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的合同

2024-07-22

内部承包的合同(精选8篇)

内部承包的合同 第1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定义

1.1发包方:本合同所称发包方或甲方是具有相应资质,行使发包权。

1.2承包方:本合同所称承包方或乙方是部门经理或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运作能力,能组建相对应工程项目规模管理能力和资质的自然人。并由甲方聘用的本合同所称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须有承包方和发包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关系。

1.3内部承包:除非本合同另有说明,本合同所称承包是指甲方与乙方基于企业内部隶属关系,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落实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制,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建立的内部合同关系,也是甲方将其承揽的专项工程分派给下属项目经理部的内部经营管理行为。

1.4项目:本合同所称工程: 程(详见本合同工程概况)。

1.5 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为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外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乙方为该工程的内部实际经济责任人,对该工程的盈亏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宗旨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宗旨是:确保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面履行。甲方根据公司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作为企业法人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享受收益并相应承担亏损和风险。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承包方式和权利义务。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址: ;

3.3建设单位: ;

3.4工程范围:建设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中所有的项目;

3.5 建筑面积: ㎡;

3.6工程造价: (元);

3.7工期: 日历天,开、竣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结合实际情况);

第四条 承包形式

4.1项目工程承包实行 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部负责劳务施工的承包方式 ,乙方为项目工程承包的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从项目开工至工程投入使用)的履约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实行“承包经营,风险抵押,成本承包,奖优罚劣”的承包原则,即以工程计划成本为承包基数,根据项目降低成本额度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确定乙方承包奖励额度。

4.2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范围为承包内容,负责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从施工准备、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的工期、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本核算、工程结算、工程款回收、竣工验收、全部收回工程价款全过程的管理及竣工后回访、保修工作。

第五条 承包主要指标

5.1一类承包指标:

1) 安全指标:安全达标率100%

2) 消防指标:达标率100%

3) 职业健康指标:达标率100%

4) 工期指标:按照合同工期或竣工验收单,无工期延误罚款

5) 质量指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6) 进度指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要求

5.2工程质量和创优: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执行。杜绝影响甲方信誉的质量投诉。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本次工程双方没有约定创优的要求)

5.3工期:乙方必须在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须出示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手续)。

5.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施工管理和防范监控体系,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的标准。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根据有关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消防、文明施工、环境、财务、材料采购、合同、工程结算、行政公章管理文件,对乙方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上述管理文件对项目部具有全面约束力。

6.2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的有关文件、CI规范等,举办业务培训、协调与建设单位的业务关系,及时反馈对工程管理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6.3凡有关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经济承诺等实质性意思表示,均由甲方上级单位签订和表示。

6.4 审查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协助乙方对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有权对项目部技术人员、其它工作人员(由公司负担工资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够胜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将依据公司规定处理。

6.5甲方有权对本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资金支出使用进行监控;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工程有权终止工程承包。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以投标预算为基础确定内部工程款支付预算,结合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拨付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审核后,拨付工程款。

6.6负责对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工作进行审查。纠正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执行的行为拥有处理权。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分季度和基础结构、装修等部位对项目部进行成本考核,采取过程控制、成本一票否决。根据考核情况成本连续一个季度亏损,对承包人提出警告,限期扭转局面。连续发生亏损,同时资金收支倒挂严重时,取消承包人资格,同时终止项目承包合同,已发生的亏损额用工程保证金冲减,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7根据工程的进展和乙方的申请,对招投标、法律事务等工作提供有偿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如发生经济纠纷案件的,由甲方负责参与调解、仲裁、诉讼,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代理费及其他费用计入工程成本由乙方承担。

6.8负责监督乙方就本次工程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协议的审定工作并建立起工程文件备案程序;乙方遇到紧急问题需要协调时,应立即以书面或其它能够使甲方知悉的方式通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及时协调解决。

6.9 以工程内控预算成本为依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考察乙方内控预算成本执行情况,若出现偏差将对乙方提出警告,情节严重并已出现亏损迹象的,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终止项目承包合同。

6.10单个项目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原则以三个人为限,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有公司负责发放(包括技术员、资料员及公司委托的特定人员)。

6.11甲方将负责供应本次项目的建筑和施工材料,在接到乙方通知的 日内,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在符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具有本工程管理的人事权、劳动指挥权和寻找工程施工队伍进行劳务分包,项目部内部各种形式承包自主权和经济分配权,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承担全部责任。要坚决执行本协议和甲方公司的《岗位责任制》、《工期及质量承诺书》、《安全及文明施工承诺书》等项目部已经承诺的文件内容,认真履行项目部门的应尽职责。

7.2、在本工程项目中,项目部原则上自行寻找相应施工队伍参与施工,但要经过甲方确认并签订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方能进场施工。项目部要预先审核施工队伍的必要资质及施工经历等资料报送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复审及签订施工合同。

7.3、本次工程劳务部分实行的是“公司定额工制度”,本次工程所需要的工人数量和每个工人的工资标准均有公司确定。项目部在公司确定的范围内可以和施工队签订协议,若有盈余归项目部所有,若有缺口由项目部补齐。

7.4单项工程项目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原则以六个人为限,在此限度内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有公司负责发放(包括技术员、资料员及公司委托的特定人员)。各类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在开工前将配备人员的名册,专业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上报甲方备案,并接受检查监督。

7.5项目部必须对施工队伍的人员进行登记(要求施工人员提供身份证),进行登记的人员发给上工卡和编制考勤表。项目部应每天核查上工人数(要求进场的人员必须佩戴上工卡),对在施工过程中加入和减少的施工人员及时作增减,并在考勤表中予以体现。

7.6 项目部必须负责监管施工队伍,保证施工人员每天及时进场上工和井然有序的退场收工,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出现聚众闹事的恶性事件发生;项目部必须保证施工队伍按照合同规定、业主、总包方的要求,按时保量地完成其所监管的工程。

7.7乙方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府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文件(包括“三标一体”体系文件),做好计划统计、技术资料、CI、质量、安全、消防、治安、文明施工、财务、预结算、资金、成本、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竣工资料等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管理工作,对不符上述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并按照甲方的规定接受处罚。

7.8乙方是工程款回收的第一责任人,每月须与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款回收数额,通知财务主管持票收款。

7.9乙方保证承担本工程所有纠纷及安全、消防、治安等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和全部善后处理工作及费用

7.10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用和分包费用。乙方保证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此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7.11 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实际需要向甲方采购部门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和办公用品的清单,并且待相关施工材料和办公用品到现场后负责验收。

7.12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前,本工程的全部财产及项目全部资料属甲方所有,保修责任完成,回收保修尾款,利润分配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7.13乙方应以内控预算成本为基础,强化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与控制,确保内控预算成本的实现。项目部必须认真计算所需要消耗的办公易耗品用量和认真核实每批工程材料的用量,力求做到节约;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办公设施使用和建筑材料的保存必须尽心尽力,力求维护到位。若项目部做到了节约和维护成绩显著,甲方将给予 %的奖励,反之将按浪费和损失 %的处罚。

7.14 项目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实际需要向甲方采购部门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和办公用品的清单,并在相关施工材料和办公用品到现场后负责验收。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

8.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合同履行中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8.2.1乙方承包的工程中,在质量、安全、工期、劳务分包方面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出现对甲方的声誉影响大的其他责任事故时;

8.3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不准临阵逃脱,弃权承包,一经出现此事,甲方有权追究责任。擅自离场的标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8.4 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的,乙方承担合同期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5 甲方上级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变更时,本承包合同做相应变更。合同的变更以书面形式进行。

8.6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8.7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的约定的最低利润,或发生亏损,或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当工程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以上损失时,甲方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双方约定债权人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工程保证金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全部收回且乙方已偿还所有债务后终止。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3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四条 补充条款

1、乙方派驻现场的常务项目经理为( ),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以及与甲方的沟通。

2、以清单内分包内容人工费,按80%计算实行以实际发生为依据,室外加固工程甲方补给乙方千分之五管理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见的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模板

内部承包的合同 第2篇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咳嗽毙匠攴峙�(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工程总造价的5%。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第六条中约定的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十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此项任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社区北路与天鹅湖大道连通路(春和、中汉)铁屑池工程

2、工程地点:中汉厂房

3、工程合同价:11923.14元

二、承包内容、方式及价额: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土建、水电),包工包料,按施工图包干。

三、资金管理及上交合同税费:

乙方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的 26%(工程造价以建设方的结算为依据,以上合同价为预算价格的74%)。

四、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责任: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其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目标: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事故频率在3‰以下,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文明施工目标:乙方应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对现场的文明作业全面负责。

若因不服从现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由其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的名誉损失。

六、付款办法:

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的80%进行付款,余款待结算审计后支付余款。

七、甲方义务:

1、负责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商、税务、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指导、监督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协调现场各项管理。

4、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各类技术培训。

5、保障乙方行使合法权利。

八、乙方义务:

1、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服从和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3、对本工程的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承担本工程结算后的所有债权、债务,负责工程保修。

5、所有劳务工种,必须与武汉大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收取1%的管理费,不得拖欠劳务工资。

6、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工程竣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合同工期等目标进行承诺,在施工中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以前栋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内部承包的合同 第3篇

1 垫资承包的含义及表现形式

垫资承包是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 不要求发包人先支付工程款或支付部分工程款, 而是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 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 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 全额垫资。所谓全额垫资就是整个工程的建设全部由承包人自己来垫付完成, 也就是说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 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 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 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 部分垫资。所谓部分垫资是指承包人自己垫付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 其主要表现为:a.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b.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 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 约定按照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 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

2 垫资承包分歧观点

垫资承包问题一直以来是建筑业界与法律界的焦点和核心问题, 他们对垫资承包问题的态度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 垫资是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是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根源。另一种观点认为, 垫资承包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符合国际惯例, 而且垫资承包并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内。

3 垫资承包效力分析

1) 垫资承包的无效阶段。1999年10月1日新的《合同法》颁布实施前,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垫资施工的问题做出过多次规定, 其中影响最为广泛和直接的是由原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在1996年6月4日颁布实施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以下简称两部一委《通知》) 。在两部一委《通知》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 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这一阶段, 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对于垫资施工的问题均未作规定, 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也多参照两部一委《通知》精神, 对于垫资承包作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处理和判决。主要观点认为:“凡是关于垫资、带资、垫款等约定的条款, 都是无效的;以带资、垫资作为合同生效和履行的先决条件或者要求全部垫资的, 合同无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 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见, 在这一时期, 垫资承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院判决也是否定的。2) 垫资承包的相持阶段。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颁布实施后, 至200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为止, 这一阶段应称为“垫资有效与无效各抒己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 对于垫资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垫资承包属于不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的行为, 理由是两部一委的《通知》在法律位阶上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 并且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于垫资施工均没有禁止性条款的规定, 因此应当确认垫资承包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范围, 应当确认为有效。而另一种观点认为, 垫资承包违背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禁止性法律规定, 属于变相的发放借款, 因此应当确认为无效。在这一阶段的司法实践中, 反映两种观点的判决均不同程度存在, 甚至同一个法院在审理不同案件时, 对于类似问题也会出现不同的判决, 造成了对于垫资承包问题处理标准不一, 结果不同的局面。3) 垫资承包的认可阶段。在2004年10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 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在《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 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 应予支持, 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该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对工程垫资条款不作无效处理, 认可了垫资条款的效力, 这也是从法律上第一次明确地认可工程垫资的合法性。垫资条款按照有效处理原则, 就是确立了垫资既不同于拆借资金, 又不同于一般工程欠款的处理原则, 并对垫资利息也有了较明确的处理方式, 即对垫资问题的处理包含垫资本金的返还及垫资利息的支付两个方面。对于垫资本金的返还, 按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分别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其有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其没有约定则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于垫资利息的支付, 同样按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分别处理。

4 垫资条款按照有效原则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以上所述的垫资承包所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 也正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发展变化的过程, 尤其是垫资条款从绝对无效到按有效处理, 突破了以往的认识观念和处理规则, 确认了垫资条款的有效处理原则, 这为各地法院审理案件时提供了统一裁判依据, 也能充分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 垫资承包的合法化在给承包方带来商机的同时, 也会给承包商带来新的法律风险。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垫资条款并非当然无效, 但也不能就完全认为当然有效。具体表现如下:1) 对于未实际履行的合同, 双方在签订了有关垫资合同之后, 施工单位尚未进场开工或仅仅是办理了开工手续双方即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 人民法院首先应对合同效力进行认定。如合同中的无效原因可以消除, 合同效力可以补正, 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达成共识, 法院可以要求双方变更或重新修订原合同, 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 法院可以对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之前双方的投入进行审核, 一般建设单位会提出办理开工手续、合同鉴证等费用;施工单位会发生进场或进场前的准备费用等。对双方的上述费用, 可以根据无效合同的过错原则由双方按比例承担。2) 对于已履行的合同, 承包方与发包方一旦订立了垫资合同条款, 就应当按照条款约定履行垫资义务。否则就会构成违约,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垫资约定条款受到法律保护, 承包商不能因资金困难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垫资条件而要求发包人给予支付进度款。3) 承包商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垫资施工时, 必须在保证已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 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解除或变更该合同条款。不论双方达成一致或达不成一致时, 发包人都应对其已完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4) 承包合同可以约定垫资的返还本金和利息的承担内容, 但不能高于央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 则承包人主张垫资利息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垫资条款的有效性不是绝对的, 可能会遇到各种新的法律风险。为此承包方在进行垫资承包时应当加强法律风险意识, 尽力避免可能导致的风险。

参考文献

[1]钟骞.国内工程建设领域垫资承包问题解决方法研究[DB].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上海:同济大学, 2006:19-21.

[2]业内焦点八大法律问题困扰建筑市场[N].建筑时报, 2003-03-05.

[3]宋岳峰.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思考[J].山西建筑, 2007, 33 (1) :220-221.

[4]李俊华.从绝对无效到原则有效——垫资施工法律适用变化及案例评析[J].承包人管理, 2007 (6) :23-24.

[5]陈太祥.承接垫资项目的风险防范[J].建筑经济, 2004 (5) :8.

内部承包的合同 第4篇

摘 要:近年来,国家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逐渐加大,建设工程市场一片兴旺。然而,由于企业资质等问题及招标时人为设置的限制,众多企业,包括许多以建筑施工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将中标后的工程交给内部单位施工的状况。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何进行风险防范?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内部承包;效力;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定义和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市场的兴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然而,随着国家在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对招标投标的规范,许多资质较低的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而资质较高企业的资质一般都在总部一级,但总部又没有施工队伍,只能在中标以后将工程交给下属单位或职工进行施工。内部承包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但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承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的情况就是内部承包。

通过对国内建筑行业,尤其是以建筑工程为主业的特大型建筑企业的了解我们不难发现,内部承包的行为非常普遍,特别是在铁路、轨道交通等资质需求高、标的金额大的工程领域,内部承包几乎已经形成惯例。

导致内部承包泛滥的原因比较复杂,跟企业改制、国家政策等都有很大关系。但要区分其效力,则要先对其主体进行划分。大体上,内部承包的主体可以分为法人、非法人的分支机构、自然人几种类型。

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浅析

(一)内部承包主体为法人

内部承包主体为法人的情况,主要表现为部分施工企业将应当由自己施工的工程交给下属子公司来进行施工的情况。这种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均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主体,因此其合法性应当根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标准进行判断:

一是转包。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在铁路工程领域尤为突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违法分包。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分包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是合法分包,即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下属企业,并且获得发包方的同意。这种情况下的内部承包合同合法有效。

(二)内部承包主体为非法人的分支机构

如果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为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等,内部合同应当归属于有效。其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与内部承包主体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三)内部承包主体为自然人

内部承包主体为自然人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要论证其效力则比较复杂,且标准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应当依据以下标准判断这种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

一是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存在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如果内部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不存在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又无法获得相关资质,则其承包行为就违法无疑,应当认定为无效。

二是工作内容。如果内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比如提供劳务等,那么其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如果内部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包括“自主负责施工、自负盈亏、自负风险”等内容,则明显表明该合同属于违法分包,应当认定为无效。

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防范

要防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归于无效,并避免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采取措施,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尽量避免分包。在分支机构的设置上,要多考虑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同时,在施工中,应当尽量将所属工程交由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等来进行施工,避免因违法分包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二是一定要坚持合法分包。在施工中如果要将部分工程分包,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在取得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分包必须签订完善的内部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完善管理,坚决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只收费而不管理的情况。此外,主要管理人员的配置、主体工程的施工均要以工程承包人的名义进行,从形式上做到依法合规。

三是坚决避免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对于建立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危害极大,是国家严厉打击的對象。这些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被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资质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还涉嫌犯罪,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应坚决避免类似行为。

四是适当选择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劳务分包不同于专业分包,其不需通过发包人同意即可实施。但需要特别注意,劳务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劳务作业,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专业工程分包是违法的。

五是灵活选择投标形式。在母公司资质较高但无施工人员、子公司资质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灵活选择投标形式。比如,在招标方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的形式来进行投标。同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能划分、施工任务分配等内容。中标后,即使由子公司负责大部分或者全部的施工任务,只要不违反发包方的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都不不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这样一来,既结合了各自优势,又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徐建民.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法律性质及风险防范[D].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4(02).

[2]刘波.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法律问题研究[D].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05).

[3]周伟.浅析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的风险防范[J].四川水利,2012(06).

[4]徐建明.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思考[J].法律研究,2012(10).

内部经济承包合同 第5篇

一、青岛工区今年度定四个施工队中,引进市场经营机制,对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实行竞争,公开叫标,以竞争压力为动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根据公司公司给一公司下达的纯利润60万元指标的基础上,确定各施工队上交公司利润指标为二队(刘汉宏)25万元,一队(史武忠)、三队(王丰君)、四队(崔元军)各20万元,李张喜暂不作规定,只按现有工程上交利润、按工程造价分摊办事处费用。

三、所完成利润指标超过规定额时,奖施工队超过部分的50%;不足者,罚不足部分的50%,以调动施工队积极性。如工区总产值在1200万元以下,施工队无奖罚。

四、1、若一公司上交利润指标达不到60万元时,对欠缺部分处理如下:

⑴扣除未完成指标的施工队的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和以前年度剩余利润以弥补所欠指标。

⑵再不足部分:由一公司总承包人承担60%,其余部分由完成指标施工队分摊20%,剩余20%由各施工队均摊;如超额也按上述比例分配。

2、叫标上交利润亏损(内亏),由施工队全部清偿(扣除施工队5万元保证金及风险抵押金、节余及股本),扣除后仍不足部分,公司公司可采取停发工资及其它相应措施,清偿责任由各施工队承包人负责进行。

3、各施工队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杜绝一切重大事故的发生,凡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各施工队承担。

五、为了调动各施工队参与社会大市场的积极性,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1、凡在公司去年无业务联系的单位承揽的工程,实行上交利润指标:

⑴宿舍楼及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单位工程上交总造价的3%。 ⑵车间上交总造价的6%。

⑶底层网点、上部宿舍楼工程按照总造价的5%上交。

⑷介于宿舍与车间的其他工程为按照总造价的6%。

⑸若自己承揽工程自己干不了的,继续叫标,本施工队得其差额部分。

2、所承揽的包清工工程,只严格上交公司设备租赁费。

六、严格招投标制度,凡投标中标后自动放弃者,按总造价的1%罚款,所罚款项贴入按本次标的顺序的下一中标者,如再出现上述情况,以此类推,直至中标者不再放弃为止。

七、保证金及风险抵押金。

1、每个施工队首先落实5万元的保证金。

2、施工队中标后。再落实按投标上交利润额的20%作为风险抵押金。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不足以扣除的负无限清偿责任。

3、保证金来源:

八、如出现贪污、变相贪污或由于管理不善原因导致工程严重亏损,经查实后扣除其所有保证金、风险抵押金及股本,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指标按公司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制度见附页)执行。

十、为增加施工队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施工队节余,对宿舍楼工程内部叫标凡超过10%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不得叫标底。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

二公司: 施工队:

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6篇

承包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20xx年3月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11月6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内部承包合同 第7篇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承建的 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土建II标段 工程,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同范围

1术改造土建II标段生产辅助区工程

2、工程地点:3、中标前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零壹拾贰万肆仟柒佰叁拾元柒角陆分整 ),中标下浮后总造价为

4、工程范围(依据项目编号104、104-2-1、104-2-2、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5、116、305、306、502、503、504、204~9、溢水井、50m³软化水池、排污降温池、所有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合同确定)

5、承包期限: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日止,特殊情况按业主(发包单位)签证的延期工日顺延。

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二、承包经营及付款方式

1、乙方为本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应严格履行甲方与本工程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业主)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为: )规定的内容,向甲方以工程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收)进行施工,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施工合同 为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依法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决算造价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内,甲方收到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工程款3天内,甲方应无条件打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如甲方不及时把工程款打给乙方,造成乙方工地停工,甲方应负乙方停工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安全生产条款

乙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按规定为参与本工程的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争议,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保修期满并结清双方账目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附: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土建II标段生产辅助区工程所有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内部承包的合同 第8篇

1 项目信息收集处理的程序化与全员化

大型项目的施工范围广, 施工面众多, 内容涵盖了多种内容, 施工现场范围大, 需要与多个承包商相互协调, 并且还要管控多达为数众多的供应商和分包商。

在以往的项目中, 很多项目信息的收集工作仅是基于临时的需要, 被动收集。如需要索赔, 就去整理收集索赔的相关信息, 如遇到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经营情况, 就去采取收集相关的经营信息, 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使工作方面一旦需要信息支持时而陷入被动局面。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制度。

为了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的收集和处理, 笔者认为项目信息收集处理采用了程序化和全员化的形式, 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制度, 项目信息收集工作由管理人员被动收集, 转变为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主动申报。项目的信息收集中可以设立了专门的文档管控部门, 与此同时各部门也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应进行程序化设计, 编入了现场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 将信息收集工作作为项目上每个人必须完成的一个重要的日常任务。信息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所有部门的管理人员都必须在当日下午收工前, 主动向部门的指定的信息收集人员上报前一日的相关施工信息。经部门信息收集人员进行汇总提炼后, 由部门主管人员进行甄别处理, 将汇总的信息和数据于次日的规定时间之前, 以固定表格的形式报送主管经理并抄送给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和文件控制部门。

这样, 项目的信息收集工作完成了化被动到主动, 从单人到全员化, 由无序到程序化三大转变。信息收集更加的全面细致, 有效地减少了信息收集的遗漏, 将信息管理人员从收集信息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集中精力进行信息处理、汇总和校对工作。这样, 更能发现很多容易被忽略掉的重要细节信息, 对项目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起到积极作用, 也使得项目的执行更具计划性, 发现大量的可索赔的机会和线索。

例如, 某机场项目交通隧道的底板混凝土施工期间, 某日, 现场工程师检测混凝土供应商所提供的混凝土塌落度数值比往常加大, 有个别出仓的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该情形连续出现3天后, 质量控制部门发现记录连续异常, 即向混凝土施工部经理报告。施工经理警告了混凝土供应商, 同时, 要求常驻混凝土供应商现场人员与我方协调人员加强对出仓混凝土和现场材料的质量记录。通过了解, 该供应商由于骨料供应紧张, 在工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掺用了其他厂家的骨料, 协调员对此做了记录, 并拍摄了照片。实验室发现了该批次混凝土出现7天试块, 28天试块强度不合格, 联营体有可能遭受返工的损失。根据前面的记录, 联营体通知混凝土供应商, 其提供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 并要求包赔损失。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回应, 混凝土在出厂时的记录均合格, 反指责混凝土试块不合格是施工方在施工时浇注方法不当造成的。随后, 在工程师协调下, 双方均出示了证据, 联营体一方不仅仅掌握着试块不合格, 早期的塌落度异常的证据, 还出示了对方料场骨料照片以及之前提出的警告。据此, 工程师认定混凝土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损失。虽然之后的现场取样通过了强度试验, 没有发生返工损失, 但此次事件, 凸显了现场信息记录、分析工作的必要性。联营体细致、有序的工作方式也给工程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加深了对方的信任度, 在随后的施工工作中, 为联营体提供了更多的配合和帮助。

2 项目经营月报和周报制度

为了信息的汇集与管理, 项目在信息收集管理过程中, 可以制定月报和周报制度, 了要求项目各部门的进度资料、经营情况汇总提炼成经营情况月报 (上报管理层和董事会。月报包含本月主要施工内容与进度情况;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合同的变更与索赔情况;账单的申报与支付情况;质量、安全, 健康和环境的目标执行和完成情况;下月的进度计划和经营目标;项目的整体成本控制, 资源利用情况和施工进度照片等。这样, 详细全面的月报一方面可以成为项目总部与下属各个部门重要的联系手段, 一方面也会成为董事会和高层监督项目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之一。

项目经营周报是项目部管理层全面、宏观掌控项目各类信息的重要工具。大型项目涉及工作面广, 合同环境复杂, 会发生业主随意变更合同, 工程师对施工过程要求严格, 施工审批缓慢等不利因素。为了更好的掌控项目的发展, 应对突发状况和各种困难, 项目部的管理层可以在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基础上, 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编排周进度计划, 并由项目计划部门负责编制详尽的进度周报, 以作为项目管理层掌控项目管理的基础依据之一。进度周报的内容要非常详细, 应包括本周的各个工区的生产计划和完成情况;设备, 人员的组织配置和出勤工时情况;各种材料储备情况和需求计划;合同的变更与索赔情况;施工质量、安全, 健康和环境的数据;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等, 甚至包含了诸如每天的天气信息。详尽的准确的周报信息是建立在信息收集工作程序化和全员化基础上的, 因此信息数据将会非常准确及时, 每一条信息和数据都能寻找到相应的出处和记录。

完备的周报制度的建立, 使得周例会的内容不再泛泛, 有利于项目管理层快速作出决策, 准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也使得各项目部门不仅仅能够及时的掌控到本部门情况, 也能够了解到项目宏观情况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情况, 有利于各部门做出顾全项目大局的抉择。通过每周研究、反思经营情况, 不断微调周计划, 使得人、材、机各要素得以充分配置利用, 进度计划也更加趋于合理。对于工期延误和经营损失的原因更加容易得到正确的分析判断, 从而及时克服纠正自身原因, 也更能把握住索赔机遇。在人员管理上, 周报也为人员素质和工作技能的考核提供了参考依据。

3 项目信息存储数字化和集中化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施工要求, 大型项目在管理上最好能采用数字化的项目信息管理平台, 制作专业文档控制系统, 培训项目的IT和文控人员, 建立项目信息集中管理平台, 负责收集、更新、集中管理项目所有的往来信函, 施工信息和技术信息等。所有的项目信息均集中储存于项目主服务器, 并每周通过互联网在项目总部和相关公司主机上进行备份。并建立严格的项目信息的检索和查询系统, 为每一个管理人员建立身份ID与授权权限, 方便管理人员在内部网络上上传、共享、查询各类信息, 保证数据和文件版本的统一, 以保证整个项目的信息文档有效的管控。

如某机场项目, 在开斋节放假期间, 项目部办公室发生火灾, 30余间办公室和全部的文件资料遭到焚毁。正是由于项目信息存贮集中化的管理和备份留存制度, 才使得项目记录文件迅速得以恢复, 在2日内就重新建立了同工程师, 业主和各分包商的正常信息往来, 而项目施工工作仅仅耽误了1天。结果业主和工程师不但没有因为火灾事故给予联营体压力, 反而表示对联营体由于电器短路造成事故表示理解, 并对项目部的危机处理的迅速和高效给予了肯定和赞赏。

4 信息资料的扁平化与高透明度

大型项目涉及到的多个技术领域, 管理职能部门多, 而细分出的合同施工单项多, 是必然而无可避免的。各部门, 各技术领域间的协同合作要求项目的信息交流必须高效。计算机网络被大量应用到信息资料的管理中恰是大型项目施工的需要。

计算机网络的应用, 使得信息管理和处理更加集中化, 规避了传统的层层上报的信息收集和处理体系, 大大缩短信息的传导距离, 达到了项目的信息流扁平化的目的。大型项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了项目资料的索引查询文库体系, 联营体雇员在相应的授权条件下, 可查阅到各类管理规定, 技术规范, 施工方案等支持信息, 以及相应的施工数据和基础记录。

由于信息网络化, 项目的高层管理人员可即时通过索引, 查询到最基层的当日信息。基层的管理施工人员也同样可即时同步查询到项目管理层发布的最新各种指令。通过内部信息网络, 项目减少了部门繁复的沟通环节, 提高了信息的传导效率。出于一些文件和数据的保密需要, 项目文控部门对每个文件进行了保密分级, 对须保密的文件和数据进行了加密, 分配给项目每个施工管理人员相应的ID, 利用ID对网络使用者分类, 分级管理使用者的权限。但过多限制使用者的权限, 就会造成信息传导的不畅, 因此在信息完全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的给予使用者权限, 提高各类信息的透明度, 才能更充分的利用信息网络。机场项目采用了由部门经理权限由项目经理确定, 而普通施工管理者的权限由部门经理确定, 由文控部门统一设置。对于权限内的信息文件, 使用者可直接查阅, 权限外的信息则通过上层管理者处获得。

5 机场项目的流程化管理

流程化管理是指以流程为主线的管理方法。流程化管理是在管理大师哈默提出的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哈默提出的流程再造中, 所谓的流程有两个关键点要素:一个是顾客;一个是整体。

对于大型项目而言, “顾客”对应的就是业主和咨询工程师, 因此大型场项目的流程, 要围绕着如何满足业主和工程师的要求而制定。流程的制定也不能仅着眼于孤立的单个任务或是部门, 而要以项目的整体利益目标为目的, 强调项目的整体性, 以流程的方式链接所有的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打破了部门的职能局限, 而向着一个共同目标努力。项目流程化管理应体现出如下特点:

(1) 弱化部门职能, 突出流程, 充分强调了以流程为导向的组织模式。

(2) 流程管理注重效率, 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 以时间衔接。

(3) 重视流程结果, 以满足业主和工程师要求为目的, 倒推流程过程。

(4) 流程的制定重视整体性, 以项目整体利益为目的。

(5) 重视流程再造, 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不断的优化流程。

(6) 重视信息工具的使用。

项目的流程化的管理是以完备的项目信息平台作为载体, 以自动化、电子化的信息交流增加效率。所有的过程文件和状态都存储于网络服务器上, 管理层随时可以检查到流程的执行状态, 和处理结果。而各流程的监督者, 也会利用项目内部网络, 每天不断的以内部邮件的形式监督、指导、督促或评价流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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