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个人发展规划

2024-09-10

35年个人发展规划(精选6篇)

35年个人发展规划 第1篇

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目录

序 言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

21世纪头20年,我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任务。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将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十一五”时期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部署,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纲要》规划期为2006年—2010年。

一、“十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到“十五”期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万人;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500万人次,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了创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大力推行,初步实现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的衔接,到“十五”期末,全国有6000多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各项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基本完成,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5亿人、1.38亿人、1.06亿人和8478万人、5408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442万人。200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68亿元,支出5401亿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取得积极进展。企业年金制度开始实行。在东北三省开展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顺利推进,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劳动关系处理政策逐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得到加强,劳动争议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适应转轨时期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初步确立,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普遍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职工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将“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国务院修订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制定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工伤认定办法》、《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16个部门规章,各地出台110多部地方性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了征缴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查处大量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经验。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一五”时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把劳动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确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思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保证了劳动保障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上去部署,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协调处理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国企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劳动保障工作每一项法规的出台、每一项政策的制定、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因而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4.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先后出台,使劳动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5.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业务流程逐步健全、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科研取得可喜成果。基础能力建设的加强,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国将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劳动保障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着力点,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为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实的经济基础,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未来五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将存在。到2010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从需求情况看,劳动力就业岗位预计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1000万左右。体制转轨时期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尚未全部解决,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的任务繁重,部分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仍然存在。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凸显出来。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承载着巨大支付压力。退休人员逐年递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形成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缺乏制度安排。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对工伤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农村务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突出。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部分流动就业人员的保险关系难以转移。这些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以及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化,协调好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亟待解决。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比较严重。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作出决策、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每项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都必须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与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劳动者的培训力度,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到“十一五”期末,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1亿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5%,高级工占20%。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4.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5.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加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强化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地区间的协作,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妥善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建立覆盖各类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和管理,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4)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对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5)加强失业调控。妥善安置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国有企业的分流职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对失业进行有效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完善境外就业管理体制,健全外国人在我国就业管理制度。建立境外就业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保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对境外就业人员的服务。加大开拓境外就业市场力度,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加强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1)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重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批示范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现代职业培训制度模式的建立。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完善劳动预备制度,使90%以上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2)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3)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加快国家题库建设和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广泛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加快培训方法、培训模式和培训机构评价方式改革,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交流工作机制,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库。全国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50个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共培训鉴定服务网络。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推广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将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医疗保险。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东部地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研究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问题,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

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农村社会保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适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方式,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增强统筹调剂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市(地)级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2)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统一征收,建立征收激励机制,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积极探索开辟新的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出制度,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医疗保障费用来源问题,将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医疗保障体系。

(3)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制定按基金性质进行分类投资的政策;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监管,实现规范运作和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4)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城镇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政策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

(5)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从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4.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继续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劳动关系。

(2)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着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3)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改革现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逐步在市(地)级以上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在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5.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劳动法,制定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劳动力市场、企业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等行政法规;修改完善《失业保险条例》,加强对地方劳动保障立法工作的指导。

(2)加强劳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完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和职工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研究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开展劳动定员定额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指导行业和企业集团开展劳动定员定额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体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规范监察程序,完善监察工作制度,实现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机构、标志和执法文书统一,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4)建立较为完备的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政务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依法处理劳动保障事务。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5)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劳动保障普法新方式,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普法轮训制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实施农民工务工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劳动保障普法工作制度化。

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安排财政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监督、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责任。“十一五”期间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同时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实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及制度改革。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劳动力市场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搞好城乡统筹劳动保障示范区建设。实施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和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示范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施劳动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搞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和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劳动保障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全国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劳动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以及对跨地区业务协作的支持。应用信息技术深化劳动保障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体系、薪酬调查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形成包括规划预测、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在内的多层次科学决策支持体系。

(四)加强劳动保障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和科技支撑。加快劳动保障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科研人员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多出成果;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促进决策、管理、服务科学化。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展交流合作渠道,争取技术合作项目,为借鉴国际经验深化劳动保障领域改革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巩固和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等国际劳工标准的制订,适时批准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劳工公约,扩大在国际劳工领域的影响。

(六)加强劳动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我国劳动保障经验和成就的对外宣传,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劳动保障工作职能。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大规模培训各级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5年个人发展规划 第2篇

1.过去35年,我国旅游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从短缺型旅游发展中国家向初步小康型旅游大国的历史性跨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旅游已经从少数人的奢侈品发展为大众化的消费,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国内旅游从1984年约2亿人次到2014年的36亿人次,增长了17倍。国民人均出游从1984年的0.2次到2014年的2.6次,增长12倍。中国的旅游消费能力快速增长,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中国游客的足迹遍布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世界重要的旅游客源国。纵观世界旅游发展史,英国17世纪60年代上流社会开始泛欧旅行,19世纪40年代旅游业兴起,20世纪初才逐渐成为大众参与的活动,这一转变历时长达近250年。从1850到1915年,旅游也只是美国中高阶层的活动;随着铁路运输的发展,短途旅行大量涌现,促进了旅行代理商、铁路旅客部门、旅行手册印刷商、旅行作家的大量出现,直至二战之后美国才开始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旅游。这一过程经历了近一个世纪。与之相较,我们35年走过的历程,英国用了近250年,美国用了近一个世纪。我们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如此大规模的人分享旅游生活,可谓举世罕见。当然,这也是由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所决定的。

——旅游业已经从外事接待型的事业,发展成为全民参与就业创业的民生产业。旅游就业容量大、带动能力强、层次丰富、类型多样、方式灵活、前景广阔。旅游既有大量低门槛的就业,适合农民、妇女、农民工、下岗职工、毕业生、低收入人群就业,又有大量的创业机会,适合不同类型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也适合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旅游业由原来漂亮姑娘、帅小伙集中的窗口行业,发展成为就业创业增长最快、参与度最广的产业之一。据测算,1978年,旅游直接就业人数为45万,2013年为2278万,35年翻了近5.7番。2013年,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总人数为6441万人,占全国就业总数的8.4%。2014年乡村旅游新增收入400亿元,新增就业约20万人,带动超过3300万农民受益。

——旅游业已发展成为综合性的现代产业,对相关产业贡献大幅提升。旅游业的关联行业超过110个,是一个多方位、多层面、多维度的大产业。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凸显,根据世界旅游旅行理事会(WTTC)发布的数据,2013年世界旅游业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9.5%,对就业的贡献率超过10%。我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至少不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旅游业对相关产业贡献不断凸显,对住宿业的贡献率超过90%,对民航和铁路客运业的贡献率超过80%,对文化娱乐业的贡献率超过50%,对餐饮业和商业的贡献率超过40%。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层出不穷,旅游企业类型不断拓展,旅游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已经形成综合性、集群化的产业体系。

——国际旅游已从入境游为主,发展到入出境旅游并重、深度国际化大交流、旅游外交功能凸显的新阶段。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以接待入境旅游者为主,更不存在有规模的出境旅游。经过35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形成了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入境旅游从1978年的180.92万人次增加到2014年的1.28亿人次,增长69.7倍,年均增长12.6%;国际旅游收入从2.63亿美元增加到565亿美元,增长213.8倍,年均增幅达到16.1%。2014年我国内地公民年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达1.09亿人次,是1998年的12.94倍。中国公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旅游交流交往更加频繁,旅游外交影响更加多元和广泛。如果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主要是法律和经济规则的国际对接,那么,出境旅游则既是法律和经济规则的国际对接,也是深层次国际人文交流,影响将更加深远。

——旅游业发展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形成了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大格局。旅游发展初期,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苏州、桂林、西安等传统热点旅游城市,再由这些旅游城市串联起精品旅游线路。随着大众化旅游的崛起,旅游业发展受到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今形成了共同推进旅游大发展的格局。几乎所有的省区市都将旅游业列入战略性支柱产业,85%以上的城市、80%以上的区县将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

2.未来35年,旅游业将由大到强、由快到好,实现从初步小康型旅游大国到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再到初步富裕型旅游强国的新跨越。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即到建党100年(2021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2049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到2020年实现“两个翻一番”,即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1.2-1.5万美元,城镇化率达到60%,中等收入人群将达到6-8亿人,服务业产值达到48-53万亿元,居民消费总额近50万亿,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将从以解决温饱为主的生存型阶段,进入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重要目标的发展型新阶段,消费需求结构将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从物质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旅游将因此成为经济新常态的亮点和发展方向。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我国人均GDP可望达到2.5万美元,城镇化率将超过80%,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旅游休闲度假消费将普遍化、日常化。

依托国家整体的发展,未来中国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为:

到2020年,从初步小康型旅游大国迈向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年人均出游次数达到5次以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旅游业在规模、质量、效益上均达到世界旅游大国水平。

中国房改35年回眸 第3篇

我国政府和同仁们依据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启动了中国的房改。到今年4月2日,中国房改已经路途坎坷地走过了35 年。特写出以下回眸和分析意见,与大家共同研讨。

一、我国房改一开始就确定了住房商品化的改革方向

(一)确定住房商品化改革方向的理由

1.对小平同志谈话的理解。新中国成立后推行的公房低租金制度(注:这是房改时对新中国成立后住房制度的俗称,并不全面和准确),限于当时的特殊条件是不允许公房买卖的,因而房改时把它定性为一种不承认住房是商品的制度。小平同志谈话中指出住房可以买卖,就理解为要求我们改革这种不承认住房是商品、不能买卖的制度,实行住房商品化制度。

2.对我国当年社会经济大形势与房改关系的理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经济进行了一项重大变革,就是先把推行多年的计划经济改为商品经济,然后再改为市场经济。我国开展房改正好与这一项重大变革同时。既然全国社会经济大形势是商品化和市场化,住房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

(二)确定住房商品化改革方向存在的问题

1.不了解世界各国住房制度的变迁和走势。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长期实行的是住房商品化制度。其基本理念是,住房是一种商品,应由市场自发调节;住房是一种生活用品,应由居民自行解决。这种制度也就是一种政府不管广大居民住房问题的制度(注:旧中国推行的也是住房商品化制度,即使“路有冻死骨”也与政府无干)。这一制度的要害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经济实力弱,他们中的许多人如果得不到政府的住房福利支持,很难解决好住房问题。因此,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一个较长时期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历史,也是住房问题不断突显的历史。到了19世纪,住房问题更加突出,并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恩格斯在19 世纪70 年代发表的文章中,把它定性为“住房灾难”,并抨击资产阶级政府不去关心和解决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在社会各界反复批评政府不管住房问题产生的强大动力推动下,西方国家的政府人士和专家都去认真研讨住房问题。终于在进入20世纪后,陆续地在许多国家取得了以下共识:住房是一种福利性、社会性很强的特殊商品(现在则普遍认定它是属于重要福利事业范畴的特殊商品),此前多年来对它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是不断涌现许多住房问题直至“住房灾难”的主要原因。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改革这一旧制度。于是,从20世纪初开始,许多国家陆续通过房改,摒弃了住房商品化制度,推行一种政府介入、以住房福利为主并与住房商品适当结合的新制度。因为各国推行的新制度大同小异,后来人们把这些新制度统称为现代住房制度。由于现代住房制度能够有针对性地消除旧制度存在的弊端,因而推行现代住房制度的国家,都取得了解决好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显著成效。

由于长期闭关锁国,我们对国外的情况毫不了解。如果了解,肯定不会提出西方国家摒弃的住房商品化。开展房改以后虽然可以派团出访,但一般情况出访一国的时间限定为15天。15天去掉4个星期天剩下11天,翻译又耗去一半时间,有效工作日只有5.5天。在这祥短的时间里,对出访国现行的住房制度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就很不容易,更难了解其来龙去脉。因此,直到我国房改开展了30多年时,还没有见到一篇全面介绍国外住房制度变迁(关键是从住房商品化制度改变为现代住房制度)和走势的文章。现在看来,不了解国外情况,是提出我国的房改要推行外国已陆续摒弃的住房商品化制度的一条重要原因,也是我国房改路途坎坷的一条重要原因。

2.不了解世界各国推行市场经济与福利事业的关系。有人会问,在推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有何不妥?现在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仍然吃了不了解外情的亏。进入20世纪以后,西方国家为了自我完善,提出了要为国民谋福利的口号,并陆续地把住房、医疗、教育和社会救济(含失业救济)列为应由政府办好的四大福利事业。这四大福利事业,决不能任由市场自发调节,而必须以政府合理的福利支持为主线。这也是许多国家摒弃住房商品化制度推行现代住房制度的一条理论依据。遗憾的是,我国推行市场经济几十年来,还没有见到一篇正确处理市场经济和各项福利事业关系的文章。在这个问题上不了解外情,很可能是我国包括住房在内有些福利事业改革不尽人意的一条重要原因。

3.对小平同志谈话的理解有误。小平同志作风严谨,每次谈话都要做认真的调查。当年的调查办法,是选择几个住房问题解决得好的国家,由我国驻该国使馆提供该国的住房制度情况。这些住房问题解决得好的国家都是推行现代住房制度的国家,因而小平同志讲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住房制度。例一,住房商品化的特点是政府不管居民的住房问题,而“谈话”一开头就要求我们考虑住房建设、分配的一系列政策问题。这开宗明义就说明,“谈话”讲的是现代住房制度的要求。例二,现代住房制度对高收入者和中等(或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都可以买卖,因而小平同志讲了住房可以买卖,它说明不仅是住房商品化才可以买卖住房。例三,现代住房制度对低收入者的房租进行补贴,因而小平同志讲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一条,是住房商品化制度所没有的。例四,推行购房抵押贷款是现代住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因而小平同志讲了要推行购房抵押贷款。现在,人们从以上内容就可以认定,小平同志讲话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住房制度而不是住房商品化制度。可惜当年各使馆限于他们的条件,只能提供各国住房制度现况,而不可能深入地去查清其来龙去脉,指出该国是在实行一种摒弃住房商品化制度的现代住房制度。因而,小平同志谈话也就不能提及现代住房制度问题,这就是历史的局限。但是,谈话中也没有提住房商品化。当年我们在学习小平同志谈话时,也因为不了解国外的情况,就直接了当地把谈话中的住房可以买卖,误解为小平同志要求我们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

二、我国房改的第一阶段

从1980年至1988年,是我国房改的第一阶段,也称为房改的准备阶段。主要内容是:

(一)理论、思想和舆论准备

在这一阶段里,召开了多次房改研讨会,学习理解邓小平同志讲话精神,并对为什么要房改、房改的对象、房改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重点有二:一是揭露旧制度的弊端,找出推倒旧制度的理由;二是说明要推行住房商品化的理由。同时,在报刊上不断地发表有关房改的文章,做好统一思想的工作。

(二)试点准备

当时人们认为,要实行住房商品化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把公房的低房租提升为商品化房租;二是出售公房使之成为私有的商品房,并依此进行试点。主要有:1982年至1984年,我国先后在常州、郑州、沙市、四平等城市进行了公房全价出售和公房补贴出售试点。1984年和1985年开展了全国城市住房普查工作以摸清底数。1985年在一些城市进行了住房金融改革试点,例如发行住房建设企业债券等。1986年上海、广州两市制定了有偿转让土地的办法,1987年广州、深圳两市率先进行了有偿转让土地试点(注:当年两市的朋友都对我说,他们应是第一试点城市。据我了解,两市筹组此项工作基本同时,以并列第一为宜)。1987年,在烟台、唐山、蚌埠等城市进行了公房提租补贴试点。

1984 年六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市住宅建设,要进一步推行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要求;1988 年七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草案》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有偿转让,既是吸纳了试点工作的成果,又是推行土地有偿转让和住房商品化的法律保证。

当年一个试点城市公布了各级公务员的住房标准,并声明在提租补贴试点中要对超标部分收取高房租,从而出现了有的住房超标的公务员提出大房换小房的要求。虽然人数不多,而且当时仅仅是试点还没有来得及实施。但却被媒体宣染,证明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

(三)准备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不了解国外住房制度的变迁和走势而误解了小平同志的谈活,确定了我国的房改要走住房商品化道路。

2. 在行动上也直接地不符合小平同志谈话的原意。小平同志说:将来房租提高了,对低工资的职工要给予补贴。这“将来”二字意义深远,出自小平同志的周密思考。其一,因为当时我国还在实行低工资制,缺乏提租的条件。也就是说,较多地提高房租应是“将来”广大职工走出低工资制那一道坎以后的事。其二,只有广大职工走出低工资制,才能逐步地像国外那样把居民分为高中低三部分收入者,并对低收入者进行房租补贴。可惜当年的房改同仁没有认真地去学习领会小平同志“将来”二字的深刻含义,而是从心眼里都急着要争取当改革的先锋,因而急不可耐地去开展房改,并确定了对所有的公房都提租并对所有的居民(小平同志讲的将来只对低工资职工补贴,而当时全体职工都在实行低工资制)都进行补贴的改革办法。这一过急的行动显然犯了改革急性病。1997 年俞正声同志在一次讲话中说:我们是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进行房改。这句话完全符合小平同志谈话中“将来”二字的精神。

(四)一条比较靠谱的建议而未得支持

在准备阶段中,经过反复研讨,主管房改部门的同志们认识到,由于公房低租金制度建立在低工资制的基础上,如要顺利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最佳的办法是把房改和工资改革密切地结合起来进行。例如,广大职工某年平均增加工资100元,就明确其中有25元为住房消费。如果某城市平均每户有两人工作,则每月可增加50元住房消费,按该市户均拥有住房使用面积(当年多数单位按使用面积收房租)40平方米计算,就可决定当年平均每平方米公房提租1.25元。由于是在提高工资的基础上提租,就不需要补贴,而且不会产生多少阻力。只要坚持实行这一办法,十几年或者二十几年以后,房租就有可能达到或接近商品化水平。

为什么现在说这是一个比较靠谱的建议,因为这一办法并不完善而只是比较靠谱。但它的可取之处在于,提出了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并与提高房租相结合的办法,是一条能够解决提租不需要补贴、较易行得通的办法。更重要的是,不断地提高居民收入,正是解决好住房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可惜当时房改没有形成大气候,相关部门对于房改不甚了然,而且两者结合进行确实有许多困难。因而当房改主管部门将这一办法作为建议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令人遗憾地没有得到支持。

三、我国房改的第二阶段

从1988年至1998年,是我国房改的第二阶段,也称为全国展开、摸索向住房商品化前进的阶段。全国展开,就是从少数城市试点逐步转向全国各城市都推行房改;摸索前进,就是我国的房改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当时提出的各项房改措施都会存在着不少缺陷和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必须经过实践检验,进行取舍、修改、补充和完善。例如,当时虽然提出了住房商品化的改革方向,但还提不出改革后要建立什么样的新住房制度。

(一)以提租补贴为主的第一步

1988年2月25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即“11号文”,从而迈开了房改逐步向全国推开的步伐。“11号文”首先提出房改的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入手,将现有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改变为住房分配货币化,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这里需要指出,“11号文”提出的房改住房商品化目标,影响了我国房改的全过程,而且长期无人提出异议。直到2014年我发表文章指出,住房商品化是许多国家摒弃了的制度,房改应以解决好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即“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为目标。我就成了第一个提出异议的人。“11 号文”在明确了商品化改革目标后,提出了8条改革措施,即:合理调整公房租金;确定住房券补贴系数的方法;多住房多交租和少住房可得益;建立住房基金;出售公房;改进住房金融体制;税收优惠和加强市场管理。

1991 年6 月7 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即“30号文”。在“11号文”的基础上,补充了3条内容,即:住房租金新房新制度;住房建设推行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投资;多渠道筹集住房资金。

1991 年10 月17 日发出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又补充了4条内容,即:住房租金分阶段达到商品化目标;房改的基本原则;在提租方面,改行多提少补或小步提租不补,新房先卖后租,新房新租;推行个人购房抵押贷款。

当年的思路是,既然明确了住房商品化改革目标,就应该通过房改,逐步地把公房租金提高到商品化水平。加上小平同志的讲话也讲了应该考虑补贴的问题,虽然小平同志讲的是“将来”,我们提前先改则更为积极。因而当时认为,以上文件不仅反映了小平同志的提租要求,而且一开始就把提租补贴放在主导的地位。

在执行中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就是一些城市按“11号文”件要求实施提租补贴办法,很快就发现提租补贴,特别是发放住房券问题太多,很难操作和推行,而公家补贴房租仍然属于旧制度“一条腿走路”(即只靠城市政府或单位出钱)的性质。因而在1991 年10 月房改领导小组的文件中,就把它改为多提少补,或者小步提租不补贴。实际各地的执行,主要采用小步提租不补贴的办法。小步提租不补贴虽然可以避开提租需要政府和单位补贴的困难,但因不能以提高工资为基础,这种“孤军冒进”的办法也带来了增加居民负担的另一困难。执行的结果是,提租的步子越来越小。从1988年至1993年实行以提租为主的办法,用了5 年多时间。全国各城市的公房房租,仅从原来的每平方米1 角6 分钱提高到3角至5角,前进的步伐相当缓慢。特别是到1992年下半年和1993年,有些城市已经停步不前。与此同时,各城镇出售公房只占公房总量的一成多,进展也相当缓慢。面对房改前进步伐严重受挫的情况,人们没有去想(因为当时确实没有去想的依据条件)改革本身有没有问题,而是从良好的愿望出发,认为:要改革就会碰到很多困难,提租和出售公房很缓慢就是困难,我们应该迎着困难上。

(二)转向以出售公房为主的第二步

提租补贴严重受挫使人们认识到,如果继坚持以公房提租为主的路子,要达到住房商品化的目标将会遥遥无期,必须改弦易辙。最佳的办法,就是将房改以公房提租为主改为以出售公房为主,这是当年盛行的“改革遇到红灯绕道走”的办法。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准备,在1993年11月30日至12月3 日召开的全国住房改革会议上,讨论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草案)。这个草案的一条重要内容是,要求把房改的侧重点从公房提租转移到出售公房上。这是因为,不仅出售公房也是住房商品化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而更重要的是,出售一套公房,就减少了一套公房的提租任务。如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出售完可以出售的公房,也就同时结束了这些公房的提租任务,可以称之为一举两得。剩下少部分没有出售的公房,就好办得多了。同时,出售公房迈开了大步,反过来也会产生带动公房提租的作用。因此,这一思路得到了绝大多数与会代表的赞同。

会议结束后的十几天里,发现了一个新情况。就是有几个城市不等国务院颁发文件,抢先用极低的价格突击出售公房。针对这一新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迅即在当月分别发出了制止低价突击出售公房的通知。这一新情况也使人们发现这次会议有一个重要疏漏,就是没有制定如何确定出售公房价格的办法。没有统一的办法,就无法衡量出售价格是高是低。于是,房改领导小组组织力量,一方面抓紧修改文件,一方面抓紧制定出售公房确定价格的具体办法。在多方征求意见取得一致后,终于在1994年7月18日发出了国务院的《决定》,即“43号文”。同时,发出了出售公房确定售价的操作办法。出售公房的价格是比较低的,主要考虑是,当时职工的收入尚未脱离低工资的范畴,售价定得低才能让广大职工买得起“房改房”。以上办法,确实加快了出售公房的步伐。

“43 号文”还新增一项重要的房改内容,即推行住房公积金。这是从新加坡借鉴来的办法。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属于现代住房制度的住房社会保障办法之一,而不属于住房商品化制度的办法。

(三)提出推倒旧制度的理由和分析

当年人们的思路是,房改必须要有彻底革命的精神。也就是要彻底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而把旧制度建设的公房全部卖掉,就是彻底革命的具体体现。因而从房改一开始,就不断地寻找旧制度的弊端来充实彻底推翻旧制度的理由。因而在确定房改要侧重于出售公房后,就更加给力地寻找旧制度的弊端,以充实出售公房的理由。现对当年找出的份量最重的四条旧制度弊端作以下分析:

弊端一,每平方米收房租1角6分,属于象征性收费,因而旧制度是一种实物分配制度。其实,1952年我国内务部发文要求在我国建立的是一种供应公房为主,收取商品房租的制度。后来,不少人反映在推行低工资制的情况下,收取商品房租居民负担过重。因而1957年周恩来总理在一个报告中,决定改为收取以租养房的房租(即房租只包括折旧、维护、管理3项费用)。国家机关立即把每平方米房租定为1 角6 分钱。从1958 年开始,我国进入了一个极为特殊历史时期。从1958年至1978年长达20年的时间里,国家没有钱给广大职工调工资。而物价却在不断地上涨,使得职工低工资的实际收入不断下降。最苦的是1958年评定的二级工,月薪38元,竟然长达20年没有调动。在那20年里,月房租1角6分当然不能调动。而与职工不调工资相比,决非房改中讲的是象征性收费。当年许多月薪38元的二级工和40多元的三级工,因生活很艰难而交不上这每平方米1 角6 分的房租,许多单位总有一两成房租收不上来。因而把1 角6 分以租养房租金20 年不动的责任扣在旧住房制度头上,并称之为 “实物分配制度”,是没有道理的。

弊端二,旧制度居民房租承担过少,因而长期不能解决住房紧缺的问题,导致当年的城镇住房困难户竟占城市居民的1/3。其实,从1958 年至1978年长达20年的时间里,国家没有钱调广大职工的低工资,根本不可能要求增加居民的房租承担。同时,在这20年的穷日子里,国家没有钱调工资,中央政府也没有下拨过一笔建设住房的资金。那些年,只靠城市政府和各单位千方百计地去筹集建房资金。由于长期不能筹集较多的住房资金,当然也就长期不能解决住房紧缺的问题。以上,才是造成长期不能解决住房紧缺的主要原因,而与住房制度是毫无关系的。

弊端三,建国时的194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而到1978年,竟降至6.7平方米,住房供应每况愈下的趋势,使得人们认识到,旧的住房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其实,除了前面讲了住房长期紧缺的原因外,这里还要着重讲1966 至1976 年的“十年动乱”。在这10 年里,人们热衷于“打内战”和“夺权”,根本不去关心住房建设。前5年每年城镇建设住房1000多万平方米,后5 年每年2000多万平方米,确实少得可怜。现在一说人们就明白,只有连续10年的全国动乱,才有可能造成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下滑到比29年前的解放初还低。而在房改中却把下滑的原因归罪于旧的住房制度,并成为彻底推倒旧制度最重要的理由,应是我们(包括我在内)在房改中制造的一大冤案。

弊端四,分给住房只收象征性的房租,是福利分房,因而旧制度是一种住房福利化制度。对此要说明以下几点: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职工无力买房或自行建房,只有靠单位建房来分;由于长达20 年不调房租是20 年不调低工资造成的,这种长期不调房租谁也不会承认它是住房福利;由于当年各单位筹资建房十分困难,每次新建一幢住房只能分给部分职工而使得分房十分困难,因而当年的实际是 “困难分房”而不是福利分房;当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到10 平方米,还有1/3的住房困难户,在世界各国中,是住房福利最差的国家之一。把当年福利最差的状况称之为我们在推行住房福利化制度,只能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以上分析说明,房改中列举的旧制度弊端并据以提出必须彻底推倒旧制度的论断,不具备充足理由。

其实,新中国建立后推行的是一种摒弃旧中国政府不管居民住房问题的住房商品化制度,改为政府要管住房问题的现代住房制度,也是英国最早推行的现代住房制度模式。英国的“政府要管”,是扎扎实实地管,每年政府都下拨充足的住房资金,因而只用了十几年时间,就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我国的制度虽然也是“政府要管”,却一直是资金严重不足,因而一直不能解决住房严重短缺的问题。英国最早推行现代住房制度,曾经存在政府包揽过多而居民负担过少的缺陷,他们随后曾经进行了两次改革以弥补缺限。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政府必须对粮食、副食和住房等诸多方面进行补貼。英国是居民负担过少,我国则是居民无力负担,两国的情况截然不同。我们只能根据我国当年的实际情况和发生的问题,提出改进、补充和完善旧住房制度的意见和办法。而断然地提出彻底推倒旧制度的意见,只能推行一个与旧制度截然相反的住房商品化制度而走上老路。这是我国房改路途坎坷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一个新的推动力而未予借助

1996年联合国召开人居大会的宣言中,提出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总目标,要求各国派出副总理级别的领导干部参会(我国是邹家华副总理参会),并在大会宣言上签字对实现总目标作出庄严承诺。大会前召开了几次准备工作会议,我参加了其中的一次,随后又参与了大会的全过程。在准备会议上,以及在大会上从有些国家的代表发言中了解到,有些国家己经基本上实现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总目标。因此人居大会提出的目标要求,既是各国政府应这该承担的责任,又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要求。人居大会后,我国党和政府随即提出了“住有所居” 的总目标,与联合国的提法属于同义语。既然当年对联合国的会议要求作了庄严承诺并提出了同义语的口号,就应借助这一巨大的推动力,推动我们认真地审查我国房改目标是否得当,是否应该把目标改为实现人居大会“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要求。但遗憾的是,我们一直把这样重要的要求束之高阁。我国在其后发布的房改文件中,都没有再提及总目标这个重大问题。

当然,联合国人居大会在帮助我们接触和认识世界各国的新住房制度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启迪作用。

(五)一个发挥了重大作用的推动力

1996年和1997年,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同志分别在两次谈话中,提出了“加快住宅建设,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的要求。这个要求不同于联合国人居大会的提法,但却符合住房商品化的要求。

1994 年国发“43 号文”发出后,出售公房的步伐比此前有所加快,但仍然不够快。主要原因有:各单位的住房是前些年含辛茹苦建设起来的,要把它卖掉,人们特别是单位领导的思想很难转过弯来;把单位的住房都卖给现在有房的老职工,还有一部分无房职工怎么办,今后要新增加职工又怎么办;现在职工住在本单位的大院里,上下班距离很近,有利工作,如果把大院里的住房都卖掉,今后需房职工都得到院外去解决住房,增加上下班距离,于工作十分不利。……因为有以上列举的很多问题在房改文件中没有交代,各单位的领导心中无底,忧虑甚多,因而对出售公房缺乏积极性。这就出现了,每年各地在房改文件统一要求下,都能出售一批公房,同时在每年新建成的住房中,又有一批变成了公房而进行单位分配。而当年许多搞房改同仁们的认识则是,把能出售的公房都出售而实现住房商品化,是1988 年“11 号文”规定的房改终极任务,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为实现这一房改任务而奋斗。出售完公房后职工需要住房怎么办?一句话,按住房商品化的要求,到市场上去买。将来会有什么困难和问题现在想不到那样远,到时侯总会有办法。

各城市房改同仁在讨论朱镕基总理的要求时认为,只有加快房改步伐、亦即出售公房的步伐实现住房商品化才能加快住宅建设。因而在1997年,许多城市没有等国务院出台新的房改文件,主动采用了许多“加快房改步伐”的措施。其中还有好几个城市将“11号文”提出的逐步地将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改变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逐步”要求,改为立即“截断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断然措施,并付诸行动。许多城市的积极行动,掀起了一个加快住房商品化步伐的新高潮,并成为把房改推向了一个新阶段的强大动力。

(六)另一个新的认识逐步在国内传播

在开展房改的进程中,以考查住房问题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团不断增加,由于访问的对象多是推行现代住房制度的国家,总会带回来一些对这种新住房制度的认识在国内传播。例如,1992年我与林志群同志联名发表了一篇介绍美国住房制度的文章,但内容只是介绍了美国的主要做法,连住房分类供应这个总名称都没提。后来我曾两次出访美国,都带着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一些不大明白的地方,询问美国的专家,从而有了较多一些的了解。再加上参加联合国人居大会了解的情况,1997 年我再次发表了一篇介绍美国住房制度的文章,宣传这一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合理性和优点,并建议在我国推行这种住房制度(缺陷仍然是没有说明其制度的来龙去脉)。与此同时,在讨论房改问题的会议上,也有同仁介绍了与美国住房分类供应大同小异的新加坡住房分类模式(注:最后23号文采用的是新加坡分类模式)等。这都说明,向国内介绍国外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份量在不断地增强。

四、我国房改的第三阶段

1998年7月3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23号文”。从此,我国的房改进入了第三阶段。产生“23号文”的历史背景之一是,1997年许多地方提出加快出售公房的步代、尽快完成住房商品化房改任务的要求。因此,文件把住房商品化列为房改的指导思想,并提出继续完成出售现有公房的任务。产生“23号文”的另一历史背景则是,现代住房制度的合理性和优点已取得了一些同仁们的共识,因而把房改后应该推行住房分类供应新制度写入了文件。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高收入者供应商品房,对中低收入者供应含有一定社会保障的经济适用住房,对最低收入者供应含有较多社会保障的廉租屋。这是一个以社会保障住房为主结合适度商品房的制度,是一个以解决好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为重点的住房制度。把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写入文件,是“23 号文”最重大的成绩,也是我国房改最重大的成绩,因为它指出了我国房改要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当时人们(也包括我在內)并未发现把两者写在一个文件內有何矛盾之处。为什么长期不能发现这矛盾?主要是人们认为,“23号文”的正确性已被公认,勿须再去研究其是否有问题。只有我这个一直坚持不懈地研究房改问题的人,因为房改后迅即产生了许多突出问题使我产生疑问,推动我继续研究这个问题。由于个人孤军奋战,而且要否定自己已经形成的许多旧理念,困难实在太多。因而足足花了25年的时间,直至2013年才弄明白了,住房商品化制度是20世纪许多国家房改摒弃的旧制度。

“23 号文”既要求继续推进住房商品化制度,又要求推行现代住房制度。是在当年极为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要求同时推行两个极其矛盾制度的一个极为特殊的文件。两个极其矛盾的制度不可能和平共处,因而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矛盾斗争。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就会出现其中一个制度压倒另一个制度而占据主导地位的问题。

(一)住房商品化制度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既然“23号文”决定要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从此以后的工作,就应该把重心放在推行新制度上。但因从1980年启动房改开始,一直宣传住房商品化的改革方向。将近20年的思想渗透,使它形成了十分强大的习惯势力。因而在执行“23 号文”的过程中,它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主要表现是:其一,“23号文”发出后,大大加快了出售公房的步伐。截至2000年,已经把城镇中可以出售的公房全部售出成为私房,完成了1988年11号文提出的实现住房商品化的任务。其二,“23号文”发出后的头两三年,有些城市建设了几百套保障房,完成了宣传任务就按兵不动,其后也进度迟缓,直到2007年,年建设的保障房只占年建房总量的5% 左右,年建设的商品房却占年建房总量的95%左右,说明当时仍然在货真价实地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需要指出。正因为那些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数量很少,受不到城市政府的重视而放弃管理,因而不断地出现经济适用住房“三失控”(套型、价格和供应对象)问题。许多媒体对经济适用住房出现的问频频曝光,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有人提出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其三,后来人们对这个问题逐步地有所认识,并从2008年开始,较多地增加了保障房的建设量,说明现代住房制度正在矛盾斗争中逐步地扩大所占的比重。但据前几年住建部领导的预计,到今年(2015年)底,保障房的覆盖面,只能占居民总户数的20%左右。它说明,现代住房制度的前进步伐还不够快。直到今年,住房商品化制度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

这里要强调指出,把可以出售的公房全部售出变为私房,当年被认为是“彻底革命”实现住房商品化任务最重大的成就。而现在看来,它却是我们在房改进程中下出的最大“昏招”。因为“23 号文”已决定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其最重要的任务是加快保障房的建设,争取用不太长的时间实现保障房对中低收入者的全覆盖。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的住房制度,是与英国最初采用制度相同的一种“不够成熟”的现代住房制度。到1998年,住在公房中的居民占城镇居民总数的60%(注:在房改进程中已卖掉一部分公房,但未发产权证),这是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建设保障房强大的物质基础。在“23 号文”发布后,如果有一个明白人能提出,公房仍可继续用原价出售,但要宣布出售的统统都是共有产权的保障房,并纳入保障房机制运行。在房改过程中已经售出的公房,在发房产证时也宣布出售的是保障房。实行这一办法,到2000年把可以出售的公房全部售出后,我国保障房的覆盖面就会达到60%,必将大幅度地加快建立健全新制度的步伐。可惜当年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认识,而是坚持彻底推倒旧制度的理念,包括彻底卖掉旧制度所建公房的理念,从而“理直气壮”地把可以出售的公房售出,使之全都变成私房。然后,只能从零开始再去建设保障房。现在看来,这一“昏招”之大,是很难用一个确切的文字来形容的。

(二)推行住房商品化产生的推动作用

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实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曾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推行住房商品化,在开初一个阶段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10年(房改30年)我曾把1998年“23号文”以后推行住房商品化12年产生的推动作用,归纳为以下8条。

1.12年来,我国的住房投资,以每年百分之十几至二十几的高速度增长。它有力地证明,推行住房商品化,发挥了推动住房“生产力”大发展的作用。

2.这些年来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增长8—11个百分点,其中有1—2个百分点来自房地产业,而住房投资占房地产投资的60%—70%,占据房地产业的主体地位。它也有力地证明,住房建设的高速度增长,对发展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3.12年来,我国城镇每年建设住房多为五六亿平方米。许多城市新建的以住房为主体的房地产,比此前城市拥有的房地产总量高出五六倍,使得许多城市实现了“旧貌换新颜”。

4.这些年许多城市的财政收入,有40%甚至更多一些来自以住房为主体的房地产业,为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做了大贡献。

5.以住房为主体的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几十个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6.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相应地增加了大量就业人口。

7. 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 年的18 平方米增至2008 年的28 平方米以上,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1%,大幅度地提高了居住水平。

8.住宅建设的快速发展,较好地发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作用。在2003年的一个国务院文件中指出,以住房为主体的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住房建设投资迅猛增长需要巨额资金从哪里来?我国确实有巨额资金的来源,主要来自:其一,广大居民过了50年的住房紧缺日子,其中还有相当比重的无房户,只要条件稍好一点,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攒钱买房。因为人数众多,就形成了一笔很大的资金。其二,我国城镇不到20% 的富有者,却拥有80%以上的私人资金。他们的钱存入银行因为负利率会不断贬值,而买房却因房价上涨很快而能迅速增值。因而高收入者普遍地买了几套、十几套甚至更多套住房。这又是一笔很大的资金。其三,房价不断飞涨产生的高额利润,驱动着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倾斜。一方面会招来大量的住房投机,另一方面各行各业中有较多资金的单位,都纷纷兴办房地产企业。对每个新成立的房地产企业注入的资金普遍在千万元以上,上亿元的也不少。这再是一笔很大的资金。

(三)迅即产生不少突出问题和宏观调控的不尽人意

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推行住房商品化制度,住房问题与日俱生并与日俱增,直到19世纪形成了“住房灾难”。我国房改后走上住房商品化老路,住房问题也迅即涌现并及时为我国政府所查觉。从2002年开始的10年时间里,我国政府连续发出下列8个宏观调控文件,即:2002年建设部等6部委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05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06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08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1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还有,2007年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因为它是一个继续部分地贯彻执行1998 年“23 号文”要求的文件,因而我没有把它归入宏观调控文件行列。

首先要弄清楚一个概念问题。世界各国经济学界把房地产分为住房房地产和非住房房地产两大部分。从投资额来考查大体上各占一半。我国前些年住房投资迅猛发展,投资额要占房地产投资总额的60% 以上。住房房地产属于四大福利事业范畴,需要政府介入管理并分类给以适当的福利支持。非住房房地产属于一般商品性质,主要依靠市场自发调节。因此,有些国家的政府设有管住房的部门,却没有一个国家设有管房地产的政府部门。主要是两种房地产出现了问题,需要采取不同性质的处理办法。我国的8 个宏观调控文件,主要是调控住房问题的,却有6 个文件笼统地贯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名称。它说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直存在着概念混淆不清和对策混淆不清的问题,这应是宏观调控不尽人意的一条原因。

以上8 个宏观调控文件的头几个文件,归纳起来主要指出我国住房(注:文件是写的房地产)产生了以下5 大突出问题,即:有的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有的城市房价过高;有的城市住房供应结构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城市住房投资规模过大;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后几个文件又增加了住房投资和投机问题,算是6大突出问题。

以上6 个问题都讲的是住房问题,只有第5 题可能是要与文件的题目相应使用了房地产市场而包括了非住房房地产,但文件的内容却没有提及非住房房地产市场问题。既然推行住房商品化,衡量规模大小只能看市场。而那些年住房一直在市场上畅销,因而文件第4 条规模过大的提法既不符实、也勿须政府去调控。因此,宏观调控文件提得比较准确的突出问题是前3 个问题加第6 个问题,其中最为广大群众关心的是房价问题。由于每次调控文件发出后,房价不仅没有得到平抑反而飞涨,这是广大群众把宏观调控评为很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

我对宏观调控的评价也是很不尽人意,但不限于房价飞涨这一条原因,而是还有以下3 条更重要的原因。第一,自始至终没有找出最突出的问题。西方国家的住房问题与日俱生和与日俱增,主要是解决不好广大中低收入者, 特别是其中的中中和中下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是一个涉及人数最多的社会问题。恩格斯在19世纪70年代把它定性为“住房灾难”,就是因为当年的住房问题己经形成了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国最突出的,也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特别是其中的中中和中下群体的住房难问题。这些年,不少中中和中下群体因住房问题闹出家庭纠纷甚至悲剧;不少中中和中下群体家庭的青年因没有住房谈上恋爱无法结婚而告吹,或者勉强结婚而成了无住房的“裸婚”者。这些,都是影响人民幸福和社会安定的大事。对这样重大的问题,在2007年以前的宏观调控文件却没有提到。到2008年,对保障房建设量过少的问题有所查觉,并开始增加建设量。但仍然没有提到这是一个严峻社会问题的应有高度。其后在2010、2011和2013年的宏观调控文件中,根本就没有再提这个重大的问题。因此,这是我国宏观调控的第一个大缺陷。第二,自始至终没有揭示产生各种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走了住房商品化的回头路(可能直到现在有些人才明白)。这是我国宏观调控的第二个大缺陷。第三,自始至终没有找出找出解决突出问题的根本办法。现在已有不少人认识到,根本办法是把解决好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行现代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房的全覆盖。这是我国宏观调控的第三个大缺陷。由于我国的宏观调控存在着以上三个带有根本性质的缺陷,把它评价为很不尽人意,是毫不过分的。

顺便指出,到2014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己经超过32平方米。如果能坚持建设中小套型住房为主和每户一套保障房的原则,住房大幅度增加达到人均32平方米的水平,基本上可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要求。但因前些年建设的住房,120平方米以上套型的住房要占60%以上,这些住房又主要为高收入者、住房投资投机者买走,无助于解决中中、中下群体的住房难。

(四)认识的逐步提高和近些年做出的成绩

为什么房改以后会迅即产生许多突出问题,为什么宏观调控不尽人意,推动着人们去思索,并逐步地认识到这些问题都与推行保障房不力有关。例如,2007年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最为成功之处是把保障房提高到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的高度。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其缺点是,只提到低收入者,而忽视了1998年“23号文”关于保障房要对全部中低收入者全覆盖的要求。它说明提高认识需要一个过程。

这些年不仅认识在不断地提高,而且还在逐步地付诸行动。例如,在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和开展棚户区改造(住棚户区的居民中,一半以上是中中、中下收入者),继续加快廉租屋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都有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中央财政开始注资支持困难地区的保障房建设,制定廉租屋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建设保障房规划等,更是巨大的变化和进步。

从2008 年至今(2015 年)在发展保障房问题上取得的成绩,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与此前相比,确实取得了十分巨大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宏观调控不断改进所取得的实绩,也是人们认识逐步提高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由于预计到2015年底我国保障房的覆盖面只能达到20%,这个成绩与“23号文”保障房对中低收入者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要我们继续为之艰苦奋斗。

五、下一步深化房改的几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

由于长期闭关锁国,不了解世界各国住房制度的变迁和走势。误把世界各国所摒弃的、也是新中国所摒弃的住房商品化制度,定为房改的发展方向。虽然在1998年的“23号文”中提出了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正确决策。但因住房商品化已经形成了强大的习惯势力,造成我国在应该推行新制度的一个较长的时期里,仍然让住房商品化占据了主导地位,致使我国的房改走了一条大弯路。

为此,必须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大家认识到:为什么我国住房领域会产生许多突出问题,为什么广大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中中、中下群体的住房难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根本原因是走上了住房商品化的回头路。只有坚决摒弃住房商品化的老路,才能使我国的房改在加快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正路上阔步前进。

(二)纠正房改的目标

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房改文件,即1988 年国务院发出的“11 号文”,把房改的目标定为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这个目标影响了我国房改直至今日的全过程,也是走弯路的全过程。现在转变了认识,应把解决好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作为我国房改的目标。这一提法,也就是联合国提出的“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我国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坚定不移地推行“23号文”确定的住房分类供应制度

对高收入者供应商品房,对中低收入者供应保障房,对最低收入者供应廉租屋。推行这一制度的现阶段任务,是要用不长的时间做到,广大中中和中低收入群体能够买(租)得到和买(租)得起相应的保障房。

推行这一制度的现阶段主要措施是,每年建设的保障房要占总建房量的绝大比重(注:新加坡的经验是每年建设的保障房要占总建房量的70%—85%,德国则是占50% 以上,主要是两国的基础条件不同。我国的基础条件如何,每年建设保障房以占多大比重为宜,希望主管部门仔细算清楚)。由于这些年推行住房商品化的确给今后大比重建设保障房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但因我国已经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加上下一步在深化房改中,会用法律规定采取中央政府、省政府、城市政府、单位(单位是否参与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居民共同负担的办法,完全有能力克服各种困难,实现每年大比重地建设保障房的任务。

与此同时,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地增加人民的收入,特别是要着重地增加中低收入者居民的收入。这是让广大中低收入者买(租)得到和买(租)得起相应的保障房的另一重要环节。

(四)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较长时期让住房商品化占据主导地位,产生了许多困难问题。诸如:土地财政问题;银行住房建设贷款利率过高的问题;对住房建设乱收税费的问题;大套型住宅比重过大的问题;不少人拥有多套住房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深化房改中,经过认真研究拿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并载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中。

(五)安排好下一步的两个扩展

一是城镇的保障房,要逐步向无城市户口的长住居民、特别是长住农民工的中低收入者扩展;二是要把农村住房问题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逐步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我国农村情况的住房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的居住质量和水平。

(六)坚持质量第一

展望中国农业未来35年 第4篇

一、展望中国农业未来35年

从1978到2014年,改革开放经历了逾35年,而再过35年的2049年,恰好是建国100周年。在未来的35年里,我们将经历一些重大的转折点。

第一是人口的转折点。2014年我国劳动力人口已经开始下降,而据有关研究,我国总人口将在2025年至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到2049年左右,我国总人口将减少至12亿~13亿左右,这意味着我国粮食需求总量将逐步稳定甚至可能下降。

第二是经济的转折点。据国内外有关机构研究预测,我国经济总量将在2020年至2030年左右超过美国位列全球第一,在2049年则很有可能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方面的变化对农业产品的需求结构也会发生明显变化,主粮消费比例会下降,蛋白质、水果等消费比例会上升,而总的热量消费则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这意味着未来农业的发展将是产品结构的调整,不再是产量的增加。

第三是二元结构的转折点。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提速,农业人口比例将不断下降,农业的人均生产率将不断提升,农民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收入差距也将逐步缩小直至不再明显,二元结构得以化解,真正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四是农业科技的转折点。随着科技进步,农业对土地、化肥、农药以及水资源等方面的需求不断下降,生产效率不断提升,资源限制、污染问题和生态和谐将得到逐步解决,人类将进入绿色、可持续的生态科技现代农业时代。

第五是农业市场模式的转折点。农业生产方式方面将实现规模集约化生产,人均产量、人均收入大幅提升,农业的流通方式也会因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等科技进步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农业流通渠道将大大缩短,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消费将通过电子超市直接相连,农业生产周期的缩短也将农业的需求和供给更好连接。由于直接准确及时地了解消费需求,供给将更有科学规划性,农业供给保障体系得以科学建立。农产品价格风险对冲体系也将直接使农民受益,农产品期货、保险、融资等资本金融体系在农业上将得到体系化的应用,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将全面形成。

第六是土地改革的转折点。土地是农业的核心生产资料,土地制度的创新将像联产承包制一样进一步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释放生产资料的约束,这是建立现代农业、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根本基础。

第七是国际合作的转折点。中国人口将在未来35年转而减少,而全球人口却可能进一步增加至超过90亿。一方面我国需要提升自身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更需要与其他国家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在土地与水资源的全球科学利用方面展开生产、流通、加工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共同解决全球粮食与农业需求危机,发挥大国的作用。

二、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内涵

中国农业的未来就是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

一是人均生产率(即人均收入)的现代化。农民人均产出能力越高,收入也就越高。但由于农产品的需求刚性特点,收入提高的另一前提就是同步降低农民在人口的比重。也就是说,在保持总产量与人口总量同步的前提下,减少农民人口就能同步提升农民收入。

二是资源的利用效率现代化。由于中国人均资源匮乏,尤其是人均耕地和人均水资源,都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何减少单位农产品产出消耗的水以及使用的土地,是我们面临的特殊挑战。

三是产品质量的现代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如果不能保证农产品的营养成分,去除污染、农药残留等不健康因素,就无法称之为农业的现代化。

四是环境和谐的现代化。发展农业,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能造成污染,不能让化肥和不科学的耕种导致土地肥力的丧失。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农业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内容。

三、中国农业的现代化之路

为有效应对未来35年的挑战与发展,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这个几代人乃至几千年农业大国的农业梦,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土地制度方面。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农民创收的根本,中国的历史可以说是土地制度变革与变更的历史。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不断随着农民人口的减少而实现土地规模化的有效配置。首先是土地股份制和租赁制的优先推行。相比土地转让,这两种措施的法律基础要求更容易实现,也更容易保护农民作为承包主体的自身利益;其次是土地的休耕与轮耕等养地制度,让土地有恢复自然肥力的时间,逐步减少化肥的使用,保护生态体系,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实现农业发展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循环。

二是推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吸收更多的农民转变职业身份,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福利与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二元结构的融合。只有有效减少农民人口比重,才能建立农民收入增加的前提条件。

三是农业科技体系。建立国家与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农民分享使用的多层次农业科技体系,着重降低单位产出的土地占用和水资源消耗,或提高单位土地和水资源消耗的产量,在土地上、无土生产甚至太空生产等方面进行探索应用;同时减少对化肥、农药的依赖,并且研究如何有效缩短种植养殖等生产周期。应发挥市场资本和民间创新的力量,发挥国家的基础前瞻性力量,发挥政府在安全监管、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与法治作用,并建立国家基金,在资本、补贴等层面充分发挥对市场的杠杆与乘数效应,让市场规律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发挥引导作用。

四是探索建立针对中国国情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如何以最少的人力利用最多的土地等资源,实现最大产出,实现专业化的流程分工,采用先进的设备、机器等生产工具,因地制宜地实现土地规模化,并根据土地适用性规划产品品种,是建立中国现代农业企业的有效途径。

五是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供求与流通贸易体系。农产品有其种植、养殖周期,往往难以迅速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情况。通过科技手段可以适当缩短种植养殖周期,通过互联网平台还可以有效对接生产者与消费者,建立专业化的农产品直供电子商务平台,将农民和消费者直接对接起来,可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方便农民合理安排种植养殖计划,也可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可追溯的、更加便宜的农产品供应平台。同时,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需要配套的加工与物流体系,实现农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融合。

六是建立多层次的农业金融体系。现有的农业金融体系主要是面对生产的融资和保险,而农民应对价格波动的主要措施还是政府补贴,难以有效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也带来了庞大的财政负担。如果能将农产品期货对冲服务直接对接农民,则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而目前的期货对冲主要应用在大型农产品收购与加工贸易企业,其实真正需要应对价格风险的是农民。因此建立农产品贸易针对农民的期货对冲服务,是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措施。

七是全球布局的新农业产业体系。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与人均水资源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在美洲、澳洲、非洲等地区,资源利用率还比较低。如能在不影响当地生态体系的情况下进行全球资源开发利用,并建立全球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建立农业丝绸之路,就可有效应对全球人口危机,还能带动当地经济,实现世界经济与生活水平的协调发展。

结语

35张设计师的创意个人简历 第5篇

下面大家一起看看35张设计师的创意个人简历信息图,我想这些会给你带来一些设计灵感,好吧,发挥你的创意,设计出一份属于自己的简历吧。

Noor Akar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Frane Gorjanc的创意图形简历

Marco Schifano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Andrea Cardinale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Luis Bolaos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Ven Klement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Creative Resume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Graphic Resume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Sayda Muckenhirn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Jai Mistry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Resume Concept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Gary Corr Infographic CV

Chen Zhi Liang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简约个人简历设计

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Kania Robertus的简历设计

Giorgi Bou的简历设计

Mili Vigerova的简历设计

Teresa Mira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Allison Brunton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Tanvi C的信息图简历

Lindsay Goldner的简历设计

Erika Montefinese的简历设计

Simone Corsi的简历设计

Mohammed Mahgoub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Ermin Jay Fermin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Adam Balazy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Stuart Mayhew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Maria Rybak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Sofiane42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Thanan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Simeoni Adrien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Infographics Resume by

Eiric Shriner的创意信息图简历

个人三年发展规划 第6篇

一、自我剖析:

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严谨治学。虽然在教育教学中有了一丁点的收获,但我知道“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我希望自己能在学习中摸索,在工作中成长。我没有轰轰烈烈的生活,但我有踏实的脚步;我没有一下子做得最好,但我希望自己通过努力不断要求自己更好。因为我有自己的信念:做什么事,就尽自己的努力把它做好。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深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影响人的一生。用真心、真诚、真语去解读人生是我无悔的追求。

二、自身优缺点:

在工作中能认认真真积极参与,一丝不苟地做好自己的事情。目前所存在的不足是:由于水平有限,参与科研工作投入不够,自我感觉功底较浅。所以,虽然经过课程改革的洗礼,在教育观念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但是,还需不断学习,特别是业务方面的知识、理论;其次是教学风格与教学成绩的有机结合。

三、个人发展规划目标:

第1年:读完培训指定的书目;钢笔字和毛笔字写得端正、美观;有自己的博客,文章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深度的提高。积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

第2年: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掌握自己所任学科的专业特点,善于思考,养成多思多想多写的习惯,做的最优化要落实到学的最优化,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阅读与课改步伐一致的前沿教育书籍;有良好的文学素养;教育思想日渐成熟;

第3年有计划地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自己的教育随笔;有良好的语言素养;努力地驾驭多种课型,逐渐形成自己的课堂特色。

四、具体措施:

1、在学习中成长。

(1)学习教育理论,在理性认识中丰富自我。

认真阅读《课程标准》《教学用书》等有关资料,钻研新教材,新课标,研究教法,体会新课程的性质、价值、理念,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每年要读本教育专著不少于20本,及时作好笔记,写出自己的心得,丰富自己的文化素养,使知识不断积累,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的素养不断提高。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多看权威性的教育类期刊杂志,如:《人民教育》、《中学语文教育》、《中国教育报》、等,了解更多著名教育专家、行家的观点,了解当前的教改动态,这些对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

(2)专业引领,注重实效。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能自觉的吸纳新理念,摒弃旧观念。理论的学习,交流的碰撞,能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改变自己,明确自己在课改中的责任和角色,懂得把专家的理念变成课堂的实践。让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运用,摘录自学笔记并写相应的反思。争取坚持写教育教学随笔,养成及时反思和勤于积累的习惯。

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知识与方法,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培养创新精神。自己已经完成本科的学习,在努力提高自己的同时,也向学生传递知识的无穷性,让他们从小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

2、在培训中成长。

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学校为教师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与优质的培训资源,我要利用培训、听课的机会,努力向专家、名师、优秀教师学习,使自己的教学方式、方法以及手段有更大的发展和成功。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堂课,每一堂课争取有一个亮点,要逐渐完成从一个合格型教师向特长型教师的转变,多学习他人经验,经常反思自己的不足,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去实现目标。

3、在反思中成长。

(1)自我说课,即自己对自己说课,要求自己用简洁准确的语言叙述教学设计中的思维过程,使自己内部思维活动充分地暴露出来。

(2)教学后记反思。

在一节或一天的教学工作结束后,及时记下自己教学实践的心得体会。

(3)观摩教学的反思。

通过组织现场观摩或观看优秀教师的教学录像,进行相互交流、探讨,反思自己的教学活动,发现问题,在内心产生强烈的改进自身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愿望。通过对优秀教师的教学行为模仿、学习,吸取他们的教学长处和优秀品质,不断调整改进自己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4、在实践中成长。

为了检验自己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技能。我会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给自己展示的舞台,为教学研究提供载体。争取每学期上好一节公开课,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论文。学会思考教育问题,积极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行为等,从反思中提升教学研究水平。每节课后,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有价值的东西通过博客记录下来,享受成功,弥补不足,在总结经验中完善自我。坚持教学相长,获得自我发展。勤听课,通过课堂听课,与授课者进行交流与沟通;勤质疑,勇于提出自己的问题或不同观点,在共同探索中达到共同进步;从中得到真切的感受,不断完善自我,促进个人专业知识的提升,让自己与新课程同成长。

5、在自我训练中成长。“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是教师的基本功。努力练好基本功,在本学期坚持每天写一张钢笔字一张毛笔字,每天诵读半小时,提高自己的普通话已经背诵古文达到一举多得。

俗话说,好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积极工作的同时,我也要努力锻炼,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面地看待自己,看待学生,用自己的人格塑造学生的人格,用自己的精神铸造学生的精神。以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适应现代生活,卓有成效地从事教书育人的事业,做一名快乐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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