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2024-05-11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精选6篇)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第1篇

近年来,按照省、市院要求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以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多措并举,从外部及内部,从理念到行为,从干警素能到执法机制等多方面统筹兼顾,齐下功夫,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我院有70余名干警受到上级各类领导机关表彰,院先后被评为区级“文明单位”、“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编制工作先进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三八红旗集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我们的做法如下:

一、以领导垂范为切入点,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执业之基、发展之源。近年来,我院始终把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为引导检察干警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规范,院党组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一把手身体力行。“领导的垂范作用大于百次教化。”检察长常这样说,也是这样做。他家居武汉,上下班路路途遥远,但他每天总是早到、晚走。2月2日,江城依然严寒袭人,但为及时传达党的关怀,把爱心送到农民手中,检察长李小平不顾严寒、顶风冒雨,来到江夏区最偏远的舒安乡访贫问苦,并将我院捐献的3600元现金以及“五个五”慰问品,亲自送到15家贫困户、1名特困党员、1户受灾户家里,以实际行动拉近了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做出了表率。

二是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宣讲。遵守检察职业道德,深刻理解检察职业道德内涵、明确主题教育意义是关键。为此,党组一班人带头学习,带头宣讲。3月9日,王桥副检察长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奏响检察事业发展的新乐章》为题,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感悟,用鲜活的事例和生动的语言诠释了检察职业道德内涵、主题活动的必要性、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为全院干警讲了一堂生动的主题教育课,使广大干警深受启发,使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为达到培养干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淡泊名利、克已奉献、坚守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敢于监督、刚正不阿、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业品质,文明执法、服务群众、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职业形象,全面提升全体检察干警的执法公信力,我院制定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方面,对①组织领导、②学习内容、③纪律作风教育、④举办“公信力建设大家谈”征文活动、⑤开展争当“十型检察官”评选活动、⑥开展以“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为主题的集中评查活动、⑦继续深入开展“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大走访”主题宣传活动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使活动有领导、有组织、有形式、有宣传。

四是纳入目标抓落实。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我院将活动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使领导干部有责任、干警个人有目标,真正达到人人参与、人人提高的目的。

二、以外部保障为立足点,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高质量、高效能的执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保障。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就必须有一个好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执法得以有效进展的保证。我院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从改造执法的外部环境入手,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了执法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惩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国家法律的威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当前复杂的形势下,检察工作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就要坚持党的领导。我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党和江夏区中心工作的大背景下。在决策重大问题时,处理重大案件时,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不断增强抗干扰能力,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监督者。如果没有对监督者的监督,检察权也难免被滥用,公正司法就难以保证。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同时也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三类案件”及“五种情形”,坚决按要求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完善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监督检察工作的机制。通过不断地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人民群众都能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使检察机关取信于民。

三是完善经费

保障。我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落实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努力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和专项资金。在保障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从优待检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配置检察资源,将有限的资源最大化地用于保障执法办案,使检察机关经费真正能够满足检察权行使的需要,从而不因为生存问题拿检察权做交易。同时,我院加大对公务经费的监督力度,每年年初

都公开财政预算的支出计划,年终公开全年的财务运行状况,并大力推行“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行动,防止检察经费的滥用。

三、以教育培训为着力点,树立亲民执法理念

执法理念是执法行为的先导。它能引导我们把握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驾驭检察工作的发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我院把转变执法理念放在首位,坚持把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日常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地解放思想、提升境界,逐步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相符合的执法理念,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

一是强化信念教育,端正执法思想。我院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采取集体培训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加深干警对检察职业道德内涵的正确理解,促使干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树立了“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今年1月26日,我院全体干警庄严的宣读了检察官誓词,并在印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从我做起”的横幅上签名。4月14日,我院邀请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教授王宏武为全院干警作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辅导,他从理论的角度阐释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职责(试行)》各个条文的深刻内涵,还从实践的角度引导检察官如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职责。通过专题辅导,加深了全院干警对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职责的理解,坚定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职责的信念。

二是强化岗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我院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智慧型检察官”为目标,依托规范化办案区、图书室、电教室、视频中心等,将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贯穿于工作之中,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以办案工作区为基地,强化侦查培训,提升侦查技能,着力培养优秀侦查员、优秀预审员;以示范庭、观摩庭、控辩模拟对抗赛等形式,加大公诉人员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优秀公诉人;以青年读书班为载体,通过演讲、辩论、案例研讨、笔录竞赛、召开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工作技能,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4月16日下午,我院青年读书班举行了“迎五四,执法公信力大家谈”主题演讲比赛。参加比赛的18名干警,紧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主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展开了生动、精彩的演讲,他们有的引经据典,讲述了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性;有的根据自身办案职责,对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提出建议;有的抒发与检察事业共成长的人生感悟,深化了对提升执法公信力重要性的理解。

三是强化示范作用,打造执法氛围。我院狠抓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着力培育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等核心价值理念,通过强化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在开展争当“十型”检察官动态评选活动中,我院采取部门推荐、群众投票、组织审定的方式,每季度一评选,年终一评比,并将“十型”检察官评选动态表张贴在院内大厅的宣传栏上,动态展示每季度的评选情况和个人先进事迹。我院将“十型”检察官的模范事迹制发成专题政工简报,并在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网上宣传,还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我院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我院通过在院内布置宣传栏、在办公大厅和走廊内悬挂职业道德建设的警句等形式,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价值理念外化于形,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以操作流程为突破点,强化执法机制建设

只有建立准确、公正和有效地执行法律的执法机制,检察机关才能担当起履行法律监督责任,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院坚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首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修订、完善本院原有的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规范化管理流程,有效地规范了执法活动。

一是构筑检察业务规范。我院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办案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办案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干警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多年来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以来,我院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制定了《法律监督调查实施办法(试行)》,深化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发现、核实、纠正诉讼违法行为的能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14起案件启动了法律监督调查,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问题。继续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诉、和解工作机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止诉息争,促进和谐。7月1日,我院的检察服务基层工作站在全区16个乡、镇、街、办事处全面试行,这种半流动式的工作机构有效填补了农村检察服务的空白,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省院检察长敬大力、市院检察长孙应征亲临江夏实地调研,对这种创新服务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构筑队伍建设规范。我院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严格检察人员准入的“门槛”,保证检察队伍的素质。坚持凡进必考制度,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基本工作技能,充实检察人才资源。我院还积极搭建促进队伍成长的舞台,实行竞争上岗,优化选人用人机制。近几年来,我院中层干部都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使有才干、业绩突出的干警都得到重用,形成了一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我们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爱护干警,通过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和激情,检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责任心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自然也随之大大增强。

三是构筑岗位绩效管理规范。我院推行阳光考评,完善了执法档案机制。通过一部门一档、一人一档,对队伍建设、廉政安全、执法质量、调研宣传、机关管理等各项情况实行全方位的量化规定,实现了考评有据可依,破解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难题,用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业务工作与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今年年初,我院又加大目标管理力度,制定了《三级岗位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实行全员三级目标管理制度。由检察长负责完成院级目标任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完成本部门目标任务,干警负责完成个人目标任务,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既有效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又有效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以案件质量为关键点,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执法行为的好坏直接影响执法质量的好坏,而执法质量的好坏又会影响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判断。对于执法者来说,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重视和信任,才能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坚持文明规范办案。我院站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高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切实规范行贿案件的办理,规范侦、捕、诉衔接机制。严格落实高检院有关扣押、冻结款物的相关规定,规范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规范法律支出使用、赃款赃物管理。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委托律师的意见,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继续坚持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如在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初查中,我院反贪部门以情感人,以法服人,使两名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认罪,并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被立案侦查,彰显了文明办案的效果,也树立了检察人员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检务督察模式。我院今年整合了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资源,将其二合为一。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系统》,建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力求使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对每一件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促进整改。对“不立、不捕、不诉”案件是否进行风险评估加强监督,实现执法监督全程覆盖。我院通过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对执法活动长敲警钟,杜绝了不规范执法行为,以自身的清正廉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运用科技执法手段。今年,我院通过强化科技信息化支持,不断加强网络应用平台建设,保证各项执法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建立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切实提高干警办案、办文、办事的效率和水平。3月份,我院在办案工作区内安装了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率先开通了办案工作区通信信号屏蔽系统。干警进入办案工作区后,所携带的移动通信设备将无法正常工作,极大程度上提高了案件的保密度,保障了执法办案安全。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使干警在整体执法行为上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也不断增强。

六、以文化建设为辐射点,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检察文化具有凝聚、辐射、导向的作用,它反映了检察官道德规范,是积淀于工作实践中的高尚精神境界。因此,近年来,我院在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以文化建设为辐射点,着力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通过在院内布置宣传栏、在办公大厅和走廊内悬挂壁画等形式,将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理念外化于形,在全院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检”、“文化育人”、“文化育形”的作用,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培育检察官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等核心价值理念。

检察队伍职业素养不断提高、职业操守不断提升、职业作风不断增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将坚持把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日常教育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加深理解、约束行为,打牢思想根基,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形象,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第2篇

坚守清廉即要经得住诱惑

随着当前经济的发展,外在的诱惑让人眼花缭乱,稍有不慎就会掉进别人设的圈套。因此,清廉就要求检察官与一般社会经济活动保持适当距离。司法的特性要求检察官独立于案件的利害关系之外,独立于利益纷争的主体之外。这就要求检察官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不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案件利害关系人或者单位及其所委托的人以任何名义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以及干股等;不参加其安排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度假等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活动;不接受其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出借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此外,检察官不应兼任律师、法律顾问等职务,不私下为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不与律师保持不正当关系;不泄露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社会经济活动繁芜复杂、利益诱惑很多,检察官要保持清廉,就要耐得住寂寞,谨慎交友。

坚守清廉即要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

清廉要求检察官在职业外具有与检察官身份相匹配的生活方式。检察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如实申报收入,保持与合法收入、财产相当的生活水平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检察官坚守清廉的职业操守,不但要注意在工作时间内严守纪律、公正无私,也要注意业余时间的生活方式。要注意保持自己的业余生活简单、健康,兴趣爱好和生活享受要与自己家庭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应当戒除奢侈或者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沉痛的教训显示,不少检察官走上腐败的道路都是从虚荣、奢靡的生活方式开始的。如果沉溺于高档娱乐、消费场所,爱好攀比,追逐生活享受,私生活不检点,就很难抗拒诱惑,保持一名检察官应有的清廉。

坚守清廉即要养成良好的操守

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平时养成的,一个检察官只有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始终坚守住自己的操守,关键时刻才不会被外界所引诱,才能在是非、矛盾、利益、得失面前作出正确选择,而不会迷失方向。因此,检察官要把清廉作为自己终生的职业道德要求。即使退休也应当继续保持良好操守,不利用原地位、身份形成的影响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活动,不为承揽律师业务或者其他请托事宜打招呼、行便利,避免因不当言行给检察机关带来不良影响。

坚守清廉即要坚守住内心的宁静

职业道德是一种自律的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应当立足于检察官内心的自我约束,而不是“他律”的监督和强制,但制度应当为严守职业道德的检察官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清廉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检察官加强内心的自律,强化公平正义的司法信念,克服日常工作上的功利性,克服斤斤计较、患得患失、投机钻营的名利主义,克服物质享受的过度欲望,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仗义执言。另一方面,检察系统的制度和机制也要为廉洁的司法环境提供条件,要让愿意自律清廉的检察官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这就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权力配置,理顺各种关系,保障检察官责权统一、角色清晰。要大力弘扬“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精神,给那些廉洁奉公、埋头苦干、钻研业务的检察官提供各方面的实实在在的激励和肯定。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第3篇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点是解放思想

有句话说得好, “高度决定出路, 角度改变观念, 尺度把握人生, 行动代表形象”。在我国,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人民检察官是法律监督权的具体执行者, 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这就要求检察官具有良好的、高尚的职业道德, 否则, 如果不能秉公执法, 甚至知法犯法, 贪赃枉法, 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 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 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 影响社会稳定。因此,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具有基础性作用。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要始终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于各项具体的实践中。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加强学习, 熟记规范条文, 全面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 提高能力素质, 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检察改革大突破、检察工作大发展、队伍素质大提高, 使良好检察官职业形象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突破点是解决问题

当前检察队伍总体上是好的, 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毋庸讳言, 在队伍中也确有少数人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 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执法不公、为检不廉, 严重败坏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和尊严。为此, 在检察队伍中要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 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觉悟, 树立先进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法治理念, 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 把解决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点。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任务的变化, 按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标准, 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及本人存在的问题;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解决要检察工作改革、检察工作发展以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检察队伍中存在什么问题, 就解决什么问题, 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抓好落实,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切入点是廉政建设

只有公正, 才能明辨是非;只有廉洁, 才能威严不阿。要解决好为人民执法, 用好检察权这个根本问题, 保证检察权沿着公正、清廉、严明的轨道运行;要加强检察官生活作风建设, 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做到清正廉洁, 拒腐防变, 树立高尚的思想情操和气节;要不断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执法腐败的力度, 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真正实行检务公开, 阳光执法, 以改进和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着力点是健全长效机制

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 形成稳定、长效的监督、管理、教育、考评运行机制。一是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分解各项职能, 明确各级应负的教育、监督责任, 一级抓一级, 一级带一级, 出了问题不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而且要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要建立监督约束制度。通过严格的纪律制度来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把社会、法律、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 确保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落到实处。三是要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模范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 对违犯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认真调查, 严肃处理, 决不姑息迁就。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广大干警, 以促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基本点是人民满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 是否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的思想, 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达到人民群众满意, 是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 也是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群众满意的标准, 面向基层, 面向社会, 用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 以一流的工作业绩, 创造各种条件, 接受人民评判, 充分运用人民的评判结果, 不断改进和提高我们的工作。唯有如此, 才能使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落脚点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 第4篇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道德;构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从规范与实践的双重视角对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构展开研究,检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不足,透析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既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完善我国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确保检察权力正确行使的现实需要。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内涵的认识

职业道德是由职业特殊性和主体特定性决定的道德规范体系。检察官职业道德,就是由反映检察工作特点和要求,体现检察官职业品质和荣誉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道德情操、道德原则和道德规则等组成的职业道德体系。它既是对检察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又是检察职业身份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與义务。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颁布,为我国检察官职业道德构建确立了新的基调。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阐明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要求。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之后,2002年2月最高检颁布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2009年9月,最高检对其进行重新修订,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这个准则在原来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八字箴言“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基础上,用“文明”取代了“严明”,仍然是八字。用“文明”取代“严明”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公正中已包括了严肃执法,它和严明在内容上存在逻辑交叉。二是配合时代的主题要求,更突出强调文明。

检察官作为行使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司法人员,担负着维护司法公正和国家法治尊严的重要职责,具有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是关于检察权的权力约束与保障机制,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实质上是加强检察权伦理建设,这是政治文明发展中的应有之义。

检察官职业道德与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并非同一层面的问题,不能将二者等同。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建构的基础,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是将检察官职业道德简单地文本化,而是一种系统化、制度化的建构。一方面,检察官群体自身的自律性约束需求,通过道德规范的形式得以更加清晰的表达,使其“有章可循”;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检察官职业行为及道德素养的期许,通过职业道德规范得到了形式上的满足,能够激发社会公众他律性监督的积极性。另外,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建构,伴随着检察官制度的诞生与发展,检察官制度的成长史,也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建构史。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建构,是在检察官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检察官职业道德相对比较成熟时才出现的。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的基本构成要素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的基本构成要素,在这个命题中,它涉及到几个层面的逻辑关联。第一个层面: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法律职业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关系;第三个层面:检察官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关系。

从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关联来看,职业在某种意义上或者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社会职能的专业化和人的角色的社会化的统一。在职业形成的过程中,职业道德和职业相辅相成、相生相随。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在社会伦理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如果说一般道德是人作为个体角色时应遵守的行为规则,而职业道德(伦理)则规定每一个从业者应有的行为要求,从这点而言,职业道德对职业人员的行为具有引导与惩戒的作用。

每一个职业都有该职业核心的道德或者核心的道德基本价值。对从业人员的评价就是依据其职业核心道德的表现,是否符合了核心道德的要求。如果从一般人的角度来看,作为个体人,应该遵循的规范是一个个体性的规范,作为个人有个人美德,作为社会人有社会的公德,作为家庭人要遵守家庭的一些基本规则。在这个规范体系中,职业道德规定了每一个人应具有的行为的要求,专业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职业道德是作为职业人在从事这个职业时应该做出的行为。每个职业都有该职业的核心伦理或基本道德,而对从业者的评价应基于这种核心伦理的表现。

三、当下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角色定位冲突,检察官职业道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矛盾

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检察官纳入到公务员的范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检察官职业的专门性。一方面,检察官是国家公务员,要服从党和政府的领导,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检察官作为司法人员,只能依据法律行使职权。司法绝不允许检察官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政治性来改变判断的标准,这使得检察官在行使职权中左右为难。

四、当代中国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的设想

1.提高准入门槛,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

加强检察官任职前的职业培训。在各地检察官学院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规定通过司法考试拟进入检察系统的人员,必须要参加专门的检察官职业培训。培训后经过一定年限(笔者认为需要两年)的检察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并通过全国统一的检察官资格考试,才有资格被任命为检察官。在身份保障上建立检察官终身制。

2.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

在法学院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建议教育部在法学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将法律职业伦理列入必修的专业核心课程中。要建立规范、科学的检察官职业伦理培训制度。由国家财政保证经费支出,各地检察官学院担任主要的培训任务,定期组织当地检察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惩戒制度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全国检察系统应当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模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都可以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模范;职业道德模范可以是全面领先的,也可以是某个方面突出的。身边的模范往往是最生动的榜样。发现和宣传职业道德模范,是检察机关的政工部门、检察官协会等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我们不仅要善于发现和宣传职业道德模范,及时地表彰奖励职业道德先进人物,而且要善于培养和树立职业道德模范,塑造新时代的检察官模范。模范树立起来了,职业道德的正气就树立起来了。模范越多,正气越盛。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第5篇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是当前全国检察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该活动围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中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根本目标,以全面提升检察(官)职业道德素质为载体,着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道德意识。

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基础之上,依靠人的内在心性和自律意识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检察职业道德是道德这一精神领域中的子系,是指检察官在检察职业范围内逐渐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传统习惯的总和,通常体现为检察官的人格标志、价值观念、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思想作风等。因此必须从认识上提高道德意识,强化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大局意识;“责任使命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对组织领导忠实、对群众同事诚实、对事业工作踏实的务实意识;谋事有新点子、工作有新路子、服务有新举措的创新意识;吃得亏、经得累、耐得烦、受得气、想得通、放得开、熬得住的奉献意识。并重点抓住接触群众环节,实践“服务民生、阳光检察”;抓住执法办案环节,实践“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抓住自身建设环节,实践“忠诚履职、廉洁奉公”。

二、检察道德建设中检察文化的作用

文化能够为道德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的养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文化决定人的思维习惯、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智慧,最终决定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成果。具体表现为:(1)检察文化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凝聚激励作用。检察文化具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精神资源,它能使全体检察干警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自豪感,从而紧密团结起来,积极为国家、为人民的利益奉献能力和智慧。(2)检察文化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具有教育导向作用。检察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观及公正执法理念能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的个体行为以及检察机关的整体行为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行动上有效抵制各种腐败现象。(3)检察文化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具有支撑作用。检察文化有助于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4)检察文化对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具有约束塑造作用。检察文化能够将其中蕴涵的公平正义理念、高尚的职业道德及良好的价值观内化和渗透到干警的内心和行动之中,推动道德建设的进行,促进公正、廉洁的中国检察官形象的塑造。

三、检察道德与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第6篇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4年前。当时,省院

反渎局正牵头办理一件滥用职权大案。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取证,案件到了突破的关键时期,大家都紧张地忙碌着。一天,我在送材料时,突然发现办案组的一位同志趴在桌子上,很不舒服的样子,走过去一看,他正吃力地撑在那准备审讯材料,再仔细一看,他的手臂上竟然还在打着点滴!额头上全是汗珠!我忙问他怎么回事,他却轻描淡写地说“刚刚做过一个小手术而已!不想耽误事儿。”说完,仍旧趴在那里认真地翻阅材料。4年过去了,他打着点滴、坚持工作的样子,一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另一件事情是在今年的正月十五。那天晚上,万家灯火,鞭炮齐鸣,多数人都匆匆地往回赶,与家人、朋友共度元宵佳节。而我们院的办公大楼里,却仍有几间办公室一直亮着灯,几个部门的好几位同志还在忙碌着。时间越来越晚,大家的手机也响个不停。有的是爱人打来电话:“大过节的怎么搞这么晚还不回家!”有的是孩子打来电话:“爸爸,你怎么还不回来啊!”然而,放下电话,没有一个人离开,大家一直加班到十一点钟,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元宵节。

当我慢慢体会这两件小事的时候,我也找到了刚才问题的答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是我们的检察职业道德,是全体检察人员应当坚守的职业信仰和行为准则。然而,在实践这“八个字”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瞬间,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故事。更多的是,我们每位检察官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工作。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复核一个细小的证据而翻遍了几尺高的案卷,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完成一次追逃而几天几夜不能回家,让家人多了几分期待和担心;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写好一份材料而加班加点,在他人放松休息时自己却在孤灯下彻夜思考……孤立的看,这些事情都很平凡,甚至很琐碎,很难一下体现出崇高的检察职业道德。但是,正是这些平凡与琐碎,推动着检察事业不断前进与发展;正是这螺丝钉般的精神,映衬出检察职业道德的熠熠光辉!是你们,是在座的各位检察官:用勤勤恳恳的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书写了忠诚,维护了公正,坚守了清廉,树立了严明!以具体的行动共同铸就了检察之魂!撑起了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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