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4-07-02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选5篇)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1篇

XX镇关于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全国、省、宁德市、福安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法律宣传教育的六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抓住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XX”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镇党委和镇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

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福安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构建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工贸旅游城市。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6、坚持制度先行,规范发展。探索建立支持、推动和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7、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镇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衡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

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算什么、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检查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公正,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全面开展依法治镇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础依法治理的实施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单位、依法治村创建活动。

(八)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相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律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把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橱窗,建立社会法制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全面开展“民主

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习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权益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宣传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尤其是广场、车站和主要街

道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做好“12.4”全国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教。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全镇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创新宣传形式,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培训机构教学课程。镇组织、宣传、人事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将领

导干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考试考核列入本人的学法档案。我镇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6次。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开设法制讲座,集中轮训等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法制培训力度,强化公务员依法履职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坚持每年对公务员开展1-2次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依法办事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坚持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之中。充分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

“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文艺演出、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主创新、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镇属企业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民营、合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扎实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入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其遵守法律、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提供法律宣传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和模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建筑地为重点,强化成建制用

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培训相结合。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村居委会的责任,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开展与市场公开、经营有序、买卖公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求学地为重点,强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责任,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深入开展村民法制宣传教育。以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以镇法律服务中心、村司法所工作站为依托,为村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制宣传资料和信息。发挥专职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推进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要加大对农村普法资金的投入,在重点社区建立法治文化广场。充分利用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形式,提高对村民普法的效果。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快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提高民主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内法律专家、学者、律师和具有一定法律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人员以及法律志愿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

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和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刑事,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居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要根据本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村居、各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每年正常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

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镇党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检查督促,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把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镇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提出完成的时限,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健全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形成统一规划部署、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镇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总结推广典型,检查评估考核。镇政府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坚持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镇组织部门负责组织、检查、督促、考核各级领导

干部和全体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负责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和新闻媒体法制宣传的指导检查工作;镇文教部门、镇团委负责组织、检查、督促、考核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镇流动人口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镇农业办公室负责农村及农民相关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镇社区办负责社区居民相关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社会团体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我镇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等学法制度,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优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依法治镇工作大会,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年度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根据昌平区“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和XX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镇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按全镇常驻人口年度人均普法经费不少于1元的标准,纳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镇各职能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

正常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资源,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要通过开办各类法制栏目(专栏、专版)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人员聚集区、主要公共场所和镇机关办公地点设置专题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画廊、公益广告牌、自由查询和索取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发挥村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咨询工作站等各类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镇文教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文艺相结合,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以满足不同层次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组织安排好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村民提供即时、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满足广大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在着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普法,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法制宣传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发挥讲师团的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的有效方法,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不断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2011年12月7日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2篇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至2015年,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县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创新幸福九市,提升“法治九市”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化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

2006年至201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局的指导下,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助推全镇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迈向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法制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法制规范;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法制引导;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法制推进。发挥法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规范引导作用,必须通过深入持久地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工作大局为已任,以建设特色法治文化为统领,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狠抓普法措施落实为重点,求真务实,创新争优,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更加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公民进一步掌握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法制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

——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不断确立,法律的权威得到更广泛的尊重,全社会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更加丰富。法治文化各项基础建设大幅度进展,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法治实践活动成效更加明显。全镇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到2015年末,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九市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大局,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地位,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深入。

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增强“法治惠民”的普法理念,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方便参与的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的整个过程成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成为维护、实现和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的过程,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把握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认识,把握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客观需求,研究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特点规律,牢牢掌握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开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新载体、新举措,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抓常新、充满活力。

按需施教,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区域、部门、行业、对象的情况、需求和特点,选择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方式方法,做到“需什么普什么,缺什么普什么”,既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又注重培育法治精神,努力体现法制宣传的层次性和针对性,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四)主要任务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紧紧围绕我镇镇府的工作大局,突出宣传有关农村改革发展、资源环境建设、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活动,突出宣传有关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政府信息条例、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

2、围绕培育公民意识开展法制宣传。培育公民意识是更深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要结合公民生产生活的实际,继续在全镇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规范言行,依法参与并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3、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九市”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的建设基础。大力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

开展,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有效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质量和水平。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思想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内在动力,有效推动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企等法治实践中来,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外延和内涵。

4、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制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得到实惠,是法制宣传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用工合同、医患纠纷、城镇改造、土地承包、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思维调节利益关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纷争。突出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对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为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围绕繁荣法治文化开展法制宣传。要结合形势任务不断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途径进行研究探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九市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强化法治文化熏陶功能,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有机融合,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法治文化设施体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塑造法治文化品牌。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在实践中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力夯实青少年的法律基础,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是法制宣传的重中之重。要把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作为法制宣传的关键,创新机制,优化形式,严格实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要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思想、法治精神、法治能力和法治实践上狠下功夫,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走上更高的境界。

(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大力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同时,有效依托社区、村(居)委会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农村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活动。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法律素质,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村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把法制宣传教育 3

融入至“民主法治村”、“平安村”、“文明村”等创建活动中,拓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三、贴近实际,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大力推进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切实转变宣传方式,努力打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塑造普法工作品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等。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二)丰富主题活动内涵。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适时开展形式灵活、实效突出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围绕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及时开展各种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活动。全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主题宣传活动与年度宣传重点,与各项具体任务、与新法颁布实施、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推进各项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推动法制宣传理论创新。结合我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特点规律,加强对法制宣传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探讨,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为进一步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理论支撑。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

德庆县九市镇人民镇府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3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已经顺利实施了“五五” 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公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自治区、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构铸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依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我镇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建设相结合,为构建“和谐公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镇党委和镇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全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算什么、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

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权益活动,促进规范化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宣传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途径。

三、对象和要求

育阵地,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和“平安学校”创建活动,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和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刑事,开展对村居“两委”干部法律教育轮训活动,培养村居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部门、各村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部门、村及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镇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专门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专兼职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工作者和法律院校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作用。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4篇

关于印发《十堰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十堰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会,各产(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中央、省属驻市单位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现将《十堰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十堰市总工会 2011年11月23日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包括计划生育在内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

(六)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充分利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等,反映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调动、保护、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七)努力推进职工法律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的教育、宣传功能,以多种艺术形式为载体,打造一批贴

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把法制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整个农民工群体。

(二)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

(三)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015年上半年,对我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抽查,对各级工会的“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省总将于2015年下半年,组织互查和抽查,并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总、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当地普法规划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总工会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下设市总工会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总普法办,设在市总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我市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各县市区工会要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普法规划和每年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组织和调动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普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健全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制度,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法律知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

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第5篇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龙南县民政局“六五”普法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龙南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龙南县民政局“六五”普法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龙南县民政局 “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满足全社会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任务,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政事业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我县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为建设经济发展强县、宜居宜业新县、文化旅游大县、和谐平安名县,加快建成赣南次中心城市和赣州南部核心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县民政系统2011—2015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1、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在民政系统中宣传普及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民政法治新格局。

2、在民政部门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中,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实现依法决策、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

3、在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广大民政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民政部门和所属各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的观念和进行社会法治化管理的水平。

4、进一步提高民政服务对象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形成民政服务对象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普法学习与宣传教育。“六五”普法期间,民政系统要根据各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普法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民政工作法制化的目标,重点做好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宣传。

1、深入宣传普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积极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职工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全局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确保宪法得到一体遵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一部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深入理解和落实宪法中关于国家保障和保护人民群众基本

生活、根本利益和合法权利的规定,教育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确立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已实现有法可依。要通过加强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向全体干职工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局牢固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推动国家法律有效实施。

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教育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有关抗灾救灾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有关维护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救济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和执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农村五保供养、军人抚恤优待、革命烈士褒扬和退役复员军人安置等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权益保护、优抚安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和正确掌握有关婚姻登记、收养、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以及有关有奖募捐、公益事业捐赠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在民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水平,为各类民政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提供法律帮助,依法为各类民政工作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5、重点进行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以及其他城乡居民关切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农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以及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和其他与居民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增强城市居民民主法制意识,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法制保障。

6、要重点进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制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

7、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做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系列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利用社区、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等宣传平台,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二)依法治理与监督检查。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机关、基层依法治理和监督检查,努力探索和推进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不断开拓依法治理与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1、要全面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环境建

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政务环境考核制度。

2、要围绕平安龙南建设,强化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对殡仪服务管理、福利企业生产经营、福利单位经营管理以及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管理等进行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深化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从而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3、要强化基层组织的依法治理和监督检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力度,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在全区民政系统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街道)”活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街道)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民间组织”活动。要指导民间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民间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民间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并根据现有条件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促进法治化管理。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普法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对象重点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具体要求: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学法用法考核登记和存档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切实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现代法治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行政、文明办事,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加强农民普法教育。及时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一)围绕中心,策划和组织主题普法教育活动。紧扣全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抓住新法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热点难点问题破解等重要节点,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周、日),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分类指导,丰富和创新“法律五进”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结合不同工作和对象实际,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进一部加大“法律六进”组织领导、分类领导、考核评估、宣传推广工作力度,拓展“法律六进”工作领域和覆盖面,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引导舆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注重完善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继续发挥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传统普法阵地作用。

(四)整合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适应“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五)以点带面,树立和推广各种类型示范典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分类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挖掘、树立和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依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在民政部门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并将制定的“六五”规划报县法宣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做好迎接2013年中期检查督导的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2015年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配合普法主管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

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成立普法领导机构,一把手为本单位普法第一责任人,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克服松懈思想,把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二)队伍建设。加强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坚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六五”普法知识,做好读书笔记,并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每年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三)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评估和专项督查,将个人普法考评结果与奖励措施挂钩,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以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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