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2024-07-23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精选6篇)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1篇

分包质量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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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公司质量方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方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方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分包质量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许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方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方。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范、图纸和施工要求严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采购物资都必须提供样品或施工样板间,由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有必要时)及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量评定,通过打分,确定入围者。

3、材料采购与进场管理 分包质量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首先做好材料选样报批工作,对于选定的材料要及时对材料样板进行封存。根据材料样板、选定的材料厂商,进行材料定货。材料定货计划要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及现场实际尺寸进行编制。材料进场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对照材料计划检查材料的规格、名称、型号、数量,看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把好材料质量关。对于特殊及贵重材料要项目经理、主管责任工程师与现场材料员共同验收。材料进场后,对材料的堆放要按照材料性能、厂家要求进行。对于易受潮变形、变质的材料要上盖下垫,防止材料受潮变形。对于易燃、易爆材料要单独存放。对材料堆放地点要有预见性,尽量减少材料的搬运工作。材料在搬运工程中要注意,对于易碎、易损的材料要特别提出,必要时对工人做书面的搬运指导书。材料使用完毕要及时清理、回收,不得浪费材料。材料人员应做好材料收发存台账,及时收集材料的材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

(三)工程样板引路制度

实行“样板引路”是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特点之一,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及机电安装的各项专业分项的施工必须通过这一模式后再全面铺开,对确保工程质量,争取一次成优,起到关键作用。样板引路在本工程中还有另外两个含义:一是建筑师及业主检验其设计效果的依据;二是确认专业装修深化设计的效果的依据。

针对本工程装饰要求高、施工材料品种繁多、新工艺多、工序交叉作业多等特点,在装修、机电安装分项工程中推行样板制,经监理、设计、业主验收确认后再全面推开。样板验收的程序、规定如下:

1、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先做样板。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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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样板工序、样板间尽量选择有代表性,功能设施尽量齐全的部位,根据施工情况,分期、分阶段进行样板的施工验收。

3、验收程序:

(1)施工的样板间或墙,应由作业班组组织先行自检,并按细化设计、施工方案所要求的标准进行评定,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填写样板验收记录上报质量部,由质量部验收,验收符合规范后再请监理、设计、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核验,通过后进行样板验收会签手续,重要的样板工序可请政府监督部门参加。

(2)针对多数作业班组都有的分项施工样板,由质量部依据各施工队伍情况、技术水平,指定单位、地点来做,其他单位共同参加样板会签,待其通过后,参照执行。不低于此样板验收标准。

(3)精装修阶段中,对于没有定型的材料(设计没有最后确定的)及新材料、新工艺,即通过样板进行选材造型的前期分项样板,由质量部指定单位、地点来做,并组织约请监理、设计及建设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确定其最后做法。

4、在施工过程中验收的质量标准只能高于样板而不能低于样板。

5、在装修施工阶段中,样板通过后,需挂牌标识。

6、样板工程未经质量部检查批准,该分项工程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原则 分包质量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评定为依据,对在施工程进行奖罚。

2、途径

由质量部以各作业班组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为依据,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签发“工程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单”;质量部及财务部分别建立质量专用台帐,建立质量基金,专款专用。

3、主要奖励规定

(1)坚持“样板引路”。质量部对同一分项工程的样板质量进行总结评比,获得第一、二名的单位发给奖金。

(2)质量部每月组织一次在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评比,获的第一名的作业班组发给奖金。

(3)对有要求的屋面,厕浴间项目,在进行蓄水试验后,第二次试验均无渗漏的,对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4)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料评比,对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工程报验资料准确及时无差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5)为激发搞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每半年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4、主要处罚规定

(1)凡无样板或在样板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并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的单位,除勒令停工外,同时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罚款。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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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分包单位在每一项工程施工前应先做施工方案和质量目标设计,按规定要求的时间上报总承包部有关部门;无质量目标设计或逾期不落实的,不能施工,且对单位及项目工程师罚款。

(3)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罚款,直到整改达到要求为止。

(4)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报批评的,经承包单位核实,依据问题的性质给予罚款。

(5)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工作,凡在验收中发现有遗漏问题的,每一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第一次蓄水过程中存在的给予罚款,并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

(6)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性质特别严重的,除给予罚款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7)凡隐蔽工程未经质量部及监理公司检查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给予罚款。

(8)工程报验质量资料严重失真与实际情况超差10%以上的单位,给分包单位罚款,并限期纠正解决。

(9)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和质量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质量部,逾期不报,对分包单位给予罚款。

(10)造成重大隐患,构成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以内上报总承包部,对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发现,视问题的轻重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予以罚款。

(五)工程质量验收制度规定 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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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每道工序均达到合格以上,以最终达到工程优质目标。

(2)由于参与施工的班组较多,工程报验工作不但量大而且集中,应设专人负责质量验收和报验。

(3)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班组自检,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再报监理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2、分项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凡班组需报验收的工程,必须先由班组负责组织工长技术交底人员对该工序进行内部联合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报验资料上报质量部。

(2)实行工程项目的计划报验制。各分包单位在每周一上午8:30-10:00,将周二至周四三天的工程验收计划报质量部;每周四上午8:30-10:00,将周五至下周一的工程验收计划报质量部。质量部根据各作业班组的报验计划进行统筹安排,有计划的约请监理组织三方现场验收。一些特殊情况下急需验收的,质量部具体安排。

(3)各作业班组验收人员根据验收计划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等待验收,并携带报验项目的自检记录单,无自检记录单者,承包部质检人员拒绝验收,并认定验收该项目一次不合格。

(4)为了加强现场验收的严肃性,验收项目第一次不合格,质量部将填写存在问题通知单,并要求整改后进行二次报验。凡第二次报验不合格项目,其中仍存在第一次报验时质量问题未落实整改的单位,将给予200-400元金额的罚款处理,同时对`该项目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并召开现场质量会。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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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验资料和自检记录单必须真实反映实际,经验收,实际情况与自检记录单出入过大,验收认定不合格,将给予300元金额的罚款处理。

(6)对重要工序或业主要求参加验收的工序,由监理约请其参加验收;对需要设计部门、勘探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参加验收的项目,由项目部有关部门提前约请参加,并办理签认手续。

(7)工序验收合格并在各方手续齐全后,由质量部从监理手中索取,并返还分包单位质量员存档。

(六)工程质量消项例会制度

1、工程质量消项例会制度的作用

(1)有效地推进质量问题的消除和质量的提高。

(2)项目部、监理公司、业主及分包单位共同参与,减少质量问题多次重复的出现,提高质量验收工作的效率。

2、工程质量消项例会制度

(1)整个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与监理公司、业主及业主分包单位共同建立了每周一次质量消项例会制度,业主主持召开。

(2)项目部根据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列出,在会上定出解决期限及责任人;同时对上次提出问题落实解决情况,经质量部证实,解决的问题给予消项。

(3)对消项会确定的问题由质量部组织监理、业主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共同检查落实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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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问题在复查过程中,依然未改正处理的分包单位,总承包部依据情况对其进行罚款,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七)质量分析会制度

1、制定质量分析会制度的必要性

(1)将工程质量推向深入。质量管理不是对结果进行管理,而是对工作过程进行管理;不同层次的质量检查不少,但是发现问题如何在企业里切实地加以研究解决,却不够重视。

(2)很多人关心的是修补工程缺陷,而不是研究预防缺陷的再发生;有目的、有预见的采取有效措施,把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质量分析会制度

(1)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召开,各部门有关人员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质量部长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分包单位内部要开展质量分析会,由项目经理、总工主持召开,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对一些关键性已经出现的质量问题以文字形式写出质量不合格原因调查报告。

(3)质量分析会内容:

1)对工程实施质量预控,做到心中有标准,施工有标准。2)对工程质量趋势进行分析。

3)分析已经出现的质量问题(含不合格物资、不合格过程)和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潜在因素。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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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质量趋势、质量问题,制定出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

(4)对质量有广泛影响的质量问题及其产生原因、预防、纠正措施等,以通报、纪要形式及时发布。分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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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

2015年6月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2篇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质量职责,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应及时向分包单位发放施工图,并组织其参加图纸会审。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图纸会审,则应要求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列出问题清单,双方达成共识后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2)负责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比标准,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报审批准后才准分包工程的施工。

(3)核查分包单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分包工程开工前,应核查分包单位的主要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机械技术装备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整改或做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要求。

(4)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分包工程开工后,应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质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

①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等物资质量和试验项目的监督检查:应要求和监督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标准、规范有要求复检和试验的项目应监督及时取样送检。②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混凝土浇灌等),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责令分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③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应对分包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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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五大员、焊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和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

(5)组织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竣工资料进行验收。

①实物质量验收: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总包单位组织验收。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单位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②竣工资料验收:应组织分包单位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当地档案馆要求整理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对每份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做好收集、汇总和验收工作。若发现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6)组织分包工程的保修工作。分包工程交付使用后,对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分包单位进行保修,审批相关的保修方案,并监督执行,做好验收工作。

(7)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和情况,均应及时发出问题整改通知单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做出处罚;对不服从总包管理,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有权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分包单位需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其主要管理职责为:

①必须依据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保证运转正常。

②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教育,树立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未经教育或教育后达不到要求(以检查的质量情况为评定依据)的员工,分包单位必须予以清退。

③必须根据总包单位的要求,认真审查分包工程图纸问题和编制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时报送总包单位审批。

④必须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总包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做好技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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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工作,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⑤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和送检工作,并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未经总包单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禁止投入使用;不遵照总包单位的要求而导致试件未及时制作、送检或检验不合格的,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额外检验试验等费用(如超声回弹、钻芯取样等)。⑥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积极组织自检工作,严格按规范、标准把关,做好自检记录备查,配合好总包单位的验收工作。不自检、无自检记录、自检质量达不到要求、隐瞒施工质量问题就向总包报验,总包有权不验收。未经总包单位验收合格的工序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⑦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验收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监理、建设等单位验收时,分包单位需与总包单位一同参加,对出现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整改。⑧必须负责自身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并应按要求对总包单位和其它分包单位的工程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否则对损坏半成品或成品的单位,以其造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⑨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学习当地竣工资料整理要求和相关资料编制标准、规范要求,及时向总包单位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

⑩涉及到需采用或需修改的方案、方法、措施(如墙、板开孔、调整施工方案、方法等)等均需上报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明确保修范围、期限和保修承○诺,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保修期间,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及时予以修复。

12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均应及时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限期整改、纠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甚至予以清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3、管理协调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施工总计划和管理目标的要求,总包单位需正确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配合好总包单位开展工作,处理好与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合作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运转。

(1)总包单位需合理安排好分包单位的进退场工作,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水电、施工设施(如办公室、宿舍、仓库、堆场、加工场等)和服务(如施工人员报户、办证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排执行,做好相关的组织配合工作。

(2)总包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塔吊、室外升降机等垂直运输和现有脚手架的使用,在现场为分包单位提供畅通的施工道路、通道、材料堆场等,并应指定专人协调使用;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指挥,不可随意使用。

(3)总包单位负责协调好土建与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相互之间的交叉施工、工序交接等配合工作,并及时为分包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数据(如尺寸、标高等);分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好总包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衔接和运转。

(4)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召开周例会,通报业主、监理和总包单位的要求,解决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布置好下周施工生产任务;分包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周例会,汇报本周情况和下周计划,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5)总包单位在施工高峰期应组织分包单位在每天收工前召开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发生的问题及第二天的生产计划, 并进行详细的交底,严格按照会议的精神执行。

(6)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间的业务交往,除特殊情况口头通知外,均应以业务联系单等书面形式相互联系,并对有异议的地方做好书面回复工作;需总包单位解决的问题,总包单位应及时处理,需要分包单位配合的问题,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

(7)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更换,因故离开现场必须经总包单位负责人批准。

(8)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要诚恳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其施工管理的指导性意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3篇

推行分包招标比选制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该制度也是降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

下面根据我们半年多的实践, 谈谈承包人分包招标比选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1分包策划的编制

科学合理的分包策划是做好分包招标比选的前提, 项目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包策划编制完成后, 项目经理要组织项目总工、生产安全副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机械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反复审核, 并将最终的分包策划由上级机关确认;确保分包标段、范围划分合理, 符合实际情况, 便于今后施工和管理。

2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

招标比选文件应根据分包策划进行编制, 并根据分包策划 (如:标段划分、分包内容、分包方式等) 、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业主招标文件、现场考察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市场调查等编制, 分包清单是招标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 分包清单要按照承包人中标合同清单的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等编制, 便于价格对比分析和分包计量等。

招标比选文件不严密或与现场脱节, 将会影响分包合同谈判以及分包合同的签订, 也会给后期的分包管理及分包结算造成较大困难, 甚至给项目带来损失, 因此, 必须高度重视分包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制工作。

招标比选文件规范了分包人报价文件编制工作, 为所有参加比选的分包人提供一个共同的报价基础。原则上招标比选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应作为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承包人有权修改招标比选文件中承包人认为对承包人很不利或有明显错误及较大风险的条款和内容, 如分包人拒绝, 承包人有权拒绝授予该分包人分包合同;为规避法律风险, 招标比选文件中应明确分包合同签订完毕后, 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及分包人报价文件将作废, 不作为分包合同的一部分, 一切应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但除非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进行的价格修改, 否则分包人的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分包人报价文件中的价格经承包人提出并经分包人同意修改后的价格将作为分包合同的价格。

项目部编制好分包招标比选文件后, 要报分公司审核确认。

3比选邀请

项目部将拟参加比选分包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领导同意后确定。业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可根据经营策略、经营需要等对拟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进行适当调整或补充。参加分包比选分包人的资质应符合要求, 信誉好、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根据最终确定的分包人名录, 由业务主管部门向参加分包比选的分包人发出邀请, 并发送招标比选文件、比选补充文件、答疑文件。

原则上, 参加比选的分包人不少于5家。

4分包比选

分包报价文件递交到承包人业务主管部门, 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工程、纪检、项目等有关人员参加开标及比选, 并做好开标记录。

分包比选一律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确定分包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 成立内部评审组, 由评审组对分包人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评审组首先对分包人资质、信誉、实力、施工经验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评价意见为“通过”或“不通过”, 凡未通过评价的分包人不再进行下一步的分包价格评审。对分包人报价进行详细评审, 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分包候选人。

如分包报价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或价格偏高较大时, 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进行更改或调减, 如分包人拒绝, 承包人将拒绝该分包人的报价文件;如所有分包人所报价格均超过承包人的合理价格预期, 承包人可就价格与分包人进行谈判以降低分包价格, 如分包人无法接受, 承包人可邀请其他分包人报价,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5分包合同谈判

评审组推荐出候选分包人并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 由项目组织候选分包人参加分包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

凡未按通知时间到达并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 将被取消分包资格。参加分包合同谈判的分包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及有关确立分包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原件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承包人工程所在地参加分包合同谈判, 非工程所在地分包人还需提供当地建委备案通知书原件。

必要时, 分包人须由公证机关对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和分包人印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 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该分包合同。

承包人不承诺分包合同授予分包报价最低的分包人。

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时, 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 对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分包人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可暂不提供。

6存在问题

2014年上半年共计完成19个分包项目的分包招标比选工作, 无论在分包价格控制上还是在分包人选择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6.1分包资源偏少, 分包之间竞争弱, 分包价格水平较市场偏高, 与主管部门预期价格水平有一定差距。

6.2分包策划偏离实际、施工组织设计缺乏优化、材料市场价格不清、现场 (含资源) 调查报告不细等造成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成本测算、招标比选文件的编写等严重滞后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 从而影响分包比选进程, 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6.3项目部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对选择熟悉的、合作过的分包人有一定倾向性。采用通过分包比选确定的新的分包人, 客观上在履约方面有一定风险, 但若新的分包人有一定价格优势的前提下, 不采用新分包人, 或在分包比选开标后, 再根据分包人的报价与熟悉的另外的分包人谈判, 这些都大大打击新分包人参与比选的积极性, 使得承包人陷入分包资源紧缺的恶性循环, 也使分包比选工作的严肃性得不到保证。

6.4工程项目存在业主或上级指定分包队伍, 造成招标比选工作形同虚设, 不得不又走回谈判老路, 往往会影响项目对分包成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

6.5比选过程中, 分包人之间存在串标现象, 有些分包人习惯直接给活并讨价还价, 对实行招标比选心存疑虑, 导致比选结果不理想。

6.6个别管理人员对分包比选工作不适应或缺乏了解, 受头脑中传统的观念及各种关系影响, 使分包比选工作处于被动或难以实施状态。

6.7个别项目缺乏整体把控能力, 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脱离实际、大临工程管理失控等现象, 给分包合同谈判及结算带来了较大难度。

7建议

7.1分包比选工作要有前瞻性, 对于工期较紧的项目, 要提前谋划, 提早开展比选工作, 否则一旦开工迫于工期压力, 在时间上将会给分包比选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7.2项目部要重视分包策划工作, 分包标段、分包范围、分包方式、分包内容以及清单编制等一定要经过反复优化、便于组织施工、便于管理, 使成本最省;分包范围边界条件要明确, 分包内容、分包方式、主要条款要清晰, 对需要向分包人特殊提醒的事项在招标比选文件中要重点说明。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作业面衔接、人机料配置和各项管理在分包策划中要充分闭合, 各项管理工作无缝对接。

7.3招标比选文件中要把征拆、协调、水电、保险、临建、甲供料、进场道路、混凝土模板等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写清楚。

7.4在招标前, 工程管理部门应提供模板、预制场、钢筋加工场、临时道路等工程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及详细工程数量, 作为招标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或作为预算人员测算成本时使用。

7.5在分包人的实力、信誉等合格的基础上, 原则上应以报价最低的分包人为第一推荐分包人, 这将有利于维护招标比选工作的公正性, 有利于取得其他分包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或大型周转料 (如板桩、模板) 的分包人在上述条件下优先考虑, 以降低成本及风险。

7.6在编制招标比选文件及组织比选过程中, 应注意规避相关法律风险。

7.7在分包招标比选过程中严格保密, 任何人不得与参与比选的分包人进行联系和沟通, 招标比选文件的解释由经营管理部或项目预算人员负责。如发现泄漏分包人名称、标底、分包参考价、其他分包人报价或与分包人串通等情况, 将追究责任人。

7.8不论业主还是上级明示或暗示, 在比选过程, 均严格按照分公司规定程序进行, 确定分包人时应由承包单位领导根据经营策略、项目意见等统一考虑。

7.9项目在谈判过程中, 参与谈判人员仅代表个人意见或项目部意见, 最终价格及合同条款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为最终价格或条款, 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分包人做出任何承诺。

7.10参与分包谈判人员要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工艺、现场的实际情况等, 对分包市场水平、材料价格水平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对成本进行了详细测算、分析和优化, 严禁拍脑瓜或生搬硬套的行为。

7.11对不能掌控、缺乏实力、信誉不好、要价过高的分包人一律清除出去, 不得与其合作。抓紧培养有实力、有信誉、共担风险、可控的、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

7.12为保证施工质量、便于管理、价格测算及控制主要材料成本, 对主要材料、大型模板由项目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再交由分包人使用和保管, 不计入分包价格。

7.13分包标段划分不宜太多, 以减少设备重复投入、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充分利用分包人的资源, 既有利于降低分包人成本, 也有利于降低承包人的管理难度;对大型工程考虑2~3家实力强的分包人, 除了甲供材、大型模板外, 全部由分包人负责, 包括大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测量、试验配合、收料、迎检、征拆配合以及与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等。把分包队伍的管理人员纳入承包人人员管理范围, 形成整体的管理团队, 也就是形成总承包、分包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摘要:采用先干活后谈合同的议价分包方式, 项目很难摆脱人情关系, 使项目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被迫妥协;这些都给项目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等管理带来巨大风险。推行分包招标比选制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该制度也是降低成本、进度、质量、安全、合同风险的重要方法。通过19个分包项目的分包招标比选工作的实施, 无论在分包价格控制上还是在分包人选择上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本文对存在问题也给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分包招标比选,分包策划,分包比选建议

参考文献

[1]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 2008 (03) .

[2]王雪芹.对《建筑法》中分包问题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 2011 (07) .

工程分包质量管理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分包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4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2-299-02

1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总承包方对分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存在盲点,施工现场虽然有“三检制”“三工序”等相关质量制度要求,但是各分包商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及责任心等原因直接影响到工程实体质量的落实,而总包单位专业质检人员数量有限,面临点多面广,多工序交叉作业时,根本无法兼顾,质量监督的缺失或不到位导致工程中存在极大的质量隐患。这就需要总包单位从制度上完善分包质量管理、从监督检查中落实措施是否到位。

2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

2.1 建立分包准入制度

对于初次进入或未连续参与工程分包的分包商,总包单位现场项目部需对拟选用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初审,并对资信好、能力强的分包商出具推荐意见,经总包单位各部门审核,办理《分包商施工资格证》,《分包商施工资格证》每年需要审核,各项目部根据分包商现场执行情况给予评级和考核,并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单》,对于评级不合格的分包商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2.2 分包商的选择

工程分包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总包单位必须根据分包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在总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单》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投标,便于总包方择优录取同时与其签定一份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在合同和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包单位的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保修责任等条款,还应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质量与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赔偿和争议等问题加以详细的说明。

2.3 将分包方质量管理纳入总包方管理体系

(1)加强开工前的培训,将分包方的管理人员纳入总包方的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将质量意识和现场质量检查植入现场每一名管理人员的脑海。

(2)强化开工前的检查力度,每个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通过总包单位的考核,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将分包单位质量员列为不可替换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质量员缺位。每一个分包方入场统一考核和检查,务必“样板开工”。

(3)过程控制中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专业质量员定期巡检、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必须通报批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日常培训,在周、月例会中进行相关质量案例分享,提高现场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2.4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或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整体建设的周期的合理性和工程质量。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尤其是专业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可能存在专业人员的缺位,分包单位更能从专业角度分析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缺陷。对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缺陷或相互矛盾的地方,由总包单位统一列出问题清单,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给予明确答复,将设计问题彻底消除在开工前。

2.5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进场人员、设备,尤其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及关键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2.6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项目部QHSE部负责对分包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将项目质量控制表(质量检验计划)向各分承包商交底,明确各个质量控制要点,同时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监控,并对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验证。

针对分包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组织对分承包商施工质量评审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项),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项目部还要组织并监督分承包商做好分包工程质量资料分阶段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对工程中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邀请设计、监理和业主现场代表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涉及到分包工程时,设计变更单要及时发放到分承包商,必要时,总包单位需做补充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监督分承包商的工序交接,对于分属两个不同合同的分承包商之间的工序交接,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确保交接记录准确、完整。

对分包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施工机具和设备和现场实体质量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项要求定期圈毕整改。对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自控体系,比如:“三检制”、“三工序”等均需列入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范畴。

2.7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体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组织,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下发的《项目划分手册》、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收集和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资料,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质量员负责审查、核对,对总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工程资料必须伴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

(3)项目收尾。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部督促分承包商进行工程收尾,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剩余设备材料移交、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设施拆除和地貌恢复、施工总结提交等。收尾工作完成后,项目部准备分包工程完工证书,证书格式参照总包工程完工证书,并附工程尾项明细表。项目工程技术部、项目合同工程师、项目经理分别在完工证书上签字确认,作为分包结算依据之一。

2.8 分包商评价

项目结束和每年年底总包项目部均需对分包商进行评价,通过对分包商的现场管理、HSE、质量、进度和现场定制化管理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评定分包商的等级,优秀分包商在下一个工程优先选用,并在分包投标中进行加分,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商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禁止进入总包单位施工现场。通过多年的分包商评价可以为总包单位沉淀一定数量素质过硬、管理实力强的优秀分包商为项目所用。

3 结束语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和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工程分包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和项目部与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 对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一)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四)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需经过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第六条分包主管部门完成资质审查工作后,要将相关资质复印件报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资质更新时提供更新后的资质。

第三章 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七条施工项目要积极推广架子队模式,对于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实行专业分包或工序分包,分包单位要认真履行对分包队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职责。

(一)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二)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三)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要求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督促分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到位。

(五)监督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中安全投入必须满足国家要求,并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五)督促分包队伍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包括 “班前五分钟”在内的安全活动,排查治理隐患。

(六)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

第八条资质审查不合格而施工生产必须使用的分包单位,要纳入本单位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内部体系,进行直接管理。

(一)对于成建制分包单位,各单位和项目部必须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安全管理按第(七)执行。

(二)非成建制分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要完全纳入本单位和项目部安全生产内部体系,当作正式员工来管理。进行无差别化管理、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活动、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三)不论是成建制还是非成建制分包单位,各单位和项目部都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

第九条各单位和项目部要按规定与分包队伍签订安全协议,以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二)分包单位应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三)分包单位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防水、防爆等方面的规定;

(四)对分包单位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对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七)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八)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如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生产经营单位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配合完成的规定;

(九)分包单位不得擅自更换工程 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规定;

(十)分包单位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的规定。

第四章 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和项目部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和项目部员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规定签订用工合同。

(二)体检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且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加强临时用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条各单位和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或严重违章、管理混乱,或发生事故的,应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公司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进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劳务分包队伍管理

1、劳务分包队伍是指在工程项目上招用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的外协施工企业。

2、实行分包队伍资格施工准入制度。由公司办理外部劳务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在确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齐全、综合实力强、施工业绩优良、履约信誉高后,编入劳务分包商名录,并进行公示制,养在社会、用在企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进入名录的分包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记录业绩、年审评定、并建立不合格队伍的定期公示制、优胜劣汰。

3、项目部招用劳务队伍应遵循“计划报批、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综合评价、集体审定”的程序,杜绝违法、违规分包、坚决取缔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

4、经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后,按照“先签合同后施工”和“谁施工、谁管理”的原则,由公司委托项目经理在施工前与其签订规范合法的《工程分包合同》,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内容、包价、建设工期、质量、材料物资和设备的供应方式、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工程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条款。

5、对劳务不拨工程预付款,并由其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和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劳务分包工程的验工计价拨款必须由项目部计划、施工、财务、物资、安全、质量等负责人会审签字,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任何人无权单独批准计价拨款。

6、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应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的选派工作,落实分包工程全过程“旁站”制度,严格进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与控制。

第五条本制度在执行当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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