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游记》有感900字

2024-09-07

读《西游记》有感900字(精选10篇)

读《西游记》有感900字 第1篇

读《西游记》有感900字

初一(2)班 周冬娴

星期天,我做完了作业,便在书柜里找书看,不经意间看到了那本角落里的、落了些许灰尘的书——《西游记》。还是三四年级看过的呢,后来就一直放在这儿,位置一直没有变。我一边想着,一边抽出了那本书,拍拍上面的灰,然后翻到目录,选感兴趣的章节看了起来。

一边看,我一边回想,还记得幼儿园时,看过《西游记》的动画片,那是我年幼无知,想法也很简单。听妈妈说,那时她问我,看了这个动画片,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回答说,觉得妖精很可恶,连人肉都吃。

三、四年级时,语文老师让看《西游记》,说这本书很好,有助于我们学习语文,我便去书店买了这本书,带着好奇,我翻开了这本书,这可是四大名著之一啊!还依稀记得当时,妈妈笑着对我说:“你看完《西游记》,有什么感受啊?觉得书好还是动画片好呢?”我想都没想就说:“最大感受就是他们师徒四人中,孙悟空最厉害,每次都能带着大家逃离危险,猪八戒最懒,如果要我形容,就是好吃懒做。书比动画片好看一些,因为书中讲的内容丰富一点、生动一点。”现在想起来,那是只看到表面,却没有真正走进书中。

现在,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思绪万千。

我觉得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值得我学习。孙悟空本领高强、正直勇敢,对师傅也十分忠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害怕危险;唐僧坚持不懈,意志坚定,我要向他学习,不能放弃;猪八戒虽有些懒,可为人十分忠厚老实,我要向他学习,诚实守信;沙僧话虽不多,但却吃苦耐劳,不喊一声“累”,我要向他学习,肯吃苦,不怕累,更加勤奋。

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坚持不懈,值得我学习。一路上,他们翻过了多少山,走过了多少片树林,打败了多少妖精,这是多么艰难的一路啊!可他们却没有放弃的念头,从来都没有过,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吗?想到这儿,我不禁低下了头,他们那么困难,都挺过去了,还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呢?我遇到的困难与之相比,不是显得太渺小了吗?

我想到了我自身的例子,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原本端正的握笔姿势变得又难看又别扭,爸爸妈妈发现后,都让我立刻改正,可我却总是克服不了困难,长时间下去,就更难改了,每当爸爸妈妈提起,我总是说:“太难改了,我改不掉。”现在想起来,我感到十分惭愧,和唐僧师徒比起来,我这点小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如果唐僧师徒像我这样,他们都不知死过多少次了。可我,却......我难道连这么小的困难都克服不了吗?我怎么可以遇到怎么小的困难就放弃呢?真是太不应该了!所以,我决定,从现在起,努力改掉握笔姿势。

读《西游记》有感900字 第2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格列佛游记》有感_9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格列佛这3格字,一看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当我看完这本《格列佛游记》时,我再也不觉得这个人没什么了。

这本书第一站是小人国利立浦特。小人国的确小,格列佛一只手就能拖动他们的整只海军舰队。大致说来这是个十二分之一的微缩国度。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例如,小人国的国民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名工匠,搭建了一个长七英尺、宽四英尺、有二十二个轮子的木架:但是主要的.困难是怎样把作者抬到车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竖起了八十根一英尺高的柱子。工人们用带子捆绑住作者的脖子、手、脚和身体;然后用像作者他们包扎物品用的那么粗的绳索,一头缚在木柱顶端的滑轮上。九百条大汉一齐动手拉这些绳索,不到三个钟头,就把他抬上了架车……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都有四英尺多高,拖着我向京城进发……

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而我们庞大的、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如果我们也能让全国人民的雄心衔接在一起的话,我想这会儿,我们国家已经是世界上的强国了。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格列佛游记》的讽刺在揭示现状的同时,也构成对某些语言的模拟和挖苦。这也是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缘故。

这个较有人情味的格列佛,把小说带向另一个层面的讽刺:即对人性的怀疑。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因为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

如此,对社会现状的批评便进而转化为对普遍人性的怀疑。关于“钱”的一段深入肯綮的评论就实例证。

在第4卷,格列佛来到没有金钱、没有军队警察的马国,为了让他的慧驷马主明白人何以会义无返顾地去欺骗抢劫、杀人放火等。这是这本书的关键。

读论语有感900字 第3篇

从这个角度看孔子,其意义有了极大的不同。孔子其实是最早的社会主义的倡导人,是第一从实践上去探索的学者,只是方向有些不同——他的学说是对人性善恶的理解和把握,和各种实践的操作方法。这同样是儒家现代复兴的基点所在!

孔子和毛泽东,他们是中华民族的伟人。他们的思想境界高的超乎想象。他们一个用温文尔雅的情感力量,一个用躬身亲为的实干家力量。改变了中国。所以,我喜欢《论语》,喜欢《矛盾论》,《实践论》,《论持久战》,因为这些道理,不是辩出来的,是做出来的!

读诗经有感900字 第4篇

最好的那一种叫做来日可期。

我愿意站在这里,

从这一秒开始倒数,

等待多年后的相遇

这是我看完《诗经·采薇》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一段话。

“曰归曰归”是《诗经·采薇》中每一位戍边战士心中急切的呼唤。可是这样的等待却迟迟不能实现。从开始的“薇亦作止”,到后来的“薇亦柔止”,再到“薇亦刚止”,随着时间的流逝,薇菜从春天的破土发芽,到到夏天的幼苗柔嫩,再到秋天茎叶老硬,这一生长过程,暗示我们戍边战役时间的漫长,“曰归曰归”,却久戍不归。从开始的“岁亦莫止”到后来的“ 心亦忧止”再到后来的“岁亦阳止”,思归之情愈加浓烈。久思而不可得的东西,在我们心中会变得弥足珍贵。于是,这份等待就会更加持久。因为等待,是我们和时间之间的一场博弈。等待的不可知性,是一份考验,一天一天,一步一步走向希望或者失望。所以等待的过程,就会变得更加的煎熬,这对时时有生命之虞的戍卒来说,不能不“忧心烈烈”, “曰归曰归”的心情更加迫切。

因为“猃狁之故”,戍边战士们“靡室靡家”,因为“猃狁之故”,戍边战士们“不遑启居”,因为“猃狁之故”,戍边战士们“戍未定,靡使归聘”,因为“猃狁之故”,戍边战士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

一方面是怀乡情结,另一方面是为国赴难的责任感,戍边战士一边等待着回归家乡,与亲人团聚;一边却要拼死杀敌,为亲人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平安度日。思乡之情与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在戍边战士的心中此起彼伏,唯一的解决方案是世界太平。

于是戍边战士心中的思归之情转而为激昂的战斗之情,“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兵车已经驾起,四匹雄马又高又大。哪里敢安然住下?因为一个月多次交战!威武的军容、高昂的士气和频繁的战斗,戍边战士,奋力拼搏,只为早早结束战事,回到思念已久的家乡,见到渴盼已久的亲人。“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猃狁孔棘!”

戍边战士们每天忙碌地战斗者,在战车的掩护和将帅的指挥下,紧随战车冲锋陷阵。一匹匹战马强壮而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而战无不胜。将士们天天严阵以待,只因为猃狁实在猖狂,怎么能不每天戒备呢?

戍边战士思归之心急切,可是在国难家仇面前,他们唯有奋力拼搏,别无选择,因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出发的时候,杨柳依依,今天我归来之时,却已大雪纷飞。物换星移几度秋,在这期间没有那一刻我是不思念家乡,思念亲人的。而今,我终于可以回家了,可是一别经年,“靡使归聘”,家中父母的生死存亡,两不可知,“近乡情更怯”,等待已久的“曰归曰归”终于到来的时候,心中却更加不能平静了。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道路崎岖,即将归家的戍边战士又饥又渴,不由得回想起那艰苦的军旅生活,激烈的战斗场面,无数次的登高望归情景,心中甚是忐忑。

因为,这个戍边战士虽然归家了,可是战事并没有彻底的结束,不一定什么时候,他或者更多像他一样的年轻人又将背井离乡,拿起武器,投入战斗,又将面临着“曰归曰归”的思乡之苦。

唯有彻底结束战事,这些戍边战士方能安心归家,唯愿这样“和平”的生活,来日可期!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 第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

“除你武器!”随着一声咒语的完善弹出,哈利波特终于打败了无恶不做的伏地魔,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黑魔王,现在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与支持。

如果你要问我,哈利波特在战斗中一次次取得胜利的原因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是他与朋友们的友情所带来的团队的力量帮助了他!哈利波特四年级时,也就是在神秘事务司与食死徒大战前夕,他的朋友们坚定地选择与他一同前往,虽然他的朋友们有点怀疑那可能是一个陷阱,但也奋不顾身组成了一个团队奔赴战场。这种深厚的友情不仅使他一次次取得胜利,在最困难的时候,这种坚不可摧的力量也变成一种精神支持,一种可以实现人生信仰无形的强大武器。

伏地魔和哈利波特之前有很多共同点,但也有不同之处,他们是敌我双方的领军人物,每一个阵队都有庞大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因此,他们在长期的斗争中经常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可以说是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最后的决战却是哈利波特取得胜利。

虽然都是团队,但是伏地魔对他的支持者却没有友情,他们之间是一种主人与仆人的关系,或许在某些时候还是利益使然形成的,而哈利波特是有感情的人,他把战友们当作朋友,甚至是兄弟一样,这种两肋插刀的情怀是内心正义小宇宙的焕发。伏地魔迫使巫师们加入食死徒团队,让他们成为战斗的工具,即使为战斗死去也不伤心,所以从内心里食死徒是怨恨伏地魔的,他们并不是心甘情愿为他卖命的,所以伏地魔倒台之后,许多食死徒都想和他划清界限。

我认为,友情是哈利波特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哈利波特在麻瓜世界没有一个朋友,这也是启发他需要找到真正朋友的缘由,他踏入魔法世界,就拥有了第一份值得珍惜的礼物,那就是和罗恩成为忠实的朋友。所谓的友情,就是朋友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如果哈利波特高傲自大,那他可能交到的朋友也只是酒肉朋友或是利益朋友,当他陷入困境时,就不会有人主动挺身相助,他也就不可能取得那么多的胜利了。

友情是十分宝贵的东西,值得我们珍惜,你若拥有,便宜好好珍惜;你若尚未拥有,就要想办法创造机会去获得。对待来之不易的友情,我们要像哈利波特那样,用真诚善待友情,而不是利用友情,用友情的力量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难。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得到别人帮助的时候同时也要给予团队以赞赏,也要主动帮助曾经帮助过你的人,这样的友情才能长久,这样的友情更加强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2

波特。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在伏地魔准备血洗她家的时候,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量,给哈利留下了一道咒语是因为他的母亲,她母亲对他爱。他的母亲牺牲自己保护了他,母亲的爱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施了古老的保护咒,使得任何邪恶伤害不了。她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让自己的生命替代了哈利的死亡,这就是母爱,能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当哈利长大了后,他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的生命换来的,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一个婴儿居然在伏地魔的魔爪下得以生还,只留下一个奇特的伤疤,而许多出色的魔法家都没能幸免于难,他自己也成为了伏地魔手下唯一的一名幸存者,在哈利的成长中,他慢慢的学会了感恩,在《哈利波特和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克服摄魂怪是哈利必须所学会的,然而驱赶摄魂怪需要一个有一个温暖的回忆使用魔法,于是,哈利想到的是自己记忆中仅有的对父母的回忆,哈利理解母亲的关怀与爱。他懂的感恩,他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努力让自己从恐惧的阴影中走出来。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一集中,哈利与伏地魔上演了对手戏,哈利虽然魔法没有伏地魔那么的高强,但他在直面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另我诧异,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伏地魔,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母亲爱的庇佑的襁褓中的婴儿,他已经长大,已经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甚至整个你想要的魔法世界,但现实还是现实,他目前没有能力去战胜,于是,母亲莉莉和父亲以魂魄的形势现身波特眼前,告诉他,他目前没有这个能力,母亲需要他活下去,完成更大的使命,这就是母爱,哈利感恩的听从了。莉莉对哈利,哈利对母亲的这份爱让我感动,让我感动不已,母爱是伟大的,回报母爱更是值得的,是每一个做子女应该去完成的,书中的哈利对母亲的回报的动人细节描写的十分细腻,本书的作者罗琳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女儿的爱,这书只写给她的女儿,将来,当她女儿懂事时,体会到妈妈对自己浓浓的爱意时,她必定会像书中的哈利一样,努力回报母亲的爱,学会在感恩中成长。有这么一个例子:一个精神病患者,平时遇到惊吓就会失常,不是瘫痪,就是发狂。可是,当她的三个孩子陷于塌房里时,她却异常地清醒。在呼救无人来援之后,她一边和三个孩子轮流不断地说话,一边奋力搬开砖块和横梁,全然不顾双手钻心地疼痛,全然不顾双手鲜血淋漓,直到所有的孩子全被刨挖出来。母爱是母亲与生俱来的本能啊,哪怕是在一个疯母亲身上,也同样迸发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告诉我们,要在感恩中学会成长,也要在成长中学会感恩。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3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爱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爱的人就那些人什麽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麽都不好什麽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着,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4

“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要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使伏地魔与哈利波特成为死敌,哈利只能直面邪恶的敌人,用生命换取胜利,别无其他选择。

哈利出身不凡,一生下来就面临伏地魔的攻击。在他生日那天,他与伏地魔在禁林中展开斗争,哈利鼓起勇气战斗,因为这次的成败决定魔法界的命运。伏地魔手中的老魔杖的真正主人是哈利,最终哈利克服恐惧,成功打败伏地魔,正义迎来了胜利。

我对此书的结局并不惊讶,好人打败坏人,合乎情理。哈利在魔法界中成了正义英雄,伏地魔成了人们必将打败的邪恶对象。可是我认为伏地魔虽然邪恶而可恶,但也值得同情。

正义与邪恶总是相对立的,这个世上也不可能没有坏人。如果没有坏人,那如何衬托出好人?正与邪,只是不同的立场产生的正负罢了。哈利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

通常我们认为偷窃的人总是恶的,因为他们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我们自身的利益,而乐于助人的人总是正义的,因为他们保护了我们,帮助了我们。标准不同,判断也就不同。曾经有新闻报导,一人为救母亲的病而偷窃邻居的贵重物品,这个案件如果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人是一孝子,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违反了法律规定,法不容情。我们无法单纯地下结论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至少我们可以报以同情的态度。就如书中的汤姆·里德尔,他从小是一个孤儿,很聪明,但他迷上了黑魔法,家庭教育的缺失,周围环境的影响,让他无法再返回正道,只得在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实无人生来就是邪恶或正义的,环境和教育影响着我们。我们生活中的坏人也是痛苦的,他们不被认可,无法光明正大地活着,强烈的欲望驱使着他们,使他们做出一系列的恶事。就像有些孩子沉迷于网络不可自拔,为了游戏装备盗刷父母的账号,没日没夜的练级,他们大部分都是明知是不对的,但还是抵不住游戏的诱惑而为之,其实他们的内心应该也是有纠结和愧疚的。伏地魔攻击哈利后变得半死不活,他的体内有哈利的血,这使他有杀波特的欲望,可很多时候,他犹豫了,因为他有自己倔强和弱小,这就是人性复杂的一面。

我们要对邪恶者怀有同情,但不能过于宽容。我们需要分析纷繁复杂的人性中使他产生邪恶的原因,找到根源才能帮助他们。

世界上任何时代都会有正义与邪恶,对于正义我们要心怀敬畏,对于邪恶我们要敢于面对,心怀宽容。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5

这个暑假,一直在读《哈利﹒波特》系列图书,到现在,除了第五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尚未拜读以外,读完了HP系列的六册书。其中我最喜欢第七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一文讲述了身为霍格沃兹七年级学生的哈利为了打败控制着整个魔法界、杀害霍格沃兹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的黑魔头——伏地魔而与好友罗恩、赫敏流浪在外,寻找伏地魔存放魂器的地方,最终在伏地魔就要占领霍格沃兹的那一刻,找到并摧毁所有魂器,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曾经有预言说:“伏地魔与哈利不能同时活着。”所以伏地魔才要想方设法杀害哈利。在霍格沃兹马上就要沦陷之时,哈利勇敢地走到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想用杀戮咒杀死哈利,然而,伏地魔为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拥有爱的灵魂。哈利心中的爱保护了哈利,于是哈利再次借助爱的力量,将伏地魔给消灭了。

在面对最大危险的时候,无敌的武器是没用的、强大的法力是没用的。只有无畏和爱,才能帮你走过难关。

爱,可以战胜一切!哈利﹒波特的母亲莉莉﹒波特,为了爱,用一种古老的法术保护了她的儿子哈利﹒波特;校长为了保护众人,献出心中的一份爱;哈利﹒波特正因为怀有一份对大家的爱,才战胜了看似强大无比的伏地魔。

爱,可以战胜一切!在过去不久的5。12大地震中的许多事例足以证明。

在四川省某所小学里,14时28分,忽然昏天黑地、飞沙走石,顿时地动山摇。地震发生时,正在上课的学生一下子全都跑出来。这时,小学部的宿舍楼里还睡着许多低年级的小朋友。他们被突如其来的大震动吓醒了,手忙脚乱,哇哇大哭。老师大喊,叫孩子们快跑,可是孩子们都已经吓呆了,不知道跑了。有位跑出来的高年级的同学,用满怀爱的炙热的心,连续几次跑入岌岌可危的房子,最终将孩子们,悉数救出。正因为他内心充满爱,才使他勇敢且果断地,一次又一次地跑进跑出救人。正因为他内心充满爱,才在如此大的灾难中救出许多孩子。

在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时候,我们炎黄子一次又一次地将爱心传递。在我中华大地上,到处充溢着爱。大家纷纷捐款、出力,为四川的灾后重建工作,捧出了一颗颗溢满爱的心。在如此惨痛的灾难面前,灾区人民从没有低头屈服,而是积极应对,自救互救。因为——

人们坚信:爱可以战胜一切,一切由爱而生。有爱有未来!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6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的7本书,在这7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完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完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内容当然是《哈利·波特》的大结局。它以主人公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寻找并摧毁黑魔头伏地魔赖以生存的魂器为线索,讲述了哈利·波特在朋友们和魔法学校老师们的帮助下,集齐了3件死亡圣器并且摧毁了魂器,让伏地魔元气大伤而最终战胜了他,粉碎了他的阴谋,保护了魔法世界和平与安宁的故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很好地诠释了邪不胜正的道理,弘扬了真善美的道德品质。

合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书页,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在书中,他不仅要躲避伏地魔的追杀,还要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的遗愿,摧毁魂器,打败伏地魔。面对这些艰难险阻,哈利始终没有放弃,因为他有着非凡的毅力,若非如此,他是不能找到并摧毁魂器的;他有着坚毅的勇气,即使是在面对强大的伏地魔时,仍然没有表现出一点的怯懦;他还背负着一种责任感,否则,他又怎么会坚持下去,直至打败伏地魔?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他是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代表,更是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人!

在哈利成功的背后,有一个人一直在默默地保护他。我相信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人不会对他感到陌生,他就是西弗勒斯·斯内普。斯内普在前几册的书中都是一个不太令人喜爱的角色,到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他的.一切才让人所知。斯内普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他从小就和哈利的母亲莉莉认识。他对于莉莉有着执著的爱,但他也有不好的一面:他对大多数人都不愿敞开心扉,愤世嫉俗,还有着一些卑劣的性格特点。在霍格沃兹上学后,斯内普的这些性格特点逐渐体现出来。之后,他的高傲和所谓的“纯血统观念”让莉莉对他心灰意冷。在莉莉宣布与他绝交后,他万念俱灰,投靠了伏地魔,无意把莉莉和她的丈夫詹姆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此后,斯内普悔恨万分,他弃暗投明,找到了邓布利多,并且听从了邓布利多的话,保护了莉莉的儿子哈利。直至死亡,斯内普仍然没有背叛莉莉,一直在保护哈利。他和哈利在魔法学校的种种矛盾只是表象,在这一切矛盾的背后,跳动着斯内普一颗忠诚的心。

得以阅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我的荣幸,勇气、智慧、友情、忠诚等优秀品质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诠释,这些优秀品质对我的成长、发展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而一本好书,正如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能让我受益一生。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7

这几天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我和妈妈便想到“避暑书庄”一一图书馆去避暑。

啊,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哈利·波特》大全集。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中的扉页已经泛了黄。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一个带着小圆眼镜的男生,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了姨妈家里。

读到这里时,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迷住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注定与众不同。怪不得这本书已经被翻旧了,就连我这个“麻瓜”也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呢。

偶然一个机会,哈利收到了猫头鹰传书,这封信是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哈利·波特也在学校认识了两个十分亲密的好朋友一一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助,一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

随着时光的流逝,哈利上了七年级,他即将毕业,但正是这年,哈利要接受终级的考验一一打败伏地魔,为父母报仇!

就在我还担心哈利能不能成功时,微风把书带到了下一页,也把我的思绪引到了这最精彩的片断中:哈利和伏地魔一同喊道:“除你武器!”“阿瓦达索命!”砰!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那便是咒语相撞的地方,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出黑色,像纳吉尼脑袋一样,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伏地魔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死去。伏地魔死了,被自已的咒语反弹回去杀死了。哈利站那里,手里攥着两根魔杖,低头看着对手的躯壳。

这本书被我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使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生活中的强者才能站到最后。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不然就会灭亡。

我佩服哈利,他坚强,勇敢,果断,富有正义感。这一点,我确实不如他一一遇到一点小事就打退堂鼓,从而放弃了目标……所以,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时时刻刻都饱含一个字“爱”。哈利·波特告诉我们,只有心中有爱,才能战胜一切。父爱、母爱、友爱……都是无声无形的,但可以用心灵去感受它的存在。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成长了……忽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图书馆要闭馆了。我这才念念不舍的把这本厚书放回了书架。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8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进述了哈利越过重重险阻,战胜其他三位勇士,取得三强争霸赛冠军的故事。但在这本书里,让我敬佩的不是哈利,也不是赫敏,而是一个默默无闻却伟大的人:塞德里克·迪戈里。

塞德里克的伟大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记忆犹新的一个片断:观看魁地奇世界杯前,塞德里克的父亲自豪地对哈利和韦斯莱家族说:“我儿子多了不起,在学校的魁地奇比赛中打败了哈利!”但是,塞德里克却冷静地说:“不,爸爸,那只是一个意外,因为哈利受伤了。”能在别人对自己的夸耀时冷静地说出这样地话,恐怕在学生里,也仅有塞德里克和赫敏了。

当然,我佩服塞德里克并不仅仅因为他的谦虚,更重要的是在强争霸赛中发生的那一幕,那个镜头让我对塞德里克肃然起敬。就在塞德里克要取得胜利,拿到三强争霸赛冠军奖杯时,却发现哈利被怪物捉住了,于是他赶紧去帮助哈利。要知道,哈利在此时可是他最大的敌人啊,此时,他如果不帮哈利,就可以成为三强争霸赛的冠军,成为魔法界最伟大的学生了。可是,他断然选择了帮助哈利。帮助朋友,我们都可以做到,但帮助敌人,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尤其,是在如此大的诱惑之下。最终,塞德里克解救了哈利,并且和哈利一起抓住了三强争霸赛奖杯。

但是,上帝是双面人,他既仁慈,又残忍。那个奖杯,居然被食死徒小克劳奇换成了门钥匙!更加不幸的是,这个伪装成三强争霸赛奖杯的门钥匙居然把他们带到了伏地魔的大本营!伏地魔,这个消失了十三年的大魔头,令整个魔法部不安的大魔头居然东山再起了!,他的目的就是要杀死哈利,这个于婴孩时代时曾置自己于死地的人(伏地魔有七个魂器,可以借助魂器复活)!可是,当他念出“阿瓦达索命”时,塞德里克替哈利挡过了那道致命的咒语,并且将门钥匙给了哈利。尽管魔法世界很神奇,却没有一道咒语可以使人复活,何况伏地魔念的是三大恶咒中的死咒。最终,哈利带着塞德里克的尸体回了学校。塞德里克·迪戈里,我们的英雄,就这样结束了自己那年轻的生命。

塞德里克的伟大,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也许,赫敏可以做到他的谦虚,哈利可以做到他的无私,邓布利多可以做到他的奉献,但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完美的将这一切结合到自己身上来,除了他,我们永远的英雄:塞德里克·迪戈里。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9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可以说是十分精彩的,浸入了作者的所有精力与汗水。

这一集讲了仲夏的一个夜晚,邓布利多迫不及待地把哈利波特带回了霍格沃茨,开始了他六年级的学习生涯。回校后,哈利在一本魔法课本的帮助下成为了“魔药奇才”,而这本书的前任主人却是一个被自予为“混血王子”的人,后来邓波利多校长开始了对他的单独授课,在课上哈利波特经历了很多年对伏地魔惊心动魄的记忆。惭惭地哈利波特隐隐觉得这一学期内斯内普和马尔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马尔福更是行踪诡秘。最后当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起了学校,斯内普对邓布利多举起了魔杖时,他才证实了自己的怀疑,但已经太晚了,凤凰唱起了挽歌,邓布利多永远地长眠于白色坟墓之中

小说中我最敬佩的是邓布利多校长,第27章详细叙述了邓布利多生前的几个小时,其中的一个片段尤为使我感动,当马尔福说道“除你武器”时,邓布利多校长用无声咒把披着隐形衣的哈利定在了那里,使他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机会,以至于最后丧命,而保住了哈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大无畏的精神啊!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我记得他经常在危急的情况下,把最大风险让自已承担,而笑着对哈利说自己老了受点苦没什么,但你还年轻,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他的这番话是对年轻一代的爱和责任感呀!为了这些,他甘愿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

同样哈利也拥有爱,邓布利多曾说过"哈利为什么能三番五次地逃过伏地魔的魔掌,那是因为拥有对父母的爱,对邪恶的排斥和永远纯洁的心灵。”同时他也拥有责任感和决心,他知道除去伏地魔并不仅仅是为了复仇,而是他必须得死,他犯下的罪过太大了,不可饶恕。而伏地魔拥有的则完全是权力与野心,他那样忙于破坏自己的灵魂,从来无睱去了解一个纯洁健全的灵魂所拥有的何等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觉得阅读哈利波特系列时,我们在欣赏作者惊人的想象力的同时,也在思考小说蕴藏的内在涵义,在作者的介绍中,我了解到她十分喜爱写作,但一直到她四十几岁时才因出版了《哈利波特系列》而出名。不难看出她已经是一位拥有丰富社会阅历的女人,有着十分饱满的思想情感。而她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真谛:爱是纯洁、伟大的,邪恶在爱的面前则永远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0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1

友情,像一朵鲜花,芬芳我们的心田;友情,像一把钥匙,打开我们的心灵;友情,像夏天的冰淇淋,冰爽而舒适;友情,像冬天的暖阳,温暖而幸福;友情,又像一枚指南针,在你迷失方向时为你指引道路……

畅游书海之间,常有些书令我不能自拔,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是有这魔法吸引力的小说,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与我同在:哈利由于父母双亡,在德恩礼夫妇和达力的欺凌下活了十一年。但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学校,他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三人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除了羡慕他们有着超强魔法能力、有勇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外,更羡慕的是他们三人彼此照顾,彼此搀扶,一起成长,铸造了坚不可摧的友谊之墙。赫敏总是陪着哈利面对伏地魔,一次都没有离开,即使这不是她的责任;在哈里和罗恩吵架期间赫敏甘愿做他们的传话筒,即使她并不乐意这样的局面。罗恩就像一道阳光,总是带给他们欢乐;和哈利吵架后又自己跑来和好,因为他在乎他们的友情。当赫敏难过时,哈利总是陪伴在她身边;当罗恩不够自信时,哈利总是有办法化解。

魔法书中他们三人不离不弃的友情令人羡慕,而现实生活中我和王一舟心灵相通的友情也令很多人羡慕:

前不久队长学校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每个中队自行开展活动,我们班举行的是“防灾减灾,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班会。班主任祝老师让我当小主持,在活动过程中,有一项是“我问你答”,我拿着资料向同学们提了问题,但竟然没一个人举手,当时场面很尴尬,我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心里十分着急:天哪,竟然没人举手,冷场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的眼光急切地绕顾班里所有的同学,希望这时有人来打破这个僵局,我的好朋友王一舟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忧,思考了片刻后,微微颤颤的举起了手,我终于看到了救命稻草,急忙邀请王一舟来回答,但因为这些课外知识我们并没有学过,所以一舟回答的并不是很完美,但她却在对自己答案不肯定、底气不足的前提下还愿意举手为我打破僵局,带着同学们踊跃发言。接下来的活动中,我和一舟时不时的交换着眼神,这眼神只有我们能懂,“感谢,感激”、“不用谢,不客气”。

友情,是一个眼神;友情,是一份默契;友情,是一份感觉。因为友情,我们成长;因为友情,我们快乐;因为友情,我们幸福。让友情陪我们一直到老,永远珍惜,不离不弃!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2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3

首次接触《哈利波特》是被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以及那不寻常的世界所吸引,而后才开始触及这本少儿读物。

《哈利波特》不仅带给了小孩梦中的世界,同时也给予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一种梦境。

J.K.罗琳并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词语、语句来勾勒她的魔法梦境,甚至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文学底蕴很低,然而它却凭借不寻常的魔幻世界的引力而风靡全世界。同时也令本人无可救药地深深“迷恋”上了它——《哈利波特》。

J.K.罗琳的笔端流泻出一种令人无可抵挡的魔力,可以使读者置身于其中。书中以章节形式分篇,内容却又是环环相扣。书中给予读者的背景总是清晰明了的,但情节上却又总是充满“悬疑”,让读者仿佛被置身于团团云雾之中。可是结尾却又给予读者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意境。

这一系列丛书中不仅诠释着魔法的另类、有趣,书中又表达了人类孩童间纯净的友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以及不同人性格中的差异,似乎仿造了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哈利、罗恩和赫敏这三个好朋友总是能为朋友竭尽全力。难能可贵的友情,无限渴望的亲情以及人与人间的“勾心斗角”让读者品读之时,陷入一个个作者编织的世界中。

书的内容固然精彩,但魔法的体现却又在于大胆的创新的想象。例如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我们这些不懂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在霍格沃茨学校中的楼梯会变化无常,楼道上以及他们的相片中一切会移动,当然他们也有会飞的扫把,以及他们进入宿舍也需要像阿里巴巴一样念咒语,不过他们的咒语可不是“芝麻开门”哦。他们的宿舍门是一幅画,咒语由画中的主人决定。最少不了的就是那根魔杖。这也是许多魔幻故事中少不了的。

《哈利波特》每次出现都有无数书迷、影迷为之倾倒。哈利,这个身世不寻常的男孩为找到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成为丛书的主导线,而哈利在学校中的经历成为了看点,同时他勇敢、善良、优秀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让无数读者拜倒在这位小巫师的魔法袍下。

友情,慢慢的沉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股动力。让故事洒上一层晶莹的情感,美妙令人无法自拔。就像主人翁一般只愿留在学校享受别人给予他的爱,甚至遭到百般的困难,也不愿回到那没有感情的“麻瓜世界”。

仿真生活的情景塑造了一个令读者可以接受的魔法世界。

身世背景的悬疑造就了《哈利波特》的开端。

无限的魔力,真挚的友谊,永恒的信念像无尽的潮水冲击着哈利勇往直前。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结局如何,但我认为哈利会永远留在读者心中,成为一种不灭的动力来源。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4

在许多年前,我与《哈利·波特》的电影有过“一面之缘”,但后来因为没有做深入的了解,所以,以前我只能算是一个半斤八两的“哈迷”。直到去年暑假,我有幸到电影院观看了《哈利·波特》的完结篇,这130分钟的相处,让我陷入了那个奇幻的魔法世界,从此,我便下定决心要开始那个“魔幻之旅”。

今年暑假,我结束了旅程的第三站——《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一部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与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之间所发生的事。在哈利出生后不久,他的父母就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大魔头给杀死了,他一直住在不疼爱他的姨妈家里。而哈利的教父布莱克是哈利父亲的一个生死之交,他在阿兹卡班(魔法界的监狱)关了13年,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三年级时,布莱克逃了出来,而他的目的是寻找哈利……哈利因为偶然听到老师们的一次谈话而以为布莱克就是当年把他父母的行踪告诉伏地魔的叛徒,并且,还认定布莱克杀了十三个人,其中包括小矮星彼得(哈利父亲的另一个好朋友),因此,哈利不顾一切,决定找到布莱克。一天,他们终于见面了,可事情的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想象,真正的叛徒原来是彼得,他根本没死,他就是哈利的好朋友罗恩养的那只老鼠斑斑,他用魔法在罗恩家躲了12年,并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了布莱克。布莱克的行踪暴露后,他马上被捉了起来。哈利决定带着另一个好朋友赫敏冒着危险展开一次营救,在校长邓布利多的帮助下,他们成功了。哈利非常开心自己拥有一个教父。这又是他在霍格沃茨不平凡的一年。

《哈利·波特》的原著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她用惊人的想象力创作的这系列书籍获得了全世界人们的喜爱。书中哈利·波特这一角色更是得到众多青少年的追捧。我认为他的冒险精神正是当今中国大多数青少年所欠缺的,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蜜罐里泡大的,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别说冒险了,都跟我一个样,就连一个小小的虫子都吓得呱呱叫,并且都经不起挫折。说到这里我不禁再一次地深表惭愧,以前,一点打击就弄得我垂头丧气,哭哭啼啼,那时的情景别提多丢人了。以后我可不能这样,既然是哈利的崇拜者,那就得向他那勇敢的冒险精神学习,别再给自己丢人。哈利这一人物在书中受的苦难有很多,但是他永远都是那么坚强,还有几乎每个篇章都会讲到许多昆虫,所以我看《哈利·波特》后获得的一大好处是:能够承受小挫折,接受小虫子。现在,我又开始了我的第四站冒险旅程,因为马上就要升初三了,所以我不得不放慢旅行的脚步,不过冒险的精神、承受挫折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我一刻也不会懈担指导老师:刘连珍

读《哈利·波特》有感900字15

《哈利·波特》七步曲是由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作而成,她的作品《哈利·波特》曾经是风靡世界的经典读物。五年级的暑假,我阅读了继《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后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并真正体会到了勇敢的真谛。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艰苦磨练与学习,逐渐成为一位出色的巫师。在哈利与挚友罗恩、赫敏一同观看魁地奇世界杯的夜晚,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又重新出现,这使哈利的心头笼上了浓重的阴云。中断了100年的三强争霸赛将在那年恢复,欧洲三所魔法学校的学生汇聚霍格沃茨。勇士选拔的那一个夜晚,火焰杯喷出第四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不过哈利并没有报名,这个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一点一点地推向伏地魔的魔爪。霍格沃茨有一位作为伏地魔坚强后盾的食死徒。在第三个项目中,哈利和霍格沃茨的另一位勇士塞德里克·迪戈里相互帮助并同时碰到了火焰杯,奖杯是一个门钥匙(能把人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把哈利和塞德里克带到了里德尔府,迪戈里不幸身亡。伏地魔又卷土重来。在哈利和伏地魔决斗时,闪回咒帮助哈利逃过一劫。黑魔法防御术教授阿拉斯托·穆迪原是食死徒小巴蒂·克劳奇,一切都是他所造成。但是由于摄魂怪把小巴蒂的灵魂吸走,导致他在法庭上无法说出真相——伏地魔回来了。然而魔法部长还蒙在鼓里,从此,部长康奈利便和邓布利多分道扬镳。“哈利蜷缩在墓碑后,他知道一切都完了。没有希望,孤立无助。他听着伏地魔慢慢逼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念头穿越了恐惧和理智:他不能像捉迷藏的小孩一样,蜷缩在这里死去;他不能跪倒在伏地魔的脚下,他要像他父亲那样站着死去,要在自卫中死去······”

在这个故事里,哈利与伏地魔决斗时是何等危险,只要稍不留神,就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哈利没有放弃对正义的追求。作者罗琳通过描述主人公哈利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了哈利英勇无畏与善于克服困难的精神。

读《青铜葵花》有感900字 第6篇

《青铜葵花》讲述了一个哥哥青铜与妹妹葵花朴实快乐的农村生活,最后,葵花回到了自己的城市,青铜就一直遥望芦荡的尽头,葵花所在的地方。青铜与葵花并非同父母所生,却有着深深的友情和亲情。在时间的打磨下,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更成了心有灵犀的好兄妹。那片片的真情,如阳光般照耀着我,温暖我的心灵;那份份纯洁,似春雨般滋润着我,浇灌我的心田。

青铜一家人的生活,永远有苦难相伴。因为家境贫寒,在一个寒冬,青铜都要去集市上卖自家编制的芦花鞋。即使是北风呼啸,漫天飞雪的天气,在街上的一角总会有一个瘦弱的男孩龟缩着身子,在卖芦花鞋。为什么青铜不愿放弃去卖鞋?因为青铜心中始终保留着一份希望,他坚信有人会来买鞋,他坚信他们一家能过上好日子。他爱葵花,爱父母,爱奶奶,甚至爱那头吃苦耐劳的老牛!我想,瑟瑟寒风,飘飘雪花在青铜眼中不算什么,青铜在乎的是家人的幸福快乐。相比青铜,生活在优越条件下的我是多么惭愧,霸道的我从不为父母着想,还总是去顶撞他们。青铜懂事、单纯、为他人着想„„.在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去学习,去思考,去改变。

因为贫穷,青铜与葵花只能有一人去上学,虽然他们互相推让,可心中却都希望能背上书包走进学校。后来,青铜为了妹妹葵花,耍了小聪明,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机会。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读书学习的珍贵,在城市的我们,不但不为能上学而知足,而且平时不爱学习,贪玩,认为学习简直就是“酷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在学校的日子里,懂事的葵花将学校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教给哥哥青铜,而有责任心的青铜则每天护送葵花上下学,不让“坏小子”欺负葵花。通过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是亲情。亲情是无私奉献,互相帮助。我不禁想起我和姐姐。小时候,我们常常为了一个小娃娃争得你死我活,姐姐终于让我了,去玩别的娃娃时,我又将目标定在姐姐的娃娃上。其实,我们应该相互谦让,理解,这样就能避免很多没必要的纠纷。

读《目送》有感作文900字 第7篇

《目送》一书,作者龙应台。翻开目录,七十三篇散文,描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同行……百般情感纵横交织,牵扯不清,终究融为一体,无时无刻不勾起作者的情愫,牵引作者的思绪,困扰作者的内心,萦绕作者的身旁。

书中第一篇《目送》,作者回忆了自己目送他人远去时的情形:儿子第一天上小学,不停胆怯地回头望向母亲,边望边大步迈向教室;作者第一天到大学报到,父亲用装饲料的小货车送她,碍于面子而迟迟不肯送到校门,待作者下车后,驶出巷口,只留下一团黑烟……无论是父亲还是儿子,都静静地消失在某个角落,而作者便伫立凝望,直至再也看不见身影。

人的一生便在一次又一次目送中度过,目送意味着离别,伴随着思念,诗词中也往往蕴含着呼之欲出却又如鲠在喉的离别与思念之情:“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们常常目送身边的人远去,有时给予一声不舍的道别,一句亲切的寒暄,一抹真挚的目光……目送一个人,看到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逐渐消失时,又会是什么滋味呢?

不清楚,亦难言。

目送,或在人影绰绰的街道,或在车水马龙的站台,或在曲折迂回的小路……无论在哪,往往是你站在路的这一端,看着他人逐渐消失在路的尽头。那个背影离你越来越远,似乎非常倔强的对着你,并默默地告诉你一句――“不用追”。

尝试放下种种情感的纠葛,不去细想目送的滋味,而是全心全意地目送一个人,便是成长。

《十七岁》一文也是非常精彩,作者叙述自己到赴德国与儿子相遇的经历。作者与儿子一同漫步,好似孩子一样,对一路上看到的种种事物指手画脚,满心欢喜,而儿子却总是“嫌弃”她幼稚,努力显出成熟的样子。

他们沿着康河走,走到一条分支的小溪时,作者望见溪水面上隐约漂浮着一件衬衫。离近看,竟是一只睡着了的白天鹅!它的脖子蜷在自己的鹅绒被上,沐浴在波光粼粼的水中。作者不禁泫然欲泣,激动地拿出相机定格这精彩的一幕。身旁的`儿子却淡淡地评价:“小孩!”

仔细想想,儿子何尝不是个小孩呢?我们有时在不经意间也像作者的儿子那样,有意或无意的效仿着成人,妄图褪去幼稚的皮囊,穿上所谓成熟的新衣。其实啊,真正的成熟不只表现在外在身高和体形的成熟,更是心智的成长。文中儿子的种种行为为本文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不禁哑然失笑。

读《笑话》有感900字作文 第8篇

上周五晚上,我无意中读了《意林》中的《一则笑话》,使我受益匪浅。

这则笑话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拿着一个鸡蛋问:“鸡蛋没有洞怎么剥?”另外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苹果问:“苹果没有口怎么敲?”

这看起来是一则很好笑的笑话,可在现实生活中,这两个小孩不正是我们这些“小皇帝”“小公主”的“化生”吗?

现在的家长们,对孩子过于溺爱,看起来是为了让他们能健康成长,但事实上却害了他们,束缚了他们的.自由,使他们变成了一只不会飞的小鸟,整天被关在鸟笼里,它们多向往那广阔的蓝天啊!

他们现在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当他们离开了家长,他们将什么也不会。记得那是去年夏天,我参加了“放飞梦想,相约北京”的夏令营时的第二天早上,一醒来,就听见一阵哭声,我寻声走去,原来是一个同我一样大的小女孩在哭,她边哭边叫嚷道:“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妈妈,妈妈……”她的哭声更大了,值日老师也走了过来,问她:“小朋友,你为什么要妈妈呢?”“我……我,我每天早上都是妈妈帮我梳头了,可今天妈妈没来……”我听后很是惊讶,因为我不敢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大姑娘还不会梳头!小女孩找出她的手机,开始打电话给妈妈,说:“妈妈,你在哪里,快过来,我要梳头,妈妈……”我本以为她妈妈会骂她一顿,可事实却出乎我的意料,她妈妈并没有骂她,而是特地从姜堰赶到北京,天天来陪她!我真搞不懂,既然这是独立夏令营,就是为了训练孩子的独立能力,可这位家长……,唉!

亲爱的家长们,你们这到底是爱,还是害呀!孩子们总有一天要离开你们的怀抱,去闯荡江湖的,你们不可能一生一世都陪伴着他们的,你们也想想看,当他们离开了你们,他们还会干些什么?所以,请各位家长们,你们要让孩子们有自理能力,你们不要认为孩子只要成绩好,别的都没事,家长们,孩子并不是一台学习的机器,他们也是人,也是一个正常的地球人,所以,他们也向往自由,也希望自由!他们并不希望整天被你们所宠爱!

读《骆驼祥子》有感900字 第9篇

翟婧羽

一个朴实,简单,追求梦想的年轻人,被现实社会狠狠地打击四次后,终究不堪地倒下了……

祥子,尽管书里从未提到过他的姓氏,尽管是一个社会底层的车夫,他还是自尊好强,有着执着的梦想,有着永远的坚持——买车。初到大城市,他睁着善良淳朴的大眼睛,觉得凭借自己硬棒的身体,迟早有一天会拥有自己的车,可以成家立业,过上好日子。的确,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买了一辆崭新崭新的车,他的美梦仿佛已经开始实现。这是他三年的奋斗心血。他多么爱惜自己的车啊!

然而,好景不长。那社会仿佛见不得勤劳好强的人好过,祥子被兵抓了,车没了,自由也失去了。他的努力与付出全部付诸东流,没有人会把他的要强勤奋当回事!他怒吼:“凭什么?!” 这是一个旧社会底层人民的愤怒与不甘,在这个混乱黑暗的社会里,悲惨之人千千万万啊!

好在,他拼死带了几头骆驼逃了出来。那个社会的同情心仿佛是奢侈物。苦命的他,反而落了个“骆驼祥子”的外号。经历这一次打击的祥子,初衷不改,梦想不灭。他继续奋斗着,一分一分的省,只为一辆车。

旧社会吃穷人是不需要理由的。第二次打击,接踵而来。祥子分分省下的零钱,被孙侦探诈了去!祥子再次被狠狠践踏了!

虎妞是个虎头虎脑,长得像个男人一样三十七八岁的老姑娘。这个人逼迫祥子娶她,操控着他的生活。祥子是又有了车,但是他极度厌恶这辆车。祥子病倒,花去所有的积蓄。虎妞怀孕,好吃懒做,终究难产而死。祥子尽管不喜欢这个家,但是人没了,车没了,钱也没了。三起三落,他逐渐开始堕落。

纵然他喜欢小福子,可是“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他染上烟酒,变得滑头,不再卖力拉车。就当他又想重新开始生活时,祥子却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四次打击——小福子死了!这个勤俭要强的小福子死了!祥子麻木了,彻底变成了一个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黑暗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祥子,由一个有梦想,有活力,善良淳朴的青年,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社会垃圾。这是那个吃人的旧社会造成的。穷人没有人权,命运无法操控在自己手里。骆驼祥子,这个悲剧性人物,有着旧时愚昧的思想,本着个人主义的极端,为个人奋斗,又走向个人毁灭,与那个社会抗衡单凭一人,会输得很惨。只有底层人民一起反抗,才会翻身,摆脱悲惨命运!

读《三体》有感900字左右优秀 第10篇

按照科学计算,在接近宇宙140亿岁的宇宙当中,只要外星文明比人类文明早点生10万年,那么,这个文明应现在该早已出现在地球了。可是,事实却并没有,在人类可观测的宇宙中,除了荒凉外,别无生命的气息。

就这疑问,刘欣慈提出了自己的解释:黑暗森林理论。

在《三体2》的末尾,罗辑以“黑暗森林理论”逼迫三体文明停止对地球的入侵。所谓“黑暗森林理论”,通俗解释就是说在宇宙中,所有的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悄无声息的在宇宙中行走,当猎人看见其他的猎人时,他应该做的就是将其他猎人击毙,而非与之接触(因为一个文明永远无法确定另一个文明对自己的真正意图,而所有文明都在不断扩张,但宇宙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因此,为了文明的延续,一个文明见到其他文明时,将其毁灭是最正确的确定。这也是为什么霍金反复告诫人类,千万不要接触外星文命)。回到费米悖论,外星人在哪,或许远在天边,或许就在太阳系的附近,但他们知道隐藏自己,延续自己的文明,因此人类至今并未见到任何外星文明。

《三体3:死神永生》便是这个意思,所谓死神,便是宇宙中的黑暗森林理论,只要一个文明存在,那么他将永远处于危险之中。人类也是如此。怀揣人性之光的人类自大又感性,对所处的危险全然不知,心中幻想的是美妙和谐的宇宙社会,这种感性的人性之光超越了理智自私的兽性时,人类就离灭亡不远了。在《三体3》中,当人类幻想与三体文明和谐共处时,三体文明却悄悄将利剑向人类文明挥来。在生死存亡的关头,感性的人类代表“程心”(主人公),却没有勇气按下黑暗森林的按钮(即通过广播,将地球和三体文明的宇宙坐标向宇宙深处传送,根据黑暗森林理论,接受到坐标的宇宙中的其他文明为了保存自身,必然将同时毁灭人类和三体文明)。因此感性人类必然成为冷酷无情的宇宙丛林法则下的牺牲品。

事实就是这么露骨,文明的增长是指数型的,谁知道一个文明日后是否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呢,那么,为了遏制这种潜在的威胁,最简单的方法便是将它毁灭。

这样,宇宙的死神便永远存在于宇宙之中,只要宇宙存在,死神便永远跟随。

但是,这样的宇宙太过生冷。宇宙大爆炸之后,迎来的是无限的黑暗,也正是因为这种黑暗,才能让重金属沉淀,孕育出诞生文明的恒星与行星。这便是理性的宇宙孕育出的感性文明。感性的文明必须适应理性的宇宙法则,才能更好将文明延续。

但是,故事的结尾,在光速中跨越了170亿光年的程心,终究要面对了宇宙的毁灭,而此时,宇宙中所有诞生过的文明都放弃了相互之间的相爱相杀,读后感放弃了理性的黑暗森林理论,感恩宇宙让自己的文明诞生过,并携手试图让宇宙回归最初的景象,让时间重头再来。这便是从理性的宇宙中感性的文明的结局,感性的文明回馈了理性的宇宙,随着时间的轮回,宇宙诞生后毁灭,又将诞生新的感性文明。

这便是《三体》的格局,太高太高,这也是为什么能获得星云奖的原因。

不记得以前在哪看过一篇文章,叫《少看中国历史,多看世界文明》,文章认为中国的历史本质是一部政治史,所谓政治史,说白了来来去去就是内斗,自己人斗自己人,缺少向外的拓展性。而在当今的社会发展趋势下,内斗和权谋真的不是应该关注的对象了,因此要多世界文明的历程,关注未来,当然,文章的观点虽非全对,但有一点说的不错:历史很精彩,但更重要的是当下和未来。(以电视剧为例,美国的电视剧多偏向未来科幻,而国产的电视剧大多是历史剧、宫廷剧。PS: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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