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难处理的会计实务问题

2024-07-28

25个难处理的会计实务问题(精选6篇)

25个难处理的会计实务问题 第1篇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中如何设置?

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补贴收入”属“利润表”项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利润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利润表时,通过“以前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03.促销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在促销时把一些商品按进价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04.购进货物发生收料在前、付款在后或发票未到的账务处理问题

暂估应付款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收到票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05.代理出口的会计处理

1、收到代出口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出口销售时,按实际售价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出口商品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代购代销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4、代理进口

(1)、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支付代购进口商品货款及运杂费时

借: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3)、将购进商品移交委托方并结算手续费收入时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进价成本)

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代购代销收入(代理手续费)

退回委托单位多给的收购资金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06.销售房产收取预收房款的账务处理问题

销售房产预收房款,由于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反映,尚未结转经营收入,因此,收据与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预收售房款,开收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最后一期房款,开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最后一期房款)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部分)

贷:经营收入

07.销售免税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和账务处理问题

生产销售饲料行业不需要发票的部分销售额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比如:饲料。)

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

由于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性质,则同时按不含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免税额做账,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可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的记录填列;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直接在“销项”项目的“免税货物”反映其“销售额”即可,不需填报“税额”

08.企业计算增值税出现“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如何处理问题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时,该期不需缴纳增值税,该借方余额即反映为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09.“住房周转金”的核算及职工福利的房屋折旧的会计科目问题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10.购买材料发生不合理损耗的账务处理问题(比如采购油)

1.购油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发现不合理损耗时,假设是属于未查明原因的,做账时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对采取分期收款分出商品方式销售商品出现对方已不存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

1、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账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2、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2.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账务处理

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借:“库存商品”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13.中外合资为企业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如何估价和账务处理问题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4.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如何处理问题

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由于你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这是不正确的。

15.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会计处理问题

(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6.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处理问题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1元

借:现金0.01元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营业外收入0.01元

17.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会计如何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某公司

18.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问题

某公司因xx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该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该公司连续五年未有利润)?

计提所得税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支付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

贷:银行存款

缴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问题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购买福利设施时: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9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20.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问题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21.销售货物发生折让,购买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2.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利润表中反映

23.未收取货款零头尾数的财务处理问题

在日常经济业务当中,收取货款的时候,一些货款的零头尾数部分未收取,如几角钱、几分钱等,对这部分未收取的零头尾数,应该怎样作账务处理?是将其记入管理费用还是记入财务费用?

按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未收回的几元钱、几角钱、几分钱的货款零头尾数,为次要的会计事项,可适当简化处理,列入管理费用即可。

24.代垫运费的税务及账务处理问题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

25.来料加工企业的账务处理问题

投资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在对来料进行加工过程中,只对构成加工产品实体的其它材料的成本及人工费等进行金额上的核算和账务处理。

王永 2016-9-15

25个难处理的会计实务问题 第2篇

一、资产类科目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核算内容与原账对比变化不大, 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余额加以分析, 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 应收及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增加了应收长期投资利息或利润等核算内容, 也不再核算医院的预付款项, 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中“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

例:某医院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 2011年12月31日账户 (以下简称原账) “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460000元, 其中差旅费160000元, 预付其他公司款项1300000元。新账中应列示:

借:其他应收款 (新账) 160000

预付账款 (新账) 13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原账) 1460000

3.“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科目

新制度“库存物资”科目的核算范围有所扩大, 包括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 并将原制度药品售价核算改为了进价核算。转账时, 应在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明细科目。

例:某医院原账“药品”科目余额11500000元, “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1500000元, “卫生材料”科目余额900000元, “低值易耗品”科目余额800000元, “其他材料”科目余额700000元。新账中应列示:

借:库存物资——药品 (新账) 10000000

库存物资——卫生材料 (新账) 900000

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 (新账) 800000

库存物资——其他材料 (新账) 700000

贷:药品 (原账) 11500000

药品进销差价 (原账) 1500000

库存物资——卫生材料 (原账) 900000

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 (原账) 800000

库存物资——其他材料 (原账) 700000

4.“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新制度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 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 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 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 结合固定资产的清理状态, 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 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 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 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 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例:某医院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余额40000000元, 其中:达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36000000元, 达不到确认标准的4000000元, 其中领用出库的300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固定资产 (新账) 36000000

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 (新账) 4000000

贷:固定资产 (原账) 40000000

借:事业基金3000000

贷: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 (新账) 3000000

(2) 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已转入清理但尚未从原账核销的, 应当将相应余额连同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例:某医院清查出固定资产中应报废200000元, 毁损15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新账) 350000

贷:固定资产 (原账) 350000

借:固定基金 (原账) 3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新账) 350000

(3) 按照新制度规定, 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 (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 计提折旧, 并将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和事业基金。

例:某医院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余额40000000元, 其中:达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36000000元, 应计提的折旧金额15000000元, 其中:折旧金额中应冲减待冲基金的部分7000000元, 剩余部分800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事业基金 (原账) 7000000

待冲基金 (原账) 8000000

贷:累计折旧 (新账) 15000000

二、负债类科目

1.“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科目。转账时, 应对原账中“应付账款”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 应将具有借方余额的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新账中“预付账款”科目, 并将其余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按照新制度分别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科目。

例:某医院原账“应付账款”科目余额3850000元, 其中:应付药款、设备款贷方余额3500000元, 应付票据500000元, 应付设备款借方余额15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预付账款 (新账) 150000

应付账款 (原账) 3850000

贷:应付票据 (新账) 500000

应付账款 (新账) 3500000

2.“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福利费”科目

新制度中“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大, 包括了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小, 不包括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应交的各种税费、尚未使用的科研、教学项目资金等, 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下“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科教项目结转 (余) ”科目核算。

例:某医院原账“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4890000元, 其中:住房公积金180000元, 个人所得税85600元, 科研基金400000元, 教学基金260000元, 应付其他个人和公司款项39644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其他应付款 (原账) 4890000

贷:应付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

(新账) 1800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新账) 85600

科教项目结转 (余) ——科研项目结转 (余)

(新账) 4000000

科教项目结转 (余) ——教学项目结转 (余)

(新账) 260000

其他应付款 (新账) 3964400

三、净资产类科目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 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 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 不再包括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资金。

例:某医院原账“事业基金”科目余额120000000元, 其中:一般基金余额85000000元, 投资基金350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原账) 150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原账) 3850000

贷:事业基金 (新账) 120000000

2.“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同于原制度中的相应科目:原制度“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内容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 新制度取消了修购基金、增加了医疗风险基金。转账时, 应在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下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明细科目, 并按以下要求转账:

(1) 修购基金。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例:某医院原账“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余额2600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原账) 26000000

贷:事业基金 (新账) 26000000

(2) 科教项目基金。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核算有新制度所界定的科研、教学项目资金的, 应将该部分余额转入新账中“科教项目结转 (余) ”科目。

例:某医院原账“专用基金——科研项目”科目余额2580000元, 原账“专用基金——教学项目”科目余额146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专用基金——科研项目 (原账) 2580000

专用基金——教学项目 (原账) 1460000

贷:科教项目结转 (余) ——科研项目结转 (余)

(新账) 2580000

科教项目结转 (余) ——教学项目结转 (余)

(新账) 1460000

3.“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转账时, 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例:某医院原账“固定基金”科目余额40000000元。

新账中应列示:

借:固定基金 (原账) 40000000

贷:事业基金 (新账) 40000000

4.“收支结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收支结余”科目, 但设置了“本期结余”、“财政补助结转 (余) ”科目。其中, “本期结余”科目的核算内容较原账中“收支结余”科目的主要区别是不再包括财政专项补助结余。

5.“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结余分配”科目, 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基本相同。原账中“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 不需进行转账处理。

四、收入支出类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财政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由于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类科目月末或年末无余额, 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起, 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从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我们不难看出, 此次医院会计制度改革既着力于解决我国当前医院会计实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又顾前瞻性, 适当考虑了医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长久以来困扰医院的有关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固定资产折旧概念不清、医疗和药品收支不配比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 有了重大突破。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应坚定目标, 积极稳妥, 充分试点, 分步实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5号.

25个难处理的会计实务问题 第3篇

此句直译应是:因为(“以”)这样(“然”)的原因(“所”指代性副词)(是)什么(何)(呢)?水土不同(异)(啊)。

然而,根据现代汉语语法,这句译文中的“因为这样”和“原因”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此句意译为: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呢?(或:之所以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呢?)水土不同啊。

(2)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

此句直译应是:叶子只相互类似(相像),他们的果实的口味(是)不相同的。然而前半句的译句却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正确的译法应该是:只有叶子相互类似(相像),他们的果实的口味(是)不相同的。

(3)因恸绝良久,月余亦卒。

此句前半句中的“绝”意为“气息中止或死亡”。照前句字面意思讲,王子猷应该是早就死去多时了。可是为什么后半句又讲他一个多月后也去世了。难道说前面那个死了的王子猷又起死回生重新复活了?否则,岂不是前后矛盾?

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认定王子猷前回的死是昏死而非真死。于是此句可推译为:于是痛哭了很久,几乎要昏死过去。过了一个多月,(子猷)也去世了。

(4)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教参原译:青翠的树木,碧绿的藤蔓,覆盖着、缠绕着、摇动着、连结着,参差不齐,随风飘动。

笔者认为,此句翻译似乎不妥。因为此句主语“青树翠蔓”和谓语“蒙络摇缀,参差披拂”很难整体搭配。此句实际运用了并提的修辞格。所谓并提,又叫合叙,即文言文中出现的将两个词语或句子合并成一个词语或句子的文言修辞现象。如郦道元《三峡》中的“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一句就是由“自非亭午不见曦”和“自非夜分,不见月”两句合成的。此句真实含意为:

青树参差披拂,翠蔓蒙络摇缀。

(5)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

原译:向小石潭的西南方望去,看到溪身像北斗星那样曲折,水流像蛇一样蜿蜒前行,时隐时现。

如果将此句中的“见”解为“看见”,那么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此句动宾搭配显然不当。因为“明”处“可见”,“灭”(隐藏)处怎能也是“可见”的呢?

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此句中的“见”解为“知道”。据此,此句可译为:

向小石潭的西南方向望过去,溪身像北斗星那样曲折,水流像蛇爬行一样流动,这才知道这条河道的有些地方是隐藏着的,有些地方是显露着的。

(6)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

此句至少有两个语病问题值得人们思考:一是“寂寥”和“悄”前后重复,“凄神寒骨”和“悄怆”基本上也算是近义词;二是“无人”与后文的“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自相矛盾。

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的解释是这样的:“竹树环合”的环境特点使作者仿佛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中,这又使作者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当时被贬寡居的生活处境,于是悲从中来,感到这样的环境“凄神寒骨”。“悄怆幽邃”则强调了作者这种因为环境极端寂静而产生的悲伤之情的深重。“悄怆”,即作者由观看小石潭周围环境而产生的静极而悲的感情。

至于第二个问题,笔者想可能有两种解释:1.吴武陵、龚古等人虽与作者同游,但他们并没有随同作者一起“伐竹取道”并来到小石潭边。2.吴武陵、龚古等人虽在作者身边,但由于作者过于陶醉于小石潭优美动人的景致而完全忘记了他人的存在。

据此,本句不妨试译为:

我坐在小石潭的岸边,四周被竹子和树木环抱着,这里既寂静又空旷,没有其他人,这样的环境不禁使我心神凄凉,骨节寒冷,如此静极而悲的感情真是深不可测啊!

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材第126页对“凄神寒骨,悄怆幽邃”的解释显然是不太准确的。

凄神寒骨,悄怆幽邃:感到心神凄凉,寒气透骨,寂静极了,幽深极了。悄怆,寂静得使人感到忧伤。

这里的错误有二:一是译文中“悄怆”被解成了“寂静”的意思,这和后面对“悄怆”一词的注解相矛盾。二是没有指明“幽深”指的是什么深。

(7)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重。

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参把此句中的“隶”和“从”分别解释为:隶,随从;从,跟随。众所周知,“随从(名词)”和“跟随(动词)”是近义词。如此一来,“隶而从者”(直译:随从而跟随的人)岂不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病句?

笔者认为,这里的“隶”不妨解释为:“以奴仆(或随从)身份”。这样既解决了上面的难题,又突出了作者当时孤苦无依的处境。

(8)是以必得躬历山川,亲劳胼胝。

无论是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材还是苏教版八语教参都把此句中的“胼胝”解释为“手脚因劳动而磨成的茧子”。

据此,“亲劳胼胝”一语便可直译为:亲自辛劳手脚因劳动而磨成的茧子。

或可直译为:亲自辛劳使手脚因劳动而磨成的茧子劳苦。(“劳”字使动化。)

显然,以上两个译句都是病句。

笔者认为此句中的“胼胝”似乎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1.名词活用为动词,译为“手脚生茧子”。这样,“亲劳胼胝”一语便可意译为:亲自辛劳(乃至)手脚会产生茧子。

2.此为借代修辞格,即以“因劳动而在手脚上磨成的茧子”代指“因劳动而磨出茧子的手脚”。这样,“亲劳胼胝”一语便可意译为:亲自劳苦使生了茧子的手脚觉得劳累。

两相比较第一个解释更合理一些。

(9)昔海忠介治河,布袍缓带,冒雨冲风,往来于荒村野水之间。

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参将此句译为:

从前海瑞治理河流的时候,轻装便服,顶风冒雨,在荒村乱流中间来来往往

苏教版八语教材对“布袍缓带”一语给出的解释是:

布袍缓带指轻便服装;缓带,宽束衣带。

把前面教参的译句紧缩一下,这个句子的主干就是:

海瑞轻装便服,顶风冒雨,来来往往。

这显然是一个病句。因为名词性短语“轻装便服”怎么能够和动词性短语“顶风冒雨”、“来来往往”同时作这个句子的谓语呢?

因此,从这个句子的实际情况看,原句中的“布袍”和“缓带”两词其实都是名词当作动词活用的。即:

布袍,穿着棉布长衣;缓带,系着宽松衣带。

这样原句就应翻译成:

从前海瑞治理河流的时候,穿着棉布长衣,系着宽松衣带,顶风冒雨,在荒村乱流中间来来往往。

(10)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苏教版八年级语文教参对此句的翻译是:山中层出不穷的云气使诗人的心胸为之荡漾,归鸟进入眼帘。据此,笔者可以断定,按此教参观点来看,句中的“荡”应为使动用法,意为“使……激荡”。“曾”则同“层”,层出不穷;决,裂开;眦,眼角,指眼睛。

此句是杜甫五律《望岳》中的颈联。按照律诗的写作要求,此联应对仗。既然“荡”是使动用法,那么为什么后半句中的“决”不是使动用法呢?再说,如果把“荡胸生曾云”译为“山中层出不穷的云气使诗人的心胸为之荡漾”即“曾云荡胸”,那么,原句中的“生”岂不是就没法解释了?后面的句子更不能按照对仗的要求翻译为“归鸟决眦”。另外,一般的主谓倒置的倒装句往往有强调谓语的作用。如果说前句倒置谓语是为了强调谓语“荡胸”,那么后句却无论如何也没必要强调谓语“决眦”。

所以,笔者认为,此联似乎可以这样来翻译:在我激荡的胸脯周围产生了一层又一层的云气,在我睁开的眼角周围飞来了一批又一批返回的鸟儿。

(11)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诗人的马鞭)东指即天涯。

此句用“浩荡”修饰“离愁”是词语的超常搭配,暗示诗人心中的离愁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深重。“浩荡离愁”是名词性短语,“白日斜”则是主谓短语。诗人将它们连用在一起也属词语的超常搭配。诗人如此造句自然是为了更充分地抒发自己心中浩荡的离愁。因此,翻译此句时就应该注意突出诗人的这一意旨。

据此,此句可试译为:浩浩荡荡的离别愁绪在斜挂夕阳的映衬下越倍增伤感, 离开京都,我把马鞭向东一挥,感觉就像立即来到了天涯一般。

(12)落红不是无情物 ,化作春泥更护花

句中“落红”借指落花,而这里的落花又比喻像自己一样已经辞官回家的爱国志士。

(13)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

句中“南冠”本指古代楚国人戴的帽子,后用为囚犯的代称。语出《左传》。楚人钟仪被俘,晋侯见他带着楚国的帽子,问左右的人“南冠而絷(zhí,拘禁)者,谁也?”官吏回答:"郑人所献楚囚也。”此处指被清兵逮捕。(详见教材231页注释3)

但此句中的“南冠”显然是一个动词。所以,笔者认为,这里的“南冠”实际上兼用了借代和词类活用两种修辞格,可理解为:本借指囚犯,这里名词活用为动词,意为“成为囚犯”。

(杨卫军 江苏盐城大丰市大桥第二初级中学 224131)

合并费用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4篇

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 同一控制下的合同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直接合并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直接合并费用计入商誉。同时,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 商誉不需要按年摊销, 只需要在出现减值迹象时, 计提商誉的减值准备。

这意味着,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的直接合并费用会形成一项资产, 而且不会减少以后年度的利润 (在不发生减值的情况下) 。笔者认为, 会计准则对合并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存在以下不妥:

1.合并费用不符合资产的本质。确定一项支出是计入资产还是计入费用, 关键要看支出的效用是否已经发挥出来。如果支出的效用已经发挥出来, 就应该将其确认为费用;如果支出的效用是长期的,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能够带来未来的收益,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 就可以确认为一项资产。而在合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 其所服务的对象是合并这项活动, 合并费用的发生和企业整体将来发生的效用没有直接联系, 合并费用的发生并不影响合并企业整体的获利能力, 合并活动一结束, 合并费用的效用也就发挥出来。因此, 合并费用符合费用确认的标准, 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标准。将合并费用作为商誉确认, 无疑是虚增了商誉在合并时点的价值。

2.合并费用不符合商誉的本质。对于商誉, 会计准则只说明了如何从金额上予以计量, 并没有解释商誉的本质。但是, 要正确确认合并费用, 就必须明确商誉的本质。笔者认为, 商誉的本质就是未被计量的人力资源的价值。

而为企业合并所支付的合并费用, 与商誉的本质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将两种性质不同的项目确认在一个会计项目中, 显然不符合会计确认的要求。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探析 第5篇

关键词:合并商誉,会计处理

引言

商誉指的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能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效应的众多无形资, 是企业在日常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种超额盈利能力, 主要包括了企业自身信誉、地理优势与科学的组织结构以及先进的管理与生产技术等。而商誉按照其来源又可被分成自创商誉与合并商誉, 其中, 前者是在并购之前企业双方各自就已经拥有的商誉, 同时也是企业获得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是企业净资产的一种“超额整合价值”表现, 而后者则是企业上方并购之后产生的, 属于双方的共同商誉, 代表着企业合并后形成的一种协同效应[1]。因此, 明确并有效计量企业合并商誉中的会计问题很有必要。

一、当前我国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现状

(一) 商誉确认不明确

在当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 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产生的商誉划分进了会计核算体系中, 并要求需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单独列示, 以有效增强企业各财务会计报表所发挥的决策依据作用, 从整体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 这个的财务报表中并没有报告企业的自创商誉。从商誉的本质来说, 在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 购买的双方主要是由于被购买方的一些资源有着不可辨认性, 虽没有在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表中标示但却可为购买方带来一定超额收益, 故购买方才愿意花超出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所应有的价格来合并。而这些不可辨认资源指的就是被购买方的自创商誉, 也就是所谓的好感价值。故, 可以说, 合并商誉从根本上看其实就是自创商誉, 为此, 一种商誉, 就存在着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表内, 一种是表外, 而不管哪种表现形式都无法反映企业的总体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与经营的成果, 并且可能存在人为将商誉从表外划入表内, 从而影响到报表数据的真实性, 不利于企业商誉的会计处理。

(二) 减值测试可操作性较差

当前,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虽然对商誉后续计量作不摊销处理, 但是每年仍需要实施减值测试。由于对于那些有着不可辨认性的商誉来看, 任何一种摊销方式与摊销期限都缺乏一定的客观性, 一旦进行强制性的摊销处理, 可能无法客观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与经营状况, 故这种后续计量方式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 就目前形势来说, 减值测试的可操作性较差。在准则中, 要求企业每年需对商誉实施减值测试, 但因商誉本身无法产生独立现金流, 故需将其分摊到企业的其他一些资产组中, 加之商誉价值本身就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而影响到对其的价值评估, 即使是聘用了专门评估机构与人员对其进行评估, 也很难从整体上把握住减值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与客观性。

二、改进企业合并商誉中会计处理的相关对策

(一) 统一商誉概念

同国外关于合并会计准则与商誉准则逐步完善的形势相比较,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模糊的,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众多企业的合并商誉处理, 故必须对合并商誉的概念加以明确, 严格规范权益结合法的有效运用, 在企业的权益性资本投资中, 把购买方的购买成本与其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差中购买方所占有的市场份额明确为合并商誉, 即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同账面价值差额中购买方所占有的部分, 可将其划分在购买方账面上的初始投资成本内[2]。同时, 还需在母公司的报表和合并报表中同时确定商誉。由于当前企业合并时主要依据的是母公司延伸理论, 即即使被购买的子公司, 其并不购买方完全所有, 但其所有可辨认的资产仍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而商誉, 也只有被母公司购买了的部分才可被确认, 以此来保持被购买子公司的可辨认自身计价一致性。但是, 这种理论的运用, 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复合计价, 使得被归属于购买母公司的商誉要小于被购买子公司的所有商誉, 故需逐步将具有不可辨认性的自创商誉和其他一些商誉划分到购买双方的会计核算中, 在双方报表中共同确认商誉。

(二) 合理改进商誉的后续计量方式

在商誉减值中, 最为关键的一个工作就是确定其可回收的金额并认定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一般来说, 在减值测试中大部分工作之所以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它的计提减值理由, 多是因公允价值获得有一定难度, 且资产组认定无法给出统一[3]。故针对这种问题, 需结合具体的实际来解决。比如针对我国资产市场与信息市场发展不完善与企业公允价值取法准确获取, 以及资产价值评估能力较差等情况, 就可采取摊销和减值测试两者结合的方式对商誉实施后续计量。即把合并商誉定为无形资产, 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进行按期摊销, 必要情况下对其实施检测测试。而之所以要强调实施对商誉的摊销, 主要是由于企业商誉价值会伴随时间推移与外部市场环境的逐步变化而有所减少, 故根据权责发生制与配比的原则, 需在收益期限之内对商誉成本实施合理分摊。然而, 在内外环境出现较大改变, 比如市场竞争异常激烈, 法律或是经营环境不利于企业重大调整, 亦或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即将面临大幅度的减值等各种不可预测情况时, 就需根据减值准则对企业合并商誉实施必要的减值测试。

三、结束语

总之, 当前企业合并及其合并后商誉处理问题俨然已经成为目前会计实务界与理论界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 而我国对于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式也逐渐同国际准则保持一致, 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趋势, 且减值测试也可客观地反映出企业商誉的真实情况, 从而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资产价值与现存商誉价值的真实信息, 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因此, 文章从简述商誉概念入手, 进而针对合并商誉在确定与后续计量方面展开对企业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并提出几点有效的解决对策, 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苟丽娟, 杨爱义.新准则下我国合并商誉会计问题探析[J].商业会计, 2013, (19) :114-115.

[2]陈翔.对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若干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 (6) :82-84.

浅议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问题 第6篇

股指期货作为现代资本市场上最为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在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稳定股票市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股指期货本身所具有的杠杆性、高风险性和复杂性特征,使得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成为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本文在对股指期货含义和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问题。

一、股指期货的含义和特征

股指期货是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综合发展的产物,它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资产,依据期货交易的规则,交易双方在未来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价格指数交易的合约。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合约双方都需要向交易所缴纳5%-20%的保证金,并且在持仓期间维持最低保证金水平,在到期时进行现金交割。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股指期货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杠杆性。由于股指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其盈利或者亏损具有10倍至20倍的放大性,合约的高风险性使得企业一方面拥有获得高投机回报的机会,但同时也使得投机者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对股指期货需进行认真的核算并详细披露。(2)现金交割。由于股票价格指数往往包含几百种股票,现货交割的难度太大,因此股指期货在到期时统一实行现金交割制度。在合约到期时,企业需要保持足够的流动性用于交割,避免出现流动性危机。

二、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

在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中,22、23、24以及37号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等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为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但由于股指期货的复杂性,在实际的会计处理过程中还没有详细的会计处理程序可供参考,因此如何准确地对股指期货进行会计处理以真实、完整地反映实际的交易内容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股指期货的确认

按照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可以将其分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和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两类,对两类股指期货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 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的确认

按照新会计准则第22号准则第24条的规定,当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约的一方(买方或卖方)时,应当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条件,因此,企业应当在订立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合约时,将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中,在“投资损益”科目中核算。

准则第25条规定,当投资者获得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因此,当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已经进行对冲平仓或现金交割时,应及时地进行终止确认。

2.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的确认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依据《第24号——套期保值准则》的规定,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确认。但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非常严格,必须同时满足具备套期书面文件、套期高度有效并且能够可靠计量、能够对套期有效性持续评价等五个条件,并且套期保值股指期货在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时核算较为复杂,包含主观判断因素。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在进行股指期货会计处理时,如果合约不能完全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最好将其划分为投机套利股指期货,依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这样不仅会计处理较为简便,也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股指期货的计量

股票价格指数随股价的波动不断发生变化,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也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因此股指期货的计量不仅包括初始计量和终止计量,而且包括在合约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对股指期货的计量。股指期货的计量因其类别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计量方法。

1. 股指期货的初始计量

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按期货合约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合约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在“投资损益”科目中核算。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佣金等。套期保值股指期货的初始计量也按合约的公允价值计量。

2. 股指期货持仓期间的计量

股指期货在持仓期间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根据合约类别的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其中投机套利股指期货在持仓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中计量。

套期保值股指期货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种,采用不同的持仓期间计量方法。其中公允价值套期合约的持仓期间计量与投机套利股指期货的计量方法相同,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还要对被套期项目的利得或损失进行计量,计入到当期损益中。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合约的持仓期间计量相同,按以下规定处理:(1)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单列反映。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套期合约累计利得或损失和被套期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中较低者确定。(2)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金额一般按从套期合约利得或损失中扣除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确定。

3. 股指期货的终止计量

股指期货对冲平仓或者进行现金交割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或者负债,结算收到的金额与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合约持仓期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部分转入到“投资损益”科目中,原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并且使得企业之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将原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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