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保管理实施方案

2024-06-22

煤矿环保管理实施方案(精选6篇)

煤矿环保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

陕西×××××××××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强化公司环保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努力创建“绿色矿山”,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公司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提高,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度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陕煤集团统一部署,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以“四零”目标管理为支撑的“四大治企新理念”,深入实施“五大战略”,持续推进“三大转变”,逐步实现“三大目标”。抓接续、稳产能,做精煤炭主业,抓改革、促转型,做活非煤产业,煤与非煤双轮驱动。抓管理、补短板,提升经济运行质量。抓党建、惠民生,不断开创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矿区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保标准以内;

(二)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三)继续整治矸石山自燃现象及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

(四)环保基础管理考核达局规划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工作顺利实施,目标顺利实现,我公司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 成 员:各相关部室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任主任。

四、环保管理办法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环境保护理念,从我矿的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展控污减排,改善环境,是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

把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融为一体的企业经营活动。各科室根据我矿环保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责编制环境经营专业领域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把环境经营理念贯穿我矿各个环节。

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为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负责我矿环境保护总体工作,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领导,主动分析、查找影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强化管理,确保实现年度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渣的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规行为的考核力度。污染物排放必须遵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我矿年度环保目标。一是加大对生活污水厂设施进一步完善,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检测,坚决杜绝偷排、漏排现象,确保污水处理厂在2019年全年达标天数在98%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矸石山治理过程中,遵循“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布局”的方针,对矸石山进行平整,放缓坡度,杜绝矸石山塌方滑坡现象;继续深挖沟渠、浇水灭火,必须有效遏制矸石山自燃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进行黄土全覆盖,局部灌浆,填实空隙,杜绝二次着火及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进行植树、种草,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三是继续进一步加强矸石山治理工作,2019年必须有效遏制矸石山自燃现象的发生,对矸石山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不得发生人为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四是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年终考核得分达80分以上。

3、强化监管,超前防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生产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要深入持久地坚持隐患排查制度。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公司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环保专题会,针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并有专人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环保工作万无一失。坚持执行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要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抓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4、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梳理环境风险源分布状况,根据矿业公司要求,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应急预案,明确各层级控制环境风险内容,制定周密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一支“反应灵敏、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突发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公司要普及环境应急知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情况下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和消防设备,并加强应急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5、加强教育培训,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爱护环境的责任感,教育培训必须先行。通过开展环保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环境风险源辨识及评估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广泛普及环境科普知识,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氛围。

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及操作岗位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操作 技能,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引导员工日常环境保护行为的养成。

6、采取措施,切实推行节能降耗。把节能降耗工作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领导班子带头节约,以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为突破口,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逐步推进公司各个领域节能降耗,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到生产单位、机关科室及公司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办法,将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确保各单位节能降耗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环境保护考核奖励

(一)环境保护奖励原则

1、奖励在环保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人员。

2、坚持重奖重罚,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环境保护考核范围 公司相关环保管理人员

(三)环境保护奖的分类 环保目标奖、环保活动奖

1、环保目标奖

公司全年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对环保领导小组成员给予奖 励。

2、环保活动奖

在公司环保月(季)会战活动中,实现环保(活动)目标 的,对活动组织部门、组织者以及在活动中活动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煤矿环保管理实施方案 第2篇

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月1日

岔河联营煤矿 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矿区,造福矿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方针,搞好本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煤矿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矿区生活环境,使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煤矿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煤矿安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尽量避免“谁污染、谁治理”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做好周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建设和矿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4、煤矿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煤矿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我矿成立管理部门机构、由科、班组成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矿设臵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煤矿生产场所周围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煤矿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网,由矿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臵一名矿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 在我矿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 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

⑶ 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 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 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⑸ 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矿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煤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环境监督员的职责。

⑴ 协助制定和完善矿煤矿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⑵ 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⑶ 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打标情况。

⑷ 负责对煤矿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⑸ 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⑹ 协助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⑺ 协助组织编写煤矿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煤矿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⑻ 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⑼ 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第三章 基本原则

1、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 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2、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3、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6、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7、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废水排放管理

1、我矿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我矿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我矿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我矿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第五章 废气排放管理

1、我矿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我矿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和SO2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3、我矿应积极采用废气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4、我矿应尽可能地选用低硫的﹙无烟煤﹚,以减少排放SO2的产生。

第六章 固体废物处臵管理

1、我矿生产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脱硫岗位除硫生成的硫磺等。

2、我矿应做好废渣的回收利用。锅炉炉渣、硫磺均回收自用,或按合理价格售与砖厂。

3、我矿应有专人负责对炉渣进行清理和销售,保持场地道路的畅通,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第七章 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我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臵、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障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我矿《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我矿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我矿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第八章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矿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矿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章

奖励和惩罚

1、凡煤矿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 物质奖励。

2、凡煤矿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矿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 章 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煤矿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煤矿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由矿领导集体开会一致同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谈如何做好煤矿企业的环保管理 第3篇

煤矿企业在我国重工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促进我国现代化的发展功不可没。然而, 随着新兴的一些节能产业的发展, 在世界提出环境保护的情况下, 煤矿企业对于污染的治理情况就要进行很大的改善。在我国大力倡导科学发展, 节能发展的今天, 煤矿企业的环保工作显得就十分的重要, 通过科学的手段, 科学合理的控制污染源, 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 不断在工艺上开拓创新, 对于做好煤矿企业的环保工作意义重大。由实践证明,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一条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必经之路。绿色矿山指的是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矿山, 把实现开采方式的科学化、实现选煤工艺的多样化、废物处理的环保化以及规范化的环保管理作为目的, 这是一种和人类的活动以及所处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偏向洁净的生产模式。

2提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2.1 环保工作要引起领导的重视

环境保护工作和其他的产业并不相同, 它是需要一定程度的经济投入的, 但是环境保护工作又很难快速的产生较为明显的经济效益, 它的成效大多数需要从整体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来体现。究竟要追求短期的较为明显的政绩, 而不顾环境遭受的破坏以及各种资源的浪费, 还是要兼顾长远的利益, 做出长远打算,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领导的决策。

煤炭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工作, 开展的时间并不算长, 这也是一个导致好多领导对于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在另一方面, 因为企业领导一般都是统筹全面的工作, 一般都会有好多事务缠身, 难免常常出现一些疏漏。所以, 企业的领导除了要加强他们自身的环境意识之外, 也应该从企业的长远利益角度出发, 把环境保护这方面的工作拿到战略发展的高度上面, 亲自抓, 负总责, 这样环保工作才能够有新的作为, 企业也才能够得到新的发展。

2.2 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

面对企业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作为一个基层的环保工作人员, 他们在工作中就需要增加主动性以及能动性, 把“领导要我重视”改成“我要领导重视”, 积极地向领导做宣传工作、积极地反映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慢慢地促进领导对于基层环保工作的深入了解, 做领导的好参谋以及有力的助手, 使得领导更加深刻的了解、认识、理解并支持基层环保工作, 做到这些, 环保工作也就会得到更多的重视。

3保证经济方面的环保投入

我们都清楚经济是一切事务的基础, 但是, 在现在的形势下, 想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一, 我们要保证具有一定的经济投入;第二, 必须集中精力, 找出重点, 予以突破, 把我们现有的有限的污染治理资金统一集中起来, 做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争取在每年都要突出的搞好一个或者两个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可以再搞一些其他的工程, 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煤炭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持续并且长久地发展。

4加强废物的治理工作

4.1 煤矿废水的治理以及利用

煤矿废水主要包括了矿井水以及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矿井水指在矿井开采的过程当中产生的从地下涌出来的水。一般可以通过建立井下水澄清以及地面水回灌的“矿井水控制、处理、利用和回灌及环保这样五位一体”的生态保护水资源系统, 能够把经过净化治理的矿井水应用到饮用、回灌以及生活用水等等方面, 从而实现矿井水的循环使用。被处理之后的矿井水一般可以用作矿区的生活用水, 以及矿区的工农业用水。

煤矿上的生产污水主要是以煤粉、悬浮物以及油类为主, 可以采用物化法, 例如沉淀、气浮等这些方法来除去在水中存在的悬浮物, 生产污水被处理之后可以再次回用。在煤矿的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了溶解性、胶体性及悬浮性的有机物, 所以污水处理必须具有除氮除磷的效果, 其中主要的处理工艺例如: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以及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硅藻土污水处理。在水资源十分紧张的今天, 对煤矿的工业废水进行二次循环利用十分的重要, 这样对于有效的节约水资源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并且让煤矿企业的发展更加壮大。

4.2 煤矸石以及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一般主要有煤矸石以及粉煤灰。这些废弃物如果没有得到得当的处理, 就可能对环境造成很大程度的破坏, 所以, 一定要通过综合性利用, 达到资源再生, 变害为利, 变废为宝。煤矸石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不单单能够有效的实现固体废物的量度最小化和无害化, 还能够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对于煤矸石的综合利用, 这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 需要把主要利用方向定向煤矸石发电和煤矸石建材、制品以及复垦回填这些大宗量利用方法。

5作进一步结构调整, 实行清洁生产

煤炭企业在体制上的改革, 对于环保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发展的机遇。企业可以通过对产业结构以及产品结构的详细调查, 缩减一部分污染重, 并且能耗要求较高的产业以及产品, 精心选择一批科技先导型、或者是资源节约型、没有污染抑或只有轻污染的新型项目, 从治理污染的方向转向减轻污染的方向发展, 从最开始的末端治理转向对于生产全过程的控制方向发展, 以达到减轻环境污染, 同时减少企业的负担的目的。煤炭企业应该不断地采用新型技术、新型设备、新型材料、以及新理论和新方法, 来加快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而对于在生产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 企业应该努力做到以废治废, 甚至变废为宝, 对其加以综合利用, 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最终实现清洁生产, 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6总结

绿色矿山建设是先前矿产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以及管理理念的一个实质性飞跃。伴随着绿色矿山建设这项工作的逐步推进, 矿区经济发展也将要进入一个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并更加具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崭新阶段。

参考文献

[1]王一淑.推进煤矿环保构建和谐绿色矿山.《洁净煤技术》.2011年4期

[2]李晓虹.煤炭企业环保管理探讨.《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年12期

[3]贾宏俊, 彭俊, 杨明月.新形势下煤炭企业环保管理探讨.《魅力中国》.2010年19期

林盛煤矿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的实践 第4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准军事化管理;服从;安全意识

随着企业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准军事化管理已成为全面提高煤矿员工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沈阳煤业集团林盛煤矿通过实施准军事化管理的实践,较有效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持续稳固和健康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的作用

准军事化管理给企业管理带来的作用是巨大的。军队是以铁的纪律著称于世,是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来战胜一切困难的队伍。煤炭企业借鉴军队管理思想,主要是用最有效的军事化管理模式来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是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提升企业员工行为标准、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准军事化管理不单是规范各岗位的工作标准,也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标准,促使员工能够改掉不良习惯,从而能不断地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并对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员工的服从力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起到促进的作用。

2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的意义

2.1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是培养军人般高素质员工队伍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用军队令行禁止和军人绝对服从的作风的需要。因此,结合煤矿行业具有的工作环境复杂、机械工艺操作流程多和员工劳动密集等诸多特点,积极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思想教育,弘扬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服从意识和执行力,使员工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敬业爱岗,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能有效地解决团队意识不强,工作相互推诿等问题。对培养一支“雷厉风行、执行力强、作风过硬、攻坚克难”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2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是创建学习型矿井的有效途径

在学习型组织的创建中,首先,以打造学习型区队、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为目标,即每周一、三、五为学习日,各区队、班组以军营学习的方式规范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升区队、班组的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区队长和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区队长和班组长的工作业务能力。其次,是加強职能落实,赋予班组长六项权利,即,业务指导权、指挥管理权、绩效考核权、抵制三违权、隐患处理权和质量监督权。最后,是强化班组长职责,严格把好“四关”,即,工作现场严把安全质量关、检查指导关、隐患处理关、质量监督关,确保责任范围内无隐患、无死角、无事故发生。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班组活动,在全矿大力营造了班组自主学习、员工积极参学、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塑造了过硬的职工队伍和班组团队。

2.3 推进准军事化管理能够有效的培养员工综合素质

首先,要切实抓好员工的行为养成,要根据煤矿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规范标准,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带头树立行为养成的理念,加大员工行为的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其次,要以推进精细化管理来达到管理目标责任化、管理制度硬性化、考核干部绩效化、员工行为规范化的标准。通过准军事化管理的推进,使广大员工牢固树立“落实到边,负责到底”的工作理念;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推进,打牢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 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的实践

3.1 准军事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为指导,以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核心,以推行“严格、统一、规范、高效”为标准的准军事化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执行力,使全体员工在准军事化管理过程中形成牢固的责任意识、坚定的思想信念、过硬的操作技能、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组织纪律,在矿区范围内建立和形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2 准军事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标准

3.2.1 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使广大员工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使“珍爱生命,本质安全”、“安全工作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影响一切”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进一步规范个人行为。使“十化标准”成为广大员工自觉行为标准,促进岗位行为进一步规范,日常行为进一步严谨,公共行为进一步文明。

三是进一步提高安全技能。通过继续落实“三讲”班前会模式,强化员工班前、岗前警示教育,让员工熟记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增强发现、处理隐患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技能。

四是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通过活动的开展,培养员工“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服从力、执行力,强化自主保安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3.2.2 具体标准

主要引用军队的“队列条令”、“内务条令”和“纪律条令”来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主要围绕着装、仪容仪表、言谈举止、工作秩序、工作用语、会议行为、礼节行为、请示报告、任务执行、检查考核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准军事化管理检查和考核细则。如矿区日常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按照《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行为管理通用手册》执行,做到人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作业现场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按照《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现场行为管理细则》执行,确保现场安全;服务窗口人员行为规范管理按照《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窗口行为规范》执行,做到文明、整洁、服务周到。

3.3 准军事化管理的路径选择

3.3.1 用教育启发人

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准军事化管理之中,通过员工班前会班后会、班务队务会、技术培训课、员工大会等形式,来引导、教育和启发员工的意识行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树立员工尽职尽责、爱岗敬业、以矿为家的主人翁意识。

3.3.2 用制度约束人

用各项制度(如《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的岗位职责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來规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促进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把要我干工作转变成为我要干工作,把让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的两个转变,自动自发、尽善尽美地完成各项工作,最终达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局面。

3.3.3 用训练锤炼人

通过军事化科目的严格训练来锤炼员工的团队意识、团队精神、团队责任和团队荣誉,打造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更能加强班组长的组织指挥能力,更能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行为的养成。

3.4 准军事化管理的操作方法

3.4.1 完善组织机构

完善组织机构是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及关系模式的有效方法之一,有助于提高企业充分运行的效率。为使准军事化管理有力推行,有效地渗透到生产工作生活中去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矿成立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基层科队组成准军事化管理小组,明确职责,“该谁干,怎样干,干到什么标准,谁来检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3.4.2 建章立制

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是在对员工进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从统一着装、军歌、沈煤之歌进入矿区、军人军训示范三个方面营造军营氛围,培养军人品质;通过构建全员化军训、建章立制、建立多平台的教育阵地来提高员工自我管理能力。通过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制定准军事化管理制度、细则、考评办法,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考评奖惩、用流程操作、用标准完成工作的良性机制。通过《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完善,把矿区广场员工两人成行、三人成列行走及井下列队行走列为准军事化管理的亮点工程,使矿区上下形成了秩序井然的新面貌,广大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执行力逐步提升。

3.4.3 监督保障

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察组,监督、检查、考评准军事化管理推进情况。杜绝准军事化管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阵风,走过场”的错误思想,促进军事化管理工作扎实细致、持之以恒的有效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办公室依据《林盛煤矿准军事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严格、认真的督导和纠察,比如应用酒精检测仪测试员工酒后上岗和酒后入井,杜绝了因酒后上岗和酒后入井造成的安全事故。通过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员工已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和自我保安的行为习惯,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都能健康、有效地运转,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得以落实,煤矿也一定能实现安全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有效发展。

4 林盛煤矿推行准军事化管理的效果

4.1 矿区整体形象的转变

矿区虽然不是军营,但胜似军营。林盛煤矿通过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基本上形成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管理新秩序。员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着装标准统一、仪表严整;生产工作生活环境严谨整洁,物品摆放定置有序、整齐划一;员工在矿区广场按规定线路行走,保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整齐划一;员工乘坐通勤车、到食堂就餐、上下班指纹考勤等自觉排队;文明礼貌用语已成为员工们的自觉习惯;交接班行为统一、内容全面;处处都彰显着团队的执行力和凝聚力,各岗位在交接班时列队上岗执行班前礼仪,巡逻时始终保持一路纵队,在矿区内“两人成行、三人成列”齐步行走等行为均体现出军人的风姿,均按照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同时,员工将岗位描述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上岗前执行班前礼仪,讲述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手指口述”执行到位。矿区整体形象大为改观,创造出了优美、清洁的办公和作业环境,提升了工区的文明形象。

4.2 员工服从意识的转变

服从,不仅仅是军人的天职,对于我们矿工来说,同样是至关重要的。林盛煤矿通过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基本上形成了员工绝对服从上级的指示,已成为最完美的执行者,充分发挥了整个团队超强的执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如果没有这些具备服从意识的员工,整个团队将会出现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企业也将会成为一盘散沙。

4.3 员工安全意识的转变

通过推行准军事化管理,有利于培养团队安全意识。在煤矿为了实现安全奋斗目标,从培养员工个人安全意识的转变,逐渐培养到每个班组、区队的全员安全意识的转变,达到整体安全意识的转变,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林盛煤矿为了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除了通过员工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外,还组织员工每人一天做安全协管员,并充分发挥了员工家属安全二道防线的作用,使员工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利用工作间隙进行安全检查,基本上达到了让每位员工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真正提高了安全意识。同时,在全矿整体安全意识的影响和监督下,员工的安全意识行为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逐步减少了干部违章指挥、员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在全矿整体安全意识的影响下,员工规范操作的行为也得到了提高,野蛮操作的现象基本杜绝了,保证了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因此,通过推行准军事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整体安全意识的培养,也促使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转变,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非煤矿山)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 第四章 隐患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六章 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第七章 外包工程及公司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八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凯宏矿业安全环保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管理,有效预防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促进该项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全员隐患防御能力,强化环保意识,使我公司安环工作步入新的高度。依据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参照相近行业公司的安环工作管理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新员工培训分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2厂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组织,计16学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现状、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车间级教育由分厂(矿山由矿山部)组织,计1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3.1分厂(或矿山)规章制度、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现状;

3.2 各岗位安全规程、生产工艺介绍、隐患安全管理; 3.3现场参观。

4班组级教育由车间组织,计14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4.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业健康常识和车间劳动纪律相关制度;

4.2隐患排查管理、车间危险源管理和事故状况的紧急措施及上报程序、工艺管理等;

4.3现场实习,确定新员工试用期内安全责任人。

5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

5.1我公司特殊岗的种类:电工、钳工、焊工、行车工、化验工、采样工、尾矿坝工、机动车司机以及安全员等;

5.2以上工种除参加颁证机关的取证、复审的培训学习之外,由安环部督促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行业安全规范培训考试;

5.3对于转岗、复工和休假30天以上员工,应进行8学时以上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三级教育中班组级培训内容的学习培训,培训由车间组织,要有记录、有考试。

第三章 安全检查

1日常安全检查:由安环部专职安全员与车间当班兼职安全员协同进行。

1.1检查前应制定重点项目检查表,检查表应有以下相关内容:“三违”及习惯性违章情况;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作业方法;遵章守纪情况;环境状况;高风险作业的危险预测预控情况等。

2定期安全检查:对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单位及生产辅助单位,依据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2.1

公司级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每月中旬进行,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

2.2主要检查矿区内所有生产、生活及一切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安全机构和制度及作业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

2.3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对需整改的隐患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2.4检查通知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起草,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各单位根据安全通报要求,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要求的时间内反馈至公司安环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考核。

3专项安全检查:依据有关文件,针对性检查相关项目或

设施。

第四章 隐患管理

1隐患管理与安全检查是有机的结合,安全检查是对影响安全因素的认识、分析和评价,确定隐患的存在,对其进行整改,是检查的延续、管理的延续。

2对于检查出的隐患,首先要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大、中、小三级。“大级”是“十分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中级”是“不安全”有机会停车时即进行整改;“小级”是加强监视警戒。

3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公司级采用“整改通知单”(后附)的形式送达至相关单位、部门,要求做出整改的单位、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填单报安环部,以备组织复查。

4隐患整改要坚持做到“三不交”,即班组能解决的不交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交公司。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缺陷,要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解决。

第五章 工伤事故处理和调查

1工伤事故处理的原则:以人为本、及时有效、就近抢救。

2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2.1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做到及时有效的抢救伤者;

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向安环部和公司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后援,请求指示;与事故处理相关部门接到事故讯息后,必须立即响应,全力以赴;

2.2

事故发生后,首先,由公司医院治疗,当公司医院无法满足治疗条件时,按医嘱转库尔勒地质医院治疗; 2.3公司从安全环保经费中提取两万元(按市场变化调整)作为工伤事故应急抢救资金;使用程序:由车间级及以上领导提出借款申请、安环部签署意见、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次月,从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借款额,归还工伤事故应急抢险资金。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完工伤保险赔付后,将以上所借资金部分,通过财务手续返还事故单位(选厂或部门)。另外,转外治疗所需治疗费用应由事故单位与医院联系,有关付费信息送至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费用申请报告”,批复后叫人力资源部办理转账手续;

2.4工伤人员的治疗期间待遇按工伤保险有关条款执行;

2.5工伤人员治疗期在三个月以内可治愈的(按医嘱)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选厂或部门)原单位支付工资;治疗期三个月以上(尊医嘱)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安环部核实,报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关系,由公司承

担工资;

2.6

工伤人员治愈复工或结清辞职后,人力资源部办完工伤保险手续,给安环部返《工伤情况回执单》,简要说明伤者治疗期情况、保险赔付情况及伤者身体现状等以备归档。

3事故调查程序

3.1事故调查:一般事故(轻伤)有各分厂或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调查;重、特大(重伤和死亡)事故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事故调查;

3.2调查书写内容包括:事故单位、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或职务、入职时间、调查日期时间、调查人姓名、职务、记录人姓名、职务、事故经过、签名等;

3.3事故调查笔录须两份以上(或被调查人应两人以上),不足应由直接领导按汇报情况如实记录; 3.4一般事故调查完毕,由部门或分厂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安环部审议;重、特大事故由安环部调查后与处理意见形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议;

4事故性质认定的程序

4.1事故性质认定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法认定; 4.2按事故性质可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4.3按事故原因的分析,找出对应原因的人及其与事件的关系,确定是否属于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5事故责任分析的步骤

5.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5.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5.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5.4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态度、对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

6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6.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6.1.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6.1.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

故的;

6.1.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挪用安全装臵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6.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6.2.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6.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7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依据 7.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7.1.1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找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

7.1.“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7.1.公正、公开的原则。8

工伤保险认定依据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属于工伤保险事故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8.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8.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8.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8.4患职业病的;

8.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8.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8.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8.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病症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视同工伤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章 环境污染管理规定

1管理执行的原则

1.1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1.2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

2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类

2.1水污染事故:由于物料和水污染物排入水体,引起水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或财产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2

噪声和振动危害事故:由于噪声或振动严重超标,造成人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3固体废气物污染事故:由于固体废气物的贮存、运输或处理(处臵)不当,引起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造成不良环境影响的事件。

3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分): 3.1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3.1.1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下(不含1千元);

3.1.因环境被污染,人员发生中毒症状,但歇工不足1个工作日。

3.2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3.2.1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

3.2.因环境污染,人员发生中毒症状,但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

3.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3.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3.3.一次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中毒3人以上或死亡1-2人;

3.3.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较大影响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3.4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4.一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3.4.2

一次污染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 3.4.3

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严重影响。4

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程序

4.1

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发现人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环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同时,事故发生部门(或班组)应立即采取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若有人员伤亡或中毒,应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

4.2凡发生报上级主管部门的环境污染事故,事故责任部门应立即向公司安环部门报告,由安环部门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的报送

5.1凡发生一般级环境污染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正式书面事故报告与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登记表填写,一并报公司安环部; 5.2凡发生报公司上级主管的环境污染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15天内,公司要将事故的正式书面报告与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登记表一并报上级主管安全环保的部门。

6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内容

6.1

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或车间名称; 6.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6.3事故类型;

6.4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6.5事故经过;

6.6

环境污染范围、社会影响; 6.7

人员伤亡、中毒情况; 6.8

经济损失; 6.9

事故原因;

6.10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7

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

7.1发生轻微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门组织调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会同事故发生部门查清原因,消除隐患。由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班组填写事故报告和

“四不放过”登记表,三天内上报安环部门签署意见。相关单位和部门均应做好所有轻微环境污染事故的登记存档工作;

7.2 发生公司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共同成立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报告及“四不放过”登记,10天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签署确认意见后,再报公司主管领导; 7.3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的主要领导必须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并立即采取可能采取的一切应急措施,严格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8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职责

8.1

查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8.2确定事故责任者;

8.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8.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4.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日期、类型、地点、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环境污染范围及污染

程度、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事故等级等;

8.4.事故经过; 8.4.事故原因分析: 8.4.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8.4.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4.6

附件。包括图表、照片、图象、技术鉴定等资料。

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公司安环部门是环境污染事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安环部门有权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事故性质的认定,并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四不放过”原则的事故报告和有关材料有权要求按规范重新修改。

9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1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2事故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编制整改实施方案,经审查批复

后组织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考核;

9.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分析,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经济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审批权限

10.1

发生轻微环境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安环部门,安环部门应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等进行确认,无异议后由公司处理; 10.2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事故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召集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性质、原因及处理意见等进行确认,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10.3发生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 外包工程及公司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外包及新增新建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到安环部门备案相关工作的《安全规程》,并由安环部查验工程资质以及工人交纳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情况。

1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

1.1企管部负责制定施工项目对外包单位及公司的新

增新建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并监督执行;

1.2安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整改效果;

1.3安环部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人员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1.4本公司的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同样适用于外包工程。

2新增新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

2.1新设新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守“三同时”的原则;

2.2

新建项目的设备及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提前制定完善;

2.3

项目相关的应急预案要切实可行;

2.4

如果有新增加的危险源应纳入公司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清单,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不可容许风险)也应进入公司的清单,并制定相关办法做好危险源辨识工作。

第八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

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 总则

1.1

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法律。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矿山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摆正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保障生产安全;

1.3严格按作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三违”行为,做到“四不伤害”,、保持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1.4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组织安全生产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做到奖罚分明;

1.5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应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重罚;

1.6

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1.7

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奖励

2.1员工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2.2

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的,视其贡献给予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3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一经采用并取得一定效果的,给予50元至于100元奖励; 2.4对及时参与事故抢救,维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给予有功人员50元至300元奖励; 2.5

研究应用先进的安环科学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2.6

公司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全面完成生产计划且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按当年《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2.7

对1-5条款中的奖励,由各职能部门、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考核上报公司安环部,分管领

导审批后请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3处罚

3.1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采场、选厂、工程公司或施工队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3.2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500元罚款; 3.3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罚款; 3.4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

3.5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6

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7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排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3.8

各生产单位和工程公司未按规定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9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

经考核合格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10

未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正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3.1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 3.1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处以200元罚款;

3.1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的罚款; 3.1

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1

5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3.16

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

3.17

对重大事故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18

未对警报器、消防器材、压力表、测尘仪等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定期检测,不能正常运转,无记录和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罚款;

3.19

对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罚款; 3.20

未依法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元罚款;

3.21拒不执行安全环保部门的安全指令和安全整改通知的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500元罚款;

3.22

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处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罚款;

3.2

3由于设备安全附件不齐全或有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未按要求整改或发生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100

-200元的罚款;

3.2

4由于地质报告及工程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致使矿山投产,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在安全和预防职业病等方面经常受到威胁,导致造成事故的处以500—5000元罚款;

3.2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部门必须按《关于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层层上报。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单位应该在1小时内报安环部,并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在2小时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对轻伤或重大人身未遂事故的单位、部门必须在7日内将事故分析报告报安环部。凡未认真履行,视其情节给予单位有关人员50—200元罚款,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对逾期不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责任者承担;

3.26

未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内的罚款;

3.27

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不服从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3.28

在工伤事故调查、取证过程中拒绝接受调查的、有意伪造现场、串供、设臵阻力的单位或人员,视其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29

储存、使用危险品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未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30

采场采剥作业,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边坡、台阶,通过地质破碎带或其他围岩破碎层时,未采取措施的,处以300元的罚款;

3.31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3.32班检、采场、施工队日检、部室周检、公司月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凡未进行安全检查,视其情节给予10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逾期未整改、末按期反馈意见,安全检查无记录,不上报的,视其情节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3

3凡检修项目,重大项目或新投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而盲目进行施工的单位,视其情节,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对

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3.3

4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罚款;

3.3

5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没有可靠的绝缘保护和检修电气设备带电作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3.36

爆破器材库未按规定堆放储存,未执行防静电等有关规定,未执行防火、防爆、防潮、防雷等安全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的罚款;

3.37

生产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不按安全要求摆放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次罚款;

3.38

生产作业现场材料工具摆放零乱、文明卫生较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3.39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3.40

因忽视安全、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41损坏安全设施不及时修复而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3.4

2发现立即要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下,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处

以100—500元的罚款;

3.4

3安全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如果被无理刁难、打骂、陷害、视其情节给予肇事者2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4

4发生事故后,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姑息、包庇、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视其情节给予当事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3.4

5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46

凡发现酒后上岗、睡岗和脱岗的,责令停工进行安全学习,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3.47

严格遵守矿山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做好爆破警戒工作,违反者视其情节对当班现场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3.48

相关涉爆人员在填写《火工材料使用登记表》时,弄虚作假、涂改的,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49

进入生产作业场所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按不戴安全帽处以50元/人次罚款;不系安全帽带处以50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以100元/人次罚款;接触尘毒岗位人员不戴防尘毒口罩处以30元/人次罚款;

3.50

公司各部门或其管理的工程施工队发生事故的其

他有关奖罚,按当年《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3.51其他有关火工材料管理处罚按公司《火工材料安全管理责任条款》和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

3.5

2其他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处罚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5

3未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相关手续的有关部室负责人、安环部门负责人,处以200元以内的罚款; 3.54

其它处罚

3.54.1

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属于轻伤的直接责任者给予200—2000元以内考核,领导责任者给予200—1000以内考核;属于重伤(或死亡)的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3000元考核,领导责任者给予500—2000元考核,应进行安全再教育学习和反省,由安环部门考试合格后复岗;

3.54.2

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给予200-500元的经济处罚,进行安全再教育后,由安环部门考试合格后复岗;

3.54.3

对未遂事故的责任者,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由安环部门考试

合格后复岗;

3.55

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罚由安环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不得重复罚款。开具的罚款通知书一式三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或工程款中扣除。4

考核细则

4.1

安环部具有2000元(包括2000元)以下考核权限,2000元以上考核报主管领导批示; 4.2

安全环保考核款项归入安全管理经费中; 4.3

煤矿环保管理实施方案 第6篇

整改方案的汇报

汶上县环境监察大队:

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我矿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强化目标责任,为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现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对于高效澄清池管道堵塞的阀门管道,我单位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疏通,现已整改完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二、近年由于矿井井下采面的不断推进,矿井水的水量已超出初建污水处理站时的处理能力,而且由于水量的增加,煤泥的处理量也较以前有所增加,处理煤泥所产生的废水也需要处理,为确保污水能正常处理,我们已经向矿领导提出了建立第二套高效澄清,多介质滤池,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系统的改扩建方案。

三、为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的防范污染事故,当发生处理故障和水污染事故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我矿将在此次的改扩建过程中增加出水处理应急防护池,以防范污染事故。

四、为禁止煤矿煤场区的污水直接流入外排管网,防止对合格的外排污水造成二次污染,我矿将在这次的改扩建过程中,增设相应的废水沉淀池,将煤场废水引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再外排。对于污水、雨水管网的问题的处理,我们将积极的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进一步设计规划和建设,以达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各项要求

汶上义桥煤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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