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

2024-07-30

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精选6篇)

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 第1篇

法律进社区工作总结

***下辖13个基层社区,其中县城内社区7个、矿区社区6个,辖区常住人口3.6万户、10.6万人。***社区司法所成立于2010年8月,社区司法所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法律进社区工作,紧紧抓住全面加快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依法管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创建“法治社区”

社区民主建设是法治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的各级组织是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机构,是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抓换届选举,增强了依法治社保障。在2010年末至2011年初,恰逢社区换届选举,社区司法所借此机会,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换届选举中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严把选民登记关、公示关和选举关,对辖区内的13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直选,选出了群众满意的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

2、抓整章建制,增强了依法治社意识。在各基层社区都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代表议事委员会的基础上,社区司法所

帮助各社区研究制定了社区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党务、政务公开,社区社会事务居民听证,社区工作人员述职双评等30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管理行为。社区居委会定期向社区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汇报工作,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时,广泛征求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了广大居民当家作主的意识。

3、抓组织建设,增强了依法治社力量。在镇内7个社区建立了警务、检务工作站,派出所选派1名干警到社区兼任居委会副主任,定期派驻1至2名干警到社区办公;在每个社区都组建了3—5人的人民调访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作用。完善了“三级联动”大调解机制,接待了大量的调解、信访案件,维护了社区稳定。

二、大力推进学习、宣传、服务三项工作,创建“和谐社区”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其灵魂是提高人们的素质,而其中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是灵魂中的灵魂。为此,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宣传教育紧紧抓在手上。

1、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法律学习进社区。在社区管委会的支持下,深入到各社区进行详细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出台了社区管委会普法工作规划,并付诸实施。规划中要求每个社区都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详细实施方案,在每周至少拿出1小时学习法律知识。一年来,我们通过邀请政法干警到社区上法制课和利用社区党校、社区学校,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系统地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社会治安管

理条例》、《信访条例》、《计生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重要法规和条例。在13个社区建立了永久性法制园地,使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全面开展文体活动,推进法律宣传进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各类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休闲广场、健身站等文体设施,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群众参与率高的读书看报、书法绘画、写作摄影、体育竞赛、歌舞晚会等文体活动,在组织活动中,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其中,有机结合起来。一年来,社区文艺团体自编自演法制宣传方面节目10余个,使广大居民在欣赏节目的同时,能接受法律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积极协调排忧解难,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通过各社区人民调访委员会,协同各基层社区警务、检务工作站等组织,在各社区轮流组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送法律书籍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动态,帮助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区涉法方面的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各类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三、努力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创建“平安社区”

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法律进社区的重要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平安社区”建设,全面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和动员社区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开创了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

1、建立了科学的领导机制。社区管委会建立了“平安社区”创建

工作组织机构,实施“一把手”工程,由社区司法所担任主要工作,并指导基层社区抓好此项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创建目标和各阶段推进措施。将平安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每名工作人员,实行“三定”即定职责,定任务,定目标,做到“四清”即重点工作任务清,达到目标清,完成时限清,责任部门(人员)清,把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同社区其它工作有机结合,增强了合力。

2、加强了日常的跟踪考核。根据《***社区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具体考核细则,做到“三有”即考核有标准,评价有分数,奖惩有措施。实行一季一考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制度,通过听、看、问、测等办法,详细了解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在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干部使用的一个条件。对动作不大、不快的社区给予了通报批评。

3、解决了纷杂的社会问题。针对不同的社会问题,通过建立不同的专兼职工作队伍加以解决。一是聘用100名老党员、老干部、下岗人员为社区治安协管员,具体负责市容市貌综合治理工作;二是选调59名复员退伍军人到社区任专职治安员,具体负责各社区的治安巡逻和治安防范工作;三是选拔25名老干部为社区文化市场监督员,定期对网吧进行监督,防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四是利用170余名社区志愿者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法轮功习练者等重点人群的监控。各社区都建立流动人口登记、不稳定因素排查、走访调查等工作制度,采取按月走访、结对帮教、及时教育等办法随时掌握

各种问题的最新动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之中。

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 第2篇

一、整合资源,创新理念,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

**市辖四区三县,总人口226万人。其中市内所辖四区,共计31个街道,328个社区。随着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是缺乏统一领导,形不成合力。法律进社区工作,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等部门都抓,但主管部门不明确,动作不统一,因而缺乏主动性、积极性,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力量分散,形不成规模。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司法局主要业务部门都参与,但缺乏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干各的,资源没有合理配置,人员没有有效组合,形不成规模,使法律进社区工作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大,法律服务质量不高,居民的法律需求不能方便快捷地得到满足。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建立科学的法律进社区运行机制。

为了建立科学的法律进社区运行机制,**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市“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规定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各职能部门在法律进社区中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工作内容中提出了五支队伍进社区,即:法制宣传进社区;律师服务进社区;公证业务进社区;基 层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使法律进社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领导力度,建立四级组织网络。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 自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处室领导组成。各县区也成立了法律进社区领导小组,由主管副书记或副区长担任组长,宣传部、文明办、司法局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街道建成法律 进社区指导委员会;社区建立了法律综合服务站,配备了社区法制办副主任,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使法律进社区在组织上得到了保证。

(三)搞好对接,加强培训。市司法局各个律师事务所同市区各个街道建立了对口单位,将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分到全市的328个社区,分别召开了法律进社区服务人员同社区干部对接大会,建立了工作联系。为提高社区干部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认识,市局组织了有关部门领导深入到各个市区,对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共培训了600余名社区干部,使社区干部对司法行政职能有了全面了解,激发了他们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积极性。

(四)选派干部蹲点指导。今年初,市司法局从机关干部中抽出能力强、业务精的9名人员,分成四个组到区里蹲点,组长担任街道法制副主任,明确规定了蹲点人员同机关工作脱钩,全部精力投入到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去,具体负责沟通、组织、协调、指导法律进社区工作。这样,在居民和法律服务人员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起到了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社区干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在各个区有2个以上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五)建立严格考核制度。为了确保法律进社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 室制定了《**市“法律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对法制宣传、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县区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了规范,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进行考核,从 而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立足社区,强化管理,夯实法律进社区工作基础 

(一)完善制度,规范法律进社区工作。**市先后制定了法制教 育制度、义务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制度、公证便民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法援培训制度、法援网络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制约各个职能部门及其有关人员,使他们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同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关系,从而保证了法律进社区工作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

(二)扩大基层民主,依法保障社区自治。长期以来,城市社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化管理倾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不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民民对社区事务的日益关注,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居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 层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市注意克服以往工作中单纯强调公民遵纪守法,忽视公民权利;只强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注重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倾向,注意帮助居民树立自我意识、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的积极性。同时强化社区依法管理,逐步使社区干部从过去“家长式”的管理模式向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

(三)不断丰富社区自治内容,规范社区民主形式和程序。普遍建立健全了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如《社区自治章程》、《社区管理工作程序》和《社区服务公约》等,使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社区低保问题是一个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以前在低保管理方 面不够规范,居民有意见。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制定了低保发放管理制度,实行了居民代表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干部会“三会审核”制度,保证了低保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基本上达到了居民满意。同时,通过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形式,不断加快了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进程。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域 

(一)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重点

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都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如企业转制、下岗职工再就业、供暖供热、低保发放等。**市将这些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使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二)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亮点

**经济开发区近年来出现的如出租转让、租赁、占用土地等诸多问题引起了当地农民多次上访、告状,严重影响了地区的经济发展。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同开发区联合开展法律咨询 宣传周活动,利用每天晚上时间,向广大居民、农民宣传土地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律师耐心的讲解,他们纷纷表示:只要政府补偿,安置合理,符合国家规定,我们保证不闹事、不上访。同时,律师积极向政府建议,使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促进了开发区经济的发展。

(三)把维护社区稳定作为法律进社会工作的落脚点

**是老工业基地,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许多社会矛盾和不利于稳定的因素都发生、来源于基层。因此,他们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落脚点。市局明确要求,要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地区。建立了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并做到“四个到位”。即:司法人员到位、法制宣传到位、法律服务到位、法律保障到位。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最佳结合,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稳定。

四、运用载体,引导群众,营造法律进社区工作氛围 

(一)组建社区普法电影放映队。

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购置了全套露天电影放映设备,于2002年6月正式成立 了义务普法电影放映队,除放映故事片外,从电影公司自费购进法制教育纪录片给观众放映。同时利用放电影前,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帮助居民解决涉法事务。在咨询中,有的出租汽车司机提出亟需法律保护。事务 所主任林波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协商,终于同**市个体私营运输协会,联合成立了**市个体私营运输业协会会员法律维权中心,依法维护运输业业主的权益。同时明确提出,运输业主在正常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类行政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案件及相关的刑事案件,维权中心律师减免费用受理。一年来共为运输业主减免费代理案件5起,使他们 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辽宁绿茵律师所义务放映队共放映电影270余场,现场向公民义务 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受理各种案件20件。

(二)建立热线服务渠道。

(三)建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

针对力量不足问题,**市把一些退下来的“老法官、老公安、老政法”组织起来,成立了法律志愿者队伍,负责社区日常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治安防范等法律 事务。新抚区南台社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由原市法院院长张明学同志负责,他们针对本社区有关遗产、继承、动迁纠纷、老年人再婚等问题开展法律服务。目前,全市有80%的社区成立了法律志愿者队伍,为广大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是法律进社区工作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四)建立市民法制学校。

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 第3篇

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开展老年人赡养维权专项行动, 根据援助案件类型和纠纷状况推出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模式, 即采取调解为先、诉讼保障为后的工作方式, 力争使老年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和最小成本中得到最大维护。

近日, 居住南开区王顶堤街, 现年87岁的余老太太走进了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余老太太在上世纪40年代初嫁给王菜, 婚后与王某及其前妻留下的一个年幼的孩子王龙 (化名) 共同生活, 余老太太像照顾自己的亲生孩子般养育继子, 供其上学, 帮助王龙成家立业, 后又帮助王龙照顾其孩子。然而, 王某在1995年去世后, 王龙便背地里将王某和余老太太共有的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王龙的妻子也常常因家庭琐事与余老太太争执。余老太太忍无可忍, 在好心人的指点下到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法律援助。因余老太太与被告王龙是具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 纠纷属于家庭矛盾,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考虑进行赡养纠纷调解, 并叫来王龙夫妇二人共同进行耐心的说服和调解工作。最终,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 王龙表示了悔过, 承诺履行赡养和扶助义务, 并每月支付原告余老太太400元生活费。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 减少了老年入的诉累, 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维系了子女和老年人之间的至爱亲情。

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八个一”活动

在南开区司法局、市司法局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的精心策划和布置下, 南开区司法局在“八个一”活动教育示范基地———人人乐公司三马路购物广场店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学习讨论活动。

人人乐公司三马路购物广场店所有课长及以上管理层人员召开了会议, 畅谈“八个一”活动 (指定一名警官;树立一个榜样;心中有一次感动;有一次醒悟;献一份爱心;做一件好事;读一本好书) , 并把周例会作为交流“八个一”活动心得的平台。通过自学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辅导,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结合自身案例讲述了《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加深了对犯罪概念的理解, 提升了法律认知度。陈某还认真讲述了自己在接受社区矫正后, 如何端正态度, 重塑自我, 服务顾客, 提升社会责任感, 回报社会的过程和体会。

大家表示, 作为提高全体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 “八个一”活动对全面提升员工工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要牢固树立“人人学习, 终身学习”的观念, 积极营造刻苦钻研、拼搏进取的良好学习氛围, 切实把学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真正使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有全方位的提升, 以便更好地应用于服务供应商、服务顾客、服务社会的工作实践。

建中小学毒品教育基地

市禁毒办、市教委、南开区教育局、南开区司法局在南开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联合举办了天津市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实践基地启动仪式, 开辟了禁毒教育新功能。

法律进校园经验交流材料 第4篇

扎实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蓬勃发展

中共**县委普法办

**县位于**省东部,是全国第三大江——珠江的发源地,全县国土面积2801平方千米,人口40万人,辖3镇5乡,122个村委会(社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77所,其中:普通中学24所,小学116所,幼儿园34所,职业技术学校2所,进修学校1所。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8242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0%。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在 “四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进一步巩固了以学校为主,司法、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学校普法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以“法律进校园”青少年法制教育工程,全方位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维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师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做到了学校、师生、家长三满意。“法律进校园”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的认可。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翟卫华,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组长李伟及云南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到**县考查时,对**县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我们的主要做法及体会如下:

一、加强领导,“法律进校园”工作蓬勃开展。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据有关资料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一直在不断攀升,已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就成为了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任务。为此,**县把开展“法律进校园”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

一是结合县乡换届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县司法局和教育局等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分别确定一位副职主抓“法律进校园”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县委普法办及时制定了**县“法律六进”活动方案,明确了“法律进校园”的目标要求,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二是把“法律进校园”工作纳入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每的工作计划,“五五”普法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县人民政府还把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列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采取量化目标考核,把各 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法律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此外,为营造氛围,2006年8月**县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律进校园”启动仪式,1000多名中学生参加,并举行了签字仪式,迅速启动了全县的“法律进校园”活动。

二、建立队伍,夯实青少年普法工作基础。

为确保“法律进校园”活动落在实处,我们通过建立三支队伍来推进此项工作:

(一)建立普法讲师团队伍。为促进普法工作取得实效,2006年我县成立了“五五”普法讲师团,从政法系统和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抽调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一定宣讲能力的人员组成讲师团队伍,组织“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统一入乡进村、进学校,坚持每季度到挂点乡(镇)的中小学校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将最新的法律知识及时送进学校,推进了法律时政在校园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我县在**市率先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定了必要的管理制度;为提高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宣讲能力,促进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的提高,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制定了法制副校长三年培训计划,从2007年开始到2009年分期分批分层次对全县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普遍开展一次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法制副校长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综合素质。同时县委政法委、县委普法办确定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要求每学期至少对学生进行2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并根据每次不同的活动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在校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加强学校宣讲队伍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为发挥教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主要担负者的作用,确保在校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县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的方式对学校普法骨干教师开展培训。一是利用每年8月教育系统举行的党建理论培训,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点内容。组织检察官、法官和法律援助人员对全县各中小学党政领导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和维权法律知识讲座。二是县司法局配合县教育局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师培训、考核内容,加强教师骨干队伍培训,结合师德建设和育人实践,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使教师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教能力、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三是积极组织全县教职员工参加县普法考试,巩固学法成果。在每年年底全县分级分类统一举行的普法考试中,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做到了统一订购普法教材,统一对各考点负责人进行培训,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登名造册,统一阅卷,保证了普法对象不缺不漏,参考人数达100%,合格率达100%。

三、巩固载体,“法律进校园”活动丰富多彩。我们把立足课堂,巩固学校教育主载体,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作为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有效途径来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课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政治课、法律课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全面素质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力,使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等法律知识。同时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和 “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遵循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是互动交流,学习法律。首先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提升学生的学法兴趣,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其次每月上好一节专题法制课,课上每个同学讲一个发生在身边或知道的遵纪守法故事,或违法必受罚的案例。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以及与不 良行为作斗争的能力,预防其因不懂法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是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县政法系统配合各学校围绕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针对本校或周边地区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组织召开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参加的主题班会,集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维护教学秩序大讨论,让学生从中得到更多的教育和启发,同时增强了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拉近了学校与社会的距离,积极推动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向良性发展。

四是主题示范,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们每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5.4”青年节,县委普法办、团县委等相关部门组织全县团员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1”全国禁毒日,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县禁毒大队组织学生观看“关爱生命,远离毒品”图片展,进行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宣誓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为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我们还组织了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2007年4月26日,“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沾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秋节前夕,由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未成年犯帮教团,带领部分学生代表到省四监、少 年犯管教所、**监狱,对**籍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同年**县司法局、关工委、法院在部分中学联合举办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现身说法”活动,让学生与未成年犯“面对面”,了解他们的犯罪历程,使同学们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2008年,县司法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迎奥运,与法同行”为主题的“六个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即一次演讲比赛、一次征文活动、一次签名活动、一个青少年法律援助信箱、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编印一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资料。通过别开生面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同学们深为震撼,坚定了自己争做学法守法小公民的决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开拓思路,创新“法律进校园”活动形式。为了突出“法律进校园”的效果,我们努力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丰富“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形式,极大的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

一是加大校园遵纪守法文化氛围的建设。充分利用校园基础设施,多形式开展遵纪守法宣传。如让校园墙壁“说话”,利用校园黑板报、班级学习专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室黑板报定期出法制专刊;宣传橱窗定期张贴宣传海报等;校园之声广播栏目,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

二是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五五普法读本》 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级分层次分类别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把枯燥的法律理论和条文变得生动有趣,使法律知识真正深入到青少年学生的心灵。

三是县委普法办结合每年“法律进校园”的实际,每年6月都要编印《**法制宣传报》青少年专刊,发放到全县各学校。充分利用漫画、顺口溜等同学们易于接受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这一普法形式深受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四是聘请法律援助者担任阳光使者。县教育局在县司法局聘请了五位法律援助人员担任阳光使者。向同学们公开阳光使者的个人联系电话,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师生们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以案释法。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授课。如对初中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知识,对职中学生侧重讲授预防青少年犯罪,对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学生讲授劳动法等,这种与学生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普法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五是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平台。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了未成年人维权平台,为未成年人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现已受理未成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34件。县司法局、县法院与县妇联在全县的8个乡(镇)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信箱”,在法院内 部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还为沾益县属各中学及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进行《学校教育与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为正确引导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打下良好基础。

五、齐抓共管,构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才能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制定了一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进校园”的长效机制。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依托家庭、社区、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是县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典型案例、开展模拟法庭,参照法庭审判程序,让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原告”、“被告”等角色,通过亲历近乎真实的庭审现场,使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二是法制宣传与纠纷化解相结合。针对农村普法面窄,村民及村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及农村社会安全隐患多的实际,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中深入村委会、学校开展“双百”即百场法制讲座和百日矛盾纠纷调处竞赛活动,通过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三是开展“小手牵大手,法律知识送到家”的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和家长互动式法律学习。由学生把学校和有关部门发放的法制宣传单和小册子带到家中,与家长共同学习。学生讲法家长听,学生出案例让家长答。通过学法互动,让青少年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带动了家长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四是利用“家长学校”,有目的、有重点、有组织地对家长进行教育,强化家长的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家长怎样当好父母,学习怎样教育孩子。同时,对家长讲授未成年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教他们如何密切配合、对未成年人进行早期的行为教育,使未成年人懂得做人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防微杜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六、依法治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创建文明校园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和法制宣传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使学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都依法进行。努力促进学校依法办校、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教书育人环境明显好转。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团县委、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等部门加大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力度。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歌舞厅等各种娱乐场所进行了彻底地清理、整顿,强化了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努力消除反动、淫秽、暴力等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精神“污染源”,有效净化了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保障了学生学习环境的安全、和谐、健康。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得到改善,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是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增强,违法犯罪率显著下降。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开展,使全县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违法犯罪率普遍下降,与2007年同期相比,2008年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数与人数明显下降,分别下降22.2%和35.3%。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依法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法律进社区经验材料 第5篇

我们文化社区成立于二OO二年八月,它的前身是一九九四年创立的文化新村居委会。二OOO年七月居委会调整,文化新村划分为文化南区居委会的文化北区居委会。二OO二年八月居委会撤并,原文化南、北两居委会合并成为文化社区居委会。它地处市中心城区,东至新建路,南至文化路,西至江东路,北至舜江

东路。占地面积为26.7平方米。辖区内有居民住宅楼101幢,现有住户2400余户,人口7000余人。小区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出入频繁。

一、从法律进社区方面汇报

为把社区建设成为治安状况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环境卫生整洁,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安居乐业的文明社区。在二OO二年司法局在卧龙山庄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各个社区全面普开时,我居委根据本社区的实际,将“法律进社区”活动纳入了小区开展的“遵纪守法户”、“星级文明户”、“安全文明小区”等各种创建活动中,做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一)宣传发动形成氛围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窗)和司法局联办的文化长廊上的专版。在居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

2、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假期里邀请司法局的同志和派出所辖区民警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法制教育讲座”,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学生和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使法律知识进入居民家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活动人人参与

1、修改并健全了居民委员会基层工作管理规范,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文明小区的建设。在小区内每个居民楼群的单元上墙“居民公约和法制宣传及常用电话牌”202块,方便了居民,提高了安全意识;在小区树立了永久性的文明法制宣传牌15块。这些宣传牌的制作得到了结对共建单位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居民的行为规范,促进了社区环境和谐有序,使社区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为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文明建设,积极争创“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至目前我社区有文明楼院32幢,街道级文明家庭619户,社区级文明家庭1137户,使小区的文明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3、利用便民服务的机遇,对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咨询,把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受到了大家的欢迎。

(三)各类活动相互渗透

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全面发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整合社区资源,充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平安上虞”。

二、从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方面汇报

为进一步对社区居民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平安上虞”的建设步伐,在今年初街道下发文件后,我社区就积极申报了创建绍兴市三星级民主法制社区,实行依法治理、管理社区。主要是分为三部份来做:

1、“三民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好范文版权所有

2、“三公开”: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卫生费、共建费)。

3、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全盘掌握出租房屋的暂住人员及辖区内营业场所外来人员的动态,经常与百派稽查员一起了解情况,送法上门,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因我社区建造的较早,房子较小,出租房屋较多,至目前我社区有出租房屋600多户,外来人员800余人。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社区已被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被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命名为绍兴市科普社区,被上虞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上虞市五星级文明社区,被上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已使社区初步实现了居所安宁,人心安定,环境整洁、优美、舒适,确保居民生活安居乐业。

律师进社区工作经验材料 第6篇

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 积极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福田区司法局

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福田区经济发展、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大局,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2006年5月开始,全面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社会各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推进了法治城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福田、效益福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如潮好评,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下面我将近年来福田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一、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进

我局把组织广大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好律师队伍的职能作用的高度,把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深入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6年5月,福田区政府召开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动员会,区领导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区政府办公室以福府办[2006]55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福田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经过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固本强基工作。广大律师也深切认识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有利于培养律师队伍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利于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有利于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思想认识的提高,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周密部署,规范推进。福田区紧紧把握律师行业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内容和方式、准备工作、配套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的结对服务按照延续历史、坚持就近的原则作了统筹安排。各律师事务所分别与挂点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签订《福田区律师事务所“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明确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双 方的权利义务。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门牌标识、律师在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证、工作台牌和法律服务联系卡,制定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奖励制度以及情况通报制度,形成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长效机制,保证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规范开展。

(三)夯实基础,立足基层。街道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和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与街道各职能部门、社区有着更紧密的联系,在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居于重要的位置。福田区积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牢司法所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司法所的能动作用,各街道司法所为律师走进社区牵线搭桥,配合区司法局积极协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律师进社区提供工作场所、办公设备,在社区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具体协调安排、组织落实律师进社区的时间、内容等工作,为有法律服务需求者及时提供联络或转介服务,确保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四)协调督促,因势利导。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困难,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实效。区司法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所长工作交流会、不定期召开律师所主任联席 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的要求、措施。区司法局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律师工作特点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律师定期坐班的硬性规定,允许律师与挂点社区协调沟通采取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紧急事件随传随到等更为灵活的方式开展法律服务。针对个别律师所与挂点社区关系合不来、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区司法局及时调整了挂点安排,重新确定挂点律师所和挂点社区,保证律师服务在社区的全覆盖。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福田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作用和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为开展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以来,福田区每年都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在《福田信息》、《福田司法信息》等内部刊物上的宣传报道更高达数十篇次。广泛的宣传有效扩大了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性,争取了律师的积极性。

二、积极引导律师为社会服务

福田作为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及执业人数最集中的地区,如何科学有效地发挥律师作用,一直是各级部门负责人思考 的问题。福田区委书记李平一直高度关注辖区律师业的发展,一再强调“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区、和谐福田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律师作为一种中介性质的高端服务业,不仅为福田发展高端产业所必不可少,其本身也是高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快法制政府的建设步伐。”区司法局充分利用辖区律师资源优势,积极整合律师力量,努力搭建业务平台,结合福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一)引导律师为基层街道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福田区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组织律师深入街道社区,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投身法制宣传、指导和参与人民调解、担任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援助等,积极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此外,挂点律师还积极参与街道上访案件涉法问题处理、行政诉讼应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法律巡回讲座、基层维稳、街道联合执法现场涉法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现场配合调处、群体性事件现场疏导配合、业主委员会成立与换届、为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意见等工作。据统计,自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以来,全区8个街道,94个社区和15个集体股份合作公司都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覆盖率达到100%。据不完 全统计,自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以来,律师进社区累计1.2万多人次,举行各类法律咨询活动412场,接待群众咨询8万多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96次,单独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723宗,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力维护了街道社区的和谐稳定,对基层街道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二)引导律师为辖区企业服务。区司法局引导律师所主任联席会在区总商会挂牌成立了“福田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送法进企业,建立了定期法律服务咨询工作制度,每周由各律师所轮流派律师到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同时专门发出相关的指导文件《关于律师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到目前为止,共有185名律师为企业解答涉法咨询316宗,到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31次。如2008年初,辖区某民营企业因内部经济纠纷出现问题,向辖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提出要求协助解决的申请,承办律师依法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使该公司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整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律师为弱势群体服务。区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受指派律师都能从大局出发、不计较报酬、毫无怨言地热心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辖区律师共承办了1176宗法律援助案件,无偿为辖区5000余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稳妥处理了涉及复杂的公共利益问题,推动了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引导律师为政府工作服务。从2005年开始,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办经过协商,建立了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2005~2007年,辖区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共152人次,成功协助信访部门解决各种缠访、越级上访等案件9宗,为涉法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56份,参与突发性和群体性案件的调处21宗。特别是在2008年的区领导“大接访”活动中,共有137人次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妥善解决信访案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区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形式,积极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仅在2007年,政府法律顾问就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3件,审核区委区政府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文件34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和信访事件12件,参加有关重大问题协调会28次,为行政复议案件审核把关10件,为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书50余份。如在区公安分局公开处理卖淫嫖娼人 员而引起的新闻舆论争议事件中,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剖析,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妥善地解决了这一事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律师除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以外,还应邀参加与拆迁有关的工作会议,参加与被拆迁户的谈判,代理参加与拆迁相关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法律活动,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支持,从而保证了福田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有序全面推进。

三、成效明显多方共赢

广大律师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身份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党委政府有了好参谋好帮手,基层群众得到了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也通过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推动了有偿法律服务,开拓了法律服务新领域。

(一)有力推进了法治城区建设。广大律师通过坚持不懈地向社区各方提供法律服务,拉近了律师与社会大众、法律与社会生活的距离,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党委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正在成为福田区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行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蔚然成风。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的经营管理和社会生活中,日益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更加重视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老百姓遇事能首先想到找律师,而不是想到要找关系摆平事 端,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城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2007年,全区有20个社区通过了省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审查,54个社区通过了市级平安和谐社区审查,77个社区被评为区级平安和谐社区。2008年,皇岗社区、莲花二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福田区连续多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检查考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有力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广大律师以不计报酬的辛勤付出、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许,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有了很大提升。2006年底,福田区人大换届选举,专门设立了律师界别选区,在律师队伍中选举产生两名区人大代表。2007年1月22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首次律师代表建言献策座谈会,虚心听取与会的13位律师围绕依法治区主题对福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真知灼见,作为区委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时的重要参考。2007年11月,区政府颁布了《关于推进辖区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提出九条措施扶持辖区律师业做大做强,开创了地方政府出台文件扶持律师业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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