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协议(中华)

2024-06-17

车辆转让协议(中华)(精选14篇)

车辆转让协议(中华) 第1篇

车辆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银 色 中华 牌汽车(车牌号:,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于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叁 万伍 仟元整(¥35000.00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表示认同。

七、双方约定于

年___月

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手印):

购车方(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_ _月

日 签订日期:

年_ _月

车辆转让协议(中华) 第2篇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本人拥有产权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的车辆:

汽车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手续齐全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无任何抵押、担保或贷款,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该车发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的付款方式:车款为(不含税费)¥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甲方分

三期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0年10月,¥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为2011年02月,¥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第三次付款时间为2011年05月,¥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2.乙方应在收到第一次付款后_30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乙方在半年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在甲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甲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说明书;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3)缴纳税费和车辆保险单等

4.乙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甲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甲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五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客运车辆线路营运权转让行为探析 第3篇

关键词:客运线路经营权,转让,申请,公共资源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已经对客运经营实行有期限的申请制度。但是该规定尚未在全国普遍得到实现。过去的营运许可都是没有经营期限的, 以营运证的转让为形式的营运权的私下交易十分普遍, 俗称炒卖营运证。一张营运证的转让从五、六万炒至十几二十万, 甚至七八十万。私自转让“营运权”本身, 也即在法律明确禁止转让, 就是这样一个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在实践过程中就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问题上却产生了激烈的争议。本文就该行为的法律效力作一一探析。

二、买卖营运证行为的本质

理解该买卖合同的性质首先要确定合同标的的性质。合同表述的标的为客运班线营运证, 营运证具有特定的内容和属性, 但这仅是交易的表面物件, 一张复印纸当然没有几万的价值, 该买卖行为真正的标的是《道路运输证》所表征的某一线路中某一辆客运车辆的营运权。班线客运线路经营权是指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授予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特定班线客运线路的权利。班线客运经营权是国家所有的无形资产。最初班线经营权的取得是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出让的。有些省市出台了一些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办法, 以及象土地二级市场一样可以二次有偿转让的办法。直至现在, 经营权交易的行为非常普遍和混乱, 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整治。因此, 社会上对于经营权究竟是一种不可转让的行政许可抑或是一种具有交换价值的财产权利概念十分模糊。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 营运权属国家所有, 其出让、转让行为必须经行政许可。也就是说营运权是通过签订行政合同的方式, 由国家有偿或无偿出让给申请人的。营运权除了为国家实现普遍服务的目的之外, 还能为营运权人带来客观的利润。因此, 营运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 但这种财产性权利并非对世物权, 而是具有相对性的合同权利, 而且是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限制性合同权利, 这是行政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

三、营运权的限制流通性

班线营运是一种公共服务也是一种公共资源, 国家可以有偿或无偿出让。如上所述, 营运权既然有财产属性, 在理论上也就可以流转。但是有两个因素限制了营运权的自由流通。第一、营运权以行政合同的方式取得, 属于合同权利,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 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 合同当事人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合同义务, 否则就构成违约, 可以导致赔偿甚至合同单方解除。第二、这种财产性权利具有特殊性, 也就是说它的行使关系到公共资源的分配和社会公共安全, 因此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 对其设定了行政许可。目前在一些允许营运权有偿转让的地方, 对有偿转让行为也特设一定的场所和程序, 甚至对转让的最高价也设定限额。对新的受让人, 运输管理部门必须审定其资质, 另行发放行政许可。以保证营运权行使的资质要求。

营运权并非完全禁止转让, 在行政许可的前提下, 营运权自然可以流转。但是未经行政许可的私下交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4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不得转让、出租) 所明令禁止的。

假定营运权可以自由流转, 新的受让人不受行政监管, 不受资质限制, 无须获得许可, 那么最初的行政许可就失去了意义。经营权的流转完全可以藐视国家行政, 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 交换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或者是增加了活劳动、或者是类似土地资源的自然增值。班线营运权由于资源稀缺、供少于求, 且对授权对象的资质要求比较高, 导致了私下交易时价格翻升, 远远超过了转让时出让价格的现值, 甚至原始的出让价格。因此很多人在买和卖之间获取高额差价。此时, 营运证本身所证明的线路经营权力已经不再重要, 而成为纯粹的商品。我们知道, 公共资源的定价不是单一服从市场规律的, 公共资源因其公共属性, 更加着重于普遍服务和其社会功能。客运线路的营运权在政府审批时就是无偿的, 或者合理的有偿出让, 目的是为了保障低价的公交普遍服务。个人无权将社会公共资源变相地作为商品买卖, 从而损害公众利益。从公共安全的角度讲, 任何经行政许可的营运权人都无权将该权利以出租、转让等形式授予他人。

因营运权的本质是带有行政许可的合同性权利, 行政许可以及合同的双重限制导致营运权的限制流通性, 所谓的转让也是重新申请而取得行政许可, 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流通。

四、关于合法性争议的产生

在实践中, 将营运权单独剥离作为转让标的的是一种形式。另一种形式则是“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持有人将道路运输经营权发包给个体, 而个体则将该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从合同法的角度看, 则是经营权人二次发包, 次承包人又再次转让营运权的过程。二次发包和转让都是在隐瞒了总发包人———国家的情况下发生的。

笔者认为, 在客运营运权承包经营的情况下, 认定二次发包和转让是否合法要视个案而定。关于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争议也往往由此而起。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方式。班线营运权在归属企业之后, 在不违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当然也可以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自主处置。企业承担安全监管义务, 而承包人在企业的监督之下经营该公交线路。这种经营模式并不违背法律设置资质要求的目的所在。但是用承包合同掩盖挂靠的情形下, “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也是无效的。现实生活中, 辨析承包关系和挂靠经营并非难事。但在实践中, 由于法律事实的证明要靠举证来完成, 形式上的承包关系拥有明确的合法证据, 而证明挂靠关系的证据很少存在, 因此要证明是挂靠而非承包关系非常困难。很多案件当中, 当事人就是利用了合法的承包关系做掩护, 成功达到诉讼目的。在该类案件中, 作为发包人的营运权人的证词非常关键。

由于历史原因, 营运权转让的现象在全国都普遍存在, 涉及到的各方利益非常复杂。在确认合同的无效性问题上, 实践中历来非常慎重, 况且关系到广泛的利益群体。因此当事人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 也谨慎地选择请求权以规避该类争议问题。尤其是在认定转让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无效的问题上, 争议颇大。由于历史上的制度缺陷, 营运证炒卖的行为普遍存在, 营运权连环转让, 一旦最后一次买卖认定为无效, 就会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 之前一连串的买卖行为都会导致无效。届时将导致的诉讼和社会效应不是简单明确的法条所能解决的。但是笔者认为, 法律自有其引导性和警示性作用, 法律一旦制定就不能再引用“法不责众”的社会理念。否则其容忍态度导致的社会危害会比依法判决导致的问题更甚。

五、结论

营运权为国家行政许可并以行政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合同权利, 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和行政监督的存在, 营运权不得自由转让。其转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 不仅扰乱营运市场经营秩序, 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目前营运市场上因营运权转让造成的纠纷为数甚多, 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令和制度引导, 当事人对该类事件尚无正确的预见。在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措施之后, 一部分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继而损失责任分担的问题酿成诉讼。笔者认为这种营运权转让行为虽然尚未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止, 但其存在的理由均不足以否认其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3]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

车辆转让协议(中华) 第4篇

袁斌受伤后,因医疗费花费巨大没钱继续治疗,于全也因为家庭拮据,拿不出钱来赔偿。2008年3月2日,袁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于全、小波连带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法院最后认定小波将报废车辆转让给他人使用,主观上有明显过错,应按30%过错赔偿袁斌27000元。法院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得到赔偿款后,袁斌继续进行治疗。后经鉴定部门鉴定,袁斌因该次事故共构成两个十级伤残。2012年11月4日,袁斌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于全和小波连带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0万元。

案件审理后,法院判决小波和小波连带赔偿原告20万元,小波赔偿其中50%,10万元。双方接受判决没有上诉。

[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讓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所以,法院的判决时恰当的。

公司车辆转让协议 第5篇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为达到公司和私车所有人互惠互利的目的,公司鼓励业务骨干和部门经理职务员工购买私家汽车,并对购车人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现公司车辆以低价卖给员工,员工竞拍公司车辆前提是必须用于公司工作,2年内不得私自将车辆销售。

竞拍成功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2年的服务合同,如合同期内主动离职或因业绩被末位淘汰的,需按该员工买车时的折旧残值为标准,补齐车辆款,(如员工竞拍车辆价值1.5万元、车辆价值实际价位在2万元,各种原因导致员工不能为公司服务规定年限的,员工应按照车辆实际价位补给公司差价0.5万元)。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目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 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

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 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证号______)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车辆非重大事故车辆(重大事故包括泡水、严重撞击、火烧、发动机改动等)

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三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实际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员工实际支付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由______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 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20%)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

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______方(做好签收手续),由______方负责办理手续;______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______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同时______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______)。

(六)_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规费不齐、违章或违法行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在车辆交易确认后,所属车辆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 %(人民币______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保险单

第八条:附加条款

1、员工竞拍公司车辆前提是必须用于公司工作,公司承担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养以

及修理费、保险费公司不再承担。

2、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财产安全、保护个人生命安全为第一重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非法盈利性拉客或拉货、严禁肇事逃逸。凡有违反者所出事故,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公司不承担任何后果、不出资、不出人协助处理事故。

4、车辆购买保险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购买险种,不按规定购买的车辆、公司有权取消车辆补贴资格。

5、补贴标准:轿车/越野/皮卡车:一类地区0.7元/公里、二类地区0.75元/公里、三类地区0.78元/公里。

面包车:一类地区0.65元/公里、二类地区0.7元/公里、三类地区0.75元/公里。

6、并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车辆转让协议 第6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就甲方同意将自有的班线公交车一辆有偿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车辆情况:该公交车线路为武山—旱坪1路班线车,车号:甘E14033.2、转让价款:双方商定转让价款为21万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3、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该车转让款。

4、其他约定:

(1)签订该协议时,甲方将该车及相关手续全部移交乙方(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证等与该车相关其他手续)。

(2)该车转让之前该车如有未缴纳的相关规费及其他事宜由甲方负责清偿和处理;该车转让之后如发生与该车相关规费及其他纠纷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

5、双方商定在2014年无偿配合乙方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6、相关该车燃油补贴、财政补贴及其他补贴,转让之后全部由乙方受领。该车之前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服务质量

保证金等所有权均归乙方。上述事项领取期间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车辆转让款3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中间人:

年月日

车辆转让协议 第7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一辆

,车牌号为

卖给乙方,双方协商车价为

元(大写:),乙方一次性交清车款,将随车手续和车辆一并交给乙方,以后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补充事项:签字之日前有违章由甲方处理,乙方必须一周内办理过户手续,不过户甲方有权将车扣停。

自签订协议以前,有关车辆所有事宜由甲方承担,签订协议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日期:2016年

车辆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一辆金杯轻卡,车牌号为甘M-56405卖给乙方,双方协商车价为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交清车款,将随车手续和车辆一并交给甲方,但不过户,以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内因交通所造成的债务及交通责任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合法齐全的车辆手续。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车辆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一辆桑塔纳2000车,车牌号为:甘M-38028卖给乙方,双方协商车价为

元(大写:),乙方一次性交清车款,甲方将随车手续和车辆一并交给乙方,但不过户,以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内因交通所造成的债务及交通责任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合法齐全的车辆手续。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车辆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

车,车牌号为:

卖给乙方,双方协商车价为

元(大写:),乙方一次性交清车款,甲方将随车手续和车辆一并交给乙方,但不过户,以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内因交通所造成的债务及交通责任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合法齐全的车辆手续。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乙方所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于2015年6月25日将甲方甘M-21690东风自卸车卖于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甲方将甘M-21690东风自卸车以叁万贰仟伍佰元的价格卖于乙方,车款于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自买车之日起,该车以前的一切债务,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及车辆有关的任何责任乙方概不承担,车辆未审,其它手续齐全,车辆续审及过户手续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

方(签字盖章):

方(签字盖章):

证明人(签字盖章):

车辆转让协议(最新) 第8篇

出让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昌城镇村,身份证号码:,电话:

出让共有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昌城镇村,身份证号码:电话:,系出让人之妻。

出让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昌城镇村,身份证号码:,电话:

出让共有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昌城镇村,身份证号码:电话:,系出让人之妻。

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下述车辆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辆与价款

出让人与共有人自愿将其共有的鲁G47375号冷藏特种车(车牌号:鲁G47375号; 发动机号:号,车架号:)一辆转让给受让人及其共有人。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0000.00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元。受让人在协议生效时,一次性付清该转让款。

二、车辆过户与交付

1、该车待过户条件成就时予以过户,过户费由受让人承担,出让人须协助并保证受让人能办理过户登记。

2、该车在受让人支付上述款项同时交付给受让人,并交付该车保险单正本、副本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营运证原件等及其他随车配置物品。

3、如受让人再次转让该车辆,出让人同意按再次转让协议内容直接与次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三、权利担保与违约

1、出让人及出让人共有人为该车辆的全部共有人,如此后出现其他共有人由此两共有人负责处结。

2、出让人保证本协议生效前该车没有被查封、冻结,其上没有抵押权等它项权利。如有权利瑕疵由出让人自行处结。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违章、及债务等全部由出让人负责处结。之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受让人自责。

4、如车辆交付前或交付后因出让人的债务等原因引起的查封、冻结,由出让人全部处结;出让人及共有人车辆交付以后不得再行以此提供抵押担保。如因此受让人承担责任的,受让人享有对出让人同等的追偿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保全以及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等。

四、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可解除本协议,出让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1)年审时出让人不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购买保险等所需材料。

2)未及时处结车辆被查封、冻结或抵押事宜;

3)车辆交付后又在其上设定抵押权;

4)符合过户条件时出让人不过户。

五、争议解决及生效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或由受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各方均签字车辆交付后生效。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分持一份,一份过户备案使用,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约定:

各方对本合同项下填写的联系方式负责,同意按照所预留地址寄交相关书面形式资料,各方同意手机信息视为书面形式资料。如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事实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出让人:

出让人共有人

受让人:

受让人共有人:

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

附:

1、出让人户口本复印件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 第9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两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一半的股份(即 %)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已购买的 挂车(牵引车牌号为,挂板车牌号为,发动机号码:,车架号:)作价 万元,甲方自愿将该车辆 %的股份(作价 万)转给乙方。转让后,该车辆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即甲乙双方各享有该车辆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和处置权。

第二条 转让款支付方式:乙方首先给甲方支付 万元现金,剩余 万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三条 现该车辆所欠购买公司的尾款已全部付清,该车辆已由公司转入甲方名下,并以甲方的名义办理了相关营运证件,虽该车辆所有营运证件是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但实际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各享有 %的股份。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一方不愿参与经营,另一方可以优先购买另一半股份。

第五条 该车辆今后在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以各种费用(包括车辆检修、保养、维护、事故、受损等)以及营运过程中的亏

损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盈利,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第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以该车辆作抵押向外主张借款和向银行贷款,如果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确需要向银行贷款,双方必经共同到银行部门出面办理,任何一方不得委托另一方单独办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股份转让给他人,但必须事先通知另一方,并协助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动车辆转让协议 第10篇

甲方(售车方):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愿意将其购置的电动车转售给乙方: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电机号:,甲乙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以人民币:仟元整(小写:元)将该车辆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辆的来源合法,车辆证件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三、甲方在 2013年月日时分把车交付给乙方,该车交付前甲方所发生与该车有关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该车交付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该车辆属于未上牌车辆,日后在办理上牌入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并提供上牌入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五、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电动车,故签订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对电动车现场检验及车辆状况表示认同,成交后双方不再对车辆的质量及价格有任何异议。

六、随车交付证件有:□合格证□保修证□发票□收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车钥匙□说明书;

七、备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协议书一式两份,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签字):

机动车辆转让协议 第11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自用的汽车壹辆转让给乙方,并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登记证号:

车辆购置证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转让后所有权、使用权及处分归乙方所有,转让金额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保证该煨来源及产权的合法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并保证先无扣押、查封、抵押、转让等行为,转让时负责提供车辆所需要的合法证件。如上牌 手续不合 法,乙方可提出退车处理,甲方应按合同成交款如数退还给乙方。

四、在转让时甲方提供给乙方己盖好公章的年检表、过户表以及处理过户用的空白证明,乙方自行办理年审及过户手续。如乙方需要,甲方应协助代理。

五、在转让之日前所发生的俩债务由甲方负责,该车转让后,乙方在使用该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以及任何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补充事项: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车辆转让协议(样本) 第12篇

卖车方:

买车方:(以下简称为甲方)电话:(以下简称为甲方)电话:

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平等协商,就甲方出售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基本信息:该车牌号为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2、此车成交价,甲方负责此车在年月日之前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经济纠纷等一切责任;车辆成交之后(年月日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交通违章、经济纠纷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此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车辆转让协议 第13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拥有的雪佛兰乐驰小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色_______牌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签字: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车辆转让协议书 第14篇

1、甲方将自己名下的一辆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 。

2、卖车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付款方式如下:

本车为甲方以按揭形式从景德镇福特4S店购买,签订本协议时剩余还款金额为此处剩余还款金额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时一次性给付甲方除剩余还款金额之外的全部购车款,即 元。

3、甲方已经于本协议签订之时将本协议汽车和与汽车有关的所有手续、材料交付给乙方。乙方已经对车况、外观、内饰及手续认可。

4、本协议汽车是分期付款车,签订本协议以后的贷款和汽车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汽车能办理过户时,甲方必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6、汽车交付给乙方以前,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违法问题由甲方承担。交付以后的车辆一切交通违法及日常行车所造成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汽车办理过户手续以前,乙方必须给汽车上全险。除上保险以外,甲方对乙方使用汽车不做任何干涉。

8、本协议签订后,任何单方不能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中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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