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廉政文化建设

2024-06-10

论廉政文化建设(精选6篇)

论廉政文化建设 第1篇

论廉政文化建设

近年来,廉政文化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各地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各地法院高度重视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途径、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载体,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法官的廉政文化建设与中央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需要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在发挥法官廉政文化在政法系统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廉政文化建设对反腐倡廉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廉政文化建设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

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廉政文化是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积极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腐败的本质、产生的根源、表现的特点和反腐败的规律,增强公众反腐败信心和支持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个性,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为民”是本质特征,“公正”是根本要求,“清廉”是内在要求。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必然要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衡量全部司法活动的根本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廉洁与公正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公生明、廉生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反之,如果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的缺失。另一方面,廉洁与为民也是密不可分的。廉洁是对领导干部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官漠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一己私利,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则与司法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要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必须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二)建设廉政文化对保障司法公正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廉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教育功能。人民法院通过建设廉政文化,营造尊廉崇廉的氛围,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公正裁判。唯有这样,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对全社会而言,建设廉政文化,使各类公务人员和广大民众时时处处受到高尚、文明、清廉的风气的感染和熏陶,在全社会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人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恪守社会公德。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公平、公正、诚信成为人们普遍的理念,司法活动中说情、请吃、贿赂等与社会道德不相容的行为已为人们所不齿。可以想象,廉政文化建设在净化社会风气的同时对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净化社会风气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就目前来说,廉政文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其实践的地域也有限,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也远没有达到上述理想目标的程度。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立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在廉政文化的建设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腐败。“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廉政文化具有导向功能、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和教育功能。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官廉政文化,营造尊廉崇廉的氛围,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司法活动中公正裁判。唯有这样,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敬仰法律,敬重法官,坚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同时受到高尚、文明、清廉的风气的感染和熏陶,在全社会营造廉洁光荣、腐败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严重影响法官廉政文化的力度。部分法院制度观念比较淡薄,没有制定相应的廉政制度;有的法院虽然制定了,但是并不认真执行,甚至肆意践踏。同时各种监督又徒有其名,根本不到位,不得力。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和质量。

(二)法官的职业压力严重制约了法官廉政文化建设得深度。当前社会处于转轨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诉讼案件数量呈现递增状态。大多数法院都根据受理案件的情况,给法官下达办案指标。随着收案数量的增加,法官办案的指标也在提高;“人情案”、“关系案”给法官施加巨大得精神压力,使得法官左右为难,无所适从。一些当事人败诉后,怀疑法院的公信力,总认为是法官枉法裁判,四处告状,由于各监督机关和部门缺少沟通,致使有的依法办案的法官多次被叫去汇报解释办案情况,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随着法官职业化得改革,对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也使法官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三、加强法官廉政文化建设的途径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和谐,关键在人。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人本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亲和力,使法院干警易于接受,促使法院干警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不搞腐败不只是迫于惩治的畏惧,更重要的是出于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珍重,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对于广大法院干警来说,自我养成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地自省自律,才能够起到拒腐防变的作用。

(二)以廉政物质文化建设为基础,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拓宽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还必须不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在法院大院内设立“公正执法、刚直不阿”、“司法为民、廉洁勤政”廉政告示牌,告诫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办公楼建立法院廉政文化长廊,开设廉政文化宣传专栏,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活动图片集锦、干警廉政教育学习体会文章等,充分展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风貌和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进行述职述廉活动,进行自警式教育;通过将“六条禁令”制成卡片发给干警随身携带,进行提醒式教育;通过走访、慰问贫困户,进行社会性教育,积极搭建多种平台,弘扬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以形成法院廉政文化制度为归宿。廉政文化建设将是一项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要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好,不能急于求成。不在于有多少豪言壮语,也不在于有多么惊天动地的举动,关键在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潜移默化。不能把建设廉政文化简单理解为只是单纯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和开展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因为从内容方面讲,建设廉政文化还应包括廉政制度文化建设。从更大的层面说,建设廉政文化还包括建立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制度。因此

廉政文化建设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法院系统来说,廉政文化建设是建设廉政精神文化和廉政制度文化,通过建立廉政有效机制,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和教育功能。今后我们要继续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

论廉政文化建设 第2篇

抓实载体深入推进电力廉政文化建设

[内容摘要]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给全体员工施以普遍的潜移默化的熏陶,形成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道德防线。作为国有垄断企业,电力企业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意义深远。建设好电力特色的廉政文化需要抓实宣传教育载体,找准建设切入

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把握建设结合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在润物细无声中给予教育熏陶,才能真正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企业廉政文化。

[关键词]电力廉政文化建设方法

[正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的一个重要创新。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6年8至9月份,磐安县供电局作为磐安县廉政文化进企业的试点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试点工作。笔者结合xx县供电局廉政文化进企业试点工作,就如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深刻领会国有企业建设廉政文化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存在于社会中的普遍信仰和共同遵守的规范、惯例,对人的行为具有内在驱动力。文化因素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高发、易发的主要因素之一。当今社会,廉政文化在廉政建

设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越来越显示出来,廉政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所谓廉政文化,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它着眼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倡导人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在全社会营造讲法纪、讲道德、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和健康向上的精神境界。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有企业中建设廉政文化,倡导廉政文化,是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企业职工全面、科学、准确地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企业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党风带动企业风气的不断好转,进一步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电力作为国有垄断性的服务企业,其垄断地位更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因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抓实载体努力建设特色的企业廉政文化

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不可或缺,而其中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措施。古人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廉政文化建设说到底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给全体员工施以普遍的潜移默化的熏陶,形成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道德防线,使全体员工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廉政文化进企业实质就是企业在完成经济任务的过程中,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一系

列文化教育活动,使企业建立健全更为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在试点过程中,xx县供电局主要采取“十个一”来建设电力企业廉政文化。

一是建立好一支队伍。人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决定性因素,建立一支管事的队伍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前提。xx县供电局在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前,成立了廉政文化进企业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廉政文化进企业日常工作。形成党委总抓,纪委主抓,政工科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设计好一个方案。一个好的方案是开展好工作的基础。磐安县供电局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方案中,阐述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确定了“廉洁服务、规范服务”的活动主题,指明了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规范建设两方面主要内容,提出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整改完善、总结提高四个具体工作步骤及主要措施。这个精心设计的工作方案为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好一次动员会。企业廉政文化作为企业团体的一种共同信仰、价值观和行为,需全员参与、全员重视,才能逐步形成。在试点过程中,该局首先是在决策层面上进行宣传发动,班子工作例会中多次进行研究,统一领导层思想,提出指导意见,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保障;其次是进行全员发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廉政文化进企业动员会,由纪委书记作《建设廉政文化实施廉洁服务》动员报告,营造好廉政文化进企业氛围。

四是制作一本廉政小册子。从中央到地方、从电力系统到本企业,廉政规章、制度不少,为了方便职工理解、记忆,消除制度盲区,磐安县供电局收集整理了八荣八耻、电力职工道德规范、严禁以电谋私二十条规定、国家电网优质服务“三个十条”、职工家庭助廉承诺书、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等十四个个规定、制度,制作成小册子,人手一份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让职工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五是建好“廉政文化”网页。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局域网内设置“廉政文化”模块,收集廉政制度、廉政故事、廉政格言警句、廉政书画、廉政漫画,发布工作动态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发挥网络在廉政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六是固定一个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

幕、《信息与动态》、手机短信,定期不定期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收集了廉政报纸、刊物,在阅览室开辟一个廉政文化角;制作一批廉政警示牌,悬挂于办公楼醒目位置,时刻提醒干部职工牢记廉洁干净干事。

七是举办一次廉政知识讲座。邀请县反贪局领导为职工作了一次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

八是举办一次廉政征文。配合县纪委举办一次“电力杯”廉政征文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献计献策。

九是召开一次特殊岗位家属座谈会。签订职工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家属观看《廉内助、贪内助》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片,请家属吹好廉洁枕头风,创建廉洁家庭。

十是建立一本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台帐。及时记录廉政文化建设足迹。

三、注重多方配合丰富廉政文化内涵

作为一种知识、信仰、规范,廉政文化不可能孤立地、为建设而建设,而是需要将其融于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特点之中,并通过文化活动,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表现出来,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显现出效果,营造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企业环境和氛围。在试点工作中,xx县供电局注重将廉政文化当作企业文化建设一个重要内容,找准四个结合点:

第一,与企业党建工作相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有机地结合;与当前组织党员学习、宣传、维护、贯彻党章,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践行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相结合;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试点工作期间,局长亲自作“扬荣弃耻、建设和谐”为主题的主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明是非、知荣辱,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违背宗旨为耻,以廉洁奉公为荣,以违法谋私为耻,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企业党建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与加强执行力建设相结合。电力系统的制度比较键全,但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有令不止,执行不力,办事拖拉,遇事推诿,不争一流随大流等现象客观存在。通过廉政文化建设,xx县供电局对廉政制度进行了梳理,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了企业执行力,着力营造廉洁、干事、和谐的内部环境。

第三,与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相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今年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电力部门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部门,企业中的工程项目、物质采购、电力市场营销等部门或岗位上的员工,往往成为一些人追捧、讨好、攻关的对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xx县供电局认真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集中精力开展了自查自纠,进行了党风廉政系列教育,使全体员工普遍受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教育,净化廉政空气,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

第四,与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相结合。加强行风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优质服务是事关电力改革和发展大事,是电力企业的生命线。因此,xx县供电局注重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开展行风建设,实施优质服务相结合。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国家电网公司优质服务“三个十条”规定,认真分析湖南浏阳“7.31”恶性停电事故深刻教训。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行风与优质服务工作明查暗访,寻找工作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对客户反映的行风方面的问题,有信必查、有错必处。

xx县供电局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试点,员工中“廉政文化建设人人有责”意识得以增强,企业里“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氛围得以形成。

论廉政文化建设 第3篇

石油是一个重要的能源型企业, 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命脉。重视石油企业的廉政文化建设, 重视党员团队的先锋模范作用, 对于提升企业的凝聚力, 尤其是扩展企业的价值链, 对于引导企业向着现代化、科学化、持续性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石油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伴随着国家对廉政行为的重视, 廉政文化成为了石油业全面遏制腐败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1 有利于企业内部改革,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 国有企业一直在提倡改革, 石油企业也不例外, 大刀阔斧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然而, 社会关注的核心并非是其改革的过程, 而是其是否真正的与现代化的企业制度相衔接, 是否真正的组成了一个现代化的一体化企业形式。事实上并非如此, 这给类似石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恶性影响, 从而影响其发展。

1.2 有利于企业文化建设, 增强企业凝聚力

廉政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而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廉政文化的宣传和发扬, 既能够从思想上预防腐败, 更能够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另外, 也能使企业文化深入人心, 既使企业文化得到了足够的丰富和发展, 也能够进而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1.3 有利于企业综合力的提升, 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一个企业是否可以持续长远的发展, 关键要看其是否拥有一支足够强大的队伍, 有雄厚的凝聚力。而企业廉政文化的建设, 正是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廉政文化建设正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思想道德上宣传, 鼓励人们在企业中廉洁自律, 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一来, 有利于员工一心向上, 激发其创造力和活力, 进而整体上迸发出向上的、积极的心态, 提升所有员工的个人素质, 推动企业长远、持续的向前发展。

2 石油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要点

企业廉政文化至关重要, 它从各个方面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下面主要从制度、领导力、文化建设平台以及监督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强化。

2.1 完善企业制度, 规范个人行为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规范社会个体行为的前提, 而完善的企业制度也是规范企业个人行为的有力砝码。制定个人行为准则, 明确的规定个人行为, 公私分明, 使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 而不是因为制度的缺失而使一部分人钻了制度的空子, 进而造成企业或他人的损失和浪费。明确各部门的行为和职责, 不越轨、不越级, 使企业各部门活动顺利进行, 促进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在这里, 除了明确部门和个人职责的同时, 也要做出明确的奖惩规定。用奖惩措施来约束少数不道德人员的行为, 同时也可以激励一部分积极向上的员工, 使其影响力逐渐扩大, 进而起到带动一整片、一个部门的作用。

2.2 发挥领导人自律、模范带头作用

管理学中所提到的“反木桶”理论, 即一个团队的影响力和表现取决于最长那块木片的长度和带来的价值。运用到石油企业里, 同样也是如此。重视领导人的模范带头作用, 使其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 做到廉洁自律, 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时时刻刻把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 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去私自谋取一些不当得利。这样, 他的领导力和模范作用在员工中间就得到了充分的树立和宣传, 让员工以其为榜样, 同样也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一个好的领导者不仅仅体现在工作能力上, 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文化素养上, 他能够从各方面为员工树立好的形象, 进而能够推动企业员工在文化素养上的改善和提高, 在党政协同领导下, 能够协调各部门, 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 充分的发挥其领导力作用, 从而规避与廉政文化背道而驰的一些不良因素, 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3 搭建企业内部廉政文化建设平台

既要推广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就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平台去展示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内涵。在这里, 企业需要动用更多、更充分的资源, 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可以采取大家常为见到的海报或者板书的形式为员工定期的宣传。同样, 也可以创新思维方式, 利用企业内部网络进行网络宣传。同样, 可以动员所有的员工人尽其才, 多角度、广范围的征集关于廉政文化的故事或者节目, 在企业内部进行推广和宣传, 提升企业内部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场景从平常中描绘出廉政文化的重要性, 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改变着员工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进而达到企业内部廉政建设的目标。

2.4 健全纪检监督机制

健全企业的监督机制, 是预防和防范企业内部出现腐败思想的重要武器。而企业的纪检部门则是重中之重, 要保证企业监督人员能够顺利的进行工作和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有效防范而不受任何人员的阻碍和限制。在这里, 要使企业员工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 遵守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避免出现人凌越于制度之上的行为。同时, 也要定期的与党员干部同志进行交流和谈话, 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 避免其出现不正当的作风和行为, 对其进行约束和教育。基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破坏程度进行批评甚至于运用法律行为等来维护企业的利益。通过一系列的监督, 能够从制度上规范和管理所有人员的行为, 杜绝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产生, 既能够为企业廉政文化塑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氛围, 同时又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文化空间。

3 结语

企业廉政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应着企业内部机制的一个健全问题。如何更有效的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尤其是廉政文化建设。这是一个尤为让人关注的问题, 在每一个企业中都显得举足轻重, 而石油企业也不例外, 廉政文化需要立足长远, 从实际做起, 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机制, 对企业廉政文化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 以促进其持续发展, 更进一步的推动企业的良性运作。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发展, 我国企业范围的扩大, 在完善企业结构、构建企业内涵、全面提升企业文化力方面有了深层次的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石油企业, 随着国内外资产注入的“新鲜血液”, 石油企业前景非常可观。然而, 由于现实中制度的不规范、法律的漏洞以及个人素质等问题, 石油企业的廉政工作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文章致力于通过领导力的提升、个人价值观的改善、完善现代化管理方式、丰富企业文化等方面提升石油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关键词:廉政文化,现代化管理,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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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鲁先国, 张建军.电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研究[J].山西师大学报, 2010 (3) .

论廉政文化建设 第4篇

关键词: 儒家 廉政 道德 修养

一、廉政文化的内涵

廉政文化是一种以廉政为核心,以文化对人的影响为表现形式的文化样态,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設相结合的产物。根据廉政文化的历史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从文化的角度来对其进行定义,可以对廉政文化做出如下界定:所谓廉政文化,是指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社会团体以及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和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廉政的知识理论、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以及社会评价的文化总和。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廉政文化是以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为价值本位的文化

廉政文化是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相互博弈的产物,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就必须要求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可以说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是廉政文化的价值取向。社会成员希望为政者能够以身作则,不与民争利,时刻为民谋利,公共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廉政可以说是社会成员对保护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合理期待,是对为政者提出的最基本、最合理的为政要求。普遍意义上的廉政文化要求为政者要“不贪不渎,反贪反腐”,而更高层次的廉政则要求为政者做到廉政、勤政、善政。公民希望为政者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以廉政作为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文化影响,使自己分清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的界限。

(二)廉政文化是内在信仰与外在约束相统一的文化

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内在信仰和与廉政为指向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其志洁,其行廉”可以看出,中华廉政文化从自形成时期就将内在价值观与外在行为规范进行了高度的统一,即政是廉的活动载体和目标指向,廉是政的表现形式和文化影响,即强调为政者以廉作为内在精神动力的价值观去实为政治行为。就廉政文化本身来说,一方面公共权力服务于社会大众,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既要服从于公共权力的权威又要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也就是说,廉政文化首先产生于认可公共权力权威的前提下,在公共权力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体系、为政者的价值观念、社会道德风尚等原因,公众对公共权力和政府权威的不信任而希望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社会公众扮演着公共权力的服从者也是公共权力的监督者双重角色,在这两种看似紧张对立的关系背景下廉政作为一种均衡协调的文化应运而生。因此,廉政文化关系到个体利益、全党、全社会共同利益,是内在信仰与外在约束相统一的文化,二者共同指向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三)廉政文化是公众广泛参与的大众化文化

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知识、理论、观念、信仰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以及社会评价的文化总和,廉政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在人们广泛参与的前提下产生的。社会公众出于对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注必然期盼廉政氛围的形成,在有足够力量支持和丰富监督载体的前提下,公众的广泛参与必然会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力量。中华廉政文化从萌芽到形成,经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成为具有现代社会主义廉政文化,这一过程都是在公众的广泛参与下完成的。

儒家廉政思想是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儒家关于廉政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生活方式以及社会风气的积累。儒家廉政思想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积累流传下来的文化见证,每个民族的成员都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其影响。优秀的文化成果对人类的思想观念具有积极作用,认真地总结、鉴别、继承儒家文化中的廉政思想,对今天建设廉政文化来说非常重要。

二、儒家廉政思想是当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儒家廉政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对廉政道德的重视是造就中华民族历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学者史密斯对此曾经说到:“我们想重点强调一下儒家思想体系的优点,只有真正理解了这些优点,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中国人。它们使中国人具备了一种服从道德的卓绝能力……中国人的思想统一,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每一位候选者都把政府的稳定当成自己成功的前提,这无疑就是中华民族繁衍至今的首要因素。”[1]史密斯的这段话说出儒家道德的影响力已经渗透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尤其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起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从而有力巩固了中国的封建统治。儒家廉政思想对当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启示有:

(一)引导为政者注重道德自律的影响力

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是儒家廉政思想的基本内容。一般来说,有两种路径可选:一种是强制控制,即用严明法律规章;另一种是廉政道德修养和廉政道德教化,即通过使人心向善,统一思想来实现。儒家选择的是第二种路径。儒家的廉政思想强调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因为他们知道,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必须得民心,而得民心关键在于为政者的道德状况。因此儒家把廉政道德修养当作为政之要务,其目的是使统治者能够有效地确保自身的统治地位和维持社会的稳定。

第一,以修身为本加强廉政道德修养。儒家认为廉政道德修养的内在要求就是修仁义之心。孔子认为“仁”就是爱人,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朱子对“烁”的解释是“以火销金之名,言自外相内也”[2],是将仁义礼智进行内化的过程。而廉政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是礼,即个人对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遵守。只有具备仁礼的人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为政者。儒家强调修身要内外兼修,这也是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的关注点。

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为人处事之本,提高个体道德素质的有效途径。由于内外兼修,才使得个人对外界环境的能够处理得当。现实社会中的廉政行为归根到底是由于为政者具有廉政道德修养。一个人要在道德修养上有所成就,就要有所磨砺,才能达到内外兼修的境界。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3]。自身修养的缺乏会导致一系列问题,腐败现象是为政者无法用一个正确的态度去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因此,为政者要应对各种状况,就必须以仁义礼智为内容进行内外兼修,用一个根本的为人处事的态度为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的能力,进而自如地处理与他人、社会、自然的关系。“礼”与“仁”互为表里,只有内心具备仁德之人,才能常修为政之德,才能为社会和民众服务。否则,即使有很高的为政才能,也没有资格谈做人,更不能做官。所以,内外兼修是为政者进行自我修养的要领,也是为政者为政的根基。

第二,以为政以德为本加强道德自律。道德自律对于为政者来说历来就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廉政文化建设包含廉政制度文化、廉政精神文化和廉政物质文化建设等内容。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在加强廉政制度文化的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廉政精神文化建设,而儒家的道德自律思想在历史上对为政者和民众起到过好处和作用不容质疑,有效地缓解和减轻了社会矛盾。

儒家迫切地希望通过为政者通过其表率行为来达到净化社会风气,从而实现其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孔子特别重视为政者的廉政道德培养。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4]詹世友在分析孔子“为政以德”思想时认为孔子坚信“抉发人的道德良知,培养人们特别是统治者和广大士人的道德美德,一定是所有政治问题的最终解决之道,原因是有道德的人自愿为善,美德可以赋予人们的所有行为以道德动机和道德价值”[5]。儒家希望为政者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尚的道德操守,以此作为为政者公正廉洁的基本前提,并在些基础上形成了他的“德治”理论。其价值观的终极追求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价值和尊严,肯定人民在国家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今天,我们应该肯定“德政”思想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而是将这种优秀的廉政文化发扬光大。

儒家把统治者修德示范作为治国前提,以提高为政者道德修养作为治国关键,在重视廉政道德教育的同时,主张“德主刑辅”。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注重法制建设,并且将法制与德治进行结合。邓小平在强调法制的重要性时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6]江泽民同志则首次正式提出“依法治國”。党的十七大提出“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些既是对儒家廉政思想的继承,也是对儒家廉政思想的创新和完善,它们的实施,既为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二)引导为政者追求理想人格

理想人格是儒家倡导的一种人生境界,君子通过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去实现自身的道德完善和人生的价值。在现代社会,人们依然保持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当今社会正处在转型期,需要大量的具有为政知识,同时又具备较强的道德自律精神的优秀人才。为政者要具有道德自律的自制能力。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同住在地球村,各种价值观相互影响,为政者不但要具有广阔的世界眼光和出众的为政才能,同时还要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廉洁自律,使自身的为政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影响力。

第一,理想人格是廉政道德修养应有之义。儒家的理想人格集多种美德于一身,其中包括孝、弟、仁、礼、义等内容,这些内容如今已被中国人民广泛接受,成为为政者必备的道德品质,是为政者加强廉政道德修养的应有之义。我国正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强化公仆意识来为广大人民服务,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借鉴儒家追求理想人格思想为当代为政者加强廉政道德修养提供了思考路径。

现代社会要求为政者除了具有为政才能以外,还要坚持道德操守,要能在利益面前正确处理义利关系等等。现代社会的发展表明,为政者是否合格,不仅看其是否具备出色的为政才能,而且还取决于其道德品行的修养程度。凡是能够得到人民爱戴的为政者,无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而这种境界需要通过修身来达到。一个没有道德自律精神的人,很容易在物欲诱惑下失去道德原则。一个合格的为政者,应该在实现理想人格的过程中不断促进廉政道德的自我提升,将追求理想人格与提升为政才能联系起来。

第二,理想人格是廉政道德修养的目标。理想人格是廉政道德修养的目标所在,没有目标廉政道德修养就会失去方向,缺乏崇高的道德理想和政治理想是当前为政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有出现以为政才华为主的思想,为政者主要关注其政绩而非道德状况,有的甚至以能力替代道德,导致为政者应有的廉政示范功能得不到强化,道德要求与能力要求错位。不可否认,为政能力非常重要,廉政道德与为政能力作为当代廉政要求的一体两面,二者不可偏废。如果廉政道德被和道德教育弱化,最终将表现为为政者道德信仰缺失,理想人格目标淡化,腐败丛生。

因此,要调整廉政修养的内容结构,让廉政道德修养能够针对当前社会环境的特点和需要,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我国丰厚的廉政道德修养思想进行学习与传承。在此过程中以理想人格为目标,形成坚定的廉政信仰,培养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是当前为政者进行廉政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儒家廉政道德修养思想的宣传

以修身为本,是儒家廉政自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修身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因为当今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为政者的行为时刻暴露在众人面前,其不道德的行为会被广泛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二是信息来源多,各种不道德的信息会对意志不坚定的为政者产生反面示范作用。因此,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廉政道德修养思想宣传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当今为政者的廉政道德修养需要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进行宣传和引导,共同营造廉洁的社会氛围,让为政者能够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并能作用于社会,引领社会廉洁氛围的形成。近几年,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为政者廉政道德修养的宣传教育。学校和机关以及各种媒体在引导廉政道德修养上已经开始突显其积极作用。各种关于廉政道德修养的宣传片轮流在不同媒体上播放,廉政道德修养的相关知识和方法也在电视台、网络上以及各种宣传栏上不断出现,这些都是宣传廉政道德修养思想的有效途径。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种新问题、新现象不断涌现。“当下,历史步入文化多元化时代,民族文化在文化交往中要继承优秀传统,继续关注民族文化的人文精神,突破不合理的传统成份,使民族文化实现超越,同时又要在其他民族文化中吸取精华,在与他者的交流进路中实现创新与发展。”[7]廉政教育经验表明,儒家修身固本、廉洁自律的思想是我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资借鉴的宝贵思想资源,对当代乃至未来的廉政文化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文献:

[1][美]亚瑟·亨·史密斯,乐爱国、张华玉译:《中国人的性格》,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9-251页

[2][ P3][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28页

[3] [ P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8页

[4] 闫少华《多元化视野中的文化冲突与共生》,求索,2010(1):76

[5]詹世友,王涵林《“为政以德”:孔子政治伦理思想的内在逻辑理路》,伦理学研究,2010(4):99

论廉政建设 第5篇

廉政建设,顾名思义就是廉洁政治的制度设立和构建,与“反腐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廉政建设的内容较之反腐败更全面,包涵的意义更广泛,反腐败注重从打击的角度惩治腐败,廉政建设更注重从铲除腐败的根源和扼制腐败的制度与体制上消灭腐败。我国现在面临腐败的严峻挑战和廉政建设的良好机遇,加强和完善廉政建设,将是我国走向发达与民主的重要一步。

二、廉政建设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吏治的治理方式——监察制度的承递与发展

在我国古代,廉政建设体现为吏治监督,吏治监督的模式为监察制度,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督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监督制度。古代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执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自秦开始形成制度以来,历朝历代都把监察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不断加以改革完善。秦时,中央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中央百官,在地方,皇帝派“监察御史”常任郡县,负责监察郡内官员。①

汉承秦制,西汉时中央仍设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御史大夫之下则设御史中承,协助御史大夫实施监察。西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而负责最高国务,原御史大夫的职权交由御史中承行使。至东汉初期,监察机关则扩大为御史名,以御史中承作为御史的长官。在地方,西汉初期废除了秦朝的监御史,改设由承相随时派遣的承相史监督各郡。西汉中期,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部设剌史一人,为州的固定监察官。部剌史按照“六条”监察地方官吏和地方政事。其中,第四条,监察郡守国相举荐不平,压制人才,宠爱顽劣等事。第六条,监察郡守国相勾结豪强,贪赃枉法等事。②

唐朝的中央监察机关是御史台,负责弹劾百官,参与审判,监督府库出纳等事项。唐初将全国分为十个监察区,称十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进一步扩大,监察御史或巡按使以六条考察地方政事,其中一是考察官员善恶;五是考察隐设人才;六是考察豪强奸吏。监察御史或巡按使官品虽低,但权力很

1赵昆坡著《简明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法学院编66页 ○2同①第82页 ○ 1 大,可以独立弹劾。③

宋代的中央监察机构沿袭唐制,御史台分设三院;在地方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被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御史可直接弹劾宰相,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④

明代的监察制度随着中央集权的强化而更加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并赋予其纠劾百司、提督名道,考察百官,参与会审等项大权。都察院下设13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监督控制。⑤

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雍正年间,检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⑥

古代封建统治者虽然都在吏治上下了功夫,他们试图以治吏兴国达到长久统治的目的,治理吏治的监察制度虽然起了作用,但由于封建统治本身存在的先天性不足,最终未能走向发达和久远,而终以朝政的腐败而覆灭。综观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王朝兴衰治乱周而复始,不外乎两种结局:一种是统治者励精图治,吏治清廉,使国家呈现出治世和盛世的繁荣景象;另一种是统治者沉湎享乐,吏治腐败,使国家呈现出乱世和衰世的败落景象。两种结局诱因多样,究其一点,即吏治清廉和吏治腐败。腐败是导致乱世、衰世的主要因素,历代封建王朝都没有跳出“腐败周期率”这个怪圈,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从上至下建立防腐的法制体系,上至皇室的腐败无人监督,下至民众无法参与监督腐败。

(二)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和廉政建设的成就

1、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

中国共产党在廉政建设上的认识是深刻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早在1926年,中共中央就发出过《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 时期,从未放松、更未放弃反腐蚀斗争。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清醒而及时地提出进

③同①第122页

④肖遥《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今鉴》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7期》 ⑤同④ ⑥同④ 城以后要警惕资产阶级裹着糖衣的炮弹的进攻。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又通过惩处腐败分子 刘青山、张子善,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优秀本色。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腐倡廉。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反复强调端正党风的问题,并完全赞同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的论断,后来又提出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亦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征治腐败。直到1992年视察南方谈话时仍然强调说:“事实证明,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常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1997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15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要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结合起来,在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又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蚀现象作坚决斗争。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党的十六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3年2月14日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从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看,中国共产党对廉政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对反腐败历来是坚决的,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对反腐败的论断也是不断完善和具体的。中国共产党具有拒腐防变的理论基础,其走向发展与壮大是必然的。

2、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成就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后,在廉政建设方面逐步走向成熟。

五、六十年代我们党发动和领导了大规模的“三反”、“五反”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在这些斗争中,7《胡锦涛论反腐败》○,载《廉政大视野》2003第3期 ⑦ 3 我们党将一批又一批腐化堕落分子清除出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廉政建设的需要,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先后恢复、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检察机关,颁布了若干法律、法规、加强了党纪、政纪、法制建设。特别是1989年至2002年的13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不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反腐倡廉最为丰硕的成果。党委的纪检机构、政府的监察机构,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机构,是我党我国廉政建设的体现,它们在反腐败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现阶段我国廉政建设状况

(一)我国现在的廉政机构

我国专门从事反腐败工作的组织系统目前已经有纪委、监察、反贪、预防四套,在党中央的领导和支持下,这四套系统在反腐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除预防系统是2003年才成立的外,其余三系统工作时间较长,在过去多年的反腐败实践中总结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尤其是纪委,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重建以来,规模和作用不断增强。重建之初,不少地方纪委书纪不是同级党委常委,后来陆续进入常委会,成为领导班子成员,1994年中央四中全会后,地方纪委书记可以列席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或碰头会。2002年1月后,地方各

8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由常委到可以列席书记办公会或者碰头会,到参加书记办公会,到最后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通过提升纪委书记“规格”,纪委的“规格”也一步一步得到提升。从体制上来看,最早纪委只受同级党委领导,后来规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以同级党委为主,再后来,规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不再提以谁为主。纪委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体制,进一步促进了廉政建设的加强。置于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局,1997年由原来的经济检察科改建,责任与职权进一步明确,机构也得到进一步加强,2003年又成立了相对应的职务犯罪预防机构。我国目前的廉政机构,从宣传教育到打击、预防,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二)我国现阶段的廉政法律制度

我国关于廉政的法规及制度,在法律方面,我国刑法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专列一章,规定了12种罪名,其中规定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从刑法学对贪污贿赂罪的惩治历史看,可见我国对廉政建设的发展。我国的刑法,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完备的

8李永忠著:○《十三年反腐倡廉纵览》,载于《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2期

刑法自1980年1月1日实施,其中将贪污罪编在侵犯财产罪中,将贿赂罪编在渎职罪之中。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则将贪污,贿赂等12种与职务有关的犯罪专编一章,统称为贪污贿赂罪。这一修改,体现了我国对贪污贿赂罪的重视。

关于廉政建设的党纪和政府规定,我党和政府制定了大量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定或实施细则,据有关人士对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纪委、监察部等制定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法规文件所作的研究,现有460余份法规文件。⑨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制定的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⑩性文件为2000余件。中纪委办公厅编的《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总共八卷,一共4942项。○所有这些都已载入我党我国廉政建设的史册。1

1(三)我国廉政建设成效

我国的廉政建设在反腐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腐败问题曾经一度成为被全社会关注的头号问题。对此有着深刻认识的党中央把反腐败提高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来对待。近几年来,中国的反腐力度是空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等重量级腐败分子都是在近几年被揭露出来,或被处死、或被处以重刑的;湛江、厦门特大去私案等一批隐藏较深、牵连甚广的窝案串案也在近几年被不断挖出来。1993年至1997年的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3.1万多件,处分66.93万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万余人。1997年至2002年的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党员干部84.6万人,其中县处级干部约3万人,12地厅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 人。○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逐步深入,中央在继续加大查案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逐步加大了治本工作力度,从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铲除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几年来,中央先后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等重大决策;加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改革财政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支出实行“两

9李永忠《十三年反腐倡廉纵览》,载于《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2期 ○10任建明《廉政立法我有六点建议》检察日版2003年12月2日7版 ○11邵道生《当今反腐败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载于《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4期。○12李学舜、姚志宏著《解读“腐败易必多发”》,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1期。○ 条线”管理,实行部门预算,财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统一采购;改革干部制度,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使干部选拔任用更加民主;实行干部交流、回避、重点岗位轮换等制度,以预防权线交易行为,等等。这些制度的改革完善,使一些如金融、海关、建筑等腐败案件多发部门和领域腐败的势头得到遏制。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现有反贪污贿赂局和职务犯罪预防两个廉政部门,尤其反贪部门,近几年来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仅2003年1至8月,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9844件,其中大案14628件,反贪部门查处的大案13175件,百万元以上大案859件,县处以上的干部177213○人。检察机关还在不断完善侦查机制,加强科学技术力量,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我国廉政建设在反腐败上的成效是明显的。2002年,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认可度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73.5%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69.1%的群众认为反腐败现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78.7%的群众表示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从世界各国反腐状况的评估排位看:1995年,在41个国家中,中国居第40位,位居倒数第2;1996年,在54个国家中,中国居第50位,位居倒数第5位,1997年,在52个国家中,中国居第41位,位居倒数第12位,1998年,在85个国家中,中国居第52位,位居倒数第34位。14○国内外的调查结果都证明,中国的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我国廉政建设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腐败在我国已形成集团势力,不容低估

十六大期间,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说:“我们在肯定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问题的严峻性。我国仍处在腐败现象的多发时期。”原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在代表中央纪委向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中,在讲到中国反腐败斗争目前所面临的形势时,有两句话特别令人注目和深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江泽民在2002年的“七一”讲话中谈到,“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决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其中的“既得利益集团”,指的是靠权力、靠权钱交易首先获得利益的“利益集团”。⒂在我国,一些部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之中,“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并还在扩大,这已经是一个不争

13袁正兵、郑勋《挥起砸向腐败的重拳》○,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11期 14李学舜、姚志宏《解读“腐败易必多发”○》,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1期。15邵道生《○“既得利益集团”与中国的腐败问题》,载于《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11期 的事实。如被查处的厦门走私案和慕绥新案的三大腐败集团,就是由党内一些有权势的腐败分子构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借助于对权力、地位和资源的垄断而轻松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年深日久,形成牢不可破的关系网,互相“提携”,近亲繁殖,从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他们将共产党的政权异化了,他们代表的决不是人民利益,不是先进的文化,不是先进的生产力,而是一小撮腐败分子、不法奸商、丑恶势力和走私犯。在他们统治的地方,可以称之为局部的和平演变。为什么查处这三个腐败集团那样艰难,那样惊心动魄?为什么一定要动用中央的力量才能彻底解决?这既与那些党内有权有势腐败分子的殊死反抗有关,也与这三个地方腐败分子的基础——“既得利益集团”的垂死挣扎有关。

腐败的集团势力存在的地方和部门决不是几个或几十个,而是带着较大的普遍性,就已经查处的可以说还是极少数,还有大量的腐败势力集团尚未查处,从低层到高层,他们还在发展势力,掠夺财富,他们台上高喊反腐口号,台下大肆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并利用其形成的势力,阻挠、抵制反腐败。为何中央一再要求加大反腐力度,而有些纪检、检察部门,几任几年,未能查办一起案件,有些地方,群众反映甚多,却始终无人过问,或查一次,否定一次,最后反而打击反映问题的人,总之,都是腐败势力在作怪。

(二)“一把手”以“皇帝”自居,是滋生腐败最肥沃的土壤

我国现行的权力结构,使“一把手”处于权力结构“金字塔”的塔尖,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一把手”腐败现象引人注目,不仅是因其数量较多,个人犯罪性质大多比较严重,更在于其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比其他人更为巨大。90年代,我国体制结构中的“一把手”权力达到顶峰,无论何事,提拔、财务、投资、均是“一把手”说了算,而“一把手”呢,焉然以“皇帝”自居,出入有随从,吃、喝、拉、撒皆有人侍奉,工资多少早抛到九霄去外,买官、安排人员等所有能伸手的地方都有收入,几年下来,房子有了,情人有了,子女工作安排了,钱还“堆成山”了,一切所管辖之处,名曰“国家的”,“人民的”,其实就是自己的,自己就是“皇帝”。万一有事,要查吗?上面有人保(收了自己的钱),下面有人护(从自己身上得到好处),何等困难。从2002年到2003年,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在任地(市)、县(市)委书记、地(市)、县(市)长期间大肆受贿的越来越多,从查出的情况看,他们大多以“皇帝”自居,唯我是从,在他们统治之下,也自然形成以“皇帝”自居的下属“一把手”,这种恶性循环,势必加速腐败进程。

(三)人民群众深受腐败伤害,渴盼廉政建设

腐败损害的是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受腐败伤害最深的是人民群众,包括大多数共产党员。腐败官员买官卖官,提拔重用的是阿谀奉承、勤于送钱送物、只会恭维讨好、不会干工作的投机钻营分子,也是未来的腐败分子,这些人只顾自己利益,只盼何日又能升迁,当更大的官,捞更多的利益,而值党的信仰、国家安危、人民利益于不顾,他们被提拔重用,步步高升,严重挫伤了一批正直有为,工作踏实、作风正派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阻挠了国家职能的正常发挥,他们将家人、亲属、情人、行贿者等不能胜任国家机关工作的附庸者安排进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冗员沉重、效率低下。在腐败分子的“辖区”,常有这样一些现象:某人做生意或干其他(那怕是违法)赚了钱,过不久,他或他的亲属就由无业人员一跃变成某机关干部;某女有姿色,在领导机关出没,过不久,她或她的家人、亲属必有升迁或好的工作变动;某人升为某单位“一把手”,过不久,他(她)的房屋、家境、家人乃至亲情必有大的改变,这背后的秘密众所周知,那就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为何不少在国家机关工作的“顶梁柱”却五年不升,十年不升,缺少的就是“跑官”、“买官”。一个普通公务员,工作半生,买一套实用房常常是债台高筑,而不少机关领导却是换了一套又一套,自己有了,子女有了,亲戚、情人都有了,原因何在?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垮了,工人下岗了,生活极度贪困,沦为新的贪困阶层,温饱尚成问题,更不用说小康。而企业的领导,却是此处搞垮换彼处,越搞越红火,最后成为国家某机关的领导,住房、养老、子女上学、就业等人生的大问题全解决了。在某些贫困的地区,私人修住宅楼的成本价每平方米400元左右,而国家机关修住宅楼的成本竞达到600元左右,私人的住宅楼以600元售出,赚的钱可另修一栋楼,而国家机关、企业等的住宅楼以600元售出,不但收不回国家的土地出让金,还要单位另补钱,原因何在?为何有些地方党政“一把手”都有自己的工程队,为何上级党政领导要给下级的建设项目指定工程队,所有这些,人民群众看在眼里,怒在心头,广大党员怒在心头,恨不能治!

查出几个、几十个高官,唤起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但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因为这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灭伤害人民群众的腐败,揪出“几窝”、“几十窝”腐败分子,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也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腐败,因为产生腐败的土壤还在,“前腐后继”现象在我国已不鲜见。要彻底根除腐败,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将查处、惩治、预防、体制、人员制度化、法律化,打防并举、持之以恒,那么中国的腐败是会消除的。对反腐败,人民群众是拥护的,支持的,广大党员是积极参与的,勇敢作战的。

(四)我国廉政建设面临的机遇

腐败是人类社会产生以后的政治顽症,是不同社会不同制度共同面对的世界难题。我国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一套中国特色的反腐理论体系逐渐形成。目前,我国廉政立法即将启动,中国特色廉政反腐法规体系将在2010年前建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前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双重转换带来的滋生腐败的土壤正在被不断铲除,腐败存在的空间在不断缩小,反腐败面临的形势一日好似一日。

国际上,自2003夏天以来,“全球缉拿贪官”的呼声甚为强烈,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的反腐败更是最好的机遇。我国已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对我国的廉政建设与世界接轨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对我国廉政建设的建议

我国廉政建设虽然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但面对严峻的腐败,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将监督机构置于被监督机构的领导之下等,鉴于目前状况,廉政建设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加强。

(一)创新机制,将监督者及反腐机构独立,以强化查办腐败犯罪和监督权力运行。纵观历史与现实,古今中外监督机构的体制,基本上都是相对独立的。结合我国中国共产党的庞大阵容和国家机构现状及廉政公务人员结构,可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设想。

1、将纪检、监察部门独立,垂直于党中央及国务院,其职能设定为查处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监督权力运行、预防党员职务犯罪教育等。

2、将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部门独立,垂直于全国人大,其职能设定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3、对以上从事廉政工作的公务人员,规定严格的选拔条件,坚决杜绝与腐败有牵连或在腐败中受益的人员进入,重质量而轻级别。对以上人员的待遇可从优,使这些公务人员完全以廉政工作为职业,没有后顾之忧。

(二)引入有效措施并将其法律化

1、将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化。美国、日本、联邦德国、奥地利等西方国家,都建立了 个人财产申报制度或类似规定,⒃此项制度在这些国家的反腐倡廉中是一把利剑。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出现也已十个年头了,然而却未能约束腐败分子,原因是制度不健全、监督乏 力。如果将该制度法律化并纳入法定监督程序,相信该措施在我国的反腐败中也会是一把利剑。

2、完善腐败犯罪的财产追缴法律。我国对犯罪的构成规定要有主体存在,如果主体消失,将不再追究犯罪。但有些腐败犯罪分子,在获得了巨大的腐败利益后死亡或潜逃,按目前法律难以追回财产。应该以法律形式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潜逃或者缺席而无法对其起诉时,不经过刑事定罪而没收其犯罪所得财产的法律程序,这有利于为国家追回资产,挽回腐败造成的损失,并可适用于境外追赃,更有力地打击腐败分子携款潜逃。

3、在廉政法规中引进“利益冲突”概念。⒄“利益冲突”概念在香港、加拿大、美国等的廉政立法中深入人心,如果将其引入我国廉政立法,将会对反腐败发挥巨大作用。

4、制定保护举报者法律。我国对保护举报者的措施还只是些间接的规定,而没有完善的法律措施,以致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事不断发生,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因此,应将保护举报人的措施法律化。

(三)修改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冲突的相关法律,建立与该公约接轨的反腐法律体系。

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该公约在预防、刑事法网、国际合作、追回腐败资产方面都有具体而严密的规定,与我国关于反腐败的相关法律条文对腐败犯罪的规定不定一致,如对贿赂犯罪、贪污、挪用犯罪、滥用职权和洗钱犯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均有差⒅异,我国应尽快修改相应法律,使其适应公约的要求,这对我国的反腐败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结语

廉政建设是我国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常重要的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 了根治腐败这个政治“癌症”,就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廉政建设决定着反腐败的成功与失败,也关系着我党的生死存亡,每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都要为廉政建设出谋划策,都要勇敢地反对腐败。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艰难的,相信中国将会在不远的将来构筑起完善的廉政“长 城”,相信中国共产党能够渡过清除党内腐败分子的“阵痛”,到那时,党更伟大,国家更强盛,人民更幸福。

16中共中央纪委教育室编《惩腐兴廉》290页 ○17李雪慧《反腐败法制化:○“利益冲突”概念不可无》,载于《检察日报》2003年11月11日第1版 18陈国庆、韩耀元、汪永乐:○《履行缔约国义务须适时修改国内法》,载《检察日报》2003年12月16 日3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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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邵道生:《当今反腐败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4期,《“既得利益集团”与中国的腐败问题》,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11期。

14、李学舜,姚志宏:《解读“腐败易发多发”》,载《廉政大视野》2003年第1期。

15、任建明:《廉政立法我有六点建议》,载《检察日报》2003年12月2日7版。

论廉政文化 第6篇

我国是一个有着许多博大精深廉政文化基础的国家。廉政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评价的总和。建设廉政文化,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领域的理论新课题。在特色社会主义开创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是廉政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积极吸取传统文化中文明成果和近代我党在廉政工作上的经验和探索形成了党的优良传统,创立、丰富和发展了一系列的廉政理论,赋予了廉政文化崭新的内涵。其内涵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廉洁的政治文化,要求掌握公共权力的领导廉洁自律,淡泊名利,恪守宗旨,执政为民;二是廉洁的社会文化,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让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充实人们的精神世界,使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和道德风尚在全社会发扬光大;三是廉洁的职业文化,要求各职业阶层的从业人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四是廉洁的组织文化,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公共组织处事公道正派,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廉洁高效。本文围绕廉正文化的科学内涵这一要点,探索浅谈我国建设廉正文化实践中应当把握的要素、环节和具体措施。

廉政文化是一种思想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艰苦创业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倡廉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使其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现代文明政治不仅包括民主的政治制度,而且包括先进的廉正文化范围。没有廉正政治文化气息,就不可能有强大生命力的政治凝聚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廉正文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建设廉政文化有利于实现积极的社会导向功能。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暗示、警示等不同方式,将廉洁理念渗透到人们心灵,凝聚于人们的观念,推动人们形成恪守宗旨、从政为民等良好的品质,从而实现积极的社会导向功能。从个体看,是通过鼓励和警示,促使个人产生自律行为;从整体上看,是通过号召、引导和影响,在社会上产生一种集体行为效应。当反腐倡廉目标确定后,以各种文化行为对人们施加影响,取得共识,产生共鸣,将目标植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激发内在力量,最终达到目标的实现。如通过挖掘廉政文化中的优秀人物,从宋代包拯、明代海瑞、清代于成龙到当代郑培民等廉洁自律楷模的先进事迹,从而激励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建设廉政文化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廉政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发展和新探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有利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实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人文环境,对于进一步丰富文化内涵,繁荣文化事业,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提倡健康的文化消费方式,提升企业文化品位,推进文化交流,完善文化建设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支持,和谐社会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了“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与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要真正形成并持久保持人民群众各尽所能而又和谐相处、政通人和而又经济快速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哪里有腐败,哪里的党群、干群关系就比较紧张,矛盾就容易尖锐化、复杂化,党

风就不正,政风就不纯,最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廉政文化建设肩负着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担,既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社会光有经济的发展,肯定是不健康的。今天社会发生的许多问题可以说很多是文化没跟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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