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2024-07-18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精选4篇)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第1篇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七里坪镇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各位领导:

大家好!现在我将七里坪镇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工作简要作以汇报,请批评指正。

七里坪镇辖69个行政村,4个自然农业组。农村三资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近年来,我们将全镇73个村组的“三资”监管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制度,使农村集体资金规范运转,资产不流失,资源有效开发,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一、坚持健全监管机构确保阳光操作

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营、全程化监督,我镇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

一是成立监管中心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我镇成立了“红安县七里坪镇三资监管中心”、“红安县七里坪镇招投标中心”,这两个中心在镇财政所挂牌办公。各村和自然农业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各村组取消会计、出纳员,原会计变为报账员。镇三资监管中心对各村组的三资分门别类建立登记管理台账,村集体增减或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资产、资源的,随时变更台账,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账。

二是建立监管领导机构。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农村财务审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财贸领导、各总支书记参与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组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每月定期还听取三资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坚持堵塞监管漏洞做到规范操作

一是资金资产不入账,体外循环,甚至私设“小金库”。“三资”监管中心的财务大部分只有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而对于村级的山林水库的承包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变卖收入等,有相当一部分未入账,当作“私房钱”,当作迎送往来“备用金”,导致村级收入不实,致使村集体资产账外运行及流失。我们召集村书记、报账员和监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约束。二是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经讨论;有的村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白条列支现象等。我镇规定,超过1000元的支出应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监管中心报账时附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

三是工程建设和大宗产权交易中的违规。为切实加大农村“三资”监管力度,我镇统筹兼顾,大胆创新,将财政监管工作前移,变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为事前监管和预防,制定了《七里坪镇农村集体“三资”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拍卖,房屋及道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对各村工程额在5万元以上、1-5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或竞标。各村在处臵 5000元以上的资产、资源时,必须公开竞拍。凡村里购买在 1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必须实行统一采购。截止4月底,共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143启,标的额达到2127.4万元,为村组节约支出191.6万元。

三、坚持完善监管制度盘活集体经济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财务管理制度的约束,财务管理就会陷入混乱。我们制定了如下制度。

一是统一的财务制度。监管中心设立一套针对农村集体财务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财务制度,包括统一收费收据、统一银行帐户、统一科目设臵,统一报帐制度、统一公示制度、统一支出制度等。各村原有收据统一作废,监管中心统一发放《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在银行统一设臵帐户,各村及自然组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自行开设帐户,一经发现视同小金库处理。这样,各村组的债权、债务,资产、资源,现金流水帐都是真实的。我镇各村组共入帐现金179.7 万元(其中新增入帐资金164.5万元),固定资产9490.24 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8965.36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861.33万元,资源36.92 万亩(其中经营性资源 30.6万元,可经营性资源10184万元)。

二是村级财务预算制。在全镇推行了“三预算、一报告”的村级财务预算管理体系,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和监管中心主任及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有效杜绝草率决策、盲目投资、负债经营、增加村级债务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奖优罚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包括三资到村公示制、双印鉴管理制、公开招投标制、源头控票制、资源合同管理制。监管中心每月固定日到村公示财务,实实在在地由群众监督理财活动;在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所有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减灾救灾资金、移民后扶资金捐赠资金等不在财政所帐户上的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经营性承包收入,必须先入三资监管中心帐户,再行分配使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的人员到位认可盖章。各村使用的《红安县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必须到监管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开具,不得私自购买收据,如发现私自购买收据收费,所有资金没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所开出的票据报账后,监管中心方可再次开具

票据。在此基础上,监管中心还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规范了各类合同115份,标的额55.6万元,真正做到了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四是报帐制度。我镇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报帐制度的通知》文件,对可能发生的和已经发生的事项防微杜渐。核定报帐内容。规范报帐方法。村组集体收入都必须在获得资金的三天内,全额解缴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各项支出由村委会“一支笔”审批,实行村级招待零费制、报刊订阅限额制、管理费用审批制、村级工程招投标制和村组干部报酬政府审批制。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合理的原始凭证,杜绝白条子。固定报帐时间。村级财务实行集中工作日制度。每月四周分别为七里片、檀术片、典明片、紫云片集中报账周。资金结算会计、代理会计、报账会计根据业务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凭证的交换传递工作。

经过五年 “三资”监管工作的努力,我镇村级固定资产达到13159.79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3669.55 万元),债权186 万元,债务4379.26万元(减少482.0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

各位领导,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村对“三资”管理的方式还不太适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三资”软件深度开发和实际应用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三资”监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齐全,有待进一步规范。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第2篇

村务公开是《村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坚持群众观点和路线的具体体现,包括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资产资源公开和村民自治公开。其中财务和资产资源公开是农村“三资”管理的直接体现,其余两项也是“三资”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确保农村“三资”安全,要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强化村务公开对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督作用。

一、村务公开对于“三资”监管的重要性 1.村务公开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需要。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来,村级财务混乱现象有所改观,但个别基层组织报账不及时、胡花乱支、坐支现金现象仍然存在。实行村务公开,定期公开村级财务,促使村级报账员及时报账,集体收入能及时入账,能有效地发挥村民监督理财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村民当家做主人。

2.村务公开是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农村“三资”管理改革逐步深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问题日益突出,如: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资源台账,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和发包不规范等。开展村务公开,能够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利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3.村务公开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的需要。

广大村民对村主要领导的铺张浪费和贪污侵占等腐败作风深恶痛绝。开展村务公开,可以减少不正之风的影响,使村民充分监督,避免村务工作成为一言堂。

二、搞好村务公开应加强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应大力宣传村务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报纸、标语等载体,加大村务公开宣称力度。由乡镇主要领导召开村干部会议,结合本乡镇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领会《村民法》以及有关法规文件,提高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共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乡(镇)、村充分展开民主讨论,乡镇、村主职负责落实,各级各部门明确分工,全面配合。

2.严格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对于村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县、乡“三资”代理中心的统一管理下,通过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形式给予公开示范。对于村民关注的焦点、热点,对于规模较大的村和多个自然村的村,应当实施多点公开。在固定形式公开的同时,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公开办法,例如村财务情况通报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就规范公开的程序而言,公开前,村委会需要针对村的各自情况,结合有关要求,给出具体方案的公开,通过村监督委员会的内容审查,给予正式公布,同时获取群众的质询,对集中的问题给予整改,再次公开。

3.村务公开要经常化、制度化。

村务公开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犹如老百姓的一日三餐,不能缺少。村民对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上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部门接到反映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干部包村、领导包片、村监委会监督村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村务工作程序。

4.认真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

对于村民关于公开内容的疑问,村监委会及时调查处理。村监委应当接收村民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投诉,村民也可以直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询问,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村监委会要求村委会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释和答复,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此外,村委会应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第3篇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三资”监管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和农民们极度关心的问题, 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问题, 最根本的就是要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出发, 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保证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性, 要从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入手, 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加强集体“三资”监管, 深化民主管理力度, 完善工作机制, 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打下基础。

1 现阶段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涉及利益问题的村级事务矛盾越来越多, 相关配套制度不能及时跟上, 虽然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在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 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村务不公开, 管理不透明, 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在实际中, 还是存在诸多问题。

1.1 领导重视不够, 村级报账员综合素质低

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对集体“三资”管理不够重视, 管理不规范, 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浪费、流失现象。村级报账员一般学历较低, 缺乏专业业务知识, 且在村队身兼数职, 不利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1.2 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力度不够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要求, 凡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济利益的重要财务事项, 都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但是仍有个别地方没有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

1.3 财务制度未真正落实, 管理工作不规范

由于一些村干部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对一些财务收支长时间不入账, 挂账不及时冲销等, 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 收支失真。

2 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1 加强组织领导

将规范财务管理和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成立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单位应密切配合, 形成整体合力, 认真组织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形成“村有监督管理员, 乡镇有管理中心, 县有网络”的“三资”管理服务体系, 并定期开展研究和检查, 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健康规范运行。

2.2 加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指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应由乡 (镇) 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管理站牵头, 联合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 成立村级集体“三资”清理清查领导小组, 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清查, 切实核实清楚“三资”底数, 统一设置村级“三资”管理台账。在资金上, 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实, 对已完结的或账实不符的债权、债务以及坏账, 应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 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 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在资产上, 将集体建筑物、办公设备、农林机械等进行分类管理,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明确权责;在资源上, 将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场、荒滩等, 分类管理, 详细登记资源名称, 经营方式及相关合同情况, 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不合理合同 (如价格过低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 , 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各资产、资源录入“农村三资管理系统”, 进行动态管理。通过清理整顿, 建立健全集体“三资”规范性管理的长效机制, 做到家底清楚, 台账健全, 手续完备, 产权明晰, 以严格的程序和规范化的管理让村民看到一本“明白账”。

2.3 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落实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 对农村财务管理也提出一些新的要求。一是切实落实“村财乡管”的委托代理服务, 在乡 (镇) 农村经济核算中心设立一名会计, 一名出纳员, 一名“三资”管理员, 具体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各村设立一名报账员, 负责各村现金代收、代付及票据的初步审核。对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一切经济业务均由农村经济核算中心分别建立账户, 进行财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取得凭证, 主要经办人在取得的原始凭证上签名, 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开支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对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的票据, 由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的专用章, 再由村报账员送到乡镇经济核算中心办理记账手续。乡镇经济核算中心对村报账员送来的原始票据依据会计法规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核, 对不合理的业务予以退回, 对合理的开支进行记账。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相关制度。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相关交易行为, 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对招标事项进行公示, 在乡 (镇) 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竞标, 成交后签订正规、统一的书面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所得收入及时入账。

2.4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运行的时间和空间跨度大, 必须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生产发展成果和集体经济运转情况, 一方面, 定期在村级公开栏如实地向全体村民公示村级重大村务及财务情况。另一方面, 通过“农村三资触摸屏查询台”, 公开村级财务收支、内部往来、资源及资源经营收益、合同兑现情况及各项惠农补助等, 方便群众随时查询的同时也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2.5 提高村级报账员综合素质, 稳定村级财务队伍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涉及面大, 基础性强, 村级报账员不但要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 还要进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工作, 必须提高村级报账员的综合素质, 每年举办乡村两级财务人员培训, 一方面要加强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制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学习, 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另一方面, 要加强本职业务学习, 特别是新上岗的村级报帐员一定要先培训后上岗, 以掌握实际业务操作技能, 对确实不能胜任的村级报账员要进行调换。村报账员须保持相对稳定, 无正当理由, 不得随意调换。

3 结束语

规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加强“三资”监管是维护集体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 也是保障农民主人翁地位的有效载体。在新形势下, 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 充分认识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很抓工作落实, 强化督促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从实际出发把这项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1]梁茜.浅谈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 2008 (13) .

[2]许晓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12 (07) .

加强“三资”监管增强发展活力 第4篇

关键词:“三资”;代理;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054-1

1“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什么是“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就是各乡(镇)在“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保持各村“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不变,不改变原村收益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对各村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代理服务,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职能。“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资金账户,按照“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中心建立统一的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对各村组资产、资源进行代理服务。“三资”台账的保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村组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认定、评估工作;受村组委托,统一代管村组账目和银行账户;负责村组资产、资源台账和经济合同的登记,编制、归档工作。

(2)对各村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的工作,做好村组“三资”的账务管理、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

(3)负责审核原始凭证,正确填制记账凭证,如实登记账簿,做到手续完备,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4)负责村组“三资”的审核工作、监督“三资”民主决策全过程。

2“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重点采取以下方式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一是清查登记备案。首先各村对本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在上级部门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底数后,登记、审核、造册,经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移交到本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统一进行备案。二是预算支出。村组大额资金支出,经民主决策程序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预算申请,按预算规定记账报销,实行先预算、后花钱、再记账。三是分级审核。村组各项支出,必须履行“联签会审”制度,经“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对各村組资金、资产、资源开展代理服务中,做到“五统一”:即制定统一的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开支审批等管理制度;统一审核各村的原始收支凭证,对不符合农村财务民主管理规定的票据凭证,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不予入账,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进行统一的记账核算,并统一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各村的财务公开内容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提供,财务逐笔逐项每月公开;各村移交的财会、土地承包合同和专业承包合同等档案资料由“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管理。四是统一代管各村公章。“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立公章管理专柜,将各村公章(村委会公章、村财务公章)统一管理。

3“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重点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村组各项支出首先由经手人签字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或签字,然后经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联签会审,最后报“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对于一次性、临时性、价值较小的商品,确实无法开具正式票据的,由“三资”代管中心采取一定形式,印制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经联签会审后经“三资”代管中心审核后入账。除此之外,购置固定资产等其他支出一律使用正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二是实行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各村涉及项目占地、租赁、承包、合资等商业行为,必须通过“六步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乡(镇)经管站进行指导和监督,避免农村经济合同签订中出现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等问题,防止集体利益受损。什么是“六步工作法”?即第一步,村党组织提议,并拟出初步意见。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第四步,方案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第五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

表决的结果上报乡(镇)备案。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及时进行公布。三是实行村级集体项目招投标制度。按照不同金额档次,由乡(镇)、村分级进行招投标。乡(镇)、村要分别制订详细的招投标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招投标,将招投标、承包、拍卖等活动全过程置于规范运作中,防止暗箱操作。

4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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