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生态文明建设

2024-06-01

村级生态文明建设(精选6篇)

村级生态文明建设 第1篇

中山市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

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中山市自1999年以来连续七年实现遗体火化率100%,”三道两区”范围内的清坟工作基本完成,公益性骨灰寄存设施的建设亦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进一步规划和理顺中山市骨灰寄存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有必要科学规划和建设绿色生态村级公益性公墓,从而实现骨杰处理形式的多样化、人性化、科学化,促进中山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建设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深化殡葬改革,就是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加强殡葬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探索骨灰处理多样化是我们寻求的一条使殡改成果得以巩固、继续深化的道路。推动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顺庆时代的要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趣社会的体现。

二、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设置原则

(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原则。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二)科学化、园林化原则。提倡生态增发多样化,如树葬、花葬、草坪葬等;骨灰必须深埋,地表无坟头;墓碑安放采用平置式、斜卧式或竖放式,墓碑颜色一般不选用白色石料;对现有的村级公益性墓地进行科学改造,实行生态葬法,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三)

公益性原则。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标准,实行年度检查和社会公告制度等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殡葬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四)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作为区域性社会公益服务设施,必须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市民政局根据镇区人口分布和地理环境等情况合理规划布局,严格控制墓园规模和数量,并向社会公示,使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依法、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发展。根据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为了稳妥推进绿色公墓的建设,可实行以点带面,在2006年首先选择黄圃、南朗、沙溪、横栏四个镇开展建设工作,在2010年底前,根据各镇区实际情况开展建设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工作。

三、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设立条件

(一)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必须符合我市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夺乡建设规划。

(二)建设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要尊重当地村民意见,选址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经市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立项兴建。

(三)坚持合理布局、限制发展。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布局要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殡葬管理法规要求。要严格限制墓穴式公墓的发展,凡已寻觅骨灰楼的镇区,如符合相关条件,可给给予优先考虑。

(四)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能遵守国家、省和市有关殡葬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杜绝一切殡葬违规行为。

四、申请建设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程序

(一)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前,必须向建设规划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报送规划设计方案。兴建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所在镇政府及市殡葬管理处初审后,由市民政局予以审批。

(二)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立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申请报告;

2、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3、建立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4、场地使用权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

五、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

(一)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应视规模大小设置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墓行政、业务、财务、环境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二)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在墓园内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采用与殡葬政策相背离的殡葬方式。

(三)墓园内墓穴任何人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新建成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墓穴为一平方米,每个墓位之间间隔为1米,可选择树葬、花葬或草坪葬,其选择的墓碑必须根据市殡葬管理部门规定的形状、大小制作,同一墓区内墓碑款式及朝向必须统一。

(四)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收费。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照保本原则进行合理成本核算,经原批准兴建机关审核后,报同级物价部门审批。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向群众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骨灰安置的殡葬服务收费应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民票。

(五)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应当建立规范、完善的骨灰安置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在开展业务时应当查核服务对象的有效证件,验明骨灰身份来源;应当详细记录骨灰(骨殖)来源、身份、存放的各项资料,确保证明,材料齐全,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七)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安全措施,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生产和动作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要搞好墓园的绿化美化,推行墓碑的小型化、艺术化;周围环境保持卫生、整洁、肃穆。

(九)对违规扩大服务范围的,由相应殡葬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违规进行经营性收费的,视为非法经营性公墓处理,除责令其停业整顿外,没收非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必须在第一季度前向市殡葬管理处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工作总结、财务收支情况、服务管理动作情况等),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积极配合市殡葬管理处进行年检工作。村级绿色生态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由市殡葬管理处会同镇民政部门进行初检后,由市民政局负责综合评审。

村级生态文明建设 第2篇

平台建设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对各位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对市局各位领导多年给予巴彦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厚爱表示诚挚的谢意!

下面,就我县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以简要汇报。

一、村级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我们巴彦县有18个乡镇,116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3万人,属于农业大县。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把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大事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县116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了机构、配备了专人、落实了场地,全部挂牌开展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了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去年以来,我局积极主动的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县116个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并于去年10月份统一 1

制作扁牌,同意挂牌。建站率达到了100%。

(二)加强了村级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落实了人员。我们指定村会计作为协管员,每月给予150元的工资补贴。二是加强了培训。我们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村级协办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村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都能初步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热情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真正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建立了以群众满以为标准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奖惩、工资等环节挂钩,做到奖惩严明,从而在基层劳动保障队伍中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树立了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了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制度。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和实施了五个方面的制度,即就业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制度(含劳动力供求资源管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维权保障),社会保障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基层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制度和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统一制作了揭示板,悬挂上墙。

(四)加强了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基础建设。

全县116个行政村都落实了办公场所,兑现了岗位补贴,稳定了队伍。

(五)加强了对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管理考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服务平台建设,把村级服务平台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了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确保了建站率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村级平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省厅和市局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建设投入不到位。办公必备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都没有配齐配全。二是信息网络建设不到位。全县116个行政村信息网络还没有与县级联网。三是村级协管员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

第一,坚持为经济发展中心任务服务。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制定贴近经济发展、贴近农民增收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社会保障、维护权益工作规划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主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使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第二,坚持做好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服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开展劳动保障法规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村组、进农户活动,千方百计把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服务到位,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到位,推动党和政府的劳动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坚持做好劳动保障基础台帐服务。要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劳动保障基础台帐、数据库和档案资料系统,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保持畅通,全面、及时、准确的为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为制定政策和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依据。

第四,坚持做好农村就业服务工作。要继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与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协调,组织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规模的转移就业、稳定就业、维权就业、无后顾之忧的就业。

第五,坚持做好农村社会保障服务。认真落实省政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主动的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社会保险费征缴记录、社会保险费发放等服务工作及老农保问题的解决衔接工作,做好辖

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参保对象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跟踪一生的数据档案体系。为全面加快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步伐,为更多的农民群众提供社会保障优质服务。

第六,坚持做好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要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合同、定工资、参保险、履合约,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及时调解处理工资拖欠、参保缴费等劳动争议纠纷,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劳务纠纷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村级文化礼堂内涵建设初探 第3篇

文化礼堂是文化乐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礼堂的主要内容是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等“五有”为基本要求, 建成集思想道德建设、文体娱乐活动、知识技能普及于一体的农村文化综合体。按照“文化礼堂、精神家园”的功能定位, 融合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文体活动等功能, 使其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和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 最终目的是要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发挥文化对人的精神抚慰作用和凝聚作用, 培养共同价值观, 牢筑农民群众的精神支柱。

今年是文化乐园试点建设年, 重点在文化特色鲜明、历史文化村落、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美丽乡村精品村或特色村, 率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文化礼堂。合肥市、黄山市、马鞍山市、六安市都立足自身实际, 在建成首批20个村级文化礼堂基础上, 大力加强内涵建设, 结合当地传统民俗文化特色, 积极探索“五类活动”进礼堂, 规范文化礼堂活动内容和程序, 提升文化礼堂内涵发展。

一、“传承留记忆”礼仪活动

一是全民参与的传承活动, 在文化礼堂建设中走访农村老人、能人深入梳理村庄特有的文脉, 挖掘村庄优秀传统文化;本村在校学生梳理村史, 参与“四墙”设计, 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聘请乡村“草根”专家编村歌、定村训, 推进农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发动全体村民唱村歌、跳村操, 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文化奠定基础。二是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在端午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期间, 解读节日的来历, 承载民族记忆、文化内涵, 旨在振荡中老年观众的记忆与思考, 引领青少年观众的新奇与向往。三是特定人群的礼仪活动。结合重要节庆和村民结婚、参军、入学等特定时节, 组织学子启蒙礼、新人入村礼、参军欢送礼、孝老爱亲礼等富有村庄特色的礼仪活动, 让村民在传统庄重的仪式中净化心灵, 铭刻记忆。

二、“美德扬和气”评比活动

一是全民“评”, 组织开展市、镇、村三级“最美”系列评选, 通过村民海选、组织公示, 评选出广受村民认可的的好婆婆、好媳妇、好邻里、致富能人。二是四墙“展”。通过“四墙”展示“寿星榜”“能人榜”“孝悌榜”“贡献榜”等, 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 促进互评、互比、互学, 将积极的价值追求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给农民, 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代化、大众化的良好宣传氛围。三是典型“讲”。利用“讲堂”, 让本地中的“道德模范”“平民英雄”“阳光少年”“好青年”“文明示范户”“五好家庭”, 以及诚信仗义、助人为乐等方面的典型人物现身说法, 用身边人、身边事, 感染人、熏陶人、引领人, 激励村民向先进典型学习, 争做道德正、为人好、本领强、受村民尊敬的人, 形成崇尚榜样之风。

三、“热闹聚人气”大众活动

一是大众文体活动, 结合“送文化”、文化走亲等活动, 积极利用“种文化”成果, 开展民意调查, 根据村民意愿, 在文化礼堂中组织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加、能够参与的跳排舞、办晚会、体育比赛等群众认可度高的各类文体活动。二是特色文化活动。挖掘地方品牌活动, 举办下编织节、拔河节、葡萄节、山核桃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活动, 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 让百姓群众变成文艺活动的参与者、表演者、组织者, 变成了弘扬美德、倡导健康休闲、倡导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三是学知学技活动。利用讲堂, 开设乡村业余学校,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特别是新时期的惠农政策, 架起党和群众联系沟通的新桥梁;开展实用知识和致富技能培训, 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经营能力, 推进农村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现代科学、法律、网络、健康生活等知识教育, 增进农民科学素养, 提高农民现代生活质量。

四、“惠民树正气”服务活动

一是主题活动进礼堂, 结合文明创建和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 深入挖掘和弘扬乡土文化, 精心设计活动主题, 经常性举办各类贴近群众生活、体现凡人善举的主题活动。二是部门资源进礼堂。利用原有“五送六进”品牌, 根据部门资源和农村实际需求, 整合农办、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团市委、司法局等多个部门的资源, 形成“孝老爱亲、和谐邻里、健康生活、遵纪守法、清洁卫生、文明过节、惠农政策、实用技术”等“八进乐园”服务菜单, 精心组织农民健康知识宣讲、种植技术下乡、民间艺术辅导、农家乐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三是志愿服务进礼堂。充分发挥当地退休老干部、文艺爱好者和社会各界文化志愿者的作用, 实施名医进村义诊、礼仪进村传授、茶道进村表演等“文化志愿服务进礼堂”工程, 促进农村文化建设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 与传统美德、地方文化相融合。

五、“开放汇民意”议事活动

余姚市村级生态河道建设初探 第4篇

【关键词】:村级 生态 河道 建设

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6-0044-01

1 基本概况

余姚市地处浙江宁绍平原中部,北濒钱塘江,东接宁波港,市域面积1527km2,其中山区、丘陵805.09km2,占53%,平原占全区平原面积的6.5%;余姚全市河道1579条km,其中市级河流14条,乡镇级河流237条,村级河流1328条。

2 存在问题

近年来,余姚市的河道整治主要围绕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等方面,对村级河道的关注程度较少,河道建设主要考虑的仍是安全与美观,离生态河道建设目标尚有一定距离,目前我市的村级河道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还存在以下问题:

(1)盲目填埋河道,水面率减少。

(2)忽略了河道自然岸线的合理性,使自然河道中主流、浅滩和急流相间的格局改变。其实,河道自然曲直的岸线更容易产生美感,又有利于削减船行波,有利于水生物生长,恰到好处地维持河道自然岸线是生态河道建设取得成效的前提。

(3)河道被硬化、渠化,变成了人工渠道,断绝了人与水的亲近关系,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没有了“水上的东西”,河也就没有了生命力了。

(4)污染严重,河道生态功能遭到破坏

3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原则、目标及措施

3.1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原则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要从安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应等多方面来考虑,既要恢复河道的自然功能,又要满足人类赖以生存的要求,以“回归自然”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为生态河道建设原则。“回归自然”是恢复河道原有的自然功能,满足村民生活生产的用水需求,具有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以人为本”是满足人类活动的需求,处理好人水和谐相处的环境,具有亲水、安全的特性。通过对村级河道的整治,为村民营造居住舒适、环境美观、水清岸绿、和谐自然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使生物多样性得到改善。

3.2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目标

通过村级生态河道的建设,对河道生态系统涉及的水系整治、水质保护、休闲娱乐、沿岸绿化等统筹规划,以达到生态河道建设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如下内容:

水质目标:遏制水污染恶化趋势,使水质得到全面改善,实现水清的目标,为恢复和重建水生态系统,为形成沿河生态带、景观带奠定水质基础。

河岸整治目标:通过村级生态河道的建设,使分散的、孤立的水系联成流动、循环的水网系统,满足亲水要求,达到水系的连续、整体和通畅的目标。将村级生态河道建设与村庄整治结合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联系起来

生态目标:在水质改善基础上,通过植被体系建设,使沿河植被和水中生物得到恢复,做到水清、岸绿,实现河道水系生态化。在清淤、疏浚的同时,配套建设生态护岸和生态圩堤,推行河道长效保洁制度,有效地稳定了河道形态和恢复了河道的各项功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3.3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措施

目前,采用传统设计理念而忽略生态环境的河道整治方法,已被普遍否定,采用人水和谐的设计理念建设生态型河道已成为趋势。村级生态河道作为一种新概念的水利工程,它以保护、创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为前提,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效果,把护岸由过去的混凝土等硬性人工建筑改造成为水体和土体、水体和生物相互涵养且适合生物生长的仿自然状态的护坡。

3.3.1保护水面,还河道以空间

在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同时要提高村民对河道保护的意识,让村民意识到村庄环境的美观和整洁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无穷的乐趣。另外在农村河道整治实施中,根据不同河道等级,不同河道功能,布局不同的护岸生态格局:在农村主要河道以建设高标准护岸形式为主;在村庄河浜以低矮生态护岸为主;在农村小河浜,把水生物、土看作材料,尽量建设湿地生态,在河床斜坡、圩堤顶部都要求植树造林,营造生态。

在我市自2006年以来共对全市14个村的村级河道完成了试点建设,整治后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的河道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3.3.2保持河道自然的蜿蜒、曲折

在村级生态河道建设中,顺应河势,因河制宜,尽可能地保持河道原有的蜿蜒、曲折走向,恢复河道的天然形态,降低河床的坡降,减小河水对两岸的冲刷,同时可降低防洪堤的高度,如若需要裁弯取直,则应进行充分地论证。在阳明街道潘巷村的河道建设过程中,在满足村民灌溉用水的基础上,基本保持了河道原有的形态和走向。

3.3.3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建设生态护岸

传统的浆砌块石、混凝土护岸是一个封闭系统,只考虑了行洪排涝功能,没有考虑生态功能,使一些水生动物失去了生存和避难场所,阻止了水体与土壤的渗透交换,丧失了自然堤防固有的调节水量和水体自净的作用,所以建设生态护岸必须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在余姚市村级生态河道护岸建设中主要采取了采取自然土质岸坡、自然缓坡、植树、植草、干砌、块石堆砌等各种方式护堤,采用木桩、木框加毛块石等工程措施。

3.3.4加强河道保洁,减少河水污染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是个民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引起普遍关注。为了切实加强余姚市村级河道的保洁工作,根据《余姚市河道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成立了专门的保洁队伍,以便将河边垃圾及时清扫,将飘浮在水面上的脏物、树叶等及时清出。

4 结语

村级生态河道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使我市所有的村级河道恢复生态功能,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如果还停留在传统的建设理念上,就水利而搞工程,则与当前全社会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极不相符,也达不到建设生态河道的目标。因此,在村级生态河道建设过程中,要拓宽思路,将河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知识融为一体,努力构建和谐的人居环境。

参考文献:

[1]韩玉玲 岳春雷 叶碎高等《河道生态建设-植物措施应用技术》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年 

村级阵地建设文件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村级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省、市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加强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进程,按照“工作制度化、队伍职业化、管理合同化、服务系列化、阵地标准化、考核经常化”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建立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谐、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任务要求

(一)完善为落实村计划生育职责任务,推进工作制度化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月初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召集村支两委成员、村计生专职主任、计生协会会长或秘书长、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村计生专干专题向村支两委、计生协会报告上一个月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和下个月工作任务计划。村级根据本村工作实际或按照镇计生办当月工作安排和反馈提示的服务信息,研究落实、分解当月工作任务,对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实行公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村级工作例会要形成会议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计生办监督落实,另一份留村级存档备查。

2、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支村两委成员实行分组包干的办法,每个组级信息员至少有一名两委成员联系,协助组级信息员共同抓好组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掌握组内人员的计划生育信息。在村干部包组的同时,每位党员干部负责联系一户以上计生重点户和外出流动人口,及时准确掌握联系户的有关信息。镇联村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联系村的工作协调、督促其相关业务指导。

3、健全落实管理服务制度。完善村级统计台账登记、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统计资料报表管理、《服务手册》发放、《生育证》报批、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需求信息收集分析使用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项管理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村干部及计生人员工作职责,开展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4、深化评比表彰制度。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由支村两委组织制定具体评分标准,发到每家每户,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根据落实情况确定最后评选结果,结合村每年开展的好婆婆、好媳妇、模范计生家庭、少生快富标兵等评选活动一同表彰,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共建和谐幸福家庭。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出现过错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计生专干,由镇党委、政府落实责任追究措施。对出现严重问题或当年度未完成责任目标的村,除重点管理、经济处罚外,行政村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支村两委成员、计生专干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并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二)健全村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推进队伍职业化

1、选好配强支村两委班子。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对村(居)党支部书记缺职的,在三个月内选配到位,充分发挥支村两委班子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工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成绩挂钩,由镇政府根据村计生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兑现。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的村(居),对村支部书记予以重奖。

2、完善村计生专干职业化管理。按照“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女性化”的标准要求,配备村计生专干,由年龄在3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生育、热爱计生工作、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育龄妇女担任。村计生专干实行公开竞聘、逐级审批、统一培训、持证上岗和乡聘、村用、市备案管理制度。村计生专干工资纳入镇、村财政预算,依据镇计生办考核结果予以发放。村计生专干工资与计生工作成绩直接挂钩,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半年予以兑现。村计生专干工资不低于村支部书记80%。

3、健全组级信息员队伍。按照每组一名的模式,每组设立一个组级计划生育信息员。参照计生专干的任职条件,由计生专干提名,通过本组已婚育龄妇女选举产生一名小组长。组级计生信息员可以兼任村计划生育统计员、药管员、宣传员。组级计生信息员的报酬、待遇实行定额补助或误工补贴的方式,由村级统筹发放。

4、强化协会组织建设。按照协会《章程》选举和配备计划生育协会有关人员,建好协会理事会和会员活动小组,原则上会长由村支部书记或退下来的有威望的老干部担任,秘书长由村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长由组级计生信息员兼任。建立会员档案,会员入会应由本人申请,理事会批准,会员人数要占总人口数的10%以上,由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知识分子、老模范、致富能手和育龄妇女组成。协会会长的待遇报酬参照育龄妇女小组长的标准予以兑付。

(三)落实村民自治措施,推进管理合同化

1、建立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靠协会组织,实施“四民主一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发动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自主、自觉地完成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并开展生产、生活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

2、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对计划生育重要事项,如优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三结合”帮扶户和帮扶措施的确定、违反《章程》及合约管理的计生对象的处理处罚等,村委会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3、实行合约管理。每个村(居)都要通过《合同书》的形式,规范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行为,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建立违约金制度,运用诉讼程序解决合同纠纷,并把各项权力、义务和责任落实到位。①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级实际,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民主制定《村规民约》。村委会本着精简、管用的原则,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通过《协议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落实学习、宣传、管理、服务、生育指标报批、节育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协议书》的形式确定下来。②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对流出的育龄妇女进行登记,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与其分别签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③签订孕期保健服务合同,落实孕情跟踪服务措施。④签订晚婚晚育合同。每年年初,在做好出生人口预测的基础上,村级于3、4月份集中开展未婚青年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引导其签订《晚婚晚育合同》,对已达到法定婚龄尚不到晚婚年龄的未婚青年,实行联系户制度,定期上门搞好服务,监督其履行合同。

4、发挥民主监督。村民代表会议要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村民意见,接受建议、批评和监督。计生专干和组级计生信息员对村民和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力的,村民、村民代表可提出调整或罢免建议。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干部、党员、会员本人及家人和联系户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作为村级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以村级“六见面”服务为载体,推进服务系列化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抓好“六见面”为主要内容的月访视见面活动,结合访视见面,针对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提供群众满意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采集和随访服务。

1、婚前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强适龄青年婚育指导,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未婚青年专题培训班,以举办学习班、发放宣传材料和远程电视教育讲座等形式,普及生殖保健科普知识、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引导广大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加深对生理卫生知识、避孕节育知识的了解,并做好建档管理工作,以合同的方式规范婚育行为。

2、生育服务。及时填报新婚信息,对不到晚育年龄或近期不愿生育的育龄夫妇,要将避孕药具送到家,做好药具随访服务,避免出现意外妊娠。对符合办理《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提前一个月登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为初次生育的育龄夫妇发放《服务手册》,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对要求再生育的育龄夫妇,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帮助育龄夫妇办理二孩生育证,指导持《服务手册》、《生育证》育龄妇女签定《不选择鉴定胎儿性别和流引产保证书》。

3、优生优育指导。对持《服务手册》和《生育证》的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孕期保健指导,实行孕情全程跟踪服务,每个季度组织持《服务手册》、《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到镇服务站健康查体及孕情检测服务一次,并指导服务对象在孕两个月内上报孕情。

4、避孕节育服务。协助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对需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在其充分知情的基础上,指导自主选择以长效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为产后满月的育龄夫妇提供多种可选择的避孕药具,并对药具性能进行详细说明;指导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三个月之内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放置宫内节育器或采取其它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一个月之后实施绝育手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

5、随访服务。做好产后和各种节育术后随访工作。①使用避孕药具随访:村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全村使用药具对象上门随访一次,做好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登记工作,了解服务对象是否按时服用、使用效果、副反应及处理和经情等,并由随访对象在随访记录上签名。②放置宫内节育器随访:放置宫内节育器后一般在3天、7天、1个月、3个月、半年、一年分别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复查。③女性绝育手术随访:一般在术后3天、7天、三个月内每月随访一次,手术半年后每半年随访一次。④男性绝育手术随访:一般术后3天、7天和3个月、半年和一年分别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⑤流引产手术随访:一般术后3天、7天、两周和一个月随访一次。⑥产后随访:一般产后出院3天、7天、两周、1个月分别随访一次。⑦皮下埋植术后随访:一般术后7天、一个月、半年、一年分别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

6、信息收集及处理服务。①信息收集。建立完善《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卡》、《育龄群众需求信息记录报告单》和《育龄群众需求信息办理情况反馈单》使用制度。由组级计生信息员定期收集本组育龄群众需求信息和服务效果评议信息,填写《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卡》,月末汇总填写《育龄群众需求信息记录报告单》,也可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集中收集。②信息处理。村计生专干对收集的群众需求信息要及时汇总分析,按共性需求信息和个性需求信息进行分类,分清村级与上级部门分别处理的信息。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性个案需求信息,属于村级解决的,限期3日内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信息要耐心解释;对群众意见或建议方面的共性问题和村级处理不了的信息应在3日内上报镇计生办。③信息反馈。村计生工作人员应将收集到需求信息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答复反馈,并将答复结果记录在《育龄群众需求信息办理情况反馈单》等相关资料中。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相关服务。

(五)强化村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宣传教育及服务阵地标准化。

按照“五化”要求,即宣传教育多样化、技术服务优质化、办公管理规范化、行政行为法制化、典型示范精品化要求,各村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将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建设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级计生服务室。各村都要建立“四室”,即: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计划生育宣教室、计生协会活动室和协会会员之家,各加挂门牌,白底黑字,布局合理,满足村级开展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需要。

1、计划生育办公室(兼协会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橱及其它办公所需物品,上墙内容以计生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为主,条件好的村可逐步配备电话、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2、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服务室要达到“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环境温馨、群众满意”的标准,房屋不少于一间(10平方米以上),必须单门,挂窗帘或有毛玻璃,室内地面硬化、吊顶棚、门窗牢固,墙壁粉刷整洁,配备办公桌椅一套,检查床一张(铺床垫、床单、设枕头)、洗手设备、药具和资料橱(放置药具、避孕药具管理档案)等基础设施。室内悬挂服务室工作制度、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知识挂图,新婚、出生和持《服务手册》《生育证》人员孕情跟踪公开板,张贴《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有条件的村可增设空气消毒设备。

3、人口学校(可与协会会员之家、农民综合学校、党员电教室合并使用)。人口学校要达到“制度上墙、政策公开、环境和谐、氛围浓厚”的标准要求。1000口人以下的村房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课桌凳不少于10套;1000口人以上的村房屋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课桌凳不少于15套。室内配备彩色电视机、VCD、录放像等电化教育设备、黑板(长×宽不少于3平方米)、必要的教具和优生优育及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挂图或版面、图书橱(备有《人口导报》、《人生》等报刊杂志和群众需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普读物和政策法规等宣传学习资料),墙面悬挂教学制度及“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教学计划等。桌凳要排放整齐、卫生整洁、颜色协调一致,采取集中授课、个别指导、上门服务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把全村人口信息纳入信息化管理,并实现与镇信息网的联通。

4、外部宣传环境。①在村(居)委员会、村人口学校院内(外)要粉刷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要求位置醒目,书写规范美观,刷新及时。②村(居)都要建立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设置固定的宣传牌不少于10块和固定宣传橱窗(栏)(长×宽不少于10平方米),有条件的可在村庄显要位置设立大型喷绘画。③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长×宽不少于10平方米),对村新婚、生育、节育情况,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二孩生育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理处罚等情况,做到定期公开。

5、健全统计档簿。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手册》(一册通)。每月最后一天,按照《一册通》设置的内容,审核、汇总当月婚、孕、育、节育、独生子女领证、流动、迁移及死亡等变动信息,填写《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分析本月收集的群众需求信息,核查补报婚育错、漏报信息。调整育龄妇女档案,做到统计数据“月月清”。每月1日准时参加镇统计例会,并报送本村上月发生的变动信息及相关数据。每年年底,将本年度的各类统计报表、数据资料及《一册通》保存入档,妥善保管,所有资料至少保存5年。及时落实反馈信息,对镇计生办计算机反馈的有关信息,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进行落实,将完成结果向上级计生部门报告。

6、村级管理服务档案存放。对村级各种档案资料要实行分类存放,变动及时。

①宣传培训档案。存放当年度学员点名册、记分册及考试卷等。

②统计资料档案,分为基础资料档案、反馈资料档案、生育计划档案。基础资料档案主要存放三年来的《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当年打印的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信息;反馈资料档案主要存放当年度由乡镇每个月打印的各种反馈资料;生育计划档案主要存放二胎生育计划审批表等。

③技术服务档案。存放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手术证明,不适宜结扎、放环证明,当年度见面访视、随访服务记录和村计生专干工作日志等。

④流动人口档案。分为流出人员档案和流入人员档案两种。流出人员档案主要存放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通报单、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复印件)及其它流动人口档簿、报表;流入人员档案主要存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回执及存根、流入人口档簿、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等。

⑤协会资料档案。主要存放协会换届资料、协会工作手册、会员名册、协会活动记录、协会帮扶、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协议书和培训资料等。

⑥政策法规档案。主要存放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花名册、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签名(或按手印)登记表、违法生育人员个案调查材料(包括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协议及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单据复印件)、违纪党员干部处理文件等。

对以上档案由镇计生办代管的,也要按上述标准进行分类整理,纳入综合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

(六)建立完善村计划生育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推进考核工作经常化

结合经常性工作督查,将村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1、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考核。镇计生办不定期地对支村两委主要领导重视、村支两委专题会议召开情况、计划生育重大问题实行村民公决情况以及村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宣传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村民自治措施落实等情况,每季度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村(居)比例组织抽查,并将每次检查结果在平时工作考核中予以通报。

2、村级“六见面”服务情况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村级访视见面和随访服务责任制,镇计生办村(居)未见面服务人员每月上报信息、汇总分析、输入微机和备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村级“六见面”服务工作过程、服务情况、记录内容、是否本人签字进行监督检查。

3、村级经常性工作督查考核。每月集中开展一次,督查样本点从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奖惩确定的后进管理村中抽取。经常性工作督查实行督查报告备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当月督查发现的问题只反馈不扣分,在下个月的督查活动中,根据反馈单的内容,重新入户调查,对未整改的问题列入考核扣分。

4、加大村级年度奖惩兑现和重点管理的力度。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加大村级育龄妇女合同管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计划生育随访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兑现落实、人财物保障和群众满意程度的考核力度,把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帮促调研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提高考核的导向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村级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支村两委要把抓好村级规范化建设放到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抓好村级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村(居)要从加强基层计生队伍能力建设入手,深入开展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采取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规划统计常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药具及“知情选择”常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拓展知识,提高能力,使村级计生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同时,大力加强村级宣传服务阵地建设,认真组织育龄人群参加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新型婚育文化知识。

(三)抓好农村各项奖励政策的兑现落实。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足额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对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重奖;对晚婚晚育对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张榜公布,奖扶金按要求及时发放到户。积极兴办“少生快富”互助组织,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及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各方面的优先优惠,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对计划生育困难户及时进行力所能及地救助。

(四)把村级规范化管理与加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大力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村”工程建设,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努力提高村级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开展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育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热情,使“示范村”达到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村级文化大院建设情况 第6篇

村级文化大院建设工作,是新农村建设重要任务之一。今年以来,我们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村级示范文化大院标准、合格文化大院标准。要求

1、全县经济效益好的村,要按示范文化大院标准来建,文化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室内活动场所有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室外有活动场地500平方米,图书册数为3000册以上,文体活动器材5种以上。目前,已建成15个示范文化大院。(如:石寺镇石寺村、上灯村、下灯村;铁门镇土古洞村;城关镇塔地村;五头镇马头村等)。

2、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的行政村,要达到合格文化大院标准,文化场所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有科技指导站、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娱乐室、歌舞戏曲室,图书册数应在500册以上。室外健身活动场所400平方米。目前,已建成40多家(如:石寺镇磨窝村;北冶乡北冶村、马行沟村、柿树岭村;李村乡石渠村;磁涧镇杨镇村、龙渠村等)。

3、人口较少、经济状况一般的行政村,要有活动场所4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200平方米。已建成60多家(如:磁涧镇南窑村、龙彰村;石井乡南腰村、介庄村等)。

当前,全县共建成文化大院100多家,其余各村正按标 准进行文化大院建设。县文化馆业务骨干经常深入文化大院指导业务,搞好辅导培训,帮助村里组建农民乐队、龙舞队、腰鼓队、秧歌队等文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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