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2024-07-02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精选14篇)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1篇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未目的,对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体检。所以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做的体检。

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是笔试面试体检就职,笔试9月报名,11月初考,面试3或4月报名,5月中旬考,体检是在笔试面试通过去资格认定时通知时间。所以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一般在6,7月。

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要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

特别要注意的是,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组织补检。

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内容

(一)普通检查,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等。

(二)功能检查,包括心电图、x光、B超(肝、胆、脾、肾和生殖系统)等摄像学检查。

(三)化验检查,包括血、尿、便三大常规及血糖、血脂、肝肾功能、乙肝五项。

四、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

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体检不合格。

(一)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二)心脏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三)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四)患支气管扩张未治愈者。

(五)患乙型肝炎者;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六)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七)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八)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十)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十一)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十二)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十三)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十四)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十五)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患胸廓畸形者。(十六)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十七)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十八)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五、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医院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费用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各市县区指定的医院不同,体检的费用也就不同,具体费用还要看你去什么医院体检,但县级医院一般是200元左右。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一)检查前3日饮食要清淡,不要吃菠菜、猪血、鸭血等。

(二)体检前1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起伏过大,保证充足睡眠。

(三)体检前1天晚上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物,勿饮酒。

(四)体检当天要穿轻便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隐形眼镜。

(五)抽血要求至少空腹8小时。

(六)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体检当天可按时服药,但体检时要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七)做前列腺、子宫附件超声检查,当天早上起床后尽量不解小便或抽血后饮白开水使膀胱充盈。

(八)女性需做完B超检查后进行妇科检查(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女性),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

(九)怀孕、可疑受孕者请先告知医生,禁止做放射线检查。

(十)在体检室如实详细填写基本情况及病史,体检完将表交给体检室。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2篇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在什么地方申请资格认定,就要到当地指定的医院去体检。教师资格证体检主要是视力、身高、体重、血常规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3篇

一、基于标准缺失的问题分析

(一) 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参差不一

既有教师资格制度在对未来教师的资格认定中仅仅依据着相对笼统的要求, 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备法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有教育教学能力, 经认定合格的, 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然而, 上述四个层面的认定要件仅仅对教师资格的认定发挥了原则性的指导作用, 却并没有完全反映出不断变革的教育实践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缺乏明确、具体的专业认定标准的指导下, 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进行个性化的解读, 具体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以及与此相关的组织、管理、监督等工作, 并自行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内容、难度、录取要求, 这也直接导致了教师资格认定中标准不高、把关不严、地区之间差异大的弊端, 教师资格制度也难以彰显对于具备专业情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准入教师的有效甄别和选择功能。

(二) 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考核不尽合理

专业素质的高低是制约教师质量的关键, 专业能力又是专业素质的核心构成, 教师的专业性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尽管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对极为重要的教育教学能力做出了要求, 然而由于既有制度缺少明确、具体专业认定一级标准, 也使得实践中对未来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缺乏细致、可行的二级指标, 无法对准入教师的专业能力考核和具体测试办法给予规范。在既定的教师资格制度考核中, 师范毕业生毕业可自动获得认证, 而针对达到学历要求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 也只是一次性的简单的测试, 科目一般为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 普通话测试以及短时间的教育教学技能考试, 缺少全国统一的标准。问题更为严重的是, 笔试科目多可通过短时速成记忆通过, 并不能有效地内化为申请者的教育理论素养;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则存在着主观臆断的可能性, 不能准确地反映申请者的教育实践素养。不难看出, 通过了教师资格考核要求也仅表明此人具备了作教师的最基本起点要求, 至多认为其达到了成为专业教师的必要条件而并是非充分条件, 更不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其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 教师资格制度无法对师资培养做有效的监控

毋庸讳言, 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也确以最低的规范实现了对“准入”教师的选择功能, 然而却难以发挥资格约束对教师教育的有效促进功能, 仅能从学历方面对未来教师给予明确的要求, 由于缺乏明晰、具体的认定标准, 这使得教师的专业认定比较模糊, 而在师资培养中同样也缺乏明确统一的专业标准, 目前, 我国师资培养的主要对象师范类毕业生只要学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便可直接拿到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取得学历的同时通过相对简单的考核也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中, 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在师资培养中具体的课程设置、实施和评价却千差万别, 师资培养的专业质量参差不一, 进而言之, 由于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缺失, 也使得教师教育结果认定 (即教师资格认定) 不能对教师教育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与约束, 难以通过制度对准入教师的专业进行甄别与选择。

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价值诉求

突破现有教师资格规范的局限, 确立明确、具体的专业认定标准是促进当前教师资格制度发展的重要生长点, 而首要的问题把握在教师专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明晰具体标准的价值取向。

(一) 价值基点:追求“卓越”的教师素养

作为专业人员, 教师理所当然就应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这就要求新教师具备“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专业精神、教育专业道德”等专业品质。进言之, 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具体化应明确“教师专业”的内涵, 更加贴近我国教师的实践和专业发展需求, 在合理借鉴国外改进教师资格制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迫切需要考虑到我国教师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特殊性, 通过完善专业认定标准, 注重体现时代发展和科技革新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 令教师水平与教育教学实践更加相匹配。

(二) 核心理念:落实“学生为本”

教育工作是通过培养学生, 为了学生生命而进行的特殊实践活动。教师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的“实践”性质, 决定了教师资格“标准”将细致地勾勒了合格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工作的专业实践能力。一是课程设计、教学设计能力。“标准”应明确要求教师能在课堂上为所有的学生设定有挑战性的教学目标并设计课程、课程步骤和学生评价工作。二是教学实施、班级管理和评价能力, “标准”应明确要求教师能正确运用一系列控制评价策略, 对学生进行评估, 并有效地改进教学, 将学习目标清楚地展现给学生, 运用互动式教学方法进行团队合作, 有效组织并管理教学时间, 激发学生自我思考, 激发学生潜能。此外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评价, 识别和帮助更有能力的学生、未能达到相应年龄段学习目标的学生、没有在学习中发挥出潜力的学生以及那些遇到行为、感情或社会挫折的学生, 并给予学生建设性的反馈以支持学生的发展, 由此, 教师资格制度标准的设计要注重准入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对学生的关注, 并试图走出以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之间脱节的悖境。

(三) 目标追求: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合格教师资格标准应是一个包括职前、入职、在职标准一体化的规范体系, 其目标追求应在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完善专业认定标准, 确保师资队伍的质量和发展。

教师成长需要反思, 在完善专业认定标准时, 应通过制度规范促使合格教师不仅要具有对他人的教育实践和经历进行总结的反思能力, 而且还必须能对自身的教育实践进行不间断的“诊断”, 以发现自身问题之所在, 并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教育智慧。正如英国“教师资格标准”强调合格教师应当能“通过评估、学习其他人的有效经验和教训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此外, 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教师不再是“局外”的参与观察者, 而是“局内”的研究者, 是教育工作的属性所使然。例如教师应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 为所有的学生设定有挑战性的教学目标。教师能够考虑到孩子们不同的兴趣爱好, 经验和成就, 不同文化背景和民族的群体, 帮助学生取得进步等, 这体现了对教师作为教育研究者的素质要求, 反映了对教育专业实践的新理解。

摘要:在教师专业发展的背景下, 教师资格制度应真正成为能够甄别和招募“合格的未来教师”的依据, 然而反思制度本身, 不难发现完善现行教师资格制度的专业认定标准势在必行, 其首要的问题是把握时代背景不断明晰具体标准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专业发展,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价值分析

参考文献

[1]叶澜.教师角色与教师发展新探[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

[2]唐如前.对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反思[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 (3)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4篇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任职;标准;培养途径

近年来,江西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江西教育统计显示,2011年江西高职招生为132192人,已经占到当年招生人数的52.78%。但是师资队伍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难以满足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专任教师中双师型的数量比例不到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5%以上的要求。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重要问题。因而如何聘任选拔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以及如何将现任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成高水平、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成了当务之急。

一、江西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任职、聘用标准现状

关于“双师型”内涵,从“双师说”、“双职称说”、“双证书说”、“双来源说”到“双素质说”等,有多种提法。如“双师素质”是指既包括教师的一般职业素质,又包括其特殊职业素质。它不仅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教学能力,而且掌握职业技术实践技能。诸如此类,表述过于宏观,职业学校难以具体操作。正因为有关部门缺乏明确而详细的、可供高职院校实际操作的“双师型”任职及聘用的指导标准,这也直接导致目前江西各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各自为政,要么参照普通教育教师的评聘标准,要么以一个统一的标准覆盖所有的专业和人员。江西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任职的标准还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这也可以从表1江西省部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中反映出来。

殊不知职业教育的专业差异非常明显,同时职业学校的老师来源也各异,既有多年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师、也有从企业中聘用人员,还有刚入职的新老师。他们要么技能缺乏,要么缺少教学的经验。加上当前江西部分高职院校都是直接由普通专科学校转型过来的,因此专业教师未经过企业和社会的实践,普遍缺乏实践能力,入职后得到实践能力锻炼的机会也偏少;难以完全胜任职业教育对技能应用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要求,采用同一标准显然难以对所有的情况认定。这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

同时职业教育相比于普通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和学习评价等诸多方面均有显著特点和特殊要求,必须对进行“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提出相应专业以及不同层次教师的任职标准,真正考察其是否具备“双师素质”。

二、国外发达国家高职院校教师任职标准

各发达国家对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不仅在学历上有要求,还特别强调其实践经验以及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第一线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在美国,各州政府都制定了职教师资培养以及教师资格认定方面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要想获得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所教专业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对所教技术或动手操作的课程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顾问和单独研究与判断的能力。并且高职院校的新进教师必须要接受一年的上岗教育引导;未接受过师范教育的教师,则要对其进行5~6年的培训与引导。

德国的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任职资格是拥有大学学历,原则上要有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的相关专业的经历(其中,至少在相应专业岗位上工作3年,并有2年以上的教学和培训经历),掌握教育和心理学科的相关知识;具备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和方法的能力。在一些高等专科学校中,还要考察应聘者与企业界的联系能力。除此以外,德国对职业教师资格证书还有其严格的标准,想要获得职业教师资格首先必须参加国家组织的第一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实习教师身份并进入政府开办的专门教师实习学院进行为期两年的实习。按时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和师范理论知识的学习后,方可参加第二次职业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可能获得职业院校正式岗位资格证书。

在日本,职业院校的教师要求毕业于国立工业大学、综合大学工业学院或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文部省认可的高等院校,同时还要拥有硕士文凭才可任职。在日本职教师资任职标准中,不但重视学历,教学能力以及工作经验也很重视。从事职教的教师在工作经验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高中毕业以后,在学校、研究所从事过有关的教育或研究、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是在短期大学或专门学校毕业后,在学校、研究所从事过有关的教育或研究、技术工作2年以上。日本还专门设立了“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校”,对职业院校的教师进行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其课程设置以学科为核心,以培养学员的实践动手能力为出发点,学员按时修完课程获取学分后即可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教师资格证书。

由此可见,国外发达国家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完备的原因不仅仅是对于学历教育的重视,专业技术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职场修养和素质也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同时对于职业教育资格证书有其严格的门槛和把关,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习实践课程的领导能力也成了考核因素。

三、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任职标准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职教师资任职标准,江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独立的认定标准体系,不能只是将认定标准过多停留在对学历学术的要求上,重点是要把技能考核、技能实践动手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作为“双师型”认定的主要指标,同时应设立单独、中立的评定机构,真正体现职业教育对“双师素质”教师的特殊要求。

1.对于在职业院校已从教多年的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认定。学历和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及以上的职称,具有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证书;基本素质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并能胜任专业理论教学或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技能要求:有五年以上基层第一线(生产、管理等)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2.对于从行业或企业中进入职业院校工作的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认定。学历和资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相应资格证书以及两年以上在职业院校从事与本(相近)专业教学工作的经验(含兼教经历);基本素质要求:具有较全面的教育理论综合知识,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主干理论并能胜任专业理论教学或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能力要求:能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及专业实习;能全面独立指导学生参与本专业应用技术方面的实验以及实训;能独立担任本(相近)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的专业课程教学。具有在省级学术或专门行业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教学科研学术论文。或参与通过鉴定的校级(或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一项(或以上)并担任主要领导者;或长期在企业对本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培训经历并有自编教材者(二者选其一),即可认定“双师型”教师。

3.对于从职业院校“助教”和行业企业“助理工程师”中成长起来的教师,其“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为,学历和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通过一些教育理论基础考试者,具有两年以上在职业院校从事与本(相近)专业教学工作经验(含兼职经历);基本素质要求:掌握本专业先进技术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善于将专业理论转化为更为直观的教学课件,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者;技能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岗位的实际工作经历。或近三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运用到企业,产生良好效果的,方可认定其为“双师型”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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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已于1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资格做了明确规定。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持国家有关政策的一致性,要求各地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6篇

(鄂教师[2002]3号)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退(离)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脏病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患频发性前期收缩者,心电图不正常者、患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使用降压药物后无治疗效果者。

3、结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员除外:患原发性肺结核、浸润肺结核,已硬结稳定者。患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患肺外结肺(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两年以上经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患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者。或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之后仍复发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患慢性肾炎者,或患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7、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8、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9、患类风湿性脊柱强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1、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1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或双耳全聋者(特殊情况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镜尺度数大于800度,或单盲、双盲者(特殊情况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碍发音者(特殊情况除外)。

15、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体检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7篇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根据我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ZKP(140/90),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1,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未治愈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痛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肝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人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

18、五官不端正,面部有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瘫风、黑色素病等。

19、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体检标准及办法”等,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杠,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的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全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及更改,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论。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健康状况下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领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对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时,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8篇

台湾是中国地震最频繁的一个地区。在经历9·21大地震之后, 大多数消费者对于结构安全问题开始广为重视, 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不仅要求在结构设计方面符合抗震设计规范之外, 也从其他国家引进了制震系统, 以保障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震技术最早是运用在1994年台北捷运剑潭站所设置的八支制震阻尼器。目前, 许多住宅、办公大楼均可看见这样的制震技术。其基本原理类似汽车的避震器, 在建筑物适当位置的梁、柱之间加装“制震元件”, 一般称为“阻尼器”或“消能元件”。当地震发生造成建筑物摇晃时, 阻尼器产生变形, 进而吸收能量, 以减少结构摇晃幅度以及震动时间, 这样可保护主结构体不受破坏。

1960年5月22日, 智利发生人类有记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地震 (9.5级) , 导致重大损失和许多人员伤亡, 当时许多受害者被倒塌的建筑物压死、压伤, 地震过后, 智利修改了建筑规范, 要求新建筑必须能抗强震, 能阻燃, 并留有充分的逃生通道, 旧建筑则必须通过改建达到抗震标准, 否则就必须予以拆除。这些高规格的建筑规范令许多建筑物在此次地震中或摇而不倒, 或倒而不溃, 或极大延缓了倒塌时间, 给人们以更多自救、互救余地。《时代杂志》评论此次智利8.8级地震时称, 严格的建筑规范、踏踏实实的贯彻落实, 是众多生命得以爬出鬼门关的关键。

好“班干”的标准是什么 第9篇

我认为要做一个好班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一些班干部连自己的作业都不能按时完成,又怎能去要求别人呢?还有一些管纪律的干部, 自己都很喜欢讲话,违反课堂纪律,又怎能去管别人呢?所以,班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杨勺

我认为好班干还要有为同学们服务的意识。就像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罗程程,她每天早上都认真收齐家庭作业本,并且还要细心检查本子,看看同学们有没有少做。虽然每天都要牺牲午休时间,但是她从不埋怨一声,一直勤勤恳恳地为同学们服务。

胡博

班干邯应该具有大公无私的精神,不能偏心眼,也不能为一己私仇报复别人,要像“包公”那样,即使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犯了错,也要“照章办事”;即使是自己的“死对头”,也不能公报私仇。只有这样,才能赢得老师的信任和同学的尊敬。

鲍燕宁

我认为一个合格的班干部应具备四个条件:(1)真心为同学服务,而不是为了个人荣誉。(2)不可以有架子,班干部帮助同学时不可以摆出干部架子,盛气凌人。(3)课后,能与同学一起玩、一起“疯”,和同学打成一片。(4)不说脏话,例如白痴、笨蛋等。

孙睿

我认为一个好班干心里应该永远想着集体。他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之前,要想的不该是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而应该是对班级有没有好处。在他的心中,集体应该永远是最崇高的。

张梦雨(中队长)

我是一名中队长,我认为一个好班干部二能力强(20%)+成绩好(10%)+关心同学(10%)+热爱集体(10%)+品质好(15%)+大公无私(15%)+没有特殊权力(20%)。

前几点大家应该都明白,最后一点也是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没有特殊权力”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同学们能明白,作为一名班干部,要像普通的同学一样,不能有任何所谓的“干部特权”。比如,干部们要办板报,都安排在副课时去办,这似乎是一种特权。其实我觉得,既然你是干部,就应该牺牲一下自己的课余时间,利用课余时间办板报。在上课时离开座位难道不会影响其他同学吗?我现在并没有做到最好,不过我会注意,努力不犯我自己提到的错误,尽量让同学们满意,让老师满意!

陈洁(班主任)

学生们讲得都十分精彩,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自己对“‘好班干’标准”的看法,非常有道理。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班干”也是人,在工作中,在学习上,他们也会经常犯错误,那么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眼光和态度对待他们的错误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0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曾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说的就是一个人看到别人的优点要学习,看到别人的缺点要自我反思,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名班干,必定有许多值得大家学习的优点,我们应该多看看他的优点,多学学他的长处。如果他犯了错,我们应该及时提醒,而不是一味地责备、埋怨,同时还要反省自己有没有这样的缺点,最终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本刊声明

最近,有不少读者来信反映,在收到《新语文学习》杂志的同时,发现里面夹带了其他刊物的广告宣传单。本刊郑重声明:我刊从未在杂志中夹带过其他刊物的广告宣传单,请广大读者注意,以防上当。如果以后再发现有此类现象,请您与本刊联系,本刊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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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项外,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医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四、体检要求:

1、各市、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组织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体检工作,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和相对稳定。体检各环节的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3、体检前指定医院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本体检标准及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由指定医院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由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主检医师必须对“传染病”认真检查核实,询问“精神病史”。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将原结果划掉但要保证原结果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正的结论或数据,主检医生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应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否定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如发现漏缺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要通知申请人和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负责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结论,对受检人员健康状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加盖公章,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

9、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和医师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除申请人的体检结果无效外,取消体检医院的检查资格。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严肃体检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体检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违反规章制度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加体检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问题,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失实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或取消教师资格。

体检收费按体检医院经物价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11篇

一、体检标准

第一条 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条 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合格。

第三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型肺TB、浸润型肺TB、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核病:肾TB、骨结核、淋巴结TB、腹膜TB,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五条

(一)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合格。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HBV-DNA测定值正常,合格。

(三)申报学前教育专业的,乙肝病毒携带,不合格。

(四)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急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第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缺血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或后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七条 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心肌炎病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律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第八条 心电图检查重度心律失常的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窦性心动过缓,心律每分钟55次以上,血压正常;

(二)窦性心律不齐;

(三)偶发房性早搏或室性早搏。第九条 凡有下列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肺叶切除,肺不张;

(二)BP≥140/90mmHg(18.66/12Kpa)或BP≤86/56mmHg(11.46/7.46Kpa)

(三)SBP≥160mmHg(21.33kpa)或≤80mmHg(10.66Kpa)

(四)DBP≥90mmHg(12kpa)或≤50mmHg(6.66kpa)第十条

(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不合格。

(二)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4.9者,不合格。

第十一条 两耳听力耳语均低于4M或一耳听力耳语低于4M、另一耳全聋,不合格。第十二条 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脊柱侧弯超过4㎝,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严重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的,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部畸形、身体暴露部分有较大面积疤痕、明显纹身的、血管瘤、白癜风、影响形象或功能的黑色素痣、不合格。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一)若有发音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声带;

(二)若有心律失常、心脏杂音明显,应作进一步检查24小时动态ECG或心脏彩超;

(三)胸部透视有异常,应作进一步检查X线胸部拍片或肺部CT扫描;

(四)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

(五)若有肝脾肿大或腹部占位性病变,应作进一步检查B超或CT扫描。第十六条 结蹄组织疾病(胶原性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代谢综合征、糖尿病、甲状腺功能障碍、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类风湿性关节脊柱强直、急、慢性骨髓炎及后遗症的,不合格。

第十七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 HB男性≥9g/dl,女性≥8g/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急、慢性肾炎、肾盂肾炎、多囊肾,不合格。第二十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不合格。

二、体检项目

1、普检(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

2、抽血检查:肝功普查、乙肝两对半、血常规

3、心电图

4、X线胸部透视

5、静脉采血

以上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是一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要求体检队伍要相

对稳定,以便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3、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若设有专门体检中心,并有体检业务专车,可以上门体检,提供方便,服务教师。

4、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根据体检单位的要求,科学安排体检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福建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发现情况特殊者必须作进一步检查,要及时通知体检单位和体检本人。如发现情况非常特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注意维护申请人的隐私权。

5、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联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安排,把新修改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交给指定体检医院,与体检医院协商确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的时间与相关安排。

6、组织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的有关部门(学校)要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安全。

7、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是严肃的工作,相关部门都要实事求是,严把体检质量关,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教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要认真填写《体检表》(表式见附件1),要盖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公章,所贴相片务必是本人正面近照,一定要填写个人联系电话,以便医院发现特殊情况时能及时通知本人。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格统一交医务人员。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从今年起,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体检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中不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将《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中第五条修改为:

(一)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肝硬化,不合格。急慢性肝炎的判定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取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中的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中的第四款“

(四)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作进一步检查HBV-DNA定量”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中第六条关于体检要求第二款“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问题”内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其他条款不变。

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第12篇

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网友想了解一下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为此律伴网小编帮你汇总:

七类情况可认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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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标准是什么 第13篇

在日本要成为教师,必须在经过国家认定并开设教师教育课程的国立、公立、私立大学或者短期大学进行相关学习。那么,在这样的培养过程中,究竟需要培养哪些资质能力呢?资质能力的概念于1987年教员养成审议会的第一次咨询报告《教员资质能力提高方案》中首次提出。对于应该养成的资质能力的明确说明,最早是在1997年7月举行的教师教育培养审议会上发表的题为《面向新时代的教员培养改善方案》的第一次报告中提到,其中将资质能力概括为:由对教师这一专业性职业的热爱、自豪和认同感所组成的知识技能的总体。[1]同时将教员的资质能力分为任何时代都需要的资质能力和今后特别需要的资质能力。任何时代都需要的资质能力包括作为教育者的使命感、对人类成长发育的深切理解;对幼儿、儿童、学生教育的热爱;相关教学科目的专业知识;广泛丰富的教养为基础的实践性指导能力。今后特别需要的资质能力包括能够立足全球视野行动的资质能力(对地球、国家、人类的恰当理解,丰富的人性,国际社会所需的基本资质能力);在变化的时代中生存的社会人所需的资质能力(与问题探索能力等相关的、与人际关系相关的、适应社会变化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师的职务中必然要求的资质能力(对幼儿、儿童、学生和教育的理想状态的恰当理解,对教师职业的热爱、光荣感、身心一体感,教学科目指导和学生指导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2006年7月的中央教育审议会咨询报告《今后教员养成与资格制度的发展方向》对《面向新时代教员培养的改善方案》中提出的两种资质能力做了进一步完善,提出“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和丰富个性的教员”,“避免教员培养的统一划归,以生涯发展为中心提高教员的资质能力,在确保全体教员达到基本资质能力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每个教员的专长领域和个性特点”。[2]从此前以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和取得学分为目标的教师培养,转变为培养高质量的专科教师。

二、教师资格获得的标准

(一)教师资格标准

1949年,日本政府颁布实施《教育职员资格法》(日语为“教育职员免许法”),其中规定,选择教师作为职业的学生要在大学阶段学习三大类课程:一般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职专业课程。教师资格证分为“专修许可证”、“一种许可证”和“二种许可证”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对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职专业课程所需学分的规定不同。《教育职员资格法》最新的一次修改是在2008年6月,对取得教师资格证最低条件(见表1)的各项指标进行了重新确定。

大学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设置丰富,学生选择课程和自由活动的空间较大。学科专业课程根据所执教科目开设,如初中的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家庭、职业指导,等等。目前日本大学开设的教职专业教育科目有:(1)有关教育的本质及目标的科目———教育原理、教育史、教育理论等;(2)有关青少年身心发展及学习过程的科目———教学心理学、发展与学习心理学、教育—青年心理学;(3)教育与社会、制度、经营有关的科目———教育法学、教育社会学、社会教育等;(4)有关教育的方法及技术的科目———教育工学、教授工学、教育实践论等;(5)有关学科教育法的科目———没有特别规定,由学校自定;(6)有关特别活动的科目———没有特别规定,学校自定,但要进行课外活动的研究;(7)有关学生指导、教育咨询指导的科目———生活指导论、教育临床论、教育指导论等;(8)教育实习———教育实践研究;(9)其他———终身学习论、教育评价、教职演习、教育方法等。[3]

资料来源:《教育職員免許法》平成二十年(2008年6月)版http://law.e-gov.go.jp,2010-11-12.

(二)教师资格获得的方式

日本的教师教育由文部科学省指定的教师培养机构、文部科学大臣认定的培训及函授教育机构承担,这些机构涵盖了短期大学、以培养教师为主的教育大学、综合性大学及大学院等。为保证教师培养的质量,教师教育机构必须要达到国家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要求,符合《短期大学设置基准》、《大学设置基准》、《大学院设置基准》、《教职大学院设置基准》等要求。目前,按照师资培养机构的级别不同,培养形式和学制的长短也存在差异。

第一,新制国立大学。经过“二战”后的教育改革,文部省确立了教师培养在大学的原则,设立新制国立大学。各都道府县必须在本辖区内的国立大学中设置学艺学部或教育学部,或新设学艺大学,这些新设的学部或大学均以旧制的师范学校及青年师范学校为母体发展起来。

文部省认为,新制大学中的教育课程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因此制定了教师资格证制度,即1949年日本政府颁布实施的《教育职员资格法》。新制大学主要提供4年制本科教育,学习内容既包括一般大学生必修的通识教育课程,也包括教师培养的教职专业课程。

第二,新构想教育大学。在第三次教育改革中,为了提高教师质量,日本于1978年创办了新构想教育大学。新构想教育大学一般以硕士课程为主,学制为1至2年,公开招收学生,其中2/3是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

第三,教职大学院,即教育硕士研究生院。2006年7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再次建议设立“教职大学院制度”,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4]这种新型的教师培养机构属于2003年设立的“专门职大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院)”的一种。随后,教职大学院制度正式于2007年3月公布设立,并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5]

2007年3月,文部科学省颁布了教职大学院的设置基准。设立教职大学院的目的是培养能在学校运营和教学研究中承担领导角色的教师,其标准学制为2年,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改动。例如,所招收学生为在职教师者,学制可以缩短为1年;所招收学生为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学制则要延长到2年以上。最终,学业合格的毕业生可获得教育硕士学位。

三、教师资格晋升的标准

(一)晋升标准

《教育职员资格法》对日本教师的培养和晋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在制定领域内修满学分而且符合相关要求者,或者通过教育职员检定者可以获得相应种类的教师许可证;在从教数年后,通过在大学进修获得学分,可以申请获得高一级教师资格。教师专业资格证分为三种类型:普通教师许可证、特别教师许可证和临时教师许可证。这里的教师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教育学校和盲聋养护学校的教谕、助教谕、养护教谕、养护助教谕、营养教谕及讲师等,不同岗位的教师需要获得不同种类的教师资格。在职教师为了获得更高一级的资格证书需要具备一定的必备条件(见下页表2)。

普通教师资格证全国通行,分为硕士水平的“专修”、学士水平的“一种”和两年短期大学水平的“二种”三个等级,获得此证并且从事教师职业者成为“教谕”。获得普通教师资格证需要具备的基础资格已经在前面介绍,该资格证长期以来实行终身有效制。

特别教师资格证为特殊人员的选拔打开大门,丰富了日本教师队伍的多样性。在保证全体教师基本素质的前提下,吸收具有专长的志愿者进入教师队伍中,以期增强学校的活力、提高学校教育力,避免教师标准的整齐划一。临时教师资格证只限于无法聘用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者的情况,有效期为3年,仅在发证地区有效,获此证书并从事教师职业者称为“助教谕”。

为了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文部省于2007年6月20日正式出台《教员资格证更新制》,将教师资格晋升法律化,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6]该法案规定教师资格的有效期限为10年,每10年须更新资格证。[7]自此,普通教师资格证的终身有效制被废除。

(二)晋升的研修形式

日本教师的研修形式,从1988年设立“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到2002年制定的“10年教职经验教师研修制度”,以及后来的“指导改善研修”、“职能/专门研修”和“长期研修”等,已经形成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笔者在此重点介绍后三种研修形式,对于前两种大家熟知的研修形式不再赘述。第一,指导改善研修。为了改善教学能力不足教师的指导力,2007年,指导改善研修作为法定的研修被制度化。该研修制度规定,对负责人认定的不能对儿童进行适当指导的教师,负责人必须对其实施指导改善研修,为期不少于1年,并且制订适合研修对象能力的计划书,在研修结束时要对其进行关于指导改善程度的相关认定。第二,职能/专门研修。除了以一般教师为对象的研修之外,还有与校内各种职务相对应的研修,即职能研修。从以管理职务为对象的校长研修和主任研修、骨干教师研修,到教务主任等各种主任研修,都属于职能研修。专门研修是指为了应对学校面对的教育课题所准备的各种课题研修,以便教师能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专门研修的内容包括,辅导和教育咨询、人权教育、国际理解教育、信息教育、学校组织管理等多种研修。第三,长期研修。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第22条第3项规定,“教育公务员根据负责人所制订的计划,在在职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长期研修”。具体主要在大学和研究生院、民间企业、教师研修所等地进行研修,此外也包括海外研修。1980年开始实施长期派遣到大学研究生院的研修,为期1到2年,以各地的国立教育大学和教育学院为中心。2001年开始实施“研究生院修学停职制度”,持有“一种许可证”或“特别许可证”的教师,在得到负责人的同意后,可以自发到国内外的大学研究生院接受不超过3年的停职(即无薪)学习,并能够取得“专修许可证”。[8]从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2月,参加该项研修的教师共有204名,在海外的大学进行研修的教师有26名。[9]

资料来源:《教育職員免許法》平成二十年(2008年6月)版http://law.e-gov.go.jp,2010-11-12.

四、结语

自21世纪以来,为了适应终身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教师资格也面临着越来越高的挑战,日本文部科学省频繁修订《教育职员资格法》,继而出台《教员资格更新制》等法律政策。新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体现出日本教师资格标准的基本特点。

首先,日本教师资格标准对教师的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自1989年日本政府在《教育职员资格法》中新增“专修许可证”,到目前“专修许可证”已经成为从幼儿园至中小学各个阶段的一种普通教师资格证。可见,日本对教师资质能力的要求已经从本科教育提高至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在职教师要想获得“专修许可证”除了要在研究生院修得必需的学分之外,还要完成一定的教学年限,教学实践能力也成为获得更高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其次,日本的教师资格标准体现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虽然,《教育职员资格法》对教师资格证的获得与晋升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为了使教师队伍多样化,专门设置了特别资格证。吸收具有特长而又没有普通教师资格证的志愿者,以增加学校的活力,提高教育质量。最后,教师资格的更新标准是日本废除教师资格终身制的具体实践,标志着教师专业发展走向终身学习之路。为了确保教师能够时刻保有必要的资质能力,定期更新知识和技能,获得社会的尊重和信赖,文部科学省于2007年发布《教员资格更新制》,2009年开始正式施行。《教员资格更新制》规定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期为10年,同时明确规定了教师在大学或大学院参加更新培训的时间长度。自此,终身制的教师资格证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教师资格更新制为教师专业发展终身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教育職員養成審議会第一次答申『新たな時代に向けた教員養成の改善方策について』1997年7月28日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3/siryo/04112401/001/002.htm,2010-10-12.

[2]中央教育審議会答申『今後の教員養成.免許制度の在り方について(答申)』2006年7月11日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0/toushin/06071910.htm,2010-11-06.

[3]陈永明.国际师范教育改革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250~251.

[4]中央教育審議会答申『今後教員の養成.免許制度のあリ方について』2006年7月11日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0/toushin/06071910.htm,2010-11-08.

[5]文部科学省省令『専門職大学院設置基準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省令等について』2007年3月5日http://www.mext.go.jp/b_menu/houdou/19/03/07030503.htm,2010-11-08.

[6]文部科学省『教育職員免許法』2008年6月18日http://law.e-gov.go.jp,2010-11-12.

[7]文部科学省『教育職員免許法及び教育公務員特例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平成19年法律第98号)』2007年7月31日http://www.mext.go.jp/b_menu/hakusho/nc/07081707.htm,2010-10-28.

[8]文部科学省『大学院修学休業制度』http://www.mext.go.jp/a_menu/shotou/kyuugyou/syuugaku.htm,2011-2-18.

好雇主的标准是什么 第14篇

“好雇主”造就好公司

“好雇主”这种说法,往往会让人们想起出手大方、对人友好的公司。但这些只不过是“好雇主”的其中一部分品质。“好雇主”所包含的意义更为复杂,要实现起来难度更大。任何企业如果想要蓬勃发展,就必须在许多与员工相关的事请上做出权衡和判断。为了作出最明智的决定,做得成功的雇主在评估员工、分析工作流程以及实施各项指标的时候,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近人情,和过于精打细算。

但是,这种数据导向型管理方法,能够让雇主和员工同时受益,尤其是当公司具备了成为“好雇主”的另一个关键要素——有号召力的目标时。一家公司的使命,不仅是为了让一小部分利益相关方获利或只是针对一个业务问题,而是要使公司的决策和行为能对员工负责,既能善待员工,又能激发他们贡献自己的最佳才智。

这种使命,能够帮助解释许多企业为何能取得成功。贝斯以色列女执事医疗中心,是全美最顶尖的前3%的医院。医院的网站上写道:“我们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患者和患者家属。”这种大家庭的感觉,体现在悉心护理患者和善待员工上,同时也帮助利维在极具挑战性的削减预算的任务上,大获成功。

面对当今商业社会的重大转变,营造这样一种工作环境,对各公司显得越来越重要。几种现象同时出现,其中包括在线信息分享的爆炸式增长,道德消费者的出现,和提倡公德意识的千禧年的到来,使得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道德时代”。在这个时期,公众获得一种新的力量,能对公司的所做所为施以相应的奖励或惩罚,而且公众越来越乐于这么做。因此,在未来能长盛不衰的公司,将是社群和地球的好管家,也是商品或服务的好卖家,同时也是员工的好雇主。

“好雇主”能帮助企业拥有渡过难关的弹性。回想一下贝斯以色列女执事医疗中心在2010年经历的严重丑闻,当时医院CEO利维与曾任职于该医院的一名女性间的绯闻被曝光。利维被院方以“判断失误”为由处以50,000美元的罚金,他本人也为此道歉并最终引咎辞职。正当2010年这一丑闻闹得沸沸扬扬之时,该医院“给予患者最大限度的尊重和同理心,待患者如亲友”的理念帮助该组织平稳地渡过难关。董事会主席凯对《波士顿环球报》表示,医院度过了“美好”的一年,还说“前来医院就诊的患者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多”。

这家医院不断地在将员工视为成本和资产两者之间取得理想的平衡。任何公司想要成为好雇主都必须做到这一点。通过关怀员工、注意员工的管理方式和制定振奋人心的总体使命,各公司正逐渐认识到他们不仅能让他们的股东高兴,也能很好地对待他们的员工。

创造员工价值

好的工作场所,应该是为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的地方。只有这样的组织,才有能力为员工担负起长期责任,为他们提供职业安全以及发展和晋升机遇。这会产生一个良性循环,因为组织对员工的付出,往往会激励员工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质,为企业创造价值。

也就是说,创造价值的组织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对员工的长期责任,即:

奖励员工培养达成组织目标所需的技能;提供晋升机会;认可员工的成绩;让员工能够在工作中有安全感。

除了对员工的关心,培养和维持一个创造价值的组织,还需要领导力、工作和学习方面的因素。

沟通:以领导的身份进行沟通并不困难,但以领导的身份进行有效沟通并不容易。这需要时间、努力和技巧。公司需要组织内的各层领导者进行高效沟通,需要领导者和管理者不仅有效地传达对员工的期望,而且对双向沟通,秉持真正开放的态度。一般而言,后者可能就会更困难一些。

行为:领导者的行动,也能传递很强的信息。领导者必备的行为特质,包括与员工共同努力找出、消除有效完成工作的障碍,遵循和体现组织的价值观,并展现自律、道德的行为。

工作环境由多个部分构成,包括聘用制度、岗位设计、工作流程、条件、问责制度和薪酬设置。

这些部分,综合构成了为组织的所有股东创造价值所需的基本条件。许多高管相信,组织的这些“日常”运作职责,可以交托给别人。虽说高管不应也不能参与工作环境的日常琐事的管理,但所有对组织考察都表明:高管放弃管理责任的行为会导致企业迅速没落。

例如,在前几年,华盛顿特区的一家久负盛名的金融机构——格斯银行,其业务部缺乏制度化的工作流程,尤其是在聘用制度和员工培训方面。仅仅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格斯银行就受到了司法部的调查,因为其国际业务部门参与洗钱而触犯了有关法律。很快,里格斯银行就被低价出售。许多人失业,股值一落千丈,这家有着168年历史的老牌金融机构从此不复存在。

因而,从工作的角度来看,企业高管必须保持必要的警觉。

给我们的借鉴是:学习是解决经济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论组织或者个人,都能通过学习,增强适应能力和对变化的反应能力,从而变得更加敏捷。学习是创新的基础;不学习新知识根本就谈不上创新。在工作中,学习提供了一种难得的机会,使雇主和员工的利益能够达到完全一致,并能使双方都能从中获益。

制定鼓舞人心的目标

传统的评估体系,对于公司的运作十分关键,但往往会使公司更难成为让人称羡的雇主。尽管CEO声称“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但其实私下里他们还是把员工当作成本进行计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员工理应当作成本计算。毕竟他们不是由雇主所拥有—而这是件好事。传统的测量方法有失偏颇,妨碍了企业在对待员工的方式上取得理想的平衡点,也因此损害了雇主的利益。

一种新的趋势正在出现,主张以新的方式采集、编辑和分析数据来获得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用于指导后续的决策,纠正以往的失衡之处,帮助雇主把员工既当作成本,也视为资产,从而进行更合理的评估管理。其概念相当简单:采集并综合林林总总的数据,从而获得连那些最熟悉业务的人,都难以洞察的知识。

目前企业都会使用一些工具软件,可以让组织通过数据分析而获得与企业的人力因素相关的业务信息,并采取相应行动。正确运用这种工具,将带来两种好处:组织可以更有效地为客户和其他人创造价值。同时,该工具所提供的定量信息,可以弥补常规会计方法过于注重成本的不足,从而让企业更好地对员工负起长远的责任。

但是,有更重要的鼓舞人心的目标。

好雇主需要具备的不仅仅是上述要素,还需要一个鼓舞人心的目标。该目标需要清晰地表述公司的受益各方以及公司希望实现的目标。

在过去数十年间,公司通常奉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让公司的所有者受益,而很少考虑员工或受公司影响的社群的利益。

不过,有越来越多的公司渐渐将我们所说的“员工事业”的范围扩大,从而让员工成为股东。不论是明确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悄然融入企业文化,这种观念都有助于确保公司重视、尊重员工。范围更为扩大的“员工事业”也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令他们对工作更加投入。

即使公司的目标听起来很崇高,但如果不真实也不会有号召力,无法鼓舞人心。如果公司标榜环境保护,却在污染控制措施上偷工减料时,就别指望员工会对工作满怀热情,达到最佳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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