月正是每年一度的“招生季”,在市民关心的教育方面,《要点》规定,本市将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

在医疗方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行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同时,本市将加强对居民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中“因人设岗”

本市将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志愿者与新闻媒体将参与评议监督

2013年中医医政工作要点 第8篇

按照2013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部署和2013年中医药工作要点,2013年中医医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继续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中医医政各项工作。

一、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一)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

继续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第一批311个试点县的改革经验,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

继续加强对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调研督导;围绕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中医医疗联合体等改革重点开展政策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开展公立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培训。

继续开展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范围,增加病例数量。加强中医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开展中医远程医疗业务指导试点,探索建立中医远程医疗运行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中医远程医疗服务整体能力。

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并做好三年总结,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工作。

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技术规范,并适时开展师资培训;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制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国公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扩大试点内容,并分批对试点地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配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并规范各地中成药药品增补;修订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继续制作培训视频资料,加强医务人员中成药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开展鼓励使用中药饮片的政策研究。

(四)继续完善医保中医药政策,参与推进基层综合改革。

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继续督促和协调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参与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做好中医药医疗救治工作,并以此为重点,加强

县级中医医院基本功能建设,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参与起草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以及乡镇卫生院评审办法及标准、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等,充分体现中医药内容和特点。

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继续组织东部9省(市)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西部地区8省(区)县级中医医院;会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年”活动,创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示范医院。

(五)配合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指导10个试点地区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在全科医生服务中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六)加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力度。

将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和目标纳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省(区、市)卫生厅局签订的医改目标责任书中。加大对各地实施工作调研和督导力度,督促各省(区、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意见),召开启动工作会议,推动各省(区、市)与市(地)、市(地)与县(市、区)签订提升工程目标责任书。适时开展阶段性检查评估工作,督促年内各省(区、市)至少要开展一次省级检查评估。

(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各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以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部中药房建设。

(八)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修订《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和检查评估细则》以及专家评估手册等文件,并做好2013年期满复核工作和市(地)级以上地区创建工作。

三、持续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九)进一步完善中医医院评审制度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加强二级中医医院负责人和评审专家培训。

组织中医医院开展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印发活动方案和检查评估细则等文件。

制订一级中医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开展一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评审评价培训。

(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做好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的推广实施工作,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疗效评价,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协作中心试点;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的遴选评估工作。

组织制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十一)加强中医护理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继续组织制定优势病种中医护理方案,召开全国中医护理工作会议。

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理服务内涵建设,转变护理模式,提高护理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推动中医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工作。

(十二)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及持续改进活动等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药品质量。继续推广使用小包装中药饮片和新型煎药机,探索提高中药饮片调剂速度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十三)实施中医诊疗设备促进工程。

组织中医诊疗设备提升、改造、开发项目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组织制定《中医诊疗设备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要求》,开展中医诊疗设备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组织制定中医诊疗设备技术操作方案,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十四)加强中医医疗技术管理。

完善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织,组织开展中医医疗技术临床验证和难点解决等工作;探索加强中医医疗技术准入管理。

制定印发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推广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十五)加强中医医院综合治疗工作。

印发《关于中医医院加强综合治疗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通知》,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

(十六)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

制定《中医医院中医药核心价值读本编写指南》,印发《中医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人员行为。

(十七)深入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抓好《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

(十八)配合修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指导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配合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四、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十九)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应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工作的意见》和《中医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组织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应急临床基地建设标准》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标准》,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应急临床基地和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

(二十)开展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

继续做好新发突发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

继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开展技术培训工作,修订、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诊疗方案。

五、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一)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

贯彻执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

以社区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的网底,在每个地级市所属的每个区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协作组成员单位,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基层“治未病”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在全国每个市(地)各选择3—5所社会资本举办的独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作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协作组成员单位,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探索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

(二十二)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技术体系建设。

制定《常见疾病高危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并逐步推广应用;加强对膏方、穴位贴敷等中医技术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二十三)加强中医预防保健队伍建设。

修订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证标准,发布《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考试大纲》,编写《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培训教材》,制订培训基地标准,遴选一批培训基地,继续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证试点工作。

(二十四)完成“治未病”效果评价指标的制订,开展效果评价工作。

(二十五)在每个省选择1—2个市(地)开展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以“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导,工商部门参与,行业协会配合”为原则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探索社会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六、做好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

(二十六)开展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印发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检查评估细则,推动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进一步突出特色、提高疗效、促进发展、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制订一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

(二十七)做好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第二批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二十八)做好“十二五”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制订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做好民族医医疗技术的整理和规范,制定民族医医疗技术目录和操作方案。召开全国民族医药工作座谈会。开展基层民族医药服务与需求调查工作。

七、完善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准入制度

(二十九)做好2013年全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 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通知》。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做好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试点工作。完成民族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和程序,推动符合条件的民族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体系。

八、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民间医药和民营医疗机构工作

(三十)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后勤部卫生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召开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十一)推动各地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和《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省(区、市)建设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推动各省(区、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开展民间医药技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本地区民间医药技术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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