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2024-05-23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精选12篇)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

团结完小2011年秋季开学收费和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1年整治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文件、郴州市学校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郴治教费办发【2011】3号)文件、资兴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转发郴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资价发【2011】32号)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校教育收费工作,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我校对开学收费工作严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法违纪行为,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收费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设立了专门机构。我校充分认识到了治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教育局开学工作安排会议后,就把贯彻执行好教育局开学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作为学校开学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及时组织了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文件内容,领会会议精神。在开学报名前,召开了专门的全体教师会。安排部署了开学收费工作,对所有老师进行了培训。

2、大力进行收费政策宣传。学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按照省物价、财政、教育三家印发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湘价教)[2009]71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学校大门过道口的醒目位置设立了长期公示栏,公示项目齐全、内容正确,并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同时在校门口设置了收费咨询处和监督岗,一是解答家长和学生的疑问,二是乡政府领导和政协人大代表全程跟踪监督收费,并发放收回20张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达100%,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费,合法合规收费。

3、学校执行了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购领、学前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进行收费。按照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资兴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价联发【2011】1号)和《关于印发<2011—2012学资兴市各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标准>的通知,(资价联发【2011】2号)》文件精神,学校除了向自愿在校住宿就餐的学生收取了伙食费外,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4、学校严格执行湘价教【2011】27号、郴价费【2011】31号文件、资价发【2011】33号文件精神,无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现象和行为。学生平安保险、教辅、导刊等服务性收费完全由学生家长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书店、邮政局等相关机构购买。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及时落实了生活费补助。

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1、近年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学校食堂得到安全运转。

2、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定期作卫生检查,均符合卫生标准。

3、食堂运营证照齐全无非法运作。建立了食品采购台账,所有食品均从合法经营户采购,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执行了三餐食物24小时留样、消样制度,幷做好了记录。

4、学校师生饮用水是自备封闭式水源,干净无污染,每月给水源消毒一次、水池一周消毒两次,并有记录可查。

5、学校及周边无食品经营店。

团结完小 2011年9月12日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2篇

安洛乡中心校:

我校在2012年开学初对我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现在将自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朝阳

成员:龙明军

陈启丰

滨 由冯滨老师具体负责财务的清理工作。

二、自查情况:

1、我校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2、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没有继续收费现象存在;

3、没有存在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公用经费的现象; 4、2011年的生均公用经费全部拨付到我校,我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和一支笔签字制度使用公用经费。

5、学校、班级、任课教师没有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商业保险,没有任何搭车收费现象发生;

6、我校任课教师不存在利用课余时间私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现象。7、2011年由安洛乡中心校拨给我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共计232065.90元。

支出情况如下:

(1)办公费:135350.80元(2)会议费:13132.00元(3)劳务费:37839.00元(4)培训费:4700.00元(5)水电费:1614.80元(6)差旅费:3505.00元(7)专用材料费:14830.00元

合计支出210971.60元,截止2011年12月31账上余额为26413.89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在当地发生的一些劳务费用有白发票现象存在,急需到县地税局补交税款,开齐正式发票。极少部分与当地个别业主发生的关于商品购置需要到国税局补交税款,开齐正式发票。

2、票据记账凭证封面未装订。

3、少部分票据原始拖单不齐。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3篇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迎接“两基”国检,加强我校收费管理,促使我校义务教育健康、协调、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处理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和谐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宁教发„2012‟271号《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由校长杨小平任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小平(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胡玉平刘林杰(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刘晓良程喜民王海峰朱宗杰杨粉霞马斌斌(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各项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学校采取财务领导小组自查和向学生调查了解的形式,对我校2012年秋季开学学校及班级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从国家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费起,我校在开学报名时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没有向学生收取作业费。

二、学校没有向学生统一征订、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三、对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学校没有以任何理由收取借读费。

四、在职教师中没有乱办班、乱补课或有偿辅导等行为。

五、在教育经费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对于超过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校委会讨论通过;超过五千元的开支通过政府采购完成。

六、各班没有向学生违规收取班费,考试费用历年来均由学校用公用经费支出。开学、放假前和中途不存在突击和流水收费问题。

七、严格落实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八、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制定了相关制度、评审工作安排,规范评审程序,实行公开、民主、实事求是的评审办法,所有补助资金均发到困难学生手中,不存在冒领、截留、挪用等现象。

以上是我校本学期开学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还要继续严格教育收费管理及教育经费使用,坚决做到不乱收费,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良平初中

2016年秋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 第4篇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全体教师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自己的执行和操作之中,要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通知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7、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5篇

一、我校属城市小学,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建立了校长总负责、总务主任具体督促、班主任抓落实的管理工作网络,为成功治理教育乱收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三、我校是城市小学,按照一费制的标准只收取课本费。

四、无论在校内、校外,我校教师不允许给学生补课,我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

五、本期无服务情收费,从不代收费,关于学生喝水,由水场自主管理并收费。

六、从不强收小学生辅助性资料费,只订新华书店要订的书。

七、学校财务管理,有谁主管谁负责,如学校大的开支项目,收校全体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由后勤主任来管理,分工很细,购买东西必须由两人以上去购买,购买的财务分管到人。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6篇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收费文件和政策的精神进行收费,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榕城区中小学学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对我校教育收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2013年秋季收费工作中未出现任何乱收费行为,现做如下汇报:

一、仙桥中学是榕城区一所全日制高级中学。2009年7月被揭阳市教育局评为市一级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1625㎡,建筑面积9988㎡,现有教学班25个,学生1200人;教职工114人。

二、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我校组织全体行政人员及会计、财务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检查的文件、会议精神,并在学习的基础上,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主任、会计、财务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

三、严格执行规定,及时向上级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情况,办理教育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四、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等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学期开始的每次收费均发书面通知给学生家长。

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依法收费。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

围,不提高收费标准。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学杂费1030元(每学期)、校服费78元(冬服)、体检费19元(每年)、作业本费16元(每学期)、住宿费200元(每学期)。

六、严格执行收费开票制度。我校按收费许可的项目、标准向学生收费的同时,都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专业票据。

七、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应收费和代管费后,及时登记入《广东省中小学生收费登记手册》,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八、资金管理与使用方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收费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使用过程注意统筹兼顾、精打细算,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并做到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票据审批手续,账目清楚,制度健全。

仙桥中学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7篇

根据《XXX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教育专项检查工作的的通知》,我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收费自查工作,现将我园201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规范工作

为了规范教育收费,开学前夕,我园专门召开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小结上学期收费工作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学习《XXX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琼价费管[2012]360号)和《关于印发XXX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7号)文件精神,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后勤园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业务园长、保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报账员等人员组成,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做到定期与报账员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提高规范收费的意识。定期抽查幼儿交费单,进行幼儿出勤、幼儿管理费、伙食费核查,杜绝收错费的现象。

如遇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事前公示、项目明细分类、明码标价、自愿选择、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规范操作的原则,取得家长认可后再收费。

二、强化收费行为管理

1.我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学之前,我园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教育收费公示牌,张贴县物价局批复的文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一一列出。如遇收费项目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广泛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做到内容完整、公示清晰、家长明白,让家长们明明白白花每一份钱。

2.保育教育收费情况,我园严格按照幼儿园收费许可证上面收费标准收取,杜绝一切超标准收费情况,规范办园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

3.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政策执行规范,严格实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更没有从中牟利的行为。代办服务性支出项目严格按《海南省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幼儿餐点费按月收取,实行一月一退制度,对因故不能来园的幼儿实行伙食费退款制度,当月费用下月初签名确认后退费,支出费用月月清,让家长做到缴费明白,心中有数。

4.我园不存在违规举办幼儿兴趣班、特长班等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5.未收到一例乱收费引起的家长投诉。

6..我园十分注重将教师队伍建设内化为教师的内在需求,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教师考核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倡导教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未发现任何向幼儿家长收取红包等现象。

三、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各项收入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做到合理使用有限资金以收定支,制定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的购置、领用、报废等工作程序。

坚持园长审批制度,从事财务管理的报账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职责权限分明,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报帐手续齐全,专款专用。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强依法收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力度,大兴勤政廉洁之风,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8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开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治理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坚决抵制乱收费。xx中学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使抵制乱收费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现将我校的教育收费等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没有“一边免费,一边变相收费”的行为。

二、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各种收费补课情况。

三、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和经省批准的用书,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无统一征订辅助读物、学具和音像制品等。只准教师向学生推荐一种用书,要求不定书店,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

四、实行收费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制度。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如学生平安保险,有保险公司派人来校现场办理。食堂管理,根据市教育局等xx委意见,实行了托管,家长委员会、学校和托管餐饮单位协商确定每生每月270元(每日三餐)。

六、其他部门也无向学校收费或摊派费用以及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现象。

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学习和宣传,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治理乱收费的胜利成果。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9篇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惠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部际办函〔2010〕19号)和省《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厅际办〔2010〕22号)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对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各班主任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及财务、后勤处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

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2、学校收费情况统计表如下:

xxx中学2011年春收费统计表

3、学校除以上收费项目和具体人数标准外不存在其它任何收费: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无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xx中学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10篇

县教育局:

蓓蕾幼儿园根据县物价局天价发[2009]37号文件批复收费,即:保教费:每生每学期450元,杂支费:每生每学期200元,取暖费:每生每取暖期60元,不存在乱收费现象,属实与否请核查。

天祝县蓓蕾幼儿园

2010年春季开学收费自查报告 第11篇

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是2010年9月1日成立的新校,现在校学生1283人(包括幼儿园人数)。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和春季开学收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更好的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收费工作,组织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以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教育局〔2010〕12号文件后,校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任课老师,使大家认识到:此次春季开学收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我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部分学生免收学杂费,我校严格贯彻上级精神,坚决不收取学生其它任何费用。

3、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捐资、赞助等费用无借读费,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4、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5、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服装和学习用品的现象。

6、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7、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8、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9、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0、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1、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

团结完小2010年秋季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第12篇

项城市第二初级中学 2016年10月21日

项城二中2016年秋季开学 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真正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2016]3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经过细致的自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结果

1.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我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3.我校不存在使用教辅资料准入以外的资料、强制学生征订行为;不存在使用规定教辅资料借机收取费用的行为;学校及教师不存在向学生诱导、暗示、指示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现象;教师不存在在课堂上使用规定教辅目录之外的教辅向学生进行讲解、批改,引导学生购买准入之外的教辅问题。

4.我校没有教师私自补课收费的现象存在;

5.我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情况;

6.我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7.我校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问题; 8.我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自查措施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接到《通知》后,我校成立了以校长赵光印为组长的“项城二中2016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校长分别与各副校长、处室主任、班主任、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们集中组织全体教师先后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省发改委和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提高学习,全校教师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开学之初,我校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市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

(四)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留情

我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本着发现问题,绝不手软,从严查办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自查整改工作,深入剖析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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